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几时才有政策落实计生委的透的吖?实在是太黑了

2015年户籍改革最新政策与计划生育二胎解读
发布日期: 23: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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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籍改革最新政策:20省出户籍改革意见。一年来已有至少20个省份出台省级深化户籍改革的实施意见。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一个月后,国版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全文对外发布,并敦促各地“抓紧出台本地区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各地实施意见,多地已划定新型户籍制度成型期限。从户口转移政策看,不少省份出台的户口迁移条件比国版宽松;在人口管理方面,建立或完善居住证制度已成为共识,但依照当地不同情况,居住证的“成色”并不相同。  多地量化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目标  经初步统计,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至少已有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青海、山东、山西、陕西、四川、新疆、云南等20个省区出台省级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对于改革目标,国版意见设定为: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大多数省份都在制定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时对此做出重申。  距离实现这一目标还剩下5年左右时间。按照既定目标,本轮户籍改革完成后,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将有望在城镇落户。  不少省份户口迁移条件比国版更宽松  在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方面,国版意见提出实行差异化的迁移政策,针对建制镇和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四个类别做出不同要求。  对照来看,不少省份的户口迁移条件比国版规定宽松。  对于中等城市和大城市的落户条件,国版意见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分别为不得超过3年和5年,安徽省缩短到“不得超过1年”和“不得超过3年”。河南、黑龙江、河北也适当缩短了缴纳社保的年限。  国版意见要求“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但贵州省规定,中等城市与小城市、建制镇的落户限制同样全面放开。  居住证制度成为“平权”载体  在国版意见发布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被外界解读为“里程碑式的进步”。而在“地方版”户籍制度改革意见中,几乎所有地区都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学者更关心的是户口一元化后的平权问题,。盘古智库理事长、国际金融论坛城镇化研究中心主任易鹏此前表示,需要警惕的是,有些地方即使形式上取消农业与非农界限,但户籍背后的公共服务差距并没有取消。  为弥合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间的权益差距,国版意见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建立居住证制度。意见指出,要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上述20个省区普遍规定,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但从已颁布居住证管理办法的地区情况看,申办门槛、附加条件和可享受权益并不相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实现全省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适应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统筹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提供坚强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坚持自愿、分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采取强迫做法办理落户。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地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坚持存量优先,有序引导增量。把优先解决进城时间长、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人员的落户问题作为首要任务,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有序引导人口流向。  ―――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协调。以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产业集聚区、城中村为重点,着力提高县域城市、城镇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能力,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经济集聚能力,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三)工作目标。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重点解决一批已进城就业定居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成建制转化一批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居民,有序转移一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到2020年,努力实现11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  二、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四)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坚持产业为基、就业为本,强化住房、教育牵动,重点提高县及县以下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凡在城区人口50万以下的小城市、县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五)进一步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在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城市可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城市可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但对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1年。  (六)有序放开大城市落户限制。在城区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各地可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但对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不得超过2年。  (七)合理确定省会城市落户条件。省会城市要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达到规定分值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八)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的人员进城落户。优先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适应城镇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进城落户问题。不断提高高校、技术工人、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努力吸引各类人才、技术骨干和有贡献人员进城落户。合理设立集体户口,方便符合条件但无个人合法房屋产权的人员进城落户。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产业集聚区、城中村和城郊村失地农民可就地登记为城镇常住户口。  三、完善机制,切实保障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合法权益  (九)完善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原有权益处置机制。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法律赋予农户的用益物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享有的合法财产权利,要依法依规予以维护。积极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用益物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逐步推动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量化落实到户。鼓励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支持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探索集体收益分配权市场化的有效形式。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十)完善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就业保障机制。完善就业失业登记,面向农业转移人口全面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免费为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凭证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补贴。进城后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可免费参加劳动预备培训。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就业援助服务。对自主创业进城落户的,可按政策规定参加创业培训;创业资金不足、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对象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十一)完善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机制。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住房保障政策。将有固定经营场所或稳定收入,且住房面积、收入水平符合当地政府公布的住房保障标准的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就业所在地住房保障范围。对自愿退回宅基地并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同等情况下可优先安排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十二)完善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接受教育保障机制。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把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公共教育体系和财政保障范围,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保证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政策,创造条件逐步满足随迁子女入园需求;随迁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享受学校所在地免学费政策。具有流入地初中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当地参加中考;具有流入地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当地参加高考。各级政府要合理布局和科学编制中小学校建设规划,优先支持依据城镇规划布局调整的中小学建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进行城市新区开发、旧城区成片改造或城市零星开发时要按标准和规范配套新建或改建、扩建中小学校,并与居民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逐步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要。  (十三)完善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机制。把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单位就业的,随同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当地的失业保险;灵活就业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随迁未就业家庭成员可参加迁入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为其提供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服务。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单位就业并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参加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人员转移医疗保障关系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城乡统一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均免费提供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将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低保范围,加快建立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统筹发展。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加快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步伐,实行外埠老年人与当地老年人同等优待优惠制度。  (十四)建立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政府承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设施等方面的公共成本。企业要依法为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职工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落实同工同酬制度,加大技能培训服务力度。鼓励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积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提升融入城市社会的能力。  建立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加大财力均衡力度,保障市、县级政府为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  四、改革户籍登记管理制度  (十五)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符合迁移条件的居民可以在城乡之间迁移。建立完善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十六)建立居住证制度。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公共服务范围。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履行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  (十七)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加强人口统计调查,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建设完善覆盖全省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计生、税务、民族、婚姻等人口信息,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为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提供支撑。  五、工作要求  (十八)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人口基数大,城镇化水平较低,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牢牢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根本目的,抓住重点、改革创新,彻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逐步消除城乡居民公共服务差别,最大限度地释放改革红利,使人民群众切实享受改革成果,实现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十九)积极稳妥,因地制宜。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必须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各地既要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又要尊重客观规律、群众意愿,不搞指标分配,不搞层层加码,根据本地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综合承载力,科学制订符合本地实际和群众意愿的农业转移人口迁移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分类分步实施,推动农民向城市有序转移,确保户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二十)加强领导,统筹实施。省政府成立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坚持统筹谋划,各地及省公安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卫生计生委、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要尽快制定教育、就业、医疗、计生、养老、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的配套政策,落实保障经费,协力推进实施。省公安厅、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加强跟踪评估、督查指导。  (二十一)适度宣传,合理引导。户籍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各地要按照中宣部关于做好户籍制度改革宣传报道工作的要求,在全面把握、准确解读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和相关配套措施的基础上,坚持统一口径、适度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保障合法权益、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依法行政,简化审批手续,自觉接受监督,为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安徽推进户籍改革&全面放开小城市落户限制  安徽省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近日出台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在城区人口50万以下的小城市、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在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及家属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同时根据实施意见,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不再出具关于户口性质的证明。  据了解,安徽还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居住证持有人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安徽户口登记管理进入“一元化”时代  记者7月16日从安徽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获悉,今年5月安徽省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开始全面启动户籍制度改革,其中在户口登记管理方面目前已进入“一元化”时代。  《意见》要求,今后安徽省在居民办理户口登记时,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目前16个市的公安户口登记系统已经先后完成升级。“从7月1日开始,居民去登记户口,户口簿上将不会再有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之分,而全部都是居民户口(居民家庭户或居民集体户)。”7月1日前已申领户口簿的居民,可本着自愿原则,到辖区公安机关免费更换户口簿。《意见》还要求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依据我省城市规模划分了四个不同档次的迁移政策。但这只是全省的指导意见,具体实施什么样的迁移落户政策,还需要各地政府根据城市规模和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去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实施意见。  据了解,随着户口登记管理一元化改革的完成,今后安徽省户籍制度改革将进一步深化和完善,逐步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吸引和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  20省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居住证“成色”不一  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已推行近一年时间。记者梳理发现,一年来已有至少20个省份出台省级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一个月后,国版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全文对外发布,并敦促各地“抓紧出台本地区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各地实施意见,多地已划定新型户籍制度成型期限。从户口转移政策看,不少省份出台的户口迁移条件比国版宽松;在人口管理方面,建立或完善居住证制度已成为共识,但依照当地不同情况,居住证的“成色”并不相同。  多地量化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目标  经初步统计,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至少已有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青海、山东、山西、陕西、四川、新疆、云南等20个省区出台省级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对于改革目标,国版意见设定为: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大多数省份都在制定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时对此做出重申。  距离实现这一目标还剩下5年左右时间。按照既定目标,本轮户籍改革完成后,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将有望在城镇落户。  广东、广西、贵州等9省区已在各自制定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的落户任务,相加来看已超过5000万人。  此外,安徽等省还提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实现目标,多设定为50%以上。其中,江苏省的目标最高: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2%。  目前,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6%左右,二者的差距主要体现在进城打工的农民工群体身上,后者更能体现真实的城镇化水平。我国的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80%的平均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60%的平均水平。  在各地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中,目前仅有河北、青海等地明确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目标,分别为45%和50%以上,符合2015年出台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年)》所提出的要求。江苏则提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到5个百分点。  不少省份户口迁移条件比国版更宽松  在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方面,国版意见提出实行差异化的迁移政策,针对建制镇和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四个类别做出不同要求。  对照来看,不少省份的户口迁移条件比国版规定宽松。  对于中等城市和大城市的落户条件,国版意见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分别为不得超过3年和5年,安徽省缩短到“不得超过1年”和“不得超过3年”。河南、黑龙江、河北也适当缩短了缴纳社保的年限。  国版意见要求“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但贵州省规定,中等城市与小城市、建制镇的落户限制同样全面放开。  此外,国版意见提出提高高校、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的城镇落户率,吉林省进一步明确,这四类人群在全省各类城镇落户“不受稳定住所和稳定职业等限制”。  对于人口在500万人以上的特大城市的落户政策,国务院提出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在上述20个省区中,约有12地在实施意见中对此明确提及,特别是对省会城市的积分落户政策做出要求。  例如,云南省规定,合理确定昆明市主城区落户条件并推行积分制落户办法;河南省规定,省会城市要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福建省规定,福州市辖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等为主要指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居住证制度成为“平权”载体  在国版意见发布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被外界解读为“里程碑式的进步”。而在“地方版”户籍制度改革意见中,几乎所有地区都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学者更关心的是户口一元化后的平权问题,。盘古智库理事长、国际金融论坛城镇化研究中心主任易鹏此前表示,需要警惕的是,有些地方即使形式上取消农业与非农界限,但户籍背后的公共服务差距并没有取消。  为弥合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间的权益差距,国版意见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建立居住证制度。意见指出,要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上述20个省区普遍规定,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但从已颁布居住证管理办法的地区情况看,申办门槛、附加条件和可享受权益并不相同。  记者注意到,一些地区还明确了随迁子女有在当地参加中高考的权利。  广西、四川、山西、辽宁、江西、江苏、吉林、湖南、贵州等地规定,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居住证持有人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新疆自治区的条件更为细致:随行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满4年以上、父母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为基本条件,逐步享有随行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今年最新户籍改革最新政策,户籍改革最新政策解读  20省出台户籍改革意见  部分地区孩子有望享有随迁子女参加当地的中高考资格  得到最新消息,&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已推行近一年时间。一年来已有至少20个省份出台省级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一个月后,国版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全文对外发布,并敦促各地“抓紧出台本地区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各地实施意见,多地已划定新型户籍制度成型期限。从户口转移政策看,不少省份出台的户口迁移条件比国版宽松;在人口管理方面,建立或完善居住证制度已成为共识,但依照当地不同情况,居住证的“成色”并不相同。  1多地量化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目标  经初步统计,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至少已有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青海、山东、山西、陕西、四川、新疆、云南等20个省区出台省级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对于改革目标,国版意见设定为: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大多数省份都在制定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时对此做出重申。  距离实现这一目标还剩下5年左右时间。按照既定目标,本轮户籍改革完成后,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将有望在城镇落户。  广东、广西、贵州等9省区已在各自制定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的落户任务,相加来看已超过5000万人。  此外,安徽等省还提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实现目标,多设定为50%以上。其中,江苏省的目标最高: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2%。  目前,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6%左右,二者的差距主要体现在进城打工的农民工群体身上,后者更能体现真实的城镇化水平。我国的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80%的平均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60%的平均水平。  在各地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中,目前仅有河北、青海等地明确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目标,分别为45%和50%以上,符合2015年出台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年)》所提出的要求。江苏则提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到5个百分点。  不少省份户口迁移条件比国版更宽松  在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方面,国版意见提出实行差异化的迁移政策,针对建制镇和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四个类别做出不同要求。  对照来看,不少省份的户口迁移条件比国版规定宽松。  对于中等城市和大城市的落户条件,国版意见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分别为不得超过3年和5年,安徽省缩短到“不得超过1年”和“不得超过3年”。河南、黑龙江、河北也适当缩短了缴纳社保的年限。  国版意见要求“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但贵州省规定,中等城市与小城市、建制镇的落户限制同样全面放开。  此外,国版意见提出提高高校、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的城镇落户率,吉林省进一步明确,这四类人群在全省各类城镇落户“不受稳定住所和稳定职业等限制”。  对于人口在500万人以上的特大城市的落户政策,国务院提出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在上述20个省区中,约有12地在实施意见中对此明确提及,特别是对省会城市的积分落户政策做出要求。  例如,云南省规定,合理确定昆明市主城区落户条件并推行积分制落户办法;河南省规定,省会城市要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福建省规定,福州市辖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等为主要指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2居住证制度成为“平权”载体  在国版意见发布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被外界解读为“里程碑式的进步”。而在“地方版”户籍制度改革意见中,几乎所有地区都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学者更关心的是户口一元化后的平权问题,。盘古智库理事长、国际金融论坛城镇化研究中心主任易鹏此前表示,需要警惕的是,有些地方即使形式上取消农业与非农界限,但户籍背后的公共服务差距并没有取消。  为弥合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间的权益差距,国版意见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建立居住证制度。意见指出,要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上述20个省区普遍规定,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但从已颁布居住证管理办法的地区情况看,申办门槛、附加条件和可享受权益并不相同。  记者注意到,一些地区还明确了随迁子女有在当地参加中高考的权利。  广西、四川、山西、辽宁、江西、江苏、吉林、湖南、贵州等地规定,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居住证持有人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新疆自治区的条件更为细致:随行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满4年以上、父母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为基本条件,逐步享有随行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新疆自治区的条件更为细致:随行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满4年以上、父母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为基本条件,逐步享有随行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焦点1&广深入户逐步放宽&不会越来越紧  《实施意见》规定,此次户籍改革,广深作为超大城市,将严格控制人口总量。黄成龙回应称,广深两市实有人口都超过了1000万,所以要严格控制人口进入。“两市改革将着重在调整人口迁入条件上,用逐步放宽条件,来调剂人口总量和人口结构,还要根据其环保、就业等各方面社会基础措施来综合考虑。”黄成龙说,“但总体思路是逐步放宽,不会越来越紧,只会越来越宽。”  黄成龙告诉记者,以后,到广深来打工的外来务工人员落户会更加容易。“以前高学历人才落户要求本科及以上,现在放宽到大专(除广州、深圳外),还要放宽特殊人才入户,比如环卫工人。不能光引进教授,没人扫街也不行。这些都将在全省推行。”  焦点2&异地务工人员落户每年解决100万  据黄成龙介绍,到2020年解决1300万流动人口入户的目标,是全省各个有关部门调研测算的结果,也是广东新型城镇化建设()目标之一。  他介绍,这1300万包括本省农业转移人口600万。从2015年至2020年7年间,每年需吸纳约85.7万人。“省内‘农转非’人口约15.5万、城市区域扩张新覆盖的人口约60万以及实施户籍改革全面放宽中小城镇落户条件后,每年新转移农业人口约10万人(包括新进入城镇就业人口和亲属投靠人口)”。另外,外省农业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约700万落户本省城镇,也将在2015年至2020年7年间解决,平均每年吸纳约100万人。  目前,广东有外省籍流动人口2433万人(其中就业的约2200万人),其中居住时间已满5年以上的395万人,半年到5年的1368万人,并将在2020年前陆续达到居住满5年的条件,半年以下的有670万人。“根据《实施意见》,我们优先解决这部分异地务工人员的落户问题。按照每年吸纳100万人口的进度,约占当年2200万异地就业人口的4.5%,应该问题不大。”  焦点3&广东2020年户籍人口接近1亿  黄成龙介绍,目前广东的现有户籍人口有8880万,到2020年,将在此基础上加上新解决的700万外来人口,届时,广东的户籍人口数量将接近1亿。总体来说,广东城市落户政策主要依据当地人口承载力来确定。  他介绍,2015年,全省有流动人口3495万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6市的流动人口占了全省流动人口的92%,这些地区的人口压力非常大。广东户籍改革也因此做出不同调整。”广东省《实施意见》基本保持与国家改革意见一致,但是考虑广东的实际情况,珠三角一些地区城市在环境、就业等综合承载能力的差别很大,并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的程度与人口的迁移压力作出了适当的调整。“  黄成龙介绍说,东莞、中山两个地级市,所辖没有县级单位,镇、街一体化程度较高,如按建制镇全面放开落户限制,人口压力很大,应整体考虑人口发展政策。“我们不能一刀切,只能逐步解决两市流动人口入户。”而珠海市为最早设立的经济特区,且毗邻港澳,承担着对接港澳,维护一国两制政治经济体系的特殊职能,总人口虽然不多,但仍建议采取较严格的人口控制措施。  黄成龙说,汕头、湛江、江门、惠州、茂名、揭阳6市虽然总人口达到了大城市的规模,但由于这些市城区面积较大,人口密度小,人口压力反而不是很大,考虑其经济发展现状,因此建议放宽人口迁移条件。  焦点4&解决户籍现有三大问题  近年来,广东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中主要遇到了三方面的问题。一是户籍上城乡二元体制的划分,使得依附在户籍制度之上的其他政策措施也进一步割裂,全省各项城乡政策措施难以统一,造成了各种不同的利益群体,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二是广东流动人口规模庞大,且分布不均。三是广东城乡建设模式相对粗放,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不足,各级财政承担实施改革的投入较大。  对此,广东的户籍制度改革应着重解决上述三个问题:通过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来解决城乡二元体制问题;通过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来解决城市人口分布及结构问题;通过加大统筹调配现有各项资源、改革配套政策措施来解决公共服务和基础建设不足的问题。  广东省公安厅也将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督促各地特别是人口压力较大的珠三角地区及时调整人口迁移准入条件,制定出台本地区的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对推进改革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调研评估,及时调整、规范户口登记的程序,创新人口管理服务的手段。  ■广东入户新政摘录  1 “各地要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长期从事一线特殊艰苦行业人员的落户问题。”  2 “除广州、深圳市外,其他市进一步放开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间相互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投靠),不受婚龄、年龄等条件限制,凭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 “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以及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可在除广州、深圳市外的其他城市落户。”  4 “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以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广东省居民户口,实行城乡户籍‘一元化’登记管理。”
2015年广东新一轮户籍改革,广东户籍改革最新政策 广深人口将控总量调结构,或放宽环卫工人等特殊人才落户  近日,广东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户籍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昨天上午,广东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新一轮户籍改革的具体实施细则。   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彭会表示,广东省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300万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广东省城镇落户。  有序放开河源韶关等地级市落户限制  综合承载压力较小城市可适当放宽  彭会介绍,此次改革,在原则方面,统筹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实施差别化户籍政策。首先,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除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外,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下同)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其次,有序放开部分地级市落户限制。在河源、韶关、梅州、汕尾、阳江、肇庆、清远、潮州、云浮等中小城市的城区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其中,综合承载压力较小的城市,可以适当放开就业和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限制。  据了解,《实施意见》提出城区人口数量达到大城市以上规模的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茂名、揭阳市,参照执行上述城市落户政策。  广州深圳将加快调整人口结构  重点吸纳各类型专业人才落户  《实施意见》提出逐步调整珠三角部分城市入户政策。彭会表示,在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其中珠海市可根据经济特区人口发展的特点,适度控制落户节奏,对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较严格的规定。要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畅通入户渠道、扩大积分入户规模,保障符合条件人员的正当合法权益。  而广州、深圳市作为超大城市,要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调整人口结构,重点吸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型专业人才落户。要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达到规定标准条件的人员,允许在当地申请常住户口。  重点解决流动人口存量  实行城乡户籍“一元化”登记管理  彭会表示,广东的户籍制度改革充分结合广东省常住人口数量庞大,且分布不均,城市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突出了政策调整、管理创新、民生与人才引进以及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四个方面的广东特色。  “在政策调整上要进一步明确省内城市的人口准入条件。根据省内各城市经济发展程度和人口迁移的压力,进一步细化明确了21个地级以上市的基本落户条件。”&彭会表示,目前全省现有流动人口3495万人,其中来自省外2433万人,居住5年以上的552万,解决流动人口存量问题是广东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   彭会介绍,此次改革在管理创新上提出了统一省内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健全居住证积分。建设完善覆盖全省实际居住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全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同时进一步加强人口信息管理和应用。  “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以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广东省居民户口,实行城乡户籍‘一元化’登记管理,真实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彭会说,加快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会保障、住房、民政、土地及人口统计规划等社会服务制度,实现户籍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紧密结合,整体推进。  ■具体措施  放宽集体户口设置条件,允许符合条件者向亲友搭户  除广深外其他市直系亲属可投靠落户  对于一直备受关注的集体户等重点问题,《实施意见》也做出了明确,优先解决流动人口存量问题。各地要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长期从事一线特殊艰苦行业人员的落户问题。要进一步放宽集体户口设置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已在本地落户的亲友搭户,通过多种方式解决流动人员落户问题。  同时放开直系亲属投靠。除广州、深圳市外,其他市进一步放开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间相互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投靠),不受婚龄、年龄等条件限制,凭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在大学生落户方面,放宽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及技能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入户条件。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以及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可在除广州、深圳市外的其他城市落户。落户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可迁移到实际居住地。广州、深圳市要进一步研究放宽高校毕业生及技能人才、特殊专业人才的落户政策。  ■重点关注  不得将持有计生证或结扎证&作为办理出生入户前置条件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小孩入户凭出生证,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簿即可办  超生人员是否可以入户?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户政处处长黄成龙解释:“我们一直以来都是坚持生下来的小孩必须入户。为什么实现不了?因为大家不配合,超生的生下来以后就不愿交社会抚养费,或不配合计划生育。”他透露,这次改革,省公安厅跟计生委联合发文,进一步强调,一定不要将计划生育证明作为强制入户的前置条件。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出生小孩入户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15]71号),重申“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办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手续时,要进一步简化手续,凭出生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结婚证及居民户口簿办理。不得将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等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  计划生育政策是基本国策,公安部门作为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有责任协助计生部门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公安机关在户口登记过程中,发现政策外生育又未经卫生计生部门处理的,应先办理小孩户口登记,然后将相关信息通报卫生计生部门进行处理,不得影响新生儿入户权益。接下来,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将加强督导,对小孩登记入户的日常工作中将计划生育证明或上环结扎证明作为入户前置条件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据介绍,广深人口将控总量调结构,或放宽环卫工人等特殊人才落户
2015年陕西户籍改革最新政策,陕西户籍改革最新政策  今后陕西省每位公民的户口均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3月19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改革的意见》,此举标志着陕西省户籍制度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意见》要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户口迁移政策;要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不强迫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要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要坚持统筹配套,提供基本保障。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全省在6月底前将实现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这意味着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分户口性质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在陕西省将成为历史,今后陕西省每一位公民的户口均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根据陕西省城镇化建设规划目标,2015年要实现全省统一城乡户口登记管理,完成陕西省实有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到2020年,实现累计10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62%,让在城镇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能够逐步享受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这是一个重要的目标。另一个重要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业”和“非农业”成历史  陕西省在6月底以前实现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这意味着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分户口性质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在陕西省将成为历史,今后陕西省每一位公民的户口均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落户城镇和建立新型户籍制度  陕西省将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管理,完成全省实有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提供支撑。到2020年,实现累计10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62%,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的新型户籍制度。  《意见》强调,改革将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不强迫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紧密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坚持统筹配套,提供基本保障。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下一步,各地、各有关部门将按照省政府《意见》的各项要求,做好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农村产权、财税等相关经济、社会领域配套政策的立、改、废工作,促进陕西省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西安“积分落户”由市政府制定实施细则  在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方面,全面放开了建制镇和小城市的落户限制:凡是在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同时放宽市辖区落户条件:在陕西省市辖区(西安市市辖区除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有合法产权住所;  2.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租借、寄住)并连续居住1年以上;  3.有合法稳定就业并交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对西安市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中提出,要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设置落户积分分值,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具体实施细则由西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制定。  为农业转移人口建立集体户  在创新人口管理方面,将建成覆盖全省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陕西省实有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此外,还将建立社区集体户,把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区服务管理,在社区、居民小区设立集体户,解决符合落户条件,户口愿意迁往城镇,但在城镇无自主产权住房、无法在实际居住地址落户人员的落户地址问题。  持居住证享有当地户籍同等权益  陕西省居住证制度实施两年来,已累计制发居住证270万张,下一步工作重点将放在逐步拓展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领域和范围上来,确保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  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主要从完善农村产权制度,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扩大城镇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拓宽住房保障渠道,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等几个方面加强和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2015年全国户籍改革最新政策,户籍改革最新政策解读今年政府和国务院日前批转的《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均提出“抓紧实施户籍改革”。根据中新网记者梳理,目前,全国至少已有16个省份正式出台了本省份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  其中,多地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的时间表,并明确建立落实居住证制度。值得注意的是,《居住证管理办法》今年有望正式出台实施,这也将为各地落实居住证制度提供指导。  16省份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意见  今年官方多次要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抓紧实施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后,国务院最近批转的《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提出,要抓紧实施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新疆、黑龙江、河南、河北、四川、山东、安徽、贵州、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吉林、福建、广西、青海16个省份正式公布了本地区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  “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有利于消除身份歧视。”国际金融论坛城镇化研究中心主任易鹏此前对中新网记者表示,统一户籍性质仅仅是标志,消除依附在户口性质上的如医疗、就业、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差别待遇,真正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全覆盖和均等化,才是衡量户籍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  各省均提出将建立落实居住证制度  在目前公布的16个省份的户籍改革意见中,对于建立落实居住证制度均有着墨,但大都沿袭了“国家版”户籍改革意见中的内容。  《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提出“出台实施居住证管理办法,以居住证为载体提供相应基本公共服务”,因此,这一办法年内出台实施应是大概率事件,而这也将为各地建立落实居住证制度提供指导。  专家说法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也认为,居住证是外地居民、农村居民合法平稳转变为本地人、城镇人的制度阶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未全面实现前,推行居住证制度,至少是能对部分资源和服务给予法律保障。
  近日,广东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户籍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天(7日)上午,广东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新一轮户籍改革的具体实施细则。  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彭会介绍,广东省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300万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我省城镇落户。  严控广州、深圳人口规模  彭会介绍,本次户籍改革,将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部分地级市落户限制,逐步调整珠三角部分城市入户政策,严格控制超大城市人口规模。  《意见》对人口压力较大的珠三角地区,调整入户条件,而广州、深圳作为超大城市,仍要严格控制人口规模。  此外,除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外,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下同)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在河源、韶关、梅州、汕尾、阳江、肇庆、清远、潮州、云浮等中小城市的城区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在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着重解决环卫工人落户  彭会介绍,广东户籍制度改革充分结合我省常住人口数量庞大,且分布不均,城市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突出广东特色。  一是在政策调整上进一步明确省内城市的人口准入条件。根据省内各城市经济发展程度和人口迁移的压力,进一步细化明确了21个地级以上市的基本落户条件。  二是在管理创新上提出了统一省内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健全居住证积分。建设完善覆盖全省实际居住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全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同时进一步加强人口信息管理和应用,为社会管理提供更加快速、准确的信息支持。  三是在民生与人才引进上加快解决省内流动人口存量问题。全省现有流动人口3495万人,其中来自省外2433万人,居住5年以上的552万,解决流动人口存量问题是我省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具体政策措施包括:放宽直系亲属投靠;放宽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及技能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入户;放宽集体户口设置条件,允许亲友搭户,着重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以及长期从事特殊艰苦行业一线的人员(如环卫工人)落户等。  四是在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出更多的改革措施。如推动城乡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建立完善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统一城乡居民卫生计生服务制度,加快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等。  【解读】  焦点1:外来人口入户,每年解决100万  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户政处处长黄成龙介绍,到2020年解决1300万流动人口入户的目标,是全省各个有关部门调研测算的结果,也是广东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目标之一。  他介绍,这1300万包括省内流动人口600万,从2015年至2020年7年间,每年需吸纳约85.7万人;来外来人口700万,将在年的7年内依次解决。“一是省内农转非,人口约15.5万;二是城市扩容,人口约60万;三是每年的放宽小城镇人口的转移,每年新转移农业人口约10万人(包括新进入城镇就业人口和亲属投靠人口)。”  其中,700万外来人口,广东也将以一年100万的速度解决入户。“广东现有流动人口3495万人,其中来自省外2433万人(就业的约2200万人),居住时间已满5年以上的395万人,半年到5年的1368万人,并将在2020年前陆续达到居住满5年的条件,半年以下的有670万人。根据《实施意见》,我们优先解决这部分异地务工人员的落户问题。每年吸纳100万外来人口,占广东全部流动人口的4.5%,应该问题不大。”  焦点2:广东2020年户籍人口将近亿  黄成龙介绍,目前广东的现有户籍人口有8880万,到2020年,将在此基础上加上新解决的700万外来人口,届时,广东的户籍人口数量将接近1亿。  他介绍,2015年,全省有流动人口3495万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6市的流动人口占了全省流动人口的92%,这些地区的人口压力非常大。广东户籍改革也因此做出不同调整。  一是东莞、中山。“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镇一级入户要彻底放开,但广东的东莞和中山比较特别,他们没有县级单位,从市直接到镇,且两市的人口压力又很大,我们不能一刀切,只能逐步解决两市流动人口入户。”  二是珠海。“珠海属于小城市,但又是经济特区,毗邻港澳,人口压力较大,所以我们建议加以适当控制。”  三是汕头、湛江、江门、惠州、茂名、揭阳6市。“虽然人口总量达到大城市标准,但城市面积较大,相应人口压力不是很大,所以,广东根据实情,建议这些城市入户政策按照中等城市调整。”  焦点3:明确超生罚款不跟入户挂钩  超生人员是否可以入户?黄成龙解释:“我们一直以来都是坚持生下来的小孩必须入户。为什么实现不了?因为大家不配合,超生的人生下来以后就不愿交社会抚养费,或不配合计划生育。”他透露,这次改革,省公安厅跟也计生委联合发文,进一步强调,一定要不要将计划生育证明作为强制入户的前置条件。  黄成龙介绍,一直以来,各部门都是如此操作,只是百姓配合度不够。他建议,老百姓也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入了户后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等于计划生育的国策根本就没办法执行。  焦点4:广深外来人员入户将更容易  《意见》规定,此次户籍改革,广深作为超大城市,将严格控制人口总量。黄成龙回应称,广深两市实有人口都超过了1000万,所以要严格控制人口进入。“两市改革将着重在调整人口迁入条件上,用逐步放宽条件,来调剂人口总量和人口结构,还要根据其环保、就业等各方面社会基础措施来综合考虑。”黄成龙说,“但总体思路是逐步放宽,不会越来越紧,只会越来越宽。”  他告诉记者,以后,到广深来打工的外来务工人员落户会更加容易。“以前高学历人才落户要求本科及以上,现在放宽到大专,还要放宽特殊人才入户,比如环卫工人。不能光引进教授,没人扫街也不行。这些都将在全省推行。”  焦点5:解决户籍制度现有三大问题  黄成龙介绍,近年,广东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程中主要遇到三大问题。户籍上城乡二元体制的划分,使得依附在户籍制度之上的其他政策措施也进一步割裂,全省各项城乡政策措施难以统一,造成了各种不同的利益群体,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此外,流动人口规模庞大,且分布不均。此外,广东城乡建设模式相对粗放,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不足,各级财政承担实施改革的投入较大。  对此,广东户籍制度改革着重解决这些问题。如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来解决城乡二元体制问题;通过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来解决城市人口分布及结构问题;通过加大统筹调配现有各项资源、改革配套政策措施来解决公共服务和基础建设不足的问题。  广东省公安厅也将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督促各地特别是人口压力较大的珠三角地区及时调整人口迁移准入条件,制定出台本地区的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对推进改革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调研评估,及时调整、规范户口登记的程序,创新人口管理服务的手段。
 记者昨天从人保部门获悉,人才新政最快下月底公布,居住证及居转户将改革。居住证积分要素设计将有重大变化,过去主要看学历、职称、缴金纳税,今后要看创业带动就业、创业效益、团队纳税等因素。  居转户政策也将有重大突破。过去居住证政策,要7年转户籍,这次将在此基础上,最短可以2年,可以3年、5年,也可以7年,把原来刚性的东西变成灵活的东西。而为了引进国际创新人才,上海将在永久居留权上先试先行,放宽永久居留证受理条件,简化办理程序。对于外国专家,以往到60岁就要被退休回国,最多延期到65岁。现在,上海将对符合条件的人才优先办理外国专家证,放宽年龄限制。  对留学生这样的年轻人才也有大动作。过去的政策,外国留学生在上海复旦、交大读书,毕业后必须到其他国家工作2年以上,才能再回中国就业。这次正在争取试点的是,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在沪就业许可问题,在上海的外国留学生中,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可以在上海先试先行。
  2015年初,四川省已经确定2016年高考中主科将采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元宵节,清华北大又公布了自主招生简章,准入规则更宽,欢迎各种偏才怪才。不再“千军万马过独木桥”,高考依然是众多学子的“头等大事”。  异地高考政策落实还能怎么改?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钟秉林做客人民网教育频道时谈到了大家最受关注的异地高考、全国卷、网络教育等热门话题。他认为,破异地高考难题的“牛鼻子”是户籍制度改革,而全国卷并不意味着就能带来绝对的公平,网络教育不会让传统校园消亡。他还在全国两会期间呼吁,增加西部地区、农村地区、人口大省孩子上大学的比例,缩短省际高考录取差异,让西部农村的孩子有更多上大学的机会。  “恢复全国卷是一些省市的选择,只要能保证质量,就可以去尝试。”钟秉林认为,不论全国卷还是地方卷,只要卷子有一定的区分度,能够有利于大学对学生进行筛选,就是好试卷。他说,高考试卷要有“科学性”,就需要更加注重考查学生所学基础知识融会贯通的能力,考查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015年全国两会关于人口户籍改革热点解读,两会热点解读之人口户籍改革提案 一、取消居住证收费和户口迁移  居住证属于信息采集,本身应该收费。居住证免费,就是鼓励大家申请居住证,便民化的服务实际上是希望外来务工人员本地化,是同城同待遇的开始。此外,以前财政转移支付按户籍人口支付,目前正在试点按照常驻人口进行转移支付,从而提供更好的基本公共服务。  当前,全国已有部分城市放开了户口迁移。此举将有效解决当前我国社会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例如外来工子女入学难、春运返乡难等。目前中国存在2.65亿农民工,大量的异地务工,不仅造成了本地劳动力不足,也出现了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社会问题。放宽户口迁移政策,解决了外来务工人员的户籍问题,不仅可以促进新型城镇化,增加百姓的归属感和幸福指数,同时还能解决交通运输、医疗、教育等民生问题。
  北京通州回应户籍改革:区县无决策权  日前,通州区被确定为国家城镇化改革试点,其中户籍制度改革受到广泛关注。记者联系了通州区政府新闻发言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崔志成。  崔志成表示,通州在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过程中,一定要做好人口管理这篇大文章,做好人口规模管控,不能使无序的人口增长影响城市发展建设水平。关于近期媒体关注的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其政策制定的决策权限不在区县范围内,但通州作为北京城市副中心,将始终按照城市副中心建设的国际一流标准,做好人口管理工作这篇大文章。  据了解,近年来通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控制总量、优化布局、改善结构”的要求,针对区域人口结构特点及未来发展趋势,综合有效开展人口管理工作。从2009年起,已经停止了对纯住宅项目的审批以实现“以房控人”。并在摸清人口底数的基础上,通过大规模平原造林、拆除违法建设、淘汰落后产能、清理无证照经营、“五小场所”、废品回收站、流动性大排档等业态的整治和集中开展对地下空间、群租房的排查治理,实现人口的疏解转移,人口增速从年均增长5.8%减缓到年均增长2.4%。  崔志成表示,通州将以做优做强城市功能和人口管理为重点,坚持把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做扎实,把认准了的事干好,确保练好“内功”,努力开创北京城市副中心科学发展新局面。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户籍改革热点解读,2015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户籍改革李克强表示,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城镇化难点问题。抓紧实施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对已在城镇就业和居住但尚未落户的外来人口,以居住证为载体提供相应基本公共服务,取消居住证收费。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市民代挂钩机制,合理分担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建立规范多元可持续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稳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和拓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加强资金和政策支持,扩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关键词七:户籍改革  聚焦:一纸户口如何剥除福利捆绑  同样是牵涉到每个国人的切身利益,2015年,中国的户籍制度改革正式拉开大幕。  取消农业与非农户口界限,破题城乡二元壁垒,特大城市可积分落户,引导人口“梯度转移”,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此轮户籍制度改革凸显出渐进特点,但是,作为一块“硬骨头”,户籍制度改革前路依旧艰辛。  一边是城镇化大潮中,进城群体难以在购房、教育、医疗方面获得同城待遇,一边是北上广等大城市迫于城市承载力以户籍设限,一纸户口牵动着太多利益博弈。  户籍制度改革难,难在附着在户口本上的地区公共福利差异,然而,在中国的区域间、城乡间发展失衡的背景下,户籍如何与福利剥离?可以预见,这亦或是两会代表委员们讨论的焦点之一。
据悉,继嘉兴全市、湖州德清、温州平阳成功试点取消城乡户籍差别后,浙江将继续大力推进户籍改革,在其余8个地市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今年7月30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宣告中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此次改革的核心是消除城乡户籍背后的巨大福利差距,使得人人享有统一的“国民待遇”。  德清县是2012年12月被浙江省政府确定为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县,按照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并于日正式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之后调整完善相关政策26项,并明确今后出台的政策不再与户口性质挂钩。  改革启动后,一方面打破了城乡人口身份的差异标识,实现省内城乡人口身份平等;另一方面也通过取消户口性质划分形成倒逼机制,促进相关行政制度配套改革,逐步实现居民社会管理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从根本上解决历史遗留的‘农转非’和‘非转农’等因户口性质划分引发的社会矛盾。  湖州德清在类似改革尚未取得成功经验的情况下,率先成功破题,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拔得了头筹。目前,我省的嘉兴市、平阳县也加入了户改大军,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按照部署,其余8个地市也将推进户改制度,各自选择一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
  北京户籍改革最新政策 2015北京户籍改革最新政策详解   国务院最新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安部副部长黄明称此次户籍改革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措施之实前所未有。其中北京等地将改变现有政策,出台积分落户制度,更加公开透明。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也已上交国务院,有望将迎来突破。  2015北京户籍改革最新政策详解:  北京等将出台积分落户制度   按照户籍改革意见要求,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要改进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对于很多人来说,提到特大城市,脑海里都会立刻浮现出北上广这三个标志性特大城市。目前上海和广州都已经推行了积分入户制度,但是北京却相对动作缓慢。   但从7月30日召开的国新办发布会上透露出的信息来看,北京在积分落户制度上,预计将打破光有呼吁,未见进展的局面。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透露,北京等地将及时出台本地的积分落户制度。目前天津、上海、广东、浙江等多个城市已实施了积分落户制度,这次意见总结了各地的经验做法。   意见提到,特大城市实施积分落户制,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   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陆杰华接受采访时表示,虽然北京已经明确要推行积分落户制度,但并不代表落户北京将会变得容易。意见中在谈到积分落户制度时,还有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这一限定,而目前包括北京在内的特大城市可承载空间已经非常有限了,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将会是积分落户政策的重要导向。   对此,黄明也表示,北上广在过去的十年中,年均增长流动人口达到40-50万,压力过大。为缓解压力,目前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都在采取措施,例如转移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适当调整疏散经济功能和其他功能等,让人口有出有进。   黄明表态称,对于特大城市落户,要严格控制规模。许多人只盯着北上广落户,这个要求难以满足。   而盘古智库城镇化首席研究员易鹏认为,出于总量控制的需要,北京实施积分落户制,预计尺度会比较严格,指标将较少。  居住证作为重要缓冲将迎来突破   除了积分落户制度外,户籍改革意见中提到的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也同样引发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其中公安部已形成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上报国务院,有望迎来突破。   陆杰华表示,目前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出台的落户制度,都是偏向于高端人才,对于农民工而言,门槛依旧很高。城市承载力、人才偏向和农民工市民化之间的矛盾是户籍改革中的难点之一。而居住证制度可以起到重要的缓冲作用。   户籍改革意见提出,居住证持有人将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还将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   此外还将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居住证持有人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将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孔祥智表示,户籍改革,其实更多地是要改依附在户口背后的不公平,要逐步减弱户籍在公共资源分配上的特权,但是这会是一个长期的改革,需要居住证制度进行过渡。   &关于居住证,公安部经过调查研究,总结各地的经验做法,形成了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已经上报国务院。目前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公安部以及相关部门,正在进行修改完善。将具体明确居住证和暂住证的联系&。公安部副部长黄明30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公布了居住证管理办法的最新进度。   据北京市官员此前透露,国务院的立法计划已将《居住证管理办法》列为了力争年内完成的立法项目。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俊在此前的一次研讨会上提到,据国研中心对6千多位农民工调查的结果显示,对于农民工市民化,落户只是形式,农民工的实际需求是公共服务。大部分农民工表示,提高工资、改善社会保险,提供可承受的住房条件,改善医疗以及孩子教育等等,能提供这些,户口其实都无所谓。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表示,居住证是外地居民、农村居民合法平稳转变为本地人、城镇人的制度阶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未全面实现前,推行居住证制度,至少是能对部分资源和服务给予法律保障。
  宏观日报:户籍改革破冰,河南取消农业和非农业划分   河南省日前制订印发的《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关于这一信息,我们简要点评如下:  第一,这一事件意味着户籍改革破冰,后续改革进程将明显加快。   从6月6日中央深改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到11月河南省户籍政策破冰,地方版改革已经做了充分的酝酿。我们估计后续还会有不少省份快速跟进。  第二,从改革逻辑上说,户籍改革将打破城乡二元体制,是后续一系列改革的一个逻辑源头。   户籍改革和土地流转是新型城镇化改革深度推进的前提。在四中全会后,我们判断这三大改革将会同时加快。户籍改革解放人口、土地改革解放土地,新型城镇化为资本寻找新的方向,这是增长模型下的三大要素变革共同构造的一次机会,改革红利将集中释放。新型城镇化有可能成为中国新一轮增长的引擎。   第三,户籍取消之后,农业和非农业人口将同时转变为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共文化服务等,这对于新城市居民来说将会有一波消费升级效应。我们提示关注这一效应所带来的投资机会。   其他重点关注:(1)香港取消居民换汇额度限制,长期利好离岸人民币资产市场(2)隔夜全球动态:美国批发销售回暖,OPEC原油减产难挡跌势。
  2015年户籍改革最新政策 农业与非农户口区别取消   户籍制度是阻碍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的主要制度性障碍,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加快推进这项改革,需要坚持六个原则。   &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30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了上述改革举措。这标志着我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   不再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分户口性质之后,如何逐渐剥离与户籍相挂钩的诸多社会福利,将是改革的焦点和难点所在。《意见》对此进行了阐释: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建设和共享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一&种身份 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意见中的最大亮点,莫过于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这意味着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分户口性质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成为历史,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也将作古,今后每一位中国公民的户口均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介绍,将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加强和完善人口统计调查,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建设和完善覆盖全国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查询办理)、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为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信息支持,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  &两&大目标:1亿人落户城镇、建立新型户籍制度   &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就是要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让在城镇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暂时没有落户的,能够逐步享受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这是一个重要的目标。&黄明说。   根据意见,户籍制度改革还有另一个重要目标,即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对于新型户籍制度的内涵,黄明进行了阐释:要通过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统一城乡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基本建立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基本形式的户口迁移登记制度,建成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整合和共享。对于这两大发展目标,意见给出了明确的时间点&&2020年。  &N&项配套:就业、教育、医保等全面跟进   在户籍制度自身改革的同时,各项配套措施如何落到实处?这是人们更为关注的问题。结合意见,教育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等相关部委负责人进行了一一介绍。   就业失业:在就业失业登记管理上,将实现农民工就业信息全国联网,并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面向农业转移人口全面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子女教育: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将被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的人数来拨付教育经费;支持地方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解决随迁子女入园问题,推动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逐步完善并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推进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   医疗卫生: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被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完善并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养老保险: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社会救助:完善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统筹发展。   住房保障: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户籍改革试点 为何选择平阳   浙江省户籍改革试点为何选择平阳?省政府咨询委三农部长、省农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顾益康说,中央有关部门和浙江省确定将浙江定为农村体制改革的综合试点后,考虑到温州是农村改革的先行地区,而平阳县当地党委政府也有非常强烈的改革意愿,因此将试点定在平阳。   而平阳县公安局相关人士介绍,试点工作是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杭州市萧山区等12个农村改革试验区与试验主题的批复》(浙委办〔号)文件精神进行的。文件明确在全省选择12个地区分别开展12项主题的农村改革试验,其中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任务由温州承担。   &平阳县的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等各项指标在温州以及全省都处于中游水平,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推广意义,加上我们过去户籍管理工作也比较成功,这些因素都促使平阳被选为试点地。&平阳县公安局户政基础管理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到9月底前,平阳县还将对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总体评估。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党委书记张车伟认为,户籍制度改革对经济发展是重大的利好,户籍改革制度将为推动中国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新华社记者王宇   北京( / )--12日做客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的专家认为,户籍改革制度将为推动中国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户籍制度改革对经济发展是重大的利好。&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党委书记张车伟认为,让更多进城农民工稳定地生活在城市里,显然有利于扩大内需,尤其是会带来消费需求的增加,这是推动经济长期可持续增长的根本性措施。   &此外,近年来我国劳动力供给不足现象愈演愈烈,户籍制度改革将为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劳动力供给。&张车伟认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副部长何宇鹏在&在线访谈&时也指出,未来中国需要更多地依靠劳动力质量或素质的提升,来推动中国经济的增长,使经济发展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型,户籍制度改革中有关提高劳动力素质的举措,对于未来推动中国经济增长将起到支撑作用。   &对户籍制度改革不能仅仅从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管理、公平的角度去理解,还应该从促进国家长期发展、长期经济发展的角度理解,它是我国最具基础性的改革措施。总体来看,户籍制度改革对经济发展长期向好非常有利。&张车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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