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本金梦见棺材和死人死人沟的小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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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类别:青春作者:冷梦晗书名:
更新时间: 14:13:48本章字数:15548
  传说在这个偏僻的恶诅村,常常会有因为天灾人祸而死于非命的人,比如车祸、上吊、凶杀、投水。根据这里的习俗,这样的死亡方式被称为“凶死”。  当地的村民认为,这样的死者,灵魂是不安定的,带有很重的煞气,如果葬在祖坟里,会引起家宅的不安宁,死者秧及后人。于是,就有了夜葬的习俗。只能在天无星光的暗夜中,由村民中的壮汉抬到偏远的山坳里,在远离祖坟的荒野安葬。而关于夜葬习俗的细节,却一直不为人知,处处透着神秘。这也是余光一直想要了解的东西。  这次来之前,余光事先得到了村长的电话,说前日有一个女村民投水自杀,将会在明天深夜,一个月缺的夜晚下葬。于是,有了考察队的这次四人之行。—  到了恶诅村,自然第一个需要拜访的就是村长,王劳模。—  01)—  —  王劳模的家是一幢有着茅草屋顶的土墙平房,堂屋里黑黢黢的,只有一盏油灯,散发着一股难以道来的霉臭和劣质旱烟呛人的味道。四处墙壁坑坑洼洼,土块已经从墙体上剥落了下来。村长的家尚且如此,其他村民更是可想而知,这是一个贫穷的山村。—  “死了的女人叫吕桂花,三十四岁。她男人到南方打工,在外面裹了一个野女人,不知道灌了什么迷魂汤,一回来就闹着要和桂花离婚。桂花一时想不通,就走上了绝路。唉……多好的一个姑娘啊……”王村长叹了一口气,将手中的旱烟杆使劲敲了敲鞋底。—  余光连忙撒了一根龙凤烟给村长:“说说夜葬吧,究竟有些什么习俗?”—  王劳模瞄了一眼纸烟上的牌子,然后把烟插在了旱烟杆上,划了几下火柴都点不燃。翁蓓蓓赶紧摸出打火机为村长点上了烟。—  王劳模狠狠往肺里猛吸了一口烟,慢慢说道:“这凶死的人啊,可跟在家里死的人不一样,有邪气的。”话音未落,一股莫名其妙的穿堂风掠过堂屋,油灯的火苗摇曳了一下,把屋里几个人的影子拖得长长的,翁蓓蓓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她听到了自己的心脏砰砰直跳。—  “迷信!”平时就大大咧咧,天不怕地不怕的沈天冒了一句话。这小伙子满脸粉刺,火气满足。—  王劳模的脸色赫然一变,一脸阴沉。—  余光连忙瞪了一眼沈天,叫他赶紧收声。吴勇也拍了拍他的头,叫他别乱说话。比起沈天,吴勇显得老练多了。—  —  王劳模斜看了一眼沈天,继续说道:“不要以为我是在迷信。我也是党员,不然也当不了一村之长。不过,在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很多我们说不清道不明的事。那年夜葬的时候,就有一个小青年,不听人劝,在赶路的时候出了声,第二天就死在了竹林里,身上一点伤痕也没有,就是没了气。你说这该怎么解释?村民们都说是鬼上了身!”—  余光一下来了精神:“你刚才说有人在夜葬的时候出了声,第二天就死了。你的意思是,夜葬的时候不能出声?”—  “对!”王劳模答道:“不能出声,一句话也不能说!只能安静地去野外最偏僻的地方。谁说了话,就会引回来死者的凶灵。凶灵回来了就会找一个替身!”—  王劳模把烧完了的纸烟摁灭在鞋底,屋里顿时陷入了死一般的沉寂中,只有穿堂风呜呜作响。—  “不说了,晚上说着心里毛烘烘的。明天白天再说吧。”丢下了一句话,王劳模进了里屋,只留下考察队的四个人在堂屋中默不作语,面面相觑。—  02)—  —  余光点上了一根烟,烟雾在昏黄的油灯光线下,显得更加的朦胧。  “余老师,您怎么看夜葬这种习俗啊?”吴勇先问道。—  还没来得及余光回答,沈天就抢过了话头:“还有什么好说的啊?当然是迷信了!这朗朗乾坤,难道你还真信有什么会回来找替身的凶灵吗?幼稚!”—  “可是……可是……可是刚才王村长也说有个小青年没有遵守夜葬的习俗,结果第二天死于非命。这又怎么解释呢?”翁蓓蓓说话的时候,语音竟带了点颤音。女孩子本来胆子就要小一点。—  “呵呵。”余光看着自己的侄女,同时也是自己的得意子弟,咧嘴一笑:“鬼神之说,古已有之。由前人口传下来,实际上很多东西都可以溯到来源的。鬼神其实是古人在科学不发达时,对很多当时不能解释的事用心中自己的方法来寻找答案。夜葬可以看作是一种古老的文化现象,在历史的变迁中,有些文化源流是可以探知的,而有些则是无法被探知的。我们这次来的目的就是探知夜葬的历史渊源,而不是去考量什么鬼神之说的真实。你们都是学过唯物主义的大学生,应该用辨证的眼光来看待问题。什么鬼不鬼神不神的,只是庸人自扰而已。所谓疑心生暗鬼,其实,鬼是生长在你们心中的。”—  吴勇咳了一声嗽,表示有话要说:“余老师,我也看了一点关于夜葬的资料,我是有点还不是很成熟的想法。”—  “哦?”余光有点好奇,他倒想听听自己这个头脑活络的学生有什么不一样的看法。—  “我看过地方志,在本市明代初期,州府曾经下令,在辖区里实行火葬,严禁土葬。而且颁布了极为严厉的刑罚,如若违抗,会遭到砍手断脚的惩罚。百姓为了保留自己的丧葬习惯,只好躲避官府追查,把下葬的时间改到了深夜,从而形成了风俗。”—  “嗯……”余光轻轻点了点头,满意地看着自己的学生。—  “可是,为什么这里只有凶死的人才会实行夜葬呢?寿终正寝的村民依旧是白天出丧,只有死于非命的人才会埋在荒野,并且不迁入祖坟。这又是为什么呢?”翁蓓蓓穷追不舍地问道。—  “这个……这个……”吴勇的声音小了下来:“这我还没想好,本来我就说了,我的想法还很不成熟。”—  “呵呵。”余光解围道:“年轻人有自己的想法本来就是好事,蓓蓓,你要多向你两个师兄学习才对!”—  翁蓓蓓调皮地吐了吐舌头。—  “睡觉吧,大家赶了一天路,都累了,我们明天晚上还要熬夜考察夜葬。今天晚上就在这堂屋里将就一夜吧,呵呵,好象蚊子有点多哦。”余光笑道,接着他吹熄了油灯。—  —  堂屋陷入了一片黑暗,只有里屋隐隐透出了一点光,王劳模还没睡。—  —  屋外起风了,听得见树叶正沙沙地响着,大概要下雨了吧?果然,“轰”的一声炸雷,雨点噼里啪啦地落了下来。茅草做的屋顶也在风雨中摇晃着,还有雨水固执地从茅草缝隙中透了过来,在堂屋里滴滴点点地淌落。—  —  夜好深。—  余光睁开眼睛的时候,天已经亮了,雨也停了,空气里潮潮的,乍一嗅上去,蛮有乡村的气息。王劳模早已经起身,一个人蹲在门槛上呆呆地抽着旱烟,满屋都是呛人的烟味。屋外水洗过的大地倒是显得很洗练。—  余光递了一根烟给村长,才发现王劳模的眼睛通红,像是一晚上没合眼一般。王劳模是个四十岁上下的男人,枯瘦如柴,面颊像是刀削过一样,两颗浑浊的眼珠子深陷在眼眶之中。眼眶边还残留着一丝粘粘的液体,不知为何,给人一种肮脏的感觉。—  余光没话找话地问道:“王村长,你们村为什么叫恶诅村呢?好奇怪的名字。”  王劳模狠狠抽了抽鼻子,无力地看了一眼余光,答道:“这名字由来很久了,具体是什么原因我也不知道,反正我打生下来时,这里就叫这名字了。据说曾经有个过路的恶鬼给这里下了一个最可怖的诅咒,叫这里的村民在夜葬时不能说一句话。只要说了,就会在第二天死于非命。”  “哦?”余光饶有兴趣地继续问:“这是为什么呢?”—  “老一辈的人是这样说的,这恶诅村的阴阳两界的一个交叉点,有很多进不了鬼门的孤魂野鬼就在恶诅村外的树林里游荡。这些鬼都是瞎子,但却不是聋子。他们看不见人,却能听得见人的声音。一旦听到人说话,他们就会吸去人的魂魄,掳走人的躯体,做为他们附身的根据。当然,这是迷信的说法,可这里人人都相信这些话。特别是那年那个小青年不知死活地说了话,第二天人就不明不白地死了,这里的人就更相信这说法了。有些事啊,还是令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要好些。”王劳模唠唠叨叨地说着。不知为何,余光竟觉得浑身上下莫名其妙地透体冰凉,像是落入了寒窖一般。—  —  “瞎说什么呀,什么神神鬼鬼的事,真是荒唐,都什么年代了,还信这个!”沈天端着牙缸站在余光身后,满脸的不屑。—  王劳模脸色陡然一变,满面的不高兴。他站起身来,对余光说:“余教授,我去帮你们准备早饭。”话毕,他就钻进了低矮阴暗的厨房。—  余光瞪了一眼沈天,教训道:“我真不该带你来这里,没见着我在了解情况吗?别忘记了我们是来考察夜葬的,不是来破除迷信的。和山里人谈话,要学着投其所好,别人说什么你只能附和,这样才能了解更多的情况。你一句话就把话题给弄僵了,让人家不愉快。你呀,真是个榆木疙瘩。”—  翁蓓蓓和吴勇都起来了,余光没好气地对学生们说:“现在去吃早饭,吃过了饭,蓓蓓和我去和王村长谈话,你们两个到村里转一转,别碍我们的事。”—  —  山村里的早餐习惯和城市里大不相同。在城里,早上我们常常是吃点稀饭馒头豆浆油条什么的。可在这偏僻的恶诅村,可能是因为白天要做农活,连早上也弄得和正餐一样,四菜一汤,饭是蒸出来的榛子饭。菜虽然不是很精致,但是农家老腊肉,鸡蛋炒番茄,猪头肉炒辣椒,呛炒白菜,酸菜蘑菇汤已经是这个山村里能够拿出招待客人的最高礼节。不过,考察队一行四人还真没什么习惯早上就吃这么多。看着一桌子上的剩饭剩菜,王劳模的脸色显然很难看,余光连忙撒了一根龙凤烟给他。—  当王劳模的脸色缓和了一点后,余光让沈天和吴勇出了门,叫他们自己在村里看看,只留下了他和翁蓓蓓在屋里陪着王劳模。—  —  “给我们说说夜葬的风俗吧,都有些什么样的细节?”余光问道。—  王劳模在搪瓷缸里撒了一大把苦丁茶,然后倒进了滚水,说道:“其实也没什么细节,具体的我也谈不上。主要就是遵守老辈子传下来的规矩,该怎么做就怎么做,最关键就是不要在送葬的时候出声。惹来了野鬼,谁也救不了。”—  余光追问:“那老辈子都有什么样的规矩?”—  “规矩也不多,主要就是不能说话,就连死者家属也不能说话,更不能哭了。夜葬也和一般的丧葬过程差不多的,也是分成停尸、出殡和下葬三个部分,不同的地方就是夜葬的对象是凶死的人,时间改成了晚上,不能出声音,安葬的地方改成了荒野。”—余光示意翁蓓蓓记录下王村长说的话。他又问道:“就只有这些不同吗?您能把夜葬的过程说得具体一点吗?我们搞科研的人对细节上的东西特别关心。”—  王劳模呷了一口茶叶开水,说道:“夜葬呢,是在晚上七点之后,午夜十二点以前。时间千万不能延误了,照老辈子的话来说呢,过了这个时辰,鬼门开了,孤魂野鬼四处乱窜,就算不出声也会被鬼抓走。当然,这世界上是没有鬼的,这也只是约定俗成的事而已。”—  对于王村长的认识,余光很是赞赏地递了一根烟过去。—  “参加夜葬的人,主要又三个方面组成。”王劳模点上了烟,眼睛半眯着,和、语气缓慢地说道:“首先是村里的乡亲,会有八个壮年的劳力抬着棺材走向荒野的孤坟坟场。然后是死者的亲属,他们走在后面,拿着死者的黑白遗照,但是一路上他们不能哭,如果忍不住,就不能让他们跟着去。另外还有带路的先生……”—   “带路的先生?”余光有些不解。—  “就是挑选安葬地点的地理先生,在你们城里,可能叫他们为阴阳先生。吃这碗饭的人,据说有阴阳眼,最适合死者埋葬的地方要由他说了算。凶死的人,鬼魂凶得厉害,如果随意埋葬,活着的人没什么关系,埋在他身边的其他尸骨可就会遭殃的,说不定会永世不得超生。”王劳模慢条斯理地说着,这时,烟也烧到了尽头,他把烟尾扔在了地上,然后一脚踩在上面,狠狠地蹂灭了。—  —  余光像是想起了什么,他问道:“对了,村长,你们这里已经实行火葬了吧?”—  村长警惕地看了一眼余光,答道:“是的,是实行火葬了,那个死了的吕桂花也是火葬的。今天晚上,她的弟弟就会从城里取回她的骨灰。我们埋在地下的是她的骨灰,不是死尸。我们这里不土葬的,违反法律的事,我们不会做的。”—余光哑然失笑,把骨灰埋在地下,虽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土葬,可也和土葬没什么区别了。不过,他们这次来的目的只是考察丧葬习俗,违反政策的事,他就睁只眼闭只眼一笔带过就是。—  余光又问:“那地理先生又是谁呢?”—  王村长盯着余光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是我!我就是地理先生!”—  —  “啪”的一声,翁蓓蓓手里握着的笔竟莫名其妙地断了,半截断笔掉在了地上,圆珠笔的墨油撒在了三合土的地表,变成芜秽不堪的颜色。—  余光和翁蓓蓓同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4)—沈天和吴勇从王村长的土屋里走出来,心情肯定多少有点郁闷,最起码他们没有第一时间听到村长对于夜葬民俗的介绍。不过,屋外因为一场夜雨,空气里弥漫着潮湿清新的味道,倒也让他们的心情好了一些。  恶诅村和一般的山村有些不同,房屋不是依照山势随处建造的,而是集中在了一处平地上,在一条两百米左右的青石板长街边依次排列的。—  现在还是上午,街上没有一条人影,大概村民都去地里忙碌了吧。只有几条野狗在垃圾堆里寻觅着食物,间或从两边的民宅里传出婴儿的啼哭声。—  太阳已经挂在了天空中,热气渐渐从青石板铺就的长街上升腾起来,地上的积水也慢慢消失。—  吴勇递了一根烟给沈天,但沈天拒绝了。—  沈天走在长街上,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他总觉得背上毛烘烘的,好象有人一直在暗处偷偷窥视着他。可当他转过身来,却只有空旷的街道,没有一个人。—  “有点邪吧?”吴勇咂着嘴对沈天说道。—  “什么邪不邪的?朗朗乾坤……”沈天依旧嘴硬。—  吴勇点燃了烟,说道:“真不知道余教授怎么想的,研究什么不好,非要来研究什么夜葬。今天晚上可有得受了,还得熬夜去看人家下葬尸体。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什么日子?”—  “农历的七月半啊!”吴勇狠狠吸了一口过滤嘴:“传说中最邪的日子,鬼门大开的时辰。今天太阳一落山,鬼门里的孤魂野鬼就会全体出动,群魔乱舞,搜寻替身。你可要小心啊,没看过聊斋吗?像你这样体健貌端的年轻男子,正是它们猎取的对象哦……”—“嘁……吓我呀?别忘了我可是纯阳处男之身,正是恶鬼的大忌。”沈天咧嘴一笑,他知道自己的师兄最喜欢开玩笑,“嘿嘿,鬼要是来缠我,如果是男鬼,我就一脚给它踢个下半生无法自理。如果是女鬼,咱就抓来开心开心。”—  吴勇皱起了眉头,故做严肃道:“师弟,有些事啊,还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你还是小心一点为上计……”—  —  吴勇的话还没说完,在他们俩身后突然传来了急促嘈杂的脚步声。—  回过头去,一个青年的小伙子和一个小男孩正从村口走进来,顺着长街向他们走来。沈天和吴勇连忙闪到路边,为他们让出了一条路。—  这一大一小都身着白衣,头上缠着素色的头巾。小伙子手里捧着一个陶土小罐,小孩则手捧一张镜框,镜框里镶着一张黑白素色照片。照片上是一个形容枯槁的女人,两眼秋水,却又恍然无神。—  两人视线低垂,只看着地上的青石板,根本没有注意到街边站着的两个陌生人。—  —  “这是什么人啊?”沈天疑惑地问道。—  吴勇答道:“一定是骨灰盒,我查过资料,虽然这里的夜葬,名义上是土葬,但实际因为国家的丧葬政策,尸体都是在火葬后再入地底的。刚才那两个人一定是才从城里取回了骨灰。那个小孩应该是死者的儿子,死者的老公听说是在外面裹了野女人,那个小伙子肯定不是死者的老公。如果我没猜错,他一定是死者吕桂花的弟弟吧。”—  沈天赞道:“师兄,你可真厉害,这都推理得出来?”—  “呵呵。”吴勇一笑:“别忘记了,我可是学校推理侦探小说协会的理事哦。遇到事情先动脑筋想一想,一定会有更多收获的。”—  —  “没说错!那就是吕嫂子的弟弟,他叫吕土根。”在两人的身后突然传来了一个低沉的声音。这声音来得如此突然,声音又是如此低沉,像是来自地底的声音,沈天和吴勇竟莫名其妙同时打了个寒战,透体冰凉,背上的汗毛根根竖立,冷汗竟浸透了薄薄的衬衣。—  回过头来,街边的一扇小门打开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站在门后,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们,眼神里一片阴鸷。—  —  “你是谁?”沈天大声问道,不知不觉中,他的声音里竟有了点颤栗。—  “我是这里的村民,我叫王民声。我是今天晚上夜葬八人抬棺手中的一个。”这个年轻人慢慢地说道。—  —  (05)—  —  “进来喝口水吧,现在太阳出来了,天马上就要热起来。”王明声一边说一边闪到了门边,让出了一条路。土墙屋里黑黢黢的,像是一口张开的大嘴。—  沈天擦了擦额头的汗,说道:“进去就进去,难道我还怕吗?”—  王明声呵呵一乐:“我就知道,沈学长和吴学长都是胆量超人,我这小屋你们又会有什么好害怕的?”—  吴勇一愣:“什么?你知道我们的名字?你还叫我们学长?”—  “是啊!我当然认识你们。我也是本市大学的学生,今年刚刚进校。只要是本市大学的,又有谁不知道沈学长是校足球队的主力中后卫,又有谁不知道吴学长是校园著名才子,写得一手好文章?”—  几句高帽让沈天和吴勇心里蛮舒坦的,想不到在这偏僻的山村里竟然会遇到同一学校的学弟。—  —  山村的土墙屋都没有窗户,所以里面一片幽暗,只有一盏放着微弱昏黄光线的油灯。  在油灯的映照下,可以看到班驳的土墙上贴着一张张奖状,还有几张黑白的相片。因为时间的关系,照片已经泛出了象征历经久远的昏黄。—  “我是恶诅村有史以来的第一个大学生,呵呵,这都是我以前小学中学时拿到的奖状,不值一提。照片上是我和我哥哥的合影,你们看,他还算帅吧?”王明声在一旁解释着。—  果然,照片上是两个男孩在村口边的一棵大榕树旁的合影。—  —  这应该是在一年中最热的时候照的。明亮的日光顽强地插过密密麻麻的树叶,恰到好处地正好射在两张孩童的脸上。孩子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衣衫虽然褴褛,但却遮不住散发全身的天真与乐观。— “呵呵,蛮帅的嘛,两个小帅哥。”沈天笑道。—  “咦?!王明声,你也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怎么还会回这里来做抬棺手呢?”吴勇有些不解。—  “咳咳……”王明声有点尴尬,“一个地方总有一个地方的习俗。在恶诅村,这是老一辈人传下来的风俗,为的是让活着的人安心。八个抬棺手来自于八个大户,虽然我们家已经不算是大户了,但是基于传统,一定要我家里出一个人手的,现在我家只剩我一个人了,所以我必须回来做这件事。”—  “你家只剩你一个人了?”吴勇惊道:“你哥哥呢?”—  “唉……”王明声叹了一口气:“以前是我哥哥当抬棺手的,可去年出了一点事。他在出殡时突然说了一句话,老一辈的人说他冒犯了鬼神,果然,第二天他就很神秘地死在了苞米田里,身上一点伤口也没有。”—  吴勇倒吸了一口气:“这是真的吗?”—  王明声点了点头。—  “难道你也相信怪力乱神之说?”吴勇又问。—  王明声摇头道:“我也是不相信的,我总觉得我哥哥的死,当中很有些古怪。”—  “古怪?”吴勇来了精神。他平时最爱的就是看推理侦探小说,还在校园里组织了推理侦探小说协会。如今听到王明生说到他哥哥的死里面藏着古怪,隐隐感觉后面藏着某些犯罪的因素,他顿时来了兴趣。—  —  “我哥哥出事的当天,我正在镇里参加三天的会考,没在村里。  等我回来时,他的夜葬已经完毕了。我连他最后一面都没看到,只看到了荒野外的一处坟茔。”  王明声的语气变得黯淡起来,“平时我哥哥身强力壮,是村里最好的劳力,农活做得是一等的好,可就在一晚上,竟暴毙在苞米田里。  村长怕影响我会考,所以也没通知我,那是全年最热的时候,如果不马上安葬,尸体就会腐烂。第二天村长就组织人手将我哥哥夜葬在了野外的沟壑里,所以我连最后一面也没见着。”—  吴勇虽然觉得王明声说的事是有些怪异,但却体会不到哪里有犯罪的因素。于是他说道:“你哥哥的去世的确很古怪,但是从科学上分析,也不排除你哥哥有突然发病的可能。比如说心肌梗塞,发病就很突然,不经过尸检,也很难发现真正的原因……”—  “我也有这样的考虑,可我哥哥身体这么好,根本不可能有心脏病的!”—  “心肌梗塞是没有先兆的,也跟平时身体好坏没什么联系,很有可能是家族遗传。你父母有过这样的疾病吗?”吴勇解释道。—  “我的父母?我和哥哥才五岁时,他们就在一次山洪爆发中被卷到了谷底,等找到他们时,都已经面目全非了。他们也因为是凶死,没有埋进祖坟,葬在了荒野外的那条死人沟里。”王明声答到。—  “哦……”吴勇和沈天顿时沉默不语。—   “对了,你们到恶诅村来是为了了解夜葬的习俗吗?”王明声打破了沉寂,转变了话题。—  “对!”沈天答道。—  “其实,你们不见得只去找王劳模村长了解,还可以去问问族长和赵家大宅的赵先生。”—  “族长和赵先生?”吴勇一愣。—  “对,族长是恶诅村最老的人,今年已经快九十岁了,他对丧葬的礼仪和习俗是最有发言权的。他老人家也姓王,在这个村里,一大半的人都姓王。  他一个人住在村尾最末端的草房里。赵先生是从城里搬到这里来住的,他是个很有学问的人,听说是个作家,为了找个安静不受打扰的地方写作,就来到我们村里,买了一块地修了一幢别墅。我们都称那里为赵家大宅。他是个好人,常常把家里的药分给村民们用,谁家受了灾,他还会鼎力相助。就连我读大学的学费,也是他赞助的。在村里,赵先生是最受景仰的人!”—  —  “还有这样的世外高人啊,我得马上和余教授联系一下,我们这就去找族长和赵先生谈谈。”吴勇从兜里摸出了手机。—  “这里手机没信号的。”王明声说道,“这里太偏僻了,也没几个人买得起手机,所以电话公司没有来设立信号中转台。在这里,只有村长家和赵先生家才有电话。”—  —  “哦,这样子啊?”吴勇悻悻地把手机放回了兜里,“那我们先回村长家,晚上再见了。”—  “好,晚上见。”王明声把两人送出了门。—   族长王唯礼八十八了,一副消瘦的模样倒有几分仙风道骨的架势。—  “夜葬啊?从我小的时候就是这个规矩了,出葬时不能说话。”王唯礼谢过了余光递来的龙凤烟,呷了一口茶叶开水,脸色严肃地向做着笔记的余光等人说道。—  “那是民国的时候了,我还是一个小孩,一次我去水塘里捉了泥鳅后回家,已经是深夜了。  哪个时候的树林子比现在多,也要茂密了很多。山路上静悄悄的,我突然发现前面有亮光传过来,抬眼望过去,差点没把当时的我给吓出尿来。”  屋里一片寂静,一根针掉到地上都能听得清清楚楚,所有的人都聚精会神地听着族长讲述以往的故事。—  王唯礼吐出了一口烟雾,他的脸隐藏在烟雾的后面,变得越发的朦胧。—  “我看到,一个人这前面挥动着火把,后面八个人抬着棺木,整个送葬的队伍却没有发出丁点的声音,只有脚步的沙沙声。  以前我也没见过这样的事,不知道是什么,我想要问,可一口气憋在了胸口,一句话也说不出。还好那个时候我没有说话,不然下一个凶死的人就是我了。送葬的人全都低着眼睛,只看着青石板路,根本不理会站在路边的我。没有说话的声音,也没有哭声,实在是吓死人了。  我憋着气让过了送葬的队伍,飞跑着回了家,才觉得腿肚子发软,一屁股瘫坐在地上。我老妈妈见了,问了我,才笑着说那是送夜葬的。我倒是吓得不轻,连着在家里睡了几天,后来请了个观花婆来撒了米,我才回过神来……”族长讲到这里,一脸的惊悸,似乎这么多年来还惊魂未定,似乎八十年前的那幕还在眼前继续发生一般。—  余光示意翁蓓蓓认真把老族长的话记录下来,他知道,这是最原始的丧葬习俗样本,有着巨大的研究价值。—  —  王唯礼咳了一声嗽,吐了一口浓痰在地上,继续说道:“后来就到了兵荒马乱的年光,镇里驻扎了兵马,隔三岔五的花两三个时辰穿过山路到我们恶诅村来拉壮丁,谁要是不从,一颗花生米就让你报销。  所以村里凶死的人就特别多。夜葬看着看着就习惯了。我从一开始看着别人送葬,到自己也去当抬棺手,后来又学做了地理先生。  好在只要送葬的时候不出声不吭气,也不会有什么恶报。现在我是老了,不能再跟着去送葬了,但祖宗定下来的规矩可不能乱套,该怎么做还是要怎么做。”—  他像是想起了什么,突然问余光:“哦,对了,你们晚上也要跟着送夜葬的队伍去看看吗?”—  余光点了点头。—  王唯礼皱起了眉头:“年轻人啊,我劝你们最好不要去。恶诅村邪得很,你们不知道规矩的,万一在路上发出了声音,哪个人都救不了你们的。”—  余光不想失去这个考察的机会,连忙应道:“我们绝对不会出声的,一定会遵守你们这里的风俗。我们都是本着科学考察的目的,绝不会做出让你们难做的事。”—  —  出了族长的草屋,余光对自己的三个学生说道:“听见了吗,晚上跟着去夜葬的时候,你们一句话也不要说,只能用眼睛看,拿脑子记。”—  “嘁……”沈天应道:“知道了,我什么都不会说的。”—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看到长街的一隅,有人正向他挥着手。仔细一看,正是那个晚上的抬棺手,他的学弟王明生。  王明声躲在一幢茅草房拐角的阴影中,四处张望着,小心翼翼地向沈天和吴勇做着手势,鬼鬼祟祟地叫他们过去。—   吴勇给余光解释了一声,就和沈天向王明生走了过去。—  余光摇了摇头,就带着翁蓓蓓向村外赵家大宅的别墅走去。—  —  赵家大宅在村外的半山腰上,依山势而建,青砖绿瓦,白色的外墙。墙里栽着几棵很高的柳树,柳叶扬过了围墙,在墙外飘飘絮絮,给人一种清新的感觉。—  黄铜大门外左右摆着一对花岗岩石狮,门上挂着两个兽头门环。余光叩了叩门环,闷响了几声,倒也算得上洪亮。过了一会,一个身着麻衣的五十多岁的老人拉开了门。—  “是赵先生吗?”余光问道,顺手递过了自己的名片。—  这老人看了看名片,然后恭敬地说道:“原来是本市大学的余教授啊。赵先生今天一早就去镇上了,他去镇上的网吧传一份稿件给出版社。他早上六点就出门了,如果不耽误,下午五点左右应该能回来。我是这里的管家,我姓陈,你们叫我老陈头就是了。”—   余光的眼角散过一丝失望,他应道:“哦,原来赵先生不在啊。我们是来考察恶诅村夜葬的丧葬习俗,也顺便来叨扰一下赵先生。既然先生不在,夜葬会在晚上八点出发,我们晚上六点左右再来求见好了。”—  “好。”老陈头说道:“那就请几位晚上再来好了。我会向赵先生通报,顺便准备好晚上的用餐,也请几位晚上一起来共进晚餐。”—  —  余光和翁蓓蓓怅然若失地离开了赵家大宅。—  (07)—  —  沈天和吴勇一走近王明声,王明声就神神秘秘地说:“回我的家里,我有很重要的事要给你们说。”—  “在这里说不行吗?我们还要去赵家大宅呢。”沈天有些不乐意。—  “现在去赵家大宅也找不到赵先生,他今天一大早就出山了,就算再快,他也要晚上五六点才能回来。再说了,我真有很重要很重要的事要和你们说。”王明声一脸的诚恳。—  “好吧……”吴勇妥协了。—  —  坐在王明声那充满了霉味的土房里,沈天最先耐不住性子,问道:“你究竟要告诉我们什么事?”—  王明声咳了一声,说道:“是关于死去的吕桂花的事。”—  “吕桂花?”沈天和吴勇齐声惊道。—  —  “不是说她是投水自尽的吗?”吴勇问道。—  “不可能!吕桂花嫁到恶诅村已经好几年了,她才不是一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就会自杀的人。她刚生孩子时,就在打谷场上敞开衣裳喂奶,村里不正经的汉子逗逗趣,她还会半敞着胸脯在场上和汉子追来追去。这样的女人怎么会自杀?”王明声说着自己的观点。—  吴勇颇感无聊:“这观点未免来得有些勉强吧?”—  沈天接道:“是啊,不是说她老公在外面裹了个野女人,要回来和她离婚。一个女人遇到这样的事,一时钻了牛角尖想不开,自杀了也是说得通的。”—  “不可能!”王明声正色道:“这都是旁人这么说的,而实际上是怎么回事却没有人知道。她老公根本就没有回村里,是从外面寄了一封信回来。吕桂花收到信那天,还嘻嘻哈哈和村里的闲汉子打来打去。而第二天就听说她投水自尽了,那封信也是在她家里发现的。我心里有怀疑!”  “怀疑什么?”—  “那封信是有人伪造的,她是被人害死的!”王明声肯定地说道。—  —  “你凭什么这么说?”吴勇有些好奇,他对一切有可能发生罪案的事充满了兴趣。—  “据我所知,她老公叫王家强,也是我们王姓的。家强大哥根本就是个打一棒都哏不出一个屁的主,说他在外面裹野女人,打死我也不信!”—  “男人啊,到了外面的花花世界,是会变的。”沈天苦笑道。—  “不可能,就算所有人都变了,家强大哥都不会变的!我了解他的性格!”  王明声怒了:“我刚上大学时,家强大哥还没去南方时,他每个星期都会到学校来为我改善伙食。他这么善良一个人,说他裹野女人,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  “好吧好吧,就算我们相信你。那你说,谁会害死吕桂花呢?”吴勇问。—  “说实话,桂花嫂子虽然常常在村里和闲汉子笑闹几句,但也只是让人吃吃嘴上豆腐。如果谁要是真的想东想西,嫂子刚烈着呢。我怀疑是有人想占桂花嫂子的便宜,结果嫂子不从,最后被人下了毒手。”—  “那你怀疑是谁呢?”—  “我的心目中自然有怀疑的人,但是现在没凭没据,我也不能乱说。我会在暗中调查的。等我一旦找到了证据,就会公布于众,让那个郎面兽心的家伙身败名裂!”王明声狠狠地说道。—  —  出了王明声的家门,沈天悻悻地说:“这家伙,真是的,居然还逞能,不说他的怀疑对象到底是谁。”—  “呵呵。”吴勇嗤之以鼻道:“他也不过是在暗中推测而已,没什么凭据。就让他去碰一鼻子灰吧。”—  —  这时,正好看到余教授和翁蓓蓓正满面阴沉地从街尾踱到了他们面前。—  “怎么样?见着赵先生了吗?刚才我们那个小学友说赵先生出村了。要黄昏的时候才回来。”沈天粗声粗气地嚷道。—余光好奇道:“你还没去看过夜葬?”—  赵连蒲苦笑:“唉……说心里话,我胆子小,晚上不敢去看。”—  “哈!”余光笑道:“你写惊悚推理小说,胆子还会小?”—  赵连蒲也乐了:“你以为写惊悚小说的人,胆子一定就得大啊?那你就错了,越是胆子小的人,越能敏感地触摸到恐惧的表象和内质。胆量不是衡量一个人的写作水平,而是与内心的细腻程度有关。这关系往往都是成反比的,胆量越大,月是感觉不到恐惧的快感。”—  “有理有理!”余光赞道。—  “对了,你快说说昨天你们看到的经历吧,我写这篇小说正想用一用场景呢。”赵连蒲催道。—  —  余光咳了一声嗽,答道:“我们今天来,倒有不少的消息,可能比你所写的惊悚小说更是恐怖了千倍百倍。有着许多不可思议之处,更或许有着一个惊天的大阴谋。”—  —  “哦?!”赵连蒲愕然莫名。—   赵连蒲前倾着身体,细细听完了余光的讲述。在讲述的过程中,吴勇也在一旁补充着。—  听完了后,赵连蒲一脸阴沉地说道:“这样诡异的事,我写了这么多年的推理小说,都是闻所未闻。这真是太奇怪了,阴森可怖的夜葬居然会遇到被催眠的怪物,而报信的人居然又被离奇地吊死在了榕树上。这里可真是个邪地啊!”—  老陈头在一旁诺诺地接道:“这世界是不是真的有鬼啊?”—  沈天立刻叫道:“这世界怎么会有鬼?肯定是有什么人躲在暗处使着什么阴谋。”—  赵连蒲赞赏地看了一眼沈天,说道:“不错,这个世界是没有鬼的,即使我们觉得有,那也是因为有人暗中想让我们以为有。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想办法找出这个暗中使诡计的人。”—  老陈头的嘴唇颤抖了几下,然后说道:“这一切会不会是后山的那帮人干的啊?”—  赵连蒲眼睛一瞪:“不要胡说!”—  老陈头顿时沉默不语。—  —  余光听了老陈头的话,立刻来了精神:“等一等,你们刚才说后山的那帮人,这是怎么回事?”—  赵连蒲翻了翻眼皮,感觉到这个问题很不好回答。—  “到底是怎么回事?”吴勇沈天都感到好奇。—  “好吧,我说。本来这不关我们的事,我到这里来只是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写书,不想搅进没意义的事端里去。但是,这次的事好象做得有点过了……”赵连蒲想了一想,说道。—  “不知道你们进村的时候看到那棵榕树了吗?”赵连蒲没有一开始就说,而是问了这么一个问题。—  看到大家都在点头,他继续说道:“你们不觉得奇怪吗?榕树一般是生长在亚热带的,怎么在这西南山村也有生长呢?”—  “大概是和气候有关吧。这里的天气大概和其他地方不一样。”翁蓓蓓回答道。—  “对!这里的气候是很独特,虽然地处西南一隅,但却和亚热带差不多,一年只分旱季和雨季。这样的气候,还真是罕见。”—  沈天有些沉不住气:“您说这里的气候有什么用意呢?跟您刚才说后山的人有什么关系?”—  赵连蒲压了压手,做了个请稍安勿燥的手势,说道:“不要着急,听我慢慢说。”—  他点上了一根烟,缓缓地吸到了肺里,然后说道:“这里的气候是很怪,就和云南缅甸的气候很是类似,高山地带的土地也很肥沃,正是种植某种植物的好所在。”—  余光心里咯噔一动,他已经听出了赵连蒲的弦外之音:“你的意思是……”—  “不错,这里的气候很是适宜种植鸦片,也就是罂粟!”赵连蒲答道:“后山那边正是有一帮外地人在山沟里偷偷种植罂粟花。”—  —  “还有这样的事?”沈天叫道:“那你怎么不报警呢?”—  赵连蒲黯然道:“不是我不想报警,以前这别墅的主人就是报了警,还没等到警察来,他就被杀死在浴缸里,浑身赤裸,咽喉被刺了一个大洞,鲜血流了一整屋。警察来了也没找到种植鸦片的地方,更没找到杀人的凶手。”—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了?”余光问道。—  “大半年以前的事了。就是上一任主人死了后,我才贱买下这幢别墅。但是要我去举报这些种植鸦片的人,我还真没这个胆量。谁敢担保这些种鸦片的人没有和警察串通起来,我这里前脚给警察说了,后脚他们就把这个消息拿给种鸦片的坏人。我想死啊?我活得不耐烦了啊?”— 当老陈头在厨房里叮叮当当弄着饭的时候,赵连蒲带着余光等人把一楼的所有窗户都死死关上,还用沙发顶住了后门。—  等他们气喘吁吁地回到二楼,老陈头已经准备好了丰盛的午餐。—  —  虽然地处偏僻,但老陈头总是能找到合适的材料做出一顿色香味具全的饭菜。当所有人坐上桌时,老陈头却离开了,他说他要去别墅旁的土墙屋里喂那只名叫黑贝的狼狗。—  —  桌子正中是一钵红烧狮子头,赵连蒲用筷子拨开盖在最上面的青菜叶子,下面露出了炸得半焦后红烧的肉团。—  翁蓓蓓看到肉团后,突然胃里一阵恶心,她想起了在死人沟的墓穴外,王劳模碎裂后又拼在一起的人头。酸水从她的胃里涌了出来,她感觉受不了,站起来转身冲到了饭厅外,“哇”的一声吐了起来。—  翁蓓蓓的举动令得所有人顿时失去了胃口,只是看着满桌可口的饭菜,却不愿意伸出筷子拈上一口。—  这一顿饭吃得所有人闷闷不乐,余光等人只是夹了钵里的青菜勉强下饭吃了。等老陈头喂了狗回到屋里,看到这一切,不禁摇了摇头,然后找碗盛上了剩下的肉。他一瘸一拐地有出了门。—  当赵连蒲问老陈头又去干什么?老陈头头也不回地回答道:“这肉扔了多可惜,还是也拿给黑贝吃吧……”言语之间,他已经消失在了饭厅的门洞中。—  —  饭厅里一片寂静,没有人说话。每个人都各怀心事而又心怀忧虑。—  那写后山种植鸦片的贼人晚上还会回来吗?到时候又会使出什么样的诡计?—  —  余光感觉应该找点什么话题来打破这沉默,于是他没话找话地问道:“赵先生,你吃饭前说过,你大学毕业后去了一个加勒比海国?那是个什么地方啊?”—  赵连蒲的眼中闪过了一丝久违的光亮,他答道:“那个国家四面环海,风景如画,四季如春。  那里南临加勒比海,北濒大西洋,全国海岸线有一千多公里长,全境大部分都山地,只是在沿海有狭窄的平原。这么一个美丽的地方,因为矿产匮乏,那里却是世界上最贫困的地方之一。  我到那里去完全也是机缘巧合之下的结果,本来我只是想四处游历,偏偏乘坐的海轮到了那个国家时,出了故障,需要休整几天。我无奈下了船,却又巧合般认识了一个在那里多年的华侨老人,我们一见如故。  他是个看守灯塔的老人,他带我去了他所在的灯塔。站在灯塔的顶处,看着脚下波涛汹涌的海浪,蚂蚁般大小的人群,我突然觉得心里莫名其妙地平静了。  我突然想找个地方好好安顿下来,看看书,写写字,听听海浪的拍岸声,看看天上高挂的月亮。这才是多种惬意的生活啊,于是我留在了那个国家。”—  余光很惊讶,他实在想不出,赵连蒲竟是这么一个想法简单纯洁的人。—  “赵先生,那你就这么留在了那个国家了吗?后来那个华侨又怎么样了?”—  “唉……”赵连蒲叹了一口气:“那个国家的政局很不稳定,三天两头地闹政变,整体街上到处都是流弹。当海轮离岸后我就后悔了。可世上没有后悔药,我于是整体呆在灯塔里,幸好那位华侨老人在灯塔里放了几千本小说,几乎全部都是推理小说,而且是中文的。从程小青的霍桑探案到横沟正史的金田一,从阿加纱的波罗神探马普尔小姐到史蒂芬金的恐怖小说。我如同找到了精神粮食,每天如痴如醉地在灯塔里看小说,看得天昏地暗,神志不清。直到有一天,那位老华侨出门买东西时,被一颗划过的流弹射中了头部,一句话也没有留下就和我永远分离了。”—  赵连蒲顿了顿,声音略微有些颤抖。余光和沈天连忙追问道:“后来呢?”—  赵连蒲点上了一根烟,深深吸了一口,却又被这浓重的烟雾腔住了喉咙,不停咳起嗽来,直咳了好一会,才平静下来。—  他坐回了藤椅,继续慢悠悠地说道:“老人家就这么去世了,我接替了他的工作,继续值守灯塔,每天做着相同而又无味的事,唯一给我带来乐趣的就是躲在灯塔里看那些小说。  直到有一天,小说终于被我看完了,连第二遍第三遍都看完了,我开始觉得无趣,鬼使神差中,我提起了笔,决定自己写一个好看的,也是给自己看的推理小说。  这个小说我写累了的时候,就带着老人留给我的一管猎枪在岛上打打猎,顺便改善伙食。足足一年后,我的小说完成了,我的枪法也练好了。  于是,我带着这套书稿离开了那个国家,回到了这里。那本小说很出色,很快就成了畅销书,当我想写第二本时却觉得自己又写不出了,于是我想寻找一个不被人打扰的地方,所以我来到了恶诅村。  这里真是太安静了,真是个写书的好地方,可是没想到,居然又出了现在这样的事……”赵连蒲一脸抑郁。  因为迷魂草的麻醉,陈嘉良全身放松着,他几乎感觉不到火焰的灼热。  他只能看着这火焰慢慢从裤管想上蔓延。先是他的腿毛,然后是皮肤。虽然不疼痛,可他却嗅到一股焦臭的味道。在他渐渐麻木的感觉中,他还是知道,这焦灼的味道,正是自己的身体,被熊熊的火焰吞噬,发出的焦臭。—  他绝望了,他张开嘴大叫。—  喉咙因为麻醉的作用,声带已经瘫软了,根本发不出声音。即使有声音发出,也会被火焰中迷魂草燃烧时噼里啪啦的声响所掩盖。—  陈嘉良的嘴张得大大的,一股火焰从他嘴里卷了出来,瞬间吞没了他整个身体。在火焰卷过的一刹那,只看到陈嘉良圆睁的双眼,写满了痛苦与绝望……—  —  余光他们站在焦黑的土地上,看着满目疮痍的世界,轻轻吐了一口气。张眼望去,罂粟花与迷魂草都变成了灰烬,没有一点影踪。—  靠着山壁的那到包着铁皮的大门被拉开了,赵连蒲正满面微笑地望着他们。—  —  远处穿来了依稀的人声,是恶诅村的村民们,正往后山赶来,他们是来扑灭山火的。—  —  余光和吴勇的脸上,露出了幸福的微笑。—(40)—  —  本市大学的校园中,一场学术报告会正好结束,会场里传来了震天的鼓掌声。—  在掌声中,余光走下了讲台。一束鲜花献了过来,鲜花后是翁蓓蓓青春洋溢的笑脸。吴勇和沈天坐在一边拍着手掌,两只巴掌给拍得红红的。—  这场关于恶诅村夜葬习俗的报告会非常成功,吸引了无数对他们这次传奇经历关心的学生们。—  —  “去戒毒所看看赵先生吧,现在他正需要我们的支持。”余光微笑着对自己这三个得意子弟说道。—  —  在整洁的病房中,赵连蒲的脸色已经红润了很多。在床头柜上摆满了读者送来的水果和营养品。—  他看到余光等人走进了病房,不禁露出了开心的笑脸。—  “赵先生,您好好养病。我们学校的推理侦探小说协会还等着您来给我们做报告呢。”吴勇说道。—  “好好好,没问题,等医生说我恢复了,第一件事就是到你们协会来做报告,还有,我要做你们协会的荣誉编外会长。”赵连蒲打趣道。—  “行!我们一言说定了。”吴勇很开心。—  赵连蒲突然想到了什么:“小吴,其实我听说你的文笔也不错哦,怎么你不试着自己也来写一篇惊悚推理小说呢?”—  吴勇答道:“嘿嘿,其实我正有此意。我正准备把这次我们去恶诅村的经历写成一篇悬念小说,说不定,名字就叫《夜葬》!”—  赵连蒲大惊:“不行!不行!不行!我也要写这个故事!我早就说过了,《夜葬》这个故事我来写!”—  赵连蒲挣扎着想从床上跳下来追打正在病房中四处逃窜的吴勇。—  余光翁蓓蓓沈天,则在屋中发出了爽朗的笑声。—(尾声)—  —  又是一个艳阳天,一艘海轮正缓慢地靠近岸边。—  —  一个身穿西装提着皮箱的中年男人从出站口走了出来,他戴着一副不合时宜的礼帽,杵着一根文明棍。—  他四处张望了一下,看到了接他的人。—  —  他坐进了接他的一辆高级轿车,柔软的沙发坐垫令他感到很是舒服。—  —  他转头对来接他的人说道:“没问题,我从海地回国,带来了那里一种奇特植物的种子。只要你准备好了温室,假以时日,我们就可以培育出最好的恶之花。到那个时候,你想让别人帮你干什么,他就会帮你干什么。”—  —  他摇下了车窗,摘下了礼帽,扔出了窗外。—  轿车缓慢驶离了停车场,在空旷的大地上,只留下了两行淡淡的车论印迹。—  ------题外话------  呜呜,晗晗实在是没有头绪了,送一个鬼故事当完结了。对不起对不起,万般抱歉中~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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