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征兵什么时候开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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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   符合当年征集基本条件的女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在8 月5 日前,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并张榜公示。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8 月6 日起,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审核表》、《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初审初检   女青年持《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并张榜公示。  体检考评  征兵开始后,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政治审查   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联审和走访调查。  预定新兵  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预定新兵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地、学历、高考原始总分数、综合素质考评分数)同时在省、地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营院外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 天。  批准入伍   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1]网上登记   每年8月5日前,有应征意向的男性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初审初检   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
体检政审   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大学生本人,大学生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走访调查   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大学生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预定新兵   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张榜公示   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批准入伍   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2]大学生征兵网有专业的编辑团队,将全国各地最新的征兵信息第一时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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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大学生入伍是什么待遇?
  1、入伍后的有关规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入伍的,部队在选取士官、直接提升军官,以及复学后接收补充军队干部(参军网注:即直接接收入伍)等方面应给予优待。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到部队服役期间的优抚,在校学生应征入伍到部队期间的优抚,依照《兵役法》第十章有关条款和有关规定执行,由学校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按当地标准负责优待、抚恤和安置。其优抚金的领取办法,由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与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家属商定。对退役后自愿放弃学籍要求安排工作的,民政部门按非农青年入伍的有关规定给予安置。
  3、保留学籍和复学等政策:高等学校自愿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可保留学籍至退出现役后一年内,退出现役后一般回原学校原专业复读。如确有需要转专业的,由所在学校确定。在服现役期间因公致残,有学习能力和生活能力者,复学后免学费。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适当减免学费,复学后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更多相关的链接:生毕业之后当兵是什么待遇? 大学本科毕业生参军入伍条件待遇
  国家鼓励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优惠政策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大学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两年,国家按每学年最高限6000元返还在大学期间的全部学费或者是助学贷款,就相当于是上大学。
  二是正在就读的高职、高专毕业班的学生,完成教学课程外仅仅差的,可以提前毕业入伍,在部队去完成实习。这是前一段时间我们宣传上没有宣传到的,因为那个时候我们说的是应届毕业生,今年冬季征兵开始,翌年毕业班的学生、高职、高专完成教学课程的学习,仅仅差实习的,可以在今年报名应征入伍,同时可以享受今年的优惠政策。
  三是入伍以后,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在技术岗位等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队基层干部。
  四是退役以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考试,优先录取,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这是去年司法改革以来推出的一个重大项目,就是政法院校定向地为西部地区公检法系统岗位定向招收、定向。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报考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要优先录取。
  五是高职高专毕业生可以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也可参加所在省专升本考试,入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这一点我们原来的宣传讲的是通过一定的考试入读本科,这次讲得更具体一点,就是怎么入读本科呢?就是回到当地所在省,参加本省里面组织的专升本的统一考试,但是是单列计划、单独划线,按30%的比例单独录取。也就是说退伍士兵有一百人报考普通专升本的至少有30名学生是可以入读普通本科的。
  六是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入读硕士研究生。
  七是退役后由入伍地方政府接收安置。因为大学毕业生入伍是按照城镇人员来对待的,国家民政部对城镇人员退伍以后的政策是由当地政府接收安置,北京市说得更清楚,北京市政府说的是回来由当地政府安排。
  八是退役以后,自主择业,凭用人单位就业协议,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迁移户口。这是我们毕业生应征入伍最关心的一条、最担心的一件事。因为当兵的时候要把户口迁到入伍那个地方区县一级落户,才能够在当地报名应征入伍,毕业生担心我的户口迁回去以后,我以后回来就回到县里面去。我在北京、在上海找到工作了,我当地户口还能不能动。这里明确规定是可以参照应届毕业生,找到单位后,拿着单位的用人协议迁转户口,教育部和公安部两部办公厅专门就此下发了文件。
  以上八大政策,从到部队的发展和退伍以后的就业,国家近期做了周密的设计,这些政策不仅适用于今年的毕业生,今后也将长期适用,还会不断完善。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应该是很好的选择。
  生入伍优抚待遇:
  (1)每个本科毕业生可得到7万元左右经济补偿。
  (2)有2年工龄。如本省的,退伍后考入或是,还可直接转正定级。
  (3)有2年基层经验。符合报考国家和省级公务员的条件。
  (4)参加事业单位享受相应的加分。如:政法干警考试以及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都享有加10分的待遇。
  (5)符合条件还可报考空警。
  (6)应届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学技术等方面享有优先。
  每个地方不一样,在美国军人年收入一般是大于5万
  待遇比较低
  部队不一样很难说
  如果你在军队没有关系的话
  还是不要考虑当兵,难!
  通俗点说就是有技能的小兵,军官才是官,士官还是兵,不过要干到6级士官就是团级待遇了,只是没有权。
  当兵之后,能安排,家里每年还能拿到2,3万呢,总之很不错!不过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最后怎样还要看现实啊
  生 入伍 按 2期士官待遇 2年后 想退伍 安排或考 加分 加多少 看在部队干得怎么 立功受奖等情况!
  没啥待遇,唯一的待遇就是给我保留学籍,回来接着上,当士官干什么要看你当的是什么兵,只不过省去当义务兵的阶段,说白了就是戴着士官军衔的新兵,一样干活,一样挨骂
  建议你最好不要去。我有个师兄,以后去当兵,工资待遇在海南来说好可以,但是在这五年之内(现在不知道是不是也是五年),他不能升到一定的位置的话,就得转业。现在家里又没有关系给他找另外的,考,他又没有关系。他现在必须得重新面对社会。五年来,他自己的专业已经都忘得差不多了,除了了当兵的经验外,一点企业工作的经验都没有,所以他现在找工作,四处碰壁,只有保安的工作他能去干了。社会很现实的,到时候你退役了,除了得到几万块钱补偿之外,什么也没有了,到时候你怎么办。
  在校生待遇好一些,并且退伍之后还可以继续读
通俗点说就是有技能的小兵,军官才是官,士官还是兵,不过要干到6级士官就是团级待遇了,只是没有权。
待遇个毛啊一个月几百块津贴 又想要国家补偿学费又要待遇这么好的事儿?
每个地方不一样,在美国军人年收入一般是大于5万
国家鼓励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优惠政策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大学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两年,国家按每学年最高限6000元返还在大学期间的全部学费或者是助学贷款,就相当于是上大学。 二是正在就读的高职、高专毕业班的学生,完成教学课程外仅仅差的,可以提前毕业入伍,在部队去完成实习。这是前一段时间我们宣传上没有宣传到的,因为那个时候我们说的是应届毕业生,今年冬季征兵开始,翌年毕业班的学生、高职、高专完成教学课程的学习,仅仅差实习的,可以在今年报名应征入伍,同时可以享受今年的优惠政策。 三是入伍以后,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在技术岗位等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队基层干部。 四是退役以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考试,优先录取,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这是去年司法改革以来推出的一个重大项目,就是政法院校定向地为西部地区公检法系统岗位定向招收、定向。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报考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要优先录取。 五是高职高专毕业生可以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也可参加所在省专升本考试,入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这一点我们原来的宣传讲的是通过一定的考试入读本科,这次讲得更具体一点,就是怎么入读本科呢?就是回到当地所在省,参加本省里面组织的专升本的统一考试,但是是单列计划、单独划线,按30%的比例单独录取。也就是说退伍士兵有一百人报考普通专升本的至少有30名学生是可以入读普通本科的。 六是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入读硕士研究生。 七是退役后由入伍地方政府接收安置。因为大学毕业生入伍是按照城镇人员来对待的,国家民政部对城镇人员退伍以后的政策是由当地政府接收安置,北京市说得更清楚,北京市政府说的是回来由当地政府安排。 八是退役以后,自主择业,凭用人单位就业协议,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迁移户口。这是我们毕业生应征入伍最关心的一条、最担心的一件事。因为当兵的时候要把户口迁到入伍那个地方区县一级落户,才能够在当地报名应征入伍,毕业生担心我的户口迁回去以后,我以后回来就回到县里面去。我在北京、在上海找到工作了,我当地户口还能不能动。这里明确规定是可以参照应届毕业生,找到单位后,拿着单位的用人协议迁转户口,教育部和公安部两部办公厅专门就此下发了文件。 以上八大政策,从到部队的发展和退伍以后的就业,国家近期做了周密的设计,这些政策不仅适用于今年的毕业生,今后也将长期适用,还会不断完善。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应该是很好的选择。
通俗点说就是有技能的小兵,军官才是官,士官还是兵,不过要干到6级士官就是团级待遇了,只是没有权。
1、入伍后的有关规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入伍的,部队在选取士官、直接提升军官,以及复学后接收补充军队干部(参军网注:即直接接收入伍)等方面应给予优待。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到部队服役期间的优抚,在校学生应征入伍到部队期间的优抚,依照《兵役法》第十章有关条款和有关规定执行,由学校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按当地标准负责优待、抚恤和安置。其优抚金的领取办法,由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与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家属商定。对退役后自愿放弃学籍要求安排工作的,民政部门按非农青年入伍的有关规定给予安置。
3、保留学籍和复学等政策:高等学校自愿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可保留学籍至退出现役后一年内,退出现役后一般回原学校原专业复读。如确有需要转专业的,由所在学校确定。在服现役期间因公致残,有学习能力和生活能力者,复学后免学费。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适当减免学费,复学后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还是很优厚的,具体的要楼主自己考虑,独立思考最重要,选择最重要,楼主加油,看的好的话别忘了给我加分
待遇比较低部队不一样很难说如果你在军队没有关系的话还是不要考虑当兵,难!
没啥待遇,唯一的待遇就是给我保留学籍,回来接着上,当士官干什么要看你当的是什么兵,只不过省去当义务兵的阶段,说白了就是戴着士官军衔的新兵,一样干活,一样挨骂
1、入伍后的有关规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入伍的,部队在选取士官、直接提升军官,以及复学后接收补充军队干部(参军网注:即直接接收入伍)等方面应给予优待。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到部队服役期间的优抚,在校学生应征入伍到部队期间的优抚,依照《兵役法》第十章有关条款和有关规定执行,由学校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按当地标准负责优待、抚恤和安置。其优抚金的领取办法,由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与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家属商定。对退役后自愿放弃学籍要求安排工作的,民政部门按非农青年入伍的有关规定给予安置。
3、保留学籍和复学等政策:高等学校自愿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可保留学籍至退出现役后一年内,退出现役后一般回原学校原专业复读。如确有需要转专业的,由所在学校确定。在服现役期间因公致残,有学习能力和生活能力者,复学后免学费。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适当减免学费,复学后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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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网友
是不是每个地方的这方面的政策都不一样阿?
待遇比较低部队不一样很难说如果你在军队没有关系的话还是不要考虑当兵,难!《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之现役军人的待遇和退出现役的安置
[导语]中公教育为您搜集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为准备应征入伍的青年们提供详实的政策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经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2次会议通过,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4号公布;根据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第3次修正。《兵役法》分总则、平时征集、士兵的现役和预备役、军官的现役和预备役、军队院校从青年学生中招收的学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军事训练、战时兵员动员、现役军人的待遇和退出现役的安置、法律责任、附则12章74条,自日起施行。
第十章 现役军人的待遇和退出现役的安置
第五十三条 国家保障现役军人享有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待遇。现役军人的待遇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军官实行职务军衔等级工资制,士官实行军衔级别工资制,义务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现役军人享受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奖励工资。国家建立军人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现役军人享受规定的休假、疗养、医疗、住房等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现役军人的福利待遇。
国家实行军人保险制度,与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军人服现役期间,享受规定的军人保险待遇。军人退出现役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关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现役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
第五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士兵退出现役安置制度。
第五十五条 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
义务兵和士官服现役期间,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保留。
第五十六条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退出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优待。军官、士官的家属随军、就业、工作调动以及子女教育,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
第五十七条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国家规定评定残疾等级,发给残疾军人证,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残疾抚恤金。因工作需要继续服现役的残疾军人,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残疾抚恤金。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供养、退休等方式妥善安置。有劳动能力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残疾军人、患慢性病的军人退出现役后,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负责接收安置;其中,患过慢性病旧病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当地医疗机构负责给予治疗,所需医疗和生活费用,本人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其中,残疾军人按照规定享受减收正常票价的优待,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第五十八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五十九条 现役军人牺牲、病故,由国家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无固定收入,不能维持生活,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国家另行发给定期抚恤金。
第六十条 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
义务兵退出现役,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退出现役义务兵就业享受国家扶持优惠政策。
义务兵退出现役,可以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年限内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或者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享受国家发给的助学金。
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以及属于烈士子女和因战致残被评定为五级至八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至第四款规定办理。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退役金的标准。退出现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第六十一条 士官退出现役,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依照本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办法安置。
士官退出现役,服现役满十二年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至第四款的规定办理。
士官服现役满三十年或者年满五十五周岁的,作退休安置。
士官在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丧失工作能力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
第六十二条 士兵退出现役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第六十三条 军官退出现役,国家采取转业、复员、退休等办法予以妥善安置。作转业安置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作复员安置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接收安置,享受有关就业优惠政策;符合退休条件的,退出现役后按照有关规定作退休安置。
军官在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丧失工作能力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
第六十四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出现役军人;对依照本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规定安排工作的退出现役军人,应当按照国家安置任务和要求做好落实工作。
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出现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
国家鼓励和支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接收安置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
第六十五条 民兵、预备役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致残的,学生因参加军事训练牺牲、致残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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