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处理

撞人交通事故处理四原则靠谱吗 请看权威解析
  ■制图/陈琮元
  本期话题
  开车上路出了事故,处理四招是“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解、没有钱”?看亲身经历人、交警、律师、保险公司四方话说真假。
  微信朋友圈里流传一则题为“一位退休交警帖的微信,有车的朋友一定要存”的技术帖,帖子提出“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解、没有钱”的事故处理原则。7月13日,长沙市民屈筱通过她的亲身经历细数技术帖的利弊,“我花了2年时间把这个事故处理妥当,这帖子既有现实意义,也有改进之处。”
  长沙市交警支队处教科副科长许晓、本报金牌律师团普特律师事务所曾昕律师、人寿保险湖南分公司资深理赔员吴迪也对该帖逐一解析。处理撞人的交通事故,您看看他们怎么说。
  【原则1】
  出事故先找110和保险公司?
  【微信原文】“出了事故不要害怕,立刻拨打110和保险公司电话,若对方伤重请直接拨打120,你留在现场等交警。”
  屈筱:我前年5月在岳麓区桐梓坡路撞了一名行人,当即拨打122,因为伤者还能走动,我立即驾车把他送入了医院。
  许晓:赞成你的处理方式,还可以补充两点:如伤者伤情严重,肇事驾驶人应立即拨打120求助,随即拨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和保险公司出险电话。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同时要将其他乘客引导至路边或其他安全地带,设置三角牌等警示标志,以免发生二次事故;事故发生后,驾驶人不得离开事故现场,如果是本人受伤或抢救其他伤员等特殊情况去医院,要及时报告交警。
  【原则2】
  保险公司可包办事故处理?
  【微信原文】 拿到车该上班就上班,不上班你就休息,千万不要紧张。现在任何关于医院的费用你说我没钱,请和我的保险公司联系。如果告我的话,请连我的保险公司一起告,你连面都不用出,保险公司会请非常专业的“讼棍”帮你打官司,最后要赔多少,完全不用自己管。
  屈筱:“不探望”、“不调解”太绝对,但是一定要把握两个原则:探望就探望,别涉及其他。探望既有利于掌握伤者信息,以防对方把啥病都算成车祸所致了;其次,探望以表诚意,有利于矛盾缓和;调解不必面对面,一见面,肯定谈不拢。
  事故发生后,一定要跟伤者沟通好,我们的目的是治疗,治疗的钱是由保险公司出,不要把敌对关系搞错了。实在不行,就让伤者把我和保险公司一起告了。
  吴迪:话是没错,现在很多案例到了最后都是以“法庭见”了结,你看屈小姐也是一拖就是2年,时间成本划不来啊。
  肇事方应关注伤者的治疗情况,掌握伤者的治疗是否与交通事故相关联。如果肇事方垫付了治疗费用,就应该注意保存好用药明细、医疗费发票,便于日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总之,到医院探望,既是人之常情,也是对自身负责。
  至于保险公司帮车主打官司的说法,曾昕律师予以反驳。“保险公司没有义务帮助或协助车主应诉,即使在车主、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一方出庭答辩,也并不会代替车主抗辩。”此外,超过了理赔范围的金额必须是由车主自己承担的,并非“赔多少不用自己管”。
  【原则3】
  “即使扣车也不垫付”?
  【微信原文】“不要垫付,如果交警要扣车,你就让他扣,所有他需要的资料都给他。自己步行或打车上下班,15个工作日你直接去交警大队要验车报告。若不给你,你就立刻即刻马上不要迟疑地找到一个叫“行政科”的地方提出行政复议,然后拿着验车报告去提车。停车场一分钱都不要给,拿着验车报告你直接就可以拿车,如果对方不给你车,你直接打110说有人非法扣车。验车和停车是不要钱的,国家有财拨专门用于这一部分,而且100%的停车场都不是交警自己的,都是外包的。你要是担心自己的新车扣了以后被损,你就提前自己拍照,然后弄一个车衣去盖起来。 ”
  屈筱:事发后,交警定了我80%的责任,并将我的车拖到了岳麓区停车场。拖车没收钱,几天后我去取车,要收停车费,不过没有凭据,那我肯定不交了。
  最关键的是垫付。出于人道,入院当天费用我都垫了,后来又垫了1万元,伤者后来还要求我垫付,我就不干了。结果他把我和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庭。判决书一下来,保险公司把该赔的都赔了。我总结,完全不垫付不可取,我们应该酌情垫付。
  许晓:交警通知垫付医疗费、抢救费的对象有两个,一是保险公司,二是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并不包括肇事方。但在实践中,保险公司一般仅在责任限额内垫付医疗费,救助基金只对逃逸事故抢救费用垫付。出于各方面考虑,肇事方在有责任的情况下,可垫付全部或部分医疗费、丧葬费用。”
  另外,交警扣车,并不是为了强迫肇事车主垫付费用。“扣车是为了保留证据和检验鉴定的需要。”鉴定一般在20个工作日完成,扣车上限也是20天,如果要延期,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吴迪:事发后,车主可向交警部门申请开具交强险垫付通知书,死亡或伤残垫付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车损2000元。另外,商业险是没法垫付的,保险公司只有在拿到伤者的所有票据之后才能进行商业险部分的理赔。
  【原则4】
  对方不接受调解,
  那就告?
  【微信原文】“现在你要考虑怎么拿回自己的行驶证的问题。对方接受调解,愿意接受交警认责比例,把发票给你,你去报销,然后签字,你拿回行驶证。对方不愿意调解,那就告。你放心大胆地开车,有人查你就说有官司在身,行驶证抵押了,时间一长,要么保险公司答应赔,要么伤者自己接受调解。法院判决后,你就可以直接拿判决书去找交警,约对方一起去,签字拿回东西。对方不去,你直接找交警。
  屈筱:我垫付了1万元后就不出钱了,后来对方把我和保险公司一并告了,伤者罗列的理赔要求保险公司都一一答应。被我撞伤的人定为十级伤残,误工费和营养费都是上法庭后核算出来的,都有统一标准。
  许晓:其实,双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可以先找交警调解。但调解也有期限——10日。10日内调解2次,谈不拢则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吴迪:一般来说,有人员受伤的事故中,是否赔偿营养费,要看医嘱;医嘱有注明的,按照当地政府公布的相关标准计算即可,不需要发票。误工费用,需要出具相应的收入证明再计算,但最高不得超过平均收入的3倍,如果出具不了的,以当地平均标准计算。
  我要说明一点的是,很多自费药品保险公司没法报销,车主一定要与伤者沟通好,让伤者跟医生说,在保证治疗效果的同时,尽量不用自费药。
  ■记者 王为薇
  实习生 王梦 雷丹丹 兰海燕
  车博士
  抠掉车牌圆点
  防抓拍?不靠谱
  “听说只要把车牌上的那个白色小圆点抠掉,即使被电子眼抓拍,不能对焦拍出的照片也是模糊的。”长沙车主廖先生通过QQ询问网上一个“技术帖”的真实性。
  对此,交警部门表示,抠掉圆点不光躲避不了抓拍,还可能因为故意遮挡污损号牌面临处罚。
  长沙市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副大队长王继红解释,车牌上的小圆点只是一个分隔符,与后方数字相隔开来,这在机动车号牌的国家标准规范中有明确规定,“给电子眼对焦使用”一说纯属忽悠人。
  “不管车牌上有无小圆点,电子眼都能清楚拍摄。”记者从支队处罚窗口了解到,使用假套牌的车辆同样能被电子警察清晰地抓拍到,“根据这种说法,假套牌的小圆点里怎么会有芯片,能被抓拍显然这种说法不成立。”
  王继红表示,从2012年开始,车牌上的小圆点从以前粘贴的变成直接冲压制成。一些车主为了抠掉圆点导致车牌污损,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的严格处罚。
  ■记者 黄娟 实习生 刘祎
  踩油门车不动
  原来没挂挡
  市民杨先生:早几天看世界杯睡晚了,第二天迷迷糊糊开车上班。在一个车流很大的路口,我看见前面黄灯在闪立马一脚油门变车道冲最前面停好。等啊等,终于绿灯了,于是我轻抬离合踩油门,车为啥不动?!不会坏了吧,这可是新车啊,熄火重新启动,抬离合踩油门,怎么光见转速提升,车不动,尼玛手刹也松了啊。
  后面车一直在按喇叭,眼看绿灯变红灯,汗都急出来了。哎,没办法,打了双闪,到路边坐着打电话给4S店,把他们吼了一顿,然后再找小伙伴来救援。
  这时,我发现自己刚才好像没挂挡,直接就踩离合松离合了。哎呀,立马起身灰溜溜上车发动走人了。哎,每次回想起来都觉得太丢人了。■记者 陈昂
( 10:35:10) ( 14:55:33) ( 19:21:42) ( 00:06:2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全文) -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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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全文)
中国网 .cn  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 104 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已经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  孟建柱
                           二○○八年八月十七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章 报警和受理
  第四章 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
  第五章 调  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现场调查
   第三节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六章 认定与复核
   第一节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第二节 复  核
  第七章 处罚执行
  第八章 损害赔偿调解
  第九章 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第十章 执法监督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遵循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
  第三条 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资格。
第二章 管  辖
  第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
  第六条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案件管辖发生转移的,处理时限从移送案件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 军队、武警部队人员、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需要对现役军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军队、武警部队有关部门。
第三章 报警和受理
  第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第九条 公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第十条 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应当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式、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间、地点;
  (三)人员伤亡情况;
  (四)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危险物品的种类等;
  (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
  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或者出警指令后,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有人员伤亡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的,应当及时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有关部门。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或者其他有重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通过所属公安机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涉及营运车辆的,通知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涉及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应当立即通过所属公安机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应当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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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C)0法网版权所有京ICP备号-1京公网安备号  写在转帖前:  开车最怕撞人,看了很多撞人后被讹诈被忽悠的帖子,深感可怕!  本人平常非常关注这类帖子,希望自己有知识储备,以便不时之需  这篇帖子很不错!有别于以前看过的帖子,写的更细致更有情理  希望各位车友有类似经历的,发布出来让大家看看事情处理情况,避免更多车友被讹诈!  大讲道理被视为软弱---------要被宰,过于强硬被视为流氓----被鄙视  尺度自己掌握,有问题咨询律师!交警!法院!处理过事故的朋友!会给你最好的解答!  交通事故人伤:【前提有交强险+三责险+不计免赔】!没有的就不要看了自己掏钱解决吧!  小事故能几百能解决就走人,省事省心省力!这样最好!两种人最好报警出险处理:老头老太之类,没出险自己带去检查,给个几百了事了,过了几天又来找你(说不定还是他子女带过来的),哪儿又有问题了,你要给解决,没报险没现场没记录,完蛋,自己赔上一大笔!学生小朋友之类,蹦蹦跳跳的走了,看是没事,回头家长找来了,小孩子不懂事害怕,被撞了不敢说,现在发现有什么什么伤,你要处理!没报险没现场没记录,又是自己掏钱!我见过此类事件,最后搞的是一地鸡毛!自从出过扶起倒地老太案之后,这社会风气就坏了,遇事处理一定要小心再小心!交强险无责赔付医药费1000元,自己拿交强险看看吧!  1、【有人伤要及时110、120及车险报案(48小时之内,不然不理赔,现场就报最好,别自己开车送人去医院移动现场,万一伤者挂了,责任不好定你就完了)】、交警会扣车拿走交强险保单,伤者要住院的话,1000元办个住院就成,凭1000元收据去打发票或者在护士办公室墙上找到发票自己保存,票都不在你手上,你凭什么说是你垫付的,别想一分钱不掏,虽说在肇事人无力垫付的情况下,有道路救助基金和公安部门出通知让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药费,但最好不要走这一步,过于强硬一分不垫付是不可能的,初期就容易激化矛盾,被打被砸那是自找的,一般没人同情,道理很简单,你不撞就没个事了。和医生说下用医保药,有关系的就更好,后面就不要管了,该检查就检查,该用药就用药。  2、【保险的人伤专员必联系,务必要他来医院,期间要多次联系】,做什么检查、用什么药啊、材料的都去打电话烦那个人伤专员去,并要提出现在是抢救人的,你人伤专员要来定什么医保和非医保的,不然报销有的烦,打120最好,省的动自己车子,拿好救护费发票报销。  3、【伤者办好住院手续后凭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书去交警队提车,一般是交押金几千至几万不等,一般是交钱至指定银行】,看伤者病情,钱交了就可以去停场车提车(施救费发票报销),这个钱是用于伤者的治疗费用,报销时交警队会给你钱或发票,别以为看过什么贴子就能一分钱不花处理交通事故,停车费都不付。真和你来劲了,依法查你车证灯光三角牌灭火器什么的,盗抢车辆也能排查你玩玩,除非你不在本地开车了,不然有招对付你。  4、伤者住院后,可以根据情况【去交警队定责拿事故认定书】,找保险修自己的车去吧!和弱者相撞一般都是你全责,原因你懂的!【没人挂掉没植物人没终身瘫痪的】,也最好认全责,方便处理,为那??%是对方责任没必要,你就无责还要承担10%责任呢,还有重大伤亡的一定不能乱认责,弄不好就是天文数字和刑事责任,当然这种情况下,警方也会慎重定责,而且你也有行政复议的权力。【两辆轿车相撞,自己别主动认全责!除非头脑坏掉了,认全责只是相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这类弱者而言的】!一般与弱者相撞,基本判也是全责!你有保险,他没保险,你是机动车,他是非机车,为了省事!为了省心!为了和谐就这么简单!当然你要觉得全责不好!你也可以不认全责!仁者见仁了!  5、伤者住院期间别闲的骨头痒,跑去看望伤者,伤者不会因为你的看望而对你有好感,会减少你的赔偿钱的,那个都是有规定的,不可能少的。弄不起还起反作用,以为你胆小怕事,容易狮子大开口。当然你要是撞出交情来,准备交朋友了那就另说了!等伤者出院静养后,一般都是一起去交警队处理的,交警队处理就是调解其实就是和谐,糊糊弄弄结案件,坚决不要同意,在调解书上签字同意了基本上自己贴钱很多,一般都是将护理和误工这个时间算的很长,你到保险公司是不认可的,因为这是属于你自行承诺的,贴钱是肯定的。【三责险条款上一般都有这么1条: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保险人赔偿范围或超出保险人应赔金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金额。有兴趣的自己拿保单对照下】。  6、不要以为交警队的调解有用,保险基本不认可的,按理说钱都是保险公司出的,保险公司为什么不去交警队一起调解呢,因为保险一去交警队就是面对你和伤者及交警队的三重压力了,【你买保险是为了转嫁风险!但保险也不傻,他还是会转嫁风险给你】,不会去交警队的!而你一旦被签字定了调解协议了,再去保险公司报销,保险公司收拾你就和玩的一样,就会拿出上面那条规定和你一项项的核对费用,那个笔划一次,你就要自理一次钱。嘿嘿。心痛了吧,【字不是那么好签的,票子飞掉了】。  7、不同意调解要求对方起诉,坚决不调解,遇到无理取闹就110,法院判十万,【保险公司不敢给99999.99元】,明确告诉对方如果有关系有活动能力可以去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多赔钱,当然赔的太多可以带你分点。  8、法院对于没有重大人员伤员的交通事故一般不开庭,也是民事调解,但【这个调解比交警队的管用】,是由保险公司的专职律师与伤者及其代理人或律师签订的调解书,车主嘛就坐在边上看热门就成了。其实都是老熟人,常年搞交通事故的律师都认识,就看那保险公司与伤者及其代理人在法院就像买菜一样讨价还价,主要就是护理和误工时间的长短,一般要求出具误工证明和纳税证明。我遇到的那个伤者,估计单位没有扣钱,也没有证明,保险公司按城镇户口算的误工费、护理费、还有什么交通费、营养费,当然像什么骨折严重的开刀就有伤残评级了,其实都看保险公司了。就是保险公司一张嘴,多给也行,少给也行。谈好了你签字认可,把相关修车治疗费用全给保险公司律师一并处理,最后等保险公司打钱到法院帐上,你拿回你的修车钱或垫付医药费、伤者拿回相应的赔偿钱,各拿各钱,各走各路。  9、一般在法院,保险公司的律师会忽悠你,什么险种不对,不计免赔没有买,要你自己掏多少钱的,【自己要拿出保单核对下】,基本的知识还是要懂的,不然看你是个傻鸟,容易忽悠你自己掏钱。真要没买,这个也是可以讨价还价的,别听律师说的什么没有权力决定,没有权力决定保险公司要他来法院干鸟,看热闹的吗?和你还谈个鸟啊!  10、险种、不计免赔忽悠不成,就是医保、非医保再来忽悠你掏钱,拿出住院那个清单扫一眼说你要多少钱,这个都是非医保的,【你要把之前第2条做的事说出来,把责任全扔给保险公司,买保险本来就是为了转嫁风险】!为了抢救伤者,用药和检查是由医生决定的,你是不能决定的,不敢延误伤者的治疗,这个是人伤专员和你保险公司的事,钱是你保险公司出的,你自己就有义务进行监督规范用药和检查,和你是没有关系的,要保险公司非医保有什么依据来源要举证出来?【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都没有提到医保与非医保之分】,打官司保险基本必输!当然不出或少出非医保费用还有其它可以办法,自己想吧!  11、原则就是不垫付(你请客伤者住医院,伤者老婆做护理,每天都是好多钱,长住才好呢,多安逸)、不探望(探望多了,伤者以为你什么都不懂,害怕闹事,容易大开口要钱)、不调解(交警队调解没强制力、保险公司不认可,容易自己贴大钱)  12、【私了后患巨多】!容易给完钱,过了一段时间又来要钱!基本骨折以上不经法院的是头脑进水了,现在物价飞涨,骨折弄个开刀什么的几万太正常了!弄个伤残评级也简单,又是几万!要是脑部受伤开刀没个六位数根本解决不了!私了那是伤不起的!  13、平常那种碰到人的给个几百就走人的情况,如果实在闲的蛋疼可以叫上保险慢慢玩!交强险无责赔付医药费1000元!个人感觉性价比较低!【有行车记录仪感觉明显碰瓷坚决报警】!  14、以前说的A类条款承担司法签定费、律师费、诉讼费的,这是老黄历了,现在要买法律费用特约险才行。  15、不计免赔的意思就是百分百赔付,没买的话就是要根据相应责任要你自己承担部分,所认一定要买。【车损险修自己车,三责险修对方车和人的】(50和100保费没多大区别,相差三四百,但保额多了50万,感觉三责20-30万现在不够用,见过撞上磨托车受伤,颅骨骨折,蛛网膜出血最后连同伤残赔偿结案,他是20万的保额,最终贴了十几万),坐位险修自己车上人的(没这个险种最好不要带人,自己主责以上,不管是同学还是朋友都没用,出事你得掏钱,万一坐个4-5人,交强险只有1万医药费,三责险又用不上,你Y的发大财了),【车子不要轻易借人】!撞上人那价不好说,一般还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搞大了,借车人兜不了,还得你这个车主来兜!典型的没事找事做!这治安好就不买盗抢,一般车估计没人偷,买也就二三百!自燃险改过线路或三四年以上的还是要买的,可能是一百多元,单买交强险的全是牛人!我只有佩服的份!  16、机动车相撞没人伤,一般不扣车,都是快速处理或定损中心,报了保险,拿了事故认定书就去修车吧,遇到无理的人,第1是找交警处理,第2是有单位的去找单位找他或领导,第3是个人的上述无效直接法院起诉!  17、自己掏钱为了保费打折划不来,一次400,二次400,三次400,1200没了,没出险能给你少1200不?出三次下年就涨1200?没见过!不行换一家就是了,八五折还是有的!  18、【有疑问请咨询律师】!会给你最好的解答!觉的不对请指正!谢绝喷口水!
楼主发言:4次 发图:0张
  凡夫转过,你又转,看来你们有车一族生活不幸福啊,成天提心吊胆的。  同情
  作者:晴日雪松 时间: 23:49:00 .  凡夫转过,你又转,看来你们有车一族生活不幸福啊,成天提心吊胆的。  同情  ----------------------------------------------------------------  被【同情】是真实写照。  凡夫的内容不一样
  挺详细的。不错不错!!!!又长了点知识、经验!!!!
  有备无患  
  没法啊 介社会小鬼太多难缠啊  
  做个参考,是否能用上真的看运气  
  谢谢楼主!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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