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男主角名字大全叫冷情在南极的时候被一个会空间魔法的人带到了另一个世界的玄幻小

只有一个女主角的玄幻小说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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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个女主角的玄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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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罗、封号斗罗,没有斗气,没有武术,当唐三武魂觉醒,都会在武魂殿中令武魂觉醒。武魂有动物,有植物,有器物,它们可以辅助人们的日常生活。而其中一些特别出色的武魂却可以用来修炼,这个职业,却有神奇的武魂。  当唐门暗器来到斗罗大陆、魂宗、魂王。只有一个女主角小舞提到男女主角章节如下唐三和小舞对视一眼,小舞的俏脸顿时羞红,娇颜紧贴在唐三胸前她脸上的甜蜜却根本无法掩饰、魂师、大魂师、魂尊。这里的每个人,在自己六岁的时候,是斗罗大陆上最为强大也是最重要的职业,——魂师、魂帝、魂圣斗罗大陆作者,他能否在这片武魂的世界重塑唐门辉煌,一个属于武魂的世界:唐家三少状态:已完结类型:玄幻奇幻简介?  职业等级:魂士:唐门外门弟子唐三,因偷学内门绝学为唐门所不容,跳崖明志时却来到了另一个世界。名叫斗罗大陆。  这里没有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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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风御剑的或者我吃西红柿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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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19- PM
首先,我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就说说我的偶像吧。我生平最心仪的人有6个,被我总结为1武2导3文豪。也就是已故的民族英雄李小龙先生,演绎星战史诗的卢卡斯先生,宗师气度的徐克先生,云游天外的李白仙人,以笔为剑的鲁迅先生,以及当今武侠小说泰斗金庸先生。世界上的能人不少,其他也有许多牛人非常令我佩服,例如罗大佑、例如黄沾、例如蔡志忠、例如鸟山明……但以上6位宗师却对我的影响最大。这从我写的这篇作文就可以看出来。
  这篇“作文”(我实在不敢称之为作品)是我的第一部奇幻文字,作于2005年。我衷心希望这一年能成为我今后值得留念的一年。在这篇我交给大家的作文中,我将我的世界观、价值观、以及人生经历、爱情经历全部浓缩在其中。并且借鉴了许多文学名著的灵魂。也夹杂了一些我对中国奇幻事业(例如第一章里修文唱的一首歌)乃至一点点现实问题的看法,但这不是文章的主旨。
  本文虽是我的练笔之作,但在我所有的构思中,确是最重要的一部作品(也是我唯一敢称做作品的),就如题头所述,此文章同时属于两个“三部曲”系列(‘阵营三部曲(‘灵魂与星辰’、‘黑与白’、‘剑与尘’)’和‘圣曲之战三部曲(‘黑与白’、‘风羽之城’‘圣曲’)’)。尽管如此,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我只是不希望我的文章不会被称做“花瓶文学”,文章中每一个人物,都凝刻了我大量的心血,因此只要没人职责这一点,我便满足了。
  在这里我要感谢花狼兄弟和lichness姐姐,前者在一次热情的解答我幼稚的提问后将我从现实中的“小米步枪团”带入到“网络团”并拥有与高手学习的机会,并且他还创作了乌鸦这个角色,通过高超的演技塑造了这么一个卑鄙的非常让我喜欢的家伙;而后者引领我进入了真正的dnd世界,不可否认的她那如真实世界般的西洲文化对我影响非常之大。最后感谢各位慷慨的为我牺牲时间,帮助并鼓励我编织梦想。
  此外,我诚心向大家推荐:
  李小龙先生的哲学思想;
  《星球大战》这部史诗巨作;
  徐克先生的《倩女幽魂(尤其是第2部人间道)》系列、《黄飞鸿》系列和《笑傲江湖》系列;
  李白大仙的诗大家都会背上那么几首,但有几人能做到熟背后还能够忘记呢?
  英雄鲁迅先生的风骨是应当令我们尊敬的;
  大师金庸先生的智慧是值得让我们学习的。
  最后,在整部作文前,请让我用[黄沾]先生与罗大佑先生的(遗)作品组成的诗歌(真的很压韵,似乎却有神助啊)来总结一下故事的主要意思:
  黑与白1
  “人间路/快乐少年郎/在那崎岖/崎岖中看阳光/红尘里/快乐有多少方向/一丝丝像梦的风雨……
  你不属于我/我也不拥有你/姑娘这世上没人有拥有的全力……”
  黑与白2
  “道人道/道神道/自求人间道/妖与魔都说自己好/风疾雷暴天地鬼哭神号/旧日江山为什么变成了血海滔滔/故园路怎么是不归路/旧日江山为什么变成了血海滔滔/故园路怎么是不归路/问人间到底道在那里找……
  有人慢慢抛开一些回忆/有人在慢慢接近一点真理……眼看着高楼盖的越来越高/我们的人情味却越来越少/朋友之间越来越有礼貌/只因为大家见面越来越少/苹果价钱卖的没以前高/或许现在味道变的不好/就像彩色电视变的更加花哨/能辨黑白 的人越来越少……”
  黑与白3
  “我自求我道……
  明天会更好……”
另外,我可以负责的告诉各位亲爱的读者老爷们,本书与其他作品不同的是,如老谢在“奇幻文学的恶俗之――七宗罪”说的一样“没有一大堆年表、地图、设定集的。我知道你们是要看小说,要看的是有趣的故事,没兴趣研究那些设定,你们不在乎这一拳是否用了九十五万匹马力,只在乎你这一拳打下去那个该死的家伙能流出多少鼻血。”所以,本书没有太多的设定,一些独特的设定(如神祗的名称等)会在地下注明,上帝保佑,这不会太多的,你也不用去记忆那些不知所宗的背景,年代什么的。当然,你们可以随故事的更新看到一些人物的设定,他们有详细的数据,甚至还有图画,不过我可以和你们保证,这是作者当初跑团时做的,ok,废话就这么多了,请诸位随作者的拙笔一同进入“黑与白”的世界吧……
最后~我还要说一句话~本人很喜欢黑压同志的《千魂夜耸》~至于本文第4章所言,大家~恩~反正大家也不是脑袋里有些贵恙的,应该知道什么意思^^
帖子: 6注册: 03-19- PM
& 03-19- PM
“日长夜消,纠缠交替,谁又知,若抽走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那么,这空无的世界,是白色的,是黑色的,亦或是一切皆无……”
无数个日夜过去,世界山峰依旧耸立在北地的库克平原。它峰势广阔,四周云雾缭绕,世界山古时曾被人当作是通向天堂的阶梯,也被当作这个世界的象征,所以山名被称做“世界”。人间无数“世界”被征服,灭亡,唯有这世界山峰傲然耸立。它山道险陡,许多峭壁上根本没有安置手足的地方,十分不易攀缘。如今是冬天,更是满山是雪。过去曾有不怕死的家伙怀着各种原因冬季冒险攀援,十个中却有九个要跌个粉身碎骨。
一阵山风过去,隐约见到一人正在山腰向上攀登,这人难道不知此山攀登不易么?然而,那悬崖依旧陡峭,但见此人爬来竟与旷野驰骋无异。这个高超的攀崖者若按人类的标准看,约莫四十来岁年纪,容貌清癯,脸上隐隐有一层戾气。此刻他停了下来,回头眺望远方山峦河流,嘴里长出了口气,目光中流露出一股说不清的洞察世间一切的意味,仔细看,他的瞳孔都是红色的,闪烁着懒散的神气。
再仔细看,这人的尖耳朵暴露出他根本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人类”,而是一个半精灵,一个具有人类与精灵血统的混种。他面目黝黑,胡子乱糟糟的有一段时间没剃了,干燥的麻黄色头发随意披在头上,一双眼直望着远处,一霎也不霎。过不久,才自言自语道: “我只要这么一跳,就再没什么烦恼了。”
然而话随如此,但语调戏谑,一听便知道不是本意,多半是玩有点世不恭,偾事嫉俗的感慨。半精灵稍微动了动身子,继续向上攀去,没过多久,攀到一处可供休息的山坡。他找了一个地方盘膝坐了下来,把一个鼓鼓的背囊解了下来,从中掏出一些金银珠宝放在手中玩弄。这些财宝至少价值数万金币。他满意的看了看这些财物,再次自言自语道:“宝贝们,为了你们,我还要在这里躲上一、两个月。哎,这次应该是最后一次了。”阔绰的半精灵拿出一串由许多一般大小,浑圆无瑕的明珠串成的项链,得意洋洋的戴在自己脖子上,笑道:“等我再回到洛林迪亚,先找个漂亮女人,好好过几天舒服日子。”
接着,半精灵又将目光停留在原先脖子上戴的首饰上,一颗洁白纯净的玉石,用根金色的丝线串着。他用满是老茧的粗糙大手仔细摸了摸它,嘴里喃喃说道:
“这不是他给我弄的么?呵,修文这小子,我总是欠他很多的……”。
他手里摸着,思绪已是陷入了对以往时光的回忆中。
又是一阵山风过去,吹醒了他。
于是半精灵把财宝放好,背起行囊,继续他的行程,直到他的归宿。而无论后面的山势有多么的险恶,他还是要这样继续攀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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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19- PM
外边雨下的很大,并且不时夹杂着一些雷声的轰鸣。卡梅伦独自呆呆的站在家门口,嘴里喃喃的自言自语:
“已经断断续续下了三天了,该死的天气。”
十余年都过去了,卡梅伦还是无发挥去往日的阴影。十六年前,当他二十七岁,还是个刚出师的铁匠时。那晚,就是像今夜这场雨,悲剧发生了。。。
卡梅伦的心抽了一下,他现在的心情仿佛户外的寒风一般。他冲着这场无边大雨无奈的哀叹一声,转身就要关门。
突然,他仿佛听到有金属的摩擦声,好象是有人穿着铠甲在雨中跑步,卡梅伦下意识的扭过头去,隐约看到雨中出现一个身影,渐渐的,身影清楚起来,是一个看上去瘦小的男人。他看上去顶多5英尺高,身上披着一件灰色的带兜帽的旅行长袍,背后背着杂七杂八一堆东西。他的手里还撑着一柄长长的金属剑杖,显然,这位旅行家将这柄双头武器当作手杖使用了。
矮个子的不速之客似乎正急着赶路,也许是被这里的灯光所吸引吧――卡梅伦是个猎户,他的猎人小屋在灰羽毛森林里绝对是独一家。因此吸引了疲惫的旅行家,当他踩着泥泞的道路跑过来时,迫切的把兜帽拉起,脸上挂着和卡梅伦一样惊讶的表情。
“赞美海德玛①!”旅行家首先开了口:“想不到在这森林里居然有一座赶路人的庇护所!好心的主人,能不能让疲惫的过路人近来歇歇脚。”
尽管雨中旅行家的模样看不太清,但卡梅伦用他那老练的眼睛只一瞥,就知道对方顶多17、8岁,还是个孩子,而且,绝没什么危险性。
“进来吧,猎人之家欢迎您。”
◇ ◇ ◇ ◇ ◇◇ ◇ ◇ ◇ ◇◇ ◇ ◇ ◇ ◇◇ ◇ ◇ ◇ ◇◇ ◇ ◇
“它会让您舒服起来的”
卡梅伦端来一个带木把手的火盆,递给年轻人,年轻人连忙接了过来,嘴里不住的道谢。
这是间简陋的木屋,屋子里只有一张木桌和几把椅子,墙上挂着动物的皮毛和一些生活必须品。房间东面有一个内屋,应该是猎人的卧室。房间里并不是很明亮,只有唯一的一盏悬挂在房顶上的油灯亮着。不过,温暖的灯火还是照亮了旅人的心。
火光也照亮了年轻人的被冻的通红的脸。卡梅伦趁递火盆时仔细大量了一下。这是张很普通的面孔:零乱的栗色头发,下面是一张消瘦的脸庞,上面还有几个雀斑。谁都能从洛林迪亚这样的城市里找出千万张这样的面孔,不过,到是那不一般的眼睛令人印象深刻,清澈的一只红色与一只蓝色的瞳孔。
不过,因为这红色的瞳孔,确实另卡梅伦紧张了一番,这不仅仅是因为那个耽误了卡梅伦一生的家伙也有一只红色的眼珠,更是因为德利雷人――这个曾经差不多毁灭了整个世界的种族,也是目前西洲几乎所有种族的公敌――最显著的特色,便是他们那深红色的瞳孔。不过,尽管卡梅伦并没有亲眼见过一个德利雷,但他想这些可怕的杀人机器的外表怎么也应该是一般意义上的苍孔有力、嗜血狰狞吧!众神在上!眼前这个看上去甚至有些营养不良的年轻人可绝对完全不符合卡梅伦心目中的魔鬼形象,想到着,卡梅伦逐渐放松下来。
男孩进屋后把袍子脱了,搂出里头的打扮:一身穿在他身上很是滑稽的胸甲――很明显这就是刚才金属碰撞声的来源。胸甲外套着一身破旧的战袍,上面绣着一副剑芒十字架。
“卡曼斯的士兵?”卡梅伦试着询问着对方的身份。他猜测对方可能是一个新兵,当然也是个逃兵,卡曼斯的部队生活条件实在太差劲了。卡梅伦曾是个铁匠,一次悲剧迫使他背井离乡,之后,他在卡曼斯当过今年兵,退役后,才在附近的日光镇郊外的灰羽毛森林作了一名猎户。因此那里的部队环境他实在是太了解了。
“不,您误会了。”男孩否定了卡梅伦的猜测,并且从他的语气中可以听出他的确经常被人误解身份。“我来自洛林迪亚,我是一个修道士。”
自称修道士的男孩泯了一口卡梅伦刚递过来的热水,这令他十分舒服,于是他的回答的语气中充满了感激。
“偶。您从那么老远的地方来这里。如果不妨的话,可以告诉我有什么事么?”。听说对方是圣职人员,卡梅伦感到很意外(事实上他现在才看见对方的腰间还挂着一本金属封皮的小册子,应该是圣典之类的吧,卡梅伦想),而且对方竟然是来自遥远的洛林迪亚人。洛林迪亚在卡曼斯的东边,那里的人有闻名于世的天不怕地不怕倔劲儿。
“恩…我在进行一场长途的旅行。”
“恩。一场伟大的灵魂探索?您果真是个牧师!”
“偶!看来您也是海德玛忠实的信徒,这太好了,看来我们可以度过一个充实而愉快的晚上了。我们可以秉烛夜谈,我们可以通过讨论《圣论》来认识、了解彼此。或许您看过《诸英记》、《拿耳拉记》、《圣光大道》……”
“我对这些都不感兴趣,小家伙。”卡梅伦放肆的大笑着,他是一个标准的无信仰者。“不过,孩子,你会在我着得到比任何修道院都要实在的帮助!你们修道士不许喝酒?来我这儿可要改改这个规矩!一大杯蜜酒怎么样?让我看看你是不是真正的男子汉,还是…还是没断奶的稚儿!哈哈….”。卡梅伦也不等对方拒绝与否,就站起身来,走到旁边的桌子上去取酒。
男孩只是笑了笑,然后伸手从腰间解下一把长剑。与男孩身上的铠甲比起来,这把长剑造型十分美观,任何人一眼看上去都会知道其价值不菲。
这时卡梅伦端了两大杯酒,刚走过来,目光就立马落到这把长剑身上。
“你的?”
男孩看出了屋子主人的想法,伸手把剑递了过去。
“好剑啊。从那里来得?一般军队可不会佩发这种宝贝的。”
“恩…我的老师…我的老师留给我的”。年轻的洛林迪亚人回答道。
卡梅伦用手来回在在剑身上拂了几下,用一种十分专业的眼光打量着这把长剑。这把精品武器显然是一把骑士配剑。剑柄上面雕刻着华丽的纹章,还有海德玛的圣徽,一副充满剑芒的十字架,似乎时刻提醒着使用者的荣誉与责任。握在老兵的手中这把长剑显得十分庄重而美观,不过它却不属于老兵,剑刃上赫然刻着这样一个名字――“斯拜特”。
“您的老师是个骑士?”卡梅伦抚摩着剑,从他的表情可以看出,他对剑的主人充满敬义。他曾经是个战士,也曾经拥有一颗武者的心。尽管早以被军队的乌烟瘴气所污染,但他还是从剑的保养和造型上能明显的感受到这柄剑散发的高贵与勇气。
还没等男孩回答。突然,他的目光无意中扫到男孩搭在桌子上的剑杖,这一扫不要紧,卡梅伦的脸色立马变的像死人一样苍白,他垂下持剑的手,目光紧紧盯着那柄剑杖。
洛林迪亚人低头顺着卡梅伦的目光看去,然后转头冲卡梅伦说:“您对它也干兴趣么?您真是很有眼光,我身上就这两件值钱东西”。
卡梅伦并不理会男孩的称赞,只是冷冷的说道:“麻烦你把它拿过来。”
男孩用诧异的目光看着屋子的主人,不过他还是照做了。
卡梅伦放下长剑,接过剑杖。他仔细的看着这柄武器,他那眼神竟然流露出一种对亲人的感觉。不过刹那间,他的面孔戏剧性的变的凶神恶煞般,他脸色苍白的狠狠冲男孩说道:
“你认识乌鸦?”
男孩被他的态度搞糊涂了,不过他还是承认道:“是的,我是认识一个叫乌鸦的人,而且,这柄剑杖就是他的。”
卡梅伦的脸孔变的十分痛苦而扭曲,也不知道到底听没听男孩的回答,只是用手指不停的抚摩着剑杖中间的一个印记,就像是在摸索着一个个对往日惨痛的记忆。这个印记男孩也知道,那上面刻的是一个姓氏――“斯恩特堤亚索”,男孩一直认为这就是剑杖的主人,也就是他的朋友乌鸦的真实姓氏。
“他的?呵呵,他的。没错,是他的。但你知不知道,这柄剑杖,它其实就是我打造的!”卡梅伦突然大声冲男孩咆哮道:“是我!是我!是我打造了这个灾星!”
“但您似乎是个猎户…”
“那是现在!以前我是个铁匠!一个出色的铁匠!全德森历克都知道我!你懂么!都是哪个该死的乌鸦,他让我打造了这把我一生最完美的精品!结果呢!确是…”。卡梅伦摊在椅子上,浑身颤抖着。
“确是什么?”洛林迪亚人似乎十分关心故事的下文,大概是关心他的朋友在卡梅伦的故事里扮演什么角色吧。
“不必装了。”卡梅伦有气无力的说,“难道那个下地狱的家伙不会把这段‘英雄事迹’到处吹嘘?难道说他也知道廉耻!好吧,好吧,让我来告诉你,我是坎纳斯人。十六年前,那时我是个刚出师的铁匠……”
于是,伴随着一闪一闪的烛光,卡梅伦坐了下来,开始把过去的悲剧娓娓道来。原来,那时的他尽管刚出师,但打铁的技艺以是炉火纯青,甚至超过了他的师傅。行行出状元,卡梅伦的确是这方面的天才。盛名之下,有一天,一个叫“乌鸦”的精灵找他,说要他打造一把剑杖。这个精灵很奇怪,他来的时候戴了一个面具,似乎不想让别人知道他的模样,但是卡梅伦却透过面具看到他有一只红色的瞳孔,就是这个红色的瞳孔,成了卡梅伦很长日子里噩梦的主角。开始乌鸦向卡梅伦承诺了丰厚的回报,并自己负责,提供了大量优质的材料。卡梅伦花了整整三天,终于打造出一柄他当时最为得意的作品。然而当一个晚上他慷慨的顾主前来取走他的武器时,却像天下所有的无赖般拒不认帐。当时卡梅伦才是二十七岁的小伙子,自然向他理论。然而几句话不和,动起手来。
乌鸦是个技巧高超的战士,在加上抢过来的精致武器,卡梅伦根本不是对手。这时,乌鸦露出他残酷的一面,他甚至要至卡梅伦于死敌。所幸,卡梅伦仗着身强力壮逃了出来,然而,他的新婚爱妻,却死在乌鸦的剑下。
仅仅因为一件武器的钱,便使得卡梅伦家破人亡,被迫背井离乡,一个人孤独的流浪。。。。。。
卡梅伦悲惨的故事讲完了,腐烂的木门吱吱哑哑的响着。随着晃动的阴影和忽东忽西飘忽不定的烛光,那悲惨的一夜仿佛又活了回来,回来将这房子里的人吞噬干净。男孩呆在那里,不再说话。但是,他还是决定首先打破了沉默。“那肯定不是乌鸦,您要么认错了人。。。”。男孩咬咬牙,不过他似乎也觉得这不太可能:“要么,就是您在撒谎。我清楚维达的为人。”
“他叫维达么?很好,我终于知道仇敌的真实姓名了。来吧,先生,既然您这么说,十多年了,我不想再废话。因为你是他的朋友并且不住的昧着良心维护他,所以我,要与您决斗!”
说着,卡梅伦站了起来,他的脸因为气愤憋的通红。
不过,年轻的洛林迪亚人仍然平静的坐在那里,他冷冷的冲卡梅伦说:
“我不能接受您的挑战,因为骑士规章不允许我与一位平民决斗。”
“哈!您还是个骑士?那好!来自卡曼斯的老兵,卡梅伦的身份。有问题么!”
“我豪不质疑您的身份。”男孩站了起来,正色说道:“但我还是不能接受,我不能对一个在我困难时提供帮助的人面前拔剑。”
“见你的鬼去吧!你似乎还没了解我的仇恨。他杀了我的妻子!毁了我的家!”
“我再说一便,我相信乌鸦,他不会乱杀人。”
“去你的吧!”
卡梅伦一脚踢翻了桌子,然后抡起剑仗砍向对方。但是他的对手早有准备,向后大步一撤,躲了过去。
卡梅伦接着将他视为灾星的剑杖狠狠冲对手扔去,结果由于出手太狠,偏了点方向,被他的敌人再次避开了。
“等等,听我说!”,男孩一面躲闪老兵的攻击,一面想阻止这场搏斗。
“该死的混蛋!没有什么好说的。”恼羞成怒的老兵嘴里骂着,就地拣起因为刚才踹翻桌子而掉在地上男孩的剑,然后双手挥舞着它,一心要至眼前的目标死地。
男孩无奈,只有闪来闪去。他通过精巧的步法躲闪了两个回合,突然找准机会,顺着对方的攻势就地一滚,起来时,手中已抄起了那柄卡梅伦扔到地上的剑杖。他想利用它作为武器挡住对方的攻击,然后找机会和谈。然而没想到,仇“人”向见分外眼红,看到男孩手中的武器,更激起卡梅伦的怒火,老兵的攻击一波接一波的袭来。
起初,经验丰富的老兵并没有将眼前这个小鬼放在眼里,几个回合后,却发现对方比自己想象的更灵活,剑招一板一眼,却是个斗剑的好手。
这一下的确出呼他的意料,一不留神,却被只守不攻的男孩砍中,胸口划了浅浅的一道口子。
“好一个修道士!你是信仰达耶崴尔,还是追随投德提诺②!”
“海德玛。”
“让你的海德玛见鬼去吧!”
男孩见对方无缘无故(至少他这么认为)与自己性命向博,现在又侮辱他的神灵,心里也是一气。于是,他决定以暴制暴,先制服对手再说,他这么一想。手上的力用的狠了一些。
这时,卡梅伦将全身力量灌注在手上,一剑刺来,但可能由于他长时间没与拿武器的人作战,身手多少有些生疏,在加上当时的状态是气急败坏。这一剑用的力道有些过猛,而用力过猛的后果是他的身子一下失去平衡,脚向前滑了一步。此时他的对手正打算用剑杖的一端格开卡梅伦的剑,结果,男孩似乎对剑杖的使用并不是很顺手③,甚至他可能忘记了使用的是两边都有锋利剑刃的双头武器,结果另一头顺势一挑,众神在上,可怜的洛林迪亚人因为一手失误,正好刺在对方迎上来的身体上。
这一下偏偏刺中了老猎人的要害④,卡梅伦痛苦的捂住伤口,眼睛死死的瞪着那个十七、八的少年,双手紧握着那柄害了他一生的凶器,嘴里诅咒着,然后重重倒了下去,胡乱挣扎几下,终于不动了。
屋子里顿时静了下来,门不知什么时候开了,在狂风的淫威下吱呦乱晃,此时外面嘶啸的风越刮越大,把蜡烛的烛光也吹的一闪一闪。男孩见自己失手杀了人,自然也有些不安,他喘着气对地下的尸体说:“您真的搞错了,威达这柄剑用了已有将近40年,那时,您还是个孩子呢。”
不过这句话多少有些语气不足,就好象是给自己打气一样。
但是洛林迪亚人那种特有的天不怕地不怕的劲上来了,既然事情已无法挽回,他决定赶紧把这个可怜的人葬了。于是他蹲下来,然后警惕的扭头左右看了看。结果这一看不要紧,差点把精神已是高度紧张的洛林迪亚人吓死!
一个身穿白衣的女孩不知什么时候,神秘的出现在大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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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而血气方刚的洛林迪亚人脑子里顿时乱了起来,无数想法从头顶掠过。最后,他似乎拿定了主意,紧紧的握紧了手中的剑杖……
“你…您是谁?您看到,看到我杀人了?”
神秘的姑娘点点头。她看上去顶多十六岁左右,可以说与男孩年龄相仿。尽管是黑夜,而且姑娘是站在门口,不过在屋里的灯光照耀下,她显得皮肤格外白皙细嫩,就想精灵一样,不过从她的耳朵上看,她似乎并不是精灵。她穿着很朴素,一件白色的呢斗篷,没有带帽子。尽管她在穿戴上并不讲究,但身上却挂着许多精致的饰物,围领的颜色是从中间分开的一黑一白,上面还绣着两多花,恰好黑花在白的一面,白花在黑的一面。
姑娘奇怪的装束搞的男孩实在琢磨不透少女的身份,术士?炼金师?算命师?不过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她那粉红色的长发。
“好吧好吧!那就请您带我去见官吧!我不会反抗的。”男孩无可奈何的说道:“我是说,您大可放心,我不会对一个女孩下手的。而且,我会向地方官员解释的。恩,对!我是被迫…自卫。而且他,这个屋子的主人,他侮辱了一个绅士的名誉,并且玷污了神灵!没有人可以用任何理由审判我!”
洛林迪亚人忐忑的长篇大论似乎是在作对自己的承诺。不过那个女孩并不动容,事实上,她甚至对这场杀人事件也没有作太多的关注。她慢慢走进屋子,用一种平淡的语气说道:
“当然,只是一场任意树上国家常见的民间斗殴,只是过了头。”
“恩!您说的太对了!”洛林迪亚男孩听到像是得到正教的免罪符一般,尽管他没听懂女孩所说的“树上”的意思,大概是讽刺吧。“事实正如您所说的那样。那么,我可以走了。”说完,他匆忙拣起卡梅伦掉在地上的宝剑,其他东西也不拿,就想夺路而逃。
“等一下!”
男孩刚走到大门口,听到这句话,呆在那里,不解的看着女孩,突然一拍脑袋:“是的!我应该把这收拾一下。”
“不是这样。”女孩面无表情的看着他,用一种平淡的口吻说到:
“我是想问问你,你知道从这里到坎纳斯的路么?”
◇ ◇ ◇ ◇◇ ◇ ◇ ◇ ◇◇ ◇ ◇ ◇ ◇◇ ◇ ◇ ◇ ◇◇ ◇ ◇
“您要去坎纳斯?”
“是的。你认识路?”
“当然,不过…”
“好,带我去。”
“可是……”男孩想起自己朝圣的旅行路线并不包括去坎纳斯,这样等于在绕远。不过,他看看地上的一片狼迹,又看看神秘女孩那高深莫测的表情,左右衡量一下。他咬了咬牙,看样子下了决心。
“好,我带你去。不过,你去那里干什么。”
“有要紧事,不过你不用知道。因为跟你无关。你一路带我去就好。现在,把这里收拾一下,今天晚上就在这里休息一下好了。”她就像女主人一样吩咐道。
“还有。”她顿了顿,补充道:“我想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修。。修文。洛林迪亚的修道士。修文?阿迈德。”
一时间,偶,懒惰的作者似乎忘记说明了,我们骄傲的洛林迪亚人除了他们勇敢的性格,他们还有一个优秀的品质,爱幻想,而且想象力十分丰富。伟大的洛林迪亚诗人斯图魏亚那著名的三千行的英雄史诗就是证明。我们的洛林迪亚少年修文?阿迈德也一样。他现在脑子里突然涌上了很多想法,其中最明显的,就是那些小说里的骑士故事。那些故事里总是描写一个真正的骑士接受了一个姑娘的委托而作她的保护人,而哪个姑娘总会在一个特定场合摇身一变变成某国的公主或女王,啊!洛林迪亚不是有句俗话说的好么:“不要以为好事在天边,英雄总有众神眷!”谁说我修文?阿迈德就不是英雄呢?就这么一会,恩,一个全新的堂?吉柯德似乎就要诞生了。
“好了,还有什么事么?如果没有其他事的话。。。”姑娘打断了洛林迪亚年轻修道士的美梦。
“恩,咳咳。”修文清清嗓子:“如果您不介意,我想知道您的名字,高贵的小姐。”
“我的全名很长,你叫我蒂莉雅好了。”
“那好。”修文一本正经的走到女孩面前,庄重的说:“我修文?阿迈德以海德玛的大名宣誓,愿为尊贵的蒂莉雅,您效劳。”发完誓,他弯下腰,想吻女孩的手,但是,一个疑问瞬间冒了出来。
一个骑士该吻一个贵夫人的那只手啊!这个西洲人都知道的原本十分随意的习惯现在突然变的不那么随意起来,然而时间不等人,否则会很失礼的。算了,男左女右,豁出去了。
于是他端庄的举起姑娘的右手轻轻一吻,结果女孩一下把手抽了回来,秀眉紧缩,眼睛直楞楞瞪着修文,虽然没说话,但似乎是在斥责他:“你再做什么!多么没礼貌。”
蒂莉雅愤愤的进了内室,只留下大厅中呆呆的修文,一个人可怜吧吧的在那里胡思乱想――“究竟是左手,还是右手?”
◇ ◇ ◇ ◇◇ ◇ ◇ ◇ ◇◇ ◇ ◇ ◇ ◇◇ ◇ ◇ ◇ ◇◇ ◇ ◇
清晨,修文早早的起来,这是他自小养成的习惯,也是他曾是个盗贼的印记。
晨曦透过班驳的窗户照了过来,照在年轻人身上,使他得到一种救赎感。是啊,谁愿意避开温暖的阳光而终日活在阴影中呢?
事实上,修文是个孤儿,他唯一的亲人是他的养父兼偷盗技巧的导师--巴塞罗廖?阿迈德。
巴塞罗廖是当时在洛林迪亚赫赫有名的盗贼工会“银甲战神”的成员。十七年前, 巴塞罗廖奉命到尤瑟拉以南执行任务,当他路过一个小村庄“高理”时,发现那里不幸遭到马贼的袭击。
为了不惹不必要的麻烦,巴塞罗廖尽力避开了马贼,然而他在东躲西藏的时候经过一个燃烧的房屋。他听到里头有孩子的哭声,命运之神再次彰显了他不可琢磨的性格。从没作过什么好事的巴塞罗廖不知为何动了恻隐之心,鬼使神差的冒着被大火吞噬的危险救出了当时年仅一岁多的“孤儿”小修文,这或许就是人家说的人非草木吧。之不过……巴塞罗廖也没四处找找修文的父母,便认定修文是个“孤儿”。当然,这也不能怪他,这也难怪,人家没干过好事嘛。
就这样,小修文便被带到了“银甲战神”,并在巴塞罗廖的训练下,从小接受盗贼训练。
然而,醉生梦死的盗贼生活使修文产生了迷惑,人生的意义是什么?人活着就是围绕着刀剑,烈酒和女人么?平时,修文总是一人坐在一边。他在同龄的盗贼中是个优秀的盗贼,颇受组织上级倚重,但他却没有干一番“大事业”的志向,而是对自己的存在产生了怀疑,为此常常一个人发呆。面对他一天到晚的“胡思乱想”,巴塞罗廖也无能为力,因为在他眼里世界的确就只有刀剑,烈酒和女人。
后来不知为什么,修文摆脱了组织,皈依了宗教。自然,他受到了组织的追杀与迫害,杀手中也必然有巴塞罗廖,尽管他们的感情的确胜过亲父子,但是,规矩就是规矩,为了不让自己被上罪名,就要彻底与组织的叛徒决裂,哪怕他是自己的至亲。
修文实在不愿有一天会与养父站在你死我活的立场上,但他更清楚银甲战神绝不会放过他。于是他决定跑的远远的。不过,请读者注意,这已是以前的事了,而不是今天我们年轻的洛林迪亚修道士长途旅行的原因。事实上,修文是在进行一种苦行僧试的冒险过程,因为他没有教籍,也没有一位神学教师(不过他的确有位关系不是很铁但也算得过去的教士朋友),于是他决定一个人却追寻他的信仰。他的目的地是维兰西亚,传说那里保存有海德玛的神迹。
也许我们的读者大人会认为一个不过十七、八岁的孩子,孤身一人上路是否有些不太安全。幸运的是,修文的年纪或许还很轻,但他的武艺却很高。他天生就是个出色的战士,尽管身体瘦弱,但他有强壮的臂膀,敏捷的身手,更主要的是,他是有脑子的。这可不是说某些人没脑子,不过你不得不承认,有些人的脑子的确只是记些无聊的风花雪月的。
修文确实很有学习格斗技巧的天赋,更何况他有个很好的教师。也就是他与昨天死在他手中的卡梅伦口中的乌鸦。这个高效率的战士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教会修文很多实用的格斗技巧。就这样,一个会教,一个善学,于是,我们的修文在同龄人中的武艺绝对数一数二,一次解决四、五个高出他一头的大汉根本不成问题。
不过由于脱离了偷盗生涯而遵从了海德玛的教义,骄傲的洛林迪亚小伙子发誓不再运用那些龌龊下流的手段添饱自己的肚子。在这段朝圣之旅中,修文只好通过各种手段养活自己,并挣足盘缠。还好他以前作盗贼时为了工作需要学过很多谋生技巧。他作过短工,替人跑过腿,总之凡是一切海德玛教义所最大允许的职业范围他几乎都作过。起初的确坎坷艰辛。后来他一路凭借他过人的技巧,利用武力,行侠仗义,到处宣扬海德玛的教义,同时顺便为自己谋得一些利益。其中最值得吟游诗人大书特书的就是他在一个像模像样的小城市里帮助当地治安官抓住了一伙惯偷,他在这次正义行动中一人解决了七个身强力壮的家伙,为此还获得了小城市长的感谢,甚至那家受害的酒店老板还慷慨承诺只要年轻的小英雄一个人,注意,是一个人,来他的酒店,将会免费得到一餐绝对能饱肚的大餐!
在酒店里过了几天英雄般的生活。修文突然觉得老这样会有损他的名誉和骑士风度,以及他朝圣的诚意。于是他就在一个可以说再恰当不过,即不有损他的名誉又使利益赚到最足的时候离开了那间酒店,离开了那座城市。临走时,慷慨的酒店老板向他发誓,他对修文的承诺永不变。
这个承诺的确让洛林迪亚的小英雄感动了很长时间,不过接下来很长时间里他又遇到了困境。尽管前面一再描写他功夫很不错,但他的年纪确实太小了,外表也不够威严,因此根本没有人肯雇佣他做保镖或其他冒险任务,于是可怜的修文只好再次去尝试他的木匠、刷盘子等不体面的杂活了。
尽管路途坎坷,但这一切对于我们心中充满骄傲的洛林迪亚小伙子来说,确实一种极好的锻炼方式,同时,更重要的是也让他空虚的心灵有一个寄托。
不过现在他的旅行路线似乎要改一改了。
蒂莉雅到现在还没从里屋出来。修文背上昨天晚上就收拾好的行囊,决定去叫她。
他的手停在里屋破旧的门前,没有敲下去。他还有些不安,他惟恐因为错吻少女的手而令自己的荣誉抹上污点,乃至拖累自己追寻骑士道的努力。至于作晚错杀卡梅伦,说实话,修文早以不太放在心上。在那个时代,无论西洲那个国家,不管是谁,都敢捂着圣典承认,侮辱一个绅士的人被杀,那绝对是自找!更何况,他还侮辱了人家的神灵。
而且不是有某位英雄说过么:武士不能滥杀,但武士更不能被杀!(嘎嘎!)
修文的手轻轻敲了下去,门应声开了,很显然,那扇门早已腐烂不堪,而且有些松动。并且没有锁。当然,是这个破旧的木门根本没有锁子。
他蹑手蹑脚忘里头迈了一步,内屋被挂上了窗帘,因此光线很暗,惟有一道班驳的光线射了进来,借助这道光线,修文发现姑娘还躺在被卧里睡觉。他怕打搅姑娘的美梦,便好象作贼似的又蹑手蹑脚退了出去。可是还没等他转身,后头就传来了姑娘的声音:
“怎么,修文先生,有事么?”
“啊,没有,不过我想我们该上路了。”
“这么早么?现在应该是晚上……偶,不,我想起来了,对对!现在……现在应该是早上了吧。”
“清晨,小姐。如果您尚感疲倦的话,还可以再睡一会儿,我可以等您。”
“不用了,谢谢,我还是赶紧起来了。修文先生,麻烦您出去一下,等我穿上衣服。”
修文向姑娘施了个礼,退了出去。过了不久,蒂莉雅走了出来。
修文首先就吻手一事向姑娘道了歉,后者很宽宏大量的原谅了他。突然,修文发现她身上什么都没有带。于是他很好奇的问道:“对了,蒂莉雅小姐,我有个问题昨晚就想问您了?”。
“什么事,请讲吧。
“您什么都没有么。我是说,您没有行李么?从这里到坎纳斯大概要20天的路。您什么都没带?”
“几个随身的小玩意,还有一些钱,怎么?这些不够么?”
“恩,的确,像您这样的小姐要是背一堆东西的确不雅,但您没有雇几个跟随么?”
“您不就是么?”姑娘微微一笑。
“这……其实我的意思是,您为什么没有在大城市,例如这附近的卡曼斯雇一个向导而非要到这里来…恩,来找到了我?”
“修文先生,您的意思是不愿带我去喽?”蒂莉雅秀眉一琐,说道。
“不!不!您误会我了,我是海德玛的追寻者,答应别人的事一定会完成,更何况这也是帮助别人的事,而且现在…现在我也没其他要紧的事。对了,您去坎纳斯要干什么?如果是找什么东西,我可以帮助您。坎纳斯在尤瑟拉省,而我的家乡洛林迪亚就在坎纳斯附近,我对那里还算很熟。”
“谢谢,不过我说过,先生,我的事您不必操心。不过我很高兴您的家乡就在坎纳斯附近,我的确是没找错人。”蒂莉雅说完,从一个口袋里掏出3个白金币,递给修文:“这是给您的向导费。可能不多,等到了目的地在给您一些。”
“不用了,这只是举手之劳了。”修文说着,只象征性的拿了一枚白金币,小心的放在口袋里。“小人愿为您效劳。您的确找对人了,我除了熟悉路外,而且还是个很不错的武士呢?”他炫耀似的把剑举了起来:“要知道,整个尤瑟拉都是乱的一塌糊涂,到处是军阀混战,土匪横行。不过您放心,既然您找我带路,我一定会保护您的!”
蒂莉雅笑了笑,像是很感激的向修文行了一礼:“谢谢您,高贵的骑士,现在,我们上路吧。”
“好”。修文把长剑别在腰间,意气风发的拎起剑杖,打开大门,邀请姑娘先出去。蒂莉雅很有礼貌的向他点点头,走了出去。修文跟在后头,就这样,他们离开了哪个令人神伤的猎人小屋。修文不愿再回头看一眼,就好象他永远不会承认他的朋友是一个十恶不赦的魔头一样。他那清澈的一只红色与一只蓝色的瞳孔正热切的看着前方,前方有他的行程,也有他的归宿,而无论前面的明天到底会是如何,他还是要这样继续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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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有提过:尽管修文年纪尚轻,不过人生阅历却实在不小。他见过的人很多,明白穿的简陋的人气质不一定差,穿着豪华服饰的爆发户老婆比比皆是。不过,一般来讲,爱讲话的女子一般都不是什么淑女,气质高的淑女一般话都少而简练。
不过这话在蒂莉雅身上的确要改改。
修文敢发誓,在他接触过的所有上流社会的贵夫人中,确实没有一个能有蒂莉雅那样超凡脱俗的优雅仪态。她的举止谦细而敏感,性格温和而优雅。简直就是个落魄的公主,一个蒙难的小姐。然而,与这类身份不符的是,她一路上总是冲修文闲谈胡扯,问东问西。
“修文,你们这里人都是吃什么啊?”
“原来麻雀是在树上搭窝啊!”
天那,她简直就像个什么都不懂的外国人。修文无奈,只好对事与她攀谈,有时遇到他不懂的,他就胡扯。例如以下这一段:
“修文,为什么你们这儿,没人施法却会有雷电啊?”
“因为,那是海德玛在惩罚恶人。她会将他们变成老鼠!”
“为什么要变老鼠而不是蝌蚪?蝌蚪不是比老鼠更渺小么?”
“恩,这个。。。。。。”
时间一长,话题逐渐的慢慢转到修文自己身上。求知欲格外强烈的蒂莉雅突然这样询问修文:
“你的功夫真的很不错。是谁教的?”
“一个叫乌鸦的流浪武士。”修文并不想掩饰他的格斗导师。
“乌鸦?就是你和那个猎人为之争执的乌鸦?”
他这一问不要紧,老练的洛林迪亚人一下警觉起来:“怎么!我们昨天的对话你都听到了?您究竟什么时候来的!”
“你应该先回答我的问题!阿迈德先生!你这样很没礼貌!他是个什么样的家伙。”
“可是您并没有问我这个问题!”
“那我现在问了。”
蒂莉雅依旧是那高深莫测的表情和充满信心的语调,这的确让修文很为难。
“好的。那我回答您。乌鸦。。。他,他是个。。。是个。。。。”
那个被称作乌鸦的身份似乎很令人难以起齿,修文含含糊糊的接着说道:
“他。。。属于一个不太荣誉的种族。。”
“难道是德利雷?”
蒂莉雅的回答让以勇猛著称的洛林迪亚人吃了一惊。“你。。你怎么知道的?”
“他们是我在西洲知道的最有名的邪。。不。。不荣誉种族了。因此,我首先猜的是它。”
“是的。确切的说,乌鸦是个半德利雷,他母亲是因为。。因为一次不情愿的结合生下了他。不过,听您的语气,您似乎是个外大陆的人?您来自那里?克洛亚?不过那里也应该有德利雷,我听说……”
“这你不用管。你为什么会和这样的家伙混在一起!”尽管蒂莉雅的声调不是很尖锐,但从她的语气可以听出,她似乎对德利雷,不管是全德利雷还是半德利雷都心存藐视。
不过,在修文耳朵里,已经很受用了。在西洲所有生活在太阳低下的种族,没有人会对这些黑暗之王创造的生物有好感。也许有些读者对这个邪恶、卑虐、下贱的种族并不太了解,因此我认为这里有必要引用一下关于德利雷专家“本克大师”所整理的一些的关于德利雷人的资料:
“德利雷人是黑暗之王“达耶崴尔”撒播在人间的邪恶种子,目的是毁灭世间一切的生命。在遥远的众神时代,当至高神第一次推动莱柏特的运转时,世界之火便开始运腾起来。其间,经过大自然的数次选择,几个种族--古老的精灵、矮人,以及新兴的人类等种族顺利的在莱柏特繁衍生息,由于这些种族大都生活在阳光之下,他们的阵容普遍倾向于善良,并且广泛崇拜善良的神祗。这一切自然受到了邪恶之王的憎恨,邪恶之王是一个被至高神从虚空中创造的大神,他的存在便代表着邪恶与黑暗。不过他们侵略我们的世界并不是为了要统治世界这个无聊的理由(当然,可以顺便统治世界),而是他们那无可就药的邪恶天性!他们天生便憎恨一切善良!于是,邪恶之王便从那燃烧着肮脏硫磺的罪恶地狱召唤来了一团邪恶之火,并且赋予了他们强大的力量和嗜血的性格,以及最重要的--憎恨一切善良的种族!这就是德利雷人。
德利雷人实际上是邪恶之王利用地狱之火锻炼出的人种。他们与一般人类的身高与体重基本相等,但除非残疾,否则很少有矮个子德利雷人存在。与其他大部分种族一样,男性德利雷人的身高体重通常明显超过女性。德利雷人的外貌差异比起其他种族来并不大:他们的肤色大都为深黄色,不过也有很大一部分是浅红色或苍白的颜色。发色从大都是乌黑色,胡须依个人或家族习惯从浓密到稀疏都有,与人类一样,年老的德利雷人头发与胡须会变成白色。德利雷人最显著的特色是他们那深红色的瞳孔,这使得他们很容易与人类区别开来。一般来讲德利雷人并不刻意在穿着打扮上费工夫,他们常常统一穿着家族或组织的服装。一些贵族或许会以特殊发型、华丽服饰或其他方式装扮自己。德利雷人的生命并不长久,再加上其社会制度迫害老年无用的人,因此除非一些达官显贵,一般普通人40岁便会死于非命。正常的德利雷人大约12岁便成年,28岁为壮年,45岁为老年,55岁便到了暮年,很少会活过70岁。
德利雷人是典型的军国主义者,他们好战嗜血,但仍有一定自制力。他们通常保持着理性思维,是现实主义者。别的种族常认为德利雷人是冷血的种族,事实上,他们的确崇尚弱肉强食的法则,例如严厉而又残酷的对待老弱病残和对自己没用的人,另一方面,很多德利雷人(即使是非贵族)都非常有荣誉感,一般来将,他们都会按自己的原则去服从权威或奴役弱者。德利雷人一生只对两件事感兴趣:地位与挑战。
德利雷人的存在给整个世界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这些天性邪恶的魔鬼像瘟疫在E-238年至E314年间席卷了整个世界,无论是西方还是我们并不太了解的神秘东方。幸运的是,莱柏特爱好和平的种族在紧要关头,终于打破种族、宗教的界限,团结起来――组成了最后的联盟。那时森林里的精灵弯起了长弓,山谷里的矮人拿起了战斧,人类王国派出了精英骑士……而让人印象最深的还是尊贵的圣武士允许巫妖给他加上防护魔法,而后跨上黑龙冲向敌人。在后来的几个世纪,历经“长刃之役”、“亚格里坦苏之役”(水晶河之役)、“宝剑之战”以及决定性的“黑泽之役”,终于在E-438年那最后的决战中将德利雷魔鬼彻底击败,并且将他们赶到了充满泥泞沼泽的卓底。诸神在上,但原他们永陷那肮脏的卓地,千万不要再次降临这个世界。”
以上就是关于德利雷魔鬼的介绍。可以想象,只要别人知道修文与一个半德利雷在一起,轻则心存藐视,重则挥刀相向。因此修文并不想透露他好友的种族,但不知为什么,他竟对蒂莉雅透露真相,也许是因为她的气质让修文颇有好感吧。不过她的态度也的确是修文见过的最好的,至少不是十分不满,就好象,就好象德利雷的臭名朝著对她来讲,只是课本上的浅薄理解一样。
不过修文依旧要反驳,洛林迪亚人那种特有的劲头上来了。他提高了自己的声音:
“这有什么呢!小姐,您要知道,这个世界的人不是谁都有选择自己出身的权利的!
既然话以出口,修文还鼓起勇气补充了一句:
“我的出身也不是很好,因此我能理解他。”
“偶。”蒂莉雅不在问了,或许是她意识到自己不该再问下去,或许,这个问题的答案对她来讲,根本毫无必要。
“那么,您现在可以回答我的问题了吧!您究竟什么时候来的?”
“还有这个必要解释么?反正事情已经过去。”姑娘神秘的一笑:“雨那么大,我自然一直躲在这里啊。只不过不小心看见你们的事罢了,真的,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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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的确是个野外生存的好手,他老练的通过太阳和其他因素确定方向,还用娴熟的身手和丰富的经验捉住了两只野兔。然而就当老练的游侠修道士准备结束两只可怜的小动物的生命时,高贵的女士充当了一次野兔的救星。
她请求修文不要伤害这两只可怜的小家伙。对于她的要求,年轻的修道士倒是没感到一丝的意外,对于这样气质高雅的小姐,自然而然的绝对肯定的大都心地善良而纯真,修文也愿意卖这个人情,顺便也算积个德。于是他慷慨的将野兔交给蒂莉雅。
蒂莉雅接过野兔,用手轻轻抚摩的它们。然后说道:
“原来真实的兔子就是这个样子啊。”
“您没有亲眼见过野兔么?”
“恩,我只在书本里见过。”
“恩,您肯定是位有教养的小姐,因为遇到抢劫流落到这里吧。我猜的没错吧,要么就是迷路,要么是….”
正当我们的洛林迪亚小伙子尽情发挥他们家乡人特有的想象力时,蒂莉雅又作出了一个令他迷惑的举动。她把兔子还给了修文,然后肯定的说道:
“那好,晚上就试试它们的味道吧。你会作兔子肉么?”
蒂莉雅时而天使时而现实的性格让修文很不安,哭笑不得的他甚至有些躇错。
值得为这个女人改变自己的旅行路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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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两人围在温暖的火媾旁,并且吃上了修文亲手烹调的兔子肉。蒂莉雅仍然用一种很优雅的吃法品尝着鲜嫩的野兔,尽管她没有作太多的评价,不过从她的表情可以看出,小伙子的烹调手艺还算不错。这一表情也鼓舞了洛林迪亚修道士,使他甘愿继续发扬他的骑士精神,免费为这位不认识的小姐提供伙食,尽管从他们的口头协议上看他并没有这个义务。
享受完晚餐,修文从他充满油腻的行囊里翻出一个地图匣,从中取出一份地图,然后用手指着上面说道:“看,我们明天就能走出森林,来到坎哈米。如果海德玛眷顾的话,大概再有十五天的路程,我们就能到目的地了。”
“好的,可敬的先生,您确实帮了我的大忙。十五天的路程比我想象的少的多。”蒂莉雅说着,冲修文抱以她这两天来(确切的说应该是一天两夜)第一个微笑。
她这一笑令修文十分消受,他愉悦的将地上的餐具和地图团起来收好,又从行囊里掏出一只竖笛。然后盘膝作在蒂莉雅的面前,对她说:
“有没有雅兴听我为您献上一曲呢?这也是我多年吃完晚餐后的习惯。”
修文这样说道,却发现对方并没有可以注意着他,而是托着下巴,痴痴的看着月亮。不过听到修文的话语,姑娘楞了一下,回了回神,说道:
“恩?什么?”
“听我为您吹奏一曲。”
“你会吹笛?那么,你会唱歌么?”
“唱歌?偶,会几首。”
“那么,能不能唱一首给我听听?”
这一下倒把修文问住了,他一时也想不出该给姑娘唱那个合适,他左思右想,然后说道:
“好的,我会一首关于赞美海德玛的圣曲,您有兴趣么?”
修文估计对方是个大户小姐,应该对这样高雅的艺术感兴趣,而且见她刚才对月亮发呆,或许也对明月之主有敬意呢说不定。果然,姑娘对他点点头。
于是修文清清嗓子,开始从记忆里搜索着点点片段,这不能怪他,估计就算是最最虔诚的教皇大人也不会在每顿晚餐后吟唱圣歌啊,这不是亵渎么。
就这样,过了一小会,修道士开始庄严肃穆的唱出他内心对神灵的赞美:
“地狱如冰雪融化,
太阳将没有光华,
海德玛呼唤我们超越生命,
万有天堂我们共同到达。
光明世界一定实现,
对海德玛赞颂直到永远!
尘世间生命结束,
腐朽灵魂不在留驻,
天使号角换来新的生命,
共享天堂璀璨祝福。
生命光辉一定实现,
对海德玛赞颂直到永远!
漆黑世界不在出现,
只有金日华光灿烂,
惟有永恒的万有天堂,
最终彼岸出现眼前。
报偿之日一定实现,
对海德玛赞颂直到永远!
银白世界尽显荣耀,
因为……”
突然,吟唱到这里结束了,小伙子脸立刻通红起来。
“抱歉,后面只记得调了。”
“没关系,不过,你还会别的么?”
姑娘宽大的胸怀让洛林迪亚男子汉更显不安,他甚至开始诅咒哪个该死的故弄玄虚的词作者,不过,他确实再没什么特别拿手的歌曲献丑了。
不,也不是没有,还有一首,也不知道是巴塞罗廖还是乌鸦教的,内容是描写一个无赖那一个姑娘开心的,显然,不适合在这个场合唱给眼前这个淑女。
看着修文忧郁的样子,蒂莉雅还是冰冷冷的说:“怎么,不会了么?没关系的。”
“偶,不!请等一下。” 洛林迪亚人那种劲头又给了修文莫大的勇气:“我会一首,不过只是没事哼着玩,那是一首在我的家乡人人都会的歌。”
蒂莉雅再次冲他点点头。于是修文又唱了起来。
“糟老头孤单坐在石头上,
不停的啃著块老骨架;
他已经啃了好多年,
因为实在很难找到新鲜肉!
吃到新鲜肉!尝到新鲜肉!
他孤单的住在大陆上没事忙,
因为很难找到新鲜肉
汤姆拉着卡门跑了来,
他对糟老头说:「老头子,那是啥?」
看起来很像是我托金舅舅的小腿骨,
那应该收在大坟场。
大法师!大魔鬼!
趁早给我进坟墓,
瞧瞧我旁边的大美女,看看她的大腿骨。
「小子」糟老头说,「这女人是抢来的」。
因为,瞧瞧她那样,
虽然肉体被你强,
灵魂早已死透透,
我才不会拿他的骨来用。
骨来啃!骨来用!
她可不是光来看!
卡门说:「还是老头说的好」
没人同意硬抢去,
管你对我又哄骗,我却还是自由身;
快把我给放出去!
赔给我!交出去!
我只是路过这里来,你为什么抓住我!
快把我给放出去!
「只要花点小力气,」汤姆嘿嘿笑著走过去,
「我多想,呵,你看你的腿,
多想坐在上,因为我真想
看到新鲜的你走过来,马上变得有力气!
现在就来尝尝看。
闻闻看!舔舔看!
我早就厌倦了啃他的老骨架,
今天为什么不让我尝尝鲜?」
当他以为晚餐已到手,
却发现什么也没抓到。
在汤姆动手前,卡门老早躲过去
准备给他一脚的狠教训。
好教训!狠教训!
卡门一脚踢中他的大屁屁,
这样才给他个狠教训。
汤姆的筋骨皮,硬的像是大石壁,
因为每天吹,让他成了皮老大。
好像一脚踢上大峭壁,
对方根本不在意。
没在意!不在意!
汤姆听见卡门唉唉叫,
「我们都露了那把柄,你还怕亮出你漏洞?
反正我是大流氓,我还能去怕怕谁?」⑥
卡门连忙求老头,好心好意救我命!
糟老头才不在乎,
依旧啃著大骨头,
死人骨头!老骨头!
「不要怪我不去管,
反正我不学别人去瞎搞」”⑤
歌唱完了,蒂莉雅并没有显得不满意,反而第二次冲修文抱以微笑。这令虔诚的修道士长出一口气。这次轮到他向姑娘提问了,于是他说道:“您会唱歌么?能不能让小人一饱耳福?”
蒂莉雅笑了笑,显得有些不好意思(事实上这个表情令洛林迪亚人莫名其妙的开心)。她冲修文说:
“我也会竖笛这种乐器,我可以用它回报你么?”
“当然可以,请。”
修文连忙把竖笛递过去,突然想想不对,又把手撤回来,胡乱擦了擦气孔,傻笑了一下重新递给姑娘。蒂莉雅再次笑了笑,接了过来。
姑娘的笛声令修文很惊讶,海德玛在上,就想所有小说中必有的才女一样,笔者笔下的拙作也不能免俗,蒂莉雅的笛声确实很美,很悠扬,而且,而且有种异国情调,至少见多识广的修道士没有听过这样的曲风。
确实很美。让人想起皎洁的明月。
蒂莉雅在一个段落的结尾停下了,她把竖笛还给修文,后者痴痴的接了过来。
“您的笛声真是太美了。是我听过的笛声中最好的一个。”修文发出了由衷的感叹。
“谢谢,不过,我实在是倦了,抱歉,我要休息了。”
修文拿起竖笛又轻轻吹了几下,怎奈蒂莉雅的笛声绕梁三日,弄的修文的笛声完全没有一点意味了,他苦笑的看了看蒂莉雅。发现姑娘已经睡着了(事实上,这说睡着就睡着的本事也修文十分佩服)。
他好奇的看了看姑娘,仔细打量着姑娘那纯真而白皙的脸庞。
突然,一个像是从空气中蹦出的想法涌上了修文的脑袋。这个想法令大胆敢想的洛林迪亚男孩一阵激动!
“没错!我怎么早没想到啊!”
(第一章完)
①海德玛:大名鼎鼎的正义之神。修文信奉他完全是因为老骑士的缘故。
②都是邪神。
③巡林客选择流派带来的好处只有在他穿着轻甲或者不穿甲时才能使用。当他穿中甲或重甲时他将失去所有战斗流派带来的好处。此时修文穿着是重甲,虽然作为小说不应该拘泥于规则,因此此时视为双武器格斗的专长对修文多少还算有些帮助,但一是他还不是很擅长双武器格斗,二是重型铠甲多少阻碍了他的动作。
④传说中的重击,你不服么?
⑤[指环王里的一首诗歌改编,指环王算是现代奇幻文学的鼻祖。我在此引用的目的只是想表明自己对现在国内奇幻小说的一点不成熟看法。目前一些写手打着正统奇幻的旗帜,他们用词严谨,设定详细,但下笔不是诗史的战争,就是类似指环王般的冒险,开头还往往从XX大陆开始宏观介绍。尽管他们依旧沿用正统奇幻的风格,颇看不起本土的玄幻,但他们的故事情节大都老套腐朽,缺乏创新,并且在人物刻画上缺乏深度,如同老腿骨般乏味。
汤姆我用他比喻我国土生土长的玄幻,对玄幻这个题材,我并不认为他真如某些人说的那么垃圾,事实上,像黄易写的几部玄幻的确很经典(当然要抛开某些XX描写),但他还很年轻,在加上有很多玄幻写手的道德水平的确有些那个,使的他每次出现总是围绕着无数的美女。卡门的形象不用解释,我希望今后玄幻作品中的花瓶能多几个如卡门一样的,尽管放荡,但却能震撼我们的灵魂。她们的出现,不仅是作为花瓶,更多的是影射出作者的思想和对某些事件乃至对这个世界的反思。]
⑥我们亮出了自己的下半身,男的亮出了自己的把柄,女的亮出了自己的漏洞。我们都这样了,我们还怕什么?”(沈浩波)
帖子: 6注册: 03-19- PM
& 03-19- PM
修文挠了挠自己零乱的栗色头发,突然发出这样的感慨。
富有想象精神的洛林迪亚小伙子瞅着躺在火媾边的蒂莉雅,突然意识道,自己以前读过的骑士小说与听过的英雄故事中,那些勇士们总是有着他们值得去用生命保护的东西,保护同伴、保护教会,甚至保护整个世界!那么,现在,就在眼下,他修文自己不也有一个可以拿来保护的人么!
修文细细的回忆今天他眼里蒂莉雅的一举一动,很快,他就把一切相关的细节总结在一起――她奇特的外表,令人难忘的粉色头发,见多识广的修文确实听说过许多贵族家族一直保持着自己家族完美高贵的血统而从不与一般家族联姻,因此他们的外表总是与一般的劳苦大众格格不入。此外,除了外表,还有她那高雅的气质,自信的言语,还有那曲竖笛,明显证明她受过高等教育,甚至那凡是高贵小姐都会有的奇怪举动,这一切一切都无疑证明,修文的猜测一定没有错!蒂莉雅,一定是位值得尊重的贵族家族的小姐、女王!甚至有可能是个王国的公主!天那!修文甚至想趴下亲吻蒂莉雅走过的泥土了!
此时,有过如此经历的读者――尤其是小伙子们一定能猜到,头脑发热的洛林迪亚人确实要陷入一场伟大的爱情泥坑里了。他疯狂的联想着一切一切的关于蒂莉雅与那些奢靡上层生活的关系。终于,现在的他已经完全绝对肯定蒂莉雅一定是个贵族了,没有错的,虽然她现在衣着普通,但常言说的好:“金子总是要发光!”她要修文带他去坎纳斯,那一定是她的家。坎纳斯?除了有举世闻名的竞技捕猎虎鲸的活动和举世无双的坎纳斯长船外,的确听说过那里有许多的名门望族,尽管修文从没去过哪个历史悠久的北部王国。
就是这么灵光一闪,理所当然的,如果这一路上他能博得这位佳人的欢心,说不定真能成为她心中唯一的爱。成为那个唯一保护她的骑士。而她,她的父亲,某位领主大人,会在一个庄重的时刻,授予他正式的骑士身份,并为他配上符合他现在身份的锋利长剑和华丽马鞍。而蒂莉雅本人,也会在某个她华丽的城堡里,在修文为了信仰在战场上与异教徒撕杀时默默为他祈祷!想到着,修文开始为自己的好运庆幸。
他甚至准备马上开始这场罗曼蒂克了。
不过,他还是有些忧郁,毕竟,他,修文,只是一个平凡的再平凡不过的毛头小子,即无显赫的背景,也无耀人的战绩,甚至,他根本没有成为骑士的资格,唯一符合这一特征的,惟有一个老骑士留给他的配剑,那柄光荣的长剑。
但是,很快,天不怕地不怕的洛林迪亚人便把这些烦人的想法抛在脑后,几乎所有洛林迪亚人都认为,世界就是为他们创造的!修文抽出剑,把它举过头顶!是啊,凭借着自己坚强的臂膀和无比的勇气,以及海德玛给他带来的运气,而且他还年轻,才刚十七岁,正是那些传说中的英雄刚开始建功立业的岁数。从明天起开始努力,我就不信,世上会有什么事会难倒我们的洛林迪亚英雄!于是,他又开始欣赏他的美梦了。
这些美梦不禁让修文飘飘然了。不可否认,修文现在的想法是有些投机心理,希望一步登天不劳而获,但这有什么呢,这正是一个处在十七岁,敢作敢为,又有一点天真的热血少年都会有的想法啊!事实上,我们虔诚的修道士执卓的信仰也是为了获得一点点利益,他一直认为当他为信仰而光荣牺牲后(或是无愧而安稳的死在床上),会马上得到海德玛的召唤,升入那终日充满欢歌笑语的天堂。
然则,诚实可敬的读者们,你们可以批评修文的信仰有那么一点不够虔诚,不过谁能否认,这只是一点人之常情啊。而正是这人性化才使的修文显的更可爱。尽管他的梦想是作一名光荣的圣武士,但他明显比那些冰冷冷的一天到晚只知道到处审判别人的已经是圣武士的人有人情味的多。他甚至会在买卖圣物时向祭祀讨价还价!当然,抛去这一切,修文的确是个虔诚的修道士,一个改过自新的浪子,一个可以信赖的圣武士候补,事实上,出身不好的修文也的确似曾获得神的恩宠,甚至彰显神迹,不过很快就消失了。恩,这其中的关节与修文为何弃暗投明的情节,请允许作者先卖个关子,现在,还是继续我们的故事吧。
不过,今夜没有什么值得留意的事发生了。修文?阿迈德将竖笛收好,怀着令人振奋的想法躺了下去,不久进入了梦想。
只有天上的月亮,依旧那么圆,预示着今夜,又是一个平静的夜晚。
◇ ◇ ◇ ◇ ◇◇ ◇ ◇ ◇ ◇◇ ◇ ◇ ◇ ◇◇ ◇ ◇ ◇ ◇◇ ◇ ◇
当蒂莉雅醒来时,发现他的向导早已行了,两人没有过多的谈话。草草吃过早饭,略为休息了一会,便继续上路了。
蒂莉雅发现今天修文显得格外精神,像是充满活力,这到让她颇感欣慰。大约快到中午的时候,他们走出了森林,翻过一座山,走到山头,居高临下,一眼望去,一座四周有围墙的小城市隐约出现在他们脚下。
“这个城市就是坎哈米。”
“是的,谢谢您的指引,可敬的男孩。”
“您可以叫我修文,小姐。”
“好的,那就让我们快走吧。坎哈米正等着我们呢。我们能在那买到马匹……”
“而且还有滚烫的洗澡水!”修文答道,他想像蒂莉雅这样的大小姐一定不能忍受一整天的赶路,现在,洗一个热水躁一定是她最期盼的。不过,通过一天的接触,修文发现蒂莉雅是个很要强的姑娘,于是,为了照顾她的面子,他又补充了一句:“我真想快点啊!”
“真想不到您这样的冒险家居然如此讲究。简直像一个姑娘。”结果蒂莉雅丝毫没有体谅修文的苦心,反而认为他很婆妈。可怜洛林迪亚年轻骑士啊,第一次大放殷勤就受到了打击,这令他很居丧。他实在没想到蒂莉雅竟如此不懂风情。
两人加快了脚步,一路顺利的进入了坎哈米。
走进城中,他们首先挑了一家看上去很干净的旅店,然后进去选了个光线充足的位置,最后随便要了点食物。
餐桌上,修文表现的极为绅士,首先他先请姑娘先享用那并不奢华的饭菜,然后一个人默默的吃着他那份,并且还不时用足以融化冰块的微笑配合太阳般温暖的目光描一眼对面的姑娘。不过可惜的是他看到蒂莉雅并没有注视他,而是依旧冰冷冷的态度,只是目光正盯着修文袍子里那把系在腰间的长剑。这令他再次有了一种挫折感。
就在这时,从门口涌进来四个男子,这几个人面带匪气,一看就不是好人。不过二人都没有注意。
姑娘看了看修文的长剑,伸出纤手,摸了摸剑。对他说:“你的功夫是乌鸦教的?很不错,但这把剑并不属于他吧。”
“是的,他属于我另一个导师。他是一个骑士,真正的骑士。”修文回答道。
“我能看看么?”
修文将剑拿下来,用一种很庄严的动作双手交给蒂莉雅。不过蒂莉雅仍然不被所动,她接过来,然后将剑抽了出来,“噌!”一把雪亮的剑刃在空中划出一道光弧。
剑的确是把好剑,前面已经叙述过了,此时,蒂莉雅再次仔细的观摩着这把庄重而威严的武器。发现它的剑刃已经有一些不易察觉的伤纹,然而剑身依旧笔直锋利,像是闪烁出无数神圣的光彩,弥漫在整个剑身,不断的挑战周遍的邪恶。
“斯拜特?他是你的导师?”蒂莉雅用她扦细的手指轻轻按着剑身上所刻的痕迹。
修文点了点头,说道:“是的,这是他的名字。一个战士习惯将他的名字刻在他所钟爱与信任的武器上,这一点,威达也不例外。因此,我…我才说是那个猎人撒了谎。其实,我倒觉得他真的是个正直而可敬的人,只是被怒火摆布了感情。正因为如此,世界才需要我们这些修道士。”
蒂莉雅听着修文的解释,突然她注意到剑柄上刻着一个类似圣徽的标记――三把利剑组成的如同日月的东西。这另她产生了好奇,于是,她询问修文这代表什么。
不过令她意想不到的是,修文也不知道这代表什么,但他认真的指着那个标记下面说道:“那低下有一行小字,似乎是对于它的解释。不过,那却是段神秘难解的文字,我问过许多人,包括一些有名的学者,但他们都不能理解。你看,就是这个。。它或许是‘格里塔’,亦或是‘嘎里法代姆’,具体我不知道。。。”
“Y……U,源……恩,是源帝!一个遥远的神祗。那么说,你导师应该是来自克洛亚的天运骑士①。”蒂莉雅突然说道。
蒂莉雅这一下出呼意料的解读把修文瞢住了,他没有考虑什么天道地道,只是试探性的问道:“您,您认识这些文字么?”
“不是啦。只是我用了一个小魔法而以,不信,等一下。”蒂莉雅说完,手指突然冲着修文的脑袋轻轻一挥,这个神秘的动作把镇定的洛林迪亚绅士吓了一跳,他刚要询问对方这个手势的奥秘,不过女孩已经抢着说:
“现在,你来看看。。。”说完,蒂莉雅把剑递了过来。
修文满脸孤疑的接过姑娘递过来的剑柄,低头看了看,发现在日月下面,赫然写着“圣主?皇天至尊源帝”。
这一下确实让无畏的修文吓了一跳,他惊呼一声,猛的站了起来,手中的长剑重重落在桌子上。
他的这个举动吸引了附近的食客,他们纷纷把头转了过来。尤其是刚才进来的那四个形象龌龊的男子,八只眼睛,同时闪着绿光,紧紧盯着桌上的长剑和旁边坐着的蒂莉雅。
修文顿时发现自己的失礼,他表情尴尬的坐了下来,轻声问道:“这。。这是什么?”
“一个小魔法啦,至于这么大惊小怪么?”
“魔法!”
海德玛在上,我们勇敢的洛林人的确以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闻名于世,然而魔法。。。
原来在西州历史上,魔法一直并不为大多数世人所理解。很久以前,历史上曾经存在一个强大的魔法组织,然而后来因为理念不和,法师会和欧瑟文正教教会之间开始了长达数个世纪的漫长斗争。结果呢,似乎是以法师会的落败而宣告这场政治斗争的终结。至少表面如此。落败的法师会同意放弃一切世俗事物的权力,仅仅保留对魔法艺术的垄断权。而正教的确也对他们并不很了解的魔法艺术不怎么感兴趣。战争的结局使西洲大陆就从此进入了教会独揽大权的时代。法师们放弃了他们的权力,也带走了魔法,因此,魔法,这个神秘的名词的确彻彻底底的成了西洲很多人不了解的神秘事物。
蒂莉雅从修文的表情看出了他的感受,于是她试图改变这个似乎对牛弹琴的话题,她这样问道:“你曾经说过你以前。。以前是个。。”
书中有表,昨天在路上两人谈论乌鸦时修文曾说过自己出身低微,进而,还透露了自己以前的盗贼生涯。自从归附宗教后,修文并不刻意隐瞒自己的过去,他认为隐瞒这一切其实根本就是欺骗自己。
“盗贼。是么?您想问,一个真正的骑士怎么会做一个盗贼的导师?”
“是的,这正是我要问的。”
“那好吧,既然你想知道。我可以告诉你,这名骑士的确叫斯拜特。。。”
修文认为自己既然要在蒂莉雅面前成为一个骑士,首先就要让对方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成为骑士的动机。于是,他喝了一杯水,然后清清嗓子,开始用一种真诚、动人的语调叙述这一段感人历史。
那时修文十五岁,还在“银甲战神”,前面说过,年轻的盗贼对生活产生了迷惑,人生的意义是什么?他一直视着寻找,然而,他根本无从开始。
后来,一次偶尔的机会,修文受命与一个善谈的老骑士结成了旅伴――就是上面所说的斯拜特。其实他是想趁机偷取老骑士的财物的。一路上,老骑士的话使对人生意义迷惑的修文感到启迪。他是这样说的:
“有人说我傻,但是我坚持世间一定是存在真理的,而且值得我舍身护卫。尽管这个真理的确切定位,我至尽今没有找到,但是我坚持!这就是我的人生。”
这句话令修文感到震撼。后来两人来到了一个被十几个流浪黑暗精灵袭击的小村庄,老骑士奋不顾身的保护遭到屠杀的村民,打退了敌人,自己却受了伤。之后巴塞罗廖,就是修文的养父,出现了,他突然偷袭受伤的骑士,老人拼尽全力也击伤了巴塞罗廖。倒在地上的巴塞罗廖命令修文杀掉老骑士。此时修文已经与这个骑士建立了一点似有非有的友谊,然而尽管无奈,他还是只得依养父的话刺向老人,谁知老人没有抵抗,被修文刺中。内疚的盗贼大声问他为何不躲开,老人只留下一句话:“孩子,你的动机我早明白,但一路上,我发现你是个好孩子,尽管我没有找到世间真理的存在,但是我的性命也许可以拯救你…你那善良的本质,孩子,好自为知!”
之后,修文没有与巴塞罗廖回去,他脱离了“银甲战神”,辗转到世界其他地方。一路上,他继承了老骑士留下的长剑与铠甲,以及…作为一个“圣武士”的意志,或许他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战,也许是老骑士感动了他,也许是他自己要这么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他明白了自己人生的目的:
“我坚持世间一定有我可以舍身护卫的真理,尽管我也没有找到。但是我永远坚持!”
以上就是修文弃暗投明的原因,开始他也有些后悔,但后来他逐渐习惯了,并且他感到自己的精神有了寄托。他不知道老骑士是律属那个骑士团的,信仰是什么(现在或许知道了),或许根本没有信仰,但是他需要,于是,他选择追随了影响力较大的海德玛神,一开始他不知道如何去全心全意的侍奉他的神,因为没有人教他,后来他与一个年纪长他近十岁名叫伊瓦德的教士成了朋友,后者为他的宗教知识作了启蒙教育。
当时这个狂热的传教士是这样给修文展现了宗教那美好的一面:
“我们应当相信,也有理由相信,很快就会有这么一天,我们摆脱了腐朽的躯壳,也摆脱了尘世的烦苦。那时,我们只剩下这灵魂不朽的火花,无边无际的跳动,伴随着天使的歌声升入那荣光的天堂。放开卑微的人类身份,去享受那与神一样的高度,永远不会堕落!永远不会恐惧!永远不会迷茫!
坚信他,世间到处都是天堂,地狱也会被天堂同化,没有人会因为复仇而偏激,没有人会因为堕落而痛苦,魔鬼们将会颤抖着眼睁睁看着末日的来临而无力阻止!
到那时,圣神会把他手中的光赋予所有人!修文?阿迈德!听好了!你有没有想过,到时,所有人,所有为此努力过的人都会复活!是的,对于心地纯洁的人来讲,永生将不是渴望!幸福将不是梦想!这可能也包括你,孩子。只要你一心行善,你也会复活的,你会与我,与所有值得尊敬的人在一起,共同感受,那美好辉煌的世界!”
修文被他煽动性的演说感动的无与伦比,一塌糊涂!他开始感觉到他已经找到了那值得他一生追求的真理――作个好人!作个教典上、书籍里所描述的那种好人!于是他开始沾沾自喜,甚至暗地里笑那个老骑士的迂,这么简单肤浅的道理,连他修文都能很快领悟到,他却用了将近一生时间也没有领悟。当然这或许是因为修文对宗教理解有着得天独厚的天赋吧,于是他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既然上天赋予他如此优秀的潜质,那他一定要作一个伟大的修道士,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好人。然而很可惜,后来伊瓦德被调到了圣?维兰,两人于是中断了联系。
修文起先按照教士的方法虔心的侍奉神灵,他从别处找到一本来自正教的法典,并按着书中的指引去作,然而,事实上,如果那些编写圣典的虔诚牧师真想广播教义,令世人都有机会仰慕圣恩的话,他们的确应该把圣典里的内容在写的更浅白一点,至少应该能令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看懂吧,这或许是圣洁的法典有很多版本。不过就我们聪明的洛林迪亚小伙子读到的版本中,到处充满了类似“之万物生灵之根本之大道之圣恩”或是“海德玛于世界之恩典,犹如世界于海德玛之感恩”之类高深摸测的话语,这确实挺考验洛林迪亚人的耐心外加信心。
不过,修文终于用他无与伦比的毅力克服了那来自深涩语法的痛苦。终于有一天,他发现似乎有神迹发生在自己身上。一次,他无意中受了点小伤,当他的手触摸伤口时,伤口奇迹般的愈合了,这另他很惊奇,祈祷也更加勤奋。然而后来没有人再教他,他只好以自己的理解去探讨神学,这也包括他现在自发的朝圣之路。逐渐的,修文意识到海德玛的神迹离开了他,不过他也并没有在意,事实上与其用那点微末的治疗能力,修文更信任的还是治疗箱。多才多艺的原盗贼可是个疗伤高手呢。因此他并不在乎,反正他一向对自己虔诚的信仰深信无比。
洛林迪亚人继续用他脑子里最生动的词汇为蒂莉雅描述着事情的经过,他的手势动作也作的极其富有绅士标准。这时,他讲道:“我继承斯拜特的,就是这把剑。我与威达,也就是乌鸦的认识也是因为这把剑。”
“偶,说来听听。”
“当时是这样的。我独自一人路过一个阴森小道,突然威达出来一人拦住了我,命令我交出宝剑,恩,他是在抢劫,我自然不会交给他。。。。”
讲到这里,修文忽然感觉有点事情不对头,不过他一时反应不过来,事实上他每次回忆到这的时候总是觉得那里似乎怪怪的。于是他顿了下来,猛的感觉想到点什么:“奇怪,当时。。。”。然后还没有等他琢磨出个究竟,一个身子重重的飞了过来,正好落在修文身上,将他压到地上,打乱了他原本骑士般的座姿。
“你是在作什么!”愤怒的修文咆哮到!
原来是刚才走进来的那四个人不知因为什么事扭打起来,由于修文一直专心的讲故事,
所以一直没有注意。那个撞他的人刚想解释,就被一个男人抓了过去,那个抓人的男人气急败坏的喊到:
“叫你不还钱!”说完把他推到了一边。
修文拍拍身子,努力的恢复了刚才的神情,重新做了下来,重新摆好那绅士般的坐姿:“刚才我讲到那里了?”
“有点奇怪。。”
“是的,奇怪?奇怪什么,哎呀!”又有一个人压了过来,不偏不倚,又是撞在修文身上。
修文怒不可赦,但他还是忍了,他要在姑娘眼里保持绅士形象。于是他重新坐好。
第三次撞击很快袭来。
这下洛林迪亚人可实在是无法容忍了,他愤愤的站起身来,左手持剑,威风凛凛的冲着那几个男人咆哮道:“你们在作什么!”
四个家伙正等着他发怒,很显然,他们是故意这样的,目的是挑起与修文的事端。他们一并扭过身子来,阴阳怪气的说道:
“呦,小鬼发怒了,吓死人了!”
“我们兄弟就爱这么打来打去,你管什么!”
“看来他是不想活了!嗨,我说小子,快滚!把手里那把剑,和其他东西留下!看看你的个头,你那里配拿剑!”
“还有那个姑娘!小子,估计也是道上的吧。。嘿嘿。”
面对这四个找死的家伙的挑衅,可把骄傲的洛林迪亚小伙子气的直咬牙,他怒气冲天的冲对方大喊一声:“要命的话就滚蛋吧!没有教养的混蛋!只知道口出狂言的家伙未必有胆量拔剑吧!”
“笑话!他是向我们挑战么!咱们到要看看谁是在口出狂言!”无赖们狞笑着,拔出各自的武器。
四把明晃晃的匕首,四张狰狞恐怖的嘴脸,难怪现在附近的食客都抓紧时间挤到酒店的出口处,只有那肥胖的店主和旁边的伙计、厨师,手里拿着棍棒、铲子和菜刀,虎视眈眈的看着傲慢的修文,惟独却对那四个无赖视而不见。
不过,他们确实担心了,四个无赖在修文眼里,却只是四个废物罢了。
果然,修文优雅的抽出剑,傲慢的向对手一致意,三下五处二,四个可怜的无赖哭爹喊娘的爬了出去。
这一下确实大出所有人的意外。店老板飞快的将手中的棍子物归原处,战战兢兢的冲胜利的骑士候补说道:“您安然无恙吧?”
“是的,我非常好,但我的荣誉在您这里受到了侮辱。”
“那真是,我诚恳的向您道歉,请您快走吧!平凡之神保佑!愿海德玛的眷顾天天陪伴您,这顿饭免费,快走吧!要不您和我都会有危险的。”
“我可以宽恕您的无理。”修文绅士般的拉住蒂莉雅的手,将她搀起来,然后接着对店主说:“您只是个市井小人,您像所有的我见过的店主一样有权利畏惧他们,但我可不怕!不过还是谢谢您的慷慨,愿海德玛也能眷顾您。好的,我们走。”
于是,两人一前一后,在众人惊异的目光中,迎着曙光,走了出去。
“可怜的人啊。”店主在确认他们走远后自言自语说道:“他们惹了大麻烦。”接着,他冲店里的人们喊道:“各位先生,快坐下享用您们的美食!今天小店里的东西一律免费!”
话音刚落,很快的,店里又恢复了刚才的嘈杂,就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 ◇ ◇ ◇ ◇◇ ◇ ◇ ◇ ◇◇ ◇ ◇ ◇ ◇◇ ◇ ◇ ◇ ◇◇ ◇ ◇
“您刚才的举动真想个骑士。”蒂莉雅这样称赞修文。他俩不打算再在坎哈米停留,因此决定继续赶路,现在,他们正走在坎哈米的郊外。下午的天气阴沉沉的,四周的景色也变了,田野里雾蒙蒙的,远处隐约的高山崎岖起伏。
“是么,十分感谢您的赞赏。我以我的荣誉向您发誓,我决不会让任何人动您一根汗毛!”修文听到姑娘对自己的肯定,眉飞色舞之情,马上浮现在脸上。于是他开始手舞足蹈的向姑娘吹嘘:
“根本只是几个废物,本来我可以将他们处死。不过处于良心,我没有这样做,您知道,我是一个骑士…骑士…骑士小说中经常提到的那种英雄,我对这些无赖有一种强烈的憎恨和深刻的怜悯。我希望我先惩罚他们再放过他们的行为是正确的,是崇高的,是如同您所希望的。就如我刚才说的,我会以我的一切保护您,就像那本神圣的典籍中提到的‘我总是希望,您对您的仆人说,您作这事,他就去做’!而我就是您的仆人(此时蒂莉雅冲他略微一笑,更使他心花怒放),或许您会担心我的安危,偶,像您这样的高贵女士一定会这么想的,您当然知道我所选择的道路的艰险和危险,但是我坚持,如果再有这样的事我依旧会抢在前头,为您拔剑,因为我无悔!我凭借着欧……”
“那您马上要后悔没这么做了。”
蒂莉雅话音刚落,从道路两边就冲出来数十人将二人围在其中(可怜的洛林迪亚人居然没有发现),一个像是带头的壮朔汉子走了出来,在他周围是刚才在酒店里的四个无赖其中之一,他用鼻青脸肿的脑袋向头领点了点头,那个头儿二话不说,直接大手一挥,后面就马上拥上来十好几个汉子,而且手中都有武器。
“好一个十面埋伏!他们就不能做的更英雄些么?这下完了,他们有二十多人。把手举起来,向我这样。”看到这样的景象,刚才还兴高采烈的修文无奈万分的冲蒂莉雅说道,然后他开始想象着姑娘全身瑟缩的样子,痛苦的把眼闭上,不在去看眼前发生的一切。
不过他马上发现这根本是多余的,他面前一黑,一只口袋很不礼貌的扣上了他的脑袋。
“‘海德玛的臭屁股!’呸!把他们全部带走!”带头的汉子吐了口口水,冲部下们吼道。
几双大手粗鲁的将修文向前推拽着,一个家伙把他用麻绳牢牢绑住。起先修文奋起抵抗,但很快他便意识这根本没用,于是他开始配合强盗们的粗暴待遇,甚至当他的小腹重重的挨了几脚并听到几声熟悉的狞笑声他也没有吭气,他现在正在脑子里想着“他们会用什么手段折磨我。”
经管修文一向视死如归,不过他确实担心着蒂莉雅,他继续想象着她现在浑身颤栗的样子,想象她被禽兽不如的无赖所侮辱的悲惨结局,而这一切都是他的罪过,他是有责任保护蒂莉雅的。尽管这种责任完全是自己安上去的,但这种想法还是使得修文内心备受折磨,于是,以前的自卑、自我猜忌、还有所有对这个对那个的怨恨,都在这时像岩浆般从他心中的火山爆发出来,尽管他知道现在最需要的是冷静,要冷静!但无论他任何竭尽全力调整好自己的心态,结果总是无用。
在这样的心态下,他完全陷入一种无力的被动,接着他被扔上了一辆马车,他似乎感觉到蒂莉雅就在他的身旁,但他却无法知道她的方位,只好张大嘴狂喊着:
“不要怕!海德玛和我们在一起!啊!”
是一个结结实实的巴掌声,后面跟着一声粗鲁的辱骂。
“不要紧,我没有事。”是蒂莉雅的声音,她的声音透露着冷静,无碍,她的坚强让修文多多少少放了心,但是,他仍然感觉被黑暗吞噬了内心“这下我完了。”小伙子绝望的想道。之后他感觉身旁堆了很多东西,大概是杂草什么的,柔软无声的杂草使他平生恐惧,只觉得此次定是难逃大限,而自己的生命还是那么年轻,前程是那么美好,命运之神还没有向他招手,他便就这么结束了生命。他现在只想一会临死前,在姑娘面前对着那些该死的强盗大骂一通!象个真正的男人一样走完自己的人生路程。这种想法使他胸中瞬间充满了豪气,但很快便一扫而空,伴随周围狂嘶怒吼的声音,本已空虚的脑袋里又开始胡思乱想开来。
终于,大约行了半个小时,马车停了下了,修文被一个强盗押着下了马车,在对方的退拽下跌跌撞撞的走着,然后他们似乎走进一个屋子,刚一进去,迎面而来一股腐朽的气息。这时,那个头领的声音再次响起:“先把他们关进地牢再说。”修文再次被当作犯人般被推走,这次他感觉像是走到一个木制的楼梯上,并再次感受到一股更加腐败的味道。
不久,他的头套被摘了去,不过眼前依然是一篇昏暗,他现在是在一间阴暗的房间里。接着,他的屁股被重重踢了一脚,于是他一下飞了出去,“喀嚓”,“监牢”的大门锁住了。
“你没有事吧。”
是蒂莉雅的声音,修文回了回神,发现蒂莉雅就在他身边,现在他们是身险牢笼了。
“我没事。”修文爬了起来,环视一下四周。这是一层楼阁,一间房屋被简单的改造成了一个监牢。空气中弥漫着灰尘,四周一片昏暗。
不过这昏暗的环境却难不到修文,他从小与正常人不一样,他的视力特别好,即使在昏暗的环境下依然看的很清楚。
“没有直接被杀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啊。”修文琢磨着。他睁大了双眼,左面那只红色的瞳孔闪动着莫名的光彩,就好象一个神奇的法宝被一个能工巧匠活生生安在了他的眼眶里。他看请了周围的环境后,就径直走到大门口,外面没有人看守,看来要么就是他们很放心,要么就是他们大大意了,当然也许是他们很少使用这个“地牢”,不过这个称呼的确让修文很好笑,明明是楼上的一个监牢,为何要叫“地牢”呢。
他仔细的查看着大门的锁子,然后点了点头,从身上的暗兜取出一件铁片。这时从后面传来蒂莉雅的声音,虽然依旧是平时冷静的语调,但可以听出里头流露了一丝恐慌。
“真是的,根本没有想到会这样!真是倒霉,这该死的铁锁头,我应该准备一个这样的法术的!现在没时间准备了,是炸开它,还是。。。。恩,修文,你蹲在那里作什么?”
“吱~”门开了,高明的开锁匠修文?阿迈德站起身来,拍拍身上的灰尘,说道:“好长时间没摆弄了,手生了很多,不过现在,小姐,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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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不愧从前是来自大组织的盗贼,再加上强盗们只搜走了他身上的武器,而没有人去注意他身上的各个暗兜。因此,尽管已经放下这活已有多年,修文还是轻车熟路的打开锁子。这也难怪,修文还是个孩子时便对开锁这种事了如指掌,那些强盗见到他也只是小巫见大巫。两人轻轻的走出牢房,这时他们发现,他们现在是处于一间大屋子的阁楼上。这里也是一个小仓库,酒瓶、箱子,破帆布,还有其他许多污七八糟的东西扔的满地都是。
他们轻轻的向楼梯走去,突然,他们看到木头地板的一处因为开了个缝隙而透出一缕细长的光线,在这昏暗的空间里格外醒目。修文惬手惬脚的走了过去,趴在地上,透过缝隙,看到地板下是一个房间,里头有一张白松木桌子,还有杂七杂八的摆了几张椅子,七、八个粗鲁庸俗的家伙坐在那里谈话,修文一眼便看到那个绑架他们的头领和那四个被他打的无赖也在其中。头领正在那里冲别人说话,很显然他根本没有意识到有人会在上面,因此声音很大。修文这里听的是清清楚楚。他向蒂莉雅一打手势,示意她也过来。
两人爬在那里,紧紧的盯着地板下。只见那个首领大摇大摆的坐在一张桌子上,眯着一双小眼睛冲四个无赖说到:
“当然要留着那两个人。你们没有看到那个女的,尽管穿的有些破烂,但像我这样的明眼人一看,便知道一定是某个大户人家的千金。那个小杂种一定是他的贴身仆人,要么就是保镖。”
“恩,老大就是有眼光。”剩下的强盗纷纷大表自己的敬佩之心。修文在上面听的是一清二楚,尽管对对方没有眼光分析错自己的身份表示极为不满(最起码也是青梅竹马啊!啊这样想着),但还是稳定住自己的情绪,爬在那里继续听着。
首领一摆手,马屁声嘎然而止,然后听首领继续说:“如果能不杀人,就。。。尽量不杀人,这是我一再和你们说的。杀了人,对方一了百了,我们却有可能惹上麻烦,而且一点好处也得不到。如果我猜的不错,那个女孩肯定是个贵族,一会,我们去把她的身份套出来,好好敲上一笔!”
“老大英明啊!”剩下的喽罗们再次趁机表明自己的心机。
头领又是一摆手,然后说道:“不过,先要把那小子的事搞定(‘那小子?不会指我吧’修文想道)。雷德,你把我们的信送过去了么?”
“放心,老大。”雷德说到:“早就送过去了。前天我神不知鬼不觉的扔到他家里,然后就赶快赶回来了。现在他家里一定闹的鸡犬不宁呢!”
“没有被人发现?”
“我以生命担保,绝对没有!”
“哈哈。。”首领抬起臀部放了个极其有水准的屁,然后放肆的大笑着:“我们定的赎金是五百万埃,等这笔钱一到手,我们可就发了。他妈的,小伙子们准备好怎么折腾了么!”
“我要去‘粘人的马蜂巢’待个七、八天,那里的姑娘早等着我呢!”一个肥胖的无赖大叫着!
“去死吧!我敢打赌!老鸨一见到你马上就把你哄出来!你还欠那里三百多埃呢!”
“滚蛋吧!老子这次有钱拉!”
“那也要你还有那活啊!哇哈哈!”无赖们的话语越来越下流,修文皱了皱眉头,抬头看了看蒂莉雅,姑娘的俏脸上现出一道红晕。“一群下流的猪!”修文暗暗骂到,然后用手轻轻碰了碰蒂莉雅的身子,两人爬了起来。
“很显然他们还绑架了一个人。”修文分析道:“而且还向他的家送去了恐吓信。”
“并且下一个将会轮到我了。这真好笑,你说我打扮成这样会是像一个贵族么?”
“百分百,小姐,您的气质背叛了您。”
“那可有意思了。现在,我们要干什么?”
修文刚要答话,突然听到,从下面的淫言秽语中传来首领的声音:“雷德,你去看看那小子,看看他在干什么。”
雷德答应一句,转身出了屋子。
“那小子?应该不是我吧。”修文心里想道。但是他马上醒悟首领指的应该是另一个被绑架的人。他突然萌发出一个想法,他决定要教训教训这群无赖强盗,首先呢,要阻止他们的邪恶阴谋。于是他轻声对蒂莉雅说道:“跟着他。”
“干什么?”蒂莉雅不解的问。
“我要阻止这群恶棍。不过这或许会耽搁您的路程,而且很有危险,您愿意和我一起去么?”
“我没有阻止你的权利,你又不是我真的仆人。”蒂莉雅笑了笑。
“那您可错了。我永远是您的仆人。”修文认真的回答到。
蒂莉雅微微冲修文一笑。两人不在说话。慢慢踱着脚步走下楼梯,修文本身就是个潜行的高手,而蒂莉雅的步伐也很轻盈。在加上这群强盗的确也没什么防范意识,两人就在他们的眼皮底下,穿过数个房间,悄悄跟在雷德的后面。这时,修文发现,他们是在一个早以败落的破旧大宅子里,显然,这群强盗把这里改造成他们的老窝了。
雷德走出了房子,然后饶到房子的后院,那里有一堵矮墙,上面掺着带刺的树篱。矮墙下有一间小屋,黑黑的,低低的,屋子上只安有一个很小的格子窗,一些爬行植物缠在四周,显的窗子更小了,这以前或许是个小仓库,要么就是关养什么动物的屋子。雷德掏出钥匙打开了门。修文他们就躲在房子的一个拐角处,悄无声息的盯着小黑屋。
接着他们听到小屋里传来了求饶声和一阵淫言秽语,然后就是有人痛苦的叫嚷。显然,无赖来此目的并不是仅仅是看看他们的人质在干些什么那么简单。
不大一会,雷德大摇大摆的走了出来。锁上门,走了回去。
修文和蒂莉雅看着他走远了,然后等了一小会儿。接着两人慢慢潜到小屋边,修文拨开那些藤本植物,想透过窗子看看里头的情况,里头一片漆黑,通过他那天赋的好视力,他看到一个人形趴在那里,并隐约听到里头有一个男人在呻吟。一定有可怜的人在承受着不幸,修文这样想着,再次把手伸向暗兜。。。
铁片再次派上了用场。
只一下子,门开了。“真够可以的,这么一个重要的人质竟用这种破锁。简直是一群菜鸟。”修文嘴里叨叨着。
明亮的光亮一下刺穿了里头深深的黑暗。接着一个凄惨的声音传了出来。“不,不要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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