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延迟一个月不签劳动合同重新开始签订劳动合同有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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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标题】罗德胜停薪留职期满后未报到也未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致劳动关系解除诉五峰县客运公司给予经济补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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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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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想继续查看,请的规定,诉请法院判令被告支付1998年5月至2000年6月的工资9120元;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15000元;额外经济补偿7500元;养老保险金1999年至元,合计33900元。
被告答辩称:原告日至日停薪留职。按停薪留职合同规定,原告每月交费150元,期满后愿意回原单位工作的,需在期满前一个月向原单位提出申请,逾期半个月不报到,按自动离职处理。但合同期满原告只交8个月费用1200元,违约在先,且长达5个月未联系。之后,双方约定日处理有关事宜,原告又逾期未到。按《办法》规定,原告属自动离职,不应由被告承担任何补偿。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认为:原告从本县砖瓦厂调入被告单位,即与被告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其身份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原告1997年6月与被告协议停薪留职,停薪留职后累计四个月未向被告交纳养老金和管理费用,既属违约行为,也属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行为。按被告《办法》规定,到期后重新录用的要签订劳动合同,逾期半个月以上未到公司报到,属自动离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原告在停薪留职期满后未按上述规定办理,被告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理,故其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依照《》第第(二)项,《》第的规定,该院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养老保险金合计33900元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应如何处理,在审理中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未依法定程序解除。理由是:(劳办发[1994]48号)中明确:停薪留职期满后一个月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对其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企业应依据《》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而被告并未对原告作出除名处理,所以劳动关系未解除,被告有义务给原告安排工作或者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种意见认为:原告停薪留职违约致劳动关系解除,不能得到经济补偿。其理由如下:
1原告的身份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湖北省劳动人事厅、公安厅、粮食局关于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转移的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劳人〔1986〕10号)第六条第二款规定:“集体所有制工人调入全民所有制单位后,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依此规定,被告属全民所有制单位,原告从本县砖瓦厂调入被告单位,即与被告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2原告的行为属自动离职,被告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原告与被告办理了停薪留职协议,其停薪留职后,累计四个月未向被告交纳养老金和管理费用,既属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也属违约行为,按被告《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告应承担按自动离职处理的法律后果。
原告在停薪留职到期后,一未要求重新录用,二不经公司领导批准办理延期手续,逾期未到公司报到,按被告单位管理制度和原、被告协议,原告均应承担“按自动离职处理”的法律后果。原告的行为既违约,同时也属第第(二)项规定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劳人计〔1983〕61号关于第规定:停薪留职期满,本人愿意回原单位工作的,需在期满前一个月向原单位提出申请,原单位应给予安排适当的工作;一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原单位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湖北省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日发布)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合同制工人……自行离职十五天以上,即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按自动离职处理”既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应承担的不利后果,也是本案中用人单位与原告约定的劳动者违约应承担的责任。当然,用人单位是否对原告“按自动离职处理”作出除名决定,是用人单位的权利。而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直接规定,合同制工人自行离职15天以上的情况出现,即产生两种互相关联的对合同制工人不利的法律后果――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和不发给生活补助费。即劳动关系因此解除,公司或者企业无发给生活补助费的义务。我们不能认为被告未对原告作除名处理,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就未解除。原告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是否解除,与用人单位是否对其作除名处理是两回事。除名只是劳动关系解除的一种情形,所以用人单位是否作除名处理,不是本案争执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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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实际领取的工资高于或等于1100元即可,没必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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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工资就可以,如有需要也可以重新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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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你领取的工资应该高于或者等于1100元,没有必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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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重签,加工资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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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必要可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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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到劳动者离职之日止,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如果用工单位恶意拖欠或以各种理由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2、劳动监察部门会给予用工单位行政处罚和罚款的处理。如果单位仍不支付,劳动者可以提前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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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之日既可自离。
2、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3、合同期内,公司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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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公司如果有恶意欠薪行为将加付等额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标准为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局监察委员会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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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外,还应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保险的的,从2008年1月开始,违法不签合同单位须付双薪。即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支付双倍工资并补缴保险,否则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局监察委员会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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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鲁ICP备合同没到期!可公司要求重新签。之前的合同作废。这可以不签吗?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跟公司签约了。不到一年时间内,劳动合同就重新签了三次。每次劳动合同里面都会变化。现在又要重新签。因为新来了个副总,劳动合同也说要变。重新签。如果不签,会怎么样?而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
我在一家外企(挪威)公司工作,现在把所有股权转让给国内的民营企业,而转让以后又没公布过,员工毫不知情,只知道公司换人了,而现在的公司要求员工一周上六天班(每天8小时不给加班费),原来订立的合同作废,现在重新订立合同。我的问题是一周上六天班(每天8小时不给加班费)这样合法吗?原来订立的合同未到期又重新订立合同,这样合法吗?如果员工不愿意重新订立合同而被公司解雇这样有补偿吗?如何补偿?
劳动合同未到期,且公司只提前一周告知要解除合同,我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吗?另外,现在到年底了我能要求赔偿年终奖吗?谢谢各位大大了!
我要离职但是我签的合同还未到期公司要求我赔付违约金和培训经费这样合法吗我要怎么办
本人在公司工作了5年(2006年3月到2011年5月)多了 ,一共签定了5次固定期和同(1次/1年 ),这次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再续签合同,请问可以要求公司进行合同解除赔偿?赔偿的具体要求是怎样的 ?
谢谢! 2008年新劳动法规定,自2008年月1日起,用工单位与劳动者连续两次签定固定期合同后 ,第三次就应签定无固定期合同 ,但我签了两次固定期合同后 ,公司第三次给我签定的还是固定期合同 ,请问这是否已经违反了劳动法 ?
我于日进入工厂工作,现差一个多月就满10年了,公司现在要求我签订5年的合同。疑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不签有什么后果?公司能以我不签订这份合同来解雇我吗?如果签了,对我有什么后果?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的劳动合同号已经到期了,没有续签,我在日,因工作中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所以公司没给我发薪,请问这样合法吗?公司可以要求罚款吗?求答,谢谢。。
我在公司工作半年后才签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双方条件谈不拢,可以要求补偿吗?
我是吴江伟创力科技公司员工,从签3年合同到;现公司从吴江厂搬迁到吴中厂,公司出台这样赔偿决议;请各位律师看是否有违反劳动合同法:
会议精神:
1.针对签约吴中厂的人员,公司会奖励一个月的薪水,在1月8号薪资中发放。13薪正常发放。
签约后必须工作满一年,若中途离职,奖金按照相应的工作月份发放。
例:签约后发放1200元奖金,如果签合同后6个月离职,要返还给公司600RMB
-----请问律师,第一条,如果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员工正常离职,为什么公司还有...
您好,我是2007年10月份入职一家物业公司的,当时签定合同是和一家酒店签定的,两者是一个集团但是法人代表不同的两个人,工资和社保也是由酒店负责,2009年9月起才由物业公司发工资和买社保,今年10月25号我办理了离职,请问:
现在我可以以公司没签定劳动合同要求赔偿吗?有人告诉我说已经过了时效了,因为从2008年1月到现在已经有两年多了。
赔偿是从入职算到现在还是从2009年9月算到现在啊?因为2009年9月以前是酒店发放工资的,酒店跟我有签定合同的,9月份...
我是劳务工,劳动合同是签订的,合同期限为2年,可到日还没帮我续签合同,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我双倍工资。如果公司要续签合同,我拒签是不是意味着公司就不赔偿我双倍工资?然后我如果续签此份合同后工作几天后提出辞职,是否要赔偿公司?我的劳动合同到期了一个月公司还没有跟我续约,现在公司换名称要求全体员工重新签合同但是不跟我签了_百度知道
我的劳动合同到期了一个月公司还没有跟我续约,现在公司换名称要求全体员工重新签合同但是不跟我签了
前两天听人事说公司要换名称要求所有员工都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谢谢?赔多少,如果公司不跟我签合同了?怎么赔,并且公司现在在裁员,我能要求赔偿吗,我7月份还照常上班,到期之前之后公司都没有跟我说不续签的问题我的合同是6月30日到期
提问者采纳
第四十七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zhidao。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一年计算,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html。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question/:(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baidu,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该条规定;(七)法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com/question/,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种情况应该属于《劳动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oldq=1" target="_blank">http。  <a href="http。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html://zhidao、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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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续签,那只能换公司了既然已到期:与公司谈一下不签的原因。但建议
不应该不合法 在合同没到期之前应该跟你签才对,如果合同过期了不跟你签那就不是公司的问题了
如此不负责任,换一家吧
现在合同到期不与我续签了 只需要办理劳动合同终止就行了,公司提出与你终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拿到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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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为办证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不把合同给员工,说以后会重新制定新的劳动合同但却一直没有签,是否可按没有签劳动合同进行仲裁申请?
2012年4月进公司,当时公司和我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并且此合同一式2份都由公司拿着,公司说此合同只是为了公司办证件需要,办完证件会将此份劳动合同撕掉,正式的合同以后会和其他员工统一一起签。但是一直到现在,公司也没有和我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也不确定公司有没有一直保存着当初签的那份办证件用的合同。从2011年到现在入职的其它员工,公司都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到现在已经连续5个月没有按时给我们缴纳社保和公积金了,就算到5月份公司补交,医疗和工伤保险也会有2个月被冲断补交不了。请问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否算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是否应该要给我补偿?补偿金应该是几个月的?
 问题来自:广东 - 深圳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16:45 咨询人:vcwh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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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有合同了,。可以主张公司在一个月内补缴社保,如扔未办理,可被迫辞工, 并主张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09:04
石律师,您好!非常感谢您的解答。还有一个问题想问您,您说的主张经济补偿,我可以主张多少额度的经济补偿?恳切希望能得到您的指导。
3.5个月。。。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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