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营运怎么处罚是不是就是非法营运怎么处罚

蛇年春节里,武汉一名老板派员工驾车送6位农民工返回老家。途中被黄冈市团风县运管所工作人员以“涉嫌非法营运”为由查扣车辆,要求缴纳3000元罚款。舆论争鸣——
有偿拼车是不是非法营运?
&&&&&&&&有金钱交易就是非法营运&&&&张积才(律师)&&&&有偿拼车中只要有金钱交易,就是非法营运,这是不可辩驳的事实。非法营运一点都不难懂,营运就是指借行车赚钱,非法就是指在没有政府认可的手续和没被许可的情况下,自己干起了营运,不仅逃过了管理费和相应的税金,打乱了正常的营运市场秩序;还潜藏了诸多方面的安全隐患,这些有可能对接受服务的一方造成侵权和利益损害。所以,非法营运应该被打击。在拼车过程中,除非车主不收拼车人的钱和物,只要收钱或者收东西,就可以被认为是非法营运。&&&&说有偿拼车中只要有金钱交易,就是非法营运,也是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营运,必须取得营运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有偿拼车过程中,机动车多为私家车,大都没有营运许可证。这些车在道路上干营运,尽管可以有各种好听的托辞,比如收的是油钱、收的是车辆磨损费、甚至是感谢费、辛苦费,但实质上都是一样,就是得到了钱物,都有金钱交易在其中。所以说除非是车主完全免费,一点钱物都不收,只要收了钱物就具有了非法营运的性质。相关报道中提到的,北京市运输管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的说法更直接:“只要是收费的拼车,无论是支付加油费,还是给包香烟,都是违法的,都属于相关执法部门打击的对象。”&&&&其实国家法律中也有对于“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清楚界定,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的是交通部2000年发布的《关于对营业性和非营业性运输划分问题的复函》,该函指出,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交通部《关于规范公路客货运附加费增加公路建设资金的通知》,“以有否取酬来划分经营性运输将更加科学、更合适。”&&&&不排除有很多热心人为了方便别人而允许别人拼车,其中也真有不收钱的。也不排除有些拼车人真的是出于感谢而给车主钱物,车主也并不是只为了挣钱。但是社会规则不是专为好心人设计的,肯定也有一些人就是要等着钻法律的空子,他们或许就是要以赚钱为目的。中国是一个崇尚和执行成文法的国家,一旦有相关的法律出台,就会有机会让一些人钻法律的空子。再者,成文法在我们这样的国家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只要国家没有出台新的法律,已有的法律即使有再多不合理的成分,也不能随意改动,更不能仓促废止。必须经过正规的法律渠道,出台新的法律法规,规定明确的新法生效日期,新旧法律才可以有效替代。我注意过在这次争论中,有许多人义愤填膺地指责现在我们使用的法律有多么陈旧,也注意到有许多学者列举外国在这个方面的成功做法,但是法律就是法律,它对全社会有不打折扣的约束性,只要它一天不被废止,触碰它就是违法,就得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至少在今天,在拼车过程中有金钱交易就是非法营运。&&&&这场争论有助于社会进步&&&&邱隐(特约评论员)&&&&关于有偿拼车是不是非法营运的争论实际上对于社会进步、社会管理创新、社会行为规范都有着很重要的意义。回望历史,有很多社会进步的脚步都是从具体的一件有争议的小事起步的。&&&&法律的交替和更新是社会进步的具体节点。一些本属于社会生活的实际问题却大面积地触动了现有法律,这是应该引起社会各界充分注意的事情。&&&&从社会管理理念来说,拼车现象实际上存在诸多好处,例如缓解交通压力,节约资源、低碳环保等,在春运运力紧张的时候,也确实能解决农民工的实际问题,就像报道中说的武汉的那位老板,他确实是为了让农民工能够回家过年,他的内心确实有发善心的一面。这很能触动人们内心对拼车现象的同情和认可。再者,在人们越来越重视环保的今天,放眼世界看看,许多国家在这个方面已经走在了前面,迈出了成功的步伐。美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不但不认为拼车非法,还鼓励拼车。比如,美国纽约市政府设立了HOV&(高承载率汽车)专用车道,鼓励私家车主上下班时拼车。如果乘坐3人以下的车子使用这一车道,将被处以100美元以上的罚款。此外,很多公司为了鼓励员工拼车上班,还专门为&“拼车族”设立专用停车位。日本和韩国,不仅私家车可“拼车”,连出租车也可由多位乘客“拼车”,称为“合乘制”。政府对这些拼车行为都有实实在在的鼓励措施,当然也有严格细致的管理办法。我们国家的交通现状是随着私家车数量的爆炸式膨胀,城市的交通流量猛增,绝大多数城市交通拥堵,不仅造成人们出行困难,还因此带来空气污染、环境恶化、能源紧张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会越来越成为我们未来发展的掣肘之难。现在早些重视这些问题,早些实施应对办法,会避免将来处于被动的地步。从这样的角度看问题,可以肯定,将来我们也会像上面提到的那些国家一样,重视资源的充分使用和环境的保护,甚至比他们做得更好。如果现在关于拼车的争论能为未来的社会进步作一些铺垫,这就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付行车成本不算非法营运&&&&嘉豪(媒体评论员)&&&&春运期间,火车票一票难求,飞机票价格过高,长途汽车既累又不安全,种种原因让不少市民产生了拼车回家的想法,此外一些私家车主想路上找个同伴分担部分油费,出现了“拼车热”。其实,不仅是在春运期间,就是平日,在那些交通拥堵的城市里,拼车已成为一些人的生活方式。但对于拼车这种方式的合法性,社会上尚有争论。近几年,拼车车主被罚款、被扣车、被诉讼的案件不胜枚举。笔者认为,拼车不但不违法,而且应该大行其道!&&&&拼车,一种是商业性的,即出租车供多人合租;另一种是互助性的,即多人合乘私人汽车。私家车在上班或旅游时,临时或者固定地组织“伙伴”拼车,适当地让同伴分担部分油费,并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一种社会互助行为,与“黑车”有本质区别。并且车主的主要工作是上班或者其他,不是商业运输,根本算不上“营运”,也就谈不上“非法营运”。那些把它定性为“营运”乃至“非法营运”的舆论和观点都是站不住脚的,也是极其有害的。&&&&拼车这种利己、利民、利国的行为不但不能禁止,而且要大力提倡。美国这个“汽车轮子上的国度”,多数家庭人均一辆车,但其大多数州及地方政府都鼓励民众拼车。其实,美国的拼车文化最早始于上世纪40年代,二战前后原油及橡胶的短缺限制了个人车辆的使用,导致了拼车文化的兴起。上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让汽油价格大幅上涨,美国许多大公司给雇员提供集体拼车服务,当时几乎1/4的人上下班都要拼车。在有些州,拼车族能占到全部驾车人的一半之多。在德国、法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不但不认为拼车非法,还鼓励拼车。有的国家出台强制拼车法律法规,赶上交通高峰期,私家车空车上路也会被罚款。在德国,私车拼车都有相关的《保险法》和《税法》等民法法律支持。&&&&在我国,鼓励和提倡拼车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最近,人民网曾针对“拼车”话题做过一个专门的调查,发现仍有九成的职场人士愿意拼车,而且高达四成的职场人曾经拼过车。其中在参与调查的近6000名职场人当中,认为拼车过程中给予车主一定费用是“合理的互利互惠做法”的占到91%。环境研究专家马军数年前就提出号召——“让拼车成为一种习惯”。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唐钧就一直呼吁职能部门效仿美国等国家的治堵措施,解除拼车禁令,通过倡导合并出行、降低机动车空驶率的办法,缓解拥堵。去年,江苏省政协委员呼吁,拼车出行成为越来越多人的现实选择,应立法规范拼车,使拼车行为合法化、规范化。许多知名的法律人士也指出,拼车是人们解决交通问题而自由地作出的一种行为,相关部门应出台相关法规政策对其进行引导,而不应强制禁止。应通过法制宣传,提高拼车人员的法律意识,通过拼车事故的案例示例,普及拼车人员的安全保障知识。&&&&笔者认为,在法律未作出明文规定的当前,职能部门可通过公共政策等行政手段,尽快厘清其与非法营运的界限,鼓励和倡导拼车出行。&&&&拼车要社会认可&&&&更需细化规则&&&&林琳(教育工作者)&&&&任何先进的理念,进步的法律,科学的管理方法,都离不开具体行为规范的辅助才能得以实现,这其中还包括实施这些行为的人的具体处事习惯和方法。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顾骏对有偿拼车问题表述的观点是:对比欧美等发达国家已有相关的政策法规支持和保护拼车行为,目前我国对拼车行为仍存在法律盲区。影响拼车的顺利运行的障碍还有很多,国家在安全、法律及经济三方面技术问题均需要作出完善。需加强相关立法,才能给拼车提供良好的服务平台。&&&&事实上,我们不能因为拼车有利于节能减排而仓促上马,更不能因为有许多人在春节期间成功尝试了有偿拼车,解决了许多农民工的燃眉之急就疾呼放行。任何社会进步的步伐都要迈得稳妥,才可能走得持久。拼车确实有利于环保减排,但拼车要想成为一种被社会认可和政府鼓励的行为,毫无疑义需要有各种辅助制度和具体操作方法才能奏效。比如我们不能只看到拼车有助于农民工回家的一面,而无视拼车存在的风险。在现行的车险条款中,私家车如果改变了车辆的使用性质,用于载客,就会被认定为非法营利,一旦发生事故,车主有可能得不到理赔,&拼车出险后就难得到保障。保险公司也提醒乘客,虽然一般情况下车辆都有交强险作为保障,但是由于交强险针对性不强,建议拼车回家的私家车主补充车上座位险,或者选择较实惠的短期意外保险,为自己和拼车人另买一份人身意外险。但这都是眼下的情急之策,如果从社会管理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彻底解决这个后顾之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相继出台各种规章制度予以约束,保险公司也应该出台专门的相关险种和条款。另外,现在的拼车方法比较随意,缺少对乘客安全保障的相应配套措施,法律法规也没有对拼车方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明确的规定,如果出现拼车纠纷,应该通过什么样的渠道协商、解决或者裁定,这也都需要在具体的实践中寻找出可行的办法。有法律界人士提出,当前因立法缺乏规定,如出现拼车纠纷,建议通过拼车人协商、社团等自律协调或者司法&(民事诉讼)救济途径解决。政府、社团等加大拼车规则、拼车注意事项等宣传力度和拼车监督指导,以形成成熟的拼车制度。而这些步骤的落实,都不是一朝一夕或者一个表态就能完成的,需要社会方方面面都作出扎扎实实的努力。所以,拼车是好,但不能随意而行,更不该仓促上阵。
<INPUT type=checkbox value=0 name=titlecheckbox sourceid="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是否收钱不是认定非法营运的唯一标准”_新浪上海_新浪网
“是否收钱不是认定非法营运的唯一标准”
   □孙中界不满笔录中的措辞,表示要上诉证清白。 晨报记者 杨 眉 摄(资料图片)
  《司机搭乘拦车人被指非法营运》追踪报道 □晨报热线记者 郭文B
  昨天,晨报《司机搭乘拦车人被指非法营运》一文报道了18岁青年孙中界称其因在浦东新区闸航路顺道带了一名乘客,后被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认定为 “非法营运”。为证清白,孙中界挥刀自残。
  昨天,记者来到孙中界所持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查处理通知书上所写的处理地址――浦东新区惠南镇沪南公路9758号,只见门上挂着上海市南汇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的门牌。该大队大队长朱伟忠明确表态,如果经过法院或其他部分认定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过错,或对孙中界的处罚存在差错,大队愿意承担全部费用。
  昨天下午,孙中界前往该大队做笔录,由于对笔录中的词句有异议,笔录没有做完就离开了。他表示将通过司法途径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对话?执法大队大队长]
  ■重点:怎么认定黑车
  没有利益驱动,为什么要帮你?
  问:14日晚上,查扣孙中界汽车时是什么样的情况?
  答:因为群众反映航头地区非法营运的车辆比较多,我们就在14日晚上有计划地组织了1个中队,约十二三名执法队员,包括3名警察在内,在航头设了一个检查站。在检查过程中,查扣了孙中界的车,当时他情况是很正常的,没有一点异常,所以队员回来以后也没有详细汇报,直到昨天下午才知道他有自残行为。
  问:你们怎么认定车辆存在非法营运行为?
  答:一般认定他(车主)是不是和乘客有关系。如果乘客是扬招(社会车辆)上车,一般情况下驾驶员不会乘客要开到哪里,就开到哪里的。一般认定(是不是黑车),要确定是不是扬招,是不是上车以后,听客人说要到什么地方就到什么地方,这种情况一般认定为非法运营。没有利益触动,我(车主)为什么会帮你呢?
  问:孙中界说,当时闸航路上的末班车已结束,周围没有出租车,那人衣着单薄,他只是出于爱心的考虑顺道搭了那人,并没有收过钱。
  答:这情况可以说是千篇一律,所有驾驶员都不会承认的。他们都有默契,我没有办法回答。是否收钱并不是认定非法营运的唯一条件,具体要看现场情况。
  ■重点:指认的乘客
  我们和乘客没有默契,不认识
  问:孙中界车上顺道的乘客是不是和你们有默契?
  答:没有默契,我们不认识。
  问:既然你们不认识这个乘客,那你们怎么判断当天孙中界车上的乘客是扬招的?
  答:打仗都是要打有目的之仗。那天基本上全部是拦下来检查的。我们是靠对乘客的询问,靠执法队员现场的判断,来确定乘客和司机的关系的。乘客逃之夭夭的也有,我们白检查也有的。乘客不举证,我们没证据。那天,孙中界车上的那个乘客是作证的。
  问:那名乘客要求把车停下的那地方,恰巧和你们设卡的地方重合?
  答:对。
  问:孙的车牌是不是你们事先排摸已列入非法营运重点?
  答:有时候老百姓把涉嫌非法营运的车牌号告诉我们,我们抓不到的也有。孙中界这辆车是偶然的,我们的执法是即时性,当场不拿下,我们也没办法认定是非法营运。
  ■重点:认定的证据
  正常情况下,上了我们的车就有录音
  问:孙中界说在查扣的过程中,他曾要求报警打110,但你们夺了他的手机。
  答:过去几年中,在执法过程中,发生过老百姓围攻,特别是非法运营的司机互相沟通引发几十辆车围攻的情况,因此我们请公安配合。我们要把你(车主)控制起来,不让你随便打电话,这种情况是有的。
  问:是不是有当时的人证、录音、录像?
  答:因为事发时已经晚上了,录像不可能有了,照相肯定是有的。我们请公安配合就是见证,那天的录音具体情况还不了解,正常情况下,上了我们的车就有录音了。一般老百姓也不愿意作证的,怕打击报复。
  问:坐在孙中界车上的那名乘客有没有作证?他是怎么说的?
  答:乘客反映的情况,至少可以说那天双方不是说的顺道搭车,而是谈到过钱的。
  问:乘客反映的情况有证据吗?比如录音?
  答:不管乘客有没有录音,我也不知道,但我们按照正常的程序,一般非法运营的车辆有2个特点,不是你(车主)的事,为什么要揽下?你(车主)是不是按照乘客的要求开到目的地,没有利益关系,你(车主)为什么要这样做?
  问:按照你说的那2条认定黑车的标准,有没有可能因为你们这2条标准错抓了助人为乐的人?
  答:这个可能性不大。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个程序做保障。
  ■重点:法律诉讼
  去年的6个案子都是执法队胜诉
  问:你们在执法过程中是不是存在瑕疵?有没有出现过错抓的情况?
  答:我是2007年到这个单位的,在执法过程中确实有瑕疵,但这个瑕疵不可能危及到我们运用的法律。写错字、写错日期有的,但这些错误不足以大到使事情的性质发生改变。我们在法庭上,去年的6个案子都是胜诉。
  问:孙中界是今年7月刚刚拿到驾照的,刚刚开车不到一星期的他对道路情况也不是很熟悉,而且车也是公司的,行驶线路也是公司定的,你觉得这几种因素结合在一起,孙中界从事非法营运的可能性大吗?
  答:我们在执法过程中还碰到过第一天刚买的QQ,还没有上牌就从事非法营运,结果被我们查扣的。
  问:在以往6次行政诉讼开庭中,证人出庭吗?
  答:有的时候(会出庭),但一般为了保护当事人,法院都在采用不当面质证,但会进行法院调查。
  问:如果当事人对处罚有异议,要求查看事发当时的录像、录音或笔录等证据,你们会提供吗?
  答:原则上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法律诉讼的方式提出异议,只有法院可以调阅证据,我们不可能向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根据《国家赔偿法》,如果我们有错,勇于承担错误,如果错了,这些费用全部是由我们承担。
相关报道:&#160; 12:18:02
&&&&&&&&&&&#160; 09:09:29
&&&&&&&&&&&#160; 08:33:35
&&&&&&&&&&&#160; 08:24:18登录后才能保存观看记录哦^-^
登录后才能上传哦^-^
北京认定专车非法 “约租车”再关注——“专车”是否涉嫌非法营运
安装安卓手机APP即可下载本站视频
分享给站外好友:
HTML代码<input type="text" class="share_input" id="playUrl_3" type="text" value=''>
通用代码<input type="text" class="share_input" id="playUrl_4" type="text" value=''>
扫描二维码 随心看视频:
手机瞄准我,惊喜不间断,您可以:
1.在手机或平板上继续观看本视频
2.发送给您的好友或分享到朋友圈
正在观看:北京认定专车非法 “约租车”再关注——“专车”是否涉嫌非法营运
更新时间:
北京认定专车非法 “约租车”再关注——“专车”是否涉嫌非法营运
大家都在看优步uber是否涉及到非法营运?私家车加入优步载客,如果遇到运政是否会被罚款?
优步是否属于非法营运?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非法营运车辆处罚条例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