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签订协议解除合同但是发现商品房年限到了怎么办不对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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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违约金
那是多少?
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处理
是已经签订的协议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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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谢谢了,希望各位给我一个宝贵意见,谢谢!劳动合同续签协议书
劳动合同续签协议书劳动合同续签的程序和注意事项一,专题界定:劳动合同续签,是指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经协商一致,延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双方可以续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本专题就主要涉及原有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终止后,用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问题,特别关注HR实践中遇到的劳动者要求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问题,续签合同时要注意的问题以及实践中出现的一些纠纷和案例.另外,我们的在线问答也为将为您提供实时的帮助.二,名词解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劳动法》设立的,旨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持用工双方关系稳定的制度.《劳动法》第20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案例分析:案例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用人单位要承担的义务【案例】王某是某国有企业内聘职工.2000年3月他接到了该企业的书面通知.通知里讲,王某的劳动合同于4月份期满,届时企业将不再与他续签劳动合同.王某不服,与企业几次交涉没有结果后,就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经了解,王某于1997年4月被企业聘为内聘职工,因此连续三年与企业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由于这个企业效益不错,离家又比较近,王某一家人都挺满意.可是上班刚满半年,王某就被查出患上了乙肝病,一年后,又因乙肝病复发住进了医院.这次住院治疗,加上出院后的休息,他连续6个月没有上班.因此,企业除了把工资改为费外,还做出决定:鉴于王某长期不能上班,原来由企业给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要求王某自己承担.开始,王某为了保住内聘工的身份,接受了企业的决定,但这次企业要终止劳动合同,王某感到实在无法接受.他认为自己并没有犯错误,企业不能不要自己.该企业则认为王某因病长期无法坚持正常工作,且劳动合同已经期满,企业有权不再与他续签劳动合同.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二,企业支付给王某相当于其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三,企业补发王某病假期间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评析】本案涉及两个关键问题:一是劳动合同期满企业是否可以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延续劳动关系需要双方订立新的劳动合同.由于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是自愿原则,这也就意味着劳动合同期满时,企业和劳动者都有权不与对方续签劳动合同.该企业不与王某续签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对这个问题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还有不少职工没有正确的认识.二是劳动合同终止时,企业应履行哪些义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履行相应的义务:1,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2,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标准为,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最多不超过12个月.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当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4,用人单位有义务协助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手续等.5,对于劳动者患病,或女职工怀孕,生育和哺乳的,其劳动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本案中用人单位未履行相应的义务是不对的.此外,该企业对患病职工只发生活费的做法不妥,劳动者应当享受相应的医疗期和病假工资;要求王某自负应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也欠妥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随意转由劳动者个人负担.案例二:劳动者因工负伤,应续签劳动合同【案例】近日,西城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判决原告某出租汽车公司与被告宋某续签劳动合同;原告退还被告车辆价值保证金,营运收入保证金及合同管理费共计1.4万余元.原告某出租汽车公司诉称:1999年1月,我公司与被告签订了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及营运任务承包合同.2001年2月,被告因疲劳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有关部门认定被告负事故全部责任.日,我公司与被告续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日止.根据日起执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我公司通知被告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按规定给予被告一次性补助.被告的个人行为致使《营运任务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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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与劳动者办理续订手续.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2.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0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号):第2条规定:&在固定工制度向劳动合同制度转变过程中,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如果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2)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规定:&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双方继续存在劳动关系状态,用人单位未依据《条例》第四十条规定通知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发[号):第三部分: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如果合同期满,职工要求终止合同,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六,问与答:1.问:如果员工原有劳动合同到期了,但是并没有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劳动纠纷发生后,怎么处理答:原有劳动合同到期即劳动合同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原有劳动合同则终止.用工双方应及时讨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续签劳动合同事宜.如果双方均没有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也没有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在劳动纠纷发生后,解决纠纷的依据则是原有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根据法律规定,原有合同到期后,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建立在双方对原有劳动合同没有异议的基础上.因此,当劳动合同到期或者终止后,双方应该及时商议续签事宜,以避免由于没有续签合同而导致的劳动纠纷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2.问:续签劳动合同了,能再次约定试用期吗答: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试用期仅指用人单位在初次招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才能约定.原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续订劳动合同时单位不得再次提出约定试用期.3.问:续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呢答:《劳动法》第20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里明确了续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两个条件;一是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二是当事人双方同意续订合同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只要具备这两个条件,劳动者就可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要求,用人单位就应当无条件地与劳动者续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4.问:续签劳动合同答: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工负伤劳动功能障碍被评定为1&6级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得终止劳动关系.5.问:我公司于去年派遣一批员工出国接受培训,现在其中两名员工合同期满,我公司现欲和他们续签劳动合同,但他们不同意,请问我公司有可以向他们索回培训费用么答: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第三部分: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如果合同期满,职工要求终止合同,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贵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届满后将无权索回培训费用,即使你能提供支付凭证.但是,如果贵公司和员工有培训合同的话,应当依据培训合同固定执行.因此,建议贵公司在以后派遣重点员工接受培训前与他们签订培训合同,将培训事宜以及培训后的合同事宜做详尽规定,以防人才流失和资源流失.编辑提醒:请注意查看“劳动合同续签协议书”一文是否有分页内容。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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