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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锡文:现在搞土地改革试验应遵循几项原则:一是讲程序。承担试验,要经过批准。比如重庆、成都的试验是国务院批准的,天津的试验是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如果要突破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就要获得制定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部门认可、批准。二是可控。试验必须掌握在可控的范围内。如,这个试验项目在多大范围内进行?一个村,一个镇,还是一个县?报了什么,批了什么,必须在这个范围内执行。三是要有预案。既然是试验,就可能成功也允许失败。成功了皆大欢喜。如果试验失败怎么办?一定要建立一套机制,承担起对参与试验农民在试验失败后的责任。四是应当相对封闭。在封闭的范围内试验,冷静观察,实际操作,看到底行还是不行。把全局的问题放到局部试验,目的就是要减少社会震荡。当试验到一定程度,各方面都认可了,验收之后报党中央、国务院,获得批准之后在全国推广。在此之前,不应该急于宣传推广,这是承担改革试验的责任。农村土地问题涉及千家万户,稍有偏差,就会引起大的震动,使农民感到忧心,甚至让农民遭受利益损失。
  成都农村产权改革这项改革共分三个阶段进行:2008年2月—8月,在都江堰试点;9月到2009年3月,温江、双流、大邑在全域范围开展改革工作。都江堰开展农村产权流转平台搭建工作,工作重点是制定并完善流转规划,其余区(市)县选择试点乡镇开展工作;2009年3月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全市推开。
  都江堰试点获多项突破
  成都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办认为都江堰试点具有可复制性:一是都江堰提出集体建设用地的出让方必须是集体经济组织;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三是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和外部流转;四是在现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的基础上,增加和完善市场功能,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提供交易平台等。
成都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办认为,在房地一致的原则下,都江堰将集体土地上房屋产权流转主要分为转让、抵押、租赁(联建)三种形式。提出了经市、区(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修建的农民集中居住区房屋,参照划拨土地补交出让金标准向土地所有权人交纳相关费用后,可以自由上市流转。
  都江堰市产改路径选择的是“调查摸底——确权公示——登记颁证”的模式。成都市农村产改办认为,都江堰的改革形成了具有普遍适用性的“三七”工作法——“三”即三个方面,确权登记、建立耕地保护制度、搭建流转平台;“七”即七项任务,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林权确权登记、农村房屋确权登记、建立耕保制度和搭建流转平台。
  都江堰明确,以农户承包台账面积对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不再重新丈量。同时,确定农业合作社、农业合作联社和乡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分别作为组、村、乡镇一级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从而不仅统一规范了所有权主体,而且建立健全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成都市农村产改办认为,都江堰更大的突破在于,创新制定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办法。都江堰出台文件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包括普通成员和特殊成员——“普通成员”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理的参与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特殊成员”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一项及一项以上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公民。文件还对“特殊成员”方式的取得进行了“重要突破”。一是通过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捐交公积公益金的形式加入;二是与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该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与其成员形成产权转让关系的形式加入。这两点是基于以后涉及流转问题时规避法律问题限制而制定,极具创新意义;对壮大集体经济组织实力、完善治理机构和确定流转收益分配制度等方面也具有“现实意义”。
  都江堰在阶段性改革中,提出了按照房屋所有权人应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保持一致的原则。考虑到农村房屋实现抵押时要保障农民有房住的问题,都江堰市还考虑设计“公共住房制度”。同时,争取设立统筹城乡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探索建立农业保障体系和农业灾害转移分摊制度。
  农村产权交易所推动农业产权流动
  10月13日,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正式揭牌。这是我国国内首个农村产权综合性市场平台。该交易所依托成都联合产权交易所,为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产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经济组织股权等等农村产权信息进行收集发布、科学评估和专业服务,来推动农村产权的合理流动。作为转让方的农户,并不需要缴纳一分钱的服务费用,受让方也只被收取交易服务成本费。
  此前,成都已成立了全国首个农村产权流转担保公司,且区(市)县也在陆续成立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据成都统筹办估算,到2020年,本市  将以现有660万亩耕地为基数,耕地集中经营比例要达75%,每年平均新增流转耕地约50万亩。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佐军:农村产权交易所是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做的一项制度性安排,使得交易有了规则,也利于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农村产权流转必须要有规范的市场环境,产权交易所正是要营造这样的环境。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负责人秦仕魁:农村生产要素流动、价值体现,以及与社会资本结合,都必须依赖流转来实现和完成,农村产权流转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农村资产资本化的核心环节。
  重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
  早在2005年9月,重庆就开始了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当时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分行给江津的48户农民提供巨额担保贷款,支持他们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附作物入股和现金出资等方式,成立重庆第一家土地合作的公司,与澳门企业合作生产柑橘。
  2007年中旬,重庆获批“国家统筹城乡发展综合试验区”,旋即重庆市工商局推出《服务重庆统筹城乡发展的实施意见》,允许农民以土地直接入股创办合作社或公司。这就是人们所说的“股田公司”。同时,该市还探索土地流转的其他方式,如“住房换宅基地、社保换承包地”—  —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的情况下,集中使用承包地和宅基地,鼓励农民自愿出让承包地和宅基地换取城市养老等社会保障,以释放更多的非农用地;在征地时,农民将获得现金+股份的补偿。
  经过“住房换宅基地、社保换承包地”的改革,重庆轻而易举地将农地实行了规模经营或者转换成了城市建设用地,同时尽量保障了农民的利益。农民退出的土地将由各村的土地承包流转服务站统一管理和经营,收益的80%归退地的农民所有,20%用于社保投入。地方政府向农民提供集中居住区和一次性的资金补贴,并且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土地承包仲裁等相关制度。
  但是,重庆的“土地新政”也存在一些问题。2008年8月,重庆土地入股办公司的试验被有关部门紧急叫停,有关方面进行调研后认为,暂时不宜大规模推广土地入股设立公司的做法。主要问题是,公司如果进行土地股权转让或者公司破产,土地用于偿还债务,农民将面临失地的风险,由此可能引发社会不稳;非农村集体成员也可能获得土地产权,这与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存在冲突;土地入股的公司股东大多超过50人,与公司法也相冲突;土地使用权的集中,可能会加剧农村社会的两极分化,失去土地的农民将与下岗的工人一样成为改革的牺牲品;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农民仍然没有话语权,只能被动地接受,在承包土地、宅基地、房屋赔偿金的定价上,与以前的征地没有什么区别;有些农民在加入社保后,生活水平还比以前还下降了许多;农民属于弱势群体,难以知晓入股公司的财务状况,无法维护作为股东的权益;没有户籍制度的改革,没有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支持,没有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批转移,集约农业和土地股份制度将无法维持下去;对于企业,土地入股的用地稳定性不如土地出让,对于农民,其收益的稳定性比不上出租,农民更愿意出租土地。
  目前重庆在对“土地新政”进行一些微调,将过去土地入股的公司全部改制成专业合作社;重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为五种类型,即股权单一制、生产要素合作制、股份混合制、股权转租制及股份参与制。股权单一制是针对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后,按生产在家、服务在社、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方式,组建专业合作社;生产要素合作制,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了土地经营权入股,还以劳动力、农用设备、设施、技术、资本等入股,实行要素合作;股份混合制,是指农村土地经营权与社会资本相结合,各类经济组织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成为专业合作社的成员;股权转租制,是农民股东将股权出租或承包给社会资本经营,明确各年的分红;股份参与制,是农民以土地经营权成立合作社,然后与社会资本签订合作协议,类似于“农户+合作社+公司”,是专业合作社与社会资本的联合经营。
  以农民合作社代替公司,最大的好处是农民不会失去土地,随时可以退出。但也有问题,比如按照《农民专业合作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但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20%。这样的规定会降低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
  陈锡文:今后我国农村改革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之一是,要尽快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现代农业发展的经济组织。下一步发展现代农业,“家庭承包制+专业合作社”是符合国情的模式,必须大力培育合作经济组织。应在财政补贴、金融支持、减免税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否则现代农业很难发展起来。
  拟建立农村土地交易所
  目前,国土资源部已经对重庆市的土地交易所和“周转指标流转”试点进行了肯定。
据重庆市副市长黄奇帆透露,重庆已向中央申请设“重庆市农村土地交易所”,在国家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以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为中心,开展农村土地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这个交易所将以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为中心和原则。
  早在2005年,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就是国土资源部在浙江、成都等地推出的试点改革。重庆一直申请加入试点,但一直未获批准。2008年8月6日,国土资源部与重庆市政府签订《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备忘录》,其中一款提到,国土资源部将重庆列为国土规划试点、纳入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支持重庆市探索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挂钩试点”通常做法是,拿出原农村宅基地的20%左右,集中兴建新型农村社区,腾出的80%左右复垦为耕地,其土地指标,通过城市的购买置换为城市建设用地。但这种置换,原则上是在一个县的范围内进行,并且要经过国土资源部的批准。因此,重庆市政府提出更进一步的想法,就是将城市建设用地需求密集的“1小时经济圈”内区县,与重庆东南、东北的贫困地区进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市场挂钩,因为这两个区域是重庆农民离开农村转换为城镇居民最密集的地区,同时又是城市建设用地需求较少之地。建立土地交易所,这个问题将得到全面解决。&
  西南大学副教授曹兴权:重庆的探索,对中国土地制度改革将产生深远影响,一是农村集体土地将成为中国城市新增土地的基本来源, 由此将形成公开化的中国村镇房市和构建中国房市的全流通格局;二是为解决实际占地2亿多亩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建构全国统一的土地使用权体系,使土地使用权成为全新的商品权利体系提供一条可操作的途径。但建立农村土地交易所解决信息不对称和保障农民利益问题是另一项重要课题。比如,如何安置农民,如何解决好城市化的利益分配,对土地的基准地价、农地进入市场的法定程序和法定权利、农民集体成员对转让土地的约束、农地转入市场后的社保体系等,都要建立相应的配套措施,但目前这些方面都规定不足。曹兴权表示,如果没有制度配套,农地非农化就无法控制,农民利益得不到保障。
  9月3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视察安徽小岗村,肯定当地的土地流转试点。
  随着推动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合作经济、创新乡村治理模式等等一项又一项改革新试验的启动和深化,小岗村正由传统小农经济走向现代农业、从城乡二元结构下封闭的旧乡村走向城乡一体化大趋势中开放型新农村。这些新探索、新转变,让小岗村在近两年时间里,人均收入由3000多元上升至6000多元,摆脱了二十多年来一直停滞不前的状况。
  当年秘密在“分田到户”协议上摁下红手印的“大包干”带头人严金昌,和几户农民一起自家的田地租了出去,交由上海一家养殖公司发展种猪扩繁基地。而他的儿子严德友于2001年以每亩500元/年成功流转80亩土地种植葡萄。
  除了集体统一组织外,小岗村更多的承包地是农户通过血缘关系、邻里关系等多种方式自己实现流转的。目前,全村1800亩耕地已有600余亩实现流转,发展起粮食、葡萄规模种植及双孢菇产业等,每亩土地收益上升了5倍、10倍,甚至20倍。
不过,小岗村地处江淮分水岭,都是丘陵地,土地高低不平,落差三米;地块小,20亩地分成三四十个地块,最小一块地只有2分,户均土地30块左右;基本靠天吃饭,三天不下雨就干旱。近几年小岗村虽然坚持不懈地搞土地整理,以适应规模经营的需要,但土地条件仍然十分差。村里99%的农户愿意拿出土地流转,缺的是有实力又有能力的规模经营者来租。
  当年“大包干”的积极推动者、安徽省农村问题专家陆子修:小岗村这轮以承包制为基础的土地集并出租,是对家庭联产责任制的发展和完善。土地集中经营有利于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和发展产业化经营,有利于提高农产品的市场交易效率,降低农业市场成本。农民的自主流转还解决了部分农民外出打工带来的土地闲置、撂荒问题。
  中国扶贫基金会会长、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段应碧:中国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应允许不同探索。但有几条原则:一是农民意愿。二是不能强行将农民完全挤出土地。  村委会主任关友江:小岗村今天的改革是建立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尊重农民的自主权。而且,村集体没有收回土地的承包权,租借合同一旦期满,土地仍将归还每家每户,土地权益最终还是农民的。
  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天津市围绕破解土地和资金双重约束的难题,在广泛征求农民意愿和大量调研基础上,推出以“宅基地换房”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办法,并在“12镇5村”开展试点,涉及津郊近18万农民。至2008年末,将有10万农民告别乡间老屋,住上有产权的商品房,过上进工厂上班拿工资、有社保医保的“城里人”生活。
  所谓“宅基地换房”办法,即农民自愿以其宅基地,按照规定的置换标准,换取小城镇内的一套住宅,迁入小城镇居住。原村庄建设用地进行复耕,而节约下来的土地整合后再“招”、“拍”、“挂”出售,用土地收益弥补小城镇建设资金缺口。
  国家发改委认为,天津用宅基地换房办法建设小城镇,符合中国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国土资源部把天津列为全国土地挂钩试点城市,并专门安排了土地周转指标。
  天津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郝玉兴:通过宅基地换房,让土地流动起来,使资源资本化。如,东丽区华明镇十二个村共有宅基地12071亩,总人口4.5万,新建小城镇需占地8427亩,其中规划农民安置住宅占地3476亩;宅基地复耕后不仅可以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还可腾出土地3644亩。东丽区华明镇用于农民还迁住宅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资金约37亿元,可出让的商业开发用地预留了4000多亩,土地出让收益预计达到40亿元,可以实现小城镇建设的资金平衡。
 天津华明镇负责人张长河:我们争取用3至5年时间将村民全部迁入新镇区,让村民不但保持原来作为村民应得的收益,还要享受到新建镇区良好的社区服务、社区环境、社区功能。将在落实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障和农民就业等方面寻求突破。华明镇不是住宅区也不是城市的扩展,而是带着农村的痕迹、农村的记忆,跨入现代化的、比较典型的小城镇。
  据统计,珠三角通过隐性市场流转方式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实际超过集体建设用地总量的50%,在粤东、粤西、粤北等地,这一比例超过20%。这种自发性的隐性流转带来许多问题,如随意占用耕地出让、转让和出租用于非农建设,造成耕地占补不平衡,危及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实现和国家的粮食安全,以及低价出让、转让和出租农村集体土地,造成集体资产的不断流失等问题。
  2005年7月,广东省政府发出《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草案)》,明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于日起上市流转。这意味着广东全省包括农村的经营性用地全部走向市场,并可以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和上网竞价四种方式进行“阳光交易”。此《管理办法》意味着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进入了市场化的阶段。
  广州市国土部门认为,宅基地如果能够流转上市将可以增加市场上的住房供应,但前提是必须要产权明晰,这也是宅基地上市面临的主要困难。广州正在摸查农村宅基地房的产权情况。目前已经完成了90%以上的集体土地确权,只有少部分村集体之间存在争议的土地还没有明确产权。广州正在制定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实施细则,预计今年底或明年初就会出台。此外,《广州市农村经济发展留用地管理办法》也有望在年底出台。
  近年来,山东省各地探索出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方式,促进了土地规模经营,增加了农民收入。
  &枣庄土地改革三步走
按照枣庄市的设想,农村土地改革应该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发土地使用权证。“农村土地使用权证”持证人在不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农户承包权的基础上,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流转权、转让 权和收益权;在使用权期限内,按规定用途,可依法使用、经营、流转土地,也可作价、折股作为资本从事股份经营、合作经营或抵押担保。目前,滕州、山亭两个市(区)共向3个农村土地合作社核发土地使用权证686个,涉及土地4560亩。
  二是建立农村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这是为了避免土地私下流转带来的风险。目前,枣庄已经建立了市、区(市)、乡镇三级农村土地使用权有形市场交易网络。
  三是成立土地合作社。今年 7月18日,山东省首家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在枣庄市山亭区徐庄镇成立。据了解,这也是全国首家经过工商注册的土地合作社。合作社由徐庄镇土山村、柿行村两村农民自愿联合,以土地入社形式,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农民以户为单位,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社,把自家经营的土地、果园全部交于合作社管理经营,年底享受销售农产品利润及分红。当年总收益扣除必要管理费用后,首先按入社约定的每股保底收益平均分配,剩余纯利润按股分红,并留存部分合作社集体积累和风险基金。近日,山亭区徐庄镇土地合作社以合作社的1723亩土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物,从农信社拿到第一笔贷款45万元,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而普通农户贷款利率以前上浮的幅度是50%~100%。
  莱芜土地“流”向龙头企业
  近年来,莱芜通过组织引导、政策激励、典型带动等措施,推动了土地向特色产业、重点区域集中。目前,全市共流转土地 42.6万亩。其中,耕地 12.4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5%。土地向龙头企业、民营大户集中的态势明显。其主要的流转模式有以下三种:
  一是“企业+村级组织+农户”的租赁合作模式。就是企业通过镇村组织租赁农民土地,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进行规模经营。土地流转后的农民除土地流转收益外,还可在基地打工赚取劳务收入。
  二是“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带地入社模式。就是企业吸收农民带地成立专业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提供农资良种,统一进行技术指导,统一按保护价收购产品,既降低了农民生产的风险,企业又有了稳定优质的货源,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三是企业带动下“农户+农户”的转包经营模式。就是依托龙头企业的市场、技术等优势,农户通过互换转包等形式连片规模开发,提高农业比较效益。
通过土地流转,莱芜近年来先后吸引 2.4亿元社会资本参与农业规模经营,进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同时,农民加速向城镇集中,农民变职工、 农民变市民、农村变社区步伐不断加快,工农互动、城乡融合发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胶州土地入股分红
  胶州市胶东镇大姜戈庄村126户以502亩承包土地入股,按照常年亩均收益,每亩折价1000元,以1000元为一股,共设502股,股本总额 50.2万元。合作社实行保底加浮动红利两种方式进行收益分配,土地股每股年底保底分红450元,浮动红利根据市场以及经营状况,随机分配。目前,大姜戈庄土地股份合作社已对入股土地实行规模化经营,种上了对接国际市场的辣根,土地产出效益大大增加。据了解,胶州市土地股份合作社已有 28家,流转土地近6万亩。
  沁阳竞拍流转模式
  日,沁阳市首批公开对外的2200亩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通过竞拍一次性交易成功。参与竞拍者包括65名村民和5名农业经营组织的法人代表。
  在这期间,沁阳市还制定了《沁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开竞拍和竞争谈判暂行办法》,明确了保证农业用地用途不变的情况下推动土地流转的原则。此前沁阳市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领导,制定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沁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同时,根据农村流转的不同情况,设计出7种不同版本的《沁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以更好地保护土地流转时双方的利益。
  西万村农地“整村流转”模式
  河南年内将在全省范围推广沁阳市西万镇西万村“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流转经验。西万村是一个典型的人多地少的村庄。由于地处晋煤外运要道,临近一个工业集聚区,经济相对繁荣,西万村90%的村民常年从事商贸业、服务业等非农产业,土地“撂荒”现象时有发生。
2007年初,村开始酝酿土地经营权流转,同年9月,依法对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了流转。由一家一户的单独干改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沁阳市维德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集约化经营。维德公司向同意流转的农户,按0~7岁每人每年250斤小麦、8~15岁每人每年280斤小麦、16~65岁每人每年300斤小麦、66岁以上每人每年280斤小麦四个标准,无偿向村民供应粮食。不同意土地流转的农户,把村内最好的耕地,按现有人口和原有分地标准足额分给。结果,全村2097户村民全部在《土地流转表决表》上签字。
  土地经营权流转到公司后,聘请山东省农科院对全村土地进行了重新规划,将村北旱地规划为生态林区;将村南规划为高效农业园区和粮食种植区,重点进行结构调整,发展高效农业。目前,村北生态林区已栽种速生杨13万棵,8年后成材,年均亩效益1600元,是原来种地收入的3倍。村北高效农业园区将重点发展林果业,公司计划3年投资930万元完成高效农业园区的各项建设,目前已投230万元,预计后期亩收入可达元。在粮食种植区,公司组织村里的老把式、土专家等建立田间作业队,日工资15~20元,专门打理农业生产,还配置了一批农业机械,提高机械化耕作水平。同时,运用适用技术,配方施肥,改良土壤,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全面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兰西采用“企业+基地+农户”模式,拉动土地规模流转经营,在科技、金融及农业装备等生产资料集中管理方面,摸索出一条创新之路。
  落户在兰西南部的东金鲜食玉米生产基地是大型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也是国家星火项目。东金集团通过承包当地农民土地,实现规模生产;而农民在流转土地获得较高收入的同时,又到企业务工获得一份工资收入。这种“企业化管理、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的模式,帮助当地1200名富余劳动力就业,真正实现了企业与农民的双赢。
  劳动力的输出和转移推进了土地合理流转。玉米基地所在村有260户农民转让了土地,形成“家家有项目、人人有活干、天天有收入”的局面,激发了农民创业的激情。
  兰西县委书记杨文波表示,提高农民创收、增收的愿望的做法有:一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二是创新农业生产组织形式,三是依托优势产业开发。通过这些措施,他们引进东金集团开发鲜玉米,大规模租赁土地连片种植,使3个贫困村当年人均增收1930元,并引导农民种干椒、玉米、亚麻等,拓宽了增收渠道。其中亚麻产业作为兴县富民的结合点,形成“十万大军筑麻城”的局面。2007年,兰西县的亚麻产业增收3.2亿元,其中农民来自亚麻产业的工资性收入达到4亿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3?城镇居民收入的1/2。如今,兰西这个普通的农业县已发展成中国亚麻汽车坐垫生产基地县、中国亚麻之乡、中国亚麻编织名城、全国纺织产业集群试点地区。
  近年来,在农牧区劳动力大量转移的背景下,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尝试围绕土地等生产要素有偿流转进行创新。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大户之后,农牧民享受放开“一个权利”,享受“五个待遇”:土地使用权不变;大户每年每亩地补给五月家100公斤玉米;每年每5亩地补给五月一车秸秆;在贫困户自愿的前提下,大户应优先雇用贫困户;国家粮食补贴等优惠政策由贫困户享受。
  除耕地外,兴安盟还将牲畜等生产资料纳入有偿流转的试点范围。扎赉特旗绰勒工作部兴华嘎查的养羊能手宝兴,先后承包了10户贫困户的40只母羊。按照合同,他每年给每户补偿2只羊羔、1公斤羊绒和100元钱,3年后承包的40只羊全部返还,养羊收益按6:4的比例分成。目前,这种生产模式已在兴安盟不少地方出现。据介绍,扎赉特旗红旗嘎查的2550只羊承包给10个养殖大户,经过半年多饲养,已产羔1000余只,仅此一项就实现户均增收3000多元。
  据兴安盟“扶贫办”主任张世伟介绍,经过多方帮扶及自身努力,从2005年到2007年,兴安盟的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已由785元增至1470元,重点区域的贫困人口由6.96万人减少到3.83万人。但正常年景大户都有收益,兑现合同不成问题,一旦出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风险也必然会转移到农业大户身上。因此,必须通过农业保险等措施,分散化解风险,防止和减少因灾返贫现象。此外,经营权流转之后,外出打工的劳动力能否挣到钱也是一个问题。
  为此,兴安盟副盟长杨秉谦表示,兴安盟今后生产要素流转扶贫工作将向两个重点倾斜:一方面,通过信贷贴息、机械配套补贴等途径扶持大户,引导大户和贫困户延长土地流转期限,以调动投入的积极性,降低风险压力;同时,将出台措施,对外出务工的农牧户加强技能培训,增强在二、三产业的就业能力。
  今年初,嘉兴被列入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并明确以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为核心,包括户籍制度、规划管理制度、公共服务均等化、新市镇建设在内的“十改联动”。8月份,嘉兴市提出鼓励有地居民实施“两分两换”工程,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成片流转和农户向城镇集聚。
  所谓“两分两换”,就是把农民的宅基地和承包地分开,搬迁和土地流转分开,以宅基地置换城镇房产,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土地置换后,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用途。土地流转后,农民凡是非农就业的,3年内必须实现养老保险的全覆盖;对已经进入老龄阶段的农民,逐步提高养老保险的待遇。当地政府规定,满61周岁,所有实现土地全部流转的农民每人每月可享受200元生活补助,并且按年度递增。如果流转期限超过10年,还可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城镇居民的缴费标准和待遇参保。“两分两换”将农民手中的生产要素从分散、凝固的状态中解放出来,借助流动的市场力量实现增值目标。一些试点镇证明,“两分两换”可以节约大量宅基地,而宅基地的复耕可以弥补非农用地的不足。
  嘉兴市市委书记陈德荣表示,围绕“土地集约、节约有增量,农民安居乐业有保障”两大目标,全面开展“两分两换”试点工作,这是嘉兴市今后几年推进城乡一体化非常重要的途径。  今年嘉兴市将全面启动“两分两换”试点工作。力争到2012年,嘉兴市1/3以上的农民实现向城镇和中心村集聚,流转土地面积100万亩以上,50%左右的农田实现规模集约经营。有关人士认为,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核心问题在于土地和社会保障,而在现有的产权制度下,如何让农村土地在市场上实现自由流转,实现规模效益,是我国农村普遍面临的敏感问题,嘉兴“两分两换”对促进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流通、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具标本意义。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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