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指示敲诈一百万没成功,别人是什么意思罪

  黑酒吧为什么只是敲诈五十万,而不是一百万、二百万呢?原因何在???  一、比较容易得手。  别说今天已经走上一审这一步了,其实,就是恐吓一下媒体爆光,李家应该就是很怕的,李天一可是劳教出来不久哈,李家应该晓得媒体的可怕!  如果不是李家坚信,现在的事实证据也表明,李天一连插入式强奸都不成立,李家是断不敢反抗到今天的!!  二、黑酒吧极可能已经形成了一个小产业链  五十万这个数目,确实不多!公安抓一个嫖娼只要五千,这个就多吗????  抓了再嫖,嫖了再抓,生生不息,才会源源不断哈!!!  另一个涉及这个黑酒吧的强奸案正在进行中呢,见。  这两个案子,还只是海淀公检法正在办的案子,那些哑巴吃黄连,忍气吞生私了的,还不知道有多少呢...  只敲诈五十万,恰恰说明了,他们是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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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案子,为什么会拖了大半年,而走到了今天??这是因为:  涉黄酒吧及其幕后的贪官污吏,极可能犯了一个错误,那就是:  他们以为李双江是个软柿子,可以随便捏,上次儿子打架都可以坐一年牢,这次,敲个五十万,还不是小意思??  没想到人家李双江是敢做敢当,打架错了,认了,判重了也认了。但,这次人家没强奸,一分钱都不给!!!!  灾区捐款,一捐就是六十万,这婊子嘛,一分钱都不给!!!!  知道什么是绵里藏针不??  看上去软乎乎的,一把捏下去,里面全是针,扎死你!!!!!!!!!
  同感!强烈怀疑这个酒吧是黑店!  
  鉴于楼主近段时间不遗余力的表现,见习期满,可以晋级评论员了。  
  严重怀疑海淀公检法集体沦陷,蛋蛋被捏在了黑酒吧手中!  不是说“老虎苍蝇一齐打”吗?  ***强调,在反腐工作中,打苍蝇(即基层人员)和打老虎(即高级官员)同等重要。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打老虎——利国!  打苍蝇——利民!  中纪委该出手了吧......
  同感!强烈怀疑这个酒吧是黑店!水军的后台是酒吧!没有人会为鸡女倾力摇旗呐喊!只有黑酒吧为利益上下公攻!  
  转自 凯迪网!  李家隐瞒关键犯罪证据和犯罪情节,知道为什么警方说判10年轻了?在房间因为李某某做丧尽天良,极端骇人听闻的猥亵.先抠打强迫杨女为李某口交在强奸  1.李家死死隐瞒了警方现场勘查时提取到李冠丰在床单和地板上留下的精液这个关键证据  2.极端丧尽天良的炒作“受害人体内”没有精液。  3.李家从没说过湖北大厦房间犯罪现场没有发现李冠丰精液!!  今天上网发现李家及其追随者仍在绞尽脑汁诡辩此案没有强奸情节,而他们抓住的一个自认的“要害硬伤”是受害人的身体内没有发现李冠丰的精液,其实这个问题早就调查清楚,但是公检法都受碍于法律规定不能公布细节。  此案在湖北大厦房间内的犯罪细节是极端骇人听闻的,所有有人性良知的人如果了解房间内的犯罪情况都会认为12年10年刑期太轻。  大家是否注意到:海淀法院的判决书里有一句“此案中的猥亵行为视作强奸犯罪的一部分”,正是强奸前的猥亵行为导致李冠丰精液已排干在生殖器强奸中没有再排出精液。  这个猥亵行为就是在4名罪犯(小魏没打)轮流殴打受害人后把受害人逼至墙角后强迫受害人为其手淫(小魏没参与手淫所以最后一个强奸后留下了精液,王继可能是成年人精液比较多的原因留下了精液。)  这个情节只有李家大肆炒作,而其他4个罪犯和辩护律师都没有质疑过受害人体内未发现精液不算强奸,因为所有参与此案的律师都非常清楚强奸犯罪前发生过强迫手淫的猥亵犯罪,所以没什么可狡辩。此案中的赵运恒律师曾经直接同海淀分局对抗过,其委托人最终因刑讯逼供嫌疑不能排除,被北京高院判无罪,因此赵律师的职业道德不必质疑,如果此案真没有强奸犯罪事实,相信赵律师不会非要委托人(张某某)认罪赔偿。而此案另一律师李在柯早说过:警方审讯的录像都看过没有刑讯逼供,所以5名罪犯的口供和受害人的报案可以互相印证犯罪行为存在成立。  李家困兽犹斗式的炒作受害人体内没有精液却死死隐瞒了警方现场勘查时就提取到的李冠丰在床单和地板上留下的精液这个关键证据,我早就说过李家从来只公开对他们有利的证据,而绝对不公开对他们不利的证据,其卑鄙无耻程度已经无法用言语形容。  据网友分析:李冠丰离开酒吧时故意不给陪酒陪玩2小时的受害人小费,从而强迫受害人跟随(但其居然大骂受害人“你给我滚”)足见此案真正的设局者乃是李冠丰,而李家的后续表演便证明李冠丰犯下如此罪行实属必然,李家明知李冠丰的精液留在房间的床单和地板,却无休无止纠缠“受害人体内”没有精液这个早已查清的情节,这种手法跟李冠丰不给小费还大骂受害人“快滚”如出一辙,其阴毒无耻已突破人性伦理底线无法用言辞形容!!
  同感!强烈怀疑这个酒吧是黑店!水军的后台是酒吧!没有人会为鸡女倾力摇旗呐喊!只有黑酒吧为利益上下公攻!  
  楼主:见习评论员 时间: 23:59:17  这案子,为什么会拖了大半年,而走到了今天??这是因为:  涉黄酒吧及其幕后的贪官污吏,极可能犯了一个错误,那就是:  他们以为李双江是个软柿子,可以随便捏,上次儿子打架都可以坐一年牢,这次,敲个五十万,还不是小意思??  没想到人家李双江是敢做敢当,打架错了,认了,判重了也认了。但,这次人家没强奸,一分钱都不给!!!!  灾区捐款,一捐就是六十万,这婊子嘛,一分钱都不给!!!!  知道什么是绵里藏针不??  看上去软乎乎的,一把捏下去,里面全是针,扎死你!!!!!!!!!  举报 回复  作者:真相木有啊 来自:QQ浏览器 时间: 23:59:41  同感!强烈怀疑这个酒吧是黑店!  回复
  李家请的水军名单!水军不停的换马甲,墨心人换马甲死全家!这些水狗不断发贴顶贴且日以继夜,被揭穿后不断注册新马甲发贴!妄图混淆视听!第二轮李家水狗名单:tiantian(农村妇女没文化马甲),珠珠1984(农村妇女没文化马甲),墨心人(不断换马甲的狗),姚小远,ran099,涯客之巅(新马甲狗),金易恒,zth1850,吃在广州睡在东莞,大连物化所,小叶苦丁2013(张贵飞马甲 ),pizh001(蓝线儿马甲),zzh630717,我们爱和平ABC,杨飞贵,feihaiji(sou115马甲),venda1707,撕心裂肺的哭泣,月亮下的蛋蛋,926冤案(新马甲狗),见习评论员(马甲灼灼其华2013),CNCNABC,rose0211,革你的命2012,水军的祖宗,喝汤汤,荆州佛教信徒,唯楼主不看,YDWLGDY,晴晴楚楚的云,正确之声,长发在线,农村妇女没文化,仙子7(小舞7马甲),星光2200,我爱二妞,玛雅仙翁,铁军8,linlu820,张贵飞(天上掉了个大飞机马甲),冰心一片2012,搞屎大师,以上为水狗!欢迎补充!大家注意以上水狗贴大家勿回复!打击水狗,人人有责
  楼主为了二颗葡萄连老妈都能卖的人,对这种人没什么好说的,大家散了吧
  涉黄酒吧不打自招——专做“敲诈勒索和老婆偷情的男人”的勾当!!!!    涉黄酒吧老板Global神丁在微博的标签中公然宣称:“我们的世界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知道“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是什么意思吗????  一半海水一半火焰的剧情简介 · · · · · ·  本剧根据王朔的同名小说《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改编。  香港,是一座充满罪恶的城市。王耀(廖凡 饰) 就是其中的一个无耻的皮条客,干的最多的事情就是假装成被带绿帽子的丈夫敲诈勒索和老婆偷情的男人。有一天什么都不在乎的王耀遇到了纯情少女丽川(莫小奇 饰) 。王耀原本以为,丽川就像其它无知的女孩一样,可以任由他的摆布,但是丽川的倔强远远超乎他的想象,并深深吸引了他。两个人相爱了,却经常互相折磨中,并渐渐越走越远。终于在一次警方的围剿行动中,王耀不幸被捕,而丽川穿着洁白的婚事在浴缸中割腕自杀了。  引自:/subject/3074307/  涉黄酒吧不打自招,他们就是专门做强迫、组织妇女,勾引并敲诈勒索的黑酒吧!!!!!!!  坚决打击、取缔没有人性的,残害妇女,敲诈男人的黑酒吧!!!!!!!!!!!!!!!!
  说真的,如果我碰到仙人跳,为了面子也会拿钱消灾,我是个普通人,也爱面子,更何况那些有钱人和名人,我佩服梦鸽勇气和勇敢!  
  说真的,如果我碰到仙人跳,为了面子也会拿钱消灾,我是个普通人,也爱面子,更何况那些有钱人和名人,我佩服梦鸽勇气和勇敢!她是个勇敢军人,维护了军人尊严,不屈服黑势力  
  @仙子7 12楼
00:30:35  说真的,如果我碰到仙人跳,为了面子也会拿钱消灾,我是个普通人,也爱面子,更何况那些有钱人和名人,我佩服梦鸽勇气和勇敢!  -----------------------------  如果以李双江的声望、地位、金钱都不足以抗衡黑酒吧,那,我们老百姓,还能有出路吗??
  福尔摩斯探案分析—对李某案的娱乐化分析  ( 08:14:10)  转载▼  标签:  杂谈  声明:以下的内容是根据判决书当中的内容和主流媒体披露的内容分析判断写成的非学术版。因为并没有掌握绝对真实的事实,是在解一个哥德巴赫猜想的难题。这一台大戏在很多网站上都放到了娱乐版块当中。要是在国外,这种现实的故事年底就出大片了,大片的内容是文学性可以杜撰的。本文是也是本案盛传的的“作局版”进行另一版本的分析,完全是具有娱乐性质的猜想版。---我看来可以写侦探小说了。也希望真有本领的人来编故事。同时请各位看客千万不要做为完整、真实的事实去认定。特别请那些经常在微博上骂我的几个人不要激动,看后不要骂我,我们也有娱乐的权利。下面请看:  李某强奸案当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事实就是,杨某自己当天就保留了证据,这包括将内裤放到一个塑料袋中保管,并且自行提取制作了“阴道棉球”。这是非常专业的手法,一般人就是想到内裤要保留,也极少会想到用棉签去粘取阴道液体,制作“阴道棉球”。但既然没有插入式射精,她为什么还要自行提取这些证据保留呢?难道是为了证明自己报假案吗?这是一个讲不通的故事。  但我们可以从南方周末的报道当中看到:“在一份含混不清的证词中,张伟向警方承认,他确曾跟杨女士提出过李某某要给她1000元,但那不是出台费,而是杨当晚的小费。‘我说等会吃饭的时候我去帮你(指杨女士)要1000块,他(指李某某)不给你我给你。’,‘当时觉得李某某肯定给的。因为他有钱,也挺大方的。所以我才这么说。’张伟对警察说。”  这段内容值得分析,如果“李某某要给她1000元,但那不是出台费,而是杨当晚的小费。”这明显是张伟此地无银300两的假话。因为小费不会有1000元,据说天上人间都没有这个价(我没有去过,会说错吗?),歌厅唱歌结束时李天一让张伟转交给提前离开包间的晴晴小姐300元就是证明,小费价格是300元。但如果没有给杨某300元,这种情况下李某等人能够离开歌厅走人吗?杨某为什么当场不向他索要?为什么李某不一次给付要分两次呢?是否和杨某已经商量好了是要出台的,她的服务费是包含在出台费当中的。这个出台费有证据支持是1000元,或者2000元两种说法不重要(李斌证实张伟说1000,或2000都可以)。但这1000元绝对不会是当晚的小费,凭什么一个只给300元,另一个要给1000元呢?  为什么张伟要承诺,“我说等会吃饭的时候我去帮你(指杨女士)要1000块,他(指李某某)不给你我给你。”?这句话当中,前面的小费已经是虚假的了,但后面的“我给你(1000元)”是为什么?张炜凭什么要代顾客支付给杨某1000元呢?他给的着吗?  媒体报道说:“李斌对警方提到一点:‘(在开车拉张伟离开人济山庄的路上)张伟跟我说让我提醒李某某要给那个女孩钱,我问给多少。张伟说就’行”  根据社会上盛传的是歌厅设局的说法,假定这些情节是真实的,我们可以设想这是否是要让她放心地去执行任务,不要担心报酬,回来还会给你1000元。必须完成的任务是,去和这几个人建立性关系。  杨某实际上没有完成任务,几个男孩不愿意当众表演自己还不会的行为(真不会还是假不会,是都不会还是个别人不会说不清楚啊,权且认为还不会),无论如何不从,任务完成的不漂亮。但她为了拿到张伟向她承诺的这1000元钱,向领导谎称完成了任务。领导安排她保留证据,待机报案,她不得不这样做,并且最终一起去报案,向警方提交这两个根本就不能够证明她被强奸,反而能够证明她作假证的证据。她哪里知道这是要承担责任的大事情啊!也坏了大事!搞出今天这样的惊天疑案。  其后她们多人就开始进行了整整三个白天的一系列的“谈判”过程。她的手机发给李某父亲的短信也不是第一人称的“我”,而是用的“我们”,原话是“我们本着对所有人负责的态度最后跟你联系一次,请你速回电话。否则我们不会拖过下午,要走法律程序和相关媒体等。都不希望事态发展过大而不受控制!是否低调处理看你最后态度!希望大家都良心未泯。并能够理智冷静处理”这一说法说明她不是个人,她是组织的人。但就引出一个问题,轮奸案件是可以私了的吗?谈好了会“冷静处理”吗?如何冷静处理呢?报纸上讲,领导说这是他们用杨某的手机发的短信,但只是没有核实的说法。但足以说明,这个时候杨某已经退居二线,谈判组开始上场了。  到底要谈什么呢?“李斌在一份证词中称,由于李某某不再理张伟,张伟2月17日下午曾给他打过电话,让他劝李某某解决这件事,他问张伟对方到底是什么意思,‘张伟就说无非就是要钱。我就又问张伟要多少钱。张伟说,怎么着也得一人10万元’”  最终谈判不成,领导安排她去报案,她已经无法说自己没有完成任务了。她后悔自己贪图小利已经晚了,只好硬着头皮去报案。这就是杨某为什么明明没有被强奸,却要自己制作被强奸的虚假证据向警方提交的合理解释。她为了贪图小利把自己害苦了,也把歌厅暴露到阳光之下。杨某不堪重压,是一个有能力讲假话,却无能力圆谎的人,不敢出庭,只好住院去了。  如果用作局版来分析本案的一些不合逻辑的现象都可以获得圆满解释。  比如杨某当天夜里喝到什么程度?1瓶半葡萄酒,30瓶啤酒,九个人喝,杨某做为服务性质的人员能把自己喝的烂醉如泥吗?歌厅里面的小姐先把自己喝醉的发生概率有多高?在这个行业里,她可是“酒精考验”的战士啊,但能够迅速地换服装的事实说明她还是能够控制自己行为的,但为什么然后追出去上车的时候要张伟几乎是抱着她出去呢?醉酒的女人让人想入非非,但和她发生关系可定强奸。监控录像当中显示,杨某一会几乎要别人背着走,一会自己步履轻盈,她是装醉呢。  大魏一份供述说:“(在地下车库)张伟对杨女士说,你好好配合他们,有事明天跟我说,也可以给我打电话。” 但杨某以张伟怎么不在了在车上开始闹,并且踢司机,因为差点出危险,同车的人动手按住她,这是不得不按住,否则车出危险怎么办?但按住她的事实就会在各被告人的供述当中体现出来,并且转变成为“动手打人”的情节。  ……。这些方面杨某还是很尽职的。但最终的贪图小利酿成大错!她如果实话实说,案件的发生会推迟。  从李在珂的微博当中可以看到,杨某有多达50处虚假的证言被他看出来。他真的是尽职的律师!  本文涉及的案情细节均来自于媒体和主流报纸,并非是经过司法认定的情节。本案太多不可解释的现象在解读上不要太认真,娱乐化好一些。好玩啊!精确设计的局设计的越精确越有看头,拍出大片来越卖座。
  @见习评论员
首先声名,我如果是李家的托,我全家都不得好死。如果你冤枉我是李家的托,我祝你全家岁岁平安!
开始 正题。我由于生意的需要 ,也经常出入酒吧ktv之类的场所,小姐出台真的是太平常了,有自愿喊着哭着跟我出台的,也有半推半就的,当然也有不愿意的。李家公子的案一在媒体上批露,引得众网友齐声讨好伐,我就苦笑,真说不定是冤了李家公子。年少轻狂,娱乐场所比他这个出格的多了去了。  
00:46:13  @见习评论员
首先声名,我如果是李家的托,我全家都不得好死。如果你冤枉我是李家的托,我祝你全家岁岁平安!
开始 正题。我由于生意的需要 ,也经常出入酒吧ktv之类的场所,小姐出台真的是太平常了,有自愿喊着哭着跟我出台的,也有半推半就的,当然也有不愿意的。李家公子的案一在媒体上批露,引得众网友齐声讨好伐,我就苦笑,真说不定是冤了李家公子。年少轻狂,娱乐场所比他这个出格的多了去了。  -----------------------------  现在,就缺你这样的声音了,你是好样的!!!!
  @8633975
00:46:13  @见习评论员
首先声名,我如果是李家的托,我全家都不得好死。如果你冤枉我是李家的托,我祝你全家岁岁平安!
开始 正题。我由于生意的需要 ,也经常出入酒吧ktv之类的场所,小姐出台真的是太平常了,有自愿喊着哭着跟我出台的,也有半推半就的,当然也有不愿意的。李家公子的案一在媒体上批露,引得众网友齐声讨好伐,我就苦笑,真说不定是冤了李家公子。年少轻狂,娱乐场所比他这个出格的多了去了。  -----------------------------  @见习评论员 19楼
00:51:49  现在,就缺你这样的声音了,你是好样的!!!!  -----------------------------  现在,别说开个酒吧,还带陪酒女的...  你就是开个网吧,正规的网吧,没公安的背景,你开了了吗????
  网文揭露:李天一案件案中有案——  李双江因唱红歌招受嫉恨,公知操纵媒体起哄绑架司法   真相存疑:究竟是嫖娼纠纷被敲诈,还是对无辜妇女强奸轮奸  原文作者:kerer  [网上有重料报道杨某真实身份,看后感觉比较合情理,转帖供分析]  涉李天一案的杨姓女陪酒员好友,首次曝光杨某家境情况:  一、杨某真实身份是坐台小姐?  我与杨某认识是几个月以前了,我多少了解杨某,她本名杨晓花,晓花是河北阳原县东井集镇农民,过去在歌厅做过小姐,干这行已经几年了,刚来酒吧几个月。我们酒吧有出台的和不出台的,我就属于不出台的那种,这个也不是绝对,客人长得帅给的钱到位偶尔也出台,但我大多数时候是不出台的。  杨某本人长得比较一般,最大的缺点胖,家里非常穷,她家有五个孩子,她排老四,她的弟弟身体有疾病,所以客人只要点她出台,她肯定会跟着走,酒吧的出台费是一千元,酒吧会抽头四百。  二、杨某出台同意开房?  当天李天一和姓魏的和我们经理张光耀谈好两个人开房,所以一共出台费就是两千元。后来张经理带杨某出台了,张哥先自己回来的,过了几个小时,杨某也回来了,发现被打了。原来李天一这个畜生骗人,说好的两千元两个人,结果多了三个人吃了白食,杨某当然不干了,管他们要五千,结果被李天一给打了。  杨姐告诉我们张经理,张经理当然很生气打电话给李天一索要剩下的三千和赔偿医药费,李天一说是嫖娼就是两千不给剩下的钱也不赔偿医药费。  张经理做不了主,自然找丁总监了。丁总监和岳总和李军哥都说这事李家赔偿五十万才行,要不然他家小姐被打还白玩了,以后谁还在他家酒吧混,酒吧必须得持这个公道。谁知道李家真牛逼不赔钱,所以酒吧才报警抓的李天一。  张光耀张哥手下管理20多个陪酒的,我们这有金鱼(出台)和木鱼,不是说都出台的,有的陪酒想多赚钱当然得出台了,但是客人不给钱或者耍赖像李天一这种,我们就得往死弄他,让他以后长点教训。  三、依次顺奸还是强奸、轮奸?  昨天又有一新文,标题是:分别突审结果:发生关系时,杨某很配合、无反抗。  男方李天一确实欧打过杨某。但经对5名当事人“分别审讯”,他们交待一致,打人并非在“发生关系”时进行。发生关系时,杨某很配合、无反抗。打人是后来因送杨女士回家这问题上,杨某的话激怒了他们,那几个当事人之前刚在饭店跟旁桌打过架,气未消,借此对杨某泄愤。  如果真相如是,那么此案件性质这是嫖娼+伤害行为,与轮奸有本质区别。  所谓轮奸,是指用暴力强迫和对方发生关系。如果暴力是在性交后发生,则不算轮奸。  最大问题在于在饭店吃饭。(梦鸽上诉的应是真话)  杨某说她从头至尾都醉酒趴桌上,不醒人事。但据看过监控录像的人说,中途杨女士提包去过厕所,还自己点菜,行动自如,很清醒。  关键是,当一伙人因和同桌口角打架离开饭店时,杨女士是自己提包走出饭店的,无醉相,之后便去了湖北大厦。这个细节被男方律师狠抓住,说她装醉,是小姐装醉出台卖淫。  思考一下:一个普通小刑事案件,现在为什么动静会闹这么大?  这个事件无论本来没什么新意,但是确实被一帮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这些人就是掌握媒体话语权的中国普世公知。公知介入起哄,并且操纵舆论和网络,从案件发生警方介入开始调查,媒体就已经定性案件是红歌将军李双江纵容儿子强奸、轮奸案。普世公知关注此案的原因,是嫉恨李双江的身份是红歌将军。  这些公知利用舆论和网络下了两个圈套:  1)要求李家人出来对受害女公开道歉:  这种呼声曾在网上非常强烈,但是却一直刻意掩盖杨某的真实身份。如果李双江或者梦鸽真的中计,出于急于解救儿子的心情,真道了歉,可能立刻网络就会解开杨某的小姐身份——革命军人,中国文职将军给X女小姐道歉,这将是个政治笑话。其用心阴险毒辣。  2)假装同情妓女——妓女也是人:  确实妓女也是人,她们也同样具有性不受侵犯的权利,这论点不错,懂法理的人都赞同。  但是,如果纠纷发生在一次性交易之中,是嫖资纠纷的话,则法律不能去保护卖淫嫖娼吧?性交易本身是非法交易,这种非法交易如同毒品交易一样,是不能保护的。如果有人买毒品不付钱而且打了卖毒品的贩子,难道法院能以普通抢劫罪论处吗?  按照轮奸罪来对李天一们判刑,这就等于承认了卖淫嫖娼以及背后的敲诈者从事性交易具有合法性。  这两个圈套只要其中一个成功,都将对中国社会造成极其不良的后果和影响,等于宣布了普世公知们在政治上以要挟舆论绑架司法的重大胜利。  善良的百姓们,擦亮眼睛,当前引起关注的每一个重大社会问题后面都有复杂背景和利益集团介入;应该追索的是事件的真相,而不是用起哄追随公知,被他们操控,让公知影响法律的判决。  引自《何新博客的博客 》  /article/.html
  @见习评论员
00:54:00  @楼
00:46:13   @见习评论员 首先声名,我如果是李家的托,我全家都不得好死。如果你冤枉我是李家的托,我祝你全家岁岁平安! 开始 正题。我由于生意的需要 ,也经常出入酒吧ktv之类的场所,小姐出台真的是太平常了,有自愿喊着哭着跟我出台的,也有半推半就的,当然也有不愿意的。李家公子的案一在媒体上批露,引得众网友齐声讨好伐,我就苦笑,真说不定是冤了李家公子。年少轻狂,娱乐场所比他这个出格的多了去了。   -----------------------------   @见习评论员 19楼
00:51:49   现在,就缺你这样的声音了,你是好样的!!!!   -----------------------------   现在,别说开个酒吧,还带陪酒女的...   你就是开个网吧,正规的网吧,没公安  -------------------------  我不是为李公子开脱,请别误会。我的意思是,社会风气就是这样了,赁什么要拿李大公子开刀,这公平吗?二十不到的小屁孩,不知天高地厚,罚下也应该。可是,这公平吗?能刹下当今这种奢淫的风气吗?十年啊!
按律,据说十年还是轻的。可是,现在有多少是按律的?
别跟我说李父是将军,位高权大,其实恰恰说明,李父不懂巴结,做人很失败!  
  @见习评论员
00:54:00  @8633975
00:46:13  @见习评论员
首先声名,我如果是李家的托,我全家都不得好死。如果你冤枉我是李家的托,我祝你全家岁岁平安! 开始 正题。我由于生意的需要 ,也经常出入酒吧ktv之类的场所,小姐出台真的是太平常了,有自愿喊着哭着跟我出台的,也有半推半就的,当然也有不愿意的。李家公子的案一在媒体上批露,引得众网友齐声讨好伐,我就苦笑,真说不定是冤了李家公子。年少轻狂,娱乐场所比他这个出格的多了去了。  -----------------------------  @见习评论员
00:51:49  现在,就缺你这样的声音了,你是好样的!!!!  -----------------------------  现在,别说开个酒吧,还带陪酒女的...  你就是开个网吧,正规的网吧,没公安  -------------------------  @楼
01:21:50  我不是为李公子开脱,请别误会。我的意思是,社会风气就是这样了,赁什么要拿李大公子开刀,这公平吗?二十不到的小屁孩,不知天高地厚,罚下也应该。可是,这公平吗?能刹下当今这种奢淫的风气吗?十年啊!
按律,据说十年还是轻的。可是,现在有多少是按律的?
别跟我说李父是将军,位高权大,其实恰恰说明,李父不懂巴结,做人很失败!  -----------------------------  我事实上只想要个法律公正,就象梦鸽所说的,犯到哪儿,办到哪儿!  但,我关注这案子一个多月了,按律,罪名成立都难....
  @天_涯楼
07:06:11  一提酒吧有些人就慌了,呵呵,那我就再说一次。  转:  今天不谈李天一,就谈谈半夜酒吧为什么半年多未被处理!  1、涉嫌组织介绍卖淫。  2、让未成年人进入酒吧。  3、向未成年人卖酒。  4、涉嫌恐吓(丁总发的微博后来删了,但是截图网上都有)  5、涉嫌偷看了4段非公开的视频(丁总发的微博后来删了,但是截图网上都有)  -----------------------------
  水军总以为长篇大论就显得自己很有水平,好像是逻辑推理,能忽悠大众。其实看过一个后其他水贴跟本不用看,所有水贴都一个模式。也就忽悠梦哥双枪了。  
  者:仙子7
00:32 说真的,如果我碰到仙人跳,为 了面子也会拿钱消灾,我是个普通人 ,也爱面子,更何况那些有钱人和名 人,我佩服梦鸽勇气和勇敢!她是个 勇敢军人,维护了军人尊严,不屈服 黑势力 [来自UC浏览器]  前朝五毛今水军,捉对撕杀  
  者:仙子7
00:32 说真的,如果我碰到仙人跳,为 了面子也会拿钱消灾,我是个普通人 ,也爱面子,更何况那些有钱人和名 人,我佩服梦鸽勇气和勇敢!她是个 勇敢军人,维护了军人尊严,不屈服 黑势力 [来自UC浏览器]  前朝五毛今水军,捉对撕杀  
  主:见习评论员
01:05 网文揭露:李天一案件案中有案 ——李双江因唱红歌招受嫉恨,公知 操纵媒体起哄绑架司法 真相存疑:究竟是嫖娼纠纷被敲 诈,还是对无辜妇女强奸轮奸 原文作者:kerer [网上有重料报道杨某真实身份 ,看后感觉比较合情理,转帖供分析 ] 涉李天一案的杨姓女陪酒员好友 ,首次曝光杨某家境情况: 一、杨某真实身份是坐台小姐? 我与杨某认识是几个月以前了, 我多少了解杨某,她本名杨晓花,晓 花是河北阳原县东井集镇农民,过去 在歌厅做过小姐,干这行已经几年了 ,刚来酒吧几个月。我们酒吧有出台 的和不出台的,我就属于不出台的那 种,这个也不是绝对,客人长得帅给 的钱到位偶尔也出台,但我大多数时 候是不出台的。 杨某本人长得比较一般,最大的 缺点胖,家里非常穷,她家有五个孩 子,她排老四,她的弟弟身体有疾病 ,所以客人只要点她出台,她肯定会 跟着走,酒吧的出台费是一千元,酒 吧会抽头四百。 二、杨某出台同意开房? 当天李天一和姓魏的和我们经理 张光耀谈好两个人开房,所以一共出 台费就是两千元。后来张经理带杨某 出台了,张哥先自己回来的,过了几 个小时,杨某也回来了,发现被打了 。原来李天一这个畜生骗人,说好的 两千元两个人,结果多了三个人吃了 白食,杨某当然不干了,管他们要五 千,结果被李天一给打了。 杨姐告诉我们张经理,张经理当 然很生气打电话给李天一索要剩下的 三千和赔偿医药费,李天一说是嫖娼 就是两千不给剩下的钱也不赔偿医药 费。 张经理做不了主,自然找丁总监 了。丁总监和岳总和李军哥都说这事 李家赔偿五十万才行,要不然他家小 姐被打还白玩了,以后谁还在他家酒 吧混,酒吧必须得持这个公道。谁知 道李家真牛逼不赔钱,所以酒吧才报 警抓的李天一。 张光耀张哥手下管理20多个陪酒 的,我们这有金鱼(出台)和木鱼,不 是说都出台的,有的陪酒想多赚钱当 然得出台了,但是客人不给钱或者耍 赖像李天一这种,我们就得往死弄他 ,让他以后长点教训。 三、依次顺奸还是强奸、轮奸? 昨天又有一新文,标题是:分别 突审结果:发生关系时,杨某很配合 、无反抗。 男方李天一确实欧打过杨某。但 经对5名当事人“分别审讯”,他们交待 一致,打人并非在“发生关系”时进行 。发生关系时,杨某很配合、无反抗 。打人是后来因送杨女士回家这问题 上,杨某的话激怒了他们,那几个当 事人之前刚在饭店跟旁桌打过架,气 未消,借此对杨某泄愤。 如果真相如是,那么此案件性质 这是嫖娼+伤害行为,与轮奸有本质 区别。 所谓轮奸,是指用暴力强迫和对 方发生关系。如果暴力是在性交后发 生,则不算轮奸。 最大问题在于在饭店吃饭。(梦 鸽上诉的应是真话) 杨某说她从头至尾都醉酒趴桌上 ,不醒人事。但据看过监控录像的人 说,中途杨女士提包去过厕所,还自 己点菜,行动自如,很清醒。 关键是,当一伙人因和同桌口角 打架离开饭店时,杨女士是自己提包 走出饭店的,无醉相,之后便去了湖 北大厦。这个细节被男方律师狠抓住 ,说她装醉,是小姐装醉出台卖淫。 思考一下:一个普通小刑事案件 ,现在为什么动静会闹这么大? 这个事件无论本来没什么新意, 但是确实被一帮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 ,这些人就是掌握媒体话语权的中国 普世公知。公知介入起哄,并且操纵 舆论和网络,从案件发生警方介入开 始调查,媒体就已经定性案件是红歌 将军李双江纵容儿子强奸、轮奸案。 普世公知关注此案的原因,是嫉恨李 双江的身份是红歌将军。 这些公知利用舆论和网络下了两 个圈套: 1)要求李家人出来对受害女公 开道歉: 这种呼声曾在网上非常强烈,但 是却一直刻意掩盖杨某的真实身份。 如果李双江或者梦鸽真的中计,出于 急于解救儿子的心情,真道了歉,可 能立刻网络就会解开杨某的小姐身份 ——革命军人,中国文职将军给X女 小姐道歉,这将是个政治笑话。其用 心阴险毒辣。 2)假装同情妓女——妓女也是 人: 确实妓女也是人,她们也同样具 有性不受侵犯的权利,这论点不错, 懂法理的人都赞同。 但是,如果纠纷发生在一次性交 易之中,是嫖资纠纷的话,则法律不 能去保护卖淫嫖娼吧?性交易本身是 非法交易,这种非法交易如同毒品交 易一样,是不能保护的。如果有人买 毒品不付钱而且打了卖毒品的贩子, 难道法院能以普通抢劫罪论处吗? 按照轮奸罪来对李天一们判刑, 这就等于承认了卖淫嫖娼以及背后的 敲诈者从事性交易具有合法性。 这两个圈套只要其中一个成功, 都将对中国社会造成极其不良的后果 和影响,等于宣布了普世公知们在政 治上以要挟舆论绑架司法的重大胜利 。 善良的百姓们,擦亮眼睛,当前 引起关注的每一个重大社会问题后面 都有复杂背景和利益集团介入;应该 追索的是事件的真相,而不是用起哄 追随公知,被他们操控,让公知影响 法律的判决。 引自《何新博客的博客 》 /article/29 778687.html  连左王都敢坑,李家戏子真穷,是不是人民逼债,当老万姓是白痴  
  敲诈一下也是应该的,卤煮脑残
  @yhl楼
09:23:49  敲诈一下也是应该的,卤煮脑残  -----------------------------  呵呵,你是这个意思?  该案的真相对我来说意义不大,作平头百姓来说,亟待得到的是社会公平。多少年来平民遭受了太多的不公,冤假错案也大多发生在百姓身上,要想改变这一状况,上层社会只有付出同等的代价,他们才能感同身受,并且才会急于建立公平公正的法律体系。
  @现金社会012 28楼
08:16:34  连左王都敢坑,李家戏子真穷,是不是人民逼债,当老万姓是白痴  -----------------------------  弱弱地问一句:何新是左王??  我关注他很久了.............
  想起了这句话:“老虎苍蝇一齐打”!  ***强调,在反腐工作中,打苍蝇(即基层人员)和打老虎(即高级官员)同等重要。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打老虎——利国!  打苍蝇——利民!  中纪委该出手了.......
  @yhl730206
09:23:49  敲诈一下也是应该的,卤煮脑残  -----------------------------  @见习评论员 30楼
10:02:41  呵呵,你是这个意思?  该案的真相对我来说意义不大,作平头百姓来说,亟待得到的是社会公平。多少年来平民遭受了太多的不公,冤假错案也大多发生在百姓身上,要想改变这一状况,上层社会只有付出同等的代价,他们才能感同身受,并且才会急于建立公平公正的法律体系。  -----------------------------  你对判决有意见?我认为好得很呐
  我想知道那家酒吧的名字,李家连陪酒女的名字都公布了,怎么就不公布,她们说的布局垦她儿子的酒吧的名字呢。这个太奇迹了,是不是也算拣软柿一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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