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北京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网站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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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文化厅(局)、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文化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精神,指导中小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升学校内涵与品质,形成书香校园,带动全民阅读,助推学习型社会和书香社会建设,现就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含图书室,下同)建设与应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中小学图书馆作为服务教育教学、教育科学研究的重要办学条件,是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是均衡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的重要内容,是广大学生、教师获取信息资源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径,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课程改革的重要阵地,对于保障教学、服务教学、改善教学,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中小学图书馆作为国家图书馆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对于服务学习型社会和书香社会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具有深远意义。
  近年来,国家先后实施一系列基础教育重大建设工程,全面提高了中小学图书馆保障水平。但认识不足、摆位不当,区域、城乡、学校之间建设水平不均衡,管理服务水平不高,与教育教学融合不够,信息化基础薄弱,专业化队伍匮乏等问题仍然存在,直接影响中小学图书馆育人功能和综合效益的发挥。
  面对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新形势,加快推进治理现代化的新部署,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新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深化课程改革的新任务,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的新氛围,必须深刻认识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加大力度,不断完善措施,将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二)工作目标。到2018年,结合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重大项目实施,有条件地区要按照学校建设标准补充新建图书馆,改善不达标图书馆,不具备条件的农村中小学、教学点要建有图书柜、图书角。到2020年,绝大部分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建有图书馆。
  基本建成与深化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相适应的现代化中小学图书馆建设、管理和服务体系。使图书馆与教育教学全面深度融合,成为学校信息资源高地和师生智慧中心、成长中心、活动中心。基本形成中小学图书馆与公共图书馆、高等学校图书馆馆藏资源共享格局,带动全民阅读,助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学习型社会和书香社会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三)推进基础条件建设。各地要落实要求,将图书馆纳入中小学建设规划,对中小学图书馆的功能定位、馆舍面积、配套设施、馆藏保障、资源利用、队伍建设、管理应用等方面做出合理安排。加快推进中小学图书馆建设。逐步将图书馆建设为设施齐全、功能完备、运转顺畅、服务便捷、使用高效的育人阵地和重要课堂。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利用图书、报刊布置走廊、教室等边角空间,倡导学生自主管理、诚信取阅,形成学校在“图书馆”中的良好氛围,使师生阅读方式广泛多样、阅读选择丰富多元。
  (四)确保馆藏资源质量。教育、文化和新闻出版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专家学者、文化工作者和出版发行单位,为中小学生创作更多富有教育性、启发性,符合年龄特点、品种丰富的优质出版物。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中小学图书馆藏书复本量标准及馆藏定向补充和剔旧原则。要制定增剔工作计划,严格操作,确保剔旧后每年至少生均新增一本纸质图书,确保实现生均纸质图书册数达标。妥善存续具有收藏保存价值的图书,基础藏书配备目录内的藏书,一般不进行剔旧。进一步整合实体和虚拟资源,形成相互补充、多元统一的馆藏资源体系。改善图书馆馆藏结构,探索建立学生、教师读书反馈和评议推荐制度,遴选学生和教师心目中的好书。各地中小学要重视对校本资源、特色资源的收集、整理、加工、保存和应用。
  (五)规范馆藏采购机制。各级教育、文化和新闻出版部门要建立协作机制,完善中小学图书馆馆藏资源招标采购办法及实施细则。逐步健全师生、家长和专家学者等多方参与的采购机制,充分发挥全社会民主监督作用,共同把好中小学图书馆馆藏采购质量关。明确馆藏采购责任主体,将教育部指导编制的《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作为中小学图书馆馆藏采购的主要参考依据。新闻出版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加强监管,严格审查参与中小学图书馆馆藏招标采购单位资质,共同加大验收检查力度,严禁盗版图书等非法出版物及不适合中小学生阅读、价格虚高的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进入中小学图书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法情节严重的出版发行单位,新闻出版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六)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各地要将中小学图书馆信息化建设纳入区域和中小学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创造条件积极推进中小学数字图书馆及配套阅览条件建设。要充分发挥教育主干网、城域网、校园网的作用,以县级网络中心为依托推进数字图书馆和信息资源中心建设,辐射县域内学校。逐步建立起县级、地市级、省级中小学数字图书馆网络体系,为中小学图书馆、公共图书馆馆际数字资源共享搭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县级以上数字图书资源中心要能够满足区域学校教育教学和广大师生电子阅读需求,确保师生便捷获取数字图书和电子期刊等数字资源。要逐步实现中小学图书馆管理信息化和服务形式网络化,探索动态实现区域内中小学图书馆纸质图书、报刊的联合采编、公共检索、馆际互借等功能。
  (七)充分发挥育人作用。中小学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0小时,确保每天课余时间、周末和寒暑假期间对师生有效开放,鼓励适当延长并向社会开放。要围绕深化课程改革目标任务,推进图书馆与学科教学有效结合、深度融合,将图书馆作为课程资源进行整合形成教学资源。提升学科教师对图书馆的认识,倡导学科教师自觉利用图书馆改善教育教学,开展教育科研活动,推出一批优秀教学案例和先进教师典型。创新图书借阅方式,简化图书借阅管理,将馆藏资源推送到楼层、课堂,促进师生便捷、有效阅读。要利用一定课时,培养学生搜集、整理、分析和选择信息资源的能力,提高学生信息素养。拓展图书馆使用功能,利用图书馆举办学术讲座,展示师生作品,开展教研、学习交流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书香校园创建活动,结合校园文化,开展经常性主题读书活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阅读兴趣、阅读习惯等有效阅读能力,发挥好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组织力量积极开展针对中小学图书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加强科研引领。
  (八)带动书香社会建设。在每年4月23日“世界读书日”和9月9日“国家图书馆日”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中小学生读书专题活动。提倡小学生每天课外阅读半小时、中学生每天课外阅读1小时。丰富学生课后生活,特别要为家庭贫困学生、寄宿制学校学生、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便利读书条件。鼓励中小学图书馆设立家长定期开放日,提倡学生和家长共同读书、读同一本书,营造良好阅读氛围。中小学图书馆与本地公共图书馆特别是少年儿童图书馆、高等学校图书馆要积极开展合作,推进资源共享,探索实现通借通还。中小学图书馆要主动探索向社区、社会开放,提高馆藏资源利用率。农村中小学图书馆要发挥辐射作用,采取有效措施服务农民精神文化需求。
  三、保障措施
  (九)落实经费保障。各地教育部门要在每年教育经费预算中安排中小学图书等馆藏资源购置经费,并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要结合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围绕中小学图书馆建设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资金筹措计划。积极拓宽办馆渠道,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以各种方式支持中小学图书馆建设,规范捐赠程序,明确责任与义务,确保捐赠馆藏和援建工程质量。
  (十)强化队伍建设。逐步建成由专(兼)职人员、志愿者等组成的中小学图书馆管理人员队伍,有条件的地方或学校要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探索设立中小学图书馆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其编制在本校教职工编制总数内合理确定,建立完善资格准入、岗位聘用和定期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图书馆专业人员比例。通过多种方式吸纳优秀人才进入中小学图书馆管理人员队伍。对从事图书馆工作的兼职教师进行图书馆业务培训,在职务(称)评聘、晋升、评优评先、待遇等方面,给予图书馆管理人员与教师同等机会。创新培训机制,建立分层分级培训体系,制定培训计划,提倡利用网络资源平台开展远程培训。鼓励各地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图书馆及学术团体、行业组织专业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小学图书馆专(兼)职管理人员培训。加大高等学校培养中小学图书馆专门人才的力度。
  (十一)纳入督导评估。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纳入依法治校,作为中小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的重要内容,完善评估标准和实施细则,定期开展应用管理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学校管理考核,督促和指导做好相关工作。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和相关出版领域的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的研制和执行工作,不断推进图书馆建设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文化和新闻出版部门要将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纳入教育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有效运用项目实施、政策引导和经费支持等手段,加强对中小学图书馆建设的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发挥各级基础教育主管部门、教育装备部门在中小学图书馆建设、配备、管理、应用各个环节的作用。要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新时期推进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的具体方案。省级工作方案应由教育、文化、新闻出版部门联合制订并推动落实。
教育部 文化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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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国家版权局”)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由主管,单位,位于北京市40号,是之一,主管全国新闻出版事业与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的部门,也是最高的著作权行政执法机关。在著作权管理上,以国家版权局名义对内对外单独行使职权。2013年国务院将新闻出版总署、的职责整合,组建。主管单位作&&&&用事业与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1949年2月,宣传部出版委员会成立。1949年11月,依据《》组建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中共中央宣传部出版委员会是其。
1954年,国务院成立。1954年9月,按照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对原政务院的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出版总署。
日,呈报国务院,建议在文化部设立国家版权局。7月25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文化部的建议;同时决定,将文化部原出版局改称国家出版局。国家出版局与国家版权局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国家出版局局长兼任国家版权局局长。边春光为首任局长。
1987年1月,国务院决定,撤消国家出版局,设立直属国务院的新闻出版署,并且保留国家版权局,继续保持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形式。
2001年,新闻出版署更名为新闻出版总署,升格为正部级机构。
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1]2001年,国家版权局和新闻出版总署成为正部级单位,仍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
2013年,为促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繁荣发展,将新闻出版总署、的职责整合,组建。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著作权管理等。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加挂国家版权局牌子。同时,不再保留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3]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主要职责
(一)起草新闻出版、著作权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研究拟定新闻 出版业的方针政策;制定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规章和重要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制定新闻出版业的发展规划、宏观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制定全国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新闻出版业的经济政策和有关的经济性宏观调控措施;指导、推进新闻出版业的改革。(三)审批新建出版单位(包括图书出版社、报社、期刊社、音像出版社、出版社等,下同)和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等,下同)总发行单位;审批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和涉外代理等机构;核准新闻出版外商投资企业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及其在境外设立的类似机构。
(四)对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进出口贸易等)实施监督管理;查处或组织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进出口单位的违规活动。
(五)审核互联网从事出版信息服务的申请,对互联网出版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
(六)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方针、政策和计划并指导实施,查处或组织查处和非法出版活动;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地方的“扫黄打非”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署长柳斌杰会见哈佛商学院出版公司副总裁
(七)拟订出版物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对出版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八)负责音像制品出版、复制管理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复制、发行管理。
(九)负责全国印刷业(包括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及其他印刷品的印刷)的监督管理。
(十)组织、指导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以及教科书和其他重点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工作。
(十一)管理著作权工作,查处或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代表国家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组织参加著作权的双边或多边条约、协议的谈判、签约和国内履约活动。首届中国出版政府奖音像电子网络奖获奖作品
(十二)负责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承办政府间文化协定中有关新闻出版、著作权项目的执行工作;管理、协调图书、报纸、期刊和电子出版物的进口贸易;组织、推动出版物的出国(境)展览、展销和出口贸易。
(十三)负责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
(十四)编制新闻出版业科技发展规划和信息化、网络化、标准化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新闻出版业的科技进步工作。
(十五)编制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工作全国性评奖和表彰活动。
(十六)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2]
综合业务司
出版产业发展司
柳斌杰署长做客中央电视台《海峡两岸》节目出版管理司
印刷发行管理司
科技与数字出版司
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司
版权管理司
对外交流与合作司
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
纪检组监察局 [2]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直属机构及职能
1、人民出版社
出版社科图书,促进社科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原著出版,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著作出版,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出版,社会主义建设成就和经验著作出版,中共党史和党建著作出版,中外哲学、经济、科学社会主义、历史学术著作教材出版,国际问题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重要文献专著出版,台港澳版哲学社会科学图书出版,相关发行与咨询服务,《新华月报》、《新华文摘》和《人物》出版。
开展新闻出版科学研究,促进新闻出版事业发展。新闻出版基础理论研究、新闻出版应用理论研究、新闻出版经济理论研究、外国新闻出版研究、新闻出版高科技研究、相关专业培训。《出版发行研究》、《出版参考》和《传媒》等杂志和图书出版。
3、新闻出版报社
《新闻出版报》、《中国出版》等报刊出版
4、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
为新闻出版事业发展提供信息服务和互联网监测服务。总署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和相关网站运行、维护服务,推动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对于互联网出版内容进行监测分析。
为保护知识产权提供版权服务。软件著作权登记、版权代理、版权鉴定、版权法律服务,法定许可著作权使用报酬收转,文学、美术、摄影版权集体管理,涉外作品登记、涉外作品质押合同登记、版权知识宣传与信息服务。
6、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
职工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出版单位负责人岗位培训的组织实施、地方新闻出版培训机构业务指导、承办对高级职称评审相关工作、新闻出版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等。
7、新闻出版总署机关服务局
为总署机关办公与职工生活提供后勤服务。机关办公服务、机关职工生活服务、承办机关委托事项。
保存版本图书资料,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书报、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样本征集保管,图片、碑拓、拓片、乐谱、歌片、地图、中小学课本、明信片、画册、卷轴、连环画、年历、挂历、教学挂图、低幼读物、技术标准读物、影印古籍、盲人读物收藏管理,出版物标识标准的贯彻实施。
9、新闻出版总署出版检测中心
出版物质量检测和鉴定、出版物内容审读。
10、国家出版基金管理规划办公室
规划管理国家出版基金,促进出版事业繁荣发展。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相关出版项目评审、验收与考核。
11、中国印刷博物馆
收藏展览印刷文物,弘扬中华民族文化。印刷文物征集、鉴定、登编与保管。印刷文物复制与修复。印刷文物与资料展览。相关研究与印刷文化交流。[2](日) () 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 ()
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
出版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
() 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 ()
订户订购进口出版物管理办法 ()
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国家版权局废止第四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关于《》的补充规定(二) ()
关于《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
关于《音像制品制作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 ()
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 ()
《关于&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
关于《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
复制管理办法 ()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四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国家版权局废止第三批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新闻出版总署立法程序规定 ()
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三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 ()
音像制品制作管理规定 ()
音像制品复制管理办法 ()
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 ()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
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 ()
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 ()
图书质量保障体系 ()
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 ()
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 ()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 ()
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 ()
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 ()
国家版权局废止关于修改《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 ()
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 ()
订户订购进口出版物管理办法 ()
关于实施《》 ()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的一批有关著作权管理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 ( )历任署长/局长
:1985年-(国家出版局局长兼任)
:1987年-(新闻出版署副署长兼任)
:1993年-(新闻出版署署长兼任)
署长:柳斌杰
新闻出版总署党组书记、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1948年9月生,陕西人;1968年4月参加工作,197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师范大学外研所西方经济专业和哲学系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教授,高级经济师,博士生导师。1995年任党组成员、省长助理、秘书长,1999年10月任中共四川省委常委、省政府秘书长、宣传部部长。2002年4月任新闻出版总署党组成员,副署长,2004年11月兼任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2006年11月任新闻出版总署党组副书记,2007年4月任新闻出版总署党组书记、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2012年3月兼任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
副署长:蒋建国
,男,汉族。1956年12月生于湖南,籍贯。1977年9月参加工作,197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工业外贸专业毕业,工学硕士。现任新闻出版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兼任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历任:湖南省委组织部研究室副主任、主任;湖南省(县级)委书记;湖南省益阳地委副书记、秘书长;湖南省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湖南省市委书记;湖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08年10月任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
副署长:邬书林
,男,汉族,1954年2月生于江苏。197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江苏焦化厂工人、调度;年,读大学;年,中宣部出版局干事、副处长、处长、副局长、局长;年,青年干部班研究生毕业(中央党校培训部);年,中宣部副秘书长兼改革办主任;2004年10月至今,新闻出版总署党组成员、副署长。
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
,1955年6月生,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大学毕业。1970年8月-1971年12月,银川机砖厂、银川公路队工人;1972年1月-1979年7月,机务段工人;年,就读于;年,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计委工作;年,在新闻出版署人事教育司劳动工资处、图书管理司社会科学管理处工作;1994年-2000年,任新闻出版署图书管理司副司长、司长;2000年8月-2002年3月,任新闻出版署办公室主任;2002年3月-2004年5月,任新闻出版总署图书管理司司长;2004年5月,任新闻出版总署党组成员、国家版权局副局长;2006年12月,任新闻出版总署党组成员、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
副署长:孙寿山
男,汉族,1957年3月生,河北省人,197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8月参加工作,南开大学世界经济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2002年3月调任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主任。(其间,2000年9月至日考入世界经济专业学习;日至9月30日在学习);2006年12月任新闻出版总署党组成员、副署长。
纪检组组长:宋明昌
,男,汉族,1951年10月生,山东青岛人。1968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山东昌潍医学院医疗系医疗专业和法律专业毕业,硕士,主任医师。现任中央纪委驻新闻出版总署纪检组组长、新闻出版总署党组成员。历任:国家卫生检疫总所所长助理兼政策法规处处长;国家卫生检疫总所副所长;副局长、党组成员;党组成员。2008年12月任中央纪委驻新闻出版总署纪检组组长、新闻出版总署党组成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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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受理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举报《京华时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受理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举报《京华时报》
11月4日,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派员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举报中心递交举报材料,称《京华时报》今年4月10日至5月7日连续发表针对农夫山泉的负面新闻,捏造事实,进行虚假报道,对本公司造成严重损害。目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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