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欠条与借条的区别法院会留吗?留的话什么时候会还给债权人

一个债务人,不按借条时间还钱,还说上法院还好些,没有债权人逼得急,债权人没有债务人的财产线索。_百度知道
一个债务人,不按借条时间还钱,还说上法院还好些,没有债权人逼得急,债权人没有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起诉能拿回借款吗
提问者采纳
可直接进入执行程序,你可以持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建议你还是走诉讼程序、车辆,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你也可以提供一些财产线索供法院查询。4,那么只能终结执行程序。法院会根据身份证信息查询对方的银行存款要看具体情况,对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待对方有执行能力后重新恢复执行、如果经多方查询。但现在支付令模式很少使用。防止他将财产处理。法院可以采取划拨存款,对方没有异议、有价证券等。1,拍卖资产的方式执行、你可以现申请支付令,例如房产,都是诉讼程序、法院判决后。2,对方不履行,法院可强制执行
债务公司可靠吗
债务公司不就是黑社会吗?不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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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行可能会面临很大困难,是你需要决定的问题:不起诉肯定拿不回借款,那么在法院判决之后,你需要确定的是如果没有财产线索。因此,也就是要不要先拿到判决再说,有关“起诉能拿回借款吗”的问题,而对方理论上如果真的没有钱。但是,其实应该由你去判断,甚至不得不中止执行,因此起诉还是不起诉
如果到法院胜诉了,对方没财产那也没办法,只能这个帐先挂着,一发现他有财产可以让法院马上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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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与借款人各执一词
撕毁的借条能否追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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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张被撕毁重贴的借条,引起一场民间借贷的纠纷。持有借条的债权人林某南,坚称借款人小林未曾还清借款,而借款人小林却坚称自己早已通过林某杰,将钱还给林某南。最终,林某南持被撕碎的借条,将小林以没有还借款为由向龙湖区人民法院上诉。在这桩官司中,究竟孰是孰非,法院最终又会如何裁定?
&&& 债权人持已撕碎借条起诉借款人
&&&&日,小林经过林某杰的介绍,向林某南借了人民币50000元,写下借条证明自己向林某南借钱,借款期限为一年,利息4000元,证明人是林某杰。到了2009年8月中旬,小林打电话给林某杰,要求将借款期限由原来的一年延长至一年半,取得林某南的同意后,林某杰便持林某南交给他的借条,来到小林开设的布店,准备修改交换《借条》。不料小林却撕掉《借条》,另写一份与《借条》内容不符的欠条,林某杰不同意,遂将已撕掉扔在店里废纸筐的《借条》碎片捡起来重贴,将重贴好的《借条》交还林某南。后来,林某南向小林追还借款时,小林却说,日在布店,已将现金54000元交给代理人林某杰付还林某南,在还款时,林某杰还在《借条》上写了&已还清&字样并签名证明,然后将《借条》交给自己,自己当时便将《借条》撕掉丢进店里废纸筐。讨不回借款的林某南,只有上诉至法庭。
&&&&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对民间借贷合同是否变更及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还款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小林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借贷方,应按约定履行还款的义务,故小林对自己已还款一事负有举证的责任。
&&& 双方均有证据如何裁定
&&& 庭审期间,小林提供了日的DVD录像片和录音片,来证明自己已还清借款。林某南和林某杰却同时对小林所提供的DVD录像片和录音片的内容提出异议,认为被告小林提交的视听资料属于复制品,内容不完整,不排除小林对录音、录像内容进行有意删改,两人要求小林提交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核对。
&&& 从小林所提供的录像资料复制件来看,时间上该录像是由多个片断拼接组成,且加大功率前播放内容对小林有利,加大功率后播放内容对小林不利,内容也不一致。法院要求被告小林提交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被告没有提交且无正当理由,根据有关规定,上述视听资料不能作为单独认定被告已通过林某杰付还原告借款的证据。同时,小林在法庭上指认《借条》中被涂改字体即为林某杰所写的&已还清&字体,经法庭辨认,被涂改字体实为&担保人&,而非小林所说的&已还清&字体。故小林提出已通过林某杰付还林某南借款的说法证据不足,无法认定借条被小林撕掉是已付还原告借款的事实。
&&& 原告林某南说自己并没有委托林某杰将上述借款转为林某杰与被告小林之间的借款。在庭审期间,林某南提供了被撕毁重贴好的借条,虽然存在撕掉重贴瑕疵,但是为原件,小林对于林某南提供的借条内容也并没有异议。另一方面,林某南的陈述与在场证人林某杰、李某滨、纪某荣、林某会的证言及视听资料部分内容基本吻合,借条碎片是在小林知悉情况下被林某杰当场拿走的,综合全案证据,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判断,可以认定林某南举证小林向其借款本息54000元尚未付还的证据证明力大于小林举证证据的证明力。根据有关规定,应当认定被告小林尚未偿还原告林某南的借款本息54000元。
&&& 民间借贷要做好证明
&&& 法官提醒,在民间借贷中,借条借据往往是法院据以认定事实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作为民间借贷的当事人,一方面在借款的时候,出借人应要求借款人及时出具借条借据,并且在借条借据上注明借款金额、还款期限及利息等基本情况;同时,在偿还借款本息的过程中,借款人应要求出借人及时出具收据,或者将还款情况在借条借据上注明并由出借人签名,防止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另一方面,要提高对借条借据重要性的认识,既要妥善保管好借条借据,防止借条借据灭失或损毁,而且不能随意将借条借据交由他人,防止借条借据被当事人撕毁导致举证困难。
&&& 本报记者 李岱娜 实习生 张婕婷
&&&& 原文链接:汕头日报
版权所有: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粤ICP备号欠条没有手印,只有债权人和欠债人签名还有曰期,没有签定什么时侯还钱,能不能生效?_百度知道
欠条没有手印,只有债权人和欠债人签名还有曰期,没有签定什么时侯还钱,能不能生效?
借给他表弟60000万元人民币,我老公没提,所以就写了张欠条。当我知道后钱己拿走我老公在日,他也就没提。请问有没有生效的可能,就留下了一张没手印的欠条,没跟我商量之下,没手印的原因是,因为急需用钱
胜诉应没有太大的问题、期间有一直还款,争取在抵押物处理前申请法院执行参与分配、利息没有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4倍部分法院会支持。4:1,那么诉讼时效就没有问题。祝你好远,如果不做财产保全就必须早点起诉、建议你提供你的欠条以及对方还款的银行流水账(最好有银行的盖章),超过4倍部分法院不支持,可以依法起诉3,不存在违法放贷的说法。2律师建议如下、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尽快向法院起诉。民间借贷、抵押物你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做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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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明知借款人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叫债务人找担保写下的借条有效吗?属诈骗吗?
债权人明知借款人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叫债务人找担保写下的借条有效吗?属诈骗吗?
 问题来自:福建 - 福州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16:11 咨询人:eip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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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有法律效力。我是福州本地专业律师,需要帮助可以找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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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债务人找担保写下的借条有效
回复时间: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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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担保人自以为是得担责任
回复时间: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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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同意情况下有效
回复时间: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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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担保人签署的担保是有效的。有不了解的可来电联系
回复时间: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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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民间借贷中的借条与欠条
www. 来源:江苏法院网&&作者:唐春艳&&更新时间: 17:04:46&&
&&&&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的今天,民间资金的流动也愈发频繁,民间私人间的借贷现象普遍存在。而随着借贷事实产生的是借据。在实践当中,许多当事人由于缺乏对借条与欠条必要的认识或是出于习惯在书写借据时没有正确区分借条和欠条,导致在诉讼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当事人甚至是一部分法官都容易混淆借条与欠条,因此对两者的厘清是十分必要的。
一、在法律上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
第一,两者的含义不同。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它因特定的借贷事实而产生,是由债权人将自己的钱借给债务人而引起的,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它是当事人之间对某种合同关系进行清算时产生的,反映出来的一般是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二,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产生原因只能是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了借贷关系。而欠条的产生原因则有多种,凡是以金钱给付为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如合同之债、侵权之债等等。 
第三,两者在法律证明力上不同。一般来说借条的证明力是大于欠条的。在诉讼中,借条持有人只需向法院说明借款发生的事实经过即可,合法的债权收到法律保护。而欠条往往是接收人收到现金或者物品后向对方出具的一种书面凭证,能够证明接收人接受了对方的钱或物,但是应当注意的是这时的欠条并不能够当然的证明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持欠条向法院起诉的,除了需向法院说明欠条形成的事实之外,如果具欠人提出抗辩,则持欠条一方还需继续向法院进一步举证说明欠条形成的事实。由此可见,债权人持借条和持欠条向法院起诉时其承担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也是不一样的。  
第四,两者在诉讼时效上不同。借条和欠条如果约定了还款日期则两者的诉讼时效没有区别,都是从其单据注明的还款日期开始两年。如果借据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那么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时间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自己权利之日起中断,但是债权人如果从借款之日起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债权人将丧失胜诉权。而对于欠条来说,债权人虽然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诉讼时效也是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两年。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债权人不主张权利的,将丧失胜诉权。  
二、当事人双方在借贷过程中出具欠条、借条的注意事项:
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欠的情况很多,造成文不对题,结果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出具欠条或借条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内容要相对完善。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债务人署名或者签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借条除了要写清上述事项外,还要写清借期、利息(或者租金)及逾期不还的罚息(或者违约金)等事项。
2、用语要准确。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如&大概&、&估计&、&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许&等等;含义要清晰明确。& &
3、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撰写并签章,但现实中也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4、主体身份要确认。如果是公司,查一查公司是否已经注销,公司名称是否准确,自然人是否成年(判断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姓名是否与身份证相符合(特别注意:同音异字也会留下麻烦)。此外,主体的基本身份信息也要留下,比如自然人的年龄、住址、工作单位等。
&&&作者单位:高邮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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