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为什么又发了八项禁令等规定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等规定”,强调因管理不善或指挥不当导致违反禁令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为规范司法行为防范违法违規办案,保障公正司法近日,最高检依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和《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制定并印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等规定》(下称“八项禁令等规定”)。

  这“八项禁令等规定”包括:严禁擅自处置案件线索、随意初查和在初查中对被调查对象采取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严禁违法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严禁违法干涉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违法违规处理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严禁阻止或者妨碍律师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严禁在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情况下进行讯问。严禁刑讯逼供以及其他非法取证行为严禁违反辦案安全纪律。

  “八项禁令等规定”特别强调对因管理不善或指挥不当导致检察人员违反上述八项禁令等规定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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