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资企业上班最近要解散,是无固定合同,服义务兵役制年限可以算作工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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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资企业上班最近要解散,是无固定合同,服义务兵年限可以算作工龄吗?
三期士官……三期以上的较少,听说好像又要改回去了)在两年义务兵期间没有探亲假义务兵是士兵的一种;月,没有工资,士兵同事好包括士官,接下去是二期士官,只有少量的生活补贴(一拐的200&#47,两拐的240/月)等两年义务兵介素后有机会被选为一期士官,到时每月有一千多的工资,三年有45天的休假时间。仙子我们国家符兵役的话好像还是两年义务兵(以前是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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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对打算创业的大学生来说,了解这些政策,才能走好创业的第一步。
  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三)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四)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大学生就业相关政策法规
  大学毕业生进入职场,将面临与学校截然不同的环境。由干目前存在着就业难的客观现实,某些用人单位动锄摆出一副居高临下的架势,或随意处置双方的法律关系,或不合理地加大工作指标、压低劳动报酬,甚至不给劳动者缴纳 &四金&。因此,学习与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每一位大学毕业生今后畅行职场的必修课。
  一、如何签定劳动合同?
  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该是以书面形式订立,但是目前仍然有许多的用人单位逃避约束,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此,有关专家对劳动者提出两条建议,与其任人宰割,不入趁早远离这样的单位,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1、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应具备七个方面的条款。劳动合同除包括此七个方面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即我们上期文章中提到的约定条款。法定条款与约定条款不同,某些条款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甚至对条款的内容都作了具体的规定。这些法律规定从劳资间强弱失衡的现实出发,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 具体而言这七个方面的内容如下:
  (1)劳动合同的期限
  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目前就期限来说,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在白领当中,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较普遍。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动合同的开始期限和终止期限。但是,已经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白领,同样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动合同的开始期限及终止条件。
  (2)工作内容
  &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应当尽量明确地书写工作和岗位,做到定岗定位。因为岗位的设定直接关系到劳动者是否能够胜任工作、是否负有保密责任以及以后续订合同时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等一系列问题。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很多人在阅读劳动合同时往往不太注意这部分,实际上一般来说这部分恰是劳动合同的最大板块,其内容几乎涵盖了半部《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八章职业培训、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等规定都具体反映在这一部分。
  (4)劳动报酬
  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并明确该劳动报酬是税前还是税后一般就可以了,其它不是很重要。
  (5)劳动纪律
  劳动法中没有过多的规定,劳动合同一般也只做原则性规定,主要反映在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中,劳动者对此也应做详细了解,因为这涉及日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等。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对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有的用人单位将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解除条件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从而规避应承担的解约的补偿责任,这种约定是违法的,即使约定了也是无效条款。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两类。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
  以上七个条款是劳动合同生效的法定要件,但是劳动合同的无效不等同于劳动关系的无效。即使劳动合同在形式上存在缺陷,但是只要有劳动关系存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仍然受保护。
  2、注意事项:
  (1)签约单位的合法性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察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
  (2)劳动合同应依法订立只有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3)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有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4)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涉及诸多内容。采取书面形式使权利义务明确具体,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发生争议,也有据可查,便于争议的解决。
  (5)合同的具体性劳动合同字句要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否则就可能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
  另外还有特殊的法定必备条款,这是法律要求某种或者某几种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有的劳动合同由于自身的特殊性,立法之中特别要求除了规定一般的法定必备条款之外,还必须规定一定的特有条款,例如,根据我国《中外台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现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中外台资企业劳动台同和私营企业劳动合同中应包括工时和休假条款。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抵押金。违反规定的,应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劳动者本人。另需指出的是,社会保险在我国属法定保险,因而未被列八合同必备条款。
  二、试用期如何约定?  
  试用期,顾名思义就是劳动关系的试验阶段,但绝非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老的单方 &试用。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不相互丁解、相互约定的考察期。在这段期间内,用人单位考察员工的工作能力,员工也考察用人单位的情况,是双方互相试用的过程。
  &试用期作为劳动关系的特殊阶段,也是劳动纠纷的高发区。《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具体来说就是,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设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到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至三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起过六个月。
  1、有理由退工
  依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时,方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承担的是完全的举证责任。
  2、无理由走
  依照《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要&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台同,无须提供任何理由。
  试用期合同无效。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现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这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而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定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
  三、最低工资及劳动时间如何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最低工资规定》揖出,在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除去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所得工资,在夜班、高温、井下、有毒等特殊条件下享受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享受的福利待遇(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外,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于违反规定的,劳动保障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按所欠工资的1-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考虑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
  《劳动法》还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起过8小时,平均每周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如果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时:&因特殊原因 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3时,但是每月不超过36小时&。也就是说,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四、签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目前,高校使用的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订的,由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它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权威性,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有些用人单位从自身工作考虑也制订了条款不一的就业协议或就业合同,有的是由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共同签署,有的则只有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没有学校意见栏。由于现在就业形式严峻,许多毕业生在签定教育部协议书的同时还要被迫签定条件苛刻的合同,而它们之间有时是相互矛盾的。因此,有必要提醒毕业生注意以下问题。
  1、签约是非常严肃的事情,也是一个法律行为,因此签约前的了解洽谈十分重要。毕业生应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一般包括单位的规模、效益、管理制度等;单位的隶属也很重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应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毕业生还应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除协议书外,如北京市非本地生源进京还应经过市人事局大学生处的审批,上海市、广东省、福建省等也有类似的规定。
  2、签约的一般程序为:毕业生持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到院系领取教育部就业协议书,先由毕业生、院系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后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再交给学校,学校签字后协议书生效。
  3、一般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要签定劳动合同书,因此在签约前了解合同书的内容是十分必要的,尤其重要的是合同书的工作年限和待遇。毕业生应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以免报到后发生纠纷,遭受很大损失。
  4、为避免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发生纠纷,签约前达成的收入、住房和保险等福利待遇最好在协议书中写明。如果报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讲明,并写在协议书中。有些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这是不可取的,也会带来许多麻烦。
  最后,也是非常重要的,遇到问题而犹豫不决时,应及时向学校主管就业的老师询问,征求他们和父母的意见,经过深思熟虑后方可签约。&&&&
  五、毕业生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怎么办?
  国家规定:&经过协商落实和国家毕业生分配主管部门审批的毕业生分配计划必须认真执行,未经高校和用人单位双方复议并报地方主管部门批准,学校不得随意改派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接收和退回毕业生&。当遇到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时,毕业生应主动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不要与对方争吵,更不要贸然返校,应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分清责任,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若属因学校工作失误造成计划不落实,误派毕业生的,应由学校负责提出调整意见报批。由于用人单位发生重大变化(如撤并、破产、倒闭等),无接收能力的,应及时与学校协商,合理调整。若是用人单位对毕业提出难以达到的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过高要求,则不能作为退人理由。属于毕业生本人身体有病而提出退回的,若是学生在校期间就有传染病史,精神病史,用人单位不知道,持毕业生报到时才被发现的,应允许提出退回;若是报到后才患病的,应按在职人员病假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处理?
  1、协商解决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并有权申请调解或仲裁。
  2、企业调解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此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从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达成协议,则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60至9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另外,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达成协议后反悔的,也可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一般由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发生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如果当事人任何一方对裁决不服,则应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4、法院判决
  当事人任何不服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进行。首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民事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劳动争议达成协议,法院将制定民事调解书,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立即生效,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书面判决。原被告任何一方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自收到判决书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七、遗失《报到证》怎样申请补发?
  《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中十分重要的衔接手续:学校凭上报审批的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报到证》派遣毕业生,毕业生须持《报到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凭《报到证》办理接收毕业生的手续。
  毕业生派遣后《报到证》遗失的,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毕业生所在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补发手续。户粮关系遗失的,按照上述规定和户粮关系补办的有关规定到学校户粮管理部门办理。由于遗失证件而引起的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八、毕业生的户口关系如何转移?  
  毕业生户口关系的转移,由学校户口管理部门到辖区公安机关按规定办理,公安机关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地址迁移户口。毕业生不得自行指定迁移地址。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到工作单位报到后,持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及工作单位证明到辖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国家出台多项措施 力推高校毕业生就业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今年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
  今年到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可以享受国家代替偿还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奖励政策,其中包括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三年)的学生和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
  今年就业政策的另一个特点是政策与岗位配套出台,就业岗位的规模数量大大超过了往年。今年新增加的科研机构科研助理岗位预计可吸纳毕业生10万人。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从过去的3年5万多人增加到一年20万人。服务外包企业未来5年内,将新增毕业生就业100万人。
  为帮助大学生就业,中央财政直接投入近55个亿,地方财政(投入)数十亿,中央财政投入可以直接帮助40万毕业生就业,相关部门、地方财政出台的一些政策和资金,可以帮助上百万大学生就业。
教育部:国家将为到中西部就业大学生代偿学费
  财政部和教育部日前发布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由国家实行代偿,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
  每人每年代偿最高6000元
  根据办法,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均可享受这一政策,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依照办法规定,每个高校毕业生每学年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金额代偿;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实行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两部门表示,对于弄虚作假的高校和高校毕业生,一经查实,除收回国家代偿资金外,还将追究相关责任。
  未满3年离开由本人偿还
  要享受国家代偿的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应向学校递交《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及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的就业协议。
  除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而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外,对于未满3年服务年限,提前离开者,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应及时要求原高校申请取消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高校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该中心要从当年开始停止对其学费的代偿,改由其本人负责偿还余下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国家对到中小企业就业等毕业生给予优惠政策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公告今天公布。国家对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应征入伍、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特教岗位等国家基层项目,参加国家、地方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家庭困难的五类大学毕业生将分别给予各种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主要有: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考研加分、免试就读成人本科、报考政法院校定向生优先录取等。为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今后除直辖市外,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参加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毕业生,还可享受劳务费和社会保险费,工作结束后另行就业,可连续计算工龄。
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
  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
  1.什么是基层就业?
  基层就业就是到城乡基层工作。国家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一般来讲,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也包括艰苦行业和艰苦岗位。
  2.国家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主要优惠政策包括哪些?
  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⑵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
  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⑷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3.什么是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所谓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包括村官、支教、支农、支医、乡村扶贫,以及城市社区的法律援助、就业援助、社会保障协理、文化科技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岗位。
  4.什么是其他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在街道社区、乡镇等基层开发或设立的相应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部分由政府出资,或由相关组织和单位出资。所安排使用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补贴。
  5.什么是公益性岗位?
  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困难人员或特殊群体,并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6.什么是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政府从当地财政再就业资金中给予用人单位的资金补助。
  7.什么是公益性岗位补贴?
  街道(社区)或其他经批准的劳务派遣组织安排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并对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发放工资、统一缴纳社会保险费、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由当地财政对用人单位给予补贴。
  8.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政策内容主要是什么?
  中央部门高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专科、高职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 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补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补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9.国家实施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的就业地域范围包括哪些?
  国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这里涉及的地域范围主要包括:
  ⑴西部地区: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⑵中部地区: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⑶艰苦边远地区:由国务院确定的经济水平和条件较差的一些州、县和少数民族地区。(详情可登录中国政府网查询:;或登录北大法律信息网查询:)
  ⑷基层单位:
  ①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乡镇劳动就业服务站等;②工作现场地处以上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10.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和年限是多少?
  每生每学年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
  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在校学习的时间低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实际学习时间计算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年限。在校学习时间高于相应学制年限的,按照学制规定年限计算。
  每年代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3年代偿完毕。
  11.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⑴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向学校递交《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和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的就业协议;⑵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在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毕业后还款计划时,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如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不需自行向银行还款;⑶高校负责审查申请资格并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2.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如何获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要求,各地要抓紧研究制订本地所属高校毕业生面向本辖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办法。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是否可以获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如何申请办理补偿或代偿等,请向学校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查询。
  13.到基层就业如何办理户口、档案、党团关系等手续?
  对到西部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就业地区;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事部门,由政府主管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14.中央有关部门实施了哪些基层就业项目?
  近年来,中央各有关部门主要组织实施了4个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包括:团中央、教育部等四部门从2003年起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组部、原人事部、教育部等八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教育部等四部门从 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组部、教育部等四部门从2008年起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计划。
  15.什么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编办下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联合启动实施&特岗计划&,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两基&攻坚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特岗教师聘期3年。
  16.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的地区范围包括哪些?
  年&特岗计划&的实施范围以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为主(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包括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适当兼顾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2009年,实施范围扩大到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17.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⑴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⑵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⑶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⑷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18.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的招聘程序有哪些?
  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招聘工作由省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①公布需求,②自愿报名,③资格审查,④考试考核,⑤集中培训,⑥资格认定,⑦签订合同,⑧上岗任教。
  19.什么是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2008年,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用5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或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等职务。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 2-3年。
  20.选聘到村任职的对象是什么?要满足哪些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以选聘。
  基本条件是:①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②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③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④身体健康。此外,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21.选聘到村任职的程序是什么?
  选聘工作一般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22.什么是&三支一扶&计划?
  &三支一扶&是支教、支医、支农、扶贫的简称。2006年,中组部、人事部等八部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以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为2-3年。招募对象主要为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3.什么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共青团中央牵头,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从2003年开始,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24.参加中央部门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后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服务期满的毕业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⑴公务员招录优惠: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要明确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比例;县及乡镇机关要拿出一定职位,专门招考到村任职等基层就业项目的大学生。
  ⑵事业单位招聘优惠:鼓励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从2009年起,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同时,各省(区、市)县及县以上相关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
  ⑶考学升学优惠: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⑷国家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政策: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的毕业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⑸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⑹其他: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服务期满到企业就业的,按照规定转接社会保险关系。
  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报效祖国
  25.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这里的&高校毕业生&如何界定?
  指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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