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委会主任任期并非换届选举后产生而是中途gta5换人跳出,也需任满三年吗?

曾溪公司召开村委会及监委会换届选举培训会_盱眙县高温箱代理有限公司
曾溪公司召开村委会及监委会换届选举培训会
作者:网络编辑 来源:网络 日期: 09:38 人气:
12月2日,曾溪公司召开了第八次村民委员会和第二次村民监督委员会培训会,各联村领导、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参加了会议。会上,公司党委副书记钟玮对换届选举流程及有关事项进行了详细的培训,公司党委书记程时敏出席并讲话。   会议指出,村干部处在农村的第一线,在农村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十分重要,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农村的发展和稳定,更影响到全村的整体工作格局。要加快各村发展步伐,关键在于加强村级班子建设。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是选好配强村委会班子,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的有力举措,有利于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   会议要求,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要把握好关键环节,依法规范操作程序。一要搞好宣传动员,各村、组要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利用会议、宣传标语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保护和引导好群众的参选热情;二要做好选民登记关。参照前一阶段人大代表选民登记,各村、组要认真对近一个多月新满18周岁的选民进行登记,严格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三是把好候选人提名关。各村在推荐村委会成员及监委会成员时,二者不可交叉任职,且候选人政治可靠,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能顾全大局;四是把好选举程序关。通过依法登记选民、海选、提名确定候选人和组织投票选举等环节工作,确保选举过程真实有效。村监委会 有权提议罢免村官
发布时间:日 14:00:15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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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家村村委会门前并排挂着党支部、村委会、村监委会3块牌匾。村监委会委员由村民直选产生,并已实现与村委会同期换届选举,且与村委会平级。&摄/法制晚报深度记者王南
&▲12月7日,河南省三门峡市经济开发区向阳村党支部书记韩智林向记者展示村财务支出票据。按规定,村里大小开支必须经村监委会审核、盖章、签字后才能报账&&摄/法制晚报深度记者王南
▲陕县辛店村监委会主任曲建慈,在办公室内整理第四季度&明白纸&数据。
&&&&&明白纸&所公开的内容不仅包括村内党务、政务、财务收支信息,还公开乡镇、县市各级纪委举报电话&摄/法制晚报深度记者王南
&&&法制晚报讯(记者&&王南)12月7日傍晚,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辛店村村监委会主任曲建慈,在办公室内整理第四季度&明白纸&数据。村里新到账的5000元奖金将通过这张纸告知全村父老。
&&&&我国广大农村,人们普遍熟悉的农村基层党政机构是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被称为&村两委&。但在河南省三门峡市,44万农户所熟知的还有一个&第三委&&&村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监委会)。
&&&&村监委会委员由村民直选产生,并已实现与村委会同期换届选举,且与村委会平级。
&&&&根据三门峡市规定,村监委会对村组事务有参与权、建议权、表决权、审核权等多项权力。特别是在村务活动中,监委会有权列席两委会议,有权对不符合规定的村委会决定提出废止建议,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
&&&&此外,村监委会还有权对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认为不合格的村干部提出罢免建议,并召集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
&&&&《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了解到,三门峡市对农村&第三委&的探索,还曾获得中央纪委肯定,由该市制作报送的反映三门峡农村地区村监委会建设发展的电视宣教片,被中央纪委主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远程教育栏目选中并播出。
&&&&2013年年底,民政部相关部门开展调研,以求进一步加快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
&&&&从2013年4月起,河南省三门峡市纪委在全市推行&村务公开明白纸&发放工作。
&&&&和中国广大农村普遍使用黑板报进行村务公开的方式不同,三门峡市的这份&明白纸&,按季度制作,不仅要公开村内党务、政务,还要更全面地公开最受村民关注的财务收支信息:且必须按期发放到全市44万农户手中。
&&&&由于&明白纸&要在每个季度后一个月的15日之前发放,虽然目前还只是12月中旬,但三门峡各村都已经开始为第四季度&明白纸&的制作进行准备了。
&&&&日傍晚,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辛店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监委会)办公室内,村监委会主任曲建慈正在为一项村民从上季度&明白纸&上翻出的&旧账&忙碌着。
&&&&原来,今年8月底,辛店村被评为全省示范基层党校并获奖励5000元。&明白纸&上曾记录下这笔奖金,可在财务收支公开栏上却没有见到这笔钱。
&&&&细心的村民赵守康发现了这一问题,向村监委会主任曲建慈进行反映。
&&&&此后曲建慈多次向上级部门询问这笔钱何时能发,直到今年11月奖金才到账。
&&&&&我得把这个情况写下来,现在已经开始准备第四季度的&明白纸&了,得把这个内容写上去,让大家都知道,这5000块钱到账了。&曲建慈说。
&&&&曲建慈之所以在周末还在为&明白纸&忙碌,就是因为其村监委会主任的身份。根据三门峡市纪委规定,村委会根据本村情况提出&明白纸&公开的具体内容后,必须要经村监委会审查补充和完善,然后才能上报到乡镇纪委审核、发放。&
&&&&监督存&缺陷&&&催生村里&第三委&&
&&&&记者也注意到,虽然在三门峡多地农村发放的&明白纸&格式略有不同,但大多都有&村三委&人员的分工及联系方式。
&&&&而在我国广大农村,人们普遍熟悉的农村基层党政机构是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被称为&村两委&。
&&&&这个&第三委&,正是曲建慈任职的村监委会。而作为村级民主监督机构,在三门峡市,村监委会被村民们俗称为&村纪委&,其已被认为是当地农村的&第三套班子&。
&&&&记者了解到,河南是最早推广村监委会这一农村基层民主监督机制的几个省份之一,这源于三门峡市渑池县的成功试点。
&&&&三门峡市纪委农村党风室主任李晓义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介绍,之所以选择在渑池县进行试点成立村监委会,和当时农村经济发展迅速、个别农村少数党员干部不廉行为时有发生有关。
&&&&实际上,在这之前,当地农村也有监督机制。在试点村监委会之前,当地农村已设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和村纪检小组,但由于三个小组职能交叉,人员分散,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高。
&&&&&当时村里监督组织成员大多数没有稳定的经济待遇,基本上属于尽义务性质,因此也无法保证监督的经常性和持久性,更不可能把监督渗透到干部权力日常行使的过程中。&李晓义主任向法晚记者介绍,由于监督体制和机制上的这些缺陷,使监督质量受到严重影响,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三门峡市纪委最终决定在渑池县开展村监委会的试点工作。
&&&&试点村监委会&委员不搞&任命制&
&&&&2005年4月,渑池县开始在当时的西阳乡(现已与另一乡合并为仰韶镇)等4个乡率先试点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
&&&&其中,现渑池县仰韶镇贺滹沱村就是最早试点村监委会的村子之一。&
&&&&如今已经63岁的贺滹沱村村民贺建民,是当年第一届村监委会委员,且已连续3届当选该村监委会成员。
&&&&据贺建民介绍,2005年4月,该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选举第一届村监委会成员,需要选出村监委会主任以及两名委员共计3名成员。
&&&&&当时全村总共有30名村民代表,全都来了,因为没有候选人,大家就选自己认为适合担任村监委会成员的人。&贺建民回忆,当时大家的投票集中在包括他在内的3人身上,而且都过了半数,最终这3人成为第一届村监委会委员,而他本人因票数第二成为那一届村监委会委员。
&&&&贺建民介绍,当时规定,那一届村监委会成员既不能是村两委成员,也不能是其直系亲属。根据规定,村监委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
&&&&渑池县纪委农村党风室主任王贵涛介绍,这种产生方法,改变了过去村务监督人员由&村两委&任命的状况,实现了人与事的相对独立,这绝对是农村基层民主监督机制上的一大创新。
&&&&与村委会同期换届&掌财务审核权
&&&&贺建民告诉记者,当年第一届村监委会成立后,被赋予了在他看来很高的监督权,其中最核心的,就是对村里财务的审核把关。
&&&&贺建民介绍,当时村里的财务开支,必须经由村监委会审核。&那时候我们村已经有涉及征地补偿的事情,村里资金流动非常大,我们有时候审核的资金超过几十万是经常的事儿。&
&&&&记者了解到,在当时的4个乡试点取得成效后,村监委会监督机制很快就在渑池全县所有乡镇推开。
&&&&而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2006年9月,三门峡市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行农村基层民主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在全市启动农村基层民主监督体制改革工作。
&&&&至2006年年底,三门峡全市各村普遍选举成立了村监委会。
&&&&随后的2008年9月则显得更为关键,在这一年该市的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三门峡市确定把村监委会换届选举与村委会换届选举一并安排部署、一并组织推进,在全市实现村监委会与村委会平级、同期换届选举。
&&&&这一年,有4000多人通过选举进入全市各村监委会,其中,就包括渑池县贺滹沱村第一届村监委会委员贺建民。由于票数最多且过半数,贺建民当选为该村第二届村监委会主任。而这一届村监委会,被赋予了更明确的职权。
&&&&贺建民介绍,2008年选举时,他们村监委会成员的产生办法和第一届一样。由于第一届村监委会主任的儿子王延峰在同年进行的该村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当选为村委会副主任,其父直接在村监委会选举中弃权。
&&&&根据三门峡市规定,村监委会被明确是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村务监督工作。其监督的重点主要包括:所在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村级财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情况以及重大事项、重要决策、大额度资金使用、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和集体土地、荒山、滩涂承发包情况等。
&&&&效果明显&基层干部违法违纪少七成
&&&&记者从渑池县纪委了解到,通过实践,近些年村监委会的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一些村监委会存在工作随意性强、监督无处下手、作用发挥不好、档案资料不健全等现象。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最早试点村监委会监督机制的渑池县今年又推出了新的举措。
&&&&渑池县纪委农村党风室今年统一编制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台账,&印发至全县236个行政村,每村一份。台账涵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评议等村级重大事项的全过程。
&&&&在三门峡多位县、市纪委有关处室负责人看来,探索并完善村监委会监督模式,可谓效果明显。
&&&&渑池县纪委提供给法晚记者的数据显示,2010年以来,该县村监委会审核农村资金高达3.6亿元,拒付不规范资金84.8万元,拒付不规范票据22800余张,对820余项村务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化解群众矛盾纠纷6400余起,涉农信访案件逐年下降。
&&&&三门峡市纪委提供的数据则显示,2013年以来,三门峡全市各行政村监委会共审核纠正不规范票据4.5万余张,拒付不合理开支260余万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同比减少70%以上。
&&&&村监委会人选 可由村民联名举荐&
&&&&从2010年起,在三门峡市探索成功的基础上,河南在全省开始推行村监委制度。
&&&&三门峡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吴云在2010年时任河南省纪委农村党风室主任。在担任这一职务期间,他曾对村监委委员选举资格公开表示,河南省有关文件规定,村监委委员候选人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村情,热心公众事业。委员候选人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党组织提名,也可由村民自荐或联名推荐。
&&&&此外,和此前三门峡出台的文件类似,河南省出台的文件同样明确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同期同届,并与村&两委&干部一起接受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的民主评议。换一句话说,当村委会主任三年任期届满,同级村监委会也一同换届。
&&&&2011年,贺滹沱村迎来了新一届村监委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上述办法,该村当年召开的党员会议上,推出了包括贺向辉在内的两名主任候选人,最终经由乡镇党委等部门研究决定,拟将贺向辉作为主任候选人。
&&&&在随后的村民代表会议上,贺向辉票数获得通过,正式成为当年的村监委会主任候选人。
&&&&随后,该村举行近700人的村民大会,选举村监委会主任及委员。&
&&&&贺向辉回忆,当时第一轮投票过后,他得票最多,也有村民选了另外一个人,但两人的得票数均未过半。在第二轮村民投票选举中,依据得票最高者胜选的规则,贺向辉最终胜出。
&&&&在这一届村监委会选举中,已经连续两届担任村监委会委员的贺建民在第一轮选举时就成功当选这一届村监委会委员。
&&&&履职相对独立&&有权建议罢免村干部
&&&&在对村子重大事项特别是财务进行审核时,村监委会实行集体审核机制。虽然身为村监委会主任,但贺向辉在审核村里财务时只有签字权,却无盖章权。
&&&&原来,该村监委会的印章,被安排由身为委员的贺建民保管。在对村里财务进行审核时,要村监委会成员集体审核通过才能签字盖章,这样就避免了主任一人说了算,防止出现&人情章&的情况。
&&&&贺向辉回忆,给他印象最深的一次监督工作,是在今年春节时。
&&&&为了丰富村民的文化生活,该村每年都会请戏班在春节期间到村里搭台唱戏。今年春节时,有戏班找到村委会主任,希望能够揽下到村里演出的&生意&。&当时村委会主任可能也没多想,就口头答应了。&贺向辉回忆,春节期间,这个戏班果然来到村里,但在演出前被贺向辉所在的村监委会拦下了。
&&&&贺向辉告诉记者,当时他问了戏班,一场戏要数千元钱,这是村里负担不了的。&我们直接就去找了村主任,主任也承认,当时是口头答应,没想到对方会&狮子大开口&。&贺向辉告诉记者,他当时直接和戏班交涉,要么走人,要么按照村里原来的花费标准演出,对方同意&降价&,贺向辉所在的村监委会才最终审核通过。
&&&&&虽然这是件小事,但足以说明我们对村里财务开支的监督,是相对独立的。&贺向辉说。
&&&&实际上,在三门峡市,村监委会不是只有村财务审核权,记者从三门峡市纪委获悉,为确保村监委会能够代表群众履行监督职责,三门峡市明确规定村监委会对村组事务有参与权、建议权、表决权、审核权等权力。
&&&&特别是在村务活动中,村监委会有权列席两委会议;有权对不符合规定的村委决定提出废止建议,对基层干部不廉、不公、不民主甚至违法违纪的行为提处理建议,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
&&&&此外,村监委会还有权对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认为不合格的村干部提出罢免建议,并召集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有权对不合理开支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纠正。
&&&&村监委会模式&曾获中纪委肯定
&&&&实际上,村监委会监督机制,最早是在2004年浙江武义一个农村出现,2005年,河南等少数省份的部分地方开始根据自身情况对这一机制进行探索创新。
&&&&三门峡市的这一探索,也获得了河南省、中央部委的高度肯定。
&&&&早在2008年4月,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有关负责人就曾到三门峡调研,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2010年12月,由该市制作报送的反映三门峡农村地区村监委会建设发展的电视宣教片被中央纪委有关部门选中,在中央纪委电教中心远程教育栏目《党风廉政》中播出,供纪检系统学习参考。
&&&&据了解,这部宣教片名为《民主监督遍崤函》,由三门峡市纪委牵头制作完成,上报给河南省纪委电教中心后,被河南省纪委选中报送中央纪委电教中心,最终被中央纪委有关部门选中,在远程教育栏目中播出。河南省纪委主要领导还曾作出批示,要求省内各级纪委宣教室组织收看学习。
&&&&在河南等省份推广取得成功的基础上,村监委会模式也被官方开始在全国推进。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表决通过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首次提出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
&&&&12部委发文 推进村务监督机制
&&&&日,民政部官方网站发布由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民政部等12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指出,要加快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并提出,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
&&&&这份意见还提出,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应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有较高的群众威望。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具有被推选为村务监督机构成员的资格。鼓励群团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通过民主推选兼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报账员)、村文书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
&&&&这份意见还强调,到2020年,实现村级民主监督制度完善、监督形式丰富、民主评议有效、经济责任审计规范的目标,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实际上,近3年来,我国不少省份已开始推进村监委会监督机制建设。据记者了解,指导各地加快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在今年年初已被写入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2013年工作要点。
&&&&就在2013年年底,为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有关负责人还带队赴地方专门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进行调研,以求进一步加快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从而促进城乡基层民主建设工作取得更多实效。
&&&&对于目前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过程中加快推进村务监督机构建设的问题,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副主任、该院研究员马宝成教授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出现,是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发展的必然结果。
&&&&马宝成教授表示,从过去30多年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看,我们做得更多的,是在选举这一块。但民主选举不是民主的全部,选举仅仅是民主的必要前提,监督才是民主的要义所在,发展基层民主必须推进民主监督。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政治学与公共管理教研室主任王占阳教授也认为,若村民选举游离于权力监督之外,很容易成为滋生腐败的制度循环。因此,加强村民自治建设,需要通过严格的制度设计来限制村委领导的权力。
&&&&王占阳教授表示,在西方一些国家,权力制衡一般是通过议会制来实现。在中国,就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本身而言,应根据中国自身国情出发来探索适合中国的道路,其中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就是一项意义重大的探索。
&&&&如何更好发挥村监委会的作用,马宝成说,应切实保证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独立性,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该是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此外,必须抓住村务公开这个重点,无真正的公开则无真正的监督。&第三就是必须要坚持不兼任&两委会&成员原则,因为&异体监督&更为有效。&马宝成表示。统筹执行:朱顺忠
&&&&文并摄/深度记者王南&发自河南三门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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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察总长”黄世铭被起诉 遭批陷马英九于不义
&于& 14:43 &发表
台“检察总长”黄世铭被起诉 遭批陷马英九于不义
日 13: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1日电 综合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检方侦办台湾“检察总长”黄世铭涉泄密及“通讯保障及监察法”案件,继10月初传唤马英九等人后,全案今天(1日)侦结,依泄密及“通保法”起诉黄世铭,其余涉嫌伪造文书、违法监听等部分不起诉。检察官斥责他在案件侦结前竟凭一己之见,主动求见面报马英九,陷马英九于不义。
台北地检署侦办黄世铭、特侦组长杨荣宗、检察官郑深元涉泄密案,10月3日传唤马英九、台湾“行政院长”江宜桦、马英九办公室前副秘书长罗智强作证,另以被告身份传唤黄世铭,4人讯后请回。
黄世铭日前表示,认定司法关说(说情)案,没有刑事犯罪,仅行政不法,他在8月31日晚间赴官邸向马英九报告,隔天9月1日马英九要求他再去官邸报告细节,并非他主动找马英九。
台北检方表示,近日受理民众告发黄世铭涉向马英九泄密等相关案件已逾20件,均指控全案在9月5日签结,黄世铭却在8月31日就夜奔马英九官邸密告这起关说案,涉嫌泄密及通保法等罪。
另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黄世铭涉泄密案,遭到台北地检署起诉,蓝绿同声谴责要求他下台。民进党“立院”党团在北检记者会后,立即举行记者会,质疑黄世铭多待一日都不适合;国民党“立院”党团书记长林德福也表示,黄世铭应知所进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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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4:45 &发表
台“检察总长”被诉 马英九与王金平均称尊重司法
日 13: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检方侦办台湾“检察总长”黄世铭涉泄密及“通讯保障监察法”案件,继10月初传唤马英九等人后,全案侦结,依泄密及“通保法”等罪嫌起诉黄世铭。
台“立法院长”王金平今天在“立法院”议场外被问“是否感觉还黄世铭清白及公道”时表示,相信也尊重司法。
另据台湾TVBS报道,检方认定黄世铭涉及不法的最关键证据,就是马英九把当初黄世铭提供给他的2份项目报告提供给检方。马英九办公室和台湾“行政院”表示,尊重司法。国民党团党认为黄世铭已经不适任,应尽速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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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4:47 &发表
苏贞昌:黄世铭应立刻下台 马下台后追诉
中评社台北11月1日电(记者 邹丽泳)九之政争,“最高检”察总长黄世铭涉嫌对马英九泄密,经过台北地检署一个多月侦办,今天侦查终结,依泄密罪起诉黄世铭,政坛高度关注。民进党主席苏贞昌中午在党中央举行记者会,民进党要求黄世铭应该立刻辞职下台。
至于马英九部分,苏贞昌说,“总统”有刑事豁免权,任期届满后应该加以追诉,如果“阁揆”江宜桦有刑事责任也应该立即追究,若江违反道德、官箴,也应立刻辞职下台。
苏贞昌中午在民进党中央召开记者会,针对黄世铭被起诉,作了上述表示。
苏贞昌指出,还原9月政争整件事情,8月31日台风天的晚上,外面狂风暴雨,但在“总统府”官邸,黄世铭却捧着还在侦办中,还没有结案、热腾腾的,应该守密的资料,“总统”却以国家“元首”之尊,这样的资料竟然又立刻找来“行政院长”江宜桦、当时还在任的“总统府”副秘书罗智强继续扩散,又在“总统府”举行记者会继续散发,用这样来整肃政敌,让国人摇头叹息,绝不能接受。
他说,黄世铭虽然有任期保障,但犯这样的过错,本来就应该立即下台,如果国民党还要藉着“立法院”多数护航,国民党要负起责任。
  苏贞昌强调,更严重的是,干涉司法与介入政争,违宪违法的种种事迹,马英九与江宜桦不但都应该查得清清楚楚,道德上可责备,这些都明确确凿,我们明白要求黄世铭应该立刻辞职下台,整建事前要追究清楚,马有刑事豁免权,任满后应该要追诉,江宜桦也应该查明,若有刑事责任也应该予以追究,应立刻辞职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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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6:54 &发表
马英九作证交出两份报告 成黄世铭泄密铁证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马英九作证交出两份报告 成黄世铭泄密铁证
中新网11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检方侦办台湾“检察总长”黄世铭涉泄密案件,全案今天(1日)侦结,依泄密及“通保法”起诉黄世铭。台北检方指出,黄世铭泄密案,马英九作证时交出黄世铭给的两份项目报告,成为黄世铭泄密及违反“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的铁证。
台北地检署侦办黄世铭等人涉泄密案,10月3日传唤马英九、江宜桦、马英九办公室前副秘书长罗智强作证,另以被告身份传唤黄世铭,4人说法“一次解决”,讯后请回;承办检察官未再行传唤4人,今天起诉黄世铭。
检方指出,黄世铭在8月31日晚间9时30分左右抵达马英九官邸,报告“立法院长”王金平关说案,直到10时10分离开,期间没有第三人在场;马英九当天晚间10时30分召集江宜桦及罗智强进官邸商讨;黄世铭因马英九要求,9月1日中午12时30分又进官邸说明关说案的细节。
检方表示,黄世铭于8月31日及9月1日两度提供给马英九的项目报告均记载“后续侦查作为本署特别侦查组为防范当事人串证、证据灭失、日后拟视案情发展陆续传唤王金平、柯建铭、曾勇夫及陈守煌等人到庭说明,并视案情发展需要进行搜索、函调清查相关资金,以厘清真相”等文字。
检方说,马英九交付检方当初黄世铭给的两份项目报告,经比对发现,仅有部分人名抬头错字修改,其他内容大致相同。
检方表示,如果黄世铭认定是行政不法,则何有“防范当事人串证、证据灭失、日后拟视案情发展,陆续传唤王金平、柯建铭、曾勇夫及陈守煌等人到庭说明,并视案情发展需要进行搜索、函调清查相关资金”的余地。
检察官因此认定,黄世铭会见马英九之际,就该案尚未存有确属“行政不法”的定念,而尚有继续侦办的意欲,换句话说,黄世铭在8月31日呈送马英九的项目报告所检附的相关资料及报告内容,皆为侦查中的秘密,这样的行径,已触法并面临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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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7:33 &发表
黄世铭遭起诉发声明:经得起一切考验
来源:华夏经纬网
原标题:黄世铭遭起诉发声明:经得起一切考验
华夏经纬网11月1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检察总长”黄世铭被依泄密罪嫌起诉,他立刻以个人名义发表声明,认为一切经得起检验,黄世铭更表示,北检选择起诉他,是屈服于压力下,感到遗憾。
据报道,黄世铭说自己一辈子“奉公守法”、“不畏权势”,举发司法关说案,反而遭到起诉,感到痛心疾首,不过最后他也强调,如果法院一审认定他确实有罪,就会立刻辞去“检察总长”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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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7:33 &发表
黄世铭想帮马英九除掉王金平,想不到反陷马英九于不义。反之证明王金平确实是台湾政坛不倒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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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7:38 &发表
这个马书呆子,在用人上又留下一个败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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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08:04 &发表
北检:黄世铭泄密陷马不义 4大理由起诉
中评社台北11月1日电/台北地检署今依泄密等罪起诉“检察总长”黄世铭,检察官斥责他在案件侦结前竟凭一己之见,主动求见面报“总统”,陷国家“元首”于不义。
中央社报道,特侦组在9月5日签结,隔日召开记者会,指控时任“法务部长”曾勇夫、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检察长陈守煌涉嫌关说,导致检方对“立委”柯建铭全民电通案不上诉。黄世铭事后坦承早在8月31日、9月1日向“总统”马英九报告。
台北地检署今天侦结,依泄密、通讯保障及监察法起诉黄世铭;其余涉嫌伪造文书、违法监听等部分不起诉。
北检指出,黄世铭于8月31日面报“总统”,当晚特侦组还在讯问本案证人台高检检察官陈正芬,且特侦组监听台高检检察官林秀涛直到9月5日才停止现译;且黄世铭提供给“总统”的专案报告记载,后续侦查拟传唤“立法院长”王金平等人说明。
北检表示,黄世铭事后也不否认该案9月5日才签结,可见被告确实泄漏侦查中之秘密。“检察总长”指挥“最高检”检察官及高等法院以下各级法院及分院检察署检察官,并带领特侦组检察官办案,更应独立行使职权,保持中立并严守程序,秉持检察权独立的原则。
北检斥责,黄世铭在案件侦结前竟凭一己之见,主动求见,面报并告知“总统”案情及侦办方向,陷“国家元首”于不义,恐怕使人民产生“元首”干预司法的错认。
4大理由起诉黄世铭
北检依泄密等罪起诉“检察总长”黄世铭,认定他在案件尚未侦结前,对林秀涛持续监听,还以书面告知马英九后续有侦查动作。
特侦组侦办“立法院长”王金平等人涉嫌关说时任“法务部长”曾勇夫等人不要上诉“立委”柯建铭案件,全案在9月5日签结,但“检察总长”黄世铭却在8月31日就夜奔“总统”官邸密告马英九这起关说案,黄世铭涉嫌泄密及通保法罪,今天遭台北地检署起诉。
北检指出,起诉关键可分为4大点,第1,这起关说案“100 特他字61号案件”是在9月5日才签请报结,因此黄世铭报告马英九时,该案尚未侦查终结,且报告“总统”的专案报告书面内容也明白记载后续侦查作为。
第2,黄世铭向马英九报告时,该案的犯罪嫌疑人、“高检署”检察官林秀涛、证人陈正芬仍陆续在特侦组接受检察官讯问中。
第3,黄世铭向马英九报告时,对林秀涛仍在监听阶段,直至9月5日才结束监听;第4,黄世铭日前在“立法院”接受备询时表示,在9月2日才决定不再传唤王金平等人,所以有继续传唤的预备等情,也与呈报给“总统”的专案报告所载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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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03 &发表
检评会查泄密 不排除约询马英九
中评社台北11月2日电/检察官评鉴委员会今天开会讨论“检察总长”黄世铭等涉泄密案。媒体询问是否会约询马英九,检评会委员彭文正说“不排除”。
中央社报道,关说疑案爆发后,检评会目前有2件评鉴案,一案是台湾“高检署”检察长陈守煌、检察官林秀涛涉关说案;另一是黄世铭、特侦组组长杨荣宗及检察官郑深元涉泄密及监听案。
检评会由委员彭文正代表发言,他下午受访表示,希望能约询泄密案下游到上游的相关人士到会说明。媒体询问是否会约询马英九?他表示,“不事先排除,只要是有需要,或是当事人希望相关证人出面说明”。
彭文正表示,今天会对何时约询黄世铭讨论出结果,也会讨论调查陈守煌等人相关事宜。
此外,检评会预订明天约询“立法院长”王金平、“立委”柯建铭、前“法务部长”曾勇夫、陈守煌等人。但王金平、柯建铭今天受访均表示不会出席。
特侦组9月间指控曾勇夫、陈守煌涉接受王金平关说,指示高林秀涛就柯建铭被控背信案不上诉。特侦组函转“法务部”送请检评会评鉴陈守煌、林秀涛。
“法务部”10月公布监听事件调查小组调查结果,将黄世铭、杨荣宗、郑深元送检评会并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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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04 &发表
检评会约询 王金平柯建铭拒绝出席
中评社台北11月2日电/检察官评鉴委员会拟3日约询“立法院长”王金平、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柯建铭作证,但两人都表示不会出席。
“法务部”10月11日公布监听事件调查小组调查结果,将“检察总长”黄世铭、检察官杨荣宗、郑深元送检评会并案处理。检评会决议3日约询王金平、柯建铭作证。
中央社报道,王金平表示,早已表明他绝无关说司法个案情事,已循司法途径救济,相信司法能还他清白。检评会约谈他,除与法制不符、侵害“国会”自主外,恐也影响司法独立审判认定事实。
柯建铭也表示,法官法赋予检评会调查检察官违法失职的权力,但检评会无权介入“立法院”、约谈“立委”,呼吁检评会不要将黑手伸入“立法院”。
他说,不会接受检评会约谈,因为他是特侦组违法监听的受害者,且“国会”自律机制已经启动。
“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9月6日举行记者会表示,时任“法务部长”曾勇夫、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检察长陈守煌涉接受王金平关说,指示“高检署”检察官林秀涛在柯建铭全民电通案获判无罪后不要上诉,让柯建铭无罪定谳;不过,王金平、柯建铭等人否认指控,柯建铭并自请“立法院”纪律委员会调查。
柯建铭自请纪委会调查及处理案,“立法院”院会已决议交付纪委会处理,并决议纪委会处理柯建铭案时,应比照各常设委员会录音、录影并全程同步上网,给予柯建铭充分时间说明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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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08:06 &发表
快评:送马进监狱 政党政治沦为复仇政治
中评社快评/台“最高检察总长”黄世铭涉嫌对马英九泄密,经过台北地检署一个多月侦办,昨天侦查终结,依泄密罪起诉黄世铭,政坛高度关注。民进党主席苏贞昌昨天中午在党中央举行记者会,民进党要求黄世铭应该立刻辞职下台。至于马英九部分,苏贞昌说,“总统”有刑事豁免权,任期届满后应该加以追诉,如果“阁揆”江宜桦有刑事责任也应该立即追究,若江违反道德、官箴,也应立刻辞职下台。 
我们认为,如果民进党2016年再次执政,一定会想尽办法把马英九送进监狱,这不是猜测,从苏贞昌上面的杀气腾腾讲话中,已经可以体会到了。在司法没有审理,就预设结果,就表态要追杀到底,这样的政治是不正常的,是典型的复仇政治。
台湾的政党政治如果沦落为复仇政治,那就是对民主的最大嘲讽,台湾的民主已经变质,变成了形式是民主,实质是反民主的假民主。台湾的民主进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与此同时,马英九及国民党也不要太天真,以为一切都要按照西方的民主措施来做事情,忽略了台湾社会的特殊状态。如果忽略了,出了大问题也不知道缘由何在,悲剧一定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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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4:41 &发表
金溥聪罗智强 赞黄世铭有勇气正义
中评社台北11月3日电/“检察总长”黄世铭前天遭北检以泄密罪起诉,相较绿营及蓝委群起要求黄下台,马核心幕僚、驻美代表金溥聪昨率先表态说,他敬佩黄的勇气及人格;另一亲近幕僚“总统府”前副秘书长罗智强,也透过脸书盛赞黄铁胆守护正义,却系讼待罪,实在荒谬。党内人士解读,金、罗表态力挺,透露马对黄遭起诉非常同情,“黄总长位子暂时应可保住”。
台湾苹果日报报道,不同于马核心幕僚力挺黄,国民党实力诸侯对黄态度就保守多了。台北市长郝龙斌说,“检察总长”被起诉,“总长应有智慧负起他该负的责任”。新北市长朱立伦则表示,“希望大家以尊重司法的态度来面对这个问题”。
绿讽命运共同体
绿委陈其迈说,金、罗的发言就是马英九的意思,因为在泄密案上,马江黄罗四人是命运共同体,一定得挺黄到底;陈嘲讽,金应是“敬佩黄没有出卖马英九的勇气与人格”。他向黄喊话说,若要自保,应转为污点证人全数托出,拿出勇气任性一次,赢得人民信任。
叹“除魔却遭刑”
蓝委吴育升则说,黄世铭行事、操守都没问题,行政瑕疵可受公评,金、罗发言应也是从这一角度出发。吴指出,起诉仍是无罪推定原则,“现在要黄知所进退没道理”。对绿委质疑金、罗是担忧黄全盘托出才力挺,吴痛批,这种说法才是政治批斗,那民进党不处理柯建铭,是否也担心他咬出更多人关说?
金溥聪是于台湾时间11月1日深夜在美国被台湾驻华府媒体问及对黄世铭遭起诉的看法,向来对敏感议题发言谨慎的金,虽仍以尊重司法回应,但也强调,他不认识黄世铭,但“我敬佩他的勇气及人格”。
曾因黄案遭北检传唤作证的罗智强,不但在脸书转贴分享黄世铭已过世女儿黄宜君所写,描述父亲刚直作风的遗文“父亲的名片”,还以苦行僧为民奔走除魔,却反而遭刑的故事,隐喻黄揭发司法丑闻却遭起诉的荒谬。罗评论黄案说,“一生铁胆守护正义,却落得被投石公审、系讼待罪,世间之谬,莫此为甚!”
王柯拒赴检评会
国民党人士透露,下周日19全大会马王又要见面的敏感时刻,政治上马不宜公开“挺黄”;但马对黄的操守一向欣赏,更同情他在办关说案中所受的委曲,加上“法务部”也对北检起诉黄的法律见解有不同看法,此时马绝不会有“弃黄”的举动。
检察官评鉴委员会昨决议,本月10日将就违法监听及泄密,约询黄世铭及特侦组检察官郑深元,24日再约询代理发言人杨荣宗,且视情况需要,不排除约询马英九、江宜桦。另检评会今将就关说案,约询“立法院长”王金平、民进党“立院”总召柯建铭、但王、柯已表态不出席。
蓝营对黄世铭 遭起诉反应表
◎驻美代表金溥聪
这件事仍在进行中,一切尊重司法,但对黄世铭,“我敬佩他的勇气及人格”。    
◎台北市长郝龙斌
“检察总长”与特侦组肩负“国人”信任,现在总长被起诉,应有智慧负起他该负的责任。
◎新北市长朱立伦
“检察总长”与特侦组肩负“国人”信任,现在总长被起诉,应有智慧负起他该负的责任。
◎“法务部长”罗莹雪
“法务部”只挺法律,“检察总长”是否停职要依《法官法》规定,由于黄世铭遭起诉的并非重罪,加上先前有法官周占春被起诉也没停职的前例,现在不宜很快做出决定。
◎“总统府”前副秘书长罗智强
  (黄世铭)一生铁胆守护正义,却落得被投石公审、系讼待罪,世间之谬,莫此为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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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52 &发表
司委会改议程 黄世铭4日备询
中评社台北11月3日电/“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召集委员吴宜臻表示,明天司委会变更议程改审查“法务部”预算,邀“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黄世铭备询。
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侦办黄世铭涉泄密及通讯保障及监察法案件,继10月初传唤马英九等人后,全案1日侦结,依泄密及通保法起诉黄世铭。
吴宜臻受访表示,1日知道黄世铭被起诉后,便将明天司委会议程变更为审查“法务部”预算,原预计两周后才要排两天审查,提前到明天先审一天,“法务部”及其所属各机关包括“最高检”、各级地检署等都要列席备询。
至于司委会已排定7日邀“法务部长”、“检察总长”及“司法院”副秘书长报告制作监听调阅专案小组调阅文件清单及内容概要并备询,她说,7日议程维持不变,对监听“国会”事件,调阅小组要求调阅一些文件,如果资料不齐全,相关单位有必要到场说明。
司委会监听调阅专案小组日前通过决议,可调阅文件包括黄世铭自2010年上任后,其通联纪录、进入“总统府”及官邸会客纪录等。
吴宜臻表示,目前还不知能否调到黄世铭通联纪录等资料,如果拒绝提供,调阅小组有必要了解,他是拒绝“国会”调查或有什么理由。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立法院”经委员会决议,得设调阅专案小组,要求有关机关就特定议案涉及事项提供参考资料。受要求调阅文件机关,除依法律或其他正当理由得拒绝外,应于5天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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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5:32 &发表
台“检察总长”黄世铭被逼下台:没有错坚持到底
12:11 中国台湾网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检察总长”黄世铭被起诉后今日首次接受质询,“立委”廖正井询问,你被起诉是一世英名毁于一旦,但你认为台北检察署屈服于压力,感觉如何?黄世铭说,内心感受,不足为外人道。
廖正井追问起诉内容哪一点让他觉得不公?黄世铭说“没法接受”,并反咬台北检方每次办案都召开记者会违反规定。
廖正井讥刺黄世铭说,你被起诉有没有收获?黄世铭答不晓得,廖正井表示,就是过去检察官被批判滥权起诉,这次让你自己体会,体会内心煎熬的感觉。廖正井并以大是大非、哪一名“立法委员”支持你为由要求黄下台,黄则回以“我没有错、坚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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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5 &发表
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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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30 &发表
台媒:莫让关说案成为时代之耻
(/wencui/politic/story491)
台湾联合报称,台湾检察总长黄世铭被台北地检署依泄密等罪起诉,把王柯司法关说案再度推向反高潮。整起事件,正朝向“关说者没事、揭发者有罪”的方向发展。
黄世铭在结案程序上留下瑕疵,招致泄密及违反通讯监察之罪,这是他必须承担的责任,无法推卸。但从国家体制的健全而言,政治关说司法的主题竟乏人闻问,各方却在程序的枝节上打得如此虎虎生风,岂不讽刺至极?目前的景象是,检察系统分裂各拥其主,弃司法核心价值于不顾;蓝绿政党各取所需,法院更是袖手旁观,对王金平党籍案缓步处理。俟黄世铭被牺牲定罪,司法又能赢得什麽尊重?
台北地检署起诉黄世铭,证明我们的检察官足够独立,小检察官照样能起诉总长。不过,起诉书将王金平涉及关说司法简化为“个人事项”,将关说司法的利害关系“极小化”,却将办案程序瑕疵“极大化”,并极度严格认定监听资讯公益公开的范围;以如此不对称的标准认定黄世铭违法,恐怕也同时伤害了司法。
黄世铭处理王、柯关说案,程序不周确难服人。特侦组检察官还在问案,监听还未下线,形式上仍属侦查中的样态;黄世铭决定将此案由“刑事不法”转成“行政不法”,仅是他个人心中的认定。而他错引宪法第四十四条院际争议时由总统召集会商解决的条文,急冲总统官邸报告,也让关说案招致宪政争议。
但剥开重重纠葛,回到泄密罪的构成要件,要论究的是:黄世铭在案件侦查中向总统报告,是否真不符合侦查不公开的例外规定?亦即,为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合法权益等情形,检察官可将侦查秘密告诉非办案人员的其他人。
黄世铭多次说明,此案事涉立法院长的高层级,就连行政院长也无法处理;此外,因传唤林秀涛,可能使消息外漏;为避免关说案不了了之,且让总统对于国会议长关说案先有心理准备,他因而向总统报告。这些考量,是否如检察官所认定完全“不符合公益”,值得商榷。否则,过去检察官因办案须搜索特定机关或约谈特定人,都先向机关首长打招呼,岂不都构成泄密?且如同黄世铭交给总统的专案报告里记载,最高检订九月六日前完成侦查作为,结果也确乎如此,特侦组的侦查方向及进度并未因向总统报告而受影响。
此次,检察官不接受黄世铭所称关说涉案者“层级高”的说法,且数落黄世铭,若办理类似“层级太高”案件都可置制度于不顾,恐生“专制复辟”。这样的说法,恐怕小看了立法院长关说的层级;这不但是史无前例,未来恐也少有。即使从事后诸葛的角度看,检察总长该如何做才能兼顾体制、又达到惩治效果,至今仍是一团迷雾、意见纷纷,岂如检察官所说“处理制度与机制俱在”那麽轻松!
关说案喧腾近两个月,黄世铭四面楚歌,刑事、行政惩处齐发;然而,反观立法院对自家人关说司法,又作了什麽处理?不仅纪律委员会一路推拖拉,对于“立法委员行为法”应该增订罚则补强关说司法之规范,立院也全都装聋作哑。把黄世铭打倒,是在消灭台湾司法的大敌,或是守门人?
黄世铭犯下行政疏漏,自该负起责任;但向总统报告议长关说案,是否如检察官所诉构成“泄密”罪名,恐怕有待商榷。黄世铭性格孤傲,面对自己的疏漏迟不道歉,致朝野立委皆欲除之而后快,但这正是政治对司法的反扑。而地检署起诉黄世铭,真的是台北地检署六亲不认的英勇义举,或如外传是曾勇夫人马“加倍奉还”的报复,司法人用自己心中那把尺想想吧?
黄世铭的去留并不足惜,令人扼腕的是国家的体制、司法的正义、社会的价值,在政治势力、个人恩怨与派系纠葛的角力下一再被模糊与牺牲;同时,细节与形式不断被放大,主干与实质却被当成无物。如果各机关轻忽政治关说案侵犯司法权的本质,最后遭到牺牲的将不只是黄世铭,而是时代对抗特权、厘清是非的勇气。若关说案的本体消失在风中,那真是廿一世纪的台湾之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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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09:51 &发表
黄世铭:没有台特侦组 我还是总长
  星岛环球网消息:台湾的检察总长黄世铭遭北检起诉,让绿委扬言要删除台特侦组预算。对此,黄世铭4日在立院台司委会答覆民进党立委林佳龙质询时表示,这个问题当然严重,但“有没有台湾特侦组,我照样是一、二、三审台湾的检察总长。”
台湾中广新闻报道,台司委会审查台湾的法务部预算,由于黄世铭遭到起诉,让绿营立委扬言要删掉台特侦组的预算。对此,黄世铭说,台特侦组如果预算被删,这样不太好,会让台特侦组没办法运作,但他个人一样还是一、二、三审的台湾的检察总长。
林佳龙也关心,黄世铭频频被找来委员会,是否会影响工作。黄世铭说,他的确加班加得比较晚,但体力还能负担,也不会心力交瘁,会靠意志力坚持下去,但黄世铭也认为,同样的问题,立委重复询问没有意思。
林佳龙再问,如果全数立委做成决议,要求下台?黄世铭则说,他的答案还一样,不会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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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8:49 &发表
黄世铭涉泄密案最快明日移审台北地方法院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黄世铭涉泄密案最快明日移审台北地方法院
中新网11月5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检察总长”黄世铭被控泄密等罪遭“台北地检署”(简称“北检”)起诉。检方连日来着手整理相关卷证,预计全案最快明天移审台北地方法院。
黄世铭被控在关说案侦结前,将案情报告马英九,遭“台北地检署”于1日依刑法泄密罪、违反通讯保障及监察法起诉,成为司法史上首位因刑案被起诉的“检察总长”。
特侦组爆料关说疑云后,“台北地检署”陆续接获超过130人告发黄世铭与特侦组检察官杨荣宗、郑深元等人涉犯泄密、通讯保障及监察法、伪造文书等罪嫌,共分案近70件。
黄世铭先前曾表示,若遭“监察院”弹劾或是法院一审认定有罪,就会辞去“检察总长”的职务。根据规定,“检察总长”受任期保障,黄世铭将在明年4月任期届满。
“台北地检署”表示,目前进行相关卷宗整理并制作及影印起诉书类,最快明天将全案移审台北地方法院。法院收案后将分案组成合议庭,检方后续会派出对应的公诉检察官莅庭论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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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07:54 &发表
国民党谴责柯建铭 当事人羞耻司法官
中评社台北11月5日电(记者 倪鸿祥)马英九今天下午透过国民党发言系统发布书面新闻,希望各界尊重司法、尊重司法官;党中央也谴责绿委柯建铭、陈其迈两人在“立法院”司法暨法制委员会质询“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黄世铭时有践踏司法的言行。
马英九今天傍晚主持党政高层中山会报,针对日前有媒体报道指马英九曾致电国民党“立委”“要求力挺黄世铭”,未予回应,国民党发言人杨伟中表示,马英九确实有在不同场合与党内干部交换意见,希望大家“尊重司法、尊重司法官”。
党中央指出,柯建铭身为关说案当事人,却利用“立法院”司法暨法制委员会等议事殿堂,羞辱检察体系、践踏司法尊严,国民党要捍卫司法尊严,维护司法独立。
党中央认为,政府五权分立,立法权不应凌驾于司法权之上,“立法委员”亦不应运用“立法院”议事运作践踏司法尊严;柯建铭自关说案爆发以来,不仅回避涉案事实,更利用“立法院”议事运作,以几近“私设刑堂”的方式羞辱司法首长。
党中央表示,陈其迈明知检察官不宜对个案表达个人立场,却仍透过质询,强迫全台各检察署察长针对个案表态,这些践踏司法的行为,实应受到严厉谴责。
“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在9月6日公开指王金平疑为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涉及的案子向当时的“法务部长”曾勇夫、台湾“高检署”检察长陈守煌关说,让承办检察官不再依法提起上诉;黄世铭于8月31日赴马英九官邸提出监听报告,遭台北地检署依法起诉,“立法院”不分蓝绿,批黄不留情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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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09:53 &发表
台监察院完成关说监听案调查 马英九拒约询查证
  星岛环球网消息:台湾的监察院调查关说、监听和泄密案,原订约询马英九,不过府方回应表示“不宜”,台湾的监察院表示尊重府方的决定,不过还是持续交叉比对、综合研判已经搜集的资料。
台湾中广新闻报道,台湾的监察院发布新闻稿表示,“监委”洪德旋、吴丰山认为,虽然台湾的总统弹劾权属于台湾的立法院,不过为了厘清真相,还是向台湾的总统府方面提出约询、查证的要求;不过台湾的总统府秘书长杨进添在10月24日回应表示,经府内法制官员研究并呈报马英九后,决定答覆“不宜接受约询或查证”。“监院”尊重府方决定,不过还是会比对马英九、台特侦组和台湾的检察总长黄世铭的历次发言纪录、以及台湾的监察院从台湾的安全局取得的卷证。
台湾的监察院表示,相关调查、约询和履勘工作已告一段落,接下来会加速完成研判并且撰写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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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2:37 &发表
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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