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人的工伤保险是由劳务分包单位自己给工人买还是由总包和分包的区别单位买还是业主?

工程分包单位的工人工伤,总包单位应该承担,还是分包单位自己担?_百度知道
工程分包单位的工人工伤,总包单位应该承担,还是分包单位自己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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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没有资质了,如果没有资质了,现在这种情况了,肯定是肯定是赖你了,它让你出也是应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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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能将其作业内容再次交由其他人完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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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劳务分包能将其作业内容再次交由其他人完成吗,劳务分包是指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将自己所承接工程的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进行施工作业。并提供中顾法律
  劳务分包是指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将自己所承接工程的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进行施工作业。具体的讲是指建筑行业内,甲施工单位承揽工程并购买材料,再请乙劳务施工单位负责承办招募工人施工,即为劳务分包。
  :劳务分包能将其作业内容再次交由其他人完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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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三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第四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四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第四十九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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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劳务分包能将其作业内容再次交由其他人完成吗,劳务分包是指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将自己所承接工程的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进行施工作业。并提供中顾法律网专业律师进行免费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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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iewu0308 于
11:42 编辑
首先,法规课本第237页,第四条课本原话是这么说的“工程项目中有分包单位的由总承包企业统一办理,分包单位合理承担投保费用。”我认为的是办理手续肯定是总包统一办理,但是分包的保险费用,应该是由分包人承担投保费用。然后法规习题集第125页单选第7题,问“分包单位作业人员的意外保险费应由谁支付”?答案是总包支付!!
我就纠结啦~~~总包统一办理没问题,但是支付不是应该分包自己交钱吗?还是题目中指的是谁向保险公司支付?如果是向保险公司支付肯定是总包吧,课本说的“分包单位合理承担投保费用”是不是指总包回头再给分包要这个钱??
PS:项目管理课本第270页“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由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这也是说是劳务分包就是自己办理了??
习题集已过时了
除了另有说明,一般情况是总包支付!
这就是个矛盾的地方,不是教材错了,老师明确讲:如果考法规,就答工程项目中有分包单位的由总承包企业统一办理 。。。。如果考合同就答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由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劳务合同范本没有强制性的,是建设部制定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
20.1 工程保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其具体的投保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有关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0.2 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
20.2.1 承包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
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其分包人也进行此项保险。
20.2.2 发包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
发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其监理人也进行此项保险。
20.3 人身意外伤害险
20.3.1 发包人应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缴纳保险费,并要求其监理人也进行此项保险。
20.3.2 承包人应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缴纳保险费,并要求其分包人也进行此项保险。
20.4 第三者责任险
20.4.1 第三者责任系指在保险期内,对因工程意外事故造成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的工地上及毗邻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本工程除外),以及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等赔偿责任。
20.4.2 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第20.4.1项约定的第三者责任险,其保险费率、保险金额等有关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0.5 其他保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进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保险。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 & 15、保险
& &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 &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 &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
& &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
& &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30、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批《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第15.4款
(一)存在瑕疵的根源
该文本第15.4款规定:“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该条款规定了劳务分包人的职工的意外伤害保险费是分包人自己支付的,这个规定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是矛盾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根据这个条款,分包单位的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是由总承包单位支付的。
(二)完善该条款的建议
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仅仅作为签订合同时提供的模版出现,且可以在专用条款中将其修改,所以,在工程实践中还是要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准,由总承包单位来支付分包单位职工的意外伤害保险。
但是,考虑到该范本应用范围是很广的,还是将其修改一下为宜,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在以后修订该版本时,将这个条款改为“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由总承包单位支付保险费用。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一切为了应试,我同意四楼的
政出多门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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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msenz Inc.劳务分包人的工伤保险是由劳务分包单位自己给工人买还是由总包单位买还是业主?_百度知道
劳务分包人的工伤保险是由劳务分包单位自己给工人买还是由总包单位买还是业主?
提问者采纳
出了事是由分包单位,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找谁都行)然后由出钱的一方追偿,所以是劳务分包企业负责的工伤保险的缴纳,劳工可以找建设单位要求赔偿工伤保险原则是谁的职工谁负责(与谁签合同谁负责)。现在有很多包工头(这是不合法的)直接带领农民工去施工单位去工作,施工单位(总包和分包)向劳务分包公司要人,一般劳工与劳务分包公司(劳务分包公司与施工分包公司不是一个概念)签订劳动合同,比如有人在工地上出事,但是分包单位和总包都找不到,建设单位再找总包追偿,劳务分包企业是用人单位,责任是分包单位的,没有经过劳务分包企业的法律默认这个钱是由施工单位出,总包单位,总包找分包单位追偿,施工单位是用工单位
老哥你很厉害啊!
兄弟,你先确定你的劳动合同是跟谁签的
提问者评价
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的解决了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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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 您要为您所发的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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