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解概括中没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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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邓小平的社会主义观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
  论邓小平的社会主义观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
  ――“二论”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
  (中共辽宁丹东市委党校
  今年的8月22日,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纪念日。在纪念这位“伟大的哲人”、“中国政治的第二个毛泽东”诞辰110周年之际,我个人认为,对他的最好纪念,就是认真重温和深刻理解邓小平同志的社会主义观和他关于社会主义及改革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有关论述和教导,以便我们更好地在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矢志不渝地、一以贯之地坚持以完整准确的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而毫不动摇,并且认真慎审地、逐步稳妥地去纠正改革中所出现的或发生的某些重大的偏差和失误,从而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去更好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那么,什么是邓小平同志的完整准确的社会主义观呢?
  江泽民总书记在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报告会的讲话中指出:“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中,反复强调的一个主题,就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我们坚持的社会主义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总结历史经验,我们可以看到,坚持社会主义,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基本的理论问题。我国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前所经历的曲折和失误,归根到底就在于对这个问题没有完全搞清楚,改革开放以来在前进中遇到的一些犹疑和困惑,归根到底也在于对这个问题没有完全搞清楚。(一切共产党 的党政领导干部,熟记熟背江泽民总书记的这段精辟论述,极为重要!!不管江总书记的这段精辟论述是不是出自于他个人的手笔。下同。――引者注)新一卷《邓小平文选》,紧紧抓住这个首要的基本的理论问题,总结了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排除了一系列错误观点,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平均主义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僵化封闭不能发展社会主义,照搬外国也不能发展社会主义;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法治也没有社会主义;不重视物质文明搞不好社会主义,不重视精神文明也搞不好社会主义。邓小平同志从时代特征和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从中国共产党立党的宗旨和治国的目标,从我国面临的国际挑战和机遇,全面、系统、深刻地分析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战略目标、战略步骤、战略布局、战略重点,并进而科学地揭示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级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我们强调始终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抓住时机发展自己,发展才是硬道理;我们强调改革是又一次革命,主张在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基础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我们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我们强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要搞好,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人,在改革开放的整个过程中都要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和反对腐败;所有这些,都是为了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和优越性,都是为了创造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我们学习新一卷《邓小平文选》,必须紧紧抓住这个首要的基本理论问题,提高对于“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的认识,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
  我个人理解,江总书记的这段精辟论述,极为重要!它乃是我们全面正确理解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总纲”。
  多年来根据我个人对邓小平理论的全面系统学习和完整深刻理解,并在深刻学习江总书记对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上述精辟论述的基础上,在2001年中国共产党建党80周年的时候,曾对“邓小平的社会主义观”作过如下“十点归纳”。即:
  1、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级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2、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
  3、平均主义不是社会主义,两级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
  4、社会主义有两条根本的原则:一是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一是必须坚持实现共同富裕。
  5、没有公有制基础上的责任制(即生产、经营和管理的经济责任制或责任劳动制)发展不了社会主义,没有公有制的市场经济(即突出市场调节与计划调节相结合)也发展不了社会主义。――这是邓小平同志对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两大制度性建设”的“历史新贡献”!(详见邓小平同志关于“两个肯定”的论述。即详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9页;《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36页)
  6、僵化封闭不能发展社会主义,照搬外国也不能发展社会主义。只有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从我国的社会主义国情实际出发,学习一切人类先进文明成果,才能更好地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
  7、不重视“高度技术”发展不了社会主义,不重视“科学管理” 也发展不了社会主义。
  8、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法治也没有社会主义。
  9、不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就不能坚持和 发展社会主义,不严厉打击各种犯罪和反对各种“精神污染”也不可能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
  10、不重视物质文明搞不好社会主义,不重视精神文明也同样搞不好社会主义。即 必须从我国的社会主义国情实际出发,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才能更好地建设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我个人认为,对“邓小平社会主义观”的上述“十点归纳”,并不是哪一个人“个人的头脑杜撰”和“个人的牵强附会”,而是对邓小平同志关于他的社会主义观的系统论述的一种“原原本本”的“实事求是 ”的“完整准确的归纳或概括”!限于文章篇幅,这里就不展开论述,仅归纳这“十点精要”,以供读者参考。
  其实我们也还可以把“邓小平的社会主义观”再进一步地概括为“四个基本点”或者叫做“四大支柱”!――即一是社会主义必须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二是社会主义必须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三是社会主义必须实现共同富裕;四是社会主义必须始终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这四者在本质上是“并列的、共同的”和“高度有机统一的”,决不能片面地和过分地强调其中的某一点而忽视了其他的或另外的三点!(――只是一味地单纯地强调“发展生产力”,结果“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经济资源”都“一味地单纯地”“发展到少数个人的手里和腰包里”了,社会极少数人成了“百万富翁、千万富翁、亿万富翁”,占据了或垄断了社会主要的宝贵的经济资源,并成了社会各级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而社会的绝大多数人,亿万劳动者,几亿打工者却都成为了“改革开放后”“新一代的雇佣劳动者”;全国“几亿纯打工者、纯劳动者阶层”,在“改革开放后”的“各级人大和政协会议中”却“连一个代表也没有”!――据我所知,只是我们党在召开十八大时选过两位农民工代表,还是在中国的青岛港这个全国最先进的大型国有企业中选举产生的!――这还能叫社会主义吗??……)
  一些“著名经济学家”和“著名改革理论家”,抓住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在讲社会主义的本质时没有讲到公有制,便如获至宝,便大做文章,便以此来更加肆无忌惮的否定公有制,贬低公有制,攻击公有制。我们革命队伍中的一些同志在一些“著名经济学家”、“著名改革理论家”大肆否定、贬低、攻击公有制的鼓噪下,也对社会主义要不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特别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不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产生了极大的“犹疑和困惑”。其实,一些“著名经济学家”和“著名改革理论家”他们的目的并不能得逞。邓小平同志对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立场和基本论述是一贯的,即使是邓小平同志在他的“社会主义本质论”的“南巡讲话中”没有直接讲到公有制,而邓小平同志所讲的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级分化和实现共同富裕,又哪一项不是和公有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又哪一项能够脱离或离开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而可以或能够实现呢?
  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特别的强调:“社会主义的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而不是为了剥削。由于社会主义制度的这些特点,我国人民有共同的政治经济社会理想,共同的道德标准。以上这些,资本主义社会永远也不可能有。”(《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67页)所以,邓小平说:“过去行之有效的东西,我们必须坚持,特别是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公有制,那是不能动摇的。我们不能允许产生一个新的资产阶级。”(《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33页)邓小平多次指出:“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我们就是要坚决执行和实现这些社会主义的原则。”(《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11页)“在改革中我们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一是共同富裕。”(《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42页)在改革开放中,邓小平还指出:“现在看的很清楚,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搞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进行一系列的体制改革这个路子是对的。这样做是否违反社会主义的原则呢?没有。因为我们在改革中坚持了两条,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我们吸收外资,允许个体经济发展,不会影响公有制经济为主体这个基本点。相反的,吸收外资也好,允许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也好,归根到底,是要更有利于发展生产力,加强公有制经济。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49页)早在1985年邓小平在会见津巴布韦非洲联盟主席、政府总理穆加贝的谈话时就指出:“我们拨乱反正,就是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发展生产力。” “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要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技现代化,但在四个现代化前面有&社会主义&四个字,叫&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我们现在讲的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开放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原则下开展的。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现在占整个经济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同时也发展了一点个体经济,吸收外国的资金和技术,欢迎中外合资合作,甚至欢迎外国独资到中国办工厂,这些都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一个三资企业办起来,工人可以拿到工资,国家可以得到税收,合资合作的企业收入还有一部分归社会主义所有。更重要的是,从这些企业中,我们可以学到一些好的管理经验和先进技术,用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这样做不会也不可能破坏社会主义经济。我们倒是觉得现在外国投资太少,还不能满足我们的需要。至于不搞两极分化,我们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时注意到了这一点。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详见笔者发表于人民网强国博客中的《纪念邓小平诞辰110周年》的“一论”中的《邓小平文选》中的“十个如果”――笔者注)会不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个别资产阶级分子可能会出现,但不会形成一个新的资产阶级。总之,我们的改革,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又注意不导致两极分化,过去四年我们就是按照这个方向走的,这就是坚持社会主义。”(详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38―139页)
  邓小平在1992年视察南方讲话时,在讲到深圳特区姓“社”不姓“资”时,也特别地讲到了“用公有制是否占主体”来判断姓“社”还是姓“资”的问题。
  邓小平的原话是:“对办特区,从一开始就有不同意见,担心是不是搞资本主义。深圳的建设成就,明确回答了有这样那样担心的人。特区姓&社&不姓&资&。从深圳的情况看,公有制是主体,外商只占四分之一,就是外资部分,我们也可以从税收、劳务等方面得到益处嘛!多搞点&三资&企业,不要怕。只要我们头脑清醒,就不怕。我们有优势,有国营大中型企业,有乡镇企业,更重要的是政权在我们手里。有的人认为,多一分外资,就多一分资本主义,&三资&企业多了,就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就是发展了资本主义。这些人连基本常识都没有。我国现阶段的&三资&企业,按照现行的法规政策,外商总是要赚一些钱。但是,国家还要拿回税收,工人还要拿回工资,我们还可以学习技术和管理,还可以得到信息、打开市场。因此,&三资&企业受到我国整个政治、经济条件的制约,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归根到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
  我个人认为,邓小平同志作为一个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他的讲话,包括他的一些即席讲话,他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和逻辑都是一贯的,无懈可击的!他讲“特区姓&社&不姓&资&”,强调的是“从深圳的情况看,公有制是主体,外商只占四分之一”(四分之一也就是25%呗!),所以深圳特区姓“社”,而不姓“资”!――难道我们这样的理解,并不符合邓小平同志讲话的本意吗??(注:如今的深圳和当初邓小平同志讲的“特区姓&社&不姓&资&的情况是不是仍然一样呢?是不是还依然是“公有制为主体”呢?笔者已不得而知!)邓小平讲“多搞点&三资&企业,不要怕。只要我们头脑清醒,就不怕。”讲的也是“我们有优势”。那么,什么是“我们的优势”呢?邓小平同志强调的还是我们“有大中型国有企业,有乡镇企业(因当时的乡镇企业还都是公有制的集体所有制的乡镇企业。引者注),更重要的是政权在我们手里。”“因此,&三资&企业受到我国整个政治、经济条件的制约。”(即受到我国整个政治、经济制度的制约)所以,它们“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归根到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
  由上可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全面系统地、完整准确地理解邓小平同志的讲话精神或邓小平理论,则是多么得重要啊!
  江泽民总书记也曾特别的指出:“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的一条根本原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在整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我们都要坚持这条原则。只有确保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才能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任何动摇、放弃公有制主体地位的作法,都会脱离社会主义的方向。”
  江泽民总书记在接见济南军区和北海舰队部分师以上领导干部讲话时指出:“我们要搞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这几个字不能去掉。为什么呢?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共产党领导,决不能搞多党制,坚持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决不能把西方议会民主搬到我们这里来。经济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形式的所有制结构,决不能搞私有化;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形式,通过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是我们的基本制度和基本政策。我们要搞的市场经济是同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紧密联系并结合在一起的,因而具有自身的本质特征,所以我们把它叫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江泽民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不同经济成分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联合经营。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其他企业都进入市场,通过平等竞争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运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种调节手段,既鼓励先进,促进效率,又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在宏观调控上,我们社会主义国家能够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江泽民还指出:“我们搞的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如果离开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就会走向资本主义。中国如果走资本主义是个什么结局呢?不但发展不起来,富强不起来,而且连国家和民族的独立也保不住,是必变成帝国主义的附庸,变成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附庸,没有什么独立自主权。这一点,邓小平同志早就讲清楚了。有些人老是提出这样的问题,你们搞市场经济好啊,可是为什么还要在前面加上&社会主义&几个字,认为是多余的,总是感到有点不顺眼、不舒服。国外一些人提这个问题,有这种看法,并不奇怪,因为他们看惯了西方的市场经济,也希望中国完全照他们那个样子去搞。我对西方国家一些来访的人说,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这几个字是不能没有的,这并非多余,并非&画蛇添足&,而恰恰相反,这是&画龙点睛&。所谓&点睛&,就是点明我们市场经济的性质。西方市场经济符合社会化大生产、符合市场一般规律的东西,毫无疑义,我们要积极学习和借鉴,这是共同点;但西方市场经济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搞的,我们市场经济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搞的,这是不同点,而我们的创造性和特色也就体现在这里。”
  今天看来,我个人认为,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仅仅地或笼统地“同两种社会基本制度联系在一起来加以区别”,这样的表述,并不完全准确,完全到位!在实践上也往往会给那些“极力主张搞私有化的人们”以依然的“可乘之机”。实际上,“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的“本质区别”的最明确和最直接的表达就应该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就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以国有制为主导、为标志的”;“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就是以私有制为主体、为基础、为标志的”。只有这样的表达,只有牢牢把握“两种市场经济”在“所有制”这个“基本点”上“区别”,“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的“本质区别”,才更明确。只有“这个说法”或“这个表述”,才更准确或更到位!才不至于给那些“著名的经济学家”和“著名的改革理论家”们的“种种私有化的图谋”留有任何“钻空子”的余地!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们党的一个“伟大创举”和邓小平理论的一个“重大突破”。我们的“伟大创造性”,我们的认识上的“重大突破”,或如江泽民同志所说,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色”,主要表现和体现在哪里呢?不就是主要表现和体现在,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和社会主义的国有制,到底能不能搞“市场经济”吗?如果如一些“著名经济学家”和“著名改革理论家”所言,“没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就没有真正的市场经济”,“公有制国有制与商品市场经济&天然不相容&”,必须通过“产权改革”来“重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的话,那么还何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们党的一个“伟大创举”,是邓小平理论的一个“重大突破”呢??――因为“私有制的市场经济”或“非公有制的市场经济”早就有了,已经存在了上百年几百年的历史了,无需我们党去“创造”,也无需邓小平理论去“突破”。它也更构不成是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特色”。正是邓小平同志最先认识到并最坚决地坚持,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社会主义的国有制,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详见《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36页),并且也实实在在地为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和社会主义的国有制的改革开放的实践所进一步地证明,公有制、国有制“并非与商品市场经济天然不相容”,而是完全地能够结合在一起的。所以,这才能够被称为是我们党的一个“伟大创举”和邓小平理论的一个“重大突破”!也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特色”和一个“基本标志”。(“特色”和“基本标志”,这都是江泽民总书记的“原话”!――读者可详阅笔者在人民网强国博客上发表的《公有制、国有制是否与商品市场经济“天然不相容”研究――驳公有制国有制与商品市场经济“天然不相容论”》一文。恕不在此就这个问题再进行详述)
  这里我们还需要特别补充说明一点的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并不是我们党和邓小平理论的一个“主观发明”和“主观创造”,而是邓小平同志和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正确认识和深化认识的结果!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国有制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即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或者说人类社会由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市场经济向社会主义公有制、国有制的市场经济过渡,这是一个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一些“著名经济学家”和“著名改革理论家”,极力鼓吹“社会主义公有制、国有制与商品市场经济&天然不相容论&”,如果不是在这个问题上还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缺乏正确认识,那就必然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一种“诚心反动”,或“逆历史潮流而动”了。――我们党的“继续改革”和“深化改革”的路,究竟应该如何继续地向前走,向哪个方向走?――是应该“继续走私有化的路”(即“继续单纯地强调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单纯地强调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还是应该“继续坚定不移地走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的正确之路”?――是应该“更加坚定不移地以邓小平 理论为指导”,还是应该“更加坚定不移地以&著名经济学家&和&著名改革理论家&们的理论即他们的&私有化理论&为指导”?――这不就是一个“非常明显的是非选择”吗?!
  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时,我们必须明确地指出,在当今中国,“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首要的基本的理论问题,已经演化成了一个“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这样的新的问题了。在党的十四大已经确立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应该是以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一些“著名经济学家”和“著名改革理论家”们打着“拥护改革”、“拥护市场经济”的旗号,无视邓小平理论和党中央的正确声音,提出“没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就没有真正的市场经济”(其实他们所谓“真正的市场经济”,实则就是“地地道道的以私有制为主体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极力鼓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产权不明晰论”、“所有者主体缺位论”、“所有者主体单一行不成交换论”、“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与商品市场经济&天然不相容&论”,极力鼓吹“公有制国有制&天然低效率论&”,以及“所有制手段论”等等,大肆地向社会主义的公有制进攻,向社会主义的国有制进攻。全盘否定公有制,极力将社会主义的国有企业“妖魔化”,极力鼓吹“产权改革”,鼓吹“重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和“重建国有企业新的法人治理结构”,大肆鼓吹“靓女先嫁”,鼓吹“国退民进”、“国有民营”、“公有私营”、“个人承包租赁整个公有企业”等“所有权的私有化”和“经营权的私有化”。在一些“著名经济学家”、“著名改革理论家”“大肆鼓吹私有化”、“极力混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区别&”甚嚣尘上之日,我们的一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头脑也被“搞呼呼了”,对“什么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要不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坚持国有经济为主导”,产生了“极大的犹疑和困惑”。于是一股“大卖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大卖社会主义国有制企业”之风,便“席卷了中华大地”。即全国省(市、自治区)、市(地)、县(区)所属的公有、国有企业,从南到北大体上都被卖得所剩无几,甚至是被“卖光”和“送光”(所谓的“零出售”,实际上就是“白送”)!――难道这样的改革,这样的作法,是真正的搞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吗?是真正的建立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吗?是认真地贯彻了正确的邓小平理论和认真地执行党中央的正确精神了吗?――难道这不是很令我们全党上下认真地思考和认真地反思吗??
  一些“著名经济学家”和“著名改革理论家”,一方面不断地给“非公有制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的“经济地位”“升格”,从邓小平一贯强调的“有益补充”的“补充地位”,一直上升到与公有制“平起平坐”、“不分老大老二”、“不问姓&公&姓&私&”、“不问姓&社&姓&资&”(这实际上就是毛泽东同志关于“修正主义”定义的“两个否定”、“两个抹煞”的“最典型的重演”!……);另一方面则极力地把“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国有制”同“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对立起来”、“割裂开来”。他们全盘否定改革开放前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后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也更无视我国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国有制和社会主义公有制一大批成功典型的“新发展”,在那里“闭着眼睛说瞎话”,对于我国河南省临颍县南街村坚持公有制、坚持建设共产主义主义小社区的“共产主义幼芽”(列宁语)所创造的“比深圳速度还深圳速度”(李长春语),以及坚持公有制而建造起来的江苏省江阴县的华西“天下第一村”,他们不仅丝毫不感兴趣,而且还持有极大的反感!百般挑剔,横加指责!对于我国在改革开放后一大批中央国有企业集团和地方省级国有企业集团迅猛地挺进世界500强,他们装聋、作哑、卖瞎(2013年我国中央直属国有企业集团和省级国有企业集团合计进入世界500强的已达76家!2012年已进入62家,2103年一下子就增加14家!其中在改革中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做得最好的山西省就占了5家!!――现在中国企业进入世界500强位居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还在那里一个劲儿地鼓吹“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鼓吹“充分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他们在骨子里就是认定“公有制、国有制是&天然的低效率&”,就是与“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天然对立的”,“不搞私有化,就不可能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他们对于马克思主义关于“劳动者是生产力的第一要素“、“劳动者的解放”(从资本和雇佣劳动制中解放出来),才是生产力的“第一解放”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以及生产力发展社会化必然要求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公有化(即突破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狭隘局限和限制)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其全部知识“等于零”!――这些人,如果他们还没有执掌党或国家的“高层权力”,那么他们的“危害还是有限的”,如果一旦让他们执掌了党和国家的“高层权力”,那他们就绝对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危险分子”!全党和全国人民必须对他们保有高度的和十足的警惕!
  笔者在写作这篇“二论”纪念邓小平诞辰110周年的文章时,有一位坚定的革命老干部对我说,在当今中国,检验一切党政领导干部是“马克思主义者”,还是“非马克思主义者”、“伪马克思主义者”,就有一个“最简单的标准”,即就看他们在自己的施政中“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还是“不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回到家里我思考到了半夜,反复琢磨推敲他讲的这个“最简单的道理”到底“有没有道理”,他的个观点到底能不能够“立得住”、“立得牢”??(同时我也想到,一切事物都是有比较才有鉴别,中央能不能像当年邓小平在广州深圳“抓特区”那样,在现今“全国绝大多数的省、市、县都搞了私有化”的“新形势下”,再“重新抓一两个、两三个全省的、全市的、或全县的、&真正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新特区&、&新的试验区”??――邓小平讲,改革要“大胆地闯”、“大胆地试”,我们共产党在改革中“搞搞真正的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这种新特区”的“大胆地闯”和“大胆地试”,这总不能把它看作是个“错误”吧??――看看那里的老百姓,那里的人民群众,特别是那里的最广大的一线或基层的劳动者,他们是会更加发自内心地拥护“真正的公有制为主体”,还是会更加发自内心地更加“拥护私有化”?!――搞社会主义,搞社会主义改革,都是一场“伟大的探索”。我想我们在改革中,再认真地实实在在地搞搞这方面的“试验”和“探索”,肯定是好事而不是坏事。但可决不是“搞纯而又纯的单一公有制的试验”!!……)――这位80多岁的革命老干部,只有小学还没有毕业的文化水准,要让他能够从理论的角度去完整系统地读懂马克思恩格斯合写的《共产党宣言》,马克思的《资本论》和《雇佣劳动与资本》,应该说在他来说肯定是很困难、极困难的,甚至是根本不可能的。但是,从他口中所说出的这个“极简单的”判定当今中国一切党政领导干部的“马克思主义”、“非马克思主义”和“伪马克思主义”的“标准”,却着实让我“深感惊叹”、“深感折服”!!――可以毫不夸大地讲,这位革命老干部的形象,在我的心目中,立刻就又“更加高大起来”,高大得确如鲁迅所说,“需仰视才见”!而且他甚至让我更加深切地感到,他的“高大”和“伟大”的形象,简直就可以和马克思
、恩格斯、列宁、毛泽东、邓小平的“伟大”和“高大”一样的“高大”和“伟大”!!――在纪念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的时候,让我们都来牢牢地记住上述这位“革命老者”的“话”,都能够牢牢地记住这位“革命老者” 所提出的他的那个“最质朴不过”、“最简单不过”的“判定”“马克思主义者”、“非马克思主义者”和“伪马克思主义者”的“判定标准”吧!把坚持邓小平全面完整的社会主义观,坚持邓小平全面完整的改革开放观,与在改革开放中矢志不渝地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坚持国有制为主导,高度地统一起来,为早日实现我们党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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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论”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
  (中共辽宁丹东市委党校
  今年的8月22日,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纪念日。在纪念这位“伟大的哲人”、“中国政治的第二个毛泽东”诞辰110周年之际,我个人认为,对他的最好纪念,就是认真重温和深刻理解邓小平同志的社会主义观和他关于社会主义及改革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有关论述和教导,以便我们更好地在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矢志不渝地、一以贯之地坚持以完整准确的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而毫不动摇,并且认真慎审地、逐步稳妥地去纠正改革中所出现的或发生的某些重大的偏差和失误,从而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去更好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那么,什么是邓小平同志的完整准确的社会主义观呢?
  江泽民总书记在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报告会的讲话中指出:“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中,反复强调的一个主题,就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我们坚持的社会主义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总结历史经验,我们可以看到,坚持社会主义,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基本的理论问题。我国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前所经历的曲折和失误,归根到底就在于对这个问题没有完全搞清楚,改革开放以来在前进中遇到的一些犹疑和困惑,归根到底也在于对这个问题没有完全搞清楚。(一切共产党 的党政领导干部,熟记熟背江泽民总书记的这段精辟论述,极为重要!!不管江总书记的这段精辟论述是不是出自于他个人的手笔。下同。――引者注)新一卷《邓小平文选》,紧紧抓住这个首要的基本的理论问题,总结了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排除了一系列错误观点,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平均主义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僵化封闭不能发展社会主义,照搬外国也不能发展社会主义;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法治也没有社会主义;不重视物质文明搞不好社会主义,不重视精神文明也搞不好社会主义。邓小平同志从时代特征和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从中国共产党立党的宗旨和治国的目标,从我国面临的国际挑战和机遇,全面、系统、深刻地分析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战略目标、战略步骤、战略布局、战略重点,并进而科学地揭示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级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我们强调始终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抓住时机发展自己,发展才是硬道理;我们强调改革是又一次革命,主张在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基础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我们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我们强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要搞好,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人,在改革开放的整个过程中都要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和反对腐败;所有这些,都是为了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和优越性,都是为了创造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我们学习新一卷《邓小平文选》,必须紧紧抓住这个首要的基本理论问题,提高对于“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的认识,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
  我个人理解,江总书记的这段精辟论述,极为重要!它乃是我们全面正确理解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总纲”。
  多年来根据我个人对邓小平理论的全面系统学习和完整深刻理解,并在深刻学习江总书记对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上述精辟论述的基础上,在2001年中国共产党建党80周年的时候,曾对“邓小平的社会主义观”作过如下“十点归纳”。即:
  1、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级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2、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
  3、平均主义不是社会主义,两级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
  4、社会主义有两条根本的原则:一是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一是必须坚持实现共同富裕。
  5、没有公有制基础上的责任制(即生产、经营和管理的经济责任制或责任劳动制)发展不了社会主义,没有公有制的市场经济(即突出市场调节与计划调节相结合)也发展不了社会主义。――这是邓小平同志对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两大制度性建设”的“历史新贡献”!(详见邓小平同志关于“两个肯定”的论述。即详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9页;《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36页)
  6、僵化封闭不能发展社会主义,照搬外国也不能发展社会主义。只有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从我国的社会主义国情实际出发,学习一切人类先进文明成果,才能更好地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
  7、不重视“高度技术”发展不了社会主义,不重视“科学管理” 也发展不了社会主义。
  8、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法治也没有社会主义。
  9、不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就不能坚持和 发展社会主义,不严厉打击各种犯罪和反对各种“精神污染”也不可能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
  10、不重视物质文明搞不好社会主义,不重视精神文明也同样搞不好社会主义。即 必须从我国的社会主义国情实际出发,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才能更好地建设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我个人认为,对“邓小平社会主义观”的上述“十点归纳”,并不是哪一个人“个人的头脑杜撰”和“个人的牵强附会”,而是对邓小平同志关于他的社会主义观的系统论述的一种“原原本本”的“实事求是 ”的“完整准确的归纳或概括”!限于文章篇幅,这里就不展开论述,仅归纳这“十点精要”,以供读者参考。
  其实我们也还可以把“邓小平的社会主义观”再进一步地概括为“四个基本点”或者叫做“四大支柱”!――即一是社会主义必须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二是社会主义必须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三是社会主义必须实现共同富裕;四是社会主义必须始终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这四者在本质上是“并列的、共同的”和“高度有机统一的”,决不能片面地和过分地强调其中的某一点而忽视了其他的或另外的三点!(――只是一味地单纯地强调“发展生产力”,结果“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经济资源”都“一味地单纯地”“发展到少数个人的手里和腰包里”了,社会极少数人成了“百万富翁、千万富翁、亿万富翁”,占据了或垄断了社会主要的宝贵的经济资源,并成了社会各级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而社会的绝大多数人,亿万劳动者,几亿打工者却都成为了“改革开放后”“新一代的雇佣劳动者”;全国“几亿纯打工者、纯劳动者阶层”,在“改革开放后”的“各级人大和政协会议中”却“连一个代表也没有”!――据我所知,只是我们党在召开十八大时选过两位农民工代表,还是在中国的青岛港这个全国最先进的大型国有企业中选举产生的!――这还能叫社会主义吗??……)
  一些“著名经济学家”和“著名改革理论家”,抓住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在讲社会主义的本质时没有讲到公有制,便如获至宝,便大做文章,便以此来更加肆无忌惮的否定公有制,贬低公有制,攻击公有制。我们革命队伍中的一些同志在一些“著名经济学家”、“著名改革理论家”大肆否定、贬低、攻击公有制的鼓噪下,也对社会主义要不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特别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不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产生了极大的“犹疑和困惑”。其实,一些“著名经济学家”和“著名改革理论家”他们的目的并不能得逞。邓小平同志对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立场和基本论述是一贯的,即使是邓小平同志在他的“社会主义本质论”的“南巡讲话中”没有直接讲到公有制,而邓小平同志所讲的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级分化和实现共同富裕,又哪一项不是和公有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又哪一项能够脱离或离开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而可以或能够实现呢?
  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特别的强调:“社会主义的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而不是为了剥削。由于社会主义制度的这些特点,我国人民有共同的政治经济社会理想,共同的道德标准。以上这些,资本主义社会永远也不可能有。”(《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67页)所以,邓小平说:“过去行之有效的东西,我们必须坚持,特别是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公有制,那是不能动摇的。我们不能允许产生一个新的资产阶级。”(《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33页)邓小平多次指出:“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我们就是要坚决执行和实现这些社会主义的原则。”(《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11页)“在改革中我们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一是共同富裕。”(《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42页)在改革开放中,邓小平还指出:“现在看的很清楚,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搞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进行一系列的体制改革这个路子是对的。这样做是否违反社会主义的原则呢?没有。因为我们在改革中坚持了两条,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我们吸收外资,允许个体经济发展,不会影响公有制经济为主体这个基本点。相反的,吸收外资也好,允许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也好,归根到底,是要更有利于发展生产力,加强公有制经济。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49页)早在1985年邓小平在会见津巴布韦非洲联盟主席、政府总理穆加贝的谈话时就指出:“我们拨乱反正,就是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发展生产力。” “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要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技现代化,但在四个现代化前面有&社会主义&四个字,叫&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我们现在讲的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开放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原则下开展的。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现在占整个经济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同时也发展了一点个体经济,吸收外国的资金和技术,欢迎中外合资合作,甚至欢迎外国独资到中国办工厂,这些都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一个三资企业办起来,工人可以拿到工资,国家可以得到税收,合资合作的企业收入还有一部分归社会主义所有。更重要的是,从这些企业中,我们可以学到一些好的管理经验和先进技术,用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这样做不会也不可能破坏社会主义经济。我们倒是觉得现在外国投资太少,还不能满足我们的需要。至于不搞两极分化,我们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时注意到了这一点。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详见笔者发表于人民网强国博客中的《纪念邓小平诞辰110周年》的“一论”中的《邓小平文选》中的“十个如果”――笔者注)会不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个别资产阶级分子可能会出现,但不会形成一个新的资产阶级。总之,我们的改革,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又注意不导致两极分化,过去四年我们就是按照这个方向走的,这就是坚持社会主义。”(详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38―139页)
  邓小平在1992年视察南方讲话时,在讲到深圳特区姓“社”不姓“资”时,也特别地讲到了“用公有制是否占主体”来判断姓“社”还是姓“资”的问题。
  邓小平的原话是:“对办特区,从一开始就有不同意见,担心是不是搞资本主义。深圳的建设成就,明确回答了有这样那样担心的人。特区姓&社&不姓&资&。从深圳的情况看,公有制是主体,外商只占四分之一,就是外资部分,我们也可以从税收、劳务等方面得到益处嘛!多搞点&三资&企业,不要怕。只要我们头脑清醒,就不怕。我们有优势,有国营大中型企业,有乡镇企业,更重要的是政权在我们手里。有的人认为,多一分外资,就多一分资本主义,&三资&企业多了,就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就是发展了资本主义。这些人连基本常识都没有。我国现阶段的&三资&企业,按照现行的法规政策,外商总是要赚一些钱。但是,国家还要拿回税收,工人还要拿回工资,我们还可以学习技术和管理,还可以得到信息、打开市场。因此,&三资&企业受到我国整个政治、经济条件的制约,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归根到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
  我个人认为,邓小平同志作为一个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他的讲话,包括他的一些即席讲话,他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和逻辑都是一贯的,无懈可击的!他讲“特区姓&社&不姓&资&”,强调的是“从深圳的情况看,公有制是主体,外商只占四分之一”(四分之一也就是25%呗!),所以深圳特区姓“社”,而不姓“资”!――难道我们这样的理解,并不符合邓小平同志讲话的本意吗??(注:如今的深圳和当初邓小平同志讲的“特区姓&社&不姓&资&的情况是不是仍然一样呢?是不是还依然是“公有制为主体”呢?笔者已不得而知!)邓小平讲“多搞点&三资&企业,不要怕。只要我们头脑清醒,就不怕。”讲的也是“我们有优势”。那么,什么是“我们的优势”呢?邓小平同志强调的还是我们“有大中型国有企业,有乡镇企业(因当时的乡镇企业还都是公有制的集体所有制的乡镇企业。引者注),更重要的是政权在我们手里。”“因此,&三资&企业受到我国整个政治、经济条件的制约。”(即受到我国整个政治、经济制度的制约)所以,它们“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归根到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
  由上可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全面系统地、完整准确地理解邓小平同志的讲话精神或邓小平理论,则是多么得重要啊!
  江泽民总书记也曾特别的指出:“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的一条根本原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在整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我们都要坚持这条原则。只有确保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才能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任何动摇、放弃公有制主体地位的作法,都会脱离社会主义的方向。”
  江泽民总书记在接见济南军区和北海舰队部分师以上领导干部讲话时指出:“我们要搞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这几个字不能去掉。为什么呢?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共产党领导,决不能搞多党制,坚持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决不能把西方议会民主搬到我们这里来。经济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形式的所有制结构,决不能搞私有化;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形式,通过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是我们的基本制度和基本政策。我们要搞的市场经济是同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紧密联系并结合在一起的,因而具有自身的本质特征,所以我们把它叫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江泽民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不同经济成分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联合经营。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其他企业都进入市场,通过平等竞争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运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种调节手段,既鼓励先进,促进效率,又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在宏观调控上,我们社会主义国家能够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江泽民还指出:“我们搞的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如果离开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就会走向资本主义。中国如果走资本主义是个什么结局呢?不但发展不起来,富强不起来,而且连国家和民族的独立也保不住,是必变成帝国主义的附庸,变成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附庸,没有什么独立自主权。这一点,邓小平同志早就讲清楚了。有些人老是提出这样的问题,你们搞市场经济好啊,可是为什么还要在前面加上&社会主义&几个字,认为是多余的,总是感到有点不顺眼、不舒服。国外一些人提这个问题,有这种看法,并不奇怪,因为他们看惯了西方的市场经济,也希望中国完全照他们那个样子去搞。我对西方国家一些来访的人说,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这几个字是不能没有的,这并非多余,并非&画蛇添足&,而恰恰相反,这是&画龙点睛&。所谓&点睛&,就是点明我们市场经济的性质。西方市场经济符合社会化大生产、符合市场一般规律的东西,毫无疑义,我们要积极学习和借鉴,这是共同点;但西方市场经济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搞的,我们市场经济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搞的,这是不同点,而我们的创造性和特色也就体现在这里。”
  今天看来,我个人认为,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仅仅地或笼统地“同两种社会基本制度联系在一起来加以区别”,这样的表述,并不完全准确,完全到位!在实践上也往往会给那些“极力主张搞私有化的人们”以依然的“可乘之机”。实际上,“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的“本质区别”的最明确和最直接的表达就应该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就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以国有制为主导、为标志的”;“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就是以私有制为主体、为基础、为标志的”。只有这样的表达,只有牢牢把握“两种市场经济”在“所有制”这个“基本点”上“区别”,“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的“本质区别”,才更明确。只有“这个说法”或“这个表述”,才更准确或更到位!才不至于给那些“著名的经济学家”和“著名的改革理论家”们的“种种私有化的图谋”留有任何“钻空子”的余地!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们党的一个“伟大创举”和邓小平理论的一个“重大突破”。我们的“伟大创造性”,我们的认识上的“重大突破”,或如江泽民同志所说,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色”,主要表现和体现在哪里呢?不就是主要表现和体现在,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和社会主义的国有制,到底能不能搞“市场经济”吗?如果如一些“著名经济学家”和“著名改革理论家”所言,“没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就没有真正的市场经济”,“公有制国有制与商品市场经济&天然不相容&”,必须通过“产权改革”来“重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的话,那么还何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们党的一个“伟大创举”,是邓小平理论的一个“重大突破”呢??――因为“私有制的市场经济”或“非公有制的市场经济”早就有了,已经存在了上百年几百年的历史了,无需我们党去“创造”,也无需邓小平理论去“突破”。它也更构不成是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特色”。正是邓小平同志最先认识到并最坚决地坚持,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社会主义的国有制,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详见《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36页),并且也实实在在地为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和社会主义的国有制的改革开放的实践所进一步地证明,公有制、国有制“并非与商品市场经济天然不相容”,而是完全地能够结合在一起的。所以,这才能够被称为是我们党的一个“伟大创举”和邓小平理论的一个“重大突破”!也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特色”和一个“基本标志”。(“特色”和“基本标志”,这都是江泽民总书记的“原话”!――读者可详阅笔者在人民网强国博客上发表的《公有制、国有制是否与商品市场经济“天然不相容”研究――驳公有制国有制与商品市场经济“天然不相容论”》一文。恕不在此就这个问题再进行详述)
  这里我们还需要特别补充说明一点的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并不是我们党和邓小平理论的一个“主观发明”和“主观创造”,而是邓小平同志和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正确认识和深化认识的结果!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国有制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即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或者说人类社会由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市场经济向社会主义公有制、国有制的市场经济过渡,这是一个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一些“著名经济学家”和“著名改革理论家”,极力鼓吹“社会主义公有制、国有制与商品市场经济&天然不相容论&”,如果不是在这个问题上还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缺乏正确认识,那就必然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一种“诚心反动”,或“逆历史潮流而动”了。――我们党的“继续改革”和“深化改革”的路,究竟应该如何继续地向前走,向哪个方向走?――是应该“继续走私有化的路”(即“继续单纯地强调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单纯地强调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还是应该“继续坚定不移地走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的正确之路”?――是应该“更加坚定不移地以邓小平 理论为指导”,还是应该“更加坚定不移地以&著名经济学家&和&著名改革理论家&们的理论即他们的&私有化理论&为指导”?――这不就是一个“非常明显的是非选择”吗?!
  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时,我们必须明确地指出,在当今中国,“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首要的基本的理论问题,已经演化成了一个“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这样的新的问题了。在党的十四大已经确立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应该是以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一些“著名经济学家”和“著名改革理论家”们打着“拥护改革”、“拥护市场经济”的旗号,无视邓小平理论和党中央的正确声音,提出“没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就没有真正的市场经济”(其实他们所谓“真正的市场经济”,实则就是“地地道道的以私有制为主体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极力鼓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产权不明晰论”、“所有者主体缺位论”、“所有者主体单一行不成交换论”、“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与商品市场经济&天然不相容&论”,极力鼓吹“公有制国有制&天然低效率论&”,以及“所有制手段论”等等,大肆地向社会主义的公有制进攻,向社会主义的国有制进攻。全盘否定公有制,极力将社会主义的国有企业“妖魔化”,极力鼓吹“产权改革”,鼓吹“重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和“重建国有企业新的法人治理结构”,大肆鼓吹“靓女先嫁”,鼓吹“国退民进”、“国有民营”、“公有私营”、“个人承包租赁整个公有企业”等“所有权的私有化”和“经营权的私有化”。在一些“著名经济学家”、“著名改革理论家”“大肆鼓吹私有化”、“极力混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区别&”甚嚣尘上之日,我们的一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头脑也被“搞呼呼了”,对“什么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要不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坚持国有经济为主导”,产生了“极大的犹疑和困惑”。于是一股“大卖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大卖社会主义国有制企业”之风,便“席卷了中华大地”。即全国省(市、自治区)、市(地)、县(区)所属的公有、国有企业,从南到北大体上都被卖得所剩无几,甚至是被“卖光”和“送光”(所谓的“零出售”,实际上就是“白送”)!――难道这样的改革,这样的作法,是真正的搞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吗?是真正的建立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吗?是认真地贯彻了正确的邓小平理论和认真地执行党中央的正确精神了吗?――难道这不是很令我们全党上下认真地思考和认真地反思吗??
  一些“著名经济学家”和“著名改革理论家”,一方面不断地给“非公有制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的“经济地位”“升格”,从邓小平一贯强调的“有益补充”的“补充地位”,一直上升到与公有制“平起平坐”、“不分老大老二”、“不问姓&公&姓&私&”、“不问姓&社&姓&资&”(这实际上就是毛泽东同志关于“修正主义”定义的“两个否定”、“两个抹煞”的“最典型的重演”!……);另一方面则极力地把“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国有制”同“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对立起来”、“割裂开来”。他们全盘否定改革开放前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后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也更无视我国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国有制和社会主义公有制一大批成功典型的“新发展”,在那里“闭着眼睛说瞎话”,对于我国河南省临颍县南街村坚持公有制、坚持建设共产主义主义小社区的“共产主义幼芽”(列宁语)所创造的“比深圳速度还深圳速度”(李长春语),以及坚持公有制而建造起来的江苏省江阴县的华西“天下第一村”,他们不仅丝毫不感兴趣,而且还持有极大的反感!百般挑剔,横加指责!对于我国在改革开放后一大批中央国有企业集团和地方省级国有企业集团迅猛地挺进世界500强,他们装聋、作哑、卖瞎(2013年我国中央直属国有企业集团和省级国有企业集团合计进入世界500强的已达76家!2012年已进入62家,2103年一下子就增加14家!其中在改革中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做得最好的山西省就占了5家!!――现在中国企业进入世界500强位居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还在那里一个劲儿地鼓吹“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鼓吹“充分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他们在骨子里就是认定“公有制、国有制是&天然的低效率&”,就是与“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天然对立的”,“不搞私有化,就不可能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他们对于马克思主义关于“劳动者是生产力的第一要素“、“劳动者的解放”(从资本和雇佣劳动制中解放出来),才是生产力的“第一解放”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以及生产力发展社会化必然要求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公有化(即突破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狭隘局限和限制)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其全部知识“等于零”!――这些人,如果他们还没有执掌党或国家的“高层权力”,那么他们的“危害还是有限的”,如果一旦让他们执掌了党和国家的“高层权力”,那他们就绝对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危险分子”!全党和全国人民必须对他们保有高度的和十足的警惕!
  笔者在写作这篇“二论”纪念邓小平诞辰110周年的文章时,有一位坚定的革命老干部对我说,在当今中国,检验一切党政领导干部是“马克思主义者”,还是“非马克思主义者”、“伪马克思主义者”,就有一个“最简单的标准”,即就看他们在自己的施政中“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还是“不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回到家里我思考到了半夜,反复琢磨推敲他讲的这个“最简单的道理”到底“有没有道理”,他的个观点到底能不能够“立得住”、“立得牢”??(同时我也想到,一切事物都是有比较才有鉴别,中央能不能像当年邓小平在广州深圳“抓特区”那样,在现今“全国绝大多数的省、市、县都搞了私有化”的“新形势下”,再“重新抓一两个、两三个全省的、全市的、或全县的、&真正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新特区&、&新的试验区”??――邓小平讲,改革要“大胆地闯”、“大胆地试”,我们共产党在改革中“搞搞真正的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这种新特区”的“大胆地闯”和“大胆地试”,这总不能把它看作是个“错误”吧??――看看那里的老百姓,那里的人民群众,特别是那里的最广大的一线或基层的劳动者,他们是会更加发自内心地拥护“真正的公有制为主体”,还是会更加发自内心地更加“拥护私有化”?!――搞社会主义,搞社会主义改革,都是一场“伟大的探索”。我想我们在改革中,再认真地实实在在地搞搞这方面的“试验”和“探索”,肯定是好事而不是坏事。但可决不是“搞纯而又纯的单一公有制的试验”!!……)――这位80多岁的革命老干部,只有小学还没有毕业的文化水准,要让他能够从理论的角度去完整系统地读懂马克思恩格斯合写的《共产党宣言》,马克思的《资本论》和《雇佣劳动与资本》,应该说在他来说肯定是很困难、极困难的,甚至是根本不可能的。但是,从他口中所说出的这个“极简单的”判定当今中国一切党政领导干部的“马克思主义”、“非马克思主义”和“伪马克思主义”的“标准”,却着实让我“深感惊叹”、“深感折服”!!――可以毫不夸大地讲,这位革命老干部的形象,在我的心目中,立刻就又“更加高大起来”,高大得确如鲁迅所说,“需仰视才见”!而且他甚至让我更加深切地感到,他的“高大”和“伟大”的形象,简直就可以和马克思
、恩格斯、列宁、毛泽东、邓小平的“伟大”和“高大”一样的“高大”和“伟大”!!――在纪念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的时候,让我们都来牢牢地记住上述这位“革命老者”的“话”,都能够牢牢地记住这位“革命老者” 所提出的他的那个“最质朴不过”、“最简单不过”的“判定”“马克思主义者”、“非马克思主义者”和“伪马克思主义者”的“判定标准”吧!把坚持邓小平全面完整的社会主义观,坚持邓小平全面完整的改革开放观,与在改革开放中矢志不渝地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坚持国有制为主导,高度地统一起来,为早日实现我们党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 以上只是作者个人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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