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不赡养老人问题

基层工作者对农村老人赡养问题的探究―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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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者对农村老人赡养问题的探究
来源:中国财经时报网
  一、精神赡养问题出现的背景
  联合国规定65岁以上老年人人口占社会总人口的7%,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即进入老龄化社会。依照此项条件,1999年,中国也进入了老龄社会,并成为了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从某种意义上讲,人口老龄化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表现之一,是人口出生率下降和生命质量提高的必然结果。但是,随着我国老龄化问题的出现和发展,如何赡养老年人问题显得尤为突出、集中,以农村地区更为明显。
  二、精神赡养问题须加以重视的原因
  老人离开工作岗位后,心理上往往容易滋生孤独、失落感,他们渴望找回以前的自我,渴望与人交谈以排遣心中的烦恼。因此,大多数老人爱串门,爱扎堆,爱“没话找话”。人老了,智力衰退了,老人有时会提出一些“可笑”的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老人企盼全家团圆望眼欲穿。在我镇有一位长期照顾老者的护理员,谈起“空巢老人” (所谓“空巢老人”是指年龄在60岁以上、身边无子女共同生活的老人)的心理期盼,感受深刻。她说老年人在一些特定的节日中, 尤其是春节等中国人比较重视的传统节日最容易伤感、发呆, 而且节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恢复不过来。此外,不少老年人希望子女们不要只在过年的时候才回家, 更要在平日抽出时间常回家看看。
  三、农村地区和城市地区精神赡养问题突出之不同影响因素
  (1)农村的老龄化问题较城市更为严重
  我国大多数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因此农村的老龄化问题更为突出。而目前有关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照料问题的研究表明:多数农村老年人的健康状况一般,且大部分的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照料主要是依靠非正式关系的支持,他们所获得的照料数量还不能满足需求,同时在照料过程中缺乏精神方面的援助。从老年人获得生活照料的影响因素看,老年人的婚姻状况、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和子女数对他们能否获得儿子、儿媳、女婿和孙子女的照料显著相关。农村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照料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困难,需要家庭继续发挥其支持作用。但也应该注意到家庭成员在照料过程中缺乏社会对他们的支持。农村正式照料资源缺乏,养老机构的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出来,农村社区助老服务不健全,对老年人照料需求的照料体系不完善。
  (2)子女离家打工,无暇照顾父母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和户籍制度改革的推动下,子女流动性增强,传统“孝”文化受到冲击。大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入城市打工,把大量的老年父母留在了农村,难以承担照料双亲的责任。虽然子女们出于自身的发展和经济条件等方面的原因而远离父母,距离在一定程度上阻隔了两代人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但是子女应通过各种方式担负起在经济上支持、在生活上照料老年人的责任,同时也不能忽视对老年人尤其是女性老年人的精神照料。
  (3)偏重物质赡养,对精神赡养重视不够
  在现实生活中,农村子女普遍把赡养义务片面理解为物质供养,很少去看望关心老人,严重忽视了对老年人的精神赡养。他们不屑与父母对话、沟通、安慰,不愿回到落后的农村老家,只在逢年过节时才匆忙回家一趟,其他时候连人影都看不到。现在越来越多的老人们感叹与子女们见面的时间越来越短暂,次数越来越少,他们有心里话没处述说,有时间没事可打发,高兴的事情没人与之分享,痛苦的事情没人与之分担。其实老人晚年生活中最缺乏是听众,而他们最喜欢的听众就是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子女,他们渴望被理解被关注,最怕的也不是挨饿受冻,而是精神的寂寞孤单。
  四、精神赡养问题解决方法探析
  对于精神赡养的遇到的问题,我国的法律也有相关规定,如我国《婚姻法》第二条规定: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另外,《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有老人赡养问题的相关规定。但是法律规定的都比较抽象,没有实质的解决问题。下面就解决精神赡养问题的方法进行浅显的一点思考。
  (一)子女角度:经常和老人进行交流
  在本文前面已经提到,人到了老年 ,最怕的是精神上的孤独和情感上的冷漠。他们希望经常有人和他们团聚在一起 ,相互间说说家常话 ,贴心话 ,嘘寒问暖 ,交流情感 ,沟通思想。所以成年子女就需要“常回家看看”陪老人聊聊天,说说话,而且还要尽可能的做老人最好倾听者。虽然有些事情也许是我们过去已经听过许多遍了的 ,并且老人们又说得很唠叨 ,很罗嗦。这时 ,我们也得耐下性子去专心倾听。特别是当老人们的话中带有许多牢骚和抱怨时,我们还必须给老人一种良好的回应,注意用自己的表情和目光以及其他身体语言去安慰老人 ,在交流过程中,我们还要协助老年人回忆往事,回忆他过去的开心和欢乐等等。
  (二)基层政府机关角度:对推进精神赡养发展提供各种条件
  首先,基层政府要做好空巢老人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对于符合救助或低保条件的空巢老人,政府部门要及时把他们纳入救助对象,及时发放各种国家政策规定的补贴提高老人的经济水平,不给子女以沉重负担,从而减轻老人的心理压力;其次,政府宣传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精神赡养观念。在温饱问题已经解决的今天,“精神赡养”显得越来越重要,没有“精神赡养”的养老不能算是高质量的养老。如今在全国尤其是农村地区人们对精神赡养问题尚未提起足够的重视,因此政府必须多加宣传,通过办宣传海报,电台广播宣传等形式,对人们进行意识熏陶,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以促进精神赡养的发展进程。(内江市东兴区郭北镇 安柳洁)
&(责任编辑:李培胜)
7月20日,本市公交地铁票价改革意见征集结束,来自各行各业共2.4万余位市民通过四个途径,提...我的位置: >
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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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为何有的儿女不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为弄清这其中的原因,笔者调查了本辖区农村的部分老人及年轻人,他们都对赡养老人这个话题谈了自己的看法,经归纳,子女不赡养老人主要有下面几种原因
  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
&&&&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父母与子女之间抚养和赡养义务
  法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关于赡养问题的规定
  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里,明确单独有一章规定了关于老年人赡养的一些法律问题。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法律规定来看,子女对自己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包括生活上的照料、经济上的供养、经济上的慰藉。现实生活中很多子女以为只要给老人钱,让老人生活就可以了,但这里边应该还包含另外一个义务是精神上的慰藉,应该经常给老人打电话,时常回家看看等等。还有子女应该对老年人的医药费应当给予支持、支付,还应当保证自己父母居住的一些权利。应当保证自己父母所应有的承包的土地不应该抛荒、耕种,耕种获得的收益应该归属于老人。等等一切都表明我们国家从法律上来看子女为自己的老人有赡养的义务,如果违反都应该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或者是民事责任。
  根据我们国家现有法律规定,如果成年子女丧失了对父母的赡养能力,他们如果有孙子女或者是外孙子女,而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又有赡养能力,这种情况下可以由孙子女或者是外孙子女进行赡养义务。如果没有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或者说孙子女、外孙子女又没有赡养能力,这种情况下,如果他们有弟妹,而这些弟妹在少年的时候曾经接受过自己哥哥或者姐姐的抚养,弟妹在哥哥晚年的时候也有义务赡养,弟弟、妹妹对哥哥、姐姐赡养义务的前提下是在他们小的时候哥哥、姐姐对他们进行抚养,在哥哥、姐姐年老的时候对他们进行赡养。如果没有弟妹或者是弟妹没有对哥哥、姐姐抚养就出现第三种情况,应该由有关部门进行救助,在城市里体现为由有关的民政部门进行救助,在农村里应当由有关的乡、县、有关政府对他们进行救助。
  总之,根据我们国家现有法律规定,老年人在年老以后有获得救助的权利,无论是否有子女,无论子女是否有赡养的能力,都应当获得帮助。
  在农村,为何有的儿女不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为弄清这其中的原因,笔者调查了本辖区农村的部分老人及年轻人,他们都对赡养老人这个话题谈了自己的看法,经归纳,子女不赡养老人主要有下面几种原因:
  一、从思想深处缺乏养老意识。认为赡养老人是额外负担,成家立业后对老人冷落一旁,不给难以自食其力的老人钱和粮,老人有病不给医治,老人的生活艰难,度日如年。
  二、儿子孝心尚可,但儿媳对老人冷冷淡淡,小两口为老人生活经常意见不断,加上日久天长的枕边风,儿子也潜移默化了,加入了不孝顺老人的队伍里。
  三、儿女多、子孙多,老人没有分身术,在看孩子、家务及农活等方面难免会有帮他多帮你少的现象,于是子女对老人产生了看法,说老人有偏向,并将这种情绪带到赡养老人上,互相攀伴儿,互相推诿,使老人陷入无人管的尴尬境地。
  四、老人上了年纪往往糊涂,说话颠三倒四,常引起儿女之间的误会,造成儿女之间互相猜疑,最后矛盾的焦点集中在老人身上,对老人产生不满和埋怨,出现了在赡养老人问题上的不情愿和消极对待。
  五、有的老人见儿女不孝顺,就轻率地告上法庭,结果是在亲情上蒙上了一层阴影,儿女丢了人便开始仇恨老人,尽管在法庭上低头认错,但往往口服心不服,回家后变本加厉地虐待老人。
  针对农村个别年轻人不赡养老人产生的原因,一些当事人提出以下建议来解决这个问题。
  一、经常性地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尊老、敬老、养老的良好氛围,从每个人的观念深处烙上一个养老光荣、不赡养老人可耻的印记;各村应在村规民约中增加这方面的条款给以约束。凡是村里公认不孝顺老人的子孙,社会舆论给予谴责,让他抬不起头来,知耻而后改。
  二、发生儿女不孝顺老人的问题,尽量由各级组织先做思想教育工作,让儿女自己心悦诚服地接受,不要动不动上法庭去告状,这样易加重儿女的逆反心理,破罐子破摔,和老人更加过不去,使老人处于更加难堪的境地。要知道法庭不能天天跟着每一个家庭转,即使法院判决胜诉,最后的结果仍然是要子女去落实赡养老人的问题。因而,在子女不赡养问题上,老人应避免上法庭打官司,尽量先请亲朋好友帮助说服,无效,再由各级组织先做思想教育工作,让儿女自己心悦诚服地所接受。
  农村赡养老人协议书
  为了弘扬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结合各村实际情况,村经两委和老龄委研究,特签定子女赡养老人协议书如下:
  一、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员,特别是子女应当履行对老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照顾老人的特别需要。
  二、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对患病的老年人应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三、赡养人不得强求老年人承担体力过重的劳动;不得岐视、侮辱和虐待老年人。
  四、赡养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和再婚后的生活;不得阻拦老年人参加正当的社会活动;不得限制老年人的人身自由。
  五、赡养人对老年人必须尊敬、孝顺、保证老年人精神愉快,主持老年人的生日及过年、过节的问候和特殊照顾。
  六、老年人的生活方式由老年人自己选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单独生活,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待遇从优、生活资料由子女保障。供应标准由村支部、村委和老龄委研究决定,如每人每年白面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斤,豆类杂粮_____斤,油__斤,必须保证质量或生活费用________元/年;必须保证老年人用电、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七、具体说明略
  以上各条经村两委批准,由老龄委监督实施。对不执行上述协议规定者,按〈〈老年法〉〉予以处理。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赡养人:
  党支部
  村村委会
  老龄委
  长子:
  次子:
  女儿:
  年月日签订&
  (1)《继承法》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你后妈如果赡养你祖父取得继承权的依据)。
  (2)《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你姑姑赡养义务的法律依据)
  (3)《婚姻法》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你从小被送人的大姑无赡养义务的法律依据,另外还有《收养法》的相关规定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是《婚姻法》明文规定的。我国历来有尊老、敬老的传统,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符合我国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是我国大力提倡的。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物质上为父母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婚姻法》第15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对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指年满60周岁的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发生纠纷的,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如子女所在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查明情况后,要强制子女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根据当地的生活标准,判决子女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也可以根据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的申请,在判决作出前,依法裁定子女先行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以解决老年人的生活急需。
  其次,对于虐待遗弃父母的子女,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虐待,指子女对父母经常以打骂、冻饿、限制自由、污辱人格等方法,从肉体上、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遗弃父母,指子女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的情节严重的行为。虐待父母,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260条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遗弃老人,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按照《刑法》第261条的规定,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对(一)老年人的基本赡养费,可以设各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各地低保补助为上、下限,结合赡养人收入M的比例(如20%左右)进行计算。即按赡养人收入一定比例所得数额(如M*20%)对照前述上、下限,如该数额在此区间内的则以该数额确定赡养费标准,如该数额高于或低于上、下限的,则以上限或下限确定为赡养费标准。对(二)老年人生病发生的医疗费,除保险理赔外,其余费用应按医疗部门的票据额计入赡养费中;对(三)因生病或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而子女无法照料的,应将护理费用计算在赡养费内,而这一费用将根据有关养老机构证明或当地一般雇佣人员标准计算;对前述(四)、(五)、(六)项赡养内容亦应以相应支出发票为据计算赡养费用。当然无论是赡养费的给付内容还是其计算标准都是相对而言,并非绝对。在确定赡养费给付内容及计算标准时既要考虑权利人需求的必要性也要考虑义务人承受力的可能性,在充分保护老年人合法前提下,综合平衡各方利益。
&&& 【相关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年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三条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对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第四条国家保护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
  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增加对老年事业的投入,并鼓励社会各方面投入,使老年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具体机构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应当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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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人的赡养及继承纠纷问题
时间:日&&|&&作者:杨成律师&&|&&关键词:赡养&&|&&浏览:1142
黔东南州某县杨某某老人,女,75周岁,农民,1959年其丈夫前妻不幸去世,留下两个幼儿无人照顾,同年善良的杨某某老人在乡亲的撮合下与丈夫结合,承担起一个母亲和妻子的责任,照顾起这样一个不幸的家庭,赢得乡里的称赞,后又生育一子四女。
【案情简介】州某县杨某某老人,女,75周岁,农民,1959年其丈夫前妻不幸去世,留下两个幼儿无人照顾,同年善良的杨某某老人在乡亲的撮合下与丈夫结合,承担起一个母亲和妻子的责任,照顾起这样一个不幸的家庭,赢得乡里的称赞,后又生育一子四女。在日子刚刚好起来的时候,丈夫于1985年因病去世。杨某某老人独自担负起家庭的重担,一边做农活,一边在县城打工,做过搬运工、泥水工,最艰难的时候还悄悄的去卖血,吃尽了人世间的苦楚,孩子拉扯长大并成家之后,老人按地方风俗随小儿子居住。其他子女只是逢年过节来看望老人,也买些礼物或者日用品,但是没有按月支付。2008年之后,老人身体越来越差,患有多种老年性疾病,而各子女来陪伴、看望老人的次数也越来越少。小儿子也是农民,有一儿一女,除了做农活外,就靠在当地打工维持家用,家庭负担重,不能保证老人的医疗、营养等,村委会考虑到老人实际的困难,给予了老人农村低保户待遇。2011年老人的三个儿子背着老人和其他姊妹对老人的宅基地、房屋等进行了分割,签订了分家的《协议书》。2012年初因为小儿子要翻修房屋遭到二个哥哥的反对,二个哥哥要求按《协议书》对祖业进行分家析产,而引发了分家析产纠纷。老人得知三兄弟的分家析产《协议书》即表示反对,并要求所有子女按月支付赡养费、医疗费等。而老人大儿子和二儿子以已经分家另过,母亲一直随三弟生活,按母随幺儿生活的地方风俗,其他子女无义务按月支付赡养费为由拒绝支付赡养费,村委会多次组织调解未果。万般无奈的老人到县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因地方小,人情关系复杂,执业律师有回避的情形,县法律援助中心告知其到州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日黔东南州法律援助中心获知杨某某老人的境况后,受理了老人的赡养纠纷案的法律援助申请,指派七律的杨成律师承办。杨成律师接受指派之后,两次到老人居住地走访相关知情人和村委会,通过细致的调查取证,查明(1)老人的宅基地系祖业,属于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2)大儿子(已经去世)、二儿子系老人继子,已形成抚养关系,他们系城镇户口,国家退休人员;(3)老人还生育有一子四女,共有子女七个;(4)子女长大后已各自成家另过,老人随幺儿生活,其他子女没有支付赡养费;(5)老人丈夫去世后,没有就财产进行继承分割;(6)具有老人所在村农村户口的只有其幺儿和幼女;(7)大儿子的继承人主张对祖业的继承权;(8)老人系农村低保户;(9)老人住所后面有一块自留地,属于老人名下;(10)兄弟姊妹之间的症结是祖业的宅基地,是可能的政府规划后的占地补偿问题。杨成律师通过对证据材料的分析,认为要彻底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使老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必须处理好“分家析产”纠纷、确认分家《协议书》的无效。至此,一个老人赡养纠纷案,引出了确认分家《协议书》无效和“分家析产”纠纷案。案情事实清楚、证据固定之后,杨成律师将本案存在确认《协议书》的无效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的不同之诉报告事务所,决定再无偿代理两案,之后带老人到法院分别就确认分家《协议书》的无效纠纷、“分家析产”纠纷和赡养费纠纷分别立案。考虑本案系家庭纠纷,有历史原因,案情复杂,要化解矛盾,彻底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建议法院三案合并审理。法院采纳了杨成律师的建议,并决定由资深法官王某某庭长主审三案。杨成律师在开庭前向王法官提出了希望调解结案,真真解决老人赡养问题的律师办案思路。日,法院对三案公开开庭审理。一、针对赡养纠纷案,杨成律师从亲情的角度细述了老人的善良和一生的艰辛;从人性角度,细述了老人诉求的悲楚与无奈;从政策、法律、地方风俗习惯的角度,充分的证明了老人诉求的合法性、合理性,并说明各被告应尽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还强调赡养老人不只是钱的问题;从家庭、社会的角度,阐述了家庭和睦的可贵及对社会的影响,同时也陈述了律师自己对老人和其子女的真切希望。庭审中,除老人的二儿子认为母亲没有照顾好自己,兄弟已经分家另过,按地方风俗自己不承担赡养义务外,其他子女均表示同意老人的诉求,并当庭请求老人原谅。针对老人二儿子的抗辩,杨成律师没有直接引用法律的规定进行反驳,而是从老人嫁过来后为其兄弟尽到母亲的责任,细述那个时代的艰难,在指出其错误所在的同时,更多的在情理上陈述了一个母亲的爱、权利、诉求及无奈。二、针对确认《协议书》无效案,杨成律师提出该协议书系侵权行为,侵犯了宅基地农村集体所有权、老人财产所有权以及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属于自始无效的行为。主审法官也针对土地所有权问题进行了释明。之后,各被告承认了协议书的无效,放弃了协议书约定的所谓权益。三、针对分家析产案,杨成律师提出:1、祖业只是房屋,系老人与丈夫的共同财产,老人的丈夫去世后,继承人有老人和子女,继承的份额是房屋的一半各等分。2、宅居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村民只有所有权,非当地农村户口不能使用。房屋可以继承,宅基地不能继承,在原宅基地无主之后,由村集体重新分配。老人在世,本案不存在继承问题。3、自留地是村集体分配给老人,老人个人享用使用权,其子女不能主张权利。各被告认可杨成律师的举证和观点,老人的二儿子不能提出具体的反驳意见,只是一味强调宅基地系祖业。为查明宅基地的权属及具体面积,法庭休庭。休庭之后,主审法官邀请村委会和街坊老人,到老人居所进行现场测量,日再次开庭,主审法官宣读测量结果并对宅基地权属进行释明,之后进行法庭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达成了谅解,法院对三案以调解方式结案,确认各子女承担老人的赡养费的金额。一个因为赡养费、分家析产、宅基地纠纷可能引发的家庭矛盾,通过法律援助得以化解,一个大家庭又回复到和谐之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案件点评】本案是典型的家庭纠纷,涉及的问题在广大农村具体普遍意义。目前我国已经进入老年化的社会,老人的赡养问题普遍存在,如果老人老无所养,病无所医,将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也会使文明倒退。由于是家庭纠纷,因此化解矛盾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而所谓官司的胜负就无足轻重了。认识到这一点,杨成律师就确立了这样的代理思路和方式:针对家庭纠纷案,做到有理言不厉,讲法语不刚。证据充分,法条运用得当是律师的基本,而针对家庭纠纷案件,承办律师不能存在强烈的胜负心。因为,化解矛盾,才能解决根本,在说理的同时还得保全当事人的情面,否则赢官司,执行不了或者执行困难,让当事人陷入新的对抗之中,反而得不尚失。因为,赡养老人不能只是钱的问题,还要给予老人关心、陪伴、呵护,予以老人精神上的慰藉。抓住症结,明晰法理本案的症结就是宅基地,就是在城镇化建筑中政府可能有补偿,因此才引发了继承纠纷与分家析产纠纷。抓住问题所在之后,取证、质证就有的放矢。因此确认了宅基地的权属,自然解决了分家析产及继承纠纷。总之,在三案的庭审中,被告的抗辩虽然没有法律依据,但是杨成律师在反驳时,做到有理言不厉,讲法语不刚,说理细致,法律引用准确,在指明被告错误的同时,也保全被告的情面,最后达到了以情、以理、以法,化解了一起家庭纠纷。&延伸阅读:
作者: [贵州-黔东南]专长: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法律顾问 侵权 律所:贵州七律律师事务所191积分 | 帮助37人 | 0个好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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