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出去的借条让没有还款日期的借条人签字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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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由第三人出具借条
借款仍应由债务人还款
www. 来源:江苏法院网&&作者:高建
徐业婷&&更新时间: 13:53:41&&
&&&&2010年11月6日,原告吴某出借30万元给被告尤某,后被告尤某将上述款项借与第三人林某,并由第三人向被告出具借条一份,该借条载明:&借条,今借到尤某人民币叁拾万元正今借人:林某 &。2011年8月6日,被告将第三人出具的借条交与原告,并在借条上注明:&该叁拾万元整林某归还给尤某后再由尤某归还给吴某尤某.&。
被告辩称:对借到原告吴某30万元的事实予以认可,但该笔借款是与原告一起为了做林某的工程而借给第三人林某的,双方是为了共同的利益合作,为了能够承接第三人姚巨民的工程,才将钱借给第三人的,故应由原、被告双方共同起诉第三人。
第三人述称:第三人是与被告尤某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但原告与第三人之间没有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关系。而且,被告未将债权转让给原告,故原告主张第三人偿还本案所涉借款,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依法驳回原告对第三人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被告尤某向原告吴某借款30万元,后被告又将上述30万元出借给第三人林某,有第三人出具的借条以及被告在借条中所作的书面注明为证,由此可见,原、被告之间存在合法的借贷关系,该借贷关系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受法律的保护。被告向原告借款时没有出具借条给原告,原告在提供借款一年后才要求被告出具借条,而被告未单独出具借条,而是将第三人出具的借条原件交与原告,并注明借款由第三人归还给被告后再归还给原告,原告在没有任何债权凭证的情况下接收被告提供的借条,该行为并不能视为原告对被告还款所附条件的接受。而且,被告将第三人出具的借条原件交与原告时即丧失了向第三人主张债权的凭证,被告在借条中所附的条件亦无法实现。综上,原告有权主张被告偿还其30万元借款,被告应负清偿原告借款的责任。
&&&作者单位:建湖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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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题:打了借条不还钱怎么办?
(也不大熟)在外借房住的,借了一万元打了借条,但到了还钱的时间人就找不到了,那人是同市的人,想打官司怕找不到人,就算打赢了怕找不到人无法执行.报案有用吗?成败的可能性是多少呀?还有撒更好的办法来解决这种事吗?谢!
即使是你这个所谓的朋友本意是诈骗你的钱财,却因一张借条变成了债务纠纷,债务纠纷不是公安机关的受理范围,因此你别无他法,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债务人偿还欠款。
债务人是同市的人,对你是件好事,不怕暂时找不到人,只要知道债务人的住所地,即可依据借条向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找不到债务人法院无法送达,将采取公告送达形式,在公告期满后,债务人仍不出现,人民法院将做出缺席判决,你可在判决生效后立即申请强制执行。这样做的结果是,是将两人之间的债务纠纷,通过法律手段予以确认,然后通过强制执行将属于自己的债权执行到位,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当然,你还需要拿出相当大的精力设法查找债务人的下落及资产情况,及时提供给法院执行庭。
起诉;
可以聘请律师,因为手续烦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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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规定的诉讼时效(如果你想打官司的话),对于借款应该是两年,即从应该还钱的最后一天起计算,超过两年时间,就丧失诉讼请求权,但是如果你在这段时间里到法院起诉,...
大家还关注借条后补怎么写?如果我自己打印的让借款人签字是否有效呢?_百度知道
借条后补怎么写?如果我自己打印的让借款人签字是否有效呢?
提问者采纳
如果双方没有异议,但一定在要关键部位按上手印,打印后签字按手印也是允许的。比喻借款数目上对于借条,最好是手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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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3条回答
包括借款什么时候已经收到的事实等、手印。但由于是后补的借条有效。然后签字、时间,建议写得详细点
可以的,只要借款人签字就可以的。
一定要写上时间
签字时候 按个手印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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