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案二审开庭后多久宣判就暄判吗

李某涉嫌强奸案今日开庭 李某进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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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涉嫌强奸案今日开庭 李某进入法庭
【中国商网综合报道】今日,李某等人涉嫌强奸案今日将在北京海淀法院进行不公开审理,李某等被告进入法庭。据李某某的同案被告人辩护律师李在珂透露,五位被告的律师从没一起协商此案,将各自为政。另外,今天除了李某某母亲梦鸽,其他三位未成年被告的监护人也都会亲自到场。
被害人不出庭
据了解,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案将于今日在海淀法院第17法庭开庭审理。为了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法院增加了对第17法庭的信号屏蔽措施,同时安全检查方面也作出提升。相关辩护人和证人不仅仅需要通过法院大门的安全检查,待进入法庭后还需要再进行一遍更加细致的安全检查。
此前,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案在法院先后召开了两次庭前会议。在这两次庭前会议上,部分被告人的律师对领班张光耀此前的证言提出质疑,并向法庭提出了要求酒吧领班张光耀出庭接受质询的要求。
但在第一次庭前会议上,李某某的辩护律师提出了反对意见,理由是张光耀向警方作出了虚假证言,因此张光耀的出庭,不利于辩方,不可能真正查明李某某等人强奸案的事实。而第二次庭前会议上,李某某的辩护律师对于申请张光耀出庭作证没有再持反对意见。
据了解,法庭已经批准了这一请求,这意味着张光耀作为证人,如无出国、患病等正当理由将必须出庭作证。
据京华时报报道,记者昨晚联系了今日将作为重要证人出庭的酒吧员工张光耀,他表示自己不方便透露具体的案情信息,所要做的就是实话实说,把案发时自己在现场看到的情况如实告诉法官,&我相信公检法会替受害者申冤,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他说。梦鸽在网上曝光了自己的真实身份,给自己的身心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控告信事件后公安也找自己补充了解过细节,自己说的都是实话:&我还是一学生、兼职赚点学费。梦鸽是诬陷我,她这是违法的!这事儿过后我会考虑追究她的责任。&
而对于另外一名关键证人也是本案受害人的杨某出庭作证问题,此前杨某的律师田参军明确向本报表示,杨某因为身体原因将不会出庭作证,这一理由也得到了法院的批准。据了解,目前杨某还未进行司法精神鉴定。
是强奸还是嫖娼?
日,北京市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遭到轮奸。3月7日,李某某等人因涉嫌强奸被依法批捕。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8月6日,李某某母亲梦鸽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正式提交关于对酒吧值班经理张光耀(化名张伟)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犯罪事实的控告函,恳请警方对相关人员立案侦查。
从&强奸&到&卖淫嫖娼&,随着被告方和原告方大相径庭的言论,事件演变为了&罗生门&。
28日开庭前,海淀法院已经依照从今年元旦开始实行的新《刑诉法》规定,对此案召开了两次庭前会议,控辩双方及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都参加了会议并观看了讯问录像。被告人律师田参军表示,在第二次庭前会议上,受害人杨小姐提出了50万元索赔。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李某某的主辩律师陈枢称,对于50万的索赔和案件相关一些细节,陈枢在电话中说:&对不起,我现在无可奉告,明天会在庭上发表意见。&
李某某的同案被告人辩护李在珂律师,则对50万索赔持不认可态度,他说:&不管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赔偿都是根据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损失来定,但现在是否犯罪都没确定,还谈不上赔偿的问题。&
五被告有无雄厚背景?
除了该案到底是&嫖娼&还是&强奸&,网友对李某某同伙的背景也有浓厚兴趣。《京华时报》早前披露案件内情时,曾提到案发当晚,李某某开着一辆没有牌照的白色奔驰,魏某某则开着奥迪Q7,这一消息曝光后,不少网友纷纷猜测李某某的同伙是否有更深的背景。
近日北京警方作出回应,称&个别网上关于另几名犯罪嫌疑人家庭有&背景&的传言,这不是事实&。同时还披露:该案五名犯罪嫌疑人中,四人为未成年人。
据网友&长春国贸&爆料,四个未成年人中,除了李某某外,另外两个人姓魏,是表兄弟关系,长春人,二人中的表哥与李双江之子因补习班认识,二人家里是做生意的,家境殷实。从小娇生惯养,但并无其他的背景。剩下的最后一人是张某,北京人,未成年,是北京市某高中的学生。
李在珂律师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自己代理的被告人身份予以澄清。&就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不是外界传闻的那么有背景。&
五被告律师互不认识?
不过,虽然李某某和&小伙伴们&闹出如此大风波,但五人的律师各自为政,李在珂称,五名被告的律师都从未协商过该案,并称&互相都不认识&。
作为被告方,李在珂此前已经就&李某某打人事件&与李某某家法律顾问兰和有过争议,李在珂曾称在性交易过程中,&受害人杨小姐的某些行为惹怒了李某等人,脾气暴躁的李某秉性难改,动手打人。&
但随后李家法律顾问法律问兰和发出声明,称&所谓李某某在酒店打人的情节,目前法院并没有做出司法判定,是否存在打人事实尚存疑问,在这种情况下,李在珂擅自发布所谓细节,是极端不负责任的。&
李在珂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重提此事时他改口称:&我只管我的被告,我不涉及别人,至于说李某某打没打人,由法庭为准。&
另外,记者昨日通过电话、短信、微博私信等方式,都未能联系上李家法律顾问兰和。<option va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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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1:头版
李某涉嫌强奸案 下周开庭前会议
法院将就与审判相关的程序性问题听取意见;李家聘律师顾问发布消息
日 星期六 新京报
  新京报讯&(记者张媛)下周一,海淀法院将对李某等五人涉嫌强奸案举行庭前会议,就一些程序性问题听取控辩双方意见。此外,除了李某的两名辩护人外,李某家人还聘请了法律顾问,将针对网上的传言进行澄清。  庭前会议解决程序问题  昨日,李某案被害人律师田参军介绍,海淀法院受理此案后,他接到了法院的通知,要求各方在7月22日(下周一)再到法院一趟,召开庭前会议。  庭前会议是刑诉法修改中新提出的概念,根据规定,当案件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重大或者有人提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时候可以召开庭前会议。会议上,审判人员将主要就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等一系列与审判相关的程序性问题,听取意见。  受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赔偿  按照新刑诉法的规定及司法解释,在庭前会议上,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调解。  田参军律师介绍称,事发之后被害人杨女士几乎痛不欲生,但是直到昨日五位被告人的家属、律师谁也没有跟其联系过表示歉意,目前杨女士已经就本案提出了附带民事赔偿,但具体数额还不便透露。此外,考虑到杨女士的情绪,她很有可能将无法负荷届时的庭审,所以一切都将交给律师打理。  李家委托法律顾问“发声”  “作为李某家人的法律顾问,经授权,关于李某案的所有消息,均由本律师统一发布。针对时下社会各种传言,本人会逐一回应并进行事实性披露。”昨日上午,兰和律师在其实名认证的微博上披露了这一消息,此前他曾做过药家鑫之父名誉权案原告代理律师。  据兰和介绍,考虑到李某一案还没开庭就沸沸扬扬,以知情人身份或者不明消息来源身份出现的传言更是层出不穷,经过跟李某监护人沟通了解情况后,双方认为需要有相对客观的信息发布,因此李家近期聘请他作为李家法律顾问的身份统一出来发声。目前主要是针对网上的各种传言进行澄清,将来开庭当中经过跟律师的沟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事实进行披露。  ■&焦点  被害人是不是陪酒女?  上周,某媒体引述知情人的话,称李某家人怀疑受害方杨女士是酒吧陪酒员。受害人律师田参军否认了这一说法,称纵然社会中存在所谓“陪酒女”,她依然享有别的女人所共有的安全、自由、人格尊严,尤其是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等基本人权。另外,被害人曾考虑要在李某案附带民事诉讼中,增加一条名誉侵权,但因涉及多名被告人且要另案进行诉讼,因此目前还没有最终决定。  兰和律师对此提出质疑,上述报道中描绘了办案人员讯问李某的场景,但讯问并不对外公开,只有李某的监护人在场,李家和警察都不可能对外披露消息,不清楚这种描述从何而来。而且杨女士究竟是何身份,为何案发两天后才报警,所有一切都有待法院查明。  李家为何未向受害人道歉?  田参军律师称,他昨天下午听说李某家新聘了法律顾问,但是不管是新顾问还是之前的辩护人,谁都没有跟他或者杨女士接触过。“没有收到最起码的人道慰问和歉意”,这一点令被害人感到不能接受。  兰和律师回应称,早在2011年9月李某第一次犯事,在海淀某小区将一对业主夫妇打伤时,很快其父亲就前往医院探望伤者并作了道歉。所以,李的家人是有担当的,并不会去刻意回避问题。对于本案,具体事实如何还有待查实,在没有查实之前,不能妄自推测所谓的安慰当事人的问题。本案中事实究竟怎样还有待法院查实。  李某是否遭勒索50万?  昨日,有媒体报道引用知情人的说法称李某系嫖娼后遭敲诈勒索50万元,并配有一条自称是“经北京市公证处公正”的短信。  对此,兰和律师称自己不清楚该媒体从何处取得了据称是经过公证的短信内容。  田参军律师称,他此前在阅卷以及与被害人探讨案情时从来没有见过该短信,至于据称是酒吧人员的手机号与李某父亲联系,他也会再跟酒吧老板核实。其同时提出,案件还没有开庭审理所有的证据材料都应该保密,本着先刑后民的原则,被害人不排除对侵犯其名誉的人员提起诉讼,要求媒体说明消息来源。  昨日,记者未能联系到案件当事人,上述媒体报道的内容未能获得当事人证实。  ■&分析  换律师引争议聘顾问是策略  近日,有传闻称李某的第三任辩护人陈枢和王冉将退出此案,对此,陈枢曾向新京报发来独家声明否认此事。昨日,兰和律师也表示,他是近期才接受李家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李家对陈、王二位律师还是非常信任的。  研究法律职业伦理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许身健介绍,在诉讼法上并没有法律顾问的概念,为刑事案件被告人辩护的律师称为辩护人,在民事案件中以律师或一般自然人身份出现的称为代理人。但是在实践中,一些单位可能需要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也有可能委托律师事务所,律所再指派具体的律师与委托单位接洽。  许身健分析,李某案此前两度更换律师已经引发争议,甚至连第三任律师本身也成为争议对象,在这种情形下李家委托法律顾问也是一种折中策略,该顾问既要承担为家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职能,也可能就此案的刑事辩护策略与二位律师沟通。<INPUT type=checkbox value=0 name=titlecheckbox sourceid="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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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北京海淀法院定于今天上午9时30分对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在此前进行的庭审中,三名被告人当庭认罪,三人每人赔偿被害人15万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李某某一家来源:腾讯视频
中新网9月26日电 北京海淀法院定于今天上午9时30分对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在此前进行的庭审中,三名被告人当庭认罪,三人每人赔偿被害人15万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李某某当庭翻供 三名被告人认罪8月28日,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在海淀法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两天时间。因该案涉及未成年人和个人隐私,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庭审期间,受害人杨某因精神和身体状况欠佳没有出庭。海淀检察院指控,日5时许,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在北京市海淀区某酒吧包间内与被害人杨某某饮酒后,将其强行带至某大厦房间内,以暴力殴打手段先后强行与杨某某发生性关系,并造成其左眼上睑、鼻背部片状皮下出血,左颞部及左颧部片状皮下出血等轻微伤情。海淀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且系轮奸,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检方同时提请法庭注意,本案中四名被告人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一名被告人协助公安机关找到同案犯,系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8日当天的庭审中,李某某、王某、魏氏兄弟中较大者、张某某、魏氏兄弟中较小者按照顺序出庭接受了讯问。魏氏兄弟及张某某并未对起诉书提出异议,王某则否认自己有强奸行为和殴打行为,仅承认自己与杨某某在自愿的情况下发生了性关系。在持续两天的庭审中,四名辩护律师给自己的当事人做了有罪辩护,但其中成年人王某自己当庭并未认罪,而李某某则当庭翻供,称自己喝多了并未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将对案件进行评议,择期宣判。庭后,合议庭安排未成年被告人和法定代理人进行了亲情会见。9月12日,海淀法院驳回了被告人李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提交的再次开庭申请。法院认为,该申请的主要内容在两次庭前会议和庭审中均已得到过明确答复,所提理由均没有新证据支持,本案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均已依法得到保障,申请再次开庭缺乏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三名被告人道歉赔偿已获谅解在此前进行的庭审中,法院表示,对于被害人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因尚有相关程序性问题需要解决,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法院决定在刑事案件审判后,再行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对附带民事诉讼进行审理。据悉,三名认罪被告人的律师,通过法院的转达,向被害人表达了真诚的歉意及赔偿意愿,通过协商,三名认罪被告人每人赔偿了被害人15万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同案被告人魏某的律师李在柯表示,如果四名被告获得原告杨女士的谅解,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减刑10%。他还表示,对自己的代理人量刑的乐观预期是“获判三年缓刑,甚至有罪但免于刑事处罚”,因为魏某“一是未成年人,二来有立功表现,三是从犯”。中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人以上轮奸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此,也有第三方律师指出,因为轮奸属强奸中较重的行为,所以缓刑的可能性不大,他还认为李某某的量刑不大可能低于5年,也不会超过10年,他在采访中说:“李某某的认罪态度是最不好的,他在四个未成年人中应该量刑最重。”案情回顾2月19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接到一位女事主报警。据女事主称,2月17日晚,她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2月20日,海淀公安分局开展工作后,将涉案人员李某某等5人抓获。5人因涉嫌强奸罪,随后被刑事拘留。3月7日,检方表示,李某某等5人因涉嫌强奸罪,已被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5月6日,海淀警方就此案移送审查起诉,期间因案件复杂延长15天,之后海淀检方将此案退回补充侦查一次。7月2日,海淀警方再次就此案移送审查起诉。7月8日,海淀检方就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提起公诉。7月9日,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完成立案审查,并决定受理该案。7月22日,海淀法院就李某某等涉嫌强奸一案召开庭前会议。8月20日,海淀法院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8月28日、29日,海淀法院曾就此案进行了两天的不公开审理。聚焦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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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等强奸案 二审下周二开庭
备受社会关注的李某某等5人强奸案将于11月19日(下周二)二审开庭。由于此案涉及未成年人,市一中院将不公开审理此案。
昨天早些时候,李某某等涉嫌强奸案受害人杨女士的律师田参军在微博发声称,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电话通知,11月19日上午9点,一中院少年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等强奸案。
随后,北京法院官微“京法网事”也发微博证实了田参军的消息。北京法院官微称:经与北京市一中院核实,该院定于11月19日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
日,海淀警方接杨女士报案称,17日零时许,其在海淀区湖北大厦遭李某某等5人轮奸,后警员将李某某等5人抓捕。经查,17岁的李某某是著名歌唱家李双江和梦鸽之子。
日,海淀法院经审理以强奸罪一审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其他4人也分别被判缓刑和有期徒刑。李某某和其监护人坚称李某某无罪,向市一中院提出上诉。市一中院原定于10月31日二审开庭审理此案,但是由于李某某的辩护律师再次换人,庭审被延期。(记者 李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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