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继母的女儿结婚现在父亲丈夫去世遗产分配了,我媳妇就是继母的女儿能分到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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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女儿结婚后妈拿钱吗
必须先确定一下你父亲的遗产范围。“家庭财产”并不等于你父亲的遗产。你父亲与你继母结婚时间之前的财产,无疑是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属于遗产范围;你父亲与你继母结婚后获得的财产属于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只享有一半;你们子女出资添置的财产属于子女的。确定你父亲的遗产范围之后,由你继母、子女、以及你父亲的父母(如果还健在的话)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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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说的情况看,只能视为没有遗嘱了。两套房子建议你请律师到房产处查一下,如果是你父亲与你后妈婚后购买的,无论是他们谁的名字,都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当你父亲去世后,你父亲名下的财产成为遗产了,在无遗嘱的情况下,应该是由你后妈和你的所有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不同母)共同分配,一人一份。 注意,诉讼时效是从你父亲去世时计算的二年之内
你没有兄弟姐妹?如果那样房子是在你父母离异状态下买的,而且你父亲未再婚的话,房子是你父亲一人独有,你父亲如果去世,如果你父亲立有遗嘱,则按遗嘱走,没有遗嘱,那么你和你的后妈(如果还没死)以及两个弟弟平分。房子如果在你父母尚未离婚的时候买的,那么离婚应该有房产的切割,应该你妈就晓得。如果房子是在你父亲再婚后买的,那么只要证明钱是出自你父亲单方面,而且属于你父亲在婚前就已经所得,那么房子还是你父亲独有的,你父亲去世,你得到四分之一。如果房子是在你父亲再婚后买的,而且资金属于他们父亲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或者你没法证明资金来源,那么房子是你父亲和你的父亲后任妻子共有,立遗嘱也只能给你房子的一半,没有遗嘱,那么你父亲过世后,你得八分之一
可以的,你父亲跟她是合法夫妻,没有财产公证的话,那么你家所有的财物都是她和你爸共同所有,从法律上来说,你父亲去世了那么她就是第一继承人,你是第二继承人
新房子属于你父亲和你后妈共同财产,你父亲有50%产权。如果你后妈没有自己的子女,那么,假设父亲去世了,后妈在世,这个应该是你跟你后妈平分你父亲的50%,也就是说你占25%。如果你后妈有自己的子女,你父亲去世后,你和你后妈还有你后妈的子女平分你父亲的50%
法律上讲,你和你爸爸之前所有的财产比如房产、有价证券等等的东西,如果公证为你爸爸和你后妈的婚前财产,那这些财产将来作为遗产,继承人只有你(或者你的兄弟姐妹,如果有的话),而你的后妈和她的儿女事都没有继承权的。只有他们婚后的财产,你后妈才有继承权,而那一部分财产,她的子女,如果参与了赡养,他们也有一定的继承权。因此,你现在的问题关键在于你爸爸。如果他愿意,他可以动用赠与的权限将这地皮赠与后老伴的子女,而你将最终失去这片地皮。所以,需要解决的是你爸爸是否有了这样的想法。你要记住,在现在的情况下,你妈妈去世后,家里的财产的处理,名义上是需要征得你的同意的,因为那些属于你和你爸爸的共有财产。如果你爸爸想赠与,你应该和他好好讨论一下,最佳的办法仍然是说服他,让他了解这些财产最终应该属于你,而不是后老伴的孩子。如果不能说服你爸爸,就算你开始主张你自己的权利,最终也能制止你爸爸将地皮转出,最终吃亏的仍然是你。因为你爸爸可以有很多的办法,隐蔽的将财产转移出去
你母亲去世后,该房屋的一半属于你母亲的遗产,另一半属于你父亲的;对母亲的遗产,你和父亲都有继承权,假定继承人只有你和父亲,则你们平分,你父亲此时有该房产的四分之三,你有四分之一;父亲去世后,他的财产变成遗产,你和后妈有继承权,后妈的子女无继承权,你和后妈平均分配(如果后妈的子女未成年,与你父亲形成抚养关系的除外)
如果你父亲留下了身后事由你后妈处理的遗愿,你后妈又已经把你父亲骨灰撒掉了,你们也没有特别的书面证据证明你父亲的愿望是他去世后的骨灰埋在你亲身母亲旁边,那你们很难就此事追究你继母的责任。 但是,你父亲去世,你继母至少应该通知你们亲生子女参与丧事的处理,她如果故意不通知你们,实际上对你们也构成侵权,你们可以就此要求道歉、赔偿等。当然,数额不会有多高,可以当做一种对错的象征
后妈的女儿对她妈妈那部分财产有继承权,这样说吧。如果你爸爸先去世的话(假如),你和你的后妈有同等继承权,每人50%,她的女儿没有继承权。当你后妈去世的时候,你和她的女儿对你后妈的财产有同等继承权,每人50%但是事先有约定的除外
按照法律规定,由于你父亲是二婚,所以你的后妈是他的法定配偶,所以她肯定是有法定继承权的,至于你后妈的女儿是否有继承权,关键是看你后妈的女儿是否跟你的父亲形成了事实上的及父母子女关系,现实生活中,;一般的判断标准就是,她妈妈跟你父亲结婚时,她有没有成年,,如果她已成年没有跟你的父亲一起生活,比如说结婚,那么她就没有继承权,反之她妈妈跟你爸爸结婚时她还小,一起生活了很多年,就有继承权,那么就是你,你后妈,她得女儿各分三分之一。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因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女也就能像婚生子女一样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成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在法律上的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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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民事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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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是可以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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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直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可以结婚。你们可以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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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问题,可以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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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离婚时我被判归父亲抚养,父亲和继母婚后生了妹妹,并购入两套房,可房产证上只写了继母的名字 父亲过世后 我,继母,与妹妹的遗产应该如何分配。
如果我也是该遗产的合法继承人,未经我同意,父亲过世后,继母可否私自卖房或将房产证名字改为妹妹所有?
2.奶奶的房子一直由父亲供贷,房产证上只写了奶奶的名字。
继母是否有这套房的继承权。
3.虽然我被判为父亲抚养,但从小父亲继母与妹妹三人同住,我与奶奶同住,户口也跟着奶奶,并未牵至父亲家,那我必须要赡养继母与妹妹吗?
问题有点多 感激不敬
我父亲现在年龄比新婚妻子大很多,而且每月有几千元工资,存款不详,如果他在没立遗嘱的情况下死去,那他一切收入作如何分配
父母共生有5个儿子 父亲晚年将房屋做赠与公证 赠与小儿子 但未办理过户 现父亲逝世 母亲仍然健在 母亲与小儿子除此住房外无其他住处
现大儿子要求分割房产 请问此房产按照法律应如何处理 能否顺利过户到小儿子名下
如果房产需分割 那么大儿子不孝 未尽养老义务,小儿子从小与父母生活在一起 等对案件有怎样的帮助?
谢谢您的帮助!
您好,我父亲在世时和继母签字了一份购房协议,初衷是给我和继母都有个保障,协议内容是:“夫妻婚后经济各自独立,经双方协商意愿出资购买经济适用房一套,总房款34.5W,其中我继母出资5W,剩余费用全由父亲承担(包括装修,家具家电),夫妻双方有权居住此房直至离世,他人不得违背本人意愿情况下剥夺对此房的居住权,待双方百年后,此房产权由女儿(我)全部继承。”双方签字画押,当时买房时没有购房合同,只给开具了购房协议,但是我父亲已不幸辞世,今年马上要交房了,我想咨询...
父亲过世,有债务以及房产,奶奶过世在父亲之后,父亲兄弟姐妹未承担债务还有继承遗产的权力么?
父亲再婚,房产证是我父亲的名字,父亲过世后,房子产权是我的还是继母的,如果是继母的,她有一个女儿,但是并没有跟着继母一起来我家,如果继母有继承权,她过世后,她的女儿有没有资格继承原本属于我爸的房产,财产方面怎么分配?我怎样才能完全继承父亲的房产。
父亲再婚,房产证是我父亲的名字,父亲过世后,房子产权是我的还是继母的,如果是继母的,她有一个女儿,但是并没有跟着继母一起来我家,如果继母有继承权,她过世后,她的女儿有没有资格继承原本属于我爸的房产,财产方面怎么分配?
父亲93年离婚,我由父亲抚养.97年父亲再婚,98年继母生下了弟弟.2005年左右和2007年左右买了两套房.2011年父亲去世,父亲婚前的平房拆迁分了楼房,现在的问题是,他们97年结婚,那时候的婚姻法是结婚满8年自动转成夫妻共同财产,我知道2001年修改了婚姻法,改完之后是婚前财产就是属于自己,除非去公证.97年到2001年不到8年,所以平房是我父亲的婚前财产,我不知道我这么理解对不对,婚前父亲的平房现在给了楼房,继母和弟弟有继承权吗?买的房子我们三个怎么分?是用平米数分每个人拿...
母亲去世,父亲再婚,婚后哥哥出一半钱买了房子给两个老人住,继母有儿女各一,我们哥三个,现在父亲病危,医院已经下病危通知书,继母把房子改成她儿子的名字,看病期间费用均是我们哥三个出的,请问遗产怎么分配,房子是否还算遗产!!谢谢各位好心的律师,希望给个详细的解答,谢谢!
第一继承人:我,奶奶,继母
遗产怎么分配?是不是奶奶的赡养费先拿出来,再做3等分分配?
继母和父亲结婚登记有三年,在第一年后继续有外遇,当了很多人面承认了对不起我父亲,事后继母依旧居住在父亲婚前购买的无产权的房屋内(但是父亲不让继母再回老家,过年都没回来,亲戚不相往来,多次红白事,都是父亲一个人出面,父亲出事那天正好是姨妈家孙女1岁酒,继母也没出面,父亲在独自回家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意外去世)。
现在继母认为她除了能拿到1/3的赔偿现金,...
父亲与继母是03年结婚的,父亲是05年去世的。06--11年期间继母未经父亲家人的统一擅自出租了父亲婚前购房。继母还有一个儿子。我是父亲的女儿。奶奶2010年过世。
1.这里面的房产继承与新旧婚姻法的变动有关吗?
2.关于房产的继承是怎样分配的呢?女儿在父亲过世后与继母打官司争遗产_新闻中心_新浪网
女儿在父亲过世后与继母打官司争遗产
  中国宁波网讯 家住镇海的夏女士请了一名湖南籍的保姆来照顾年已八旬的父亲,没想到父亲与保姆悄悄登记结婚了。父亲过世后,住房由谁继承,夏女士跟“后母”产生了纠纷,打起了官司。
  这套住房有50多平方米,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房改时由夏女士出资买下,供父母居住的。父亲后来立了遗嘱,明确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这套住房今后由女儿继承,并给遗嘱办理了公证手续。夏女士的母亲在2003年去世,夏女士考虑到父亲80多岁了且身体不好,决定请一名保姆来照顾父亲。
  夏女士找过好几个保姆,但一直不称心,后来通过朋友介绍,请了从湖南来宁波打工、当时年纪还不到50岁的李某,这下总算放下了心。
  但夏女士没想到,2年后,父亲在没让子女知情的情况下,跟保姆李某登记结婚了。夏女士对此颇有微词,还和李某发生了多次口角。但碍于父亲的感受,两人也没有闹翻脸。不久,父亲因病去世,李某仍留在父亲的房子里生活,夏女士跟李某之间的矛盾彻底爆发。夏某表示自己对这套住房有继承权,但李某就是不肯从这套住房里搬出,还让她的亲生子女从外地赶来一起居住。无奈之下,夏女士到镇海法院对李某提起诉讼。
  李某向法院解释说,她跟夏女士的老父亲是自愿结婚。她还向法院出示了夏女士父亲生前写给她的遗嘱,遗嘱上写明他去世后,她可继续在这套住房里居住生活。李某还向法院提出,她生活困难,在分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这套住房应供她居住。李某在法院开庭审案过程中,情绪相当激动,当庭与夏女士多次发生争吵。
  镇海法院审理后指出,遗嘱人若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近日,法院依法判决住房归夏女士所有,对李某判令限期搬离。
  宁波晚报记者 屠传宏 通讯员 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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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之后我能和继父女儿结婚吗
既然房子是继父与母亲结婚后拆迁得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继父去世后,属于继父的12产权,将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由有继承权的包括你母亲、继父的两个子女在内的继承人共同继承(如果你接受过继父的抚养,你也是法定继承人)。如果你母亲去世后,她的遗产同样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由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共同继承。同理,如果继父的两个子女接受过你母亲的抚养,也是法定继承人。房子所有权与户口无关,但不清楚没什么房子没有房产证呢?!但不管怎么说即使房子暂时没有房产证,也是你继父与母亲拆迁所得,属于他们的遗产。如果你担心母亲的房子落到继父的子女手中,那就让母亲立个遗嘱,在她百年后属于她的房产由你继承。为增加遗嘱的效力,遗嘱可到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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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未满16岁就和继父一起生活。就形成了抚养关系,可以和他亲生女儿一样享受继承权利。继父的遗产中,婚后财产,一半属于你母亲(配偶)。剩下属于你继父的那一半,你母亲 、你 、继父女儿三人平分。 婚前财产,那就全部平分。 补充一下 。有遗嘱的。。继父的财产按照遗嘱继承
继子女(stepchild),是指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继父母,是指母之后夫或父之后妻。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产生的原因,一是由于父母一方死亡,他方再行结婚;二是由于父母离婚,父或母再行结婚。子女对父母的再婚配偶称为继父或继母。丈夫或妻子对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称为继子女。继父母子女关系是由于父或母再婚而形成的姻亲关系。继父母子女的法律地位 根据《婚姻法》第27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可见,形成抚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是完全等同于生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继子女的继承问题(一)继子女的继承权条件。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 继子女才有继承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二)在现实生活中,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况、前夫或前妻的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生活在一起,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相同,互有继承权。2、生父母再婚时,子女已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者其生父母再婚后, 继子女并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扶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没有尽过什么赡养义务,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彼此之间也就不存在继承权问题了。3、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子女的生活费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给一部分或全部;或者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 而继子女未对继父母尽赡养义务。这种情况一般视为形成了扶养关系,但分配遗产时应根据情况适当减少其额。 (三)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不妨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双方都有继承权
首先这一处房产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遗产继承只能继承死者的,父亲去世后,儿女和配偶都都继承权,假设房子你的父母各有一半产权,那么这时父亲那一半产权会被分成两半,即四分之一产权,你和你的兄弟姐妹拥有四分之一,你的母亲继承的产权也为四分之一,母亲现在共拥有整个房子产权的四分之三。母亲再婚,百年之后,继父和他的女儿与你一样有房子的继承权。但这只是就房子产权四分之三的继承。加入你们共有三人,则每个人分得原房产的四分之一。也就是说,母亲百年之后,你共有产权的二分之一,其他一半是继父和他的女儿的。不过有一点,就是继父的女儿和你的母亲之间要有抚养和赡养关系。如果母亲婚后,继父的女儿根本没有出现过,也没有和老人之间有照顾关系,她就没有继承权了
如果有抚养关系,继父车祸赔偿我和弟弟是否享有妹妹同等的继承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章 法定继承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假设你继父的父母已先于他死亡,你是你母亲和继父都抚养了的,你继父只有他儿子一个子女,你继父与你母亲结婚时已存公积金2万,死亡后单位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共23个月的工资,共5万元,其中丧葬费用了0.7万元,则原则上如下分配:一、公积金里你母亲有她的部分是(5-2)2=1.5万,公积金是夫妻共有财产,但婚前的是继父个人财产。依照《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 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11条第2款规定,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二、遗产可视为有10-万,从字面上可能看出丧葬费应不属于遗产,可扣除已支出。三、三人平分7.8万 法律上原则是继承人平均分,有债务先清偿债务。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四、不需要什么程序,自家协商好就可以,可以写个商谈记录,决议怎么分,同意签字,领取时又签字
1、你母亲与继父的婚后财产是共有财产,前提是婚后的财产部分;2、当你继父去世后,共有财产就划分为2部分,一部分是你母亲的财产,另外一部分是你继父的遗产;3、做为你继父的遗产部分,则由你母亲与你继父的子女平均分配,而你母亲的那部分财产就是你母亲的。4、你做为继子,与其亲生子女具有相同的继承权利,可以继承你继父的那部分遗产中属于你的部分
1.没有遗嘱,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遵循法定继承。
2.法定继承有两个序列:第一继承序列:父母、配偶、子女。第二继承序列: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照你所说。父亲去世后,享有继承权的是:第二任妻子;大儿子(因为已经不在,可以由其女儿和母亲代位继承);女儿;三儿子(如果与被继承人存在赡养抚助关系的话)。
3.至于你说的,三儿子和继母的问题,上面以说明:因为她与被继承人是合法夫妻,当然具有继承权利;至于三儿子分两种情况:1)他随母亲嫁过来时年龄』蛭闯赡辏氡患坛腥艘簿褪羌谈腹餐钪敝两峄椋丫纬缮难鲋叵担〉搅松难逦瘢比灰灿邢嘤坛腥ā2)若随其母嫁过来时,业已成人结婚且未与被继承人形成过赡养扶助关系,则无继承权利
可以,因为他们是你继父的亲生子女,是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你与你的继父共同生活很多年,就形成法律所规定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因此也可以继承遗产。另外法律规定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既然你对你继父尽了较大的赡养义务,则有权利要求多分
如果是信不是遗嘱,改名是需要继父儿女的同意。房产继承的改名是要先公证,拿公证书办过户
婚后是共同财产,一半是母亲的财产,一半是继父的遗产,继父的信如果是遗嘱形式,可以认为是将自己的遗产部分由你母亲继承。
没有遗嘱,法定继承是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继父的遗产,你母亲、他的儿女,以及你们尽了赡养义务的继子女都有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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