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走八年之久会怎么判

吉安法律咨询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找回我的问题
问题编号手机号码
一对一咨询
一对一咨询
上一条下一条
我的咨询提醒
您当前位置: &>&&>&&>&
今日律师风向标:
我结婚八年了那时候是未成年现在知道路该怎么走了想离婚可是男方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问题类型: 问题来自:河南 - 许昌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09:38 咨询人:16f1201bn14nsb
法律快车温馨提示:
您还可以输入5000字
温馨提示:使用组合键Ctrl+Enter可快速提交!发布问题、回复咨询,更加方便、及时。
法律快车律师回复共7条回复
您好,关于离婚建议慎重考虑,想在一起而且能在一起继续生活就继续生活;不能就协议离婚;协商不成诉讼,同时主张分割共同财产以及子女抚养问题;未满2周岁,孩子以女方抚养为原则;已满2周岁,抚养权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不抚养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生活费,有探视权,有固定工资者抚养费为工资的20%-30%,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没有结婚证就不用离婚,直接主张分割共同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就行)想要离婚,建议搜集证据
回复时间: 23:27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VIP+版主]
你好,可以协议或者诉讼离婚。
回复时间: 13:21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您好,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离婚无须办理任何离婚手续,自行离开即可。如果已经办理结婚登记,而对方不同意离婚,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判决。关于孩子归谁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建议你委托一位律师,以最大限度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需要帮助可以来电咨询或携带相关材料当面详谈,我会尽自己最大努力给你以帮助。
回复时间: 16:08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1:29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VIP+版主]
你好,一方不同意,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09:57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如果没领证的话直接结束同居关系即可,如果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则可以协议离婚或者到法院起诉离婚,如需帮助,可以来电具体咨询。
回复时间: 10:57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VIP+版主]
婚姻是人生大事,一般不主张离婚, 建议认真沟通,改善交流的方式和态度,如一方有过错,建议诚恳的赔礼道歉。如果决定离婚了,双方可以协商子女抚养以及财产的分割,如果协商不成走法律途径!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敬请采纳!建议您考虑委托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便于避免您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此来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16:56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相关法律咨询
把您的困惑告诉律师吧您还可以输入50个字
问题分类:
民事法律-合同法
请在此输入所需问题的内容,问题说明越详细,回答也会越准确!
请在这里输入您要提问的标题!
问题内容应尽可能陈述清楚,详细的描述事情的经过,有利于律师对整个事情的了解,便于更精确的回答您的问题!
法律帮助指南
知识栏目推荐
知识热门文章
法律经验推荐: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2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
(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 流量统计男方好久联系不上,分居八年怎么离婚_百度知道
男方好久联系不上,分居八年怎么离婚
提问者采纳
法院起诉离婚,法院通过公告60天后,法院可以缺席裁定离婚,如果他还不来应诉,那么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分居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扬州日报社--扬州晚报
第B03版:国内新闻
第A01版 头版
第A03版 重点新闻
第A04版 今日视点
表姐弟八年“婚姻”被判无效
法院:严重违反《婚姻法》,属于无效婚姻
  共同生活近八年、并育有两个儿子的一对“夫妻”,近日被法院宣告为“无效婚姻”,成为广东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史上首宗宣告无效婚姻的案件。  不顾家人反对,姐弟同居生子  汕头市潮南区的男青年胡×伟和比他大一岁的女青年许×红从小关系很要好,胡×伟的母亲朱×凤后来察觉两人的关系“不一般”,就明确反对两人走太近。但令朱×凤意想不到的是,家人的反对反而让年轻人要在一起的决心坚不可摧,两人先后“逃”到广州。2004年,胡×伟和许×红开始了同居生活。当时,胡×伟只有21岁、许×红22岁。  很快,许×红有了身孕。尽管朱×凤坚决反对许×红把孩子生下来,但在许×红的坚持下,2005年,这对男女青年的第一个儿子出生。2007年,他们的第二个儿子也呱呱坠地。  朱×凤及家里人为何一直旗帜鲜明地反对胡×伟和许×红在一起,更反对他们生小孩?朱×凤无奈地道出其中内情:胡×伟和许×红是表弟和表姐关系!胡×伟的母亲朱×凤与许×红的母亲朱×娇,正是同胞亲姐妹。  朱×凤说,她曾让女儿到广州劝许×红不要把小孩生下来,结果没劝成,而许×红手写了一张保证书,内容是:“我因为身体虚弱,又加上贫血,怕身体承受不了,决定不去医院做引产。将来孩子出世,一切后果我自负,与其他人无关。”落款时间是:“日”。  关系恶化分居,却领了结婚证  眼看着生米煮成熟饭,两个同居青年还生了小孩,想搬回汕头潮南老家。无奈之下,朱×凤只能让两个年轻人和他们的小孩住进家里。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历经了很多曲折、曾经不顾家人反对执意要走在一起的胡×伟和许×红,关系却逐渐恶化起来。对他们的关系一直不认可的朱×凤,与“儿媳”许×红一直合不来,关系颇为紧张。两年前,胡×伟和许×红分居,许×红带着两个儿子回到娘家居住。  然而,去年4月20日,就在胡×伟和许×红分居大约一年多时间后,他们却来到汕头市潮南  区民政局,隐瞒表亲关系登记结婚,并领到了结婚证。  据法院调查询问,关于登记结婚的原因,男女双方各执一词。许×红的说法是,男方村里准备要分“人口房”(按人口分宅基地),男方要求她去登记结婚,并办理两个小孩的户口,这样可以多分三口人的房。  法院调查发现,男方村里至今没有涉及分房一事。而胡×伟接受法院询问时则说,是因为小孩接近上学年龄,没有户口无法入学或享受不到义务教育,而入户口必须有结婚证,所以他们才去登记结婚。  “婆婆”提申请,庭上争执激烈  今年5月26日,朱×凤以胡×伟和许×红隐瞒表姐弟关系登记结婚,违反法律规定为由向潮南区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们的婚姻无效。  6月27日,潮南区人民法院以特别程序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的被申请人席上未见胡×伟,只有朱×凤和他的委托代理人马少雄。朱×凤称儿子知道他是错的,没脸见人,并称儿子现在在外打工。据悉,在法院送达文书并向胡×伟作询问笔录时,胡×伟表示,对于母亲提出的他和许×红是表姐弟关系,他没有意见;如何处理这“婚姻”,他相信法院,按法律规定处理。  独自坐在申请席上的朱×凤开门见山地叙述她申请的理由:“我的儿子‘娶’了我妹妹的女儿,我不同意,这是关系到三代人的事,我请求法官做出判决,我们自己解决了这么多年都解决不了。”她认为,两人是姨表关系,不应该结婚,即使结婚了,婚姻也是无效的。不过,马少雄马上质疑两人是表亲这一说法。马少雄向法庭出示了胡×伟和许×红所生的两个小孩的照片,照片上只见两个小孩背靠着背,表情可爱地摆出一样的姿势。他说,从照片上可看出,这两个小孩没有不健康,并不像朱×凤所说的(胡×伟和许×红的婚姻)会影响后代的健康生长,请求法庭驳回朱×凤的申请。  朱×凤向法庭提交了两份证人证词,一份是她的另一个同胞妹妹朱×芬所提供,证词证明胡×伟和许×红是她的外甥和外甥女。另一份是朱×凤姐妹出生地潮阳区铜盂镇华岐村村委会的证词,证明朱×凤和朱×娇是亲姐妹。但是,马少雄认为证人朱×芬没有到庭作证,是否有这个人、是否是她的真实陈述,无法质证。  针对马少雄这一质疑,法官  张曙生向许×红询问其母亲有姐妹多少人、名字分别叫什么,许×红称其母亲名叫朱×娇,有姐妹三人,分别叫什么名字她不太清楚。理由是,她从小就在外面,没听她妈说过(姨妈的名字)。朱×凤听后直指许×红知道而故意不说,是在狡辩!由于双方各执一词,而且被申请方对申请方提交的证词有异议,庭审无法继续进行,法官宣布暂时休庭。  法院深入调查,婚姻被判无效  7月4日,在经过深入调查后,潮南区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该案。法官张曙生首先宣读了朱×凤82岁的母亲郑×珍的证词。郑×珍在证词中表示,胡×伟和许×红是她的外孙和外孙女,她知道他们两人结为夫妻,她也为这件事非常担心烦恼。  而朱×芬在证词中也证实,当年她的大姐朱×凤告诉她,胡×伟和许×红在谈恋爱,她大姐认为双方是姨表而不同意,并叫她到二姐家劝说许×红,但许×红没有接受她的意见。她说,二姐朱×娇对此事的态度是:许×红已经怀孕,也没办法。  被申请人许×红及其代理人,最终表示对证词无异议。  法院认为,胡×伟和许×红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他们隐瞒表姐弟关系办理了结婚登记,严重违反了我国《婚姻法》,属于无效婚姻,宣告被申请人胡×伟和许×红的婚姻无效。  至此,一段一直不被家人祝福,不被家人承认的所谓“婚姻”,终于画上了悲情的句点。&(羊城晚报)
扬州日报社版权所有 |
| 苏新网备2006011号 |
| 广告服务 | [ 帮助 ] [ 评论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法院开庭后多久宣判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