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离婚后会后悔吗债务作假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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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与骗离婚属于违法吗
  一些地产中介为了帮购房者躲避限购令,为购房者提供了一项假离婚服务,该做法被大家炒得沸沸扬扬,我们且不说通过假离婚这种方法躲限购是不是理智,是不是违法。我们先来认识一下假离婚和骗离婚之间的区别吧。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一般而言,虚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通谋离婚,二是欺诈离婚。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通谋离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双方当事人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2)双方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以达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如为了逃避计划生育而多生子女;为了逃避债务;为了两边享受分房或购房的国家优惠政策;为了给子女办理农转非户口等等。(3)双方均有恶意串通离婚的故意,共同采取欺骗或者隐匿事实真相的方法,欺骗婚姻登记机关以违法获取离婚登记(4)通谋离婚一般具有暂时性,待预期目的达到后,双方通常会按约定复婚。但也有一部分人弄假成真 , 离婚后置原先的约定于不顾 , 不愿复婚或者与他人再婚,从而容易引起纠纷发生。  所谓骗离婚,是指当事人一方为了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捏造虚假的事实或者隐瞒某种真实情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复婚,从而骗取对方同意离婚的违法离婚行为。骗离婚的特征是:第一,要求离婚的一方是真实的意愿,但又故意向对方表明自己离婚的目的不是真离婚,从而使对方处于一种被蒙骗的状态,确信离婚只是一种实现某种目的的手段,因而同意离婚。第二,一方提出离婚完全是以不复婚为目的,而另一方在办理离婚手续后,则期待所谓目的实现以后恢复夫妻关系。第三,骗离婚行为结果的唯一性,即一方提出离婚,是想自始至终要解除夫妻关系,彻底摆脱对方,离婚后或独居、或与他人再婚,根本没有复婚的意思。第四,骗离婚既是当事人一方的欺骗行为,又是一种基于欺骗而产生双方同意的离婚行为,这种行为从根本上违反了婚姻自由、自愿的原则,破坏了正常的婚姻家庭关系。  骗离婚是一种比较严重的违法离婚行为,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它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欺诈,通过欺骗使对方陷入错误的认识,令其在根本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被骗同意离婚。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该行为是一种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即从行为开始就不具法律效力。如果被骗离婚,被骗一方可以随时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出离婚无效的主张。行为人因骗离婚而与他人再婚的,应按重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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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inx/1.2.9南充蓬安:法律援助离婚案件 债务涉嫌造假解析
  四川新闻网南充6月21日讯 刘柯屿 姚虎
  在离婚案件中“假”证据一般体现在财产分割方面,诉讼当事人通常为了经济利益说“假”话。在法律援助离婚案件中,假证据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一个问题,对于夫妻 “债务作假”一般反映在房产等不动产上,因为其他方面一般都是夫妻生活共同代理,如出现问题可能性较小,即使是发生争议也容易解决,而购房资金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都有可能。房屋价值牵涉利益重大,因此,当事人一方甚至双方造假的可能性都有。
  当事人房产争议造假主要从房款来源上做文章,表现为一方在购房时,向父母、兄弟朋友借款,同时造假一方往往还有 “欠条”佐证,比如男女离婚时,男方在法庭举证,在几年前,夫妻购房款好多是向其父母借的,好多是向朋友借的,同时还有当时出具的欠条、律师后来收集的调查笔录、当时在场见证人的证人证言,因此男方以婚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要求女方连带承担返回责任。而女方则声称,借钱购房不是事实,是丈夫伪造证据,想多分财产才是其真实目的。而男方又辩称,根据夫妻婚后经济收入,不可能在短短时间有足够购房资金,之所以能购房是因到父母资金帮助,以此再次印证向父母借款的真实性。
  法院对于离婚案件,特别是涉及离婚、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三部分内容,处理很谨慎,对于涉及第三人债权关系,法院一般不会在一个离婚案件中作出定性。因为一般的离婚案件,当事人是原、被告双方,而债权人是无法列为第三人。如果法院对第三人的债权债务进行了处理,可能会侵犯第三人的利益,同时也损害了第三人合法的诉权。因为,中国民事诉讼是实行两审终审,当离婚判决生效后,第三人将丧失上诉权。比如说,法院认定债权不成立,即对债权是否存在作出了定性,而事实上男方的父母因不是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法院就作出所欠债务是否存在的认定,无疑会严重影响其诉权的行使,导致其债权被侵害。因此,法院在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在一个离婚案件中,处理涉及第三人权益的争议。
  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的亲朋好友作为债权人另案起诉,借款事实是否存在就成为法院审理此案争议的焦点。从案件事实中看,鉴于亲朋好友与离婚案件当事人一方特殊利害关系,仅凭出示的欠条可能还不能完全达到法院判决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明标准(盖然占优)。如果离婚案件另一方当事人有异议,还可以针对“欠条”签订的时间要求法院做司法鉴定,辨明签名时间与真实时间是否相符。不仅如此,还要看亲朋好友所借之钱是如何取得又是如何给付,比如说是现金给付,银行汇款?分几次以及怎样的形式汇入或交入离婚一方当事人?相关的银行材料单据是否存在?如果离婚一方当事人仅仅以一张欠条,在经不起对方质证情况下,要求法院认定债务存在的可能性不会太大。
  鉴别债务假证据将更好的保护,处于家庭弱势一方,维护其合法财产权益,树立法律的公信力。
编辑:杨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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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离婚后女方可以作假比如说有外债用欠条向男方索要债务的一半费用吗?或者说是青春赔偿费?
男方知道女方有存款,不付男方一分钱男女双方离婚后女方作假比如说有外债用欠条可以向男方索要债务的一半费用吗,但女方不承认有?或者说是青春赔偿费,男方以什么方式可以得到存款的一半
我有更好的答案
也可以请求法律援助,可以自己熟悉熟悉现在的婚姻法!如果有需要的话现在的婚姻法对夫妻的财产分配有明确的规定
法律解决,不过要是没多钱还是算了把,毕竟夫妻一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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