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土地证过户流程协助过户费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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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土地证未过户怎么办二手房土地证未过户怎么办[导读]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本文介绍二手房土地证未过户怎么办呢?法律快车为你解答。一名网友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产证和土地证都拿到了,但是土地证上的土地使用者还是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本文介绍二手房土地证未过户怎么办呢?法律快车为你解答。
  一名网友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产证和土地证都拿到了,但是土地证上的土地使用者还是原房东,用途: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房产证上已经是网友的名字了,当时没注意看清楚土地证)。如果我要把这套房子卖掉会不会有问题,或是碰到拆迁还会不会承认我的产权!
  律师解答:
  当然有问题了。现在要求房东和你一起把土地证过户;如果是土管局的原因导致户名未变更过来可直接找土管局要求改正或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知识: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相关知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截止2009年1月,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
  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2003年,中国开始颁发林权证,其四项权益里,也包含了部分土地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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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土地证原房主不协助过户
去年通过中介买的二手房,产权证过户后,房款打给原房主,之后要办土地证过户的时候,原房主就一直拖延时间,找各种理由不去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自己和中介都联系他很多次,未果。请问,是否可以起诉原房主和中介公司?
提问者:吉林-长春房产纠纷浏览117次 11:28:41
共有 3 位律师回答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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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说明:二手房买了8年没过户 土地证过户费用各自承担-呼和浩特楼盘网 &
& 二手房买了8年没过户 土地证过户费用各自承担单价1800元一平米,总价9万,安置房,一室一厅,位置沙坪坝劳动路,没过户。当然,这是2003年的“穿越价”,如果当时给你一次机会,你买还是不买? 单价1800元一平米,总价9万,安置房,一室一厅,位置沙坪坝劳动路,没过户。
当然,这是2003年的“穿越价”,如果当时给你一次机会,你买还是不买?
反正,当时刘女士是买了。
眼看快过年了。
刘女士心里却越来越不踏实。昨天,她再次拿出手中那份2003年与卖方鲍先生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停地叹气。“房子买了8年,住了8年,白纸黑字地写着,卖家鲍先生现在不认账,还说要收回房子。”
“他当时说可以代表家里处理这房”
鲍先生的这套房,是父亲留下来的。
1998年,鲍先生的父亲去世,留下近100平方米的房屋。由鲍先生及其哥哥、姐姐和母亲继承。两年后,这套房屋面临拆迁,开发商安置了总建面115平方米的住房面积(一室一厅建筑面积约50平米左右、两室一厅建筑面积65平米左右)和25.48平方米的门面。
2003年12月,在外地工作的刘女士,回到重庆工作,四处找朋友,希望能购置一套房子居住。当时,鲍先生就将那套一室一厅的房屋卖给了刘女士,双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签合同时,该房屋的产权证和房产证均未交接,“他当时告诉我,他可以代表他家里人处理这个房屋。”
房款全付没过户
昨天,我们在合同上看到,甲方是鲍先生一人,乙方是刘女士,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沙坪坝区劳动路37号6楼一房屋,面积51.81平方米的自有住房,出售给乙方。单价为1800元/平方米,总额是93258元。在费用一栏,双方约定在办理房产证及土地证过户时,双方各自承担应付的费用。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2004年,刘女士将房款全部付清后,顺利搬进了房屋,并进行了装修。这一住就是8年。
8年间几次要过户未果都是因为这些事…… 页xiaolan关于 二手房,没过户,各自承担 的新闻相关推荐楼盘知道热门关键词: 热点推荐中秋专题 楼盘名称价格区域新城区价格待定1金桥开发区5300元/㎡2回民区6800元/㎡3玉泉区6500元/㎡4如意开发区7000元/㎡5赛罕区7000元/㎡6玉泉区5200元/㎡7金川开发区2880元/㎡8赛罕区6600元/㎡9玉泉区4800元/㎡10楼盘网是全国首家专业楼盘信息导购平台,为您提供最新最全的楼盘价格、楼盘优惠、楼盘活动等楼盘信息,让您快速找房,轻松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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