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单位未给子女报销医药费证费用报销说明怎么写写

独生子女医药费可报销?详解独生子女费_育儿日记_妈妈网
独生子女医药费可报销?详解独生子女费
  为宝宝办理了的妈妈,每个月的都领取了吗?独生子女的医药费可由父母工作单位报销,这些独生子女的“好处”妈妈们是否都了解呢?跟着小编一起梳理我国的独生子女政策以及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情况。
  你的宝宝算是独生子女吗?
独生子女的定义
  独生子女简单来讲就是没有兄弟姐妹的孩子,如果你不符合合法生育二胎的政策,又不想支付高额的社会抚养费,并且十分享受一个宝宝带来的幸福感,那么你的宝宝就是独生子女。
  我国的独生子女政策是什么?
  为鼓励居民积极支持国家的,国家制定了专门的独生子女政策,来鼓励并引导父母们只生育一个孩子。具体的独生子女政策明细如下:
  1、从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月起至子女年满14周岁止,每月给予不少于13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50%。机关、事业组织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从公益金中列支;城镇无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 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区市财政予以适当补贴;
  2、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5%的退休金,加发后超过100%的部分不予计发,其经费从原工资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本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3、独生子女的医药费、就读普通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杂费和普通高中、职(农)业高中的学费,可按有关规定由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报销;
  4、未成年独生子女死亡的,可给予其父母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补助,所需经费按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渠道列支。
  5、符合生育第2个子女条件,有生育能力,自愿不再生育,且已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由夫妻双方单位分别发给不低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所需经费,机关、事业组织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从公益金中列支;城镇无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户籍所在区市人民***或镇人民***(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负责兑现。
  6、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的夫妻,原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不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给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线三分之一的照顾。
  7、建立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年满49周岁后,每人每年给予1200元或960元扶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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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异地急诊,医药费怎么报销?
我在长沙工作,最近刚生完小孩,所以我母亲从株洲过来帮忙照顾,老人家本来身体也不是很好,前几天天气变化也挺大的,我母亲生病住院了,请问我母亲在这边住院的费用怎么报销,我母亲是在株洲参加的医保,她已退休。
相关部门回复
刘女士,您好!根据您所说的情况,您母亲在长沙住院的费用属于异地探亲期间发生的急诊住院医疗费用,可按照《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株政发[2011]7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报销,即:住院医疗费用先个人自付20%,余下部分再按株洲市住院的标准结算。
  根据规定,探亲或因公出差期间,在市外因突发急、危重病需急诊住院的,可在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住院医疗费先自己垫付,治疗终结后,到株洲市医保处审核报销。报销时间为每周二。报销时须带齐以下资料:
  1、患者本人单位或社区出示证明
  2、居住地子女户口的复印件或单位证明
  3、有效发票
  4、详细诊疗、检查、药品等费用清单(总汇)
  5、出院诊断书
  6、住院病历复印件
  7、《医保手册》
  8、患者身份证及复印件
  另外,若您母亲长期在长沙居住,建议办理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办理手续及表格下载参见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异地安置人员在省内指定的定点联网医院(目前省内暂定湘雅附一、附二、附三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就医时,只要通过电话就可向株洲市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出院时就可直接在异地医院进行即时结算,个人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而不必先个人全额垫付后再回株洲报销。
  株洲市医疗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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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福利报销标准、报销管理规定、福利管理程序
独​生​子​女​福​利​报​销​标​准​、​报​销​管​理​规​定​、​福​利​管​理​程​序​为​规​范​独​生​子​女​福​利​费​用​报​销​标​准​、​原​则​,​提​高​费​用​核​销​合​规​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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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职工独生子女医药费报销依据何规定?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单位负责职工的医药费报销工作,日单位为职工办理了社会医疗保险,这之前的部分医药费现正分期分批的给职工报销。但是独生子女医药费参照什么规定,如何报销?还有单位为职工办理了社会医疗保险后,独生子女医疗费怎么处理?请帮助,谢谢!
广州市已于2009年2月发出了《关于解决广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问题的若干规定》,其中规定中央、省驻穗单位人员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奖励政策执行。目前,在省里政策已确定的情况下,广州市还需根据省的政策,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关于这两类人员的奖励方案。因此,中央、省驻穗单位人员应按照广州市下一步的具体规定执行。请问时间已经过去将近2年了,有具体规定没有?至今街道计生办还不知道如何操作。
想尽早的领到“独生子女退休职工奖励费”去找哪个部门?
我今天到街道(按他们的要求)把相关的(6个证件)去登上了记,我问她们什么时候能领到钱时,她们说:没有准。还说,去年6月份登记的,到现在还没拿到钱。请问:这事去找哪级部门才能尽早领到钱啊?
律师:您好!辽宁独生子女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2000元或每月给10元,我父亲退休后一年2007年身故,应该得到多少钱?他的公司执行的是每月给10元的方式。
谢谢!急盼回复!
你好,我公司职工母亲(农村户口,没医保,已过60岁)的医药费可以报销吗,如果能报销,是全报还是有折扣。
在未办转院手续的情况下,去外地看病,能否进行医保报销?若能,报销比例是多少?
独生子女医药费报销,父母双方单位各承担50%。因医院只能开一张发票,一方已用原始凭证报销,另一方没有发票了。请问,能用复印件报销吗?
济南独生子女医药费报销的规定
律师你好:
我父亲是四川养路段一退休工人,1998年退休至今都和我生活在湖南怀化,半月前因胃出血住院,15天后复查为中-低分化胃腺癌,医生要求马上手术,我们通知他原单位后,单位说可以凭医院入院诊断书、用药详单和出院发票寄回原单位报销,但出院后寄回原单位后,单位却以湖南发票与四川发票不一样为由拒决报销,四川病人手里是两联发票,一张病人保存,一张是报销联,专用于报销,我的发票是由三甲医院开具的,是由湖南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由财政部监制的,而且只有一张,...
我是上海的 办过大病医保
医药费花掉10万 去哪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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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医药费报销】机关工作人员子女参加医疗保险及医疗费报销的规定
时间:| 来源:中顾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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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人员子女均须参加其所在学校或幼儿园统一办理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属于徐劳社医[2007]30号文参保范围的学生及未入学、入托子女在其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子女医药费报销】机关工作人员子女参加及医疗费报销的规定
  根据徐政发[2007]76号《徐州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暂行办法》、徐劳社医[2007]30号《关于我市市区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及徐政办发[号《徐州市城镇职工子女医疗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结合市社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参保办法
  机关人员子女均须参加其所在学校或幼儿园统一办理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属于徐劳社医[2007]30号文参保范围的学生及未入学、入托子女在其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学生参保缴费标准
  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按学生类别分为以下四种:
  (一)具有我市市区户籍的学校在籍学生且独生子女(含计划内非独生子女),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缴费,财政按每人每年100元予以补助;其中职校、中专、技校在校学生每人每年缴纳100元,财政补助60元,学校补助40元。
  (二)学校在籍学生属低保、特困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员,每人每年缴纳60元,财政按每人每年14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三)学校在籍学生属孤儿,个人不缴费,财政补助200元。
  (四)具有我市市区户籍的学校在籍学生且非独生子女,每人每年缴纳140元,财政按每人每年60元予以补助。
  三、居民参保缴费标准按《徐州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执行。
  以上二、三两项参保子女属14岁以下独生子女(含计划内非独生子女)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父母双方单位各报销50%,另一方无工作单位的,由我单位一方全部报销。
  四、医疗保险待遇
  (一)按《徐州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18岁以下参保子女按《徐州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后,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按《关于印发徐州市城镇职工子女医疗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徐政办发[号)的规定再予以报销。
  1、基本办法:机关子女每人每月定额30元,定额内全额报销,超额部分按比例报销,结余部分按每位子女80%奖励给子女家长。
  2、报销比例:
  ⑴独生子女报销比例
  0-7周岁,甲类药品报销80%,乙类药品报销60%;
  8-18周岁,甲类药品报销70%,乙类药品报销50%。
  ⑵计划内生育的非独生子女报销比例
  0-7周岁,甲类药品报销70%,乙类药品报销50%;
  8-18周岁,甲类药品报销60%,乙类药品报销40%。
  ⑶计划外生育的非独生子女报销比例
  0-7周岁,甲类药品报销60%,乙类药品报销40%;
  8-18周岁,甲类药品报销50%,乙类药品报销30%。
  3、报销时凭病历、医疗费发票和药品明细单到单位按规定报销。确需到药店购药的患者,也必须凭病历、药费发票、医生开具的处方单复印件或药房的药品明细单到单位按规定报销。
  4、子女医疗费用报销,上半年由子女父亲所在单位报销并兑现奖励,下半年由子女母亲所在单位报销并兑现奖励;子女父母双方一方在本市工作,另一方在部队工作(不包括驻徐部队),其子女医疗费主要由在本市工作的一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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