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准确把握"把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规矩挺在前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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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主体责任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
访谈主题:
落实主体责任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
嘉宾介绍:
李志刚,男,汉族,河北新城人,1956年10月生,1981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广西来宾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广西纪检监察网在线访谈。今天,我们围绕“落实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沿”这一主题,邀请到来宾市委书记李志刚同志,与大家进行交流。李书记,您好!
李志刚:大家好,各位网友好!
问: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严明纪律提出要求。王岐山同志强调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李书记,您怎么理解“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这一论述?
李志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从作风建设开局起步,推动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通过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使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受到了全党上下、广大人民的高度赞誉。这其中,起到关键性作用的就是党的纪律建设。我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把纪律挺在前沿”这一论述。
第一,把纪律挺在前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回顾我们党93年走过的历程,我们党之所以能够从小到大、从苦难到辉煌,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新胜利,纪律严明是重要保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要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同样要靠铁的纪律来保障和支撑。
第二,把纪律挺在前沿,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迫切需要。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要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把纪律挺在前沿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一招”,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具有重要作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现实之需,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这就要求我们坚持把纪律挺在前沿,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保证党在各项事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第三,把纪律挺在前沿,是纪检监察工作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的必然要求。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级党组织只有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牢牢守住纪律底线,才能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
问:李书记,刚才您谈了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的认识。您认为落实到行动上,党委应该怎样才能做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 
李志刚: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我们党是纪律严明的政党。党章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出问题,都是因为纪律的突破。”今年4月,彭清华书记和于春生书记在约谈部分市委书记时强调,要真正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各级党组织、落实到最基层。我认为,把纪律挺在前沿,党委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纪律建设。要建立落实党纪法规的制度规定。去年以来,来宾市委多次召开常委会研究纪律建设问题,出台了《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强化了纪律的刚性约束。
二是加强纪律教育。要把纪律教育贯穿到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各个环节,经常性地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法规特别是党章,增强广大党员的党章意识。我们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坚定理念信念,坚守组织纪律”活动,通过理想信念教育、廉政谈话、警示教育、案件通报等形式,利用来宾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和桂中第一支部廉政教育基地,以及网站、报纸、廉政文选等载体,加强党风党性教育,筑牢全市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是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是严明政治纪律,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必须”的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为此,我们出台了《建立健全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督查督办,强化问效问责,确保政令畅通。严明组织纪律,就是要切实增强党性,遵守组织制度,加强组织管理,执行组织纪律。严明财经纪律,就是要加强对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
四是加强执纪问责。去年以来,我们来宾市对行政执法、公正司法、土地执法、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群体性事件等方面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128名党员干部进行责任追究,涉及处级干部39人。对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清查出已判刑但党纪政纪处分执行不到位的党员干部98人。
通过以上四个方面,切实维护党纪的严肃性,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能逾越的底线。
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李书记,请您谈谈来宾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情况。
李志刚: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常态。我们紧紧抓住落实“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2014年9月在全区率先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考评办法》,部署实施“源头治理工程”“高压惩治工程”“队伍建设工程”三项工程,形成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氛围。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给予了充分肯定。群众对我市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心度”排全区第1位,“满意度”“有效度”和“查处度”均排全区前3位。
一是明确职责定位。落实“两个责任”,就要把责任层层压实。针对落实主体责任意识逐级递减的问题,市委加大压力传导力度,层层建立责任清单,切实解决“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同时,举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培训班,对全市110多名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进行全覆盖培训。各县(市、区)党委也分别举办了主体责任培训班,其中金秀县委、合山市委还举办了全员培训,各级党委(党组)的主责意识明显增强。
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党风廉政建设搞得好不好,领导的表率作用很关键。市委注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今年初,市委各常委分别带队到6个县(市、区)、91个市直和驻市中直、区直单位,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评。作为班长,我充分认识到做好表率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作为第一责任人,我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带头执行“一岗双责”,并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作好表率。我和市纪委书记多次率队到市直单位和县、乡基层进行专题检查调研,推动从严治党措施和“三转”要求向基层延伸。此外,我们还召开了市直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汇报会和党(工)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评议会议,在比一比、学一学中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
三是建立约谈制度。去年,我们组织开展了“双约谈”活动,我和市纪委书记分别对下级党委书记、纪委书记逐一进行约谈。今年,我们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约谈县(市、区)委书记会议精神,在“双约谈”的基础上,构建了“三级约谈”制度,每个季度市、县、乡三级党委围绕一个主题,分别开展一次集中约谈。此外,我们还通过定向约谈、跟踪约谈、提醒约谈、惩戒约谈等方式,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各级党组织、落到最基层。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我们以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坚决态度,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地方和部门,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落实责任的强大倒逼机制。2014年,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系统和单位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103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或问责。今年,针对金秀县政府主要领导严重违纪、象州县连续出现窝案串案和水利系统塌方式腐败等问题,市委责成金秀、象州县委及市水利局党组深刻检讨。
五是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好干部标准,建立健全选人用人配套制度。建立领导干部365品德测评办法,根据德的考评结果,取消13名领导干部的任用资格,调整15名领导干部的岗位。坚持对拟提拔人选征求纪委等部门意见、进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任前公示等,从源头上预防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
问:按照党章的规定,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请问李书记,来宾市委是如何按照党章的规定,领导和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
李志刚:打铁还需自身硬。以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精力分散、年龄老化、干劲不足、业务不强等问题。为此,来宾市委实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程”,出台《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并逐级向基层延伸,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是支持纪委聚焦主责主业。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市、县纪委分别按40%、30%配备办案力量,将更多力量聚焦到主业上来。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市、县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精减到15个以内,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突出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职责。以前,一些纪检组长主要精力放在单位业务上,纪检监察工作反倒成了“第二职业”。为此,我们规范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分工,明确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之外的工作,做到专职专责,把精力集中到纪检监察工作上来,有效提升了监督水平。
二是改革完善纪检监察派驻工作。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均明确部门纪检组长在单位班子中按任同级领导职务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提升了纪检组长的政治地位。以单独或归口监督的形式,在市委工作部门和市人大、市政协机关新设、整合派驻机构8个,调整后市本级派驻机构由目前的53个增加到57个,监督单位由53个增加到87个,实现了市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的全覆盖。改革对派驻纪检组长的考核,在2014年实行“双重考核”的基础上,今年实行“单列考核”,使派驻机构专注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的监督。各县(市、区)也积极创新纪检监察机构派驻工作。兴宾区纪委集中35名纪检组长合署办公,构建了网格化管理体系。武宣县、忻城县纪委通过组建互助组、巡查组,整合派驻纪检机构力量,提升了执纪监督水平。
三是配强配优纪检监察干部。一方面,市委明确市纪委室主任为副处长级岗位,并调整充实到位,同时调整市直单位纪检组长32名,调整县(市、区)纪委书记4名,充实了一批年富力强的优秀干部,整个队伍面貌焕然一新。另一方面,对纪检监察干部从严监督管理,切实解决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问题。去年以来,对7名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我们锻造出了一支忠诚履职、业务过硬、甘于奉献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问:来宾市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据了解,来宾市这几年抓作风建设的力度很大。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李志刚:来宾市委坚持抓常、抓细、抓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2014年开展了“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年”活动,今年开展了“勇于担当、坚守廉洁”作风建设年活动,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全市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不断好转。
一是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效刹住了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去年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4起,处理22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2人,查处的问题数和处理人数均约占全区总数的1/4。今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起,处理3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人,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这两年,我们通过查处市政协变相公款旅游、迁江饮酒事件等典型案件,在全市开展典型案例分析和专项整治,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了正风肃纪25项专项整治行动。全市清查出违规多占住房干部职工515人515套,清退率为100%;叫停楼堂馆所项目14个,腾退清理办公用房5.51万平方米;清理“吃空饷”人员50人,涉及金额207万元;对193名基层干部“走读”和230名机关干部违反上班纪律行为进行处理。以市、县四家班子领导为重点,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使用越野车、违规使用工作经费、公款旅游等问题清查整治,清退违规资金320万元。
三是强化日常执纪监督检查。做到了“三必查”。首先,每逢重大节假日必检查。紧盯春节、中秋节等关键时间节点,重拳整治“节日病”,开展巡查、抽查、暗访130多次,市本级对发现的问题通过文件、会议等形式进行了8次通报。通报的威慑力是很大的,确实做到了让广大党员干部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其次,对部署的专项整治必检查。比如清理干部违规多占住房,重点清查副科级以上干部,对处级以上干部抽查率达100%;对77名拟提拔使用的干部的住房信息进行核查,有2名干部因未清退违规多占住房问题被暂缓提拔。又比如清理办公用房,对具有独立办公大楼的单位核查率达100%,对整改不到位的8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第三,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必核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凡是有群众举报的都及时受理、认真核实,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四是完善作风建设常态机制。去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市出台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三公”经费等一批管理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效果是明显的。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3,其中接待经费从2013年的2400多万元下降到2014年的850万元,有的市直单位下降九成以上,有力地刹住了公款吃喝风。2014年,我市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环境满意度由2013年排在全区第14位上升到第4位,“美丽广西o清洁乡村”满意度排在全区第1位。今年,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我们突出了对“为官不为”现象的整治,研究制定了《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目前,纠正“四风”已经成为全市作风建设的新常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逐渐根植于党员干部心中,并深深影响着来宾、改变着来宾。
问:李书记,来宾市狠抓作风建设,“治病树、正歪树”,取得了明显成效。那么,在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问题上,来宾市是如何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拔烂树”,严肃查处腐败问题的?
李志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没有禁区,没有特区,也不能有盲区。”来宾市委对惩治腐败态度坚决,把领导和支持纪委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大力实施“高压惩治工程”,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势头,“不敢”的氛围初步形成。
一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2014年,全市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72件,同比增长30%,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5人,增长47%;查处处级干部20人,增长185%。今年以来,保持惩治腐败步伐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全市立案查处292件,同比增长53%,其中移送司法机关34人,查处处级干部25人。在这些案件中,涉及正处级干部11人,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13人,涉案100万元以上的有26件。特别是查处了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郭燕、金秀县原县长赵贵坤、合山矿务局原局长谭光林等一批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案件,以及水利系统塌方式腐败、象州县马坪乡窝案等重大案件,全市上下震动很大、反响强烈。
二是坚决查处“苍蝇式”腐败问题。群众身边的腐败,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社会舆论高度关注,容易激化社会矛盾,直接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为此,我们重点查处了涉及桂中治旱、土地整治、危房改造、粮食直补、教育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违纪案166件,涉案金额4860多万元。特别是重点查处了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系列违纪违规案、武宣县水产畜牧系统系列贪腐案、武宣县粮食系统套取粮食补贴资金案等案件,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今年以来,对20起侵害基层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在全市进行了通报。
三是注重抓早抓小。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惩处与教育、立案查处与组织处理相结合,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从违纪走向违法。去年以来,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171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及时批评教育和责令整改;对违反党纪政纪但情节轻微的162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组织处理。今年,我们对全市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清理,梳理出问题线索736条,按照五种方式进行分类处置,其中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轻微违纪问题,大量采取函询、约谈或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提醒教育。针对教育系统、水利系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情况,我们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清查出违规资金544万元,党员干部主动向廉政账户上交违纪款84万多元。
四是重视和加强巡视工作。今年3月中旬至6月中旬,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来宾。我们充分认识到,这是自治区对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面检查,是对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全面体检”。因此,全力支持、全力配合,主动向巡视组提供问题线索1240条。当前,我们正在组织力量抓好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每项整改任务均由市委常委牵头负责,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目前,巡视组转交我市的党风廉政信访件办结率达到85%。
问:我们注意到,来宾市在狠抓作风建设和高压反腐的同时,特别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请您介绍一下来宾市如何开展源头治理工作的?
李志刚:来宾市委坚持惩防并举,重点做好“破”与“立”这两篇文章,大力实施“源头治理工程”,尤其是针对查办案件、监督检查、巡视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我们全面深化行政管理、行政审批、投融资、国有企业等重点领域改革,扎紧扎实制度笼子,权力运行得到制约和监督,构建起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从368项减少到148项,压减60%,规范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2014年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满意度排全区第2位。全面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等事项制度。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出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招标评标定标办法等制度,成立统一管理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去年以来,进场交易项目达到511个,节约资金1.96亿元。我们组织抽查了117个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清查和纠正违规违法突出问题57个,涉及总金额4.9亿元。今年,重点检查了教育薄改项目,发现问题13个,涉及金额6000多万元。完善水利工程建设、扶贫资金、水库移民资金等方面的监管制度。我们一些市直单位和县(市、区)在源头治理方面也创出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比如,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推行阳光司法,让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市环保局通过开展“推行廉洁执法,杜绝人情执法”活动,查找岗位风险点,保持了环保队伍的纯洁性。武宣县创新开展村干部“微权力”清单管理,让村干部知道手中有什么权力,防止权力任性问题。
问:李书记,听了您刚才的介绍,让我们对来宾市委落实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的具体做法和工作成效有了比较深入的认识。那么,下一步,来宾市委对深入推进这项工作,有什么思路和举措?
李志刚:一年多来,我们通过破立并举、标本兼治,持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力度、广度和深度,涤荡不良习气之阴霾,呈现政治生态之清朗。然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三严三实”的要求,进一步抓细抓实“两个责任”,把严明纪律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过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沿,持之以恒开展作风建设,实现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深入实施党风廉政建设“源头治理工程”、“高压惩治工程”、“队伍建设工程”,坚持惩防并举,做到敢管、真管、严管,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广西“双核驱动”战略重要节点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刚才李书记简短的几句话,概括了来宾市委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的主要思路,也充分表明了来宾市委对于担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心。
感谢李书记接受我们的访谈,也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我们下期节目再会。
&&&&&&&&&&nbsp&&&编辑:黄婷莉深化“三转”,把纪律和规矩挺到最前沿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之一
日 10:03:2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李志勇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前面是“三转”的深化。纪委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必须回归本职、回归“原教旨”,把执纪放在首位,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如何认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中,这项工作面临哪些难题?围绕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部分市县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干部。
  1 如何认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江苏省高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朱勇: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既是雷霆手段也是菩萨心肠。党规党纪严于国法,基层党员干部离群众近,更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纪律和规矩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保障中央政令畅通,保护好人民群众利益,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而只有把纪律管到位、严到份,才能从根本上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保护好“森林”。基层的无数案例表明,领导干部“违法”都是从“破纪”开始。守住纪律这条底线,抓早抓小,才是对干部的真正爱护。
  四川省邛崃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邱伟: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是不可触碰的底线。纪委要理直气壮、名正言顺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用纪律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守住纪律这条底线,不能不知不觉退到法律的底线上。如果多数党员都“脱管”,对纪律浑然不觉,不把纪律当回事,只有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受到惩处,其结果必然是组织涣散、纪律松弛。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曹业慧:“纪律退一分,腐败进一尺”。腐败问题往往是从纪律的突破开始,“温水煮青蛙”,慢慢地就回不来了。基层流行一些错误看法,比如,“拿点烟酒礼品无所谓,只要不把现金、购物卡揣在兜里,就不算违纪违规”,一些地方、部门出了“塌方式腐败”等问题,就是因为纪律规矩不被重视。这些都说明了用纪律管住小事小节、管住大多数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纪律和规矩绝不能因为所谓的“惯例”而“破例”,必须严格起来。
  福建省浦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吴建松:纪检监察机关尽责履职的目的是治病救人,而不是一棍子把人打死。我们党培养干部不容易,保护好干部更不容易,只有坚持抓早抓小,让违纪违规行为动辄则咎,才是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有党员干部轻微违纪,纪委在第一时间扯扯袖子、咬咬耳朵,让纪律“感冒”的干部,及时地喝下一碗执纪的“姜汤”,甚至是当头棒喝,就不至于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导致无法挽回的地步。
  安徽省颍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潘江徽:纪律和规矩,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从爱护和保护党员干部的意义上说,纪律和规矩是党员干部成长道路上的“安全带”。重纪重规、守纪守规,才能有幸福“保单”,才会一路平安;而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肯定是“此路不通”。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展延安:“纲纪废弛,危亡之祸”,党规党纪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的重器。有些党员干部只把思想防线设在反对腐败上,认为自己只要不贪不占,不搞腐败就行了;有些党员干部对纪律规定还置若罔闻,顶风违纪,认为违反纪律是“小节”,心中无敬畏,行为没底线。不良作风和腐败行为背后反映的就是党的纪律松弛、规矩不彰。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广东省开平市纪委常委邱镇尧: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正如一个路口没了信号灯就会乱套,一辆火车离开了铁轨就要出事,一个人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就要出问题、栽跟头。有的党员干部之所以会犯错误,就是因为从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开始,直至坠入深坑不能自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抓早抓小、严格执纪,促使党员干部远离纪律和规矩红线,能防止更多的人由违纪坠入腐败深渊。
  河北省南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曹培:纪律建设是治本之策。党员干部违法必先违纪。贪污腐败等问题毫无疑问是纪律审查的重点,但违反纪律恰恰是这些问题的开头,更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纪委不光要办大案、打“老虎”,更要用党章党规党纪去衡量党员干部行为。抓好纪律建设,使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带电高压线”和“防火墙”,做到经常化、长效化,才能对党员干部当头一棒,及时提醒,守住纪律这条底线。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郑远超: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的必然要求。以前纪委的主要精力放在查处少数严重违纪违法腐败分子上,对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缺乏应有的重视,致使一些党员干部处在纪律“脱管”状态,助长了部分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不把纪律当回事,一定程度上造成党员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弱化,阻碍事业发展,损害群众利益,危害党的执政根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严格执纪、动辄则咎、抓早抓小,使党员真正敬畏纪律、遵守纪律。
  2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目前面临哪些难题?
  上海市宝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章俊荪:实践中,目前至少还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或误区。一是有些单位不想或不敢严抓纪律,发现党员干部有违纪后,或担心有损声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想查处;或不以为然,听之任之,不去查处;或担心报复,怕得罪人,不敢查处。这些都会助长违纪违规现象发生。二是只重抓大案要案。有些纪检监察机关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忽视日常监督执纪,只盯住违法案件,对违纪“小错、小节”看不上眼,甚至存有养“小问题”为大问题的思想,错把法律当尺子。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柴高坤: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来看,普遍存在三种不良心理倾向:一是好人心理作怪。不少纪检监察干部受制于少得罪人的好人心理,不敢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二是大案要案政绩观作怪。如果把腐败的存量比作金字塔,那么违反法律的腐败分子就在金字塔尖,违反纪律规矩的就在塔底,一些干部只盯着“塔尖”,忽视对“塔底”的监督,错把法律当作了尺子。三是选择性执纪心理作怪。一些干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对熟悉的人尺度就放一放,对不熟悉的就紧一紧。相应的被监督的党员干部也普遍存在三种心理:一是认为只要不违法犯罪,偶尔触犯纪律规矩无妨的侥幸心理。二是认为社会风气使然,法不责众的从众心理。三是认为比自己疏于纪律规矩的大有人在的自欺心理。一旦这些不良心理成为主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势必遭遇很大阻力。
  四川省资中县纪委副书记王君:一是超然大局难。一些地方出于政绩考虑,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急功近利、急于求成,往往只看结果不看过程,下级为完成任务只能让纪律和规矩让位于工程进度、资金额度,四处拉关系、求通融,甚至不惜违反组织原则、组织程序,而纪委面临这种情况办法不多。二是问题发现难。一些违反政治纪律和规矩的行为大多发生在内部,隐蔽性、私密性强,一些干部群众也存在误解,觉得领导干部违反纪律就是“小节”,鲜有群众因这些问题举报。三是拉下脸面难。基层地方小、熟人多,彼此低头不见抬头见,一些纪检干部觉得“区区小事”不值得“大动干戈”,尤其是面对老领导、老同事和亲朋好友“说情”时,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纪律规矩成“摆设”。
  浙江省嵊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南宙:当前主要还存在三大难点:一是部分单位“捂盖子”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单位在处理本单位党员干部违纪违规事件过程中,往往是小问题视而不见,大问题能捂则捂。二是处理违纪违规事件“从轻处罚”。有些单位在处理党员干部违纪违规事件过程中,会因求情、考虑违纪党员个人总体表现等因素,无原则地从轻处罚,使纪律和规矩成了稻草人。三是干部认识不够。一些干部对本单位领导干部的一些“越轨”、“任性”等违纪行为总是“包容”着去看、去对待,觉得没什么大不了,这也导致了部分领导干部越陷越深,直至触犯法律。
  陕西省兴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史朋宣:一是理念滞后。部分党员干部对纪律和规矩在管党治党中的作用认识不足,更不能从保障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步调,令行禁止的组织保障角度来认识,实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目前还缺乏思想认识上的高度认同。二是了解不够。部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应该执行的纪律和规矩一知半解,很多腐败分子就是从无知发展到无视。三是执行不强。执纪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党员干部身边触碰纪律和规矩红线的行为,特别是小事小节得不到及时纠正和惩处,“破窗效应”就不可避免。
  江西省上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肖根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目前存在一种工作“指标化”、“任务化”现象,没有注意抓早抓小,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拿县纪委来说,各乡镇纪委不同程度上存在将主业主责简单理解为“办案子”的现象,没有回归到纪律建设层面。比如某乡镇纪委2014年查处一个案子,其实案件事实清楚,但为了查处一件“涉案资金在10万元以上案子”,该镇纪委没有及时查处,而是等“养肥了再查”,最后造成该镇某村委会主任被移送司法机关、该镇纪委负责人也被处分,社会影响很坏。
  湖北省广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石守超:监督执纪处理难到位,没有统一的标准。一些轻微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虽有针对性的宏观条款,但没有具体的细则和办法,处理可能会畸轻畸重,不能一把尺子量到底。比如对于公款吃喝的问题,有受到约谈的,党内警告的,也有党内严重警告的,也有行政处分的,免职的,各地在处理中没有统一的标准。
  江西省万载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雪梅:一是纪律审查导向有偏差。一些纪检监察机关评优评先多以查办大案要案为主要依据,客观上给执纪人员传递了错误的执纪导向。有的执纪人员以查办大案要案、打“大老虎”论英雄,对反映问题笼统、难以查证核实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在可予谈话函询情况下,担心打草惊蛇,不愿谈话函询,而作了暂存处理,待时机成熟后再将被审查人一举拿下,客观上放纵、“养肥”了一些违纪违法人员。二是问责效果大打折扣。一些乡镇干部或者个别干部多次受到纪律处分后,导致出现“习以为常”的心理,问责的效果不理想。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田醒民: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难题,主要在于“纪”的观念不牢、“挺”的力度不大、“前”的意识不强。一是从普通党员来看,纪律观念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有的对什么是纪律,有哪些纪律,为什么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说不清、道不明、讲不透;有的认为违反纪律是小事、小节,无关大局、无伤大雅,如果因此受到处分,要么心生委屈,要么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这也是“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二是从党组织来看,教育管理不够。有的认为纪律建设是虚的,轻描淡写说纪律,隔靴搔痒抓纪律,没有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这也是导致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的重要因素。三是从纪检监察机关来看,“三转”不彻底,存在“三重三轻”倾向,即在工作摆布上,重查办大案要案,轻日常监督执纪;在查办案件上,重违法犯罪线索,轻违规违纪行为;在处理违规违纪行为上,重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轻函询、诫勉谈话等抓早抓小措施,不能及时处理违反纪律和规矩的行为,没能守住纪律这条底线,不知不觉退到了法律的底线。
( 网站编辑:赵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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