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对有犯罪少年前科的少年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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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犯罪前科的公民的子女上学有何影响?
例如强歼罪.公民子女能上大学吗?
 问题来自:四川 - 成都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22:01 咨询人:f210t7s14mo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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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验交流材料,经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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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领导 全民参与 确保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落到实处 近年来,**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条战线、各个部门和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参与下,以“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统领,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大预防工作力度,努力减少、消除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因素和条件,有的放矢,标本兼治,预防和帮教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势头,促进了青少年健康成长,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我们的主要体会和具体做法是:一、加强领导,确保每一个成员单位都重视行动起来强化区委的统一领导,是贯彻落实青少年违法犯罪综合治理的根本保证,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位工作。 1 、健全和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区委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由两名区委副书记分别担任组长和主任,组建了精干的办事机构,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纳入全区五年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制定了明确的职责、任务和制度。并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纳入两个文明建设总体布局之中,同时列为干部考核的一项内容。 2、健全和完善预警监测机制。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治安形势分析会议,组织政法部门资深干警对青少年犯罪年龄、特点、成因进行综合详细分析,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和预防工作的趋势作出预警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控制预防对策,并形成书面材料下发到各政法部门,提高了预防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3、健全和完善协调联动机制。领导小组每年都根据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指导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责和业务特点开展各项活动,落实齐抓共管措施,尤其是协调他们之间的边缘性、交叉性问题,形成整体合力。去年以来我们多次组织公安、教育、文化、城管、工商、建设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清理了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游戏厅、歌舞厅、台球室及学校门前的小食杂摊点,对社会闲散人员到校园附近聚集滋事,勒索学生钱物的现象也进行了打击。4、健全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区综治委把预防工作作为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制的主要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今年3月全区政法综治工作会议上,我们对一家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得力的单位提出批评和考核建议,对在综治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成绩突出的4个街道给予了1万元的奖励。二、部门协作,确保每一个青少年都受到道德法制教育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是把青少年违法犯罪解决在萌芽状态的有力手段,是一种最积极主动的治本措施1、以学校教育为主阵地,培养合格学生。我区一直十分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教育局每学期都对教职工进行培训,养成良好的师德师风,杜绝歧视、打骂、体罚甚至把学生赶出课堂等简单粗暴的教育方法。各学校都开辟第二课堂,把对青少年的世界观、人生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纳入德育课,做到法制教育计划、师资和课时“三落实”,确保了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在校学生普及基本法律知识,区教育局每年为此组织一次考核评比。五十五中学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开展了小公民道德建设、“雏鹰争章”、“青少年网络文明行动”等富有特色的实践教育活动,打开学生们的视野,丰富他们的生活,培养了正确的是非观。他们还通过各种心理活动情景训练,增强青少年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进取心,提高他们承受挫折的能力,切实有效地促进人格完善。 2、以法制教育为主内容,严把预防关。区综治委在平安创建工作中始终把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平安建设的重点。如4月24日在新百大门前广场举办的“创建平安萨区、构筑和谐社会”大型宣传活动中,全区各中小学校以开展争创“平安校园”为主题,共展出宣传版37块,宣传标语21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区法院少年法庭还设立了青少年法律知识咨询台,区综治委还为学校和市民发放了《青少年犯罪综合治理知识问答》150册。区司法局与宣传部结合“五五”普法和青少年犯罪的实际合编了《法律知识实用手册》,下发到街道、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去年以来,为解决法制教育进课堂问题,我区4个公安分局选派64名管区干警担任辖区学校法制副校长。在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中,曾担任市禁毒支队支队长、现任铁人分局局长的孙秀范同志专门利用一周时间,深入辖区6所学校进行专题讲座,宣传毒品危害,传授禁毒知识,受到师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检察院在部分学校设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基地,法院派优秀法官到校园给学生、教师、家长上法制课等。原大庆艺校针对在校园内殴打、侮辱同学的恶性案件,开展了青少年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让广大青少年学生充分认识违法犯罪的惨重代价和危害性,增强了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3、以社会教育为主格局,净化成长空间。主要体现在社会面的控制和管理上,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经常与教育部门互通信息,了解学生在社会上的活动情况,对有违法犯罪可能的学生配合学校采取相应教育措施,控制其不良交往,切断与坏人的联系,杜绝了家长管不了,学校管不着,社会没法管的现象。对于闲散青少年和流浪儿童,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成街道、社区及公安部门采取条块结合、部门联手,普遍排查、重点排查、集中排查、自我排查病中的方法,掌握底数,熟悉情况,建档立卡,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管理、服务和救助工作。区关工委组织近75名老同志担任“网吧义务监督员”,区教育局还组织各学校部分家长参加到义务监督活动,督促网吧拒绝接纳未成年人,推动互联网营业场所的行业自律,区文体局还专门设置了举报电话。在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零社区”活动中,区团委在调查中发现我区部分社区图书阅览室的书刊陈旧过时,已满足不了群众尤其是闲散青少年的渴望知识的需求。他们和机关党委联合倡议机关干部开展每人捐赠书刊活动,此项活动又得到了辖区17家单位的大力支持,到目前为止,已为9个街道50个社区捐赠价值17万元的图书,基本满足了社区青少年需求。利民苑社区针对小区内住户多位经商为主,大多数居民无暇照看子女的实际,把社区最大的办公室让出来作为图书阅览室,全天向小区的中小学生和闲散青少年免费开放,他们还把图书室开辟为家长法制学校,利用寒暑假请社区民警上法制课,受到家长和青少年的欢迎。4、以创新形式为主突破,形成新亮点。一是突出教育新颖性。在“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中,我们要求各学校做到“九个一”,即“编写一期法制宣传版报,抓好一次国旗下的[1][2] 讲话,悬挂一条宣传标语,上一堂法制讲座课、举行一次法律知识竞赛,开办一期家长学校、组织一次法制主题班会,写一篇学法体会文章,开展一次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如四十四中学充分利用校园的舆论宣传工具,通过广播、宣传栏、闭路电视、黑板报、橱窗、校园网等渠道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使之具有较鲜明的时代特征,营造了良好的教育氛围,培养了青少年浓厚的学习兴趣,提高了学生学法、懂法、用法的积极性;二是突出教育的直观性。青少年在听到和看到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我们还侧重青少年直接参与,东新一小推选法制小记者,参加法院少年法庭庭审旁听,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教育活动。二十一中每年都组织学生参观监狱,听少年犯现身说法,使青少年在法制实践中提高自身素养。二、社会联手,确保每一个失足青少年都有改过自新的机会加大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帮教转化力度,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是防止青少年重新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有效途径。1、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的审判组织,为审判、帮教工作打好基础。区法院在人员少案件多的情况下,成立了少年法庭,制定了《少年合议庭工作细则》,对工作目标、职责、工作方法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作到大的方面有法可依,小的方面有章可循,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他们特为少年法庭选择素质高、责任心强、热爱未成年犯罪人审判工作的女法官担任少年法庭法官。院里还建立特邀陪审员工作制度,聘请有关辖区居委会、老龄委、妇联、团委、司法局等具有丰富青少年工作经验的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庭审,让他们参与法院少年法庭的合议庭。同时,在审理中他们坚持“三个注重”:即注重查明犯罪原因,注重发挥好法定代理人和辩护人的正面作用,注重审判中的感化挽救。他们还实行了圆桌审判,增强情感教育,既消除了少年被告人的恐惧感,又维护了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体现了人民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挽救和期望。2、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区检察院于九九年成立了青少年犯罪专案小组,开始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在严格履行法律监督的同时,通过寓教于审,庭上教育,回访考察以及调动家庭、学校、社会各界力量全方位开展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多次受到各级领导表扬、嘉奖,还被团省委、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区铁人公安分局在警校共建工作中,加强校园秩序整治,建局以来,开展统一清理整治行动6次,取缔无证经营网吧4处,处罚违规网吧53个。他们还把辖区18所中小学作为巡逻必到点,今年3月份分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一举打掉了一采取打骂、威胁等手段抢劫58中学生钱物,甚至殴打教师的“鬼帮”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尹群为首的12名犯罪成员,净化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保护了师生利益,得到了省厅的认可。区法院通过市广播电台、市交通台、大庆晚报等媒体公布了法院青少年未权岗的咨询电话,义务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以方便为群众解答有关的法律知识。区司法局成立了青少年法律服务援助中心,专设了148法律服务热线。区政法委设立了网站,开通青少年法律维权专栏。3、举全区之力,挽救失足青少年。区政法各部门建立缓刑回访制度,落实管教组织,为少年犯改造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他们认真负责地做好移交改造工作,在少年犯交付执行前就落实好改造措施。首先是落实好管教单位,组织好帮教小组。其次是要建立思想汇报制度,掌握少年犯不同时期的思想状况,要求少年犯每月要找承办案件法官、检察官汇报改造情况。再次要建立缓刑回访考察制度,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区综治委与区司法局联合组织开展了“未成年人犯罪零社区”活动,制定了对闲散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对刑事解教和有劣迹的青少年实行微机管理。区外来人口居住区利民苑小区现有外来人口1889户、5398人,其中90%以上是外来人口。社区、警务室和物业部门联合进行入户调查,掌握租户的家庭收入、从事职业、子女入学及就业等情况。一年多来,小区重点排摸、列管了2名有违法犯罪前科劣迹的外来青少年,通过开展“一对一”、“多帮一”帮扶活动,为他们提供生活扶助、学习辅导、就业培训,通过真诚帮教,热心服务,使他们痛改前非,自食其力,重新开始了新生活。区会战街道团结社区多年来帮教工作成绩显著,他们成立了由社区主任、管区民警、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及家长组成帮教小组,落实帮教措施,积极创造条件安置就业和就学,省市有关领导多次到团结社区参观视察并给予很高评价。 实践证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与控制,关键在党委重视到位、政府部门行为到位、全民参与。只有党委和政府加强领导,统一协调,依法治理,才能使家庭、学校、社会三道防线起到有效的预防作用。才能形成整体优势,发挥综合效应,才能预防并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上升趋势,从根本上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使工作真正收到实效。以上是我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所做的一些工作,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兄弟单位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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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全面预防和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和热点问题,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一、现状特点&&&
笔者对某市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结果表明,青少年违法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并且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新特点和新情况。
2005年,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青少年暴力犯罪刑事案件6件9人,分别占当年案件总数和犯罪总人数的27%和23%;2006年受理同类型案件10件31人,分别占当年受理案件总数和犯罪总人数的43%和67%。所判处的40人中,处无期徒刑至死刑13人,占32.5%;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3人,占32.5%;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0人,占25%;处缓刑4人占10%。从判处结果看,处十年以上重刑者占总数的65%。这些违法犯罪案例,反映出以下一些特点:
(一)犯罪手段残忍,对生命极为冷漠。16件案件中,有14件致被害人死亡。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这些罪犯置被害人生死于不顾,利用斧头、绳索等攻击被害人要害部位,直接致被害人死亡。在故意伤害案件中,更是表现出了对生命的冷漠,伤害行为完毕一哄而散,即使伤害后果超出了自己的预期,也不积极救助伤者,使很多被害者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
(二)由侵犯财产权利型向侵犯人身权利型较集中转变,且突发性明显。从案件类型分布看,青少年罪犯由以前的单纯求财向追求精神刺激、满足心理平衡转化,常因琐事而一时激愤,不能控制自己情绪引发犯罪,导致杀人、伤害案件不断增加。
(三)在校学生罪犯所占比例高,作案手段成人化。40名青少年罪犯中有9名在校学生,学生罪犯有不断增加之势。这些青少年罪犯作案时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伺机作案,获取财物,或者事前周密谋划、分工协作,进行有组织的犯罪。
(四)罪犯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对法律知识一知半解。40名罪犯中,具有大专文化的只有2人,高中文化6人,初中文化29人,小学文化3人。与以前青少年罪犯完全不懂法相比,近两年的未成年罪犯对法律法规有所了解,都明白自己判不了死刑,侥幸认为会被从轻或减轻处罚直至缓刑,一般不会被判处无期徒刑,但因对法律法规一知半解,所以犯罪时肆无忌惮。
(五)未成年被害人增多,其中女性被害人数量大幅上升。
在16件案件中,未成年受害人11人,其中女性3人。未成年人和女性是社会群体中的弱势群体,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极易成为被侵害的对象。
(六)青少年罪犯的再犯可能性增加。很多罪犯初次犯罪罪行较轻,但由于监狱或劳教改造不彻底,没学到生存技能,反而与其他罪犯“交叉感染”,染上更多不良习性,因此出狱后缺乏有效谋生技能,便再次走上犯罪道路,且再犯罪行较初犯更加严重。
(七)闲散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凸显。闲散青少年是指因失学、失业、失管而处于闲散状态的青少年群体。他们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就业技能比较差,法律意识淡薄,一般处于“家庭管不了、学校管不着、社会管不到”的状态,极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而走上犯罪道路。案例表明,闲散青少年已经成为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群体,并且问题相当严重。
(八)因互联网引发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在为青少年的成长带来广阔空间的同时,不良的网络环境也成为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一方面,社会上一些“网吧”违规经营,很多青少年浏览网络色情、反动等不良信息,沉溺于暴力网络游戏,迷恋低级庸俗的网上聊天和网上交友。一些青少年因网络交友不慎,被蒙蔽欺骗,造成身体伤害甚至被杀害。一些青少年为了获取上网费以大欺小、强行勒索、抢劫甚至杀害亲人。另一方面,一些青少年以“网络黑客”为荣,以网络为工具,利用学到的电脑知识侵犯他人网站、盗取信息,在网上传播反动书籍、色情图片,给社会造成了极大危害。
二、原因分析&&&&
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长期的社会问题,是多种不利因素影响所致。主要影响因素有:
(一)自我约束失控。青少年心理不成熟,情绪不稳定,对事物判断能力较差,模仿性、好奇心和虚荣心都很强,容易产生对立情绪、逆反心理和攻击性行为,辨别是非以及自制的能力较弱,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或不法分子教唆而误入歧途,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部分青少年价值观念扭曲,道德判断力差,以物质利益为尺度评价个人得失,为了物质利益漠视道德和法律的约束,凌驾于他人利益之上。同时,生存技能的缺乏也使部分青少年为追求更高水平的生活铤而走险,他们自己无法满足奢侈贪欲,便采取抢劫、绑架等手段获取财物。
家庭引导畸形。一些家长对孩子娇生惯养、过度溺爱,纵容庇护其不良行为,养成孩子好逸恶劳、自私任性、娇纵霸道等性格;一些家长忙于生计而无暇管教孩子,对孩子的不良习性难以及时发现和制止,使孩子从小就养成小偷小摸的恶习;一些家长教育方法简单粗暴,通常以训斥、打骂代替说服教育,使孩子形成自卑、孤僻、冷漠的性格和逆反心理;一些家庭父母外出务工,孩子由爷爷婆婆照顾或亲戚朋友代管而成为“留守儿童”,这部分孩子往往亲情缺失、行为偏激、情绪低落、道德失范、安全失保;一些家庭父母感情不和或离异,家庭结构残缺,造成未成年人缺乏父母关爱,身心健康受损,逐渐产生性格扭曲等等;一些家长自身行为不端,涉及黄、赌、毒、偷盗等恶习,对孩子造成潜移默化的不良影响。
(三)学校教育缺位。在当前教育体制下,不少学校注重教书,忽略育人,急功近利,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对学生德育、法治和心理的教育,造成一些学生思想道德“滑波”,理想信念意识模糊,法治意识淡薄,合法与非法、罪与非罪的界限模糊。一些学校只注重学生的校内教育管理,缺少与学生家长的日常联系沟通,对学生的校外活动情况不了解,不掌握,造成校内外教育管理脱节,对学生在校外的违法犯罪苗头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无法引导学生回归到健康成长的道路上来。不少教师忽视对后进生的辅导和管理,动辄批评处罚,使后进生易产生自卑和厌学情绪,有的甚至产生扭曲心理,流失于社会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社会监管乏力。在社会不良风气尤其是“金钱万能论”、“读书无用论”等低俗观念的影响下,一些青少年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等发生偏差;一些违法犯罪团伙千方百计诱骗、教唆和威胁青少年犯罪,把一些缺乏分辨力的青少年“拖下水”;带暴力、凶杀、色情等内容的书刊及音像制品充斥文化市场,腐蚀和毒害未成年人,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健康成长;色情网站、网络聊天和网络游戏使不少青少年通宵达旦沉迷其中,玩物丧志,并且受网上不健康内容的毒害,逐渐走上犯罪道路。
(五)预防工作滞后。一是机构人员经费落实不够。一些地方没有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一些地方经费和人员没有落实,一些领导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协调不力、职责不清,工作浮在面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甚至在极少数单位无人抓、无人管。相关职能部门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重处理、轻预防。二是一些地方观念停留在“亡羊补牢”的阶段,工作中忙于事后处理,事前预防不够,对工作对象情况不清,没有建立有效的监测和预警机制。三是工作形式单一陈旧。一些基层单位以道德和法治教育作为主要工作手段,没有区分不同青少年群体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措施,即使在教育上也是泛泛而谈或空洞说教,缺乏实效。
三、对策建议&&&
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是社会问题的综合反映,是社会发展中各种问题的折射,受就业、教育、社会风气、社区发展等多种社会因素的影响。因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深入研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树立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大预防”观念,着眼基层,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才能使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标本兼治、收到实效。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发挥组织优势。各级党政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加强对预防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协调指挥作用,调动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能、齐抓齐管、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动员各方面力量,针对青少年的实际情况,切实有效地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二)立足家庭引导。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父母应注意从小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孩子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父母要关心孩子,了解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多与孩子沟通交流,耐心倾听孩子的心声,为孩子灌输做人道理,及时纠正孩子的不正确的思想观念,做好孩子成长路上的“领航员”。在日常的工作、生活和学习上,父母应注意言传身教,要严于律已,模范带头,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三)抓好学校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切实增强广大青少年尤其是在校中小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学校要大力加强在校学生人生理想信念和道德教育工作,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行为规范。学校还要做好后进生、有轻微违法行为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采取学生家长、学校老师、责任区民警共同促进的转化教育方法,与学生结成帮教对子,做好教育和转化工作。
(四)净化社会环境。一是加强对青少年经常涉足的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清理整顿不健康的歌舞厅、录像室、游戏机室。二是大力净化文化市场,积极用先进的文化、优秀的作品占领青少年的思想阵地。三是深入实施“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和“无毒社区”创建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的拒毒防毒意识。四是加强中小学校周围环境的治安管理,会同学校做好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情况搜集并及时给予制止;密切关注中小学校周围环境的治安状况,严厉查处在中小学校周围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对青少年犯罪情况定期做好分析研究,向学校、政府部门通报,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预防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治安环境。五是开展“未成年人网络文明”行动,大力推进网吧专项整治,严禁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顾客;清查打击网上传播有害文化信息行为,净化和规范网络文化经营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五)强化基层基础。一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资金投入,在青少年集中的城镇普遍建立青少年活动中心,拓展其功能,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就业咨询、技能培训、安置帮教等综合服务,开展青少年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矫治、流浪儿童援助等工作。二是广泛动员和组织青年志愿者、离退休老同志参与青少年犯罪社区预防。加强对社区青少年特别是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注意发现和解决未成年人中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社区治安防范,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的成长环境。三是政法部门要严格执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协助学校选配一批具备热爱教育工作、有较高法律业务素质、有较强组织协调和表达能力的民警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帮助学校根据未成年人的特点组织好法治课程教学。四是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加强对有违法犯罪前科青少年的帮教工作,由派出所建立帮教对象档案,成立由责任区民警、教师、家长、村(居)委人员组成的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对有违法犯罪前科的未成年人进行正面帮教,增强其法治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其向好的方向转化。
(六)探索长效机制。一是加强青少年立法。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规章,细化“大法”内容,为预防青少年工作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二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组织教育、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有关部门对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问题齐抓共管,进行综合治理。党委、政府要在人、财、物等方面对预防工作给予重视和支持,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建立青少年社会保障体制。完善社区解困、社会保障制度,为残缺家庭子女、特困户子女、残疾、流浪少年、孤儿等特殊未成人群体提供帮助,解决他们生活、医疗、上学、就业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四是建立补救性预防机制。对有违法犯罪前科的未成年人采取帮助教育、工读教育等补救性措施,加强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治和就业引导,防止其走上重新违法犯罪的道路。五是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与程度。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唤起民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实现群防群治。六是强化监督考核,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到各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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