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新刑法全文冤家错案该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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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大学问沙龙:刑诉正义-如何终结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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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简介:
2014年一批影响重大的冤假错案得以平反。念斌案当事人念斌历经8年10次审判,4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后,今年终审判决无罪释放。18年前被冤杀的呼格吉勒图经过复查程序,前不久被宣告无罪
一、活动简介:
2014年一批影响重大的冤假错案得以平反。念斌案当事人念斌历经8年10次审判,4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后,今年终审判决无罪释放。18年前被冤杀的呼格吉勒图经过复查程序,前不久被宣告无罪。20年前的聂树斌案就在本月也启动复查程序。建设法治国家,就不能容忍冤假错案,我们邀请了法学界、律师界和检察官代表一起研讨如何终结冤假错案。 (一)嘉宾:(按演讲顺序排列) 1、陈光中(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原校长,新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开拓者。) 演讲主题:待定 2、李步云(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顾问,比较法研究会顾问,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 演讲主题:刑事诉讼法中的人权保障 3、陈卫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参与中国刑事诉讼法的立法起草与修正工作。) 演讲主题:冤假错案的防范和纠正 4、陈有西(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李庄案、顾雏军案的刑辩律师。) 演讲主题:律师视角-冤案纠错与司法制度完善 5、杨斌(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2011年荣获&中国十大正义人物&称号。) 演讲主题:检察官应如何履行公诉和司法监督职能?主持人:章文(著名媒体人,时事评论员,著有《民主不是说着玩的》等) (二)活动时间:12月27日 星期六 14:00-17:00 (三)活动地点:中华世纪坛世界艺术馆3号影厅(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9号(中央电视台与军事博物馆之间)) (四)活动主办:凤凰网大学问频道() 二、报名方式:(任一方式即可,报名参加免费) 1、邮件报名:请以&报名大学问沙龙+姓名+手机+常用邮箱&格式邮件发送至。 2、微博报名:请以&报名大学问沙龙+姓名+手机+常用邮箱&格式私信新浪微博@凤凰大学问。 3、微信报名:请以&报名大学问沙龙+姓名+手机+常用邮箱&格式发送给公共微信账号&凤凰大学问&。亲亲,发送之前需搜索公共微信&凤凰大学问&并关注哟! 4、短信报名:请以&报名大学问沙龙+姓名+手机+常用邮箱&格式发送短信至186-(王德民)。 5、QQ报名:请加QQ群,并小窗&大学问王曉燚&报名即可。 三、乘车路线 乘车路线 中华世纪坛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9号(中央电视台与军事博物馆之间) 乘车路线: 地铁一线军事博物馆站 公交车:1、21、68、99、308、320、337、728路军事博物馆站下;32、65、78、414路玉渊潭南门站下。
-------------------------------------------------------------------- 什么是凤凰大学问? &闻大学问,以致良知&,凤凰大学问()是凤凰网( )旗下一档关注中国与世界趋势性思想的栏目,以期为转型中国提供思想交流和论辩平台。目前,凤凰大学问已发布国内外知名学问大家的演讲实录共176期,包括吴敬琏、江平、杨振宁、周瑞金、汤一介、资中筠、俞可平、龙应台、布热津斯基、傅高义、余英时、张维迎、贺卫方等。 什么是大学问沙龙? &凤凰大学问沙龙&是&凤凰大学问()&的线下活动版,目的是为了给网友与学问大家之间的沟通交流提供平台,为有价值的思想提供发布和传播途径。&凤凰大学问沙龙&每月一期,每期会邀请多位学者分别做演讲、共同讨论,并与现场观众交流,最后会录制成视频并形成文字,在凤凰大学问()发布。
[责任编辑:王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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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小时点击排行依法纠正“冤假错案”依法审查“十五条违法犯罪”证据严惩“草菅人命”帮凶
请求“依法纠正冤假错案”依法审查“十五条违法犯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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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草菅人命”帮凶侦破“杀害龙毅”真凶
人:邹育华,家住四川省成都市金罗路12号,电话:,
被控告人:
1、四川省乐至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蒋先强(值主班),吴军,
2、涉案人乐至县殡仪馆李世云,毛仕传,陈昆燕,吴晓林,(2005年2月19-21日)
3、涉案人乐至县人民医院刘明龙医师。(2005年2月19日)
& 四川省乐至县公安局责任人。(2006年任职)
5、四川省资阳市公安局责任人。(2006年任职)
被害死亡人:龙毅,男,24岁,四川省成都市人,系控告人邹育华之子。
控告人请求:
&&&&&1、&审查蒋先强等民警伪造《接警登记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五个违法犯罪步骤”
&&&&&2、&审查刘明龙医师不负责任,拒绝抢救,将“活人”宣布死亡,不报告“四条”违法犯罪
3、&审查殡仪馆李世云等人运输火化活人,非法剥夺我人身自由,毁尸灭迹“四条”违法犯罪证据。
4、审查乐至县公安局帮助造假,伪造《调查报告》报假案,隐瞒案情的违法犯罪证据。
5、审查资阳市公安局弄虚作假瞒上欺下,违背事实和法律作《不违法不立案》枉法裁判证据。
6、控告人要求乐至县公安局,乐至县殡仪馆,乐至县人民医院共同赔偿200万元。
事实和理由:
蒋先强等民警及殡仪馆李世云等人和刘明龙医师“十三条违法犯罪”证据,把一条鲜活生命化成了灰,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了“杀害龙毅真凶”嫌疑人是警察。“十三条”违法犯罪证据,就是侦破“杀害龙毅真凶”有利证据。严惩“十三条违法犯罪”草菅人命帮凶,就能侦破“杀害龙毅”真凶,就能还我儿子冤死公道。
& && &2013年5月的一天,我在网上看到方圆法治报道《人民监督员参与评议涉捡信访案件》一文,仔细看是关于我控告蒋先强等民警及殡仪馆李世云等人和刘明龙医师一案。我看了很是吃惊!!!
&请看方圆法治报道:&
&&&一、该案控告人邹育华之子龙毅于2005年2月19日在乐至县一茶馆同女友亲属朋友打牌时突然死亡,乐至县城东派出所民警接警后未安排出警和进行尸捡,殡仪馆在没有医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情况下,仅凭“出诊记录”将尸体火化。&乐至县检察院认为,无事实依据证明派出所民警有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行为,决定不予立案。
质问乐至县检察院:
&&1、邹育华明明控告蒋先强等民警伪造《接警登记表》即“杀人毁尸证据”,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五个违法犯罪步骤”草菅人命。哪来的我控告蒋先强“徇私枉法”?乐至县检察院的检察官,您可不是眼花检察官哦?
2、人命关天,警察多次接警坚决不出警?串通殡仪馆毁尸灭迹,造成如今无法首先追查“杀害龙毅真凶”严重后果。文中已证明蒋先强等民警玩忽职守,乐至县检察院为什么不立案?
3、殡仪馆并不是凭“出诊记录”火化尸体。而是在警察的指挥下及时运输“被害未死活人”到殡仪馆?非法剥夺“我见儿子”人身自由?不凭公安机关《死亡证明》,就凭蒋先强等民警伪造的“接警登记表”证据“火化活人”毁尸灭迹?乐至县检察院为什么不立案?
4、2005年2月19日,龙毅和乐至县公安局蒋先强等民警及乐至县殡仪馆李世云一起,做客在陈善军请客的茶馆里打牌喝茶时,17时30分,龙毅突然口吐白沫,鼻嘴流血,脚手抽搐。17时38分,乐至县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刘明龙医师赶到现场拒绝救治?17时45分,刘医生将被害“未死活人”宣布死亡?足足7分钟,刘医生在杀人?乐至县检察院为什么不立案?
& 5、蒋先强等民警实施“五个违法犯罪步骤”串通殡仪馆“毁尸灭迹”?一条鲜活生命就化成了灰?至今,龙毅无殡仪馆颁发《火化证》?也无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在法治健全的国家里,居然事实存在“死了的活人”???震惊!!!
蒋先强等民警“五个违法犯罪步骤”串通殡仪馆毁尸灭迹?“十三条违法犯罪”证据,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了“杀害龙毅真凶”嫌疑人是警察。“十三条违法犯罪草菅人命”证据,就是侦破“杀害龙毅真凶”有利依据。乐至县检察院为什么不立案?
乐至县检察院为了《不立案》,故意捏造邹育华控告蒋先强“徇私枉法”事实?答非所问?不仅事实错误,更是法律错误。乐至县检察院的检察官,您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二、&2011年5月4日,四川省检察院朱晚林副检察长陪同周友苏、吴卫军、张莹等三名人民监督员赴资阳市院,对检察机关办理邹育华控告乐至县派出所民警涉嫌故意杀人、玩忽职守和徇私枉法一案进行监督。省检察院监督办、控告处负责人,资阳市院、乐至县院检察长以及两级院分管检察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该案的监督评议会。
质问四川省三级检察院:
&1、控告人邹育华并没有控告乐至县派出所民警涉嫌故意杀人,也没有控告蒋先强徇私枉法。哪来证据证明派出所民警故意杀人和蒋先强徇私枉法???
2、邹育华控告蒋先强等民警伪造《接警登记表》即“杀人毁尸”证据,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五个违法犯罪步骤”草菅人命。蒋先强等民警违反多条《警察法》,触犯了多条《刑法》。您们为什么没有监督?为什么没有依法立案?
&蒋先强等民警“五个违法犯罪步骤”串通殡仪馆毁尸灭迹,把一条鲜活生命化成了灰,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了“杀害龙毅真凶”嫌疑人是警察。“十三条违法犯罪”证据,就是侦破“杀害龙毅真凶”有利证据。严惩“十三条”违法犯罪帮凶,就能侦破“杀害龙毅”真凶,就能还我儿子冤死公道!您们为什么没有监督?为什么没有依法立案?
3、邹育华控告刘明龙医师不负责任,拒绝救治,将“活人”宣布死亡,不报告“四条罪状”。刘医生违反多条《医师法》,触犯了多条《刑法》。您们为什么没有监督?为什么没有依法立案?
&& 4、邹育华控告殡仪馆李世云等人运输“被害未死龙毅”到殡仪馆,非法剥夺“我见儿子”人身自由,火化活人,毁尸灭迹“四条罪状”。李世云等人违反了多条《殡葬管理条例》,触犯了多条《刑法》。您们为什么没有监督?为什么没有依法立案?
&5、邹育华控告乐至县公安局弄虚作假,伪造《乐至县公安局调查报告》向上级报假案隐瞒案情。乐至县公安局责任人违反《警察法》触犯了《刑法》。您们为什么没有监督?为什么没有立案?
6、邹育华控告资阳市公安局弄虚作假,瞒上欺下,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不立案》枉法裁判。资阳市公安局责任人违反《警察法》触犯了《刑法》。您们为什么没有监督?为什么没有依法立案?
请问:三级检察院检察长,省检察院监督办,控告处,业务部门负责人及人民监督员,您们连控告人控告什么都不清楚???您们监督什么?您们又评议什么?您们应该监督的没有监督?您们应该纠正的没有纠正?您们应该立案的没有立案?您们荒唐支持“捏造控告事实”《不立案》正确?
三、三名人民监督员表示: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办理邹育华涉捡信访案件,调查程序规范,适用法律正确,结论处理恰当,查清了信访人质疑的关键问题,对本案存在的疑点和人民监督员提出的问题均作了正面回答,这种不回避,不隐瞒,不袒护的办案作风和态度值得肯定,大家对此表示非常满意,检察机关作出的不立案决定正确。使大家发自内心地信服。
反驳四川省三级检察院:
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办理邹育华涉捡案件调查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不正确?结论处理不恰当?没有查清控告人控告的关键问题?对控告人提供“十五条违法犯罪”证据,没有依法审查?没有作正面回答?回避控告事实?隐瞒控告案情?袒护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作出《不立案》决定错误。
原来,四川省三级检察院暗箱操作,请人民监督员抹嘴后劝服控告人,借人民监督员名义大肆向社会宣传检察机关作出《不立案》决定正确?欺瞒最高检和全国人民案结事了?也欺瞒了朱晚林副检察长。但检察长指示:市、县两级院专题向政法委汇报,建议由政法委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必要时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对该案进行听证,切实促进案结事了。
请问四川省三级检察院:市、县两级检察院专题向政法委汇报了吗?政法委协调相关部门处理责任人了吗?给控告人赔偿了吗?对该案进行听证了吗?三级检察院怎么案结事了的?
最高检2013年、2012年对邹育华《举报&控告&申冤》案受理后,多次转四川省检察院处理,四川省检察院不理不睬?不审查控告证据?不给答复?久拖不决?迫使我多次找四川省检察院控告处和监督办,要求依法审查控告人提供的“十五条违法犯罪”证据,依法立案,依法赔偿。四川省检察院于2013年7月,荒唐作出2011年三级检察院暗箱操作支持乐至县检察院“捏造控告事实”《不立案》正确《信访》乱答复?包庇“十五条违法犯罪草菅人命”制造了“冤假错案”。
2014年3月24日北京上访,最高检公安部:看到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检察院及资阳市检察院《答复》不合格,拒绝受理说:回去找公安厅,检察院给“不立案”法律文书。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检察院及资阳市检察院坚决不给“十五条违法不立案”法律文书答复?说:办案人已处理好?怎么说也不给?不解决问题?你要向最高检或四川省政法委告办案人才能纠正“错案”。
&中央:《依法纠正冤假错案》!四川省公安厅包庇资阳市公安局和乐至县公安局责任人,包庇蒋先强等民警及殡仪馆李世云等人和刘明龙医师“十五条违法犯罪”草菅人命?作出《复核信访》乱答复?制造了“冤假错案”。四川省三级检察院暗箱操作,支持乐至县检察院“捏造控告事实”《不立案》正确?作出不合格《来访》乱答复?再次制造了“冤假错案”?
&&&&&&&请求&&四川省政法委&&&依法纠正“冤假错案”!依法公开审查控告人提供“十五条违法犯罪”证据,依法立案!依法赔偿!依法严惩“十五条违法犯罪”草菅人命帮凶,依法处理办案人和相关领导!依法侦破“杀害龙毅”真凶!要求乐至县公安局,乐至县殡仪馆,乐至县人民医院共同赔偿邹育华20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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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人:邹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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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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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申请“依法纠正冤假错案”严惩“十五条违法草菅人命犯罪”帮凶  依法立案 依法整改 依法答复 依法赔偿 依法侦破  申 请 人:邹育华,家住四川省成都市金罗路12号,电话:028-,  被申请人:  1、四川省公安厅《复核信访答复》维持资阳市公安局《复查信访》制造了“冤假错案”  2、四川省检察院《来访答复》捏造“徇私枉法”支持《不立案正确》再次制造“冤假错案”  被控告人:  1、四川省乐至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长蒋先强(值主班),吴军,倪平,倪天贵,张玉平(值副
班)及法医江顺中。(日至20日)  2、涉案人四川省乐至县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刘明龙医师(日)  3、涉案人四川省乐至县殡仪馆李世云,毛仕传,陈昆燕,吴晓林(至21日)  4、弄虚作假,伪造《调查报告》报假案,隐瞒案情的乐至县公安局责任人(2006年任职)  5、弄虚作假,两份《复查报告》《复查信访》枉法裁判的资阳市公安局责任人(2006年任职)  被害死亡人:龙毅,男,24岁,四川省成都市人。系申请控告人邹育华之子。  申请人请求:  1、依法纠正:四川省公安厅《复核信访》维持《复查信访》乱答复制造的“冤假错案”  2、依法纠正:四川省检察院《来访答复》支持《不立案》乱答复正确再次制造“冤假错案”  3、依法立案:严惩“十五条违法犯罪”草菅人命帮凶,就能侦破“杀害龙毅”真凶。  4、依法整改:反渎局认定“全部程序违法”不依法向违法机关下发“整改”法律文书通知  5、依法答复:省、市两级检察院,不依法给控告人“十五条违法不立案”法律文书答复  6、依法赔偿:要求乐至县公安局,乐至县殡仪馆,乐至县人民医院共同赔偿控告人200万元  7、依法侦破:侦破日乐至县城茶馆“杀害龙毅”真凶!还我儿子冤死公道!  蒋先强等人“十三条违法犯罪”草菅人命证据,就是侦破“杀害龙毅真凶”有利证据。  事实和理由:  一、四川省公安厅包庇“十五条违法犯罪”草菅人命制造了“冤假错案”无人敢纠正  2008年4月,四川省公安厅《复核信访》答复:乐至县公安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隐瞒案情等违法行为,你反应的问题查无实据。省公安厅维持资阳市公安局作出的复查信访答复。请见(四川省公安厅《复核信访》乱答复)  2008年1月,资阳市公安局《复查信访》答复:(1)龙毅属突发疾病猝死,其死亡不构成案件,故不应立案。(2)无事实依据证明蒋先强等民警违法办案,也无事实依据证明刘明龙医师有违法犯罪行为。请见(资阳市公安局《复查信访》乱答复)  质问四川省公安厅:  资阳市公安局“无凭无据”龙毅属“突发疾病”猝死?龙毅和乐至县公安局蒋先强等民警及殡仪馆李世云一起,做客在陈善军请客的茶馆里打牌喝茶时,突然口吐白沫,鼻嘴流血,脚手抽搐是“突发疾病”猝死吗?突然猝死?做客在现场警察,为什么没有履行现场勘尸查死因法定职责?为什么悄悄的?为什么指挥及时把龙毅拖进殡仪馆?为什么指挥非法剥夺我见儿子遗体?为什么多次接警不出警?为什么打电话要殡仪馆火化龙毅?而殡仪馆又为什么不凭公安机关《死亡证明》而是凭警察伪造的《接警登记表》即“杀人毁尸”证据火化龙毅?蒋先强等民警“五个违法犯罪步骤”串通殡仪馆“毁尸灭迹”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证明“杀害龙毅真凶”嫌疑人是警察。蒋先强等民警及殡仪馆李世云等人和刘明龙医师“十三条违法犯罪”草菅人命证据,就是侦破“杀害龙毅真凶”有利证据。龙毅公共茶馆“非正常死亡”为什么不构成案件?四川省公安厅为什么不依法“立案”?  1、龙毅活着,蒋先强等民警捏造龙毅死了,伪造《接警登记表》即“杀人毁尸”证据草菅人命不是“弄虚作假伪造证据”?人命关天,警察多次接警不出警不是“玩忽职守”?做客现场的警察亲眼目睹龙毅突然“口吐白沫,鼻嘴流血,脚手抽搐”没有履行法定职责不是“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非正常死亡”警察玩忽职守?指挥及时运输“被害未死龙毅”到殡仪馆?指挥非法剥夺“我见儿子”遗体?指挥殡仪馆“火化活人”毁尸灭迹不是“滥用职权”吗?警察“五个违法犯罪步骤”串通殡仪馆“毁尸灭迹”不是“违法办案”吗?蒋先强等民警违反多条《警察法》触犯多条《刑法》不是“事实依据”吗?控告人提供“十五条违法犯罪”证据,公安厅居然“查无实据”荒唐答复?  2、刘医生8分钟赶到现场“拒绝救治”猝死龙毅违反《技术操作规范》?足足7分钟,医生将“活人宣布死亡”不是杀人吗?刘医生不负责任,导致龙毅死亡不报告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刘医生“严重失职”违反多条《医师法》,触犯多条《刑法》不是证明“违法犯罪事实依据”吗?  3、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和四川省民政厅《责任事故通报》证明了龙毅“非正常死亡”。推翻了资阳市公安局无凭无据“龙毅属突发疾病猝死”不立案?证明了殡仪馆李世云等人不凭司法机关《书面火化通知》凭警察伪造的《接警登记表》火化了“非正常死亡”龙毅毁尸灭迹?熊汉青证据证明了殡仪馆李世云等人及时运输的不是死人而是“活人”?陈善军笔录和龙作云证据,证明了殡仪馆李世云等人非法剥夺“我见儿子遗体人身自由”长达几十个小时直到火化?火化那二三分钟我看见“凝固的新鲜覆盖龙毅嘴角,嘴唇上面,眼睛大睁开,眼角还挂有眼泪”。龙毅在殡仪馆流出的血和泪,证明了龙毅在殡仪馆还活着。谁杀了龙毅?李世云等人如此大胆“火化活人”毁尸灭迹?违反多条《殡葬管理条例》,触犯多条《刑法》不是证明李世云等人“违法犯罪事实依据”?  4、乐至县公安局明知蒋先强等民警“违法办案”串通殡仪馆“毁尸灭迹”?故意弄虚作假伪造《调查报告》报假案隐瞒案情。责任人违反《警察法》触犯《刑法》不是“违法犯罪事实依据”吗?  5、资阳市公安局《复查报告》于2006年已经查明乐至县公安局和蒋先强等民警及殡仪馆李世云等人和刘明龙医师“违法犯罪事实”故意包庇?故意弄虚作假瞒上欺下,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不违法不立案”《复查信访》枉法裁判?资阳市公安局责任人违反《警察法》,触犯《刑法》不是“违法犯罪事实依据”吗?四川省公安厅不但没有依法纠正资阳市公安局作出“不违法不立案”错误答复,反倒维持资阳市公安局《复查信访》乱答复?制造了“冤假错案”?  详情请看:《资阳市检察院反渎局审查“十五条违法犯罪证据”认定他们全部程序违法》材料和证据清单(一)(二)(三)份共22页,证据38份59页,法律法规依据8份10页。足以证明他们“程序违法构成犯罪”;足以推翻四川省公安厅《复核信访》乱答复?制造的“冤假错案”。  二、四川省三级检察院“暗箱操作”支持乐至县检察院“捏造徇私枉法”《不立案》正确  2013年7月,四川省检察院《来访答复书》:你控告乐至县公安局有关人员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经审查认为尚无事实依据证明蒋先强等公安民警有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渎职行为,乐至县检察院不立案决定正确。且该案经过案件质量评查和人民监督员,结论为该案不立案决定符合法律规定。请见(四川省检察院“捏造徇私枉法”支持乐至县检察院《不立案正确》乱答复)  2010年5月,乐至县检察院《不立案通知书》答复:你控告蒋先强涉嫌徇私枉法一案,经本院审查认为:无事实依据证明蒋先强等公安民警涉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决定不予立案。请见(乐至县检察院“捏造徇私枉法”《不立案通知》乱答复)  质问四川省检察院:  邹育华并没有控告蒋先强“徇私枉法”,哪来事实依据证明蒋先强等民警“徇私枉法”?四川省检察院故意“捏造徇私枉法”答非所问?支持乐至县检察院捏造徇私枉法《不立案》乱答复正确?案件质量评查什么?监督什么?检察机关“捏造徇私枉法”《不立案》乱答复?符合“法律规定”吗?  (1)邹育华控告蒋先强等民警弄虚作假“伪造《接警登记表》证据”草菅人命?“玩忽职守”多次接警不出警?不履行现场勘尸查死因法定职责?“滥用职权”指挥殡仪馆运输活人?火化活人?非法剥夺我见儿子遗体?“五个违法犯罪步骤”串通殡仪馆“毁尸灭迹”?蒋先强等民警违反多条《警察法》触犯了多条《刑法》。(2)控告刘明龙医师不负责任?拒绝抢救?将“活人宣布死亡”不报告“四条罪状”导致龙毅死亡?刘医生违反多条《医师法》触犯多条《刑法》。(3)控告李世云等人“运输火化活人”?非法剥夺“我见儿子人身自由”毁尸灭迹?“四条罪状”草菅人命?李世云等人违反多条《殡葬管理条例》触犯多条《刑法》。(4)控告乐至县公安局“弄虚作假”伪造《调查报告》报假案“隐瞒案情”?乐至县公安局责任人违反《警察法》触犯了《刑法》。(5)控告资阳市公安局“弄虚作假”瞒上欺下,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不违法不立案”《复查信访》枉法裁判?资阳市公安局责任人违反《警察法》触犯了《刑法》。四川省检察院为什么没有依法“立案”???  原来,2011年5月,四川省三级检察院暗箱操作,请人民监督员抹嘴劝服控告人,借人民监督员名义大肆向社会宣传检察机关作出《不立案》决定正确?欺瞒最高检和全国人民“案结事了”在网上报上杂志上已经报道几年我都不知道?如此权威“不实报道”?证明了四川省三级检察院包庇“十五条违法犯罪”草菅人命帮凶。故意暗箱操作支持乐至县检察院“捏造徇私枉法”《不立案》乱答复正确?再次制造了震惊全国重大“冤假错案”?请看《人民监督员参与评议涉检信访案件》“不实报道”和“反驳不实报道”《请求依法审查控告人提供“十五条违法犯罪”草菅人命》证据。  三、资阳市检察院审查“十五条违法犯罪”草菅人命证据认定“全部程序违法”不敢立案  日,资阳市检察院反渎局审查“十五条违法犯罪”证据,认定他们“全部程序违法”把一条鲜活生命化成了灰。却不敢认定他们程序违法“构成犯罪”??因为,资阳市检察院不敢违抗四川省三级检察院“暗箱操作”支持乐至县检察院“捏造徇私枉法”《不立案》正确?不敢违抗四川省朱晚林副检察长《不立案》指示?不敢违抗四川省检察院“捏造徇私枉法”支持乐至县检察院《不立案》正确乱答复?更不敢纠正四川省公安厅制造的“冤假错案”?所以,资阳市检察院在事实证据,法律依据面前“不敢立案”?然而,荒唐支持与自己审查“十五条违法犯罪证据”毫无相干的乐至县检察院《不立案》正确作答?请看《资阳市检察院荒唐答复》  四川省三级公安机关包庇“十五条违法犯罪”制造了“冤假错案”无人立案?四川省三级政府保护“十五条违法犯罪”终止终结“涉法错案”不再纠正?四川省三级检察院袒护“十五条违法犯罪”暗箱操作?支持乐至县检察院捏造徇私枉法《不立案》乱答复正确?才会出现,资阳市检察院在事实证据,法律依据面前“不敢立案”?不敢给控告人“十五条违法不立案”法律文书答复?  资阳市检察院审查“十五条违法犯罪”草菅人命证据,就已经推翻了乐至县检察院《不立案》乱答复?却不敢纠正下级《不立案》错误答复?资阳市检察院认定“全部程序违法”推翻了四川省公安厅“不违法不立案”《复核信访》乱答复?更不敢纠正四川省公安厅制造的“冤假错案”?  四、申请“依法纠正冤假错案”严惩“十五条违法草菅人命”犯罪侦破“杀害龙毅”真凶  中央:《依法纠正冤假错案》!四川省委省政府及公安厅检察院“高官”包庇“十五条违法草菅人命犯罪”帮凶?中央巡视组已交四川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处理!省纪委确认说:纪委只管官员,“错案”要政法委纠正,你要找政法委“纠正冤假错案”。所以,举报控告人特申请 四川省政法委 依法纠正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检察院制造的震惊全国重大“冤假错案”?依法立案!依法整改!依法答复!依法赔偿!依法侦破!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政法委
  申请人:邹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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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公安厅包庇“十五条违法犯罪”草菅人命制造了“冤假错案”无人敢纠正
  路过,先支持下你,  为你顶起一帖,}需ㄘ要ㄚ帮g助ㄘ可ㄔ加【
  5 77   6.1.3   8-8-3  ㄗ  
  四川省三级检察院“暗箱操作”支持乐至县检察院“捏造徇私枉法”《不立案》正确
  资阳市检察院审查“十五条违法草菅人命”犯罪证据,就已经推翻了乐至县检察院捏造“徇私枉法”《不立案》乱答复?
  四川省公安厅《复核信访答复》维持资阳市公安局《复查信访》制造了“冤假错案”
  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纠正冤假错案!
  四川省检察院应当依法监督纠正四川省公安厅《复核乱答复》制造的“冤假错案”
  四川省检察院不依法纠正“冤假错案”?
  依法纠正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检察院制造的震惊全国重大“冤假错案”?
  中央:依法纠正冤假错案!
  四川省检察院暗箱操作包庇违法犯罪?
  四川省政法委不依法纠正“冤假错案”?
  四川省检察院捏造徇私枉法《不立案》乱答复?
  四川省检察院权力太任性!
  最高检依法纠正冤假错案!
  四川省政法委不依法纠正“冤假错案”?
  依法纠正冤假错案!
  人命关天!严惩草菅人命帮凶!
  最高检:《你反应的问题已转四川省检察院处理》!
  依法纠正冤假错案!
  依法立案!严惩帮凶!
  依法纠正冤假错案!依法立案!严惩帮凶!
  依法立案!严惩帮凶!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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