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宣威宣威市公安局出入境长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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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山西太原市委书记、市长、公安局长(陈川平、申维辰;汪凡)
历任太原市委书记、市长、公安局长
历任太原市市委书记 &
& 陈川平 【涉嫌违纪】&
2006.01 - 2010.09
申维辰 【涉嫌违纪】
2001.09 - 2006.01
2000.01 - 2001.09
侯伍杰 【违纪】
1996.02 - 2000.01
1992.04 - 1996.02
1987.10 - 1992.04
1985.04 - 1987.06
1983.04 - 1985.04
1982.09 - 1983.03
1977.11 - 1982.09
王绣锦(第一书记)
1975.03 - 1977.01
黄志刚(第一书记)
1973.05 - 1975.03
马 &杰(代)
1967.02 - 1973.05
1964.05 - 1967.01
袁 &振(第一书记)
1960.12 - 1964.05
麻贵书(第一书记)
1957.12 - 1960.12
李 &琦(第一书记)
1955.06 - 1957.12
池必卿(第一书记)
1955.06& 王大任
1949.06 - 1952.12
历任太原市市长
2011.02 - 2013.02
2006.02 - 2011.02
2000.03 - 2006.02
1995.03 - 2000.03
1993.01 - 1995.03
1991.03 - 1993.03
1988.02 - 1991.04
1985.04 - 1988.03
1982.09 - 1985.04
& - 1982. &
岳维藩(革委会主任)
刘世洪(革委会主任)
1955.01 - 1957.02
1952.12 - 1955.01
1949.10 - 1952.12
历任太原市公安局长
&凡 2014.08—
14.08 【涉嫌违纪】
已投稿到:合理合法解决宣威市板桥东屯村村民樊同刚带领全家三代四户八个成年人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
我是云南省宣威市板桥东屯村村民樊同刚,生于1939年,上世纪60至70年代历任大队治保主任20余年,后又任宣威市数届政协委员。80、90年代,由于党的农村政策好,加上自己的努力,在自己承包的百亩苹果园上做出了一点好成绩,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当时成了当地率先致富的典范,被各级政府和群众称之为首富万元户,并成了当时宣威小有名气的“苹果大王”。曾受到各级政府的多次表彰和授以“勤劳致富”的匾牌。1992年,根据原曲靖行署,宣威县,板桥镇等三级党政领导的提议,要我作为承包方与当时的宣威县板桥镇东屯办事处(现东屯村委会)签订涉及东屯办事处第5、8、9、10、11、12、13、14、共八个社的11000亩(后经宣威市林业局2012年调查核准为14994亩)山林地和百分之五十的经济效益分成的承包合同,原板桥镇政府为合同担保方,并相应成立了长冲林场作为林业经营管理基地,合同承包期限为日至日共30年,合同共协商达成7项协议,8个方面的承包事项,详见附呈的承包合同。
合同签订后,我樊同刚放弃了家里的一切,拿出自己百亩苹果园的收入70余万元,领着妻子儿女3代4个家庭搬进了山川裸露,河湖干枯,荒无住户的深山长冲,以深山为家,对荒山进行护理、改造和建设工作,一干就是20余年。20余年来,主要共完成了4件事:
自己育苗,补植补造400亩,成功的补好了11000亩(14994亩)林中的天窗;我自己育的树苗,
2千余万株(每株按最低1元计算,价值2千余万元)还被上级林业部门无偿地拉到别的地方去补植补造(有林业站的干部职工和当地村社干部及群众为证)。
2,& 以控死火源入山为核心,死看死守,杜绝了山林火灾的发生;
在河流、沟渠构筑拦砂坝25道,有效治理和防止了水土流失;(林业局长田志德向上报的材料只承认10道)
4,& 修建防火通道和简易公路7公里,有效地解决了山林防火的硬件建设和林区交通状况。
经过自己3代4个家庭8个成年人20余年夜以继日、不辞辛劳、顽强拼搏、连续奋战、不畏艰苦、勇往直前,以辛勤劳动和汗水的艰苦付出及心血的浇灌,采取造、维护相结合并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的做法,故使长冲林场的11000亩(14994亩)林地结出了累累硕果,从过去被破坏成不毛之地的荒山和疏林地,现已建成郁郁葱葱,林相整齐的森林。山川得到了绿化,严重的水土流失得到了切实有效的治理,周边的河流常年流水不断,8个村的村民种地肥料用不完,良好的生态效益,卓有成效的屛护功能,保障了附近村社农业生产的稳定増长,可以这样说,附近村民是最大的受益者。但是,群众受益了,我樊同刚却遭受了极其严重的伤害。
具体受到的伤害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
1,由于1999年曲靖市人民政府实施的天保工程,珠江源自然保护区的建立等政府行政行为的限制,使得应该属于我樊同刚的经济效益就根本无法变现了。
2008年开始进行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林改期间,宣威市板桥镇原党委书记魏辉(现曲靖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和宣威市林业局局长田志德相互勾结,以板桥镇原党委书记魏辉为首的党政班子整理材料报宣威市林业局局长田志德批准,将长冲林场11000亩(14994亩)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在不让我樊同刚知晓的情况下,以均股的方式全部均分至相关8个村民小组1088户农户的手中。宣威市林业局局长田志德和板桥镇原党委书记魏辉的行为,已经彻底推翻和实质性地撕毁了1992年我所签订、板桥镇政府批准并担保的承包合同。
由于我樊同刚的付出、投入和建设,长冲林场11000亩(14994亩)森林林木直接经济价值3300余万元(经中界按每亩林地最低出材5立方计算,每立方最低价600元,每亩最少3000元),按照承包合同规定,其中百分之五十是属于我樊同刚个人应得部分,即有1650余万元应归我樊同刚所有,宣威市林业局局长田志德和板桥镇原党委书记魏辉相互勾结,背着我樊同刚组织秘密分掉山林、随意推翻、撕毁合同,使我三代四个家庭的生活无任何指望,被他们推到了崩溃的边缘。
签订承包合同后的20余年中,我樊同刚用当年勤劳致富的所有积蓄投入在林场建房、建筑拦砂坝、育苗、补植补造、修建林区公路和防火通道以及一家三代四户八个成年人的劳务投入等情况如下:
(1) 建盖林场房屋投入69805元;
(2) 搞环境保护建设、防水土流失工程、在各河流、渠道建设拦砂坝25道,我自己投入人民币194828元;
为改造我林场内低产林和绿化荒山,育柳杉、园柏苗318000株,投资人民币159000元。(另育苗2千余万株,价值2千余万元,被林业部门无偿拉到林场以外其它地方去补植补造
(4) 补植补造华山松400亩,育苗、补植补造费投入45634元;
(5) 建造林场水利设施投资人民币115408元;
(6) 修建两条简易公路及防火隔离带总长7公里,投资人民币74326元;
11000亩(14994亩)林地,20余年来,我家8个成年人常年维护,按每月最低人均600元的血汗钱计算,人均每年应得血汗钱7200元,
(8) 其中3人20年:7200元& 3人 X 20年=432000元
&&&3人19年:7200元&&
3人 X 19年=410400元
&&2人17年:7200元&&
2人 X 17年=244800元
以上八人共应得血汗钱1087200元
但是,20余年来,我樊同刚自己的资金投入了,全家八个成年人的血汗付出了,青春贡献了,山川改变了,树木成才了,生态保护了,村民的生活环境改善了,百姓受益了,我樊同刚全家全心身投入在林业的护理、改造和建设上,责任尽了,林业发展了,成效也显现了,但是,我樊同刚的百亩苹果园确垮了。我在万亩林业上的投资至今未拿回1分。我樊同刚是个目不识丁的农民,没有一分钱的任何待遇,领着自己的妻子儿女三代四户八个成年人,以自己百亩苹果园的微薄收入,投入创建了长冲林场。20余年来,我樊同刚投入、维护、改造、建设发展林业的责任是尽了,但是,由于1999年曲靖市人民政府实施的天保工程、珠江源自然保护区政策的出台,不给我任何处置权,加之,宣威市林业局局长田志德和板桥镇原党委书记魏辉不让我樊同刚做山的主人,我樊同刚一家八个成年人20余年付出的血和汗不给任何回报,就连国家近年来多次下拨的11000亩(14994亩)应得的林业专项经费和补助资金,都被林业局局长田志德和板桥镇原党委书记魏辉等相关人员全部截留、贪污、挪用掉了。他们为了蒙蔽群众的眼睛,掩护他们顺利截留、贪污,他们从这些经费中挪出一小部分,以粮补的名誉,以每人2元9角摊派给少数群众,但因2元9角太少,群众基本不去领,故此,连这部分经费的多数都不知去向了。我樊同刚只11000亩(14994亩)的专项经费和补助资金都被他们截留、贪污、挪用掉,整个宣威市就不止这11000亩(14994亩)山林的专项经费和补助资金被截留、贪污、挪用了。
他们如此胆大,如此心黑,无法无天,横行得势。
田志德在板桥镇任党委书记期间,就组织截留、贪污、挪用了原东屯办事处所有搬迁户的搬迁(1958年修建东屯水库搬迁)补助经费。当时也同样是挪出一小部分来修路,但当时修路的经费多多有余,只是挪那小部分出来蒙蔽群众的眼睛。群众不满田志德的做法,组织到曲靖上诉,田志德调动公安人员,用几辆大卡车把上诉群众强行拉回,并以暴力胁迫群众写下以后不再上诉的保证。个别群众不满他们的做法,还被他们打伤。田志德这样的干部到那里就只会截留、贪污、挪用,而且他这样做已经成瘾。事实证明,其它他能干什么?就因为如此,在板桥镇党委书记位置上还没待满一年就被调离了。
有一次,东屯村村民组织几人查村委会的账目,查到关键时刻,所有账本被镇上连夜转移走了,至此,村民再无法查账。账目涉嫌问题太大,他们为了丢卒保车,开除了村委会当时管财务的徐老五等人的党籍,并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赶回家种田。他们在基层的横行霸道,群众是不敢怒也不敢言。
因为曲靖市政府1999年实施天保工程和珠江源自然保护区的建立的政府行为及合同期间分掉山林,造成我樊同刚三代四个家庭八个成年人20余年不能得到该有的回报,就连投入的180余万元也打了水漂,我想,各级政府不会硬要给我樊同刚及全家贴上无偿投入和志愿劳动的标签吧!但是,宣威市板桥镇原党委书记魏辉(现任曲靖市政府副秘书长)他就要求我这个被他们整成一无所有的农民要学杨善洲,学陆良八老,捐学校等等。各位领导:我现在被他们整成一无所有了,全家的生存已被他们推到了崩溃的边缘,还叫我拿什么去捐,怎么去学?请问提出这个问题的魏辉秘书长又学了多少?你又捐了多少呢?
曲靖市政府出台的天保工程,珠江源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合同期间被宣威市林业局局长田志德下令分掉山林、撕毁合同,这些都不应该是我樊同刚的错吧?他们为什么硬拿我樊同刚三代四个家庭八个成年人来背这样的黑锅?天然林保护工程,珠江源自然保护区的建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都是党、国家和各级政府制定的林业政策,作为一个一辈子遵纪守法的公民,我樊同刚及全家不能、也不会抵制和阻挠这些政策的实施。但是,因为以上政策的实施,给我樊同刚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是不是应该合理合法地给我赔偿?曲靖市政府、宣威市政府是不是应责无旁贷。对解决我樊同刚以上这些问题,我已多次向宣威市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作了多次反映和提出诉求,但是领导至今一直是避而不见,多次报送的材料至今没得到宣威市党委政府的一字答复。上前年和市林业局长田志德在一次电话中偶尔沟通,他直接提出说:你的承包合同是“非法合同””无效合同”、“你的问题是合同纠纷,要解决你的问题,只有上法院打官司,但是打官司你是打不赢的”等等。此后我樊同刚再找他,他躲掉,打电话,他按掉。至今已几年过去了,他一直不露面,就是在背后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捏造事实,整理一些歪理邪说连篇的材料瞒上欺下,陷害我樊同刚,也给上级领导难辩事实真伪。事实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三部相关法律都相继是1999年、2003年、2007年后相继出台的法则,也就是说早在相关法则出台多年前就产生的承包合同,何况合同签订前,当时办事处的领导专门征求了相关八个村社负责人的意见都一至同意,办事处才叫我跟他们签订的承包合同,板桥镇政府是合同的批准和担保方,这是事实,这是历史,事实和历史能随意否认吗?当时三级党政领导叫我承包山林,建设林场,这不是我自作主张硬要干这个事情,我单方面也无法签订这个合同。要说是问题,也应该是三级党委政府和办事处(现村委会)的问题。市林业局局长田志德和板桥镇原党委书记魏辉相互勾结,想方设法推翻历史的本来面目?不知道他们到底要干什么?市林业局局长田志德合伙板桥镇原党委书记魏辉捏造整理那些歪理邪说连篇的的材料报各级党委政府,胡弄领导。他们向上面汇报的材料中,就把长冲林场承包合同书改为“山林管护合同”,在很多词句中全部改为“管护”,如:“自1992年合同签订以来,樊同刚一直“管护”到2008年、在“管护”山林的基础上、对樊同刚与村委会1992年签订的“管护合同”等等。为什么他们硬改为“管护”,而只是“管护”到2008年呢?目前提的更绝,花样翻新,又说我只是参与管护,我承包的山林,我参与谁管护呢?这些反映出来的事实是不是就不打自招了吗,他们一心一意要废除合同的实效性,缩短我建设林场时间,要抹煞我承包林场的事实。因为他们分山林对我樊同刚是秘密的,故我樊同刚不知道,后来知道他们分掉了,我也一直到2012年,我还组织扑山火、巡山等。按他们改的合同只是“管护”,那么合同内5、3、2的经济分成又如何解释呢?又说土地我樊同刚没有使用权,那我樊同刚一家三代四户八个成年人20余年间育苗、补植补造那400余亩现已成材的树林,所付出的艰辛劳动,不是使用又是什么呢?这又怎么解释?他们又说这是群众干的等等。领导们,你们也想想,我承包的经济林木,如果不付给报酬,群众会白来给我干吗?我投资修建的25道拦砂坝,他们给上级汇报才算10道。还有什么公路不是我修的等等。总之,他们想尽各种办法否定一切,合同内5、3、2的经济分成他们是否认不掉的,由他们请曲靖以上的中介评估,实际评估得多少,按合同5、3、2的经济分成规定赔偿我就行。他们捏造那些东西对我来说已无所谓。市里还通知各委办局:“材料要保密,不能让樊同刚知道”。若是真理,为什么见不得太阳?还规定:“谁若知道记者来采访樊同刚林场一事不报,就要给予处分”等等。领导们,他们到底是要干什么?
他们说我:“1992年至今没有支付过承包费用”。合同第六条规定:甲方负责征收土地(一千亩)交乙方(建苹果园)使用,但是甲方一直没能征收土地交我乙方使用。第五条规定1993年至2001年分别不同年份,农户应向我樊同刚交不同年份的经营苹果管理费,但农户也从未交过。根据以上情况,办事处领导说:“没法征收土地给你做基地使用,农户没向你交相应管理费,规定交办事处的苹果园承包费就不交了”。因为承包费是指苹果园的承包费,不是指山林。田志德向上面告我没有交承包费,这能扯上吗?退一步按田志德说的,承包合同签订后的20余年间,曲靖市政府就实行了天然林保护工程,建立珠江源自然保护区,从来就不准我樊同刚砍卖一棵树,我只有投入,付出,没有一点收入。他用“非法合同、无效合同”的论调来拒绝处理我樊同刚的诉求,这太不客观也很浅薄吧,更是极端不负责任吧!为此,在这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我樊同刚只有向曲靖市、省林业厅、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依法诉求。日,省林业厅组织曲靖、宣威、板桥等四级相关部门的联合工作组,在全面走访调查的基础上,四级联合工作组来到林场实地勘察调研,省林业厅的领导说:创办林场应肯定,有成绩,有功。反映问题实事求是,问题客观,林场出现的现实问题,主要是来源于后来出台的天然林保护工程、珠江源自然保护区政策的約束和限制。曲靖市林业局高建华主任说:林场发展成效有目共睹,谁想抹煞不可能,林场成果,领导重视,群众满意,老樊一家三代四户八个成年人浇注20余年的汗水,付出有口皆碑,反映有凭有据。合同签订时三法没出台,历史不能否定。但是不知为什么?云南省林业厅组织联合调查工作组调查后,至今无声无息,不见任何结果和答复,至今也就此销声匿迹了?这到底是为什么???党的18大前的日下午,曲靖市常务副市长许艺才召集宣威市分管林业的副市长李启信及宣威政法委、林业、信访、公安、板桥镇等人员20余人,把我樊同刚叫到曲靖,说是商量解决问题,在听完我樊同刚的诉求后,许艺才副市长把问题交由宣威市副市长李启信回宣威向市委政府汇报处理(他们总是曲靖市推给宣威,宣威又推给板桥街道办)。李启信副市长当场表示5天内拿出解决方案。时至日,已到了他表态拿出解决方案期限,李启信才带着政法委、林业和相关部门的一群所谓的“工作组”说是组织“调查工作班子”,又提出说是在5至7天内落实。调查工作班子就位后,班子人员每天从宣威市城到林场晚出早归,工作不到一小时,不去搞实质性的评估工作,去搞什么拦砂坝的道数和立方数,就此看出李启信安排的时间和工作组的实际是骗我樊同刚的,这明显是要拖住我,18大期间不要去找领导。18大过了,至今也就不见工作组的任何调查结果和解决方案了。原党委书记魏辉说:他们开了8次会,研究樊同刚的事,实际意图就是研究如何对付我樊同刚,从没见他们有一点解决问题的诚意。宣威市由政法委牵头成立的工作组,他们也承认是为了做好对樊同刚的“稳控”工作。他们不断编织些谎言哄骗上级,如他们说:“日,省林业厅、曲靖市林业局、宣威、板桥等领导在板桥和樊同刚及其家人面对面的交谈商议达成共识”等等。林业厅及曲靖、宣威、板桥四级联合工作组是日下午到长冲林场的,以后我们就从未见过他们。请领导落实。林业局局长田志德和板桥镇原党委书记魏辉为什么要编造这么多谎言胡弄上级领导?魏辉他们不尊重历史,不面对现实,没有一点真心实意的态度解决他们搞出来的问题,他们还反咬我樊同刚一口说:“要求我樊同刚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以真心诚意的态度来合理解决问题”等等。而林业局下到板桥镇来或是到林场,每次都打着市里的旗号。省里和曲靖市已多次向宣威市作出批示,特别是孔垂柱任副省长期间也已多次批示下去,日又把我的诉求批转宣威市委领导阅处,但至今宣威市还是不给任何处理和解决的答复。找市领导还是避而不见。日下午,市林业局、板桥镇两部门约见我要我表态,我说:我的态在诉求上已很清楚啦,还要我表什么态?当时镇长黄祖雄相当不高兴,说:镇上每年就几万元的财政拨款,无法解决你家的问题,你家干脆去走法律程序,我说:我相信党委政府会合理合法的给我解决好,不必要和党委政府对薄公堂,如果党委政府提出不解决,请给我一个不解决的文字依据。当天的会见,他是迟到早退,当时他相当蛮横,气比较大,拔腿就走。人大主席李文佳也很不高兴地跟着提前退出了会场。故此我樊同刚只有再向曲靖市和省里诉求。对曲靖市政府和宣威市林业局及板桥镇党委政府给我造成的如此遭遇,盼求一个合理合法的解决,这是我唯一的希望。
前不久,省委书记秦光荣、省长李纪恒在他俩工作还没有变动前将我的诉求再次批转省信访局督办,但宣威市又将此事推给板桥街道办事处(原板桥镇),在我多次催促下,街道办以每亩补助50元,计:1万5千7百2拾8元;以13万6千8百元的劳务费来冲抵我3代4户8个成年人在林场苦干20余年付出的血和汗,合计:15万2千5百2拾8元,领导们,他们用15万2千5百2拾8元来解决我2千余万的问题,还有被他们无偿拉走的价值2千余万元的树苗不算,他们拿我们百姓当人吗?前任书记魏辉组织整理这些黑数计上报整我,现任书记侯晓也不经调查落实真伪就将此数据回复省里,领导们,上级派来这些干部,拿着人民苦的血汗钱,就是这样来“为人民服务”?我能接受他们的愚弄吗???!
中央一再反复强调:要维护好信访人的合法权利,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处理好各类信访案件,做到:源头防控,畅通渠道,限期办结,跟踪问效。可是他们却反其道而行之,竟然利用他们手中的那点点权力,生方设法来整我这个无辜的受害者。我在昆明找省里领导和相关部门反映我的问题时,他们为逼我出来,板桥镇原党委书记魏辉、镇长黄祖雄就认真组织并成功地实施了一起骇人听闻的非法绑架案。日,我的小儿子樊心志,被他在昆明做生意的朋友王昱力请去北京进货,当日上午五时左右,樊心志在昆明长水机场上飞机时,遭到了宣威市板桥镇副镇长、派出所所长缪云浩带领的十多名不明身份的人员包围、堵截未遂后,又被他们出钱买通了北京什么不明组织的人员,于当日13时左右,樊心志在北京刚下飞机时,就被那伙不明组织和身份的人员把樊心志当做上访人员给非法绑架了。他们突然把樊心志打翻、扭住,控制樊心志的行动自由后,强行把他推上一辆车牌为辽字头的汽车,一直就被限制行动自由,直至11月13日下午16时左右,被他们强行押送到昆明,家属才知道。事前,板桥镇原党委书记魏辉,镇长黄祖雄精心组织策划,由镇长黄祖雄带领镇纪委书记陈健等相关人员到昆明世博园樊心志的住处进行安排布控,对樊同甫、樊心志、樊利春等进行监控跟踪,他们驾驶一辆宣威4S店名的汽车,在樊心志住处昼夜监视、守候、跟踪。一个不明身份的人在爬樊心志住房的后窗时,被樊同甫发现,出去堵住,问他是干什么的?他吞吞吐吐地说:找厕所。问他是哪个单位的?他说没有单位。问他要证件看,他说没有带。后交当地公安机关带去审问,他才承认是宣威市板桥镇派出所所长,任务主要是跟踪、监视樊心志及其家人的行动。期间,原党委书记魏辉、镇长黄祖雄认真组织研究部署策划,对樊同刚及其家人实施围、追、堵、截、抄、抓、吓、跟踪、监视居住、最后对我儿子樊心志成功实施了骇人听闻的绑架,达到他们栽赃嫁祸陷害的目的,至今他们连一个道歉都没有。同时魏辉也向东屯村委会原主任(现书记)孙承善部署了以上任务。孙承善曾带领多人忠实地执行魏辉部署的以上任务,对我住处严密跟踪监控,随时准备抓捕我。
日,副镇长李文佳(现镇人大主席)带领一个穿制服的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说明的情况下,闯入我樊同刚的家中抓我,不见我,他们就在家里乱翻,我妻子孙柱美顺手放在枕头下还来不及放入柜子的三万二千元人民币不见了。问她为什么不报警,她说人家又是镇长又是警察的,我还报谁呢!后来我儿子樊心志向宣威市组织部和公安局作了反映和报案,宣威市组织部答复说没有此人,公安局也没有回复。因为宣威市板桥镇党政领导精心组织策划、并把我樊同刚列为宣威市的上访大户,又顺利实施对樊同刚一家围、追、堵、截、抄、抓、吓、跟踪、监视居住、并成功对樊心志实施绑架有功。受到相关部门和领导器重,不久魏辉就调任宣威市政府办公室主任,不多时又升任曲靖市政府副秘书长;黄祖雄稳坐镇长宝座;李文佳从副镇长升为镇人大主席。他们在基层挥舞着权力的棒子,刁难、截留、私分、中饱私囊。他们嘴上说一套,实际做着另一套,他们采用各种非法手段做垫脚石,骑在人民的头上作威作福,为非作歹,践踏着人民群众事关生存的切身利益,踩着人民群众的肩头、脊梁攀高。他们的行为破坏了社会风气,搞乱了社会秩序,败坏了官场道德。他们的行为搞得天人共愤,人神共怨。他们的行为把党和人民的脸都抹黑了。
党啊,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就这样任意让他们践踏和蹂躏?由这些横行乡里,鱼肉百姓的人掌权当道,人民还能过安稳的日子吗?他们能不坑害人民?人民还能找得到真理?我们还有什么出头的日子吗?他们对我们老百姓就是这样随便地想打就打,想抓就抓?想胡弄就胡弄,领导们,我到底犯了那条王法,他们会这样来对付无辜的我及我的家人?曲靖、宣威一直不解决政府行为给我造成的问题,我樊同刚只能依法正常的向上级党委政府诉求,他们这样对我,我想,是完全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是完全违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但我还是始终相信并希望各级党委政府能合理合法地把他们给我造成的遭遇解决好。
我的请求是:
1,由于曲靖市政府出台的天然林保护工程和珠江源自然保护区建立的行政行为和宣威市在合同期间分掉山林给我造成现在的事实情况,恳请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按照党的方针政策,根据合同契约合理合法地解决为谢,兑现我樊同刚三代四个家庭八个成年人20余年来应该得的1650余万元的经济收益;
2,20余年来,我樊同刚投入在林场的资金及劳务折算计人民币180余万元,请求政府酌情给予补偿;
3,历年国家下拨给林场的各项林业专项经费和补助资金,请求云南省党委政府调查落实、一一给以兑现;
4,我无偿提供价值2千余万元的树苗,请政府考虑酌情补偿;
5,我樊同刚现在住着的场房是自己投资建盖,应该归我自己所有;
6,对那些截留、贪污、挪用国家专项经费和补助资金的人和事,应依法处理,不得让其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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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言:近两年来,长冲林场的山林已经出现严重的乱砍滥伐和火烧山林等情况,已创历史新高。也可能我四个家庭八个成年人20余年用心血和汗水浇灌出来的成果不久就要毁于一旦,恳请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生态。
云南省宣威市板桥东屯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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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近日,宣威市公安局召开2015年度公安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测评会。曲靖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崔永以及考核小组成员对宣威市公安局领导班子进行民主测评。公安局全体班子成员、民警代表参加会议。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龙德留主持会议。
&&&&& 考核组组长、曲靖市公安局副局长崔勇代表考核组做了动员讲话,崔副局长对本次考核的目地、意义,考核的内容、方法、要求等做了详细说明。曲靖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宣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枝梁代表局党委班子作年度工作总结并就做好年度考核测评工作提出了要求。讲话中,杨局长回顾了一年以来局党委班子励精图治、顽强拼搏,为实现党委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所付出的艰苦努力以及在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同时,杨局要求在测评工作中,与会人员要对党委班子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 会议结束后,全体与会人员认真填写了党委班子测评表,考核组针对党委班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民警代表分别进行了个别谈话并听取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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