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困难重点优抚对象居住廉租房物管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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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最低收入阶层居住问题对策——重庆市廉租房体制及其选址与研析探析[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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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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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上世纪80年代,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帮助优抚对象&解三难、奔小康&的工作目标,优抚对象的生活、医疗、住房三项基本保障纳入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经过多年努力,我省先后建立起统一、规范、有效的抚恤补助优待制度和优抚医疗保障制度,使优抚对象的生活难、医疗难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但在住房方面,一直缺少有效的制度保障,农村优抚对象危房改造难、旧房维修难、陋房改善难,城镇优抚对象廉租住房政策落实难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成为影响优抚对象基本生活权益、制约优抚工作发展的难题。
  2011年,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进行了重新修订,从法律上明确规定&重点优抚对象在承租、购买住房时依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先、优惠待遇&,特别强调&居住农村的优抚对象住房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帮助解决&,并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办法。同年颁布的《烈士褒扬条例》,又对&烈士遗属承租廉租住房、购买经济适用房享受优先、优惠待遇&作出明确规定。尽快出台我省的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把国家政策最新精神结合山东实际加以具体化,既是贯彻落实中央政策的要求,也是广大优抚对象的迫切愿望,同时对于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促进富民强省建设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指导思想,按照政府优待和社会扶助相结合的原则,依托现有住房保障体系,统筹兼顾、积极稳妥推进,力争从根本上缓解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确保广大优抚对象与全省人民一起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是充分依托现有的社会住房保障制度。在制定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时,将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优先纳入城镇廉租住房、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和传统的灾区民房恢复重建等现有的社会住房保障制度,使优抚对象优先享受基本的住房保障、减少保障投入和运行成本的同时,将优抚对象住房保障根植于社会基本住房保障之中,切实增强优抚对象住房保障制度的长期性、可靠性和稳定性。
  二是突出政府优待的主导作用。在制定具体优待政策时,注重突出政府的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确保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都能够优先纳入相应的社会住房保障类型。同时,考虑到各地城乡社会住房保障水平差别较大、各类社会住房保障制度还处于不断发展完善之中,注重引导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社会优惠政策。
  三是明确部门责任,强化职能衔接,确保制度有效运转。在《办法》制定中,尽量明确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物价、金融等的相关部门的责任,做好相关工作的政策接续。充分授权当地人民政府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公平公正、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负担能力等自行确定优待政策和标准。
  鉴于国家尚未出台优抚对象住房优待或住房保障的指导性文件,我省的社会住房保障制度也还在发展完善之中,目前只制定暂行办法。待国家出台指导性文件或我省条件成熟时,再对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制定正式办法。
  三、创新点
  对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同等条件下以家庭为单位优先享受下列住房保障待遇:对符合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等保障条件的优抚家庭,优先进行实物配租、选房、发放租赁补贴资金等。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优抚对象家庭,优先纳入保障范围;因自然灾害造成住房倒塌或者严重损坏需要重新建设或者修缮的优抚对象家庭,优先纳入灾区民房恢复重建范围。同时,同等条件下,优抚对象优先办理购房贷款,并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同期利率优惠;在办理住房产权登记时,房屋登记费减半收取;办理土地证件时,免收登记费。优抚对象自建住房,免收省及省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
网站联系电话: 邮箱:
中共宁津县委 宁津县人民政府主办 宁津县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地址:山东省宁津县中心大街189号
建议:电脑显示分辨率;IE浏览器6.0以上乌拉盖管理区着力解决优抚对象“四难”
09:23&&来源:中国广播网&
&&& 中广网呼和浩特8月15日消息(实习记者方玉瑶 通讯员康海军)乌拉盖管理区把解决好优抚对象的生活困难、医疗困难、住房困难和养老困难纳入重点落实民生工程,摆在突出位置,统筹安排,精心部署,结合实际,采取“四新”举措,积极为重点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使重点优抚对象的“四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 建立新机制,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管理区积极发挥自身优势,通过采取建立优抚对象抚恤标准地方自然增长机制,地方自然增长机制标准月平均达到339元,并将城乡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城乡一体化低保一类保障对象,月保障金达到575元,同时根据优抚对象实际困难,按照人均600元的救助标准,给予临时救助,切实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在“八一”、“国庆”、“中秋”、“春节”、“重阳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广泛深入地开展“关爱功臣”活动,有效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困难,使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高。
&&& 建立新制度,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困难。管理区结合实际,在已有《乌拉盖管理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基础上,补充制定了《乌拉盖管理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方案(试行)》,按照优抚对象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保障办法。建立了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为主,以城乡统筹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为辅,以医疗优惠减免为补充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为管理区优抚对象医疗待遇问题和医疗保障制度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确保重点优抚对象有病能够及时医治,有效地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2013年截至目前支出优抚对象医疗救助金5.1万元,同时对重点优抚对象全额补助代缴了基本医疗保险及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区优抚对象参保参合率达100%。
&&& 建立新模式,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住房困难。本着“整合资源、保障有力、责任明确”的原则,先由民政部门对所有重点优抚对象住房基本情况进行普查登记,建立住房情况数据库档案的基础上,有效整合住建、农牧业、残联等各部门安居、危房改造等工程项目,对城镇住房困难重点优抚对象100%落实了廉租房,对农村牧区住房困难优抚对象全部落实了危房改造项目,切实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
&&& 建立新政策,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养老困难。2012年,管理区在全区率先实施城乡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政策,对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养老保险实行地方财政全额补贴代缴政策,对60岁以上老年退伍士兵参加养老保险,按照个人缴纳10%、政府补贴10%,补贴比例提高了4个百分点;2013年又针对部分无力缴纳个人部分的60岁以上老年退伍士兵,试行老年退伍士兵个人申请、财政借支、民政代缴、社保代扣的办法,实施老年退伍士兵养老保险代缴政策,切实解决了各类优抚对象的养老问题。
版权说明:&转载须经版权人授权并注明来源。联系电话:010-
编辑:任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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