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卖通纠纷怎么处理犯是全国速卖通纠纷怎么处理吗

公安局经济犯罪纠查主要干什么_百度知道
公安局经济犯罪纠查主要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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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的应该是公安的经侦部门。  公安经侦部门承担着打击、服务、参谋三大职能。  一、打击职能:  根据《公安部刑事案件管理分工规定》经侦部门负责立案侦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84种案件的工作。打击的重点主要是扰乱金融秩序、金融诈骗、涉税、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严重经济犯罪活动。  二、服务职能:  服务职能是打击职能的扩展。在依法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的同时,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在防范指导、信息咨询、法律帮助等方面,为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参谋职能:  参谋职能是打击职能的提升。通过及时总结经济犯罪的规律、特点,分析经济犯罪的发展趋势,为党委、政府指导经济建设,为行政执法单位、经济管理部门完善管理、堵塞漏洞,以及为立法司法机关加强法制建设等方面提供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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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一个错误的判决&为何近30年都难得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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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错误的判决 为何近30年都难得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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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申冤为何这么难
一个没有丝毫证据的强奸案!在河南省平顶山市有一个叫刘国强的人,近30年前因为一个不寻常的夜晚,他从一名人民警察变成了强奸犯并且获刑5年,在他服刑的第二年告他的女子,竟然又向有关部门写信替刘国强翻案并且赶到监狱向他道歉!但是案子并没有就此逆转直到今天刘国强都没有摆脱“强奸犯”这个罪名。那么近30年前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刘国强又为什么这么难洗清自己的冤屈呢!?他又能否得到渴望已久的清白呢!
日凌晨2点30分左右,身为平顶山市新华公安分局民警的刘国强在执行巡逻任务,他骑着自行车,当他到平顶山火车站附近时,有一名19岁的女孩引起了他的注意。刘国强说,当时他看到一个黑影,走近一看是一个女孩。这名女孩不去候车室,独自待在黑影处,引起了刘国强的怀疑。
出于公安民警的职责,刘国强对其进行询问,可是女孩并没有说实话,一会说自己是这的,一会说自己是那的,在经过多次反复询问后,女孩又说自己是从外地回来,因天太晚没有公交车只有等天亮有公交车再回家。在这样情况下刘国强为了女孩的安全,为了真正了解女孩这么晚没回家的原因。才提出要送她回家。可当送女孩到家时女孩又称因天太早,回家怕家里人打她为由,要求刘国强继续陪伴自己在家附近逗留,后又提出让刘国强送她到了她同事家里,刘国强才放心的回家休息了。
事情到此本来可以结束了,可让刘国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接下来这次事件却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那名被送的女孩居然到公安部门报案,刘国强对他实施了强奸。
此刻,刘国强才知道他所送的女孩名叫彭艺玲。尽管没有任何的人证,也没有任何的物证,有的仅仅是彭艺玲报案时捏造的假控告信,可刘国强还是被批捕了。
从刘国强的逮捕证上记者看到,上面签了一句话——我拒绝签字,因为我没有触犯刑法,更谈不上强奸——刘国强。刘国强说,也别说强奸了,他连彭艺玲的手也没碰过。
可刘国强的辩白并没有扭转事态的发展。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彻底改变了刘国强的命运——被告刘国强,身为公安干警,强奸妇女,影响极坏,已构成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五年后,刘国强出狱了,他身上早已没有了公安民警的光环,成了一个被人讥笑的强奸犯,心理的巨大落差让刘国强抬不起头来。他不敢面对原来的同事,他走路不敢抬头,这个龌龊的罪名压的他透不过气来。
出狱后的刘国强非常需要家人的抚慰,他渴望走出生命的严冬。可此刻,却没有人理解他,父亲因此事一气之下住进了医院,直到死刘国强都没有见到一面,继母的改嫁,就连陪伴他多年的妻子也因为他是个强奸犯离他而去。还有刘国强的女儿,当时只有五岁,可在她幼小的心里,已经埋下了对刘国强的刻骨仇恨,她不愿认一个强奸犯做爸爸,从此再没和刘国强往来。那么,刘国强到底有没有对彭艺玲实施强奸呢?如果单凭刘国强自己的口述,或许没有人相信他。然而,事实真相只有一个。就在刘国强被判刑送到监狱刚过一年,(1984年)初,平顶山市有关部门收到了彭艺玲的一封信,心中讲述了她诬告刘国强之后内心的煎熬与不安。
我叫彭艺玲,家住建设街,在矿务局服务公司工作,1982年,我在无奈的情况下,错告了一位比较好的公安人员——刘国强,使其本人被判了有期徒刑,也给政府添了不少麻烦。
彭艺玲说,当时刘国强的确是好心送她回家,连手都没有碰过她。可让人费解的是,当年彭艺玲又是出于什么目的诬告了刘国强呢?彭艺玲说,那是因为受到了自己当年的男朋友胁迫。高好民,河南博识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就此事和彭艺玲接触过。高好民说,彭艺玲的男友或者是心胸狭隘,或者是有其他什么想法,变着法地折磨彭艺玲,让彭到公安部门报案,诬告刘国强强奸。
后来,彭艺玲和当时的男友分了手,但她内心的煎熬和不安并没有结束,为了证实自己当年的确是冤枉了刘国强,她还和高好民和另一位律师等人一起,当着平顶山市恒信公证处人员面,对自己所写信件和录音内容进行了公正,并在公证书上签了名,按了指印。
为了解事实真相,记者来到彭艺玲家,彭艺玲的家人告诉记者彭艺玲身体不适不能见记者。记者随后拨通了她的电话。让记者吃惊的是,彭艺玲完全推翻了自己诬告刘国强的说法,改口说,刘国强当年的确强奸了她。但她对此不愿多谈。彭艺玲所讲让记者大感意外,彭艺玲承认诬告刘国强的亲笔信是自己写的,也向律师讲述了自己诬告刘国强的前前后后,并且还到公证处进行了公正。眼下,她的态度为何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呢?律师高好民分析,是因为眼下的彭艺玲已经将近50岁,和丈夫恩爱,还有一个正在读大学的女儿,彭非常珍惜眼下的幸福生活,不愿再给自己的生活搅起波澜。
事情的发展出乎所有人意料,事发时,彭艺玲只有19岁,今年她已经快五十岁了。有着种种顾虑也属于正常。可法律面前,由不得任何人信口开河。
黄琨律师认为,彭艺玲在没有举出新的证据的前提下,法律应当采信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材料。彭艺玲一反常态,让刘国强很是伤心,刘国强说,彭19岁的时候说谎欺骗了司法部门,冤枉了他,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可如今,彭艺玲已经将近50岁了,却还执迷不悟,让人难以接受。彭的家庭的确很幸福,但她的幸福是建立在自己的痛苦之上的。而这个痛苦不是一般的痛苦近30年了...
然而,刘国强的申诉之路走得并不顺畅,自刘国强判刑以后就一直向有关部门申诉,可是没有任何部门接受他的申诉。无奈出狱后的刘国强拿着彭艺玲在给自己道歉时,亲自转给自己向有关部门反映的亲笔信和录音带、申诉状,通过各种关系得到了后来时任的平顶山市政法委书记——王首梅的批示,要求平顶山新华区法院,重新对刘国强的案子进行审查。是刘国强在出狱后第一次看到了一丝曙光。但在短暂的一个月内法官确给刘国强说:“老刘,你不清楚你的案子是怎么回事?都是经市人大、政法委定的,包括判几年刑,都是提前内定的,咱法院根本就没有说话的权利。现在这些领导还都在位,他能说自己错了吗,你现在来要求纠这个案子还有点早,等等再说,等他们退了你再纠吧,法院也很同情你,咱们都是老同事只要有一点办法也会帮助你,真的没办法。”让刘国强没有想到的是,就这样一个老同事的谈话方式熄灭了他的第一次出现的曙光。更让刘国强没有想到的是,从此他不知数次的再向法院递交申诉状,法院已经不接受和接待了他了。在申诉无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况下,刘国强不得不背井离乡步行4个多月到了四川,而后辗转甘肃、北京。其间,他乞讨、拾荒,打零工,还因为在建筑队当小工摔断过肠子,从此再也不能干体力活了,但申诉的想法从未停止过。为了节省每一分钱,刘国强每天只吃一顿饭,只要有钱他就给有关部门写信,甚至在北京期间刘国强只要有时间就到有关部门亲自去反映,碰到好一点的官员还给刘国强说上一两句话:“告诉刘国强你这个案子不归我们管,你应该到你当地逐级反映才行。”碰到不好的官员根本就不管不问,几十年过去了,刘国强所寄的信件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楚有多少封,按刘国强的话说:“粗估得有一小汽车那么多”,可信件发出去之后全都石沉大海。几十年来刘国强渴望得到清白,给女儿一个交待成了他一生中唯一的夙愿,并耗尽了他的全部积蓄。为了清白他已在北京漂泊了10多年,除了不断的寻找自己能干的临时工外,就是时不时的到有关部门反映自己蒙冤的实情,还不断的提醒自己为了清白一定要坚持到底、坚持、坚持...就在他穷途末路时2005年苍天竟然给他送来了一抹温暖。一起打工的朋友敬重刘国强的为人,加上他又有文化,经常有老乡和朋友找他聊天。一天,一个河南老乡跟刘国强闲聊时突然问:“你想不想再找个伴儿?”刘国强之前从来没考虑这个问题。叹口气说:“我都这个样子了,跟谁不是祸害人家?”老乡这才说:“我有个表妹在老家,叫刘丽,人不错,勤快、心好、男人去世了。”刘国强没太当回事,只是在回老家时按老乡嘱咐,跟刘丽约好在一个地方见面。当刘丽第一次见到刘国强,一看到他,刘丽就心里“扑通”一下:“表哥怎么介绍个要饭的给我?”她实在不想把一个“要饭的”往家里领,可想到刘国强大老远从北京回来一趟,又不好意思拒绝。她就让刘国强先在那等一会儿,然后去附近商场花了40多元买了件上衣。刘国强觉得这个女人很善良,对自己很好,于是心里有了些“活动”。几次见面后,刘国强有了和刘丽重组家庭的想法,他向刘丽讲述了孤独的童年和上一段婚姻,唯独隐瞒了入狱经历。刘丽对这个经历坎坷的男人滋生了同情心。没多久,刘国强和刘丽领了结婚证,住进了刘丽家。结婚没几天,刘丽就发现不对劲。丈夫晚上频繁做恶梦,嘴里不断地叫着“冤冤冤”,冷汗把衣服都湿透了。刘丽开始怀疑丈夫精神有问题。两个月过去了,刘国强几乎每晚做恶梦,尤其是一声声的喊冤在半夜听来让人惊心。一天晚上,刘丽忍不住问:“你这是咋回事?你以前不会是杀人犯、强奸犯什么的吧?”刘国强沉默半天,终于坦承了以往的经历:“我就是强奸犯。可是我是被诬告的。”对于刚刚展开新生活的刘丽来说,这无异于晴天霹雳。她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我的命太苦了,怎么什么事都让我碰上了,居然嫁给了一个强奸犯...
...”那几天,刘丽失眠,也不愿和刘国强多说话。尽管刘国强不断解释自己的遭遇,但刘丽仍很难相信他。刘国强最后无奈地说:“如果你实在不愿和我过,就跟我离婚吧!”这句话反倒激发起刘丽要强的劲头:“我好不容易有了新家,不能这么轻易离婚。既然你说自己是冤枉的,我倒要看看,我嫁的男人到底是不是好人?”从此刘丽陪着刘国强一起上了申诉之路。除了刘国强在当地找些零活干外,隔一段时间,他们就去省城郑州找有关部门继续反映,在一次刘国强到河南省信访接待处,向接待人员理论:“我的问题已经20几年了,你们今天推这,明天推那,我去了人家都不接待,你们到底叫我去那?”信访接待人员再次给刘国强开出了,让他去省人大的单子。以上刘国强不知多少次去过这个部门,都已你的问题属于司法部门,你还要按程序向司法部门反映。这次他还是很无奈的按照信访程序去了省人大,当刘国强见到省人大接待人员时,痛哭流涕的向接待人员,倾诉着自己被诬告这20几年的心酸史。接待人员看着泪流满面的刘国强说:“老同志,你不要哭了,也不要再说了,我一听就知道你是受冤的,可是这么多年你跑了那么多部门,为什么人家不接待你,关键你的案件现,还在平顶山,这么多年为什么平顶山不给你立案,也就是迫使你的案件不能走入正常程序,无法向上一级司法部门反映。现在你的关键问题是想办法把你的案件,走出平顶山,我给你市人大写一个信访涵,你去找他们,看看他们能不能起到作用。”刘国强拿着这个省人大的信访涵,20几年来,好像第一次拿到了政府的救命稻草一样激动,就急着赶往平顶山。当他到平顶山市人大信访接待处时,接待人员看了省人大信访涵回答刘国强的是:“你的案件申诉现在没有得到法院的接受和立案,我们无法督办,也不能干扰司法程序。如果你的案件申诉法院接受了,在期限内没有给你作出答复,我们可以给法院去涵反映,现在这个情况,我们没有办法。”刘国强失望的回到刘丽那,把这次的经过告诉了刘丽,然后俩人商定还是去郑州咨询律师,怎么才能把自己的案件走出平顶山。就这样有时刘丽和刘国强一起去,有时刘国强自己去郑州,跑遍了郑州所有的律师事务所,都因为律师提出的代理费太高,而不得不放弃。不得已,刘国强给刘丽提出回平顶山找律师的打算。刘国强按照自己的打算,回到平顶山后找到各个律师事务所,律师一听这个案件,首先提出这个案件:“当年肯定有政治影响背景才作出判决,再者时间太长,很多证据无法考证,不好申诉成功,如果触动了当年的政治神经,恐怕饭碗就有丢的可能,这样的案件最好找郑州和知名律师,同时这样的案件,代理费也是较高的。”就这样刘丽和刘国强俩人,一日复一日,一年复一年时而去北京,时而去郑州和平顶山,几年下来几乎化去了刘国强和刘丽的所有积蓄。就在刘国强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绝望之际,刘国强得到了平顶山高好民律师的同情和帮助,事情终于有了一点转机。&&&&&&&&&&&&&&&&&
&&&&&2009年回到平顶山的刘国强把案件情况及彭艺玲写的信、录音带提供给了高好民律师。高律师刚开始并不看好这个案子,“一是案件时间太长,二是没有新的证据,除非彭艺玲现在还承认对刘国强是诬告”。
当年6月,当高律师和平顶山恒信公证处的两名公证人员找到彭艺玲时,彭艺玲的第一句话就是:“是的,这个案件是假的,刘国强是被冤枉的。这么多年我还以为政府早已给他翻案了,没想到把他害的人不人鬼不鬼的,我对不起他。高律师还把这段话用视频记录了下来。”
彭艺玲已是一名大二女生的母亲,她说以为刘国强的案子早就重新审理了。6月23日,彭艺玲赶到高律师的办公室内,当着公证人员的面,重新做了一份询问笔录,证实了当年那封信及录音的真实性。
当律师问彭艺玲,既然明知刘国强是被冤枉的,为什么要告他,彭艺玲说:“当时的对象王志兴殴打、折磨我,非逼我去告刘国强强奸我,否则以后也不放过我,他打我用的手铐(铁丝做的),我保存了好多年,直到结婚后我想这个事早就解决了我才扔掉,我当时年轻,害怕,被逼得受不了了。”
事情终于再次出现了一丝希望,拿着这份公证书及相关材料,2009年,刘国强再次向新华区法院递交了刑事再审申请书。刘国强的希望就是还自己的清白,满腹的冤屈都寄托在了这一纸申请书里头。但是这一丝希望几乎是瞬间就熄灭了!日新华区法院驳回了刘国强的申诉。紧接着刘国强再次向平顶山中院,递交了刑事再审申请书。日平顶山中院,又一次驳回了刘国强的申诉。无奈刘国强又将刑事再审申请书,递到了河南省高级法院,没有想到的是日,河南省高级法院仍是在没有进行,庭证质询的法律程序下,同样以刘国强提供的证据与事实不符,刘国强对该案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
驳回了刘国强的申诉。时至今日近30年了,刘国强都没有得到应有的清白,难免他有点心灰意冷!在记者采访刘国强时,看到了他给河南省高法对他驳回回复中这样写到:“我对省高院作出的(日)豫法刑申字第163号非常遗憾!高院依然维护错误的判决不予纠正,严重损坏了司法的公正,司法人员业务素质低下简直让人痛心疾首,这是法治的悲哀、时代的悲剧和我的灾难。我国《证据法规定》第47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从平顶山到省高院根本就没有开庭审理,也没有主持当事双方进行质证,就在驳回通知中说经彭艺玲的质证,质证是在法院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既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开展的,我根本就没有参加质证活动,省高院就说进行了质证,完全是信口开河,办案毫不尊重法律,为所欲为。我的青春被彭艺玲的诬告和法院的错误判决吞没了,我的前途也被断送,我坚持申诉要求法院为我纠正错误,仅仅是为了让女儿知道他的父亲是清白的。司法是守卫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是错误的司法裁判是残害公民的最强利器,省高院的驳回通知犹如一把尖刀刺进我微弱的心脏,将法律的尊严踩在脚下,将正义当做玩笑,玩弄法律玩弄我的权益和尊严。”
记者在采访中见到了为刘国强提供法律援助的一位,河南教育学院法律系讲师张子喜律师,张律师说在一年前接触到了刘国强的案子,他说“当年虽然沿用的是老刑法,但对强奸案的认定与现在的新刑法变化不大,就是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但通过案卷,一是找不到刘国强强奸彭艺玲的证据,二是刘国强自始至终没有承认强奸,三是没有证人证言和现场勘验。”
案卷中,张律师还发现了一份“汇报案件记录”,时间是日9时,地点是市政法领导小组会议室,参加者中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等。记录的最后写道:刘国强持枪强奸一案,汇报以后,党组研究认为,证据确凿,已构成强奸罪,应立即提请批捕。这是严重违反了我国司法不受任何部门干扰,独立办案的相关规定的。何况刘国强的卷宗中就找不到相互关连的证据,怎么是所谓的证据确凿呢!
接连多日,记者在平顶山采访,找到了这起强奸案的多名相关者。
63岁的胡国臣因患病已言语不清,他向记者比划着说:“没证据,啥证据没有就判了,刘国强亏得很。”
当年的新华公安分局预审股股长孙耀堂,退休后隐居在鲁山县仓头乡深山中,8月23日,记者几经努力找到了他。孙耀堂当年负责预审这起案子,他称,是没啥证据,控告者彭艺玲玲因为裤头已经洗过,送到北京也没检测出任何东西,“主要是上头已经定了,所以这个案子我们当时审也是走走过场”。当年的新华公安分局局长,如今早已退休在家的李天成,日见到刘国强时称:“为你这事我当时还向市局写过检查。”
李天成说:“当时公安队伍对作风问题管得特别严,当时轻判五年就是考虑到没证据,再加上后来那个女的也站出来说她没被强奸。”
李天成称,到现在他还记得1984年彭艺玲到他办公室“翻案”时的情景,他气得拍着桌子大恼:“既然没强奸你,你为啥诬告刘国强,你赶紧到法院去给人家纠错去。”
&&&&记者在采访高好民律师称,曾私下与该法院法官接触,法官称已经意识到了该案缺少证据的瑕疵,但要在市一级纠错的话难度太大,赔偿倒不怕,主要是追责太难,所以只好让他到上级法院去申诉。
其实,刘国强的要求并不多,他并不奢望追究彭艺玲的诬告罪。他只是想,身为公安干警的他不能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成了阶下囚,而且还要把这个强奸犯的罪名继续背下去。还有就是在他的暮年,他渴望能清清白白地面对自己的女儿。他不愿惨到当自己离开人世的时候,连一个烧纸的人都没有。
在结束采访时不由的让人感叹!这么简单的案件为什么当年,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刘国强就被判刑5年!不管我国79刑诉法和后来相继修改出台的刑诉法一再强调:“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本案刘国强自始至终都没有承认有强奸行为发生,也没有证人证言和现场勘验及妇检结果,仅凭一面之辞就轻而易举给刘国强判刑治罪!再者既然彭艺玲已经给有关部门写信澄清原判的事实错误,为什么不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尽管彭艺玲害怕自己受到法律的制裁影响自己的幸福,出尔反而自己的说法,那么法律面前就任她空口说白话吗!何况还有法律公证书的存在呢?至今近30年了刘国强年近六旬又患严重的心脏病,在他这近30年中就为了讨回自己的清白好面对自己的女儿!我们经常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政府经常说要尽快现实司法公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可是为什么我们在司法纠错上就那么困难呢!刘国强这么明显的冤案为什么就得不到解决!一个人有几个30年?!法院为什么不给刘国强纠错呢?那么究竟怕什么?!真让人深思和难以置信!
为了早日实现司法真正的公正和平等,希望更多的媒体和网友,关注刘国强的蒙冤遭遇。给予他更多关心、支持!刘国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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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记者的采访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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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泰交警纠违揪出一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
来源:人民公安报-交通安全周刊&&
作者:韩志忠 汤笃德
  中国警察网讯 记者韩志忠、通讯员汤笃德报道:5月10日,福建省长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上路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时,截获一辆被盗摩托车,涉案驾车人陈某身带20张银行卡,涉嫌电信诈骗金额达数十万元。  当天9时许,陈某无证驾驶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经过长泰县人民路时,看到交警在查车,慌忙拐道逃避检查,被路面流动巡逻民警截获。民警责令其出示证照,询问了解相关信息时,陈某一直沉默不语,且神色慌张。民警遂对摩托车进行核查,发现该车车架号与发动机号被人为磨损,无法辨别。此时,陈某一边掏出手机假装打电话,一边向路边偏僻处走去,民警见状快步上前将其截住。在核查身份时,民警发现陈某身上带有4个红包袋,每个红包袋上都有标号,包内有20张银行卡。  经长泰县警方查明,陈某伙同他人通过电信诈骗手段已骗取资金数十万元。目前陈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涉案同伙和资金,警方正在追查中。  
责任编辑:李召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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