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断

来源:《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年第04期 作者:胡胜;
连环车祸中交通肇事责任如何区分——论刑事责任认定中异常介入因素对因果关系的判断
1司法上的困境:连环车祸引发的交通肇事责任如何划分日19时10分许,徐某驾驶一辆QQ轿车沿台州市椒江区枫南路自东往西行驶,途经枫南小区北大门路段的人行横道时,碰撞了自北往南在人行横道线上行走的李某(化名),李某被撞倒在地(造成左股骨下段骨折),紧接着又被沿枫南路自西往东由王某驾驶的桑塔纳轿车碾压而过,致使李某右肺及肝脏破裂大出血经台州市立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徐某、王某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其过错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二人均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徐某、王某和死者父母已经达成了经济赔偿协议,各赔付死者亲属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34万元,均已全部支付完毕。该案在审理过程中,针对徐某、王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形成了三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徐某、王某的行为均构成交通肇事罪。从被害人李某死亡这一结果来看,正是由于徐某的撞击行为,才引起李某倒地后又被王某所驾轿车碾压致死的后果,没有徐某或王某任何一方的行为,都不会造成李某死亡的后果,因此徐某、王某的行为均与李某死亡之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且二人均有违......(本文共计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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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出版: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杂志编辑部
出版周期:季刊
出版地:陕西省西安市&本页位置:& & &
【浏览字号:
受害者死亡与交通事故之间因果关系的判断
作者:胡件平&& 发布时间: 10:55:59
&&&&【案情】  日10时许,天下大雨,张某驾驶轿车途经某处时,遇乐某在其前方同向绕过路边积水斜向行走至公路中间时,对行人的动态判断失误,采取措施不当,以致轿车的左前角与行人乐某相碰撞,引发造成乐某倒地受伤的交通事故。后交警大队认定张某承担主要责任,乐某承担次要责任。乐某受伤之后神志不清,头部出血一小时后于当天10时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右额叶脑挫裂伤;右颞顶部硬膜下血肿;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颅底骨折;头皮挫伤。由于颅脑中的额叶和颞叶受到损伤,乐某对空间定向有时存在障碍,医院曾嘱咐其家属看护好患者,避免出现意外。日早晨,乐某在小便后因家属未及时跟踪,外出不知去向,8月30日下午18时30分左右,受害者乐某的遗体被发现。后经公安局法医学尸体检验中心鉴定,受害者乐某的死亡排除他杀及自杀可能。之后,受害者乐某的家属将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在内的各项损失。&&&&【分歧】  关于受害者乐某的死亡与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受害者乐某死亡的直接原因是相关人员未尽到看护义务,导致乐某在治疗期间出走,乐某的死亡与交通事故不具有因果关系。  第二种意见认为,受害者乐某的死亡是由多种原因共同造成的,属于多因一果,交通事故的发生与乐某的死亡具有相应的因果关系,相关责任人员应按照原因力比例对死者家属承担包括死亡赔偿金等项的赔偿责任。&&&&【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现代侵权法以自己责任为一般原则,该原则的核心为行为人对且仅对自己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负责,其基本要求之一就是侵权责任的成立必须以行人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为前提。本案中,受害者乐某的家属要求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等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等项的损失,其成立的一个前提便是受害者乐某的死亡与交通事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而我们知道,侵权行为法上的因果关系乃是侵权损害中原因与结果之间的相互联系,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我们认定因果关系成立一般采用相当因果关系说,即依循社会生活的共同准则,公平正义观念及善良风俗习惯对于加害行为是否具有发生该损害结果的可能性进行判断,根据相当因果关系说,认定因果关系成立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该事件为损害发生的不可或缺的条件;(2)该事件实质上增加了损害发生的客观可能性。&&&&本案中,受害者乐某因为交通事故导致颅脑中的额叶和颞叶损伤,根据医学常识,额叶损伤主要导致智能和动作行为的改变,许多人智能降低,抽象思维障碍,行为退化到简单的原始行为,颞叶损伤主要导致人格改变,可出现一种非典型精神病,多导致精神伤残,因此,根据伤者脑损伤部位,结合其术后清醒状态下,思维、性格行为改变及定向障碍等情况,伤者存在智能与精神障碍。正是因为这种智能与精神障碍,乐某才在医院治疗期间出走,出走以后又由于定向力障碍,行为无目的,无动机,不能控制好自己,不能料理自己,在没有人帮助的情况下,因饥饿、寒冷、伤病等综合因素导致其死亡,尸检也排除了他杀及自杀的可能。&&&&因此,如果受害者乐某不是因为发生交通事故,则其智能与精神不会出现障碍,如果不是因为智能与精神出现障碍则其不会在医院治疗期间出走,从医院出走之后也不会因为定向力障碍导致不能控制好自己和料理自己,最终因饥饿、寒冷、伤病等原因导致死亡,故可以认定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受害者乐某死亡不可或缺的条件,且交通事故实质上增加了受害者乐某死亡的客观可能性,故受害者乐某的死亡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成立,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应按照原因力比例对受害者乐某的家属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等项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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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如何认定,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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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肇事罪如何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即,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8)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关键要查清行为人是否有主观罪过,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与重大交通事故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等。倘若没有违法行为或者虽有违法行为但没有因果关系,如事故发生纯属被害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造成,或由自然因素,如山崩、地裂、风暴、洪水等造成,则就不应以本罪论处。当然,事故发生并不排除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或有其他介入因素,这里就更应该认真分析原因及其介入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只有查清确实与行为人的违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则才可能以本罪论处,否则,就不应以该罪治罪而追究。例如,行为人高速超车后突然发现前方几十米处有人穿越马路,便打方向盘试图避开行人,但出于车速过快,致使车冲入人行道而将他人压成重伤。此时,行人穿越马路作为介入因素仅是发生本案的条件,肇事的真正原因则是违章超速行车,因此应当认定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从而可以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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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的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所出具的法律文书。其目的是通过对现场有关材料的分析、判断、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和形成原因,作为最终处理交通事故,分清双方当事人造......
一、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的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所出具的。其目的是通过对现场有关材料的分析、判断、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和形成原因,作为最终处理交通事故,分清双方当事人造成交通事......
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认定交通肇事罪,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有主观罪过,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以及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与重大交通事故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等。如果虽有违法行为但没有因果关系,如事故发生纯属被害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造成,或源于自然因素,就不应以本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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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邦网免费法律咨询热线:小车和无牌无证摩托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怎么判断责任?(上个监控的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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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两天,我的车在出路口的时候,等了一辆小车过后,已占住一边车道,缓慢准备驶出道路转弯,由于新手,看左边没大车经过,我便看看右边,同时缓慢前进,再看回来左边的时候,对方是无牌无证摩托车,并且没带头盔,很快冲过来,并且是想加速通过,导致造成轻微碰撞,摩托车上2个人受轻伤,于是打110和120,是皮外伤,我先垫付了1500每个人,明天去交警哪里协助调查,我想请问下是我负全责吗?我买了全保,医药费倒是不怎么担心,倒是什么时候能提车是我最想知道的?[ 此帖被输少少算赢在 08:55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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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的图你是撞了他的后部,你的全责,如果他撞在你前轮部分及以后造成自己摔车可以协商。车被扣了JS会让你打笔款到指定账号预存防止你跑了,然后不找茬一般就放了,处理完了这笔款会退给你。建议你不要再垫付任何费用了,特别是摩托车无保险什么的,一切以协商为准,立字据免得找后账。另外先问好你们那的保险赔付保准(误工费、营养费什么的),把帐算好看几种条件下分别能赔付多少钱,然后再看自己承受多少血。做好准备再去谈判,祝你好运。
引用1楼 @ 发表的:
看你的图你是撞了他的后部,你的全责,如果他撞在你前轮部分及以后造成自己摔车可以协商。车被扣了JS会让你打笔款到指定账号预存防止你跑了,然后不找茬一般就放了,处理完了这笔款会退给你。建议你不要再垫付任何费用了,特别是摩托车无保险什么的,一切以协商为准,立字据免得找后账。另外先问好你们那的保险赔付保准(误工费、营养费什么的),把帐算好看几种条件下分别能赔付多少钱,然后再看自己承受多少血。做好准备再去谈判,祝你好运。
《道交法》施行后,交警部门再不能责令事故当事人缴纳保证金。
他无证无牌也有一定责任吧?
不应该垫付的,伤者不重的话,你当晚就应该去看望然后拿到他的诊断书最好,出于道义给个检查费就行,第二天就要去交警定责,签了后,如果诊断书说他没事,当场交警就可以给你开单子盖章提车了,只要你拿到车,就不用再担心了,有保险出面和他扯。
如果有人用钞票扔你,跪下来,一张张拾起,不要紧,与你温饱有关的时候,一点点自尊不算什么.
人生短短数十载,最要紧是满足自己,不是讨好他人.
引用2楼 @ 发表的:
《道交法》施行后,交警部门再不能责令事故当事人缴纳保证金。
那玩意那么管用前年我车肇事就不用托人才能把车从停车场里取出来了。。。
有不少小地方天高皇帝远,白扯的
我辽!削他!
引用5楼 @ 发表的:
那玩意那么管用前年我车肇事就不用托人才能把车从停车场里取出来了。。。
有不少小地方天高皇帝远,白扯的
那是对方没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了财产保全你根本弄不出来。不按法律办事,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讼诉...那玩意不管用,交通肇事难道是靠交警主管判断责任么?
引用2楼 @ 发表的: 《道交法》施行后,交警部门再不能责令事故当事人缴纳保证金。 你给他讲fa,他给你讲理
引用6楼 @ 发表的: 那是对方没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了财产保全你根本弄不出来。
不按法律办事,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讼诉...
那玩意不管用,交通肇事难道是靠交警主管判断责任么? 难道不是吗,法院也是要依据交警开具的事故认定来办事的
引用3楼 @ 发表的: 他无证无牌也有一定责任吧? 理论上是的,无牌无证应该是全责,违法在先,但是这是在,,,你懂的
今天早上9点半去交警那协助调查,回来再汇报情况发自手机虎扑
引用9楼 @ 发表的: 难道不是吗,法院也是要依据交警开具的事故认定来办事的
交警判断的准绳是交通法~没了这个就无从谈起了。发自手机虎扑
引用8楼 @ 发表的: 你给他讲fa,他给你讲理
各市各省台都有交通广播,都有法律维权节目,可反应试试~发自手机虎扑
昨天刚从交广网听到的
扣车是因为碰擦需要做鉴定
鉴定完了你就可以提车,最多扣车不能超过20个工作日
有些地方可能会要求提车的时候交点保证金,事故处理完毕后退还
大海啊,全是水~~
无牌无证还你全责? 即使错在你也是对方全责好吧。
去交警那里回来,交警吩咐摩托车驾驶者的钱是我出,乘客的钱是驾驶员出,叫我们去医院交钱,伤者还在医院不出来那就一天不能结案,我的车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开回来呀。。。。。。诊断书是脑震荡和软组织挫伤。
驾驶证给回我了,倒是行车证还扣在那。。。。
引用16楼 @ 发表的: 去交警那里回来,交警吩咐摩托车驾驶者的钱是我出,乘客的钱是驾驶员出,叫我们去医院交钱,伤者还在医院不出来那就一天不能结案,我的车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开回来呀。。。。。。诊断书是脑震荡和软组织挫伤。 多了20天,重大事故可以延期,你这问题不大,也就是多让你交几天停车费呗,一般JS会拖一段时间,太快把你车放出来伤者万一找他们扯皮他们嫌麻烦所以一般扣一周很正常
能不能叫伤者出院结算。。。。。发自手机虎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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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肇事中的因果如何判断
交通肇事中的因果如何判断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过程中如果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则可能会有拘役的情况,例如如果在事故过程中造成一人死亡或者说三人以上重伤则会被拘役,而且这种情况由事故责任人负全部的责任或者说是主要的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于责任人酒后驾驶或者吸食毒品等引起的还会受到相应的罚金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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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依据当时的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有需要,欢迎来电。从判决生效之日起算,判决生效前被羁押的,每羁押一天可以抵有期徒刑刑期一天。您好,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您好,您的情况建议来电咨询。一般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应...如果村委会有法律责任,法院会依职权追加被告,当然你也可以制作一份说明说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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