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法庭一百万以上经济刑事案件立案期限能立案吗?

当前位置:
关于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
&&发布时间: 10:30: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9]11号《关于各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问题的通知》和法经[2000]20号函件的指示精神,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现就北京市各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级别管辖规定如下:
  一、基层法院管辖的案件
  (一)基层法院管辖下列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1、普通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但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服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 
  3、经由上级法院依法指定或移送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二)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三)支付令案件。
  (四)公示催告案件。
  (五)区、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公司的破产案件。
  二、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
  (一)中级法院管辖下列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1、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8000万元的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2、争议金额在500万元以上不满1亿元的房地产案件;
  3、争议金额在250万元以上不满1亿元的其他民事案件;
  4、争议金额在500万元以上不满8000万元的涉外、涉港、澳、台的经济纠纷案件; 
  5、争议金额在500万元以上不满1亿元的其他经济纠纷案件;
  6、不服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
  7、经由上级法院依法指定或移送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8、中级法院认为有必要由本院受理的下级法院管辖的案件或下级法院报请移送的案件。
  (二)北京市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公司的破产案件。
  (三)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和申请仲裁条款无效的案件。
  三、高级法院管辖的案件
  高级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1、争议金额在l亿元以上的民事纠纷案件;
  2、争议金额在8000万元以上的涉外、涉港、澳、台民事纠纷案件;
  全年受理上述两项案件总数不得超过10件;
  3、争议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经济纠纷案件;
  4、争议金额在8000万元以上的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
  5、经由最高法院指定审理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6、高级法院认为有必要由本院审理的下级法院管辖的案件或下级法院报请移送的案件。
  四、附则
  1、本规定所说“以上”含本数在内;
  2、本规定自日起施行,原京高法发[号《关于本市各级法院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中关于民事、经济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同时废止。
责任编辑:北京法院网我于2014年因一经济纠纷案起诉到当地一个法庭,当时给法庭递交的欠条复印件和速状书还有750元的诉_百度知道
我于2014年因一经济纠纷案起诉到当地一个法庭,当时给法庭递交的欠条复印件和速状书还有750元的诉
并且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没有给我任何答复。拜谢。请问有懂这方面的老师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庭存在的这些过错和不合法的流程我该怎样去追究,只是让我回家等消息,但是到现在法庭居然连案都没有立,当时法庭没有给我开出任何关于诉讼费的单据,当时给法庭递交的欠条复印件和速状书还有750元的诉讼费我于2014年因一经济纠纷案起诉到当地一个法庭
提问者采纳
你去法院找立案庭庭长,顺便用手机拍下视频就可以了
请你给我回答做个评价
提问者评价
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地解决了我的问题,非常感谢!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其他1条回答
再去法庭问清楚
问了,法庭说换会计了,调查清楚谁收的我的钱就把钱退给我,问题现在不是750元钱的事了。法庭这是不负责任。
请问我该怎样告法庭
你要是记不清把钱给谁了就麻烦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诉讼相关――[民商法]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级别...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诉讼相关――[民商法]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级别...
诉​讼​管​辖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想免费下载本文?
把文档贴到Blog、BBS或个人站等:
普通尺寸(450*500pix)
较大尺寸(630*500pix)
你可能喜欢十万元以上的经济纠纷案是不是镇法庭没权利立案?_百度知道
十万元以上的经济纠纷案是不是镇法庭没权利立案?
镇法院是可以立案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机构,要走普通程序的!不过如果案件复杂的你好法庭代表的是法院,一般会移交到县法院审理,更何况十万数额不是很大,因此
来自团队: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十万元的相关知识
其他1条回答
任他颠倒颇僻,我自心如磐石,我自八风不动看什么看我只是来暖贴的                     
任他支离狂悖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您的位置:&&&&&&&&&&&& > 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各高级人民法院辖区内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标准 00:00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执行日期:  根据最高人院法发(1999)11号通知的要求,以下高级人民法院已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本辖区各级人民法院分级受理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标准,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现予公布如下:
  广东省
  一、基层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1.广州、深圳市所辖基层法院管辖争议标的金额为6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的案件,300万元以下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
  2.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所辖的基本法院管辖争议标的金额为300万元以下的案件,150万元以下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
  3.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茂名市所辖基层法院管辖争议标的金额为200万元以下的案件,150万元以下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
  4.肇庆、汕尾、阳江、韶关、潮州、揭阳、清远、云浮、梅州、河源市所辖基层法院以及铁路运输基层法院管辖争议标的为100万元以下的案件,70万元以下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
  5.高于上列标准50%以内的案件,经中级法院批准,基层法院可以作为第一审案件受理;高于上列所定标准50%以上的案件,中级法院不得交由基层法院作第一审案件受理。
  二、中级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1.争议标的金额在第一条第1、2、3、4项规定的最高限额至1亿元以下的案件;
  2.争议标的金额依第一条之规定虽属基层法院管辖,但中级法院认为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上级法院交办的案件。
  三、高级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含涉外的涉港、澳、台纠纷案件):
  1.争议标的金额为1亿元(含本数)的案件;
  2.争议标的金额虽不满1亿元,但高级法院认为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法院交办的案件。
  四、知识产权案件,除专利纠纷案件按最高法院指定管辖外,其它案件均由中级法院作为第一审案件受理。
  江苏省
  一、民事案件:
  1.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为30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
  2.南京市、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为15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
  3.其他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为10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
  4.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为10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
  5.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案件;
  6.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案件;
  7.劳动争议案件(含省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的)除符合上述规定外,一律由基层人民法院作一审案件受理。
  低于上述标准,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属于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应当作为一审案件受理的,在受理前必须报请省法院批准。
  二、经济纠纷案件:
  1.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为200万元以上,不满5000万元;
  2.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为160万元以上,不满5000万元;
  3.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为100万元以上,不满5000万元;
  4.其他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为50万元以上,不满5000万元。
  上述数额均含本数。
  山东省
  一、第一审民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
  (一)高级人民法院
  1.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争议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国内民事案件;
  2.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争议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二)中级人民法院
  1.济南、青岛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争议金额在15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的国内民事案件,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的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2.烟台、威海、潍坊、淄博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争议金额在7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的国内民事案件,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的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3.德州、聊城、泰安、济宁、枣庄、菏泽、临沂、日照、莱芜、东营、滨州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的国内民事案件,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的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三)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争议金额分别在其所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争议金额最低限额以下的国内和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争议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国内民事案件,争议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
  二、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标准
  (一)高级人民法院
  1.受理争议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国内经济纠纷案件;
  2.受理争议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
  (二)中级人民法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1.济南、青岛受理争议金额在2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的国内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的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
  2.烟台、威海、潍坊、淄博受理争议金额在1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的国内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的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
  3.德州、聊城、泰安、济宁、枣庄、菏泽、临沂、日照、莱芜、东营、滨州、铁路受理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的国内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的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
  4.海事法院受理第一审海事纠纷和海商纠纷案件,不受争议金额限制。
  (三)基层人民法院、铁路运输基层法院受理争议金额分别在其所属中级法院管辖争议金额最低限额以下的国内和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
  (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争议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国内和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
  三、前述所称的“以上”均包含本数在内。
  湖南省
  一、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以财产为内容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和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
  (一)长沙市所属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争议金额在150万元以下的案件;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案件,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下。
  (二)岳阳、衡阳、株洲、湘潭、常德、益阳、郴州七市所属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争议金额在80万元以下的案件;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案件,争议金额在40万元以下。
  (三)邵阳、张家界、怀化、娄底、永州、湘西自治州六地、市、州所属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争议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案件;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案件,争议金额在30万元以下。
  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以财产为内容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和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
  (一)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争议金额在15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以下的案件;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案件,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以下。
  (二)岳阳、衡阳、株洲、湘潭、常德、益阳、郴州七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争议金额在8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以下的案件;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案件,争议金额在4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以下。
  (三)邵阳、张家界、怀化、娄底、永州、湘西自治州六地、市、州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争议金额在6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以下的案件。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案件,争议金额在3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以下。
  三、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以财产为内容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和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
  四、前述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安徽省
  一、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争议金额为3000万元以上;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争议金额为5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房地产案件、争议金额为10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为50万元以上不满2000万元。
  其他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争议金额为2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房地产案件,争议金额为4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为20万元以上不满2000万元。
  二、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为3000万元以上;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为2000万元以上。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为10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为100万元以上不满2000万元。
  其他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为4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为40万元以上不满2000万元。
  三、争议金额在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争议金额的最低限额以下的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
  重庆市
  一、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以财产为内容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诉讼争议标的金额不得低于3000万元;涉外和涉港、澳、台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诉讼争议标的金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
  二、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标的金额在200万元(含本数)至30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以财产为内容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受理诉讼标的金额在100万元(含本数)至20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涉外和涉港、澳、台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市第二(万州区除外)、三(涪陵区除外)、四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标的金额在100万元(含本数)至30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以财产为内容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受理涉外和涉港、澳、台诉讼标的金额在100万元(含本数)至2000万元以下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三、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所辖基层人民法院和万州区、涪陵区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标的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以财产为内容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受理诉讼争议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市第二、三、四中级人民法院所辖其他基层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以财产为内容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及涉外和涉港、澳、台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山西省
  一、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200万元。
  大同、长治、晋城、阳泉、朔州、运城、临汾、晋中、忻州、吕梁等地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
  以财产为内容的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争议金额800万元以下的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二、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200万元。
  大同、长治、晋城、阳泉、朔州、运城、临汾、晋中、忻州、吕梁等地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一律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三、各中级人民法院不得受理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9〕11号文件规定应由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青海省
  一、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
  (一)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以财产为内容,争议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争议金额800万元以上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并且每年受理上述案件总数不超过5件。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涉港澳台案件:
  (1)争议的标的额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上;
  (2)居住在国外、境外的当事人为5人以上;
  (3)当事人在国外、境外的居住地涉及的国家或地区为3个以上;
  (4)外国驻我国使领馆在作为当事人的本国公民因故不能到庭亦未委托的情况下,直接派代表出庭参加诉讼的案件;
  (5)受理时经审查认为可能会适用外国法的。
  2.土地、山岭、林木、草原、荒地、滩涂、水资源等纠纷标的物跨县以上行政区域的案件;
  3.争议标的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一般财产案件;
  4.争议标的额为人民币3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房地产案件;
  5.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
  6.副省级以上干部的离婚案件。
  二、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的级别管辖
  (一)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
  争议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800万元以上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案件
  1.玉树州、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的案件;其他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的案件,其中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格尔木市的案件诉讼标的金额下限为200万元以上;
  2.州、地级市(含本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3.属于我省管辖的专利纠纷案件由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甘肃省
  一、省高级法院受理争议金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案件争议金额800万元(含800万元)以上。每年受理的民事第一审案件不超过5件。
  二、兰州、白银、金昌、铁路中级法院和陇南林区分院受理争议金额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庆阳、平凉、天水、酒泉、张掖、武威中级法院受理争议金额40万元(不含4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定西、陇南、甘南、临夏中级法院受理争议金额30万元(不含3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嘉峪关市、甘肃矿区法院受理争议金额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案件争议金额800万元(不含800万元)以下(这两个法院没有下属基层法院)。
  贵州省
  一、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争议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二、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争议金额15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的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争议金额12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的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其他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争议金额1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的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三、贵阳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争议金额不满150万元的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遵义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争议金额不满120万元的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其他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争议金额不满100万元的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内蒙古自治区
  一、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不含本数),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800万元(不含本数),并且每年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上述案件总数不得超过5件。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不含本数);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不得高于800万元(含本数)。
  乌兰察布盟、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不含本数);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不得高于800万元(含本数)。
  其他盟、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不含本数);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不得高于800万元(含本数)。
  二、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不含本数);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800万元(不含本数)。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不含本数);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不得高于800万元(含本数)。
  乌兰察布盟、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呼铁运输中级法院受理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不含本数);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不得高于800万元(含本数)。
  其他盟、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不含本数);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不得高于800万元(含本数)。
  三、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不得高于所属辖区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同类案件的最低限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
  (一)乌鲁木齐市所属各基层人民法院、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奎屯市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金额在80万元以下的经济纠纷案件;
  (二)除上项外的其他各地、州、市和兵团各农业师、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所属的各基层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经济纠纷案件。
  诉讼标的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由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所属各基层法院、各地州所在地的市人民法院以及石河子市、奎屯市人民法院管辖。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
  (一)按上述两类地区划分,管辖诉讼标的金额分别在80万元、5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以下的经济纠纷案件;
  (二)诉讼标的金额在30万元以上至800万元以下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由地方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三)最高人民法院法(经)发〔1985〕3号文件中所列三类专利纠纷案件,由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
  (一)诉讼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经济纠纷案件;
  (二)诉讼标的金额在800万元以上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
  发生于石河子市辖区,依本规定应由地方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
  四、高级人民法院伊梨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在本辖区内管辖与高级法院同等诉讼标的的金额的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和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以及发生于奎屯市辖区,依本规定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在授权范围内管辖与高级人民法院同等诉讼标的金额的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和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管辖的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二审法院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五、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适用以上规定。
  六、前述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标准分别规定为1000万元以上,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级别管辖标准规定为800万元以上(含本数)。
  二、银川、石嘴山、吴忠市中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规定为4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以下,受理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和房地产案件级别管辖标准规定为5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以下;固原地区中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规定为1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以下,受理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含房地产案件)级别管辖标准规定为25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以下,各中级法院受理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级别管辖标准规定为800万元以下。
  三、基层法院(固原地区基层除外)受理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含房地产案件)级别管辖标准分别规定为4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下;固原地区基层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含房地产案件)级别管辖标准分别规定为10万元以下,25万元以下。
  西藏自治区
  一、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800万元人民币。
  二、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在拉萨市城区范围内,争议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在所辖各县范围内争议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其它各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各地区所在地范围内以财产为内容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人民币,在所辖其它各县范围内争议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
  对于涉外和涉港、澳、台的以财产为内容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在8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均由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三、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其它各地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以财产为内容的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人民币;其余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以财产为内容的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不得超过30万元人民币。
  设有人民法庭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依据本通知自行规定争议金额的受理限额。
司法考试相关栏目推荐
··············
2015年司法考试移动班,支持以手机/平板电脑为载体学习网络课程,每15-20分钟一个讲座,化繁为简。权威名师倾情打造,授课幽默风趣,妙语连珠!
咨询电话:010-
特色班精品班实验班移动班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高清视频课件,移动应用随学随练。紧扣大纲全面讲解,超值优惠套餐!
含全套基础学习班、法条串讲班、 冲刺串讲班、真题解析班、论述题精讲班。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高清视频课件,移动应用随学随练。
当年考试不过,第二年半价重学!
含全套基础学习班、法条串讲班、 冲刺串讲班、真题解析班、论述题精讲班。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高清视频课件,移动应用随学随练。
当期考试未过,签署协议,学费全返!
含全套基础学习班、法条串讲班、 冲刺串讲班、真题解析班、论述题精讲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每15分钟一个讲座;
化繁为简,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适合有一定专业基础,高效利用零散时间高效备考的学员!
含全套基础学习班、法条串讲班、 冲刺串讲班、真题解析班、论述题精讲班。
1、凡本网注明“来源:法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法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法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Copyright & 2003 - 2015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咨询电话:010-6500111 咨询时间:全天24小时服务(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休息) 客服邮箱:
传真:010- 投诉电话:010- 建议邮箱:&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8层()
  /   京公网安备66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治安案件立案标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