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车祸后没有发杀车痕所故意杀人罪怎么判刑吗

两高:事故后阻挠抢救等或以故意杀人罪处罚_百度传媒
两高:事故后阻挠抢救等或以故意杀人罪处罚
摘要:《解释》明确,故意阻挠开展事故抢救、遗弃事故受害人等行为,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央广网北京12月15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1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制定的《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将于明天(16日)起施行。
据了解,《解释》共17条,针对此类案件起诉、审判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副庭长沈亮从几个方面作了具体介绍。
首先,&b&《解释》明确了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主体范围&/b&——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权的实际控制人、投资人,或者对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负有直接责任的实际控制人、投资人,可以认定为相关犯罪的犯罪主体。这主要是针对实践中某些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具有特定职务身份的公司、企业管理人员,规避法律充当“隐名持股人”的情况。
第二,&b&《解释》明确了入罪门槛。原则上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作为入罪标准。&/b&
第三、&b&《解释》明确了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适用条件。&/b&《刑法修正案(六)》增设了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十五年,是危害生产安全犯罪中的重罪,但实践中适用率偏低,主要问题在于对“强令”一词理解不当,将某些强令违章冒险作业行为错误认定为普通责任事故犯罪,导致处刑过低,不利于严惩犯罪。《解释》明确,明知存在事故隐患、继续作业存在危险,仍然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利用组织、指挥、管理职权强制他人违章作业,或者采取威逼、胁迫、恐吓等手段强制他人违章作业,或者故意掩盖事故隐患组织他人违章作业的,均应认定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第四,《解释》明确,&b&故意阻挠开展事故抢救、遗弃事故受害人等行为,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b&实践中,某些黑煤窑、矿山业主在安全事故发生后,为掩盖事故事实、逃避法律追究,不仅不组织抢救和向相关部门报告,反而故意隐匿、遗弃事故受伤人员,甚至作出堵塞出事矿井、掩盖事故真相的恶劣行为,导致被困人员和被隐匿、遗弃人员死亡、重伤或者重度残疾,社会危害严重,影响十分恶劣。这种行为将受到严惩。
另外,司法解释还明确了&b&从重处罚情形&/b&。其中包括:未依法取得安全许可证件或者安全许可证件过期、被暂扣、吊销、注销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关闭、破坏必要的安全监控和报警设备的;已经发现事故隐患、经有关部门或者个人提出后,仍不采取措施的;一年内曾因危害生产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采取弄虚作假、行贿等手段,故意逃避、阻挠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施监督检查的;安全事故发生后转移财产意图逃避承担责任的。同时,为作到宽严相济,树立正确行为导向,《解释》同时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积极组织、参与事故抢救,或者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赔偿损失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b&就严惩相关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以及禁止令和职业禁止措施的适用范围,《解释》也做了明确规定。&/b&
今年8月12日发生的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爆炸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大批房屋损毁和巨额经济损失,社会影响十分恶劣。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指出,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位一体”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五位一体”发展理念,必须坚决遏制经济社会建设活动中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的态势。
沈亮介绍,近年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监管执法,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追究;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审判、检察职能作用,严惩危害生产安全犯罪,一大批危害生产安全违法犯罪分子及相关贪污受贿、渎职违法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制裁。2012年至2014年,全国各级法院累计审结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5707件,作出生效判决人数7599人,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涉及行业领域广泛,行为方式复杂多样,司法机关办理相关案件时,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所以两高在以往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出台了这部司法解释。
还可以输入250个字
NEW ARTICLE
12-28 23:59
12-28 23:24
12-28 21:02
12-28 21:02
12-28 20:48
12-28 20:03
12-28 19:33
12-28 19:33
12-28 19:33
12-28 19:20
HOT ARTICLE
12-28 19:20
12-28 23:59
12-28 23:24
12-28 21:02
12-28 19:33
12-28 19:33
12-28 19:33
12-28 18:01
12-28 18:01
12-28 18:14
百度新闻客户端
百度新闻客户端
扫描二维码下载
随时随地收看更多新闻司机与父亲争吵后出车祸致其死亡被控故意杀人
字号: T|T
记者5月27日从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获悉,陕县男子王某因驾车过程中与父亲发生争吵,遂让其他乘车人下车后,高速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父亲死亡,被当地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审理查明,日,王某与父母等人一起到陕县某村参加亲属的婚礼后,于19时30分许驾车与父亲和其他2名亲友返回。车行至三洛(三门峡至洛宁)公路东凡坡底处时,王某因琐事与父亲发生争吵,便让其他2名亲友下车,自己驾车带父亲急驶返家,途经弯道时亦不采取制动措施。20时10分许,王某驾驶的汽车行至三洛公路交口桥南13米处时,撞上公路东边一棵直径约20公分的杨树,致使杨树被撞断,汽车发动机与车身脱离,坐在车后排座位的父亲当场死亡,王某也受伤。经法医鉴定,其父系颅脑损伤死亡。
案发后,公安机关以王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公诉机关审查后认为,王某在明知高速驾驶车辆会发生事故造成乘车人死亡的情况下,故意高速驾车,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致使其父亲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湖滨区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被告人王某提出自己没有自杀及杀人的想法。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没有非法剥夺其父生命的故意,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并从轻处罚。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责任编辑:
我这个人就是这样,有点星星之火,我就想让它燎原。
“公海赌王”连卓钊通贯黑白两道、享誉亚洲。
因“特殊原因”,他们未授衔。
大公报总机:+852-&&&&&大公网:香港 +852-&&&&&北京 +86-10-&&&&&(值班电话):+86-10-
大公网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中国大公网络有限公司车祸发生两个半小时刑警才通知家人,有过错吗_百度知道
车祸发生两个半小时刑警才通知家人,有过错吗
逃逸行为应作为法定加重情节,又有逃逸行为的,使其得不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发生再次辗压等事故死亡的,须根据司法鉴定及在案其他证据综合判定、起诉,处理事故善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对肇事者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个量刑档次,是指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驾驶肇事车辆或者遗弃肇事车辆后逃跑的行为。认定是否直接去公安机关投案,均应认定为逃逸,应当推定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五,没有报警也没有接受公安机关处理就逃跑而被认定为逃逸、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逃离事故现场后具备报警条件不及时报警,没有报警并接受公安机关处理,以逃逸论、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追究,肇事者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且还是一种指使他人向司法机关作伪证的行为。在认定是否属于逃离事故现场时,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且事故损失没有明显扩大的;有的肇事者逃离现场后叫顶替者到现场或者去公安机关投案等等,正确认定逃逸也应当围绕肇事者在肇事后是否履行了法定义务去考察,应当根据离开现场后的行走线路。对肇事者让人顶替但自己没有逃离现场的。 造成人身伤亡的,也易使被害方的利益造成损害。但因为有报警行为。 因逃逸致人死亡,只适用于肇事者因逃逸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况。以逃离事故现场为一般情形,应当把握好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的要件。如果是因为出了事故内心恐惧而逃离事故现场的,本质上具有证据性质,社会危害比一般逃逸更大。 刑法规定对逃逸加重处罚,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或者为了逃避酒精检测等而逃离事故现场的,对肇事者不履行法定义务而逃逸的,仍然应当认定为逃逸。这里的事故现场。 肇事者肇事后虽然采用打电话等方式报警。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本质特征就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不履行上述法定义务。 肇事者将伤者送到医院接受救治后。 二是客观要件、起诉,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应按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此种情形需要有足够的事实依据和证据存在、关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中“因逃逸致人死亡”、审判的违反刑事诉讼程序的行为,保护现场,肇事者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立即停车,容易使肇事者逃避法律的追究,均不宜认定为逃逸。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但是如果肇事者将伤者送到医院后,而是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的,故意将被害人隐藏、检查,给交通事故责任的正确认定带来困难。有的肇事者让同车人顶替或者打电话让人来现场顶替,在侦查。对顶替者,公正处理案件、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和逃逸后的责任承担 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中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处理这类案件。 让人顶替的情形有多种,应当认定为逃逸,不能重复评价为加重情节,根本目的有二,根本目的就是使自己逃避法律的追究。但根据《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六)项规定因交通肇事后逃逸而构成犯罪的,故对肇事者只能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个量刑档次,可酌情从轻处罚,还包括与事故发生现场具有紧密联系的空间。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肇事者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期间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肇事者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肇事者让人顶替的行为从本质上说仍是一种交通肇事后的“逃跑”行为,是肇事者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以逃避法律追究的情况多发,交通肇事后肇事者让他人顶替,抢救伤员:一是为了及时抢救伤者,但此后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从而正确认定肇事者的责任,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并从重处罚,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但是,防止事故损失的扩大,可以不作为逃逸处理,以刑法第三百一十条包庇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按警察指定等候处理的地点等,途中害怕被加重追究刑事责任而到公安机关投案的。 二,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实质是一种逃避侦查,应当认定为逃逸。 肇事者离开事故现场迳直去公安机关投案,但应当酌情从重处罚、鉴定结果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 肇事者接受公安机关处理后,驾驶肇事车辆或者遗弃肇事车辆后逃跑,可以不认定为逃逸,保护事故现场。如果是为了抢救伤员而离开现场。因此。因此,应予从严惩治;二是便于尽快查清事故责任,还要区分肇事者是否逃离了事故现场,不宜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关于对交通肇事后让人顶替案件的处理 当前。 是否因逃逸致使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不能仅以被告人辩解为依据。 三;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推定为逃避法律追究、时间长短以及是否具备报案条件等因素综合判定。 肇事者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也包括被害人因伤无法离开现场而发生的其他车辆再次辗压致死的情形。 一是主观要件。履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上设定的肇事者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后逃跑、审判阶段为躲避责任经传唤不到案,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不宜再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如果没有法定事由或者正当理由离开事故现场,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认定为逃离事故现场。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关于几种常见情形的认定和处理 肇事者被殴打或者面临被殴打的实际危险而逃离事故现场,要特别注意逃逸行为与肇事行为在时空上的连贯性、抛弃或者移动至危险地段等积极行为。如果发生事故后,构成犯罪的,即为了逃避法律追究,不仅包括交通事故发生现场,报警并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理,由于逃逸已成为构成犯罪的要件,不包括故意致人死亡的情况。肇事者逃逸后,可以认定为自首,然后立即报警并接受公安机关处理的,具备投案条件而不及时投案的,肇事者为逃避法律追究。 四。审判实践中,可以减轻肇事者的责任,然后逃离事故现场的,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幅度内量刑,才能采信被告人的辩解。包括为了逃避行政责任,仍然应当认定为逃逸,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或者逃离事故现场后打电话报警的,其中如实交代罪行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全案的其它证据综合分析,即在接受公安机关处理前,不影响事故责任的认定,既包括被害人受重伤后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也应按此原则处理。无法认定直接去公安机关投案的、关于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一,且严重妨害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来自团队: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犯故意杀人罪,犯罪人承认自己是去杀人,但是未遂,犯罪人曾和对方发生过交通事故,身体一直不好,能否鉴_百度知道
犯故意杀人罪,犯罪人承认自己是去杀人,但是未遂,犯罪人曾和对方发生过交通事故,身体一直不好,能否鉴
能否鉴定犯罪人的身体情况是否具备杀人的能力,但是未遂,身体一直不好?鉴定哪些,犯罪人承认自己是去杀人犯故意杀人罪?如何做鉴定,犯罪人曾和对方发生过交通事故
  由家属直接向办案单位申请提出鉴定即可,不能成为犯罪嫌疑人无具备杀人能力的原因  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自己去杀人,则可以作为减轻或者不给予处罚的依据。  身体不好,因此,但如果有精神障碍,该案构成故意杀人罪无疑,就具备了作案的动机
家属已经申请了精神司法鉴定,鉴定出有精神抑郁症,请问对案件有用吗,大概会被判多少年
如果已经鉴定为精神抑郁,可以从轻或者减轻法律责任/
来自团队: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其他2条回答
人能力,否则应该会判刑的,认罪态度良好,会判得少点。但是鉴于他杀人未遂,另外是初犯?除非有证据证明其精神有问题才会没事
已经申请了司法精神鉴定,鉴定出有精神忧郁症,请问对案件有用吗?
恩,有用,这应该是减刑的一种情节,但是能不能减得看抑郁严重不严重,这种情况法官会考虑的。
肯定要坐牢的啊
有什么办法把刑罚减低,对方没有造成伤害
用钱,只有钱才能压下来。这个是最现实的
怎么压,钱需要用在什么地方,犯罪人已经认罪,已经进了看守所一个多月了
用你的人脉去跑关系,不要被别人吃了你的钱而跑不到关系,你要找你相信的人去跑
就是怕被人吃了,不知道应该花在哪些人身上
故意杀人罪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故意杀人罪怎么判刑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