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涉嫌寻衅滋事罪罪如果一个人缓刑其他人都是缓刑么?

寻衅滋事罪如何成功判缓刑
寻衅滋事罪如何成功判缓刑
&&&&刑法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一般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将其放归社会考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或者没有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
因此对寻衅滋事罪被告人若能适用缓刑是比较好的结果,意味着可以不用在监狱服刑。但对于寻衅滋事罪是否能够缓刑,怎样争取判决缓刑,需要律师在了解案件基本实施情况下,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予以确定。本律师成功办理过寻衅滋事罪缓刑的案件,供参考,若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
&&&本律师最近成功代理一起寻衅滋事罪成功判缓刑的案例,可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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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甲、秦某甲等寻衅滋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河北省鸡泽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4)鸡刑初字第2号公诉机关河北省鸡泽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胡某甲,农民,群众。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鸡泽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8日被依法逮捕,日被鸡泽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被告人秦某甲,农民,群众。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鸡泽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8日被依法逮捕,日被鸡泽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被告人秦某乙,农民,群众。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鸡泽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8日被依法逮捕,日被鸡泽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被告人胡某乙,农民,党员。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鸡泽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8日被依法逮捕,日被依法取保候审。河北省鸡泽县人民检察院以冀鸡检刑诉(2013)第6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胡某甲、秦某甲、秦某乙、胡某乙犯寻衅滋事罪,于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鸡泽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舒敏、张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胡某甲、秦某甲、秦某乙、胡某乙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日下午15时许,被告人胡某甲、秦某甲、秦某乙、胡某乙四人酒后到鸡泽县九龙商务会馆9908包间内唱歌期间,对会馆内陪唱女服务员魏某无故进行辱骂殴打,用酒杯将魏某的头部砸伤,后四人又将包间内的液晶电视显示屏、背景墙上的茶色玻璃等物品砸坏。九龙会馆内经理张某乙闻讯赶到后进行劝阻时,四名被告人对张某乙进行推搡辱骂。公安机关接警后到达现场,将四被告人带至公安机关。后经鸡泽县公安局法医损伤检验鉴定:被害人魏某头皮下血肿,属轻微伤;经鸡泽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九龙商务会馆9908包间内被损坏的物品(长虹42寸液晶电视显示屏、6平方米茶色玻璃镜)价值为3390元。案发后,双方民事赔偿部分已调解,被害人撤诉。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供了书证、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及辩解等证据,认为四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要求本院依法追究四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胡某甲、秦某甲、秦某乙、胡某乙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不持异议。经审理查明,日下午15时许,被告人胡某甲、秦某甲、秦某乙、胡某乙四人酒后到鸡泽县九龙商务会馆9908包间内唱歌期间,对会馆内陪唱女服务员魏某无故进行辱骂殴打,并用酒杯将魏某的头部砸伤,后四人又将包间内的液晶电视显示屏、背景墙上的茶色玻璃等物品砸坏。九龙会馆内经理张某乙闻讯赶到后进行劝阻时,四名被告人对张某乙进行推搡辱骂,公安机关接警后到达现场,将四被告人带至公安机关。后经鸡泽县公安局法医损伤检验鉴定:被害人魏某头皮下血肿,属轻微伤;经鸡泽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九龙商务会馆9908包间内被损坏的物品(长虹42寸液晶电视显示屏、6平方米茶色玻璃镜)价值为3390元。案发后,双方民事赔偿部分已调解,被害人撤诉。上述事实,有下列经法庭质证、认证的证据证实。1、被告人胡某甲供述,日下午,我、秦某甲、秦某乙、胡某乙酒后到"九龙"KTV的一个包间内唱歌,当时叫了两个女陪唱的,我们在那里喝了点酒。期间我去了一趟厕所,回来后看见秦某甲、秦某乙和其中一个陪唱发生吵骂,我就上前劝架,没有劝住我们双方就打架了。我就拿起一个杯子冲那个女陪唱扔过去了,具体扔在什么位置我也没注意。后来我也不知道是谁把我打趴下了,警察过来之后带我们上车的时候我不上车,我又从车上下来,后来又把我带上车了。当时酒喝的太多了,好多情况记不清了。2、被告人秦某乙供述,日下午15时许,我、秦某甲、胡某甲、胡某乙一起在鸡泽县一个羊汤馆喝完酒后,我们四个人一起来到“九龙”商务会所的一个包间内唱歌,具体在哪个包间我记不清了。我们叫了两个女子陪唱,唱了一个多小时的时候我去了趟厕所,回来之后看见秦某甲、胡某甲、胡某乙在和其中一个陪唱争吵,我就过去骂那个陪唱的,骂的是什么我记不清了。这时候警察进来之后就把我们几个带下来,让我们上警车,我挣脱警察后就跑,跑了有四五十米停下来,警察过来把我带走了。当时在羊汤馆我们喝了有4瓶多白酒,到了九龙又喝了啤酒,包间内的物品有没有损坏我不知道。3、被告人秦某甲供述,日下午3点左右,我和胡某甲、秦某乙、胡某乙喝完酒后到鸡泽县九龙KTV唱歌,到九龙KTV9908房间后我们要了两个陪唱的,一名女子穿白色衣服,另一名穿黑色衣服。我拿着话筒唱歌,唱了一会儿转身见胡某乙把那个穿黑色衣服的女服务员推到了墙角,胡某甲在旁边对着那个穿黑色衣服的女服务员骂骂咧咧,并拿着东西摔了出去。秦某乙当时在干啥我没有注意,然后我就把话筒摔到茶几上说不唱了,啥服务态度啊,我就下楼去结账。结账时女服务员说520元,我身上带的钱不够就上楼找他们三个人拿钱。走到楼道内我看见胡某甲、胡某乙、秦某乙和陪唱的女服务员、还有几个男服务生吵骂,我见他们吵了起来,我说他们什么服务态度啊,然后我们就打起来。我被他们摁到地上踹了几脚,等我起来后楼道内就没有人了,我就下楼找秦某乙拿钱结账时见公安局的人过来了。公安局的人让我们四个人上车,我们都不上车就和公安局的人吵吵起来,并辱骂公安局的人,胡某甲还用手指着公安局的人骂,胡某甲和秦某乙并用手拉车推搡公安局的人。我准备跑时被拉到了车上,停了一会儿胡某甲和胡某乙也被拉到车上,我们三人就被带到了公安机关。当时胡某甲在包间摔的不是酒杯就是易拉罐啤酒,我只听见咣当一声,砸没有砸到东西我不知道。我摔了个话筒,秦某乙、胡某乙摔的什么东西我不知道,因为当时都喝醉了,我不清楚包间里的东西是怎么损坏的。4、被告人胡某乙供述,日下午我、胡某甲、秦某甲、秦某乙四个人酒后到鸡泽县“九龙”KTV唱歌,具体是下午几点我记不清了。到了九龙要了一个房间,具体是哪个房间、在几楼我都记不清了,我们点了两个女陪唱。我们唱了一段时间后,不知道什么原因胡某甲开始跟那个留披肩发的陪唱吵吵,吵了一会胡某甲就和那个留披肩发的女陪唱打起来,胡某甲用酒杯往那个陪唱头上砸了一下,秦某甲、秦某乙也开始用手打那个女陪唱,我也上去往那个陪唱身上打。我和秦某甲还扔了酒杯,具体扔到了哪里我记不清了,听见有玻璃碎的声音,具体是什么东西坏了我也不清楚。后来的事情,当时我喝酒太多记不清了。5、被害人魏某(别名某乙)陈述,我是鸡泽县“九龙”商务会所的一名服务员,日下午15时许,来了四个男的在9908房间唱歌,我和张某甲在9908房间陪他们一起唱歌。唱了一个多小时,穿灰白上衣的那个人和另外一个人都对我说:“出去不?”我说:“九龙没有这个,我不出去”。穿灰白上衣的那个人就骂我:“你娘了个x的”,然后他就对着其他人说:“不在这玩了,出去”,穿红色的那个人用手指着我说:“把她也带上”我说:“你们爱上哪上哪去,我不去”。后穿灰白上衣的那个人对我说:“你娘x去不去”,我说:“不去”,他说:“你再说一遍”,我说:“我不去”。他就从包间内的茶几上拿了一个杯子砸到我前胸上,杯子落在了沙发上没坏。另外一个人拿起杯子又扔了出去了,砸到哪里了我没看见,他砸完我以后就骂我,我就和他对骂。我想往外走被旁边的一个男的拽住,后不知道是谁朝我头上打了一拳,另外一个人朝我左脸上打了一拳。因为当时比较乱,灯光很暗,没看清打我的这两个人是谁。这时候经理张某乙和几个服务员过来把我拉出去,送到了宿舍里面。出来的时候他们还在包间里面乱骂,跟疯了的一样,当时我看见有个人把杯子扔了出去,因为房间里面开着音响,杯子有没有摔碎我没听见。其他三个人也乱摔杯子,当时包间内的灯光比较暗,情况也很乱,摔没有摔坏包间内的东西我没有看见。我头上的伤是被穿灰白上衣,个子比较矮的那个男的用杯子砸的。6、证人张某甲(别名某甲)证言证实,日下午15时许,我和魏某去9908包间陪客人唱歌、喝酒。大约一个小时左右,当时我自己在沙发一边坐着,那四个男子和魏某在另一边坐着。期间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我见有个客人往电视上摔酒杯子,另外三个围着魏某嘴里骂着“你妈x,操你妈x”骂得很难听。其中一个男子拿杯子往魏某身上扔,另外三个人用拳头往魏某脸部和头部打。我就赶紧跑出去找经理张某乙,给经理张某乙说有人在包间打魏某之后我就回宿舍了,后来的事情我就不清楚了。7、证人张某乙(九龙商务会馆经理)证言证实,日下午4点多,我在一楼楼道内检查卫生,会馆里的服务员张某甲从二楼跑下来说有人在二楼9908房间打服务员魏某。我上到二楼并打电话报了警,到9908房间门口见四名男子正在对魏某进行拉扯、辱骂。我上前将他们拉开,那四名男子把我推到了墙边,并把我手背弄伤了,还说要弄死我。我说你们打了我们这的服务员,还把东西弄坏了,要赔偿的,并让他们到一楼前台结账。然后他们就边走边骂下一楼了,我把魏某送到宿舍后到一楼大厅,见他们在大厅内还在骂。这时公安局的人过来了,问我是怎么回事,我指着那四名男子说:“就是这四个男的把我们会馆的服务员打了,还把房间的东西砸坏了”。公安局的人把这四个人带到了大门口时,这四名男子不配合并对公安局的工作人员进行拉扯、辱骂。后来,怎么把他们带走的我就不知道了。8、被损坏物品价值鉴定意见书证实,长虹42寸液晶电视显示屏、6平方米茶色玻璃镜价值共计3390元。9、法医损伤检验鉴定意见书证实,被害人魏某头皮下血肿,属轻微伤。10、抓获经过及办案说明证实,日16时45分,鸡泽县公安局巡警特警大队接到九龙会馆张某乙电话报警称:有四名男子在九龙会馆9908房间唱歌时发生打架,砸坏房间的物品。接报后民警窦帅带领巡特警队员廖战强、康瑞法、刘光帅、李瑞江、王少飞迅速赶到现场,九龙会馆9908房间内的电视和墙上的镜子被严重损坏,地上有大量的玻璃碎片,大厅内有四名男子仍在大吵大骂。对四名男子进行询问时,其四人言词不清,醉酒程度严重,并对干警进行推搡辱骂,随后将四名醉酒男子强制带离。因该四名男子呈醉酒状态,无法进行询问。11、调解协议证实,日,胡某甲、秦某甲、秦某乙、胡某乙的近亲属与九龙商务会馆达成和解协议,胡某甲、秦某甲、秦某乙、胡某乙一次性赔偿九龙商务会馆经济损失4000元,九龙商务会馆经理张某乙对四人的行为表示谅解。12、现场勘验笔录及照片、四被告人户籍证明等证据均在卷佐证。本院认为,被告人胡某甲、秦某甲、胡某乙、秦某乙酒后无事生非,任意损毁他人财物价值达3390元,并随意殴打致一人轻微伤,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胡某甲、秦某甲、秦某乙、胡某乙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认罪态度诚恳,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胡某甲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同时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限为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二、被告人秦某甲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同时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限为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三、被告人秦某乙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同时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限为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四、被告人胡某乙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同时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限为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丁利民审 判 员  魏建勋人民陪审员  李晓英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书 记 员  李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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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100745 总机:010- 举报:010-有案底的人现在犯寻衅滋事罪会判缓刑吗_百度知道
有案底的人现在犯寻衅滋事罪会判缓刑吗
且在五年内,属于累犯,不可能缓刑?需要详细说明何谓案底。如果是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其他的案底会酌情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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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内从新犯罪系累犯,会从重处罚!
案底多久了
详细说一下
应该缓不了,已经是累犯,减不了可能要加重刑罚。
那要看具体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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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能适用缓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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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刑事辩护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免费咨询我们的刑事辩护律师进行免费咨询。
一、如何正确认定寻衅滋事罪
(一)罪与非罪
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考察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
(二)本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界限
1、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二者必须是多人以上以聚众形式出现。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后二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后二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机关、团体、单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对有关单位、机关、团体乃至政府施加压力。
4、&犯罪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所有参与者都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后二者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
(三)本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1、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表现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抢劫罪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
2、犯罪客体不同。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3、犯罪主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以满足耍威风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为动因,以破坏社会秩序为目的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犯罪动机多样。
二、寻衅滋事罪能适用缓刑吗
犯寻衅滋事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曾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被治安处罚的;
(二)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三种以上情形的;
(三)公共财产损失达5万元以上未赔偿且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四)致二人以上轻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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