古代关于杀父之仇等三大仇是的对话

在古代,为报杀父之仇而杀人, 是怎么判罪的?_新宋吧_百度贴吧
&&&&&&&&&&&&&&&&&&&&&&&&&&&&&&&签到排名:今日本吧第个签到,本吧因你更精彩,明天继续来努力!
本吧签到人数:0可签7级以上的吧50个
本月漏签0次!成为超级会员,赠送8张补签卡连续签到:天&&累计签到:天超级会员单次开通12个月以上,赠送连续签到卡3张
关注:64,685贴子:
在古代,为报杀父之仇而杀人, 是怎么判罪的?
法盲一时好奇
纸屏这一本,联想YOGA系列全新笔记本张天爱期待与你相遇,官网立即购买!
无罪释放嘛。
血亲复仇?
记得包拯有这个故事……最后犯人自愿伏法,包拯很惋惜地判了个秋后- -
那要是准备杀皇帝呢
要看时代。大概汉代及以前都比较鼓励血亲复仇的。
百度百科上说血亲复仇是春秋时期的事了……
这玩意儿说起来复杂,春秋决狱以下各种观点互喷了两千年,看当时的刑事政策。
学会计,到佰平!
不是以下犯上,就是无罪。若是以下犯上,按级别定罪。所谓秋后,可以跟现在的死缓对应。斩立决,就是死刑立即执行。总之古代法律以宗法为先。所以维护宗族利益为最优原则。血亲复仇是受保护的,可以减刑,甚至到无罪。最后,官僚主义加枉法那是另一回事。影响具体判决,但是法理上肯定是不支持的。
血仇转化为赔偿的时代  由于伤害行为导致的是血亲复仇,由双方的亲属彼此仇杀不已,后来,法律开始限制这种漫无限制的杀伤,强制一方死一子、另一方也必须死一子,就此停止,不得再行仇杀。再进一步地发展,就是将这种私人的复仇改换为使用财产赔偿,强迫加害人拿出所谓“血金”来抵偿伤害。最后,在国家观念得到强化后,才会将杀伤之类的私人之间的侵犯行为视为是对于整个社会秩序的威胁,要由社会予以处罚,逐渐确立把所有的暴力侵犯视为犯罪的概念,建立国家的刑罚体系来控制社会。-----------------------------------------------------好像直到汉末血亲复仇已经有了规范化的制度规定了,而再往后的血仇转赔偿,是五胡乱华时代,少数民族制定的
这个要看主审的怎么想,会不会帮忙开脱了。武松为兄报仇也只是个刺配。印象中明朝似乎也有为父报仇当街杀人后被判无罪的。一般来说只要主审有心帮忙,而自己又不想死的,就不会偿命。
正常情况是流。
任何朝代都是不鼓励私斗,常在自有王法,所谓孝子情有可原,给个特例也就是流。
感觉要不是灭门那样的恶劣罪行,朝廷都会酌量轻判吧,据说自汉朝起就开始严格审核死刑了
公共秩序至上  到15、16世纪的时候,血亲复仇早已被绝大多数欧洲国家的法律所严厉禁止。直到在文艺复兴后才确立国家刑罚的观念,对于杀伤案件给予严厉的刑罚处罚,只有过失伤害才作为损害赔偿处理,故意杀人已作为重罪,必须严厉追究、处以死刑。   和欧洲法律经历过一个赔偿取代血仇的阶段不同,中国早在战国时代法律就开始禁止私人复仇,强调一切杀人行为都必须由国家刑罚进行严惩。最典型的表述是法家的观点:私人之间的复仇是影响统治秩序的大罪,要予以严惩。商鞅入秦,实践法家理论,大约已开始禁止私人的复仇,而且复仇的风气也已有所收敛。韩非指责当时社会上的“五蠹”之一,就是“立节操”而带剑的侠客,“侠以武乱禁”,替人复仇,破坏法制。后来的荆轲刺杀秦王失败,被秦王杀死,荆轲的朋友高渐离为友复仇,又潜入秦国行刺,正是证实了韩非的说法。   很多民族的古代法律发展出以赔偿代替复仇的法律,或许是因为缺乏强有力的国家机构,缺乏集中的君权,没有能有效维持社会秩序的公共力量;或许是因为社会经济中交换具有较重要的地位,以至于交换的概念侵入到了复仇行为,以钱财赔偿顶替了原来凶猛的搏斗残杀。游牧民族往往需要一定的交换活动才能得到足够的生活资料,比自给自足的农业民族更具有交换的概念。欧洲中世纪在欧洲历史上是一个自然经济占上风的时代,不过即使在当时,商品货币经济依然具有很重要的地位。日耳曼各族的法律中,用以计算赔偿单位的清一色是金币或银币,可见社会经济中商品货币经济影响依然很大。
那个“搭桥顺母意,杀僧报父仇”是官僚滥杀,还是法律支持啊?
从电脑里的书架上找到了一点资料 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父为县尉赵师韫所杀。后师韫为御史,元庆变姓名于驿家佣力,候师韫,手刃杀之。议者以元庆孝烈,欲舍其罪。子昂建议以为:“国法专杀者死,元庆宜正国法,然后旌其闾墓,以褒其孝义可也。”当时议者,咸以子昂为是。
翻译过来就是:同州下邽人徐元庆的父亲被县尉赵师韫给杀了,后来赵师韫升官当了御史,徐元庆改名换姓到驿站里做了一名服务生,等赵师韫来驿站歇脚的时候就拿刀杀了他。大家觉得徐元庆孝义忠烈,打算免了他的罪,可陈子昂建议说:“徐元庆蓄意谋杀,案情清楚,按照国法应该被判处死刑,国法不可不依。但是,念在这小子是为父报仇,情有可原,孝义感人,所以建议在杀了他之后再大张旗鼓地表彰他一番。”大家都觉得陈子昂说的在理。出自《旧唐书》关于杀父之仇的报仇说法,孔丘专门对弟子作了解释:子夏问:“对杀害父母的仇人应该怎么办?” 孔子回答说:“睡在草垫子上,拿盾牌当枕头,不去做官,决不跟仇人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上。不论在集市上还是在朝堂上,只要一遇到仇人,应该马上动手杀他——腰上别着家伙就抄家伙,没带家伙的话,赤手空拳也要上!” 孔子在这里说的“弗与共天下也”就是俗话“杀父之仇,不共戴天”的原型。所谓“反兵而斗”,是说发现仇人的时候身上正巧没带家伙,于是掉头回家去取。——连这孔子都觉得不应该,就算在澡堂子里也得抡拳头上! 子夏接着又问:“那么,对杀害亲兄弟的仇人又该怎么办?” 孔子回答说:“不和仇人同朝为官。如果自己奉国君之命出使外国,在外国遇见了仇人,不能跟他动手,要以公事第一。” 子夏又问:“那么,对杀害叔伯兄弟的仇人又该怎么办?” 孔子回答说:“自己不带头报仇,如果死者的亲儿子或者亲兄弟找仇人动手,那就拿着家伙在后边助威。” 父之雠,弗与共戴天;兄弟之雠,不反兵;交游之雠,不同国。《礼记·曲礼》可惜孔丘肯定不知道,现在绿卡是很难弄到的
情由可恕、法理难容
话说血亲复仇是连环套呀,你杀我爹,我杀你,你儿子杀我,我儿子杀你儿子,你孙子杀我儿子,我孙子杀你孙子。。。。。。。。。。要是鼓励,这血仇绵延几百年呀。。。。。。
在春秋战国时期,复仇之风气已经十分盛行。东周时,周王室衰微,诸侯纷争,群雄四起,相继称霸,混战不休。吕思勉先生说:“复仇之风,初皆起于部落之相报,虽非天下为公之义,犹有亲亲之道存焉。”秦朝以法家思想一统天下,血亲复仇无疑是对皇帝权力的蔑视,所以崇尚法家思想的秦朝是严厉禁止血亲复仇的,必须依法办事。汉代秦以取天下后,经过初期的黄老之学,到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讲究以礼治天下,而“孝”是伦理的核心道德。古代官员对断案有很大的自由度,儒家经典很多时候在律法之上,官员采用“春秋决狱”的判案模式,复仇者常常因“忠孝”之名,免于偿命,在汉朝、宋朝不乏其例,甚至官员还因此得到称颂。
贴吧热议榜
使用签名档&&
保存至快速回贴复制本文网址
揭秘:中国古代吃人史
本文已被推荐到腾讯博客,
提到中国古代吃人史,常会纳闷这种令人发指的食人实践的原因何在。在整个人类历史上,人吃人的事件都不少见,且吃人的花样繁多,原因五花八门,有尽孝疗疾的,有食人肉表示忠诚的,还有食脑髓以增加性功能的…… 中国古代吃人史:他们为什么吃人   在封建中国,食人行为常与惩罚罪行有关。罪行被公开处死后,他们的尸体要示众,并被吃掉。按规矩,刽子手有第一个食用死人的特权。但是,患病罪犯的肉被认为不是与食用,所以人们一般不食用。简而言之,人们不仅把人肉作为食物和药品,也以在公开场合食用来表达仇恨和复仇的感情。这种食人实践有着各种原因,诸如政治、法律、心理、感情、军事、商业、医学以及伦理和道德等等。我们在随后即可看到这些原因。  一、惩罚不忠  公元617年,强大的割据首领薛举占据了陕西、甘肃一带的广大地区。618年,其子薛仁杲俘获了著名文人庾信之子庾立,但他拒不承认薛举政权的合法性。由于这一不愿归顺、誓不效忠的行为,庾立被炙烤而死。他的肉被切成小块,分给薛仁果手下的士兵食用。  唐德宗(780―804年)时,武将李怀光听说养子阴谋推翻自己,于是大怒,命令下属杀死并吃了养子石演芬。下属把石演芬看作义士,不忍心这么做,只是用刀子割断了他的咽喉。既然不忠,当然无宽大可言。  911年9月,刘守光准备称帝,将佐多以为不可。守光大怒,将谏者孙鹤“伏诸质上,令军士剐而啖之。”  王延政是闽国(909―945年)的最后一任国君,其父王审之(862―925年)是闽国的建立者。闽国位于今福建省一带,王延政率军驻扎在军事基地建州时,听说一部分在福州的部下要密谋推翻他。他很快采取了一次令人震惊的反击,派兵在福州伏击叛军,杀了七千余人。死尸都被肢解,骨头扔掉,肉被晾干成脯。这些人肉脯后来多次作为口粮发给士兵,即便口粮不缺时也是如此。  宋初,武将杨师潘受命处罚叛将张文表。张被捕后,被“脔而食之”。即将其肉切成小块吃掉。  惩罚不忠的同时,往往要借此考查其他人是否忠诚。  隋炀帝以不忠的罪名逮捕了胡斯政,并把他肢解焙烤,制成食物。隋炀帝要胡斯政的同僚们吃他的肉,有的吃得比自己所得的一份还多,有的则不肯。吃得多的人因此而受到褒扬,并受赐大量的贵重赏物。在那个时代,受命食用人肉,通常被认为是下级向上级表示忠心的行为。换句话说,不忠的官员要被诛杀并被同僚所食用,不仅是因为这是他应得的惩罚,也是别人对他报复或仇恨的表达。  唐太宗曾申诉他的军事将领邱行恭。邱以其粗暴苛刻闻名,他曾吃了不忠于太宗的代州都督刘兰成的心脏和肝脏。为替皇帝惩罚刘兰成,邱行恭未经太宗允许就吃了刘兰成,尽管他应当根据惯例申请朝廷的批准。这种不寻常的行为是为了向皇帝表示忠心。  唐玄宗当朝时期(713―755年),宦官杨思陨绷耸芑叩呐O赏P诨实鄱哉飧龈艿墓僭贝笈抵贾锷彼8莨呃庋墓僭庇Φ币宰畈锌岬姆绞缴蓖贰!毒商剖椤贩浅I孛枋隽诵行痰墓蹋骸澳诟屡O赏褂闹荩苷攀孬厚赂。玄宗怒,命思陨敝K愿考苤眨颂饺∑湫模厝ナ肿悖钊舛⒅!&&二、惩罚敌方  东晋末年,一个名叫孙恩的海盗在中国东南沿海大事抢掠。每当他在袭击中捉到县令后,就把他杀了,大家便割其肉吃。部分肉则晾制或用酒或盐腌制(“醢”)成食物。这些加工过的肉和骨头,通常在三个月以后食用,并把这类肉食分发给死者的妻子儿女吃。如果妻子儿女不愿食用自己亲人的肉,他们就会立即被杀死。在这种情况下,行刑的过程非常野蛮,甚至有时将受害人当着亲人的面分尸。  南朝宋刘劭的助手张超之在守卫京城皇宫的战斗中失利,最后被乱兵所杀。惩罚的方法极为残酷:“剖腹刳心,脔割其肉,诸将生啖之,焚其头骨。”   891年5月,前蜀国(今四川)的建立者王建,命令武将唐友通擒韦昭度的亲历骆保,并把他制成食物,以为惩罚。893年3月,李克用引兵攻天长镇,杀了王F部上万士兵,当时军中无粮,李克用准许部下把敌人尸体做成肉脯当军粮。  王建称帝时期,中国有十个割据国家先后为了最高统治权而争斗。自然,在这些竞争者之间有许多血腥的战争。当四川的士兵抵御入侵的云南蛮军时,他们生擒了一些敌兵,并处于憎恨和惩罚吃了他们。  922年10月,镇州陷落,获胜的晋军进城后吃了部分守成官吏及家属,以示惩罚。  姚洪是后梁的一名小校,曾在梁将董璋的手下供职。后来,梁洪投唐任指挥使,率一千人守阆州。董璋写信招降姚洪,姚洪把他的信扔进了厕所。董璋军攻破阆州,抓住了姚洪。他命人在火上架起大锅,又挑了十个大汉,将姚洪边割边吃。姚洪至死大骂不绝口。后唐的明宗得知这一野蛮事件后,决定将死者两个儿子所受的痛苦进行补偿,“录其二子而厚恤其家”。  相同的例子还有。在北宋初年,武将王彦升对入侵的西方游牧民族的报复,是用手将俘虏的耳朵揪下来,大嚼着小酒。受到迫害的人浑身是血,颤栗不敢动。前后受此酷刑的人有几百个。自此,“西人畏之,不敢犯塞”。顽抗到底的人受罪最多。  詹良臣任缙云县尉时,因抵御盗贼而被俘。盗贼要他投降,他破口大骂,激怒了将军。他们从詹身上割下一块块肉,逼他当众吃下。詹一面吐一面骂,至死骂声不绝。每个在场的人都为他的惨死而落泪。这种惩罚是逼迫受惩罚的人吃自己的肉,含有极大的羞辱性质。  宋将高永年率军御西羌,不慎被羌人所俘,献给了多罗巴人。多罗巴人吃了他的心脏、肝脏,因为他们相信是他使其“宗族漂落无处所”,而成为流民的。  宋将李处耘在战斗中捉了很多俘虏。很快,他就选了数十个肥胖的俘虏,“令左右分啖之”,即作为食物,又作为惩罚。  宋绍兴元年(1131年),刘忠起义军攻入孙知微镇守的舒州,并占领了该地区。孙知微被俘后,“不屈,忠怒,脔而食之”。&&三、为亲人复仇  中国人长期以来认为,应对伤害过自己,特别是伤害过自己家人的敌人进行报复。《礼记?檀弓上》记述了孔子的学生子夏与孔子关于为父母报仇问题的对话:“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孔子说:‘寝苦,枕于不仕,弗与天下共也。遇诸市朝。不反并而斗。”《礼记?曲礼上》说,“父之仇,弗与共戴天。”父是儿子的“天”,因此必须报仇,不可与其敌共处于天之下。往往是杀人还不足以平愤,作为惩罚,仇敌应被完全彻底地吃掉,包括骨、肉、心、肝等等。从中国历史上可以发现许多这类例子。例如,西晋末年,中国有十多个国家兴起和衰落,都是为了帝国的霸权而争斗,并由此引来了南北朝的混乱时期。正是在这一骚动、过渡时期,马权杀了綦毋翊,因为綦毋翊杀了马的兄弟。据说马权吃了綦毋翊的肝脏。还有一个例子,阴平太守谯登利用流寇的力量,杀了巴西太守马晚,并且吃了他的肝脏。同样是为了给父亲报仇,东晋初年的赵胤杀了杜曾,并吃了杜的肺和肝。大约是在同一时间,出于同样的原因,谢混活捉了张猛。他为了报仇,对其“刳肝而食之”。因张猛是杀死谢混父亲和兄弟的凶手。  南梁武帝第六子、邵陵携王萧纶骄纵跋扈,受到父亲责怪。他怀疑是何智通告的状,便派心腹爪牙在街巷中将何智通刺死。后来这些凶手被抓获,何智通的儿子何敞之把他们装车笼里,四面架上火,烧成焦熟。何敞之还用车拉上钱,并备置了盐和蒜,雇人来吃他们的肉。每吃一块肉,赏一千钱。顷刻之间,被分光吃净。  隋朝初年,王颁因不满陈国的武帝杀了父亲,而加入了正在南方攻打武帝的隋军。陈国兵败后,王颁从坟中掘出武帝的遗体,焚烧了他的尸骨,并为了发泄仇恨,用水和着骨灰喝了下去。  唐朝初年,王君操杀了李君则,因为李君则在二十多年前(隋朝末年)置王君操之父于死地。王父被害时王君操只有六岁。李君则杀人后不得不弃家出逃。多年后,当李君则回州府自首时,被王君操杀死。王君操取出李君则的心肝当场生吃。因为是经过很长时间才得以报仇杀人,因此他的行为依法当死。但由于他杀人是为了报杀父之仇,事后还是获得唐太宗的赦免。  为什么历史上一些中国人特别喜欢食用人的心脏和肝脏呢?荷兰汉学家德格鲁特曾经指出,中国人这样做是为了最严厉的惩罚仇人,并使仇人遭受最大限度的痛苦。因为中国人相信人的生命在于心脏和肝脏。的确,相似的一个例子还发生在1895年8月。广东一个村子为水发生了激烈争执,武装冲突给双方带了伤亡。被俘的村民被杀死,他们的肉,包括心脏和肝脏被分发给胜者一方食用。甚至胜利一方的小孩子,也可以参加这一人肉盛宴。这一“庆典”就是深仇大恨的表达。&& 四、泄愤  长期以来,古代中国人以野蛮行为作为一种心理战术。这一战术在前面提到的中国古代战争中已广为运用。这一战术于和平时期的民众也有使用的。例如,中国人想表达对敌人的忿恨时,在日常谈话中常常会有这样的语言出现,即“我要把你吃了”。这些习惯用语并不仅是些一般的闲话,而是感情相当真实的流露。事实上,人们在很多场合确实出于憎恨而吃掉自己的仇敌。甚至早已入土的仇敌也未能免于一吃,往往把他们从坟墓里掘出来而吃掉。当仇敌被活着吃掉时,食人者对于被食者所遭受的巨大痛苦津津乐道。  这种行为在中国延续了几个世纪。例如,在王莽的新朝末年,他的反对者打倒了这个汉朝的篡位者,并把他分尸以施行报复。“传莽首诣更始,县(悬)宛市,百姓共提击之,或切食其舌。”王莽政权崩溃后,老百姓割了他的头,还将其舌头切了分吃。此外,历史上还有两个叛徒也因不忠而遭到惩罚的记载,他们是东魏时期的武将侯景及其副将王伟。侯、王二人作乱,被梁朝大军击败。侯景死后,王僧辩剁下侯景的双手送给齐文宣。王僧辩还在侯景的腹中放了五斗盐,以防腐烂。侯的尸体运抵建康(今南京)后,人们把他的尸体切成碎块煮成汤(“羹”)。侯景的妻子溧阳主是梁朝武后的孙女,也被民众杀而食之。仇人们把侯景的骨骸烧成灰,并和着就饮用。而王伟被囚并解往江陵,被梁朝的民众放在炉中烤熟食用。  王文同是隋代有名的酷吏。随军征辽东时,皇帝命王文同巡察河北诸郡。他到河间时,正值数百名僧人举行佛会,便认为是聚结惑众,把他们都杀了。皇帝得知此事,将王文同斩于河间,以谢百姓。“仇人剖其棺,脔其肉而啖之,斯须咸尽。”  隋朝末年,张金称被俘,并因叛逆罪被当局处死。他的头和脚均被砍下来,挂在木桩上示众,身体其余部分则被陈尸闹市。所有恨他的人,都可以分享他的肉。  唐朝武则天在位期间(684―704年),有个臭名昭著的酷吏来俊臣,受其害的人都非常恨他。他死后,朝廷下令把他陈尸闹市,让民众分食其肉。片刻之间,民众就把他抢食而光。民众还对他的尸体做了各种异乎寻常的凌辱,以泄其忿。例如,他的两个瞳孔被从眼球挤出来,皮被人剥掉,肚子被剖成两半,心脏也被掏出。尸体的其余部分被人扔掉,任人践踏。  唐玄宗在位期间(712―755年),臭名昭著的腐败大臣杨国忠是玄宗皇帝的宠妃杨贵妃的堂兄,它对安禄山叛乱的爆发负有部分责任。安禄山攻入长安,玄宗和杨贵妃为了安全向西南逃亡。士兵们在陕西马嵬驿(今兴平)发生哗变后,唐玄宗被迫杀死杨贵妃,而杨国忠也被一箭射死。随即,他的肉被分发给兵众,愤怒的士兵把肉吃得干干净净。  后晋末年,大将张彦泽叛降新兴的辽王朝(907―1215年)。后来因为任意劫掠,他被耶律德光处死,晋人“争破其脑,取其随,脔其肉而食之”,“扯裂蹈践,斯须而尽。”  元世祖忽必烈(年)是成吉思汗的孙子,元朝的创始人。他在位期间,有个贪官阿合马被人刺死。元大都百姓和士兵怒而食之,狂舞痛饮三天三夜以示庆祝。据说当时京城里的酒因此而全部售罄。  同样,明武宗在位期间,宦官刘瑾滥用权力,犯下一系列罪行,因此被处死。死刑执行后,他的肉被公开出售,每个人都获准买一小块肉食用,作为报复。  显然,仇恨是习得性食人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很多场合下,这种仇恨是政治性的,于是,执政当局得以利用习得性食人作为压制反对派、加强和稳定其权力基础的一种有效武器。&&五、食人成性  由惩罚、愤怒甚至求生等引起的食人行为,有时会发展到肆无忌惮的程度。  据《旧唐书》卷二下记载,黄巢的宠蒋孟楷被陈州刺史赵庾阶∩绷耍瞥卜浅M聪В柿烊凸コ轮荨!霸粑С驴ぐ偃眨囟运晡薷冢硕鲆星奖诩洹T舴硕常律笔АT粲恤┠ロ危揄允伲扇擞诰仕橹瞎嵌场!奔瓷柚昧思赴俑鼍薮蟮氖剩钊送度刖誓诘匪椋谴庖黄鸪缘簟
  真正的嗜人成性的行为,则与仇恨、求生等毫不相干,只是嗜人者为了得到精神上的满足。这种令人发指的行为虽然很少见,但充分体现了嗜人者的残暴。下面既是一例。  王继勋是宋太祖时孝明皇后的同母弟,他依仗权势,嗜杀成性。他因违背上渝被解除兵权后,常怏怏不乐,便把怨气发在无辜者身上,“专以脔割奴婢为乐”。一天大雨冲坏了围墙,群婢逃了出来,状告到太祖那里。他再次被削夺官爵。后来他任职西京,变得更为残暴,常买来民家女子,稍不如意,“即杀食之”,然后把尸骨装在棺材里抛到野外。女人贩子和卖棺材的“出入其门不绝”。长寿寺僧人广惠常和他一起食人肉。后来王继勋、广惠和尚以及十几名人贩子都被太宗皇帝杀了,洛阳市民拍手称快。  六、获利  882年春,当长安的米价长到每斗三十缗时,盗匪也开始抓人卖给官军做军粮。官军还直接去山寨抓人充口粮,当时一人值钱数百缗,以肥瘦论价。  887年秋,扬州有无数居民被饿死。尽管自中唐以来,扬州一向在人口和生活质量方面被视为天下第一城市。野心勃勃的叛乱首领每隔四五年就为了争夺扬州的控制权而发生战事,而连续不断的军事冲突导致了人民死亡。当城里粮尽时,“饥民相杀而食,其夫妇、父子自相牵,就屠卖之,屠者l剔如羊豕”。人像猪羊一样被屠夫切了在市场上卖钱营利。 &&七、尽孝  与以上各类食人现象不同,还有无数为了尽孝而作出牺牲的事例。毫无疑问,这是长期以来受到尊崇,并形成了中国人的基本行为状态的孔子道德观的发展结果。  广东一个城镇遭到金兵围攻,粮食告罄,于是决定:守城的士兵可以食用城中居民。先是吃老人,然后再吃其他人。当轮到一个老太太去死时,她的儿媳妇愿意代她去死。她被煮了吃,但她也因这一道德行为而受到高度赞扬。另一个妇女则愿意代丈夫去死。她说:“我们至今没有孩子,如果他现在死了,家里的香烟就要断了。”从这些插曲来看,很难把爱与恨区别开来,因为在本质上这两者往往是矛盾的,不明确的。  最常见的尽孝的事例,是用自己身体的某部分做药,为亲人治病。  用人类肌肤、脏器治病,最早始于东汉时期。自汉朝至唐朝,虽人体不断作为药用,但历代编年史没有记载多少实例。下述是几个例子。  据江苏《淮安府志》所载,东汉时期浙江山阳县(今浙江省绍兴县)有个名叫李妙宁的女子,14岁时嫁与蒋瓒为妻。公公病了,她向上天祈祷,以使他能够迅速恢复健康。为了能够让公公吃到富有蛋白质的食物,李妙宁从自己的左大腿割下三块肉,烧成汤给他吃。在这一孝举之后不久,她的公公就恢复了健康。此类孝行在南北朝时期很少见,至少在人肉作为药物方面是如此。  然而,自唐朝以来,在医疗实践中运用人肉之举大盛。陈藏器所著《本草拾遗》是一部关于中草药的开创性著作。在这部著作中,他首次谈到人肉可以治疗某些疾病。或许就是因为这一史无前例的说法,孝顺的儿女们才准备随时奉献他们的身躯。事实上,很多子女在父母患病时,都心甘情愿地从自己大腿上割肉以作为药物。随后,北宋末年,钱易在所著《南部新书》一书中发挥了陈藏器的说法。  唐朝时期,安徽寿州安丰县的官员李兴的父亲患了重病。李兴就从大腿上割下一块肉来,假装是别人所赠,送给父亲当作药物食用。可是当肉送到时,他的父亲已经病得不能进食,第二天就去世了。后来,著名文学家柳宗元为李兴专门写了篇《孝门铭》。  在同一时代,也有很多类似的女儿和儿媳尽孝的例子。陕西延安范家有女出嫁,不久丈夫便去世。范氏没有再嫁。相反,她多年忠诚地服侍公婆。当她的婆婆患病时,范氏从自己的左大腿上割下肉来,刀深至骨。她把肉给婆婆食用,以治其病。她的婆婆很快便恢复了健康。据湖南的《岳州府志》《岳州即今岳阳)所载,林家有女,其母患病,药也治不好,为给母亲治病,她从自己的大腿上割下肉来,煮成粥给母亲喝。她的母亲喝了后,很快就康复了。 &&宋朝是有很多此类孝举的例子,比以往各朝的例子总和还多。很显然,此类孝举在女儿、儿媳和妻子中日益流行。在不胜枚举的例子中,我们在此只选用两部官方正史所载的事例,一部是《古今图书集成》,另一部是《宋史》。关于这些事例除了人名和地名不同,内容都是相同的,所以我们将这些例子按年代顺序,简单地列出来,除非必要,将不再加以详细解释。 90后MM的写真 中国人的科幻--《》
   男性揭秘--《》 女人天性--《整容》 两性故事-- 人世轮回--《》
空间的其他文章:关于宽容议论文的反面事例最好是古代君王不能容人之过.正面写出其的不宽容
只爱赵薇0193
  宽容,是一束照射在冬日里的阳光,使误解这座冰雕融化;宽容,是一座亮丽在黑夜中的灯塔,使迷途者找到航行的港湾;宽容,是一缕飘飞在大地上的清风,使犯错者顿获一股清醒剂……  宽容是长者式的,不但表现为一种胸襟,也表现为一种睿智.宽容者,人恒爱之,人恒敬之.何乐不为?行者无疆,一蓑烟雨任平生.宽容者踏过凋零的白玉兰,凝留的是“尊严”的芳香,即使与寒冬、白雪不伍,也留下宽容的胸襟,气度,留住高洁的品格!  宽容者犹有“将军额上能骑马,宰相肚里能撑船”的大度,让犯错的人们有着重新审视自我,反省自我的勇气和信心,使刻薄的小人感到自己的卑鄙龌龊,自惭形秽.  或许一个自由微笑,一句肺腑之言,一双善解人意的眼神足以让迷途羔羊找到方向,得到真、善、美.这样,宽容便成为人与人之间沟通、理解的桥梁,成为彼此体谅的纽带!  是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即使犯了过错,也不要冷眼相对,恶语中伤,落井下石,毕竟“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宽容他人的同时也宽容了自己,升华了自己的人格,古有廉颇“负荆请罪”于蔺相如的美谈;有“春风化尽千层雪,相逢一笑泯恩仇”的绝唱,这是因为宽容是一种心灵的释放,是一种晶莹剔透的高尚.  诚然,放眼于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需要宽容这个通行证.宽容是和谐社会的法宝,是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只要人人都懂得宽容,社会就多一份安宁,多一份欢笑,多一份和谐安定的幸福图景.矛盾存在于社会中,存在于人与人之间,但有“退一步海阔天空”便可以“化干戈为玉帛”.这样人们的生活也将更加美好,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稳定!  心胸开阔,心怀坦荡者,人敬人爱;心胸狭窄者,人人避而远之.人生在世不必为一些芝麻小事而耿耿于怀,更不必大动干戈,忍一时风平浪静,这样既不伤大雅,也减少彼此的不快!用宽容的心来看待别人的诋毁流言,时刻保持宽容的心态!你会发现生活原来是如此的惬意,自然!  宽容,人格的光辉点.是德高望重者的风范,是“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者的胸襟.它如清泉一般滋润你的心田,如黎明为你捧出旭日,如画笔为你描绘人生华章……  宽容——人生桥梁!  一个脚跟踩扁了紫罗兰,而它却把香味留在那脚跟上,这就是宽容.  自古以来,狭隘向来是小人们的专有名词,它一直为人们所不耻.  庞涓是狭隘的,他不愿孙膑胜于他,施加毒手,最后兵败身亡;周瑜是狭隘的,他不肯诸葛亮胜于他,百般暗算,最后被诸葛亮三气吐血而死;慈禧下棋,别人吃他一马,她杀对方一家,死后为人们所辱骂……这都是有了狭隘之心的结果,告别狭隘之心,以宽容的胸襟包容他人,则取信于他人,也成就了自己.  有一次楚庄王邀众大臣共饮,请嫔妃助兴,风把烛火吹灭时,一武将醉酒失态拉了妃子的衣襟,但楚庄王以一颗宽广的心宽容了他,巧妙解围.这位武将由是感激在下一次战役中奋勇杀敌.这便是宽容的价值  刘秀大败王郎,攻入邯郸,检点前朝公文时发现大量讨好王郎,辱骂甚至谋划刺杀刘秀的公文.但刘秀不听众臣劝阻,全部付之一炬,他说:“如果追查,必会引起人们的慌乱,甚至成为我们的死敌.如果宽容他们,则能化敌为友,壮大自己的队伍.”是刘秀的宽容才使他终成帝业,统一全国.  从古至今,没有一个心胸狭隘者能成就大事.宽容是每个人应遵循的守则.  林肯对政敌素以宽容著称,这引起了一位议员的不满.他说:“你不该试图和那些人交朋友,应该消灭他们.”林肯笑着回答:“当我们把他们变成自己朋友时,不正是消灭了自己的敌人吗?”这正是对宽容的最好诠释.  如果天空不宽容,容忍不了风雨雷电的一时肆虐,何来它的辽阔之美;如果大海不宽容,容忍不了惊涛骇浪的一时猖獗,何来它的深邃之美;如果森林不宽容,容忍不了弱肉强食的一时规律,何来它的原始之美;如果宇宙不宽容,容忍不了星座裂变的一时更替,何来它的神秘之美;如果时间不宽容,容忍不了各色人等的一时虚掷,何来它的延续之美……是宽容成就了它们.  泰山不辞杯土,方能成其高;江河不择细流,方能成其大.是宽容缔造了它们.  只有告别狭隘之心,方能进入一个神清气爽的境界.  让我们告别狭隘之心,用宽容之心包容一切,学做那多留人清香的紫罗兰.  宽容别人是对别人的理解,是一种放得下的大度,是一种与人为善的观念释然.而宽容自己则是一种豁达\冷静与理智,宽容自己并不是放纵自己  人应该学会宽容.多一些宽容就少一些心灵的隔膜;多一份宽容,就多一份理解,多一份信任,多一份友爱.  我觉得宽容就是在心里上接纳别人,理解别人的处事方法,尊重别人的处事原则.虽然要想做到宽容不是那么简单,但是我们还是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做.从生边的一点一滴做起,那样你离宽容就越来越近了,经过不断的积累,最后你就会达到你的目的--宽容.  宽容是一种非凡的气度、宽广的胸怀,是对人对事的包容和接纳;  宽容是一种高贵的品质、崇高的境界,是精神的成熟、心灵的丰盈;  宽容是一种仁爱的光芒、无上的福分,是对别人的释怀,也即是对自已善待.  宽容是一种生存的智慧、生活的艺术,是看透了社会人生以后所获得的那份从容、自信和超然.  “开口便笑,笑古笑今,凡事付之一笑;大肚能容,容天容地,于人何所不容!”这是何等的气度与胸怀!宽容的可贵不只在于对同类的认同,更在于对异类的尊重.——这也是大家风范的一个标志.宽容有三种境界,可以养鱼为喻:最初级的境界是玻璃缸赏鱼,只让它在一定的范围存在和活动;中等境界是池塘养鱼,因地就利,因势利导,水肥鱼跃,鱼张水活,相互利用;最高境界则是江海生鱼,千形万类,任其自生,海阔天高,任其自游,由此也就成就了海的博大和丰富.有多大的胸怀,就有多高的境界;有多高的境界,就能干多大的事业.  宽 容  我们每个人都是大自然的作品,所以老天对待每个人都是公平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闪光之处,相反每个人都有自己缺陷的一面,也就是缺点.有的大,有的小;有的为人所知,有的不为人知.这就是人,形形色色的人,共同生活在这个地球上.差异如此巨大的人群,而且每个个体都有自己的缺陷.我们之所以能够生存在一起,都是因为宽容的存在.  在家庭中,虽说都是一家人,但每一个成员是不同的,每个人的优缺点都暴露在别人面前,彼此也就了解得更多.如果不相互宽容,就会引起纠纷.家家都有本“经”,如果这本“经”中没有“宽容”一词,这个家庭就不会幸福,可以说没有宽容就没有幸福的家庭.  每天都要去上学,班集体可以说是第二个家.这个家中的成员更多,更不同.也许在刚刚入学时,同学们仅仅是看彼此的外表,是帅是丑.那些外表好的同学自然很受欢迎,但是人们需要彼此了解对方的心.通过一段学习生活,我们真正的认识了:有的同学热心,有的同学学习优秀,有的同学能说会唱;但同时也看到了他们的缺点,有的同学多了些自私,有的同学十分娇气.但我们并没有彼此排斥,我们仍然是一个集体,因为我们能彼此谅解,彼此宽容.  每个人都会有一个或几个与自己真正要好的朋友,因为可能有相同的爱好,很谈得来.真正朋友之间不必掩饰自己的缺点,能够相互了解,相互鼓励的,才是真正的朋友.  一个人要进步,要改正自己的缺点,就要让它暴露出来.如果没了宽容,别人都趁机抓住你的缺点,狠狠“踢打”,就没有人愿意暴露自己的缺点,于是就没人进步.  宽容就好像一座座桥梁,连接着每个人,连接着整个世界.如果没了宽容,世界将不会是个完整的世界.  因为宽容,所以有了世界.  点评?  “因为有了宽容,所以有了世界”.作者在深思熟虑之后,决定以说理的形式写身边事.由人的优点、缺点,人们共存、相处引发,完成了这篇文章.  “宽容”这个话题,容易引起人们某种情感、某种思绪,所以多数人写宽容都会从身边的事入手,写自私、写包容、写自责、写彻悟……而作者却由大处着眼,推陈出新,写人类、写家庭、写世界,将宽容的意义概括化,明朗化.  更值得提出的是,作者从家庭、班级、朋友三个角度出发,层层推出,将本来零散的材料组织得有条不紊.  作者写的都是最简单的身边小事,却清晰地折射出宽容对于现代人的意义,作者本人的有感而发,寄寓于中,也会使读者产生共鸣.  思路二?  神话.夸父的故事是人人皆知的,高大的夸父肩负起族人的希望去追赶太阳,但是,他没有追到.假使我们不给他宽容,他还是英雄吗?作者以此来构成文章的主体,有条不紊地讲述故事.最终,将故事的主题引申到宽容这一主题——这不仅是关于宽容的一个传说,更是阐发英雄气节的慷慨陈辞:“每个人都会追赶自己心中的太阳,对于追到的人,我们会给他胜利的喝彩:对于追不到的人,我们给他宽容的掌声;他们可能也是英雄.”  例文?  对“夸父”的宽容  ——“夸父追日”续篇  耀华中学 毕昱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古老的部落.有一个年轻人名叫夸父,长得十分高大.  有一天,他肩负起族人的希望去追赶太阳.  夸父追啊追,用尽全身的力量,他太希望追到太阳了.  他渴极了,饮尽了河里的水又继续前行.但是,很可惜,真的很可惜,夸父没有追到太阳,他太累了,他倒下了,化作一片桃林,为以后追赶太阳的人解渴.人类挑战自然极限的一次行动就这样失败了.  他的族人们知道了都很悲伤,大家都觉得夸父会追到太阳的.有的族人说:“夸父是英雄,他为了追赶太阳而牺牲了性命,咱们应该为他立碑,把他的故事讲给后人听.”有的族人却说:“夸父并没有追到太阳啊?他最后失败了,咱们不该为失败者立碑.”  于是,族长让全族人集合,商讨这件事.夸父应该是英雄,可夸父又真的没有成功,商讨陷入了僵局.周围都安静下来,大家等待着族长的最后决定.  一个小孩的声音却打破了这沉静,他先是“哇”地大哭起来,然后一边哭一边说:“我,我觉得夸父叔叔很了不起,他把太阳都赶到山那边去了.”众族人一片惊奇,是啊,他们怎么没这样想过.  族长长叹了一口气,他知道这个小孩用宽容的眼光包容了一个英雄的失败.  于是,有了一座叫夸父的山和流传千年的传说.  于是,一个很美的传说经过千百年的沧桑传到我们耳边.  我一直想在“夸父追日”的故事后面加上一句话:“每个人都会追赶自己心中的太阳,对于追到的人,我们会给他胜利的喝彩;对于追不到的人,我们应该给他宽容的掌声,他们可能也是英雄.”  点评?  阅读这篇文章,我们要特别注意两点:构思与格式.  提起宽容,也许更多的人想到的是对错误的谅解.然而,作者却将我们引到了对成功的价值取向上,并且以传说故事为实例,阐述了英雄的意义:追赶心中的太阳,永不放弃的人.不仅使主题升华,而且给人以警醒.  在格式上,作者以第三人称记叙,虚实结合,段落短小,叙述自然朴实.文末以并列式的短句作结,使人有意犹未尽之感.  思路三?  议论文.在夕阳的余辉中,苏格拉底身着雪白的长袍,安然地死去,闪光的思想也在一点一滴地泯灭,在这样一个容不得异端的世界,思想无力发展.一个悲剧的起始,会使人感到强烈的心灵震撼.苏格拉底被人们的不宽容推向了生命的尽头,但思想依存,苏格拉底正是用他的生命捍卫了思想.  这种不宽容的背后隐藏的是人的本性——自私.为了保全自己的地位,而不惜用别人的生命来作厚重的牺牲品,在科学与宗教冲突之时,教皇毅然选择了逮捕伽利略.就这样,多少正确的理论在萌芽之时,却被无情地扼杀了.  但真理终会被时间所检验.当时的异端,往往在日后会开启一片新的天地,人们扼杀的是人的肉体,却阻止不了思想的流传.如今我们为其平反,但重要的是反省与思考,我们不能将历史重演.  例文?  宽容“异端”  耀华中学 刘青  在古希腊的雅典城,正进行着一场前所未有的审判.罪犯是苏格拉底,罪名是散布异端学说,自立教派.大陪审团的成员们分别向两个瓦罐中投放蚕豆,白色代表生,黑色代表死.  最后,黑色瓦罐中的蚕豆更多.于是,苏格拉底身着雪白的长袍,在夕阳的余辉洒入法庭的时候,安详地喝了一碗毒芹汁,离开了容不得异端的那个世界.人死了,而思想却不朽尽管历史证明苏格拉底的思想很重要,但已无济于事.当时的大多数雅典人用不宽容的眼光盯着他,要将他和他的思想置于死地.虽然不宽容没能扼杀思想,却到底要了思想家的命,更给人类的发展蒙上了一层黑色.  人类发展的过程也是一个新事物不断产生的过程.而很多新事物又是与旧事物存在矛盾的.当旧事物还很强大时,新事迹就遭到打击,罪名是“异端”.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在当时的异端,日后却往往开启了一片新的天地.  在当时,人们为什么不能宽容异端呢?仅仅是因为异端不符合他们已有的思维逻辑吗?这恐怕只是一方面原因.更重要的是人们的自私与安于现状.在此我想举个例子:伽利略因为一本名叫《关于两个世界的对话》的书而遭到宗教异端裁判所的审判.那时的教皇曾是他的朋友,也很有科学头脑,但遇到科学与宗教基础发生碰撞的时候,作为教皇,毫不犹豫地下令逮捕伽利略.这不能不说是自私导致了不宽容,教皇为了地位扼杀异端.而前文中的苏格拉底则恰恰是因为当时人们的安于现状、不思改变而被处死的.  伽罗毕,杰出的数学家,但有三次论文被退回,理由是他的东西太超前.21岁的他在决斗中身亡,作为异端,生前始终未被承认;迈耳,第一个发现能量守恒的人,因为得不到别人理解,而发疯;亚·鲍耶,第一个写出非欧几何学著作的人,连他的数学家父亲都激烈反对这种“怪”理论,最后离家出走,不知所终……  太多太多因不宽容而造成的悲剧,让人扼腕叹息.时至今日,我们已经肯定了那么多异端,并为其平反.我们是否还要再犯同样的错误呢?伽利略在被迫认罪后,喃喃自语道:“地球还是在转动啊?”这是“异端”的真理得不到宽容而被戕害后,发出的哀鸣.  我们要避免再发生这样的悲剧,就应当记住伏尔泰的那句话:“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会用生命捍卫你发表观点的权利.”  点评?  文字即是思想的表达,畅快淋漓的文字背后是深入的思考,思考的是社会的发展,思考的是人类思想的进步.没有宽容的恶果不仅是几个捍卫者的生命,更重要的是阻碍了人类社会的进步.我们需要宽容,就需要战胜人性的自私和保守.当我们宽宽了异端之后,才会有思想的丰富、社会的进步.  本文的作者凭借自己广博的知识,冷静的思考,在历史的角度上阐发了宽容,思想之深邃,理解之透彻,令人叹服.  作者没有把目光仅仅局限于人与人之间的宽容,而是拓宽到思想的宽容、社会的宽容.多处的例证,有力地证明了作者的观点,展示了作者丰富的知识积累,文章思想内涵深刻.  当一个个捍卫真理的英雄在时间的涤荡下离我们越来越远,谁能保证历史不会重演?而唯有以史为鉴,宽容 “异端”,才能使社会向前发展.文末警诫后人,使主题得到升华.  思路四  小说.“宽容”这个话题其实是可以写成多种文体的,比如,可以写成一篇小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是年轻的指挥官和一个是年老的炊事员.情节设计在一场惨烈的战争之后,命运将他们推入到沙漠.矛盾纠葛是老人对指挥官的多次刁难、拖累,目的是想和指挥官同归于尽,死在沙漠之中.指挥官则表现出了忍让、自责和宽容.结局是老人最终的宽容之心,使指挥官走出了沙漠.通过这样一个故事情节,表现出“只有能宽容别人的人才配受到他人的宽容”的主题思想.  例文?  宽容  耀华中学 潘佳  这是一场惨烈的战争,几乎所有的士兵都丧命于敌人的刀剑之下.  命运将两个地位悬殊的人推到一起:一个是年轻的指挥官,一个是年老的炊事员.  他们在奔逃中相遇,两个人不约而同的选择了相同的路径——沙漠.追兵止于沙漠的边缘,因为他们不相信有人会从那活着出去.  “请带上我吧,丰富的阅历教会了我如何在沙漠中辨认方向,我会对你有用的.”老人哀求道.指挥官麻木地下了马,他认为自己已经没有了求生的资格,他望着老人花白的双鬓,心里不禁一颤:由于我的无能,几万个鲜活的生命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我有责任保护这最后一个士兵.他扶老人上了战马.  到处是金色的沙丘,在这茫茫的沙海中,没有一个标志性的东西,使人很难辨认方向.“跟我走吧.”老人果敢地说.指挥官跟在他的后面.灼热的阳光将沙子烤得如炙热的煤炭一样,喉咙干得几乎要冒烟.他们没有水,也没有食物.老人说:“把马杀了吧?”年轻人怔了怔,唉,要想活着也只能如此.他取下腰间的军刀……  “现在,马没了,就请你背我走吧?”年轻人又一怔,心想,你有手有脚,为什么要人背着走,这要求着实有点过分.但,一直以来,他都处在深深的自责之中,老人此时要在沙漠中逃生,也完全是因为他的不称职.他此刻惟一的信念就是让老人活下去,以弥补自己的罪过.他们就是这样一步一步地前行,在大漠上留下了一串深陷且绵延的脚印.  一天,两天……十天.茫茫的沙漠好像无边无际,到处是灼烧的沙砾,满眼是弯曲的线条.白天,年轻人是一匹任劳任怨的骆驼;晚上,他又成了最体贴周到的仆从.然而,老人的要求却越来越多,越来越过分.他会将两人每天总共的食物吃掉一大半,会将每天定量的马血喝掉好几口.年轻人从没有怨言,他只希望老人能活着走出沙漠.  他俩越来越虚弱,直到有一天,老人已经奄奄一息了.“你走吧,别管我了.”老人忿忿地说,“我不行了,还是你自己去逃生吧.”  “不,我已经没有了生的勇气,即使活着我也不会得到别人的宽恕.”  一丝苦笑浮上了老人的面容,“说实话,这些天来难道你就没有感到我在刁难、拖累你吗?我真没想到,你的心可以包容下这些不平等的待遇.”  “我想让你活着,你让我想起了我的父亲.”年轻人痛苦地说.老人此刻解下了身上的一个布包,“拿去吧,里面有水,也有吃的,还有指南针,你朝东再走一天,就可以走出沙漠了,我们在这里的时间实在太长了……”老人闭上了眼睛.  “你醒醒,我不会丢下你的,我要背你出去.”老人勉强睁开眼睛:“唉,难道你真的认为沙漠这么漫无边际吗?其实,只要走三天,就可以出去,我只是带你走了一个圆圈而已.我亲眼看着我两个儿子死在敌人的刀下,他们的血染红了我眼前的世界,这全是因为你.我曾想与你同归于尽,一起耗死在这无边的沙漠里,然而你却用胸怀融化了我内心的仇恨,我已经被你的宽容大度所征服.只有能宽容别人的人才配受到他人的宽容.”老人永久地闭上眼睛.  指挥官震惊地直伫立在那儿,仿佛又经历了一场战争,一场人生的战斗.他得到了一位父亲的宽容.此时他才明白,武力征服的只是人的躯体,只有爱和宽容才能赢得人心.  点评?  这是一则寓意极为深刻的故事,在作者细腻的记叙描写中,我们仿佛也进入那个骇人的沙漠,也进入了博爱的宽容.  这篇作文最大的特点,是赋予故事内容以浓重的浪漫主义气息.作者把这个生与死的故事放到荒无人烟、考验意志的沙漠,把宽容的主题突显得深刻鲜明.  当年老的士兵站在将军的马前,谁也不会意识到他心中的目的——他的不宽容,这显然与后文那位军官屈辱地照顾他、侍候他的宽容,形成鲜明的对比.当老人奄奄一息,几近弥留之际,终于被军官的宽容感动,向他敞开了宽容之门.  这便是文章的魅力,在让人在欣赏优美语言的同时,又带来心灵上的启迪.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扫描下载二维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杀父之仇不过如此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