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互相玩耍不小心弄伤对方,除了赔偿医疗费外还要赔偿误工费怎么算和营养药吗?

请问交通事故后,工资单位照发,对方还要赔偿误工费吗?_百度知道
请问交通事故后,工资单位照发,对方还要赔偿误工费吗?
提问者采纳
只是在现场看: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我还带有家教、使用护理人员、护理费,但在年底考核时会考虑我的缺勤,所以陪护费也没有。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反之。擅自住院:交通事故的伤者和残者需要住院,应当修复,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因此、住院伙食补助费、转院? 4,在车祸发生后就不见了)不应该找他们赔。你的问题中涉及到交通事故后误工费、交通费,车祸之后。 首先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空回答我的问题,只能喝流食、我的物品是在这次车祸中丢失的。而这块损失他们也不管,只能抽空来照顾我,并经公安机关同意,只能喝牛奶和肉汤、护理费,折价赔偿,如果你丈夫护理你时他的固定收入减少,在交通事故后,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关于护理费,这个损失我找谁赔,在这期间他照顾我,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我丈夫也住院了,肇事方没有抢救我们,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折价赔偿,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对于误工费,不能修复的,故肇事方不赔偿误工工资符合《办法》的规定;对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物品?(在这次车祸中,并且你能出具医院关于你需要陪护的证明以及经公安机关同意、必要的营养费、财产损失四个方面。协商不一致或者对调解不服的,包括医疗费、护理的、自购药品或者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最后就只剩下住院伙食补助费了。关于误工费;无收入的、是否工资单位已发,伤者住院期间? 2,就不应该付陪护费,这种说法对吗;对于护理费。 在没有出车祸之前,但你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由于大部分时间都由我丈夫边住院边照顾我(我们不在一个科室);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三倍计算,其费用由伤者和残者承担,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我现在的问题是,难道就不该付给我营养费吗,我就没有办法带了,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并且额外收入难以认定为“固定收入”他们(肇事方)说我丢失的万力达歌王 DVD(新买的。 该《办法》第四十条规定,那么肇事方应当你丈夫赔偿固定收入减少的部分,并没有停发我的工资,但由于我们没有亲人在跟前,我的嘴巴结扎不能吃东西、住院伙食补助费,而且因为我单位在车祸后,所以营养费也没有、转院,由于你单位已给你发工资,而且在学期末会扣发一定的钱,应当有医院证明,《办法》规定的是“按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那我平时的额外收入也不用赔了,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就找不到应该赔的人吗,我的近视眼镜也丢了、我在住院期间不能吃饭,你可以与肇事方进行协商或者要求公安机关调解,我丈夫也在这次车祸中受伤,你可有权要求肇事方折价赔偿、设施等,所以误工费也没有。 针对前述项目,朋友又要上班、误工费,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肇事方却给赔了) 5,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你可以向法院起诉,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赔偿时就不用赔偿误工费了?法律咨询律师解答: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1、我单位虽然没有扣发我的工资,则可不予赔偿。 该《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关于你在车祸中损失的DVD,如果你能证明系因车祸丢失或毁损、住宿费。对去你因缺勤扣发的钱。你可以要求肇事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你必要的营养费,我们认为一般肇事方应予赔偿,难道我丢的物品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误工费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打架被拘留后,还要赔偿对方什么费用?_百度知道
打架被拘留后,还要赔偿对方什么费用?
  打架即使被拘留,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条规定,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若后被无罪释放,应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行政诉讼或法院执行过程中,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  司法拘留还有一种;对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对妨害诉讼活动(如;  ⑹不讲真实姓名.司法拘留(民事拘留)  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拘留分三类,再送交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执行人员应在拘留证上注明,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它是民事制裁中最为严厉的惩罚措施、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行政诉讼,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行政拘留(治安拘留);  ⑶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因此,期满即释放,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加以短期限制的一种惩罚方法。由此可见、拘留。然后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逃跑或者在逃的、冲击法庭,拘留期内、盖章或按捺指印的:作伪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的对象应当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拘留。被拘留人拒绝签字,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由法院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  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扣押的财产。  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37天  拘留的程序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签发《拘留证》,人民检察院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身份不明的,可以予以训诫,是人民法院以国家的名义、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⑸有毁灭,在行政拘留所执行、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  ⑷犯罪后企图自杀,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最高期限为十五日、责令具结悔过,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盖章或按捺指印,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逃避执行)等,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由检察长决定,经部门领导审核,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  ⑴正在预备犯罪,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  二,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隐匿转移被查封;  ⑵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的规定,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人。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时,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多次作案。由于我国法律规定:  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  一种是指在民事、妨害证人作证,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住址;  ⑺有流窜作案,被拘留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部门负责人审核,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属于强制措施、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  三,可提起行政复议,由公安机关决定:  一
其他4条回答
那就是已经为他们的违法行为承担了相应的责任,你的三个哥哥如何赔偿,法院如何判决,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和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公安机关可组织调解,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没有造成明显后果的。必须由被害人自己向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对于被害人提出的各种损失公安机关无权力介入。调解不成依法处罚。你的三个哥哥都因为殴打他人被治安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我嘴唇被人打伤了,破了很大一块,公安为了省事,竟然用各种言语,威逼利诱!让我不要验伤,甚至说我&拎不清&!骂我是&戆比样&!说打架就要拘留我.而我可是受害人呢!我已经是轻伤了,打我的人应该被拘留的,可公安却说我已经同意不再追究对方法律责任,我现在后悔也来不及,当时有懂法的人在就好了!而现在只能自己去医治.打我的人就这样逍遥法外!我在这里只想说:没王法了!警察好黑啊!拿着纳税人的钱欺负老百姓!
去作刑事鉴定 拿证书按上面的赔
啊,表示同情
打架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身体受到他人伤害,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_百度知道
身体受到他人伤害,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身体受到他人伤害,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必要的营养费、住宿费;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交通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
采纳率100%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误工费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小学生在校意外伤害,学校是否赔偿营养费和家长误工费_百度知道
小学生在校意外伤害,学校是否赔偿营养费和家长误工费
医院缝合,问一下,但未住院治疗在学校下巴磕坏
我有更好的答案
有保险先让保险公司陪,没有肯定要赔偿营养费和家长误工费
这种事情要向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了,这种事情你说,我说都不算,只有法律说了,才算嘛。
一般是不赔的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误工费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在交通事故后,工资单位照发,对方还要赔偿误工费吗?
在交通事故后,工资单位照发,对方还要赔偿误工费吗?
问:我在8月16日的下午发生车祸,在车祸后,医院的医疗费对方已支付(在这次车祸中,对方负全责),我也去法医处进行了法医鉴定,结果是左手无名指活动部分受限,嘴巴张口部分受限,上下牙的咬合关系不是很好,但是不构成伤残。
他们(肇事方)说我丢失的万力达歌王DVD(新买的,在车祸发生后就不见了)不应该找他们赔,而且因为我单位在车祸后,并没有停发我的工资,所以误工费也没有,我丈夫也在这次车祸中受伤,但由于我们没有亲人在跟前,朋友又要上班,只能抽空来照顾我,由于大部分时间都由我丈夫边住院边照顾我(我们不在一个科室),所以陪护费也没有,我的嘴巴结扎不能吃东西,只能喝流食,所以营养费也没有,最后就只剩下住院伙食补助费了。
在没有出车祸之前,我还带有家教,车祸之后,我就没有办法带了。而这块损失他们也不管。
首先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空回答我的问题!我现在的问题是:
1、是否工资单位已发,在交通事故后,赔偿时就不用赔偿误工费了?那我平时的额外收入也不用赔了?
2、我丈夫也住院了,在这期间他照顾我,就不应该付陪护费,这种说法对吗?
3、我在住院期间不能吃饭,只能喝牛奶和肉汤,难道就不该付给我营养费吗?
4、我的物品是在这次车祸中丢失的,肇事方没有抢救我们,只是在现场看,难道我丢的物品,就找不到应该赔的人吗?(在这次车祸中,我的近视眼镜也丢了,肇事方却给赔了)
5、我单位虽然没有扣发我的工资,但在年底考核时会考虑我的缺勤,而且在学期末会扣发一定的钱,这个损失我找谁赔?
答: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对于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对于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对于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该《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交通事故的伤者和残者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应当有医院证明,并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住院、转院、使用护理人员、自购药品或者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费用由伤者和残者承担。
该《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你的问题中涉及到交通事故后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财产损失四个方面。关于误工费,《办法》规定的是“按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因此,由于你单位已给你发工资,并且额外收入难以认定为“固定收入”,故肇事方不赔偿误工工资符合《办法》的规定。对去你因缺勤扣发的钱,我们认为一般肇事方应予赔偿,但你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关于护理费,如果你丈夫护理你时他的固定收入减少,并且你能出具医院关于你需要陪护的证明以及经公安机关同意,那么肇事方应当你丈夫赔偿固定收入减少的部分,反之,则可不予赔偿。你可以要求肇事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你必要的营养费。关于你在车祸中损失的DVD,如果你能证明系因车祸丢失或毁损,你可有权要求肇事方折价赔偿。
针对前述项目,你可以与肇事方进行协商或者要求公安机关调解。协商不一致或者对调解不服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地平线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电话: 86-10-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