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有什么影响天数够了,政府给出有关文件吧

张骁鸾:地方政府网络维稳开始走向惊弓之鸟态势
维稳,就是维护社会稳定,就是“稳定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与治安要求,是中共政府针对当前社会民情对立难题提出的整治目标,是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中央对地方、官方对民众、警力对徒手、高压对不满、禁令对逆反的一种统辖方式,有时常常表现为民情申辩与人身自由的一种非法剥夺。当下,工程浩大、手段隐蔽、明暗结合、软硬兼施的维稳工作已经常态化、常年化,并且是非理性化、非法律化,不少地方政府的维稳窘境是左右为难与力不从心。在网络数字化年代,冤情伸张日见声势浩大,政治诉求更是暗流涌动,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正在滑向网络维稳的某个临界点,开始呈现惊弓之鸟的维稳态势。
一、从草木皆兵的防范,看风声鹤唳的惊悸
中共政府当今有两种燃眉之急的社会维稳,一种是针对民间冤情与公众诉求的治安维稳,多在内地省份;一种是针对境外敌对势力和境内分裂分子的反恐维稳,多在新疆等边疆地区。反恐维稳属于国际层面的维护国内政治安定,中国绝大多数官僚公民和群众居民是团结对外、支持配合的;治安维稳属于国内层面的维护社会民情平稳,是针对个体人员和群众集体的强硬治安措施,中国老百姓基本上是同情与支持上访者及其诉求的,中国官员基本上是支持政府打压越级上访和截访进京访民的,要不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维稳人员与维稳经费,好多官员及其手下走卒就是靠维稳经费发家致富。媒体上说,中国这几年每年的维稳经费支出总额已经超出国防军费预算,也有人认为将会超出国防、教育、卫生等事业支出的总和,但愿网络所说的数字都是假的,只能欺骗不明真相的群众。
当前,各地政府的网络维稳工作开始临界惊弓之鸟的态势,并且,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全面铺开的维稳战线太长,时不时也出现群体聚集事件的监管失控,也时不时出现网络围观效应的拦截漏洞。为什么说越来越多地方政府的网络维稳已经临界惊弓之鸟态势呢?以前的维稳多是冤民在当地上访,最多只是在当地政府制造一些不大不小的不满事端,不良影响很有限。后来发展到进京上访,上访民众成百上千,据外媒报道今年8月1日聚集京城信访部门上访人数超过万人,访民不仅影响了事发地区党委政府的形象,也影响了首都北京公共场所的秩序,严重影响到泱泱大国的文明形象与中共政党的国际威望。访民从信访到上访,从上访到闹事,从闹事从自伤,从自伤到杀人,从个人本身的自残伤害到对社会公众的恶意报复,已经从量变走向了质变。
以前的维稳是很平面的或属于单线条的,仅仅是访民本人而已,或是一个团体的若干人员而已,在一个不大不小的圈子里而已。现在维稳的状况是立体化的和多线条的,从个体人员走向群体串联,从事发小角落走向政治大都市,不仅从大陆影响到台湾,有人跑到台北的中华民国总统府喊冤,而且从国内影响到国外,有人跑到纽约等国外重要城市的街道上举牌泄愤,甚至跑到联合国总部跪闹喊冤;同时,从封闭的地域走向开放的网络,从有形的书信转化为网络的帖子、微信、微博,从单纯喊冤到公开对抗政府警力,从个人发泄私愤到网络发布所谓的不满言论和恐怖信息。网络维稳已经到了心惊肉跳、心乱如麻的境地了,看看一些地方政府近来如何处理网络上的所谓恐怖信息,就知道维稳官员内心深处呈现惊弓之鸟的维稳心态了。惊弓之鸟是什么阵脚?就是山雨欲来风满楼,就是大厦将倾,时局突变的前兆,局势崩溃的迹象。
地方政府对实体性的人员上访、报复社会、泄愤杀人已经是救火救急了,现在网络负面信息的瞬间传播,更是增添了无量的紧迫感与无量的恐怖味。于是,网络禁言就开始从以前的删帖子、禁发言、封网站,发展到从敏感文字中过虑、控制信息的自由传播,继续发展到从敏感文字中寻找甚至制造相关重点监控人员的犯法证据。中共政权或许从2010年以来阿拉伯世界多个国家政权更迭中受到警示,在以“民主”和“经济”等为主题的“阿拉伯之春”反政府运动中,现代移动通讯技术和互联网社交媒体起到了重要的催化作用。中共确切知道一些不满政府的言论有时能瞬间摧毁执政根基,因而紧紧监控各种制作所谓的不实谣言信息和恐怖政治内容的人员,网络警察试图通过大范围控制与抓捕来整治网络言论的自由泛滥。网警所针对的这一类网民,还仅仅是一般的所谓不明真相的社会民众,而另外一类的具有反中共政权倾向的政治异己分子,通过网络“翻墙”技术与国外所谓反华势力互通情报,更是网警监控的头痛问题,从网警的紧盯梢与请喝茶,到国安的打击报复与秘密拘捕,让维稳部门自身也陷入日烦夜恼的境地。
对于党委宣传部门来说,财政出钱补贴或供养的网络评论员,包括被辱骂为五毛党的网评灌水员,在正面引导或转移话题时常常把网络评论搞得颠三倒四甚至乌烟瘴气,给人感觉整个网络的负面评议都是针对政府的。据说政府部门出资的网络评论员数量大得吓人,不是简单的百万计而是千万计,甚至胡同里的大妈们和监狱里的劳改犯也派上用场。党委政府不愿意知道的是,此类主流意识灌输手段的网络维稳,稍不经意就有草木皆兵的心理恶疾,稍不留神就是风声鹤唳的病态幻觉,而老百姓从中得到的反应就是可怕的逆反心理,网民热衷于看热闹,喜欢鼓掌起哄,弄得官民双方皆不舒服。当一个政府从禁锢言论走向监视自由,从网评骚扰走向因言定罪,政府就会感觉网络世界的喊冤叫屈都是针对自己的四面楚歌,就会感觉网络语言的怨气冲天都是针对自己的刀光剑影,政府维稳就日见心虚胆寒,维稳措施也就手颤力乏,维稳态势就自然而然接近惊弓之鸟的慌慌张张、忙忙乱乱。
由于上级对下级的维稳目标有一票否决的责任约定,关系到地方政绩和官员仕途的重大问题,所以,截访成为基层政府或下级单位最基本的也是最头痛的游击战术:各类交通车辆的备案与限制,各个出入路口的检查与拦截,各个访民行踪的盯梢与尾追,俨然影视上演惊心动魄的谍战片。为了那一顶乌纱帽,官员饮食不宁;为了那一页责任状,警力日夜不安。在“上访妈妈”唐慧案中,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富家桥镇的官员无奈何地吐苦,这几年心神恍惚,全是稳控唐慧上访,这6年花在这一个访民身上的各种维稳费用已经超过80万元,这对一个小乡镇来说,因一访民产生的维稳费用是巨额天数了。然而,在许多地方政府来看,人来人往的这一类申冤方式还是可以控制的,怕就怕在小小访民通过网络媒体闹成大大事件,在全民围观之时,地方政府多有效的维稳措施就变得十分脆弱和不可遮掩。
厦门公交车起火案发生后,由于据说纵火人是上访者陈水总,他自购汽油上车制造了47人死亡、34人受伤的刑事案件。因此,当地政府下令各个加油站严防可疑购油者,购油一律查证登记,并停止发售散装油品,造成市民许多无牌证助力燃油车无法加油上路。这种草木皆兵的防范措施与实际生产生活规则相违背,自然不可能长期执行,最多是做给上级或周边百姓看看而已。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禁令能实行多久可以预见,能有多大成效控制意外事故发生也可以预测,全变成政府耍花样的表演艺术。杀人的不是汽油,杀人的是每一个人都有的人心,只不过这人心是绝望之心而已。网民通过这一纵火事件来声讨政府部门的不作为,让厦门市相关官员不得不低调,但网民质疑究竟是陈水总故意纵火还是公交车自燃起火的问题,却让各级政府官员小心翼翼不敢作正面应答。网络的高速发展,网民的激情论政,让中共地方政权的大大小小官员皆对网络政治不感冒,感觉网络是个麻烦事,喜事不多,忧事不少。
一个小小的物品,如果没有网络图片或网络视频的曝光,就是身边的邻居也不可能知道,也不会产生任何负面影响,正是因为有了网络传播,以前喜欢在媒体上抛头露面的领导人物,变得越来越谨慎低调了,许多官员也不敢随便做新闻人物了,因为新闻形象有可能突然变成官员的倒台证照。比如,新闻图文出现的手表、香烟、挎包,乃至一个不起眼的似是而非的笑容,在网民的反腐火力追杀下,往往会出现突发性的质变,个别官员被牵涉出其他贪腐问题而迅速倒台,这类网络反腐的神奇效果甚至比专业对口的纪委监察部门更管用。这些怪而不怪的群众网络反腐行动,让一些神情光鲜的官员在网上见光后很容易地意外瘁死,致使许多官员对网络展示高大形象的机会避而远之,如避瘟神一般躲避,甚至对网络论坛有一股似乎是天生俱来的惊悸心理。因为这些意外事件的发生,许多官员维护官场共同利益的观念异常统一,认为要严肃整治网络无序发展的乱象,认为万万不能让网民这些无道德底线的网络言论继续泛滥成灾。
同样道理,一件小小的事件,如果没有网络的意外宣泄或突破封锁外泄,仅仅是事发当地的少数百姓知道而已,负面影响并不大,若经网络迅速传播,地方小新闻往往就变成全国性的焦点新闻,政府任何工作保障措施往往受到攻击,地方官员的讲话也容易变成奇怪言论而受到嘲笑。比如,个别地方发生用刀具伤人事件,政府一下子下发文件限制商店销售菜刀等刀具,并实行购买实名制。这个防范作用有多大?2013年7月22日,在北京一家家乐福超市内,一男子用身份证实名登记刚买下一把刀具,转身就用刀开始砍人,结果一死三伤。不管砍人者的情绪与立场如何,但警方最喜欢的就是精神病患者发病行凶的保险说法。当冤情与绝望到了极点,实名制购刀有用吗?菜刀算不算凶器呢?切菜时是生活用具,杀人时才是凶器,打仗时便是武器,20岁的贺龙两把菜刀闹革命时,亲手砍死芭茅溪盐局税警队长,菜刀在当时成了革命斗争的武器。在一些大型活动举办之际,如2010年的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个别地方政府除了禁止当地销售菜刀、大型水果刀等刀具外,还临时限制外地来打工的民工在一段时间内禁止进城,以防万一。2013年5月,云南省昆明市在“迎南博保维稳”中甚至禁售白色恤汗衫,买口罩也实行实名销售,打字复印也须作实名登记。这类如迎大敌的维稳做法,很值得商榷。经过网络一喧闹,地方政府这些拙劣的维稳行为都成为可笑的短视做作,地方官员辩解的肤浅讲话也变成了成人智力的愚蠢笑话。政府担心出现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理解的,出于安全操作的维稳目的也是情理之中,但在一个和平年代的国家里,多少可看出政府对自己管辖下的民众具有高度的不信任感,对社会治安现状完全失去操控的信心。
总之,一句话概括就是,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对民情治安的维稳心理,已经从草木皆兵的防范,走到了风声鹤唳的惊悸,而且,当下更严重的一个维稳趋势或网络焦点,就是许多官员患上了网络惊悸症,就是好多地方政府的网络维稳开始呈现出一种惊弓之鸟的态势。
二、从一个月的造谣传谣新闻,看近期来的“因言获罪”现象
新疆日报2013年7月1日消息,有个别网民在网上编造传播所谓“新疆各地暴乱”等谣言,产生恶劣社会影响。新疆各地公安机关对19名涉事人员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6月26日,乌鲁木齐市孙某在QQ群妄称:“我叫王桥军,家住新疆鄯善县鲁克沁镇10号,吐鲁番事件源自强行拆迁”;被行政拘留处罚。6月27日,乌鲁木齐市陈某微博称:新疆喀什市今日发生暴力恐怖事件,8人死亡;被行政拘留处罚。6月28日,阿克苏市徐某道听途说自编短信散布谣言:有内部消息,今晚和明晚有暴乱;被处于行政拘留处罚并罚款。
天山网2013年7月2日消息:7月1日,记者从新疆巴州公安局了解到,6月30日,和静县男子姜某在网上发布“和静暴乱”的不实信息,引起网友恐慌。当天,和静警方将姜某抓获,并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另外,6月30日,若羌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发现网民袁某在腾讯微博上发布“好怕怕哟,听说暴乱分子来若羌了!!!怕怕”的虚假帖文后,将袁某抓获。袁某被若羌县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亚心网2013年7月2日消息:7月1日上午10时许,新疆库尔勒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网民在腾讯微博中发布库尔勒暴乱的虚假造谣信息。接报后,库尔勒市公安局立即开展调查,于当天中午1时许将发贴人张某抓获。经查,张某在某工地上听人说新疆好几个地方都暴乱了,死了不少人,于是在昨日7时许,在家中用手机上网登陆腾讯微博,发布了“唉新疆库尔勒爆乱啊!这么近就杀人啊!好害怕哦!”的虚假信息,引起了网民的高度关注。张某受到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中广网2013年7月3日消息:7月3日,记者从新疆石河子市公安局新闻办了解到,石河子市两居民张某、崔某因在网络散布关于恐怖袭击暴力事件的不实信息,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于行政拘留的处罚。经警方审查,张某于6月30日通过手机在QQ空间上发表自己杜撰的新华社贴子:新华社消息称2013年6月29日电,在兵团范围内等地发生恐怖袭击暴力事件,已导致数百人伤亡。暴力袭击者还将制造更大的恐怖事件。贴子一经发布,又经崔某转载,导致一些不明真相的网民和民众产生恐慌。&
河北新闻网2013年7月3日消息:暂住枣强县的25岁邢台男子王某,在网上发帖称鲁、豫、皖部分地区近期将发生大地震。经衡水市公安局相关部门核查证实,以上信息内容纯属谣言。6月26日,衡水市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对其处以10日行政拘留。
中国甘肃网2013年7月5日消息:7月1日,甘肃临洮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依法对谣言信息发布人申某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金500元的处罚。申某某在网上发布谣言信息,称有6名逃犯越狱,在甘肃杀害78名女性,强奸36名,抢夺财物700多万元。近期该通缉犯流窜到了临洮县新添镇后又杀死人3名。
西安晚报2013年7月5日消息:7月4日,西安警方破获一起利用微信散布涉疆谣言的治安案件,行政拘留嫌疑人赵某。6月17日,在未甄别消息真实性的情况下,高陵县村民赵某通过手机发了一条涉疆谣言,称“现有数名罪犯越狱到西安,短短一个月时间杀人、强奸、抢劫财物”。
消息发布后,有部分手机微信用户在该消息后注明赵某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再次进行转发。赵某许多微信好友也打电话、发短信质问该消息真实性。赵某感到事态严重,于6月19日、21日分别回复120余条信息称本人发布的是虚假消息,之后,又与有关部门联系,要求删除微信中的相关消息内容。西安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未甄别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切勿轻信谣言,更不要随意传播虚假信息。
义乌商报2013年7月6日消息:7月4日,违法行为人兰溪市人陈某、青田县人李某冒充“义乌市公安机关发布通告”的形式,先后在自己的腾讯微博上散布“有多名涉恐涉暴的新疆籍犯罪嫌疑人已潜入义乌并杀死多人”的谣言,在互联网和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5日,义乌市公安局以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对违法行为人陈某、李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重庆晚报2013年7月6日消息:近日,南岸区网民陈某在网上编造散布公安机关用机枪扫射11名群众的谣言,造成不良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法制日报2013年7月6日消息:6月17日,陕西省高陵县村民赵某通过手机微信“朋友圈”功能,发了一条谣言“现有数名罪犯越狱到西安,短短一个月时间杀人、强奸、抢劫财物。”消息发布后,多人转发。7月3日,西安市高陵县公安局确定此消息为谣言,赵某被行政拘留。
大连晚报2013年7月7日消息:男子利用手机发布谣言被拘留,其发微博称,十二运帆船比赛在瓦房店西阳乡北海村举行,7月1日预赛时一名十三岁的运动员不幸落水身亡,有关部门封锁消息。7月6日,该人被警方以网上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依法行政拘留10天。
辽宁法制报2013年7月8日消息:7月4日,大连市警方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微博用户“韩奇”发布不实微博。警方于7月5日查明“韩奇”实为瓦房店市人韩某。瓦房店市公安局连夜开展工作,7月6日1时许,韩某被抓获;并被大连警方以网上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依法行政拘留10天。
襄阳晚报2013年7月8日消息:襄阳一男子郭某在跟其他人聊天时,看到有人说有一群不法分子将在襄阳进行恐怖活动,会把染病血液注入食物中。他就信以为真,并将信息散布到QQ群“襄阳物流信息商会1群”,由于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10天。
天山网2013年7月11日消息:7月10日,新疆伊犁州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依法查处的网络造谣、传谣案件,并表示要加大查处力度,对扰乱州直治安大局平稳的造谣、传谣者依法严厉处罚。截至7月8日,伊犁州共查处网上造谣、传谣案件26起,查处相关人员28人,其中行政拘留17人,9人受到批评教育、警告、奉等处罚。
法制网2013年7月11日消息:近日,广西梧州市藤县一名刚大学毕业的女大学生陈某因在微博上编造散布武装部队向群众开枪的谣言,造成恶劣影响,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7月2日,陈某发微博称“广西藤县新庆镇因有人非法开采稀土,而且无故殴打村民,遭村民集体反抗,武装部队介入,看到有人朝民众开枪!求媒体关注!”警方核查该消息严重失实,发帖人有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嫌疑。
人民网2013年7月11日消息:10日,阜宁县公安局对外发布称,7月8日,因在盐城“鹤鸣亭”网站发布“我县某镇发生死亡7人事件”的严重不实信息,盐城阜宁男子张某某因散布谣言,被治安拘留5日。据阜宁警方介绍,该男子以“绝对爆料大事太惨了”为题,称阜宁县沟墩镇一户家庭用农药敌敌畏浸泡花生后放在门口晾晒,被邻居的5个小孩偷吃,等这户人家的老爷爷回到家中时,5个小孩都躺在地上已中毒身亡,此时,老伴正在邻家打麻将,老爷爷一气之下。将她叫回家用锄头打死,自己也服毒自杀了。警方调查后发现是谣言。
深圳晚报2013年7月12日消息:“一家十三口遭灭门”实是“两狗咬死十三鸭”,“标题党”散布谣言被拘留十天。7月5日,广西一男子网上称“一家十三口惨遭灭门,元凶在逃……”并配了两张有警车和民警的照片。其实,不过是2只狗咬死13只鸭。7月9日,广西警方认为其散布谣言,拘留10日。南国早报报道称,警方认为该名男子发布夸大、扭曲事实的虚假信息,误导了群众,造成了社会心理恐慌,扰乱了社会的正常秩序;不管该男子出于何种动机,他所说的“一家十三口惨遭灭门”属无中生有。
北京晨报2013年7月12日消息: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曹某、河北省大名县人史某、广西南宁市人黄某(女)等三名网民因在网上散布“不要在外乱吃东西,有人携带艾滋病毒污染食物”以及“有人要炸地铁”等谣言,而被北京朝阳警方以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刑事拘留。
襄阳网络电视2013年7月14日消息:在江苏江阴打工的王某与老乡上网聊天时道听途说保康高速隧道塌方,没有经过证实便发布虚假贴文“保康县后坪保宜高速隧道塌方,有20人死亡,已被封锁消息”,网民浏览1000多次,对隧道承建方中铁十一局的声誉和正常施工秩序造成严重影响。保康县公安局民警立即赶赴江阴市带回王某,处于行政拘留10天。
闽西新闻网2013年7月15日消息:7月11日,武平县公安局成功查处一起网络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近日,该局民警在网上巡查时发现,有网民于7月6日在腾讯微博发表“武平县岩前镇政府用救灾款做房地产生意,将地皮、房屋高价卖给灾民”的帖子,截至7月10日,共有70余人浏览。民警查明,涉案嫌疑人莫某有虚构事实、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嫌疑,将莫某抓获,行政拘留5日。
汕尾日报2013年7月15日消息:7月2日11时30分左右,26岁的马宫女子冯某容(网名“笑容”)在城区信利汽车站乘坐开往红海湾的中巴车,听到车站的工作人员对车上的司机和售票员说:“新疆人一律不给上、托运汽油什么的一律不给托。”车上有乘客回应说:“听说是恐怖分子从福建开始炸过来了。”听到这些话,她便在车上用自己的手机发布了上述信息,“恐怖分子要到汕尾海丰实施爆炸活动”,称“恐怖分子要来汕尾海丰啦,刚刚车站的头跟司机和跟车的说新疆人一律不给上、托运汽油什么的一律不给托!恐怖分子从福建开始炸过来了,大家提防啊……”并同步到自己的腾讯微博上。当晚,城区公安分局依法传唤了冯某容。冯某容在互联网上编造传播谣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被给予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法制日报2013年7月15日消息:一网民刘某因道听途说在网络贴吧中散布大雨导致3人被淹死的虚假信息,被警方行政拘留6天,罚款500元。
阳光报2013年7月16日消息:15日,记者从延安市委、市政府召开的防汛抢险救灾新闻发布会获悉,近日,微信所说,“西安到神木8107次列车脱轨,导致1400多人受伤,200多人死亡,100人重伤一事”系谣言。发微信者陕西省延川县人陈永峰已被延安公安部门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
中国新闻网2013年7月16日消息:7月12日,一条内容为“神木经济一落千丈,神木人民人人要帐,三角债务你拖我拖,现任领导要跑神木不得解放,定于15日上午10时在广场集会。”的信息在神木县民众的微博、微信、贴吧等网络平台上热传。7月15日,部分民众陆续到县政府聚集。16日晚间,榆林市官方表示,此事系网络散布谣言引发的一起群众聚集事件,4名嫌疑人15日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目前雷正西提任榆林市委常委后,并未调离,仍兼任神木县委书记。
华商报2013年7月17日消息:7月10日,陕西凤翔县农村电焊工曾国泰在网上浏览新闻,得知李双江之子李天一的律师将为其作无罪辩护后,在微博上连发数条评论,其中一条微博扬言要炸掉北京市公安局。警方接上级指示,连夜调查,14日又将曾带走。曾因扬言实施爆炸,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5天。
荆楚网2013年7月19日消息:7月17日,网民陈林在腾讯微博中发布 “昨日中午在秭归新县城旅游的五名游客被当时的雷击中啦!现在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今天中午就有三个由于伤势严重不幸去逝啦!”的信息。其把在秭归县人民医院照看病人时道听途说获知的信息发布“力求真相”,引起网民的热议。最后被拘留5天处罚。
中国新闻网2013年7月21日消息:7月18日晚,27岁的山西广灵县男子王某以网名“风行华夏之心”登录QQ帐号,发表了“把政府大楼炸了再说”等不当言论。7月19日,太原市公安局经济区分局在工作中获取线索后火速查找,于20日中午在太原市小店区某大型超市附近将王某抓获,并对其居住地进行检查,未发现炸药等危险物品。王某因涉嫌“扬言实施爆炸”,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法制网2013年7月23日消息:新疆公安机关半月处置谣言802条,查处网上传播谣言人员199人,其中依法拘留72人。文章说,涉及本地发生暴乱或暴力恐怖分子来本地的信息占多数,这些信息均属传言或道听途说后发布的不实信息;其次,歪曲近期发生的系列案件起因,相互转发一些未经证实的传言,导致谣言被无形放大,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恐慌。还有,借暴力恐怖案件,故意编造各地暴乱杀人等谣言,以此来发泄对社会的不满情绪。
新华网2013年7月24日消息:上海重拳整治网络犯罪,54名在网上散布谣言者被依法处理。24日上午,上海警方通报了近期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自今年5月以来,上海警方共清理网络谣言、网络诈骗、网上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有害信息3.2万条,54名在网上散布谣言者被依法处理,同时清理违法网站1746家,关停违法栏目3494个。
西部晨风2013年7月24日消息:7月12日,灵宝市一男子因在百度灵宝贴吧里散布谣言“紧急通知,关系灵宝的生死存亡,由于近日连降暴雨,窄口水库出现问题,可能决堤,群众尽快转移。”网络民警急忙展开调查,认定这是不实言论。该帖已被众多网友浏览,造成了较大负面影响。发帖者被警方行政拘留3日。
中国新闻网2013年7月24日消息:7月22日,广西玉林籍女子禤某在广西某论坛发帖称,近日其堂哥的三岁女儿在玉林城北开发区家门前被陌生人抱上车,因邻居及时发现并呼救,陌生人遂将小孩放下后逃离现场。禤某称其从堂哥口中听到此事,而堂哥则是从其他小孩处听说此事。警方调查,无人称看到“有人抱抢小孩”,认定禤某的帖子系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延安日报2013年7月24日消息:李某、樊某在网上编造虚假灾害谣言,被宝塔公安分局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和5日的处罚,对张某等4人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因其情节较轻分别进行了训诫谈话和说服教育。李某在手机微信中看到延安灾情的官方报道后,擅自篡改官方报道中的伤亡数字,编发了虚假信息。樊某获取该信息后,对该信息进行加工和添加图片后相继转发。李某、张某等4名违法人员对此虚假灾情信息进行大量转发,肆意散播。
法制晚报2013年7月26日消息:女歌手吴虹飞发微博称炸北京人才交流中心、建委,被拘留。其在7月21日发微博称“我想炸的地方有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还有妈逼的建委。我想说,我不知道建委是什么东西,是干什么的,不过我敢肯定建委里全是傻逼。”原微博被删除后,补发一条“我想炸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旁边的麦当劳的鸡翅,薯条,馒头……”检察官表示,吴虹飞发微博的时间与冀中星在首都机场实施爆炸的时间仅相隔不到10小时,这会加重恐慌,警方也不得不比平时更加重视此事,因此她的行为,比平时发这样的微博危害后果更严重。根据刑法,吴虹飞可能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国宁波网2013年7月26日消息:7月24日下午,广西贺州市钟山县珊瑚镇人廖某某在网上编造、散布“广西珊瑚镇数千人与警察冲突砸翻几辆警车”谣言,25日中午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天。钟山县调查,网传帖文是虚假不实信息,图片为2009年8月11日钟山县打击农村黑恶势力非法盗抢矿产资源专项行动的部分场景。廖某某交代,他编造虚假信息目的是
“好玩”,赚网络“名气”。
安徽商报2013年7月27日消息:7月25日,太和一男子杨某因散布谣言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太和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7月14日,杨某发表虚假微博:“今天早上9点40分,阜阳太和县赵集乡村民赵磊夫妻阻止拆迁队强拆自己的房屋,一直在家中不出去,拆迁队直接把其房屋推倒,导致赵磊夫妻当场死亡。简直太没人性了。”引起一些媒体和名微博博主等多方关注,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科技鑫报2013年7月29日消息:7月25日,甘肃省景泰县红水镇人王某在网上传播“景泰恶狗吃人”谣言的案件,成为群众街头巷尾热议的重大话题,引起群众恐慌,当事人被处以拘留5日的处罚。王某称其系前段时间在一工地上打工时听工友说及此事,便想通过网上发帖提醒大家看好孩子,不料对社会治安稳定造成了严重影响。该贴内容为:景泰有户人家,男人出去干活留女人在家看两岁左右的孩子,该女人将孩子哄睡后就去打麻将,结果等男人干完活回到家,孩子已经被狗吃得只剩头颅了。
法制日报2013年7月30日消息:30日,广西柳州市一名1989年岀生的女青年黄某因在互联网上散布虚构事实的言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7月12日,黄某看到一栋大楼上有几户人家不知什么原因发生了爆炸,场面一面狼藉,有不少工作人员正在现场进行施救。她用手机拍下当时的情景,并将男子曾某讲“他爸打电话说是有人来复仇,而且爆炸前就有很多警察在楼下了”等话,没有进行论证就将此话直接写入了微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人民网2013年7月31日消息:7月12日,武汉市大学生杜春晓在广水市强海制鞋公司打暑期工时,因病突发死亡,广水男子刘小春到该公司厂区吆喝、起哄,散布“杜春晓被热死,杜春晓的父亲被打死”的谣言,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将公司电动大门推翻,导致公司内外秩序混乱。7月20日至23日,少数人把刘小春传递的“杜晓春被打死、其父被打死”的假消息,发布到互联网各大网站后,转贴达数万次,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7月29日,湖北省广水市公安局依法对散布谣言、扰乱单位秩序的刘小春依法给予刑事拘留,并提报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这是上个月有关谣言获罪的38条媒体新闻,从网上可以随意搜索得到,这里仅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相信还有更多的没有写成新闻,或者本文没有必要列举出来。在这个谣言乱象中,有主观故意的造谣生事者,多是心有不满、怀恨社会、厌恶不公的叛逆人员;有客观现象促成的造谣惑众者,多是无意之中造谣传谣、没有主观坏心眼的微博发烧友;也有无辜的造谣中伤者,多是爱护亲朋好友的慈善人,多是想提醒周边人员注意安全的热心人,不知不觉却成了可恶的二传手谣言者。生活里有那么多的是是非非,网络上有那么多的真真假假,社会上永远不会缺少造谣传谣的土壤,虽然这与公民诚信道德水平有必然关系,但是,谣言的不断发生与政府公信力、社会危机感、执法随意性脱不了因果关系。
三、从司法解释谣言的扰乱社会秩序,看警方认定谣言的失实不实发布
有关谣言的司法解释及处罚规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修改)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又据《刑法》(2011年2月25日修正案〔八〕修正)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法理上说,散布谣言或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属违法行为,警方可处以拘留和罚款的处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判刑,这是法治社会的文明标志。不仅中国严打谣言,世界各国打击网络谣言也是严厉的,决不手软。据网上信息,在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会适时查处谣言,严重造谣的还会被以诽谤罪起诉。在英国,谣言治理是整个社会危机管理的一部分。英国在社区设立了公民咨询局,主要职责就是向民众答疑解惑,对社会问题正本清源。在社会动荡、自然灾害等危机时刻,英国谣言控制中心或咨询中心能及时把真实信息传播出去,从而达到社会稳定的作用。在特殊时期,为确保社会稳定,北爱尔兰发动过“反谣言、反恐吓”运动。在印度,散布虚假、欺诈信息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在美国,有130项相关法律法规对包括谣言在内的网络传播内容加以规制。
问题是,在中国,网络谣言所指的发布对象、特定内容、传播方式均与国外的大同小异,但并没有国外的法律规范的处置方式,特别是涉及政府权威与官员声誉方面的所谓谣言,另外,政府对日常生活类谣言的处置犹如对思想异己分子的政治处置。在中国这个和平年代的和谐社会,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冒着刑罚的危险去制作并传播谣言?这些谣言涉案者,不可否认其中一定有信口开河、惹是生非、居心不良的“坏分子”,一定有先天作恶、唯恐天下不乱的“坏人”,但其中也一定有祈望亲朋好友趋利避害、预防灾害的“好心人”,这类“好人”的本意并不是妖言惑众,初衷也不是蛊惑人心。网络传播的快捷性,内容复制的简易性,网民争当好心人的随意性,致使真假难辨的网络信息无处不在。关键所在是,群众在有意无意制造和传播的各种非政治性谣言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网民不会百分之百相信政府发布的信息,也不会百分之百相信政府的辟谣,而且越来越多的网民甚至认为,政府一辟谣,事实就是明摆着不会假的了。政府官员不能抱怨网民不懂法,要抱怨就怨政府政治运动方式的言论压制,要抱怨就怨政府公共信息的不透明、或是滞后式发布,或是事后式补救公告。外国公民基本上相信自己政府的辟谣,中国百姓好多人怀疑自己政府的辟谣;外国处置谣言以扰乱社会秩序轻重程度为要点,中国处置谣言以是否针对执政当局为重点,以是否是所谓的不实事实或严重失实或没有核实真相为要点。这大概是一个奇怪的国情区别。
上一个月涉及谣言的新闻多是简短的消息报道,在今天看来,新闻越是简单明了的背后,越有可能是复杂繁琐的花边内幕。如果对比当地不同来源的消息,如果综合分析新闻报道、论坛对话、即时聊天群等等途径的信息,一般人会知道这类新闻有时会有片面性的报道倾向,虽然不敢说新闻完全是断章取义,至少有时候也是不完全再现当地当时的全部事实真相。最为恶劣的是,警方对这些因言获罪的人员进行拘留与罚款,定罪依据多是信息发布人所谓的“道听途说”,并没有核实事实真相,或者是“严重失实”,并制造了“不良后果”或“社会恐慌”。这个“社会恐慌”如何恐怖与惊慌,读者是没办法衡量的,恶劣影响如何深远也是没办法评估的,只能权当是警方拘押信息发布当事人的一种方便说辞。
比如说,其中一则新闻说到村民与武装部队冲突,既然断定武装部队看到人就开枪的叙述文字是严重失实,具体来说失实的严重性如何裁定?冲突现场是否开过枪?是对人开枪还是对空开枪?几个字“严重失实”就搪塞过去了,读者也不可能细究如何失实,反正政府说是谣言就是谣言,但当事民众却不一定是这样认为。另外一则拐抢小孩的谣言新闻,警方为什么不把当地前段时间传言有人拐骗小孩的事例相联系?是不是前段时间曾经有小孩失踪?是不是制止了这类谣言就可证明当地治安非常好?当地及周边地区曾经也发生过小孩被拐骗的案例,这次小孩被抢的传言是有一定前因后果的安全忧虑心理基础的,并不是简单的空穴来风。制止这样的谣言,有时候并不能制止现实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偷抢拐骗小孩的犯罪行为,也不能因为有这样谣言就说明当地公安机关在治安方面存在渎职行为。
至于游客被雷击中的谣言,不排除当事人初衷是提醒亲朋好友注意防雷,况且这种偶然性的打雷天灾还能制造多大的社会恐慌?难道当地每天每时都在响天雷?难道天雷打人会预示天象从而促成民变?对于隧道塌方的谣言,为何强调如何影响施工方声誉?一般读者受众仅是了解塌方这一事实,并没有直接追责施工单位的权力。如果在极小圈子内发布这样一则塌方信息,都需要当事人核实事故是否真实、都要评估社会负面影响有多大,专业的报纸网媒就没有那么多虚假新闻了。不可理解的是,政府有必要花那么多警力穿州过省去抓捕这个发帖人吗?不是说警力非常紧张吗?另外,一网民发布政府挪用救灾款做房地产生意的帖子,点击量不过百,警方凭什么认定这是虚假事实就快速去抓人?警方有纪律检查机关证明政府清白行为的材料吗?警方抓捕发帖人时会不会同时出示政府被冤枉的证据?如果政府是廉政的,可以大胆公布相关材料来回应网民的质疑,然后再去抓人判刑也不迟。这些雷击谣言、塌方谣言、挪用救灾款谣言,如果不是网警无事找事的小题大做,就是政府部门担心大意失荆州的险恶用心,结果还是面子与位子的问题。
据天山网2013年7月11日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公安局网安支队政委张新勇介绍,目前州直公安机关查处的案件主要分为六大类型,一是无事生非、寻衅滋事类;二是对社会不满,蓄意制造事端,破坏民族团结、社会安定类;三是个人信仰歪曲、反动思想萌动类;四是遇事惊慌失措,道听途说,信谣传谣类;五是玩笑逗乐、哗众取宠类;六是是非不分、以讹传讹类。从这六种谣言的分类,足以看出个别地方政府的全方位担心与全天候维稳,好似谣言很多很突出,好似威胁庞杂没主次,好似网络谣言危机四伏。
天山网记者王景兰认为,网络谣言一经发布,往往会迅速引起集体围观,经过成千上万网民的扩散,谣言将呈“裂变式”快速传播,从而导致“真理还没有穿上鞋子的时候,谣言已经走遍了全世界”。
有些社会公众往往是怀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不去辨别信息的真伪,就将相关信息转发给亲朋好友,不自觉中成为网络谣言的“二传手”,某种程度上加速了网络谣言的传播和膨化。在网络世界中,谣言就像滚雪球一样被网民在无意间发酵、夸大,不仅引发了社会的恐慌,也给社会秩序、国家利益带来了严重负面影响。
这记者分析得也不无道理,还呼吁每个人都应从中汲取教训,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这样才能在平稳的社会大局中幸福生活。问题是,造谣传谣的不仅仅是民众个体,还是政府与官员。比如,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曾经组织新闻发布会,声称燃气汽油涨价、近期发生破坏性地震是谣言,过不了几天,果然涨价了,果然地震了。比如,2010年7月河南省栾川县政府部门召集记者专门辟谣,赤土店镇尾矿坝可能溃坝传言是谣言,传谣人已被拘,结果没几天就溃坝了,栾川大桥也被冲毁了。比如某某官员被网民发帖称贪污受贿多少钱,或被实名举报贪腐罪证,官方媒体或政府部门马上说是污蔑造谣,甚至还要报警,要对举报人进行法律处理,结果没几个月某官员就出事了,最近的例子就是国家能源局新闻发言人为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刘铁男辟谣。民众造谣传谣与官方的造谣传谣,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区别的只有两点,一是民众的造谣由警方口头或书面认定是严重失实,官方的造谣内容由客观事实在随后时间里被自然认定没有严重失实;二是所谓的造谣民众被警方迅速法办,而造谣的官方机构居然平安无事,甚至还有涉谣的官员居然面不红、脸常笑地正常上班,并时不时指责民众造谣生事损害和谐社会。
从这些谣言新闻里,可看出两大问题,一是部分网民素质可能真的不高,不理解政府维稳如救火的难处;二是部分政府官员素质可能也真的不怎么样,不理解百姓预警灾害给亲朋好友知道的初衷,不体谅百姓是如何变成好心不得好报的谣言制作者与谣言传播者。两者综合起来便是,网民只能说和谐社会的好话,只能给政府唱维稳赞歌,只要有损政府威信的片言只字,小心是传播谣言,小心被拘留被罚款。政府这样做的目的,是“稳定压倒一切”的高压维稳,是压制民众言论自由的强制暴力,是草木皆兵、是风声鹤唳,对政权基础而言,完全流露了一种惊弓之鸟、大厦将倾的维稳心态。
四、从严打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看严处传播虚假恐怖信息
2013年7月20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爆炸案让个人极端暴力行为再一次让世人深思,这不仅让地方维稳官员难堪,也让维稳部门在剪不断理还乱的维稳事实面前焦头烂额。山东下肢瘫痪残疾人上访者冀中星,由于生活无望,申冤无望,上访无望,便在春节时从二踢脚鞭炮中提取黑火药来自制土炸药,在与机场保安对峙时有意无意地炸伤了自己,刻意引起世人关注其辛酸的冤案。这是一起用鞭炮火药粉制造土炸药的爆炸案,政府会不会在今后日子里找理由禁止千百年来的鞭炮生产?中国有不少流传千百年的传统文化消失了,多与政权信仰有关,现在或许还会与维稳目的有关。据媒体报道,2013年7月17日至24日,北京在7天内发生6起危害公共安全事件,如发生超市杀人案,发生因争车位当街摔死婴儿案。天子脚下的京城治安状况居然如此乱象,全国各地的治安形势自然也不容乐观,中国维稳的严峻形势一次次引起世界的关注。北京首都这些突发的个人暴力事件,在一定程度上也掩盖了全国各地其他大大小小的社会治安案件。在中国每一个朝代,立国几十年后,甚至在汉族人地位极其低下的元朝,京城里还频频发生民众含冤自绝、暴戾伤人、无故夺命的恶性事故,可能就是当朝了。
全国维稳情势日益严峻,公安部不得不以传统的“严打”方式,发出坚决严惩暴力恐怖活动及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战斗檄文。2013年7月25日,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夏秋社会治安整治工作。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要始终保持对暴力恐怖活动、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涉枪涉爆等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集中整治影响夏秋社会治安稳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排查整改、坚决堵塞各种安全隐患漏洞,全力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会议提出,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活动;要带着强烈的问题意识去查找隐患、反思不足,带着强烈的危机意识去完善措施、推动工作;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坚持跟踪问效问责,对不负责任、落实不力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要坚决倒查追究责任。
在这个会议上,公安部特别强调,“对实施个人极端暴力行为的犯罪分子都必须坚决依法严惩,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打击、绝不手软,在全社会形成共同谴责极端暴力犯罪的舆论环境。对扬言实施放火、爆炸等极端暴力行为,以及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对扬言放火爆炸的,要从严;对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要从严。显然,放火爆炸与网络谣言具有同等的破坏力。在此刻,且不说公安部现在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能说当下是抱薪救火、火烧眼眉。个人极端暴力案件对政府的冲击固然可怕,但公安部惦记的另一重点领域,却是波及面更广的、社会震荡心理更大的所谓网络虚假恐怖信息,这些所谓虚假信息似乎都是政府认定的加剧人心涣散、制作社会恐慌的法定谣言。一些网友评论说,感觉这像是在镇压,感觉像是有人在起义,感觉自古以来革命爆发的前兆正在显现,感觉人民心中的怒火终究会被暴力点燃,感觉愤怒的点点星火又要燎原起来。腾讯网友云游大侠评论说,“政府是人民的带路人,政府怎么做,人民跟着做,政府违法,人人违法。政府的行为代表着社会走向。政府与人民为敌,社会自然就出现混乱了。”
公安部这个严打范围应该是覆盖全国各族人民的,包括平民百姓,也包括公职人员,特别是不会遗漏官员。老百姓在虚拟网络发布虚假的恐怖信息,一般是有迹可查,但官员们在现实生活发出真实的恐怖信息,一般也有据可查,但往往不在从严从重的打击之列。比如,在强拆现场,在维稳现场,不管是开发商还是官员,这些权势集团常常发出“想怎么打就怎么打、给我狠狠打、往死里打”的恐怖指令,而且是真实的,不是虚假的,这算不算恐怖信息?维稳警察用棍棒胡乱追打维权民众时直喊“谁敢挡路就死在这里”、“不想死的就走开”,这算不算恐怖信息?官员对举报人进行公开的打击报复,甚至发出杀死举报人、灭绝举报人全家的嚣张话语,这算不算恐怖信息?如果进一步看,官方在报纸、在会议、在文件上发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零容忍贪腐行为、公布官员财产等等的不实承诺,这算不算真实的谣言信息?官方隐瞒自然灾害情况、隐瞒人为灾难事件数字而用谎言辟谣,这算不算真实的谣言信息?平民百姓在网络上发出虚假的恐怖信息就要受到法律制裁,而官僚利益集团可以随便发出真实的恐怖信息而受法律袒护,在法律天平上说,这就是州官可以放火,百姓不能点灯。
新华社2012年3月30日报道,一些不法分子在互联网上无端编造、恶意传播所谓“军车进京、北京出事”等谣言,梅州视窗网、兴宁528论坛、东阳热线、E京网等16家网站造谣、传谣,疏于管理,致使网上谣言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予以关闭。在网上编造谣言的李某、唐某等6人依法予以拘留。这类与薄熙来案件相关联的政治敏感言论,中央采取果断措施稳定国家大局,自然是很有必要的重点网络维稳行动。2013年7月,山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雷富春在媒体上说,“近几年出现的谣言主要有政治谣言(如军车进京)、食品危害类谣言(如皮革奶粉、蛆橘事件)、公共安全类谣言(如地震)、人身侵害性谣言(如针刺谣言)、公共卫生类谣言(如非典)。简要来讲,网络谣言大则危害国家安全、公共秩序、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小则危害企业和公民个人的名誉、声誉、财产权、隐私权。”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加大了对网络谣言的整治力度,今年以来,一些网络媒体联合成立了辟谣平台,新浪微博还实行传谣扣积分、扣完就封号的管理办法,这些辟谣措施只是政府网络维稳的一个补充,属于政府指导下的民间网络维稳。
网络谣言是一种文化破坏力,藏身于网络谣言中的嫁祸于人的“阴谋谣言”更是一种核爆炸性质的政治破坏力,当政府公信力薄弱、社会公共信息不对称时,各类谣言就容易泛滥。加强社会公众道德文化建设,重要的是政府要依法行政,要诚信开展公共服务;政府官员要说实话,做实事;法律要公正,司法要公平;社会要有公义,正气压倒邪气,道德风尚要成为社会榜样。政府职能部门对社会焦点问题、热点问题、敏感问题要及时回复与及时辟谣,官方政务信息要主动发声,谣言就难有横流机会,这是防控谣言的必要手段。在保护言论自由的前提下,厘清言论自由与造谣中伤的界限,厘清友情预警提醒语言与恶意扰乱社会秩序的界限,厘清生活压力牢骚怪话与生命攸关报复言辞的界限,厘清虚拟空间不良影响与现实生活恶劣影响的界限,这些都是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哪些是捕风捉影的传言,哪些是耸人听闻的流言,哪些是颠倒黑白的谎言,哪些是混淆视听的假象,网警人员要有一双正本清源、以正视听的慧眼。不幸的是,政府的网络维稳,由于制度的先天缺陷,似乎没有系统工程的规范管理,少见法理建设与人情宽容,多见警察暴力与法律暴力,多是维稳监控与政治抓捕。
今年7月因在微博上发表“想炸建委”的歌手吴虹飞被刑事拘留,人民网的报道暗示她要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此事引起了社会的讨论。据网上相关文章说,吴虹飞的辩护律师之一北京律师陈建刚认为,“想法”不能入罪,所有人都知道这就是一句牢骚话,在这种情况下要把她关起来,关系到的不是她一个人,而是我们每一个人在这片土地上还有没有说话的权力;任何犯罪都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法律惩罚的是人的行为,不应该有思想犯,想法是不能入罪的。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教授谌洪果在博客文章认为,吴虹飞的言论不属于刑法中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她以“我想炸……”为起头,所有表达的不过是借助网络宣泄自己的主观想法和情绪,其内容根本无关具体信息的真假,即该言论并非事实陈述,而是情感表达。而且,这一言论并不具备任何犯罪的时空条件,没有采取任何实际的准备行动,因而也就缺乏证据表明其言论能造成任何现实的、扰乱社会秩序的威胁或危险。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者张鸣在博客中质疑,这位歌手在实名微博上的信口胡说,算是正经的恐怖威胁吗?世界上有这样愚蠢的恐怖分子吗?张鸣更尖锐地表示,“我不喜欢被人威胁,更不喜欢警察动辄抓人,随便找个借口,就把人弄到局子里去。在当今之世,要说恐惧,哪种恐惧也没有不知什么时候就被人查水表,请喝茶甚至刑拘劳教更可怕。”
有评论认为,吴虹飞因为与政治异己人士艾未未走得近而被政治报复,而官媒调查显示多数投票者反对她被判刑。网民认为北京警方涉嫌选择性执法,因为此前社会公共空间中曾经出现多次以暴力来威胁、甚至已经诉诸暴力的行为,但都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惩处。而吴虹飞此前对当局的批评,以及和著名异议艺术家艾未未的良好关系,让公众相信警方“看人下菜碟”。艾未未曾经遭到北京当局的政治报复而被关押80多天,吴虹飞在此期间发表《我就要报艾未未一饭之恩》文章进行声援。时事评论人羽戈也认为:当局重办吴虹飞,本可至多行政拘留了事,却予以刑拘,以冀中星事件作为社会背景,只是幌子,其用意应为整治言论与打压异己。
“东野长峥”在博联社发表《歌手吴虹飞因“想法”被刑拘引争议》文章说,针对吴虹飞被刑拘事件最深刻的分析,或许出自斯伟江律师之手。作为法律人,他明白“乱世用重典”一直是中国司法的传统。但仍然警告称,“现在还不是乱世,毕竟社会总体治安良好,虽然有个别事件,但不至于人人自危,走在街上提心吊胆。其实,就算要用重典,那也得在法典上明文有记载,你用顶格刑来实施。现在明文规定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典就是10天。”他更加一针见血地指出,“现在北京警方的做法是衰世用乱法。如果这样的话,只能是呼唤、制造乱世。京畿重地,法律人才荟萃,这样的事情能发生,我真担心,是否乱世要来了。政府如毁弃法律,天下再没有绳矩,官对民如此,民对官也如此,以暴易暴,乱世将临,悲夫!目前的势态,官府也需收回其超出法律的手,吴虹飞们也需抑制暴力冲动。更重要的是,我们要解决真正的爆炸,医治首都机场冀中星案背后的深层病理,这才是根子里的问题!”
中国青年报记者文静、杜梦薇的文章《歌手吴虹飞扬言“我想炸居委会”
被刑拘引争议》说,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在网络上不负责任地发布不当言论,法律应当跟进,但必须是准确跟进。长期以来,有关部门往往难以摆脱“严打思维”,即平时不是事的“事”在某个特殊时期会变成“事”,法律因应某种需要成了时松时紧的松紧带或游标卡尺。如果人们对法律缺乏稳定的预期,意味着法律已经受到了伤害。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教授谌洪果认为,言论自由不仅保护思想传播,也要保护感情宣泄;言论自由不仅是为了发现真理,也要让不同的利益、立场、价值观、甚至偏见,都有平等表达的平台。谌洪果还强调,必须反对暴戾,弘扬理性和责任。“言论自由领域充满社会禁忌,挑战这些禁忌者,即便没有法律介入,也会付出惨重代价。这些代价包括道德、人格、公信力的破产等。”谌洪果说,“言论的自由开放与权力的节制审慎之间所形成的良性互动,才是政府和公民的最大福音。”
政府目前的网络维稳,客观上是维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正常秩序,主观里却是完全为了政府执政秩序不受破坏,完全为了官僚集团权益安全不受损害。网络言论对政府最大的伤害,不是群众有意或无意之中发出的所谓不失谣言与恐怖信息,而是民众抨击极权政府、贪腐官员、劣迹权贵的自由议政信息,是民众追求民主自由、公平正义的人权觉醒信息,这些信息会剥弱极权政府的执政基础,甚至有可能摧残利益集团的权势基石。政府惧怕网络的所谓恐怖信息,声称是为民众安稳情绪、社区有序生活着想,借口网络谣言是社会公害,这只是自欺欺人的宣扬手法。政府打压网络言论的禁言行为,不过是掩耳盗铃的独裁行径,只是为己所用的一个法治幌子,是不想让政治思想异己者有生存空间,是不让民众轻意言谈政府是非功过。在网络信息越来越不可控的年代,动不动给人民群众套一个反党叛国、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煽动颠覆政权等等的帽子,对既做婊子又要立牌坊的极权政府来说,已经是越来越不好操作的窘事,虽然明目张胆的暴力整肃依然时常发生。
从维护民众利益角度观察,从严从重打击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网警行为是政府道义行为,与政治面目的因言获罪没有关系,但可笑的是,这却是政府政治维稳行动的重中之重。政府网络维稳的信息,多是不得涉及政府的利益与官员的声誉,政府担心的最重大的恐怖信息,绝大多数是有关政权的负面新闻与质疑言论,担心这些所谓恐怖信息影响到民众对政府的信心,担心政治言论影响到政府执政行为。从这十多年来看,政府官员如果真正担心民众因虚假恐怖信息而受到伤害,就不会让全国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出现这么多的毒食品问题、转基因食品问题、房价暴涨问题、下岗失业问题、看病养老问题、教育就业问题,这些泰山压顶一样的沉重负担对官员来说要么是视而不见,要么是虚晃一枪而一两十年来根本没有任何解决的诚意。网络上出现一则几十字的仅有数十人点击量的所谓虚假恐怖信息,政府官员却如临大敌,马上派出警力跨省追捕,并且是完美地不留尾巴地处罚发帖人,企图不留任何可能出现的政治遗患。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如此下去,网络言论环境将现噤若寒蝉的萧瑟冷秋,人人缄口不言,政治生态环境将是“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的高压态势。这个时候,道义不在沉默中爆发,便会在沉默中死亡,前人是这样诊断过的。
面对网络的所有恐怖信息,人心惶惶的并不是普通的民众;面对报复社会的个人极端暴力事件,人人自危的也不是低贱的民众;面对一则所谓的虚假恐怖信息,两股颤颤的却是失道寡助、患得患失、讳莫如深的极权政府,两腿发软的却是讳疾忌医、掩耳盗铃、饮鸩止渴的贪腐官员。政府与官员也非常清楚,民众与政府的人心向背问题,已经到了见风就是雨的矛盾激化的燃点阶段,在这形势下,时间越往后结局越严重,基本上没有很大的周旋余地,官民之间的阶级性质一般的冲突暴乱只是时间跨度的问题。在这个意识基础上,政府的维稳工作异常沉重,网警的网络维稳异常沉重,因此,中共政权借打击虚假恐怖信息来给异己人士穿小鞋、戴脚镣,这是以爱护民众之名去禁言的最好借口,是实施因言定罪的唯一“合法”的维稳手段。
当一个政党政府出现大范围的因言定罪状态时,证明当下的政治环境已经恶劣到无法无天的地步,政府公信力在消失,国家法律制度在荒废,国家财力在耗费,国家警力在浪费。这个时候,政府的治安即使出动坦克与特种部队去维稳,也只能证明维稳已经临界到惊弓之鸟、大厦将倾的乱世态势,高压维稳状态下不会出现鸟语花香、莺歌燕舞的太平盛世。“宽容比自由更重要”,真正的言论自由比虚假的宪法更实在。面对因言获罪的高压政策,一贯愿意声张正义、具有替天行道文化传统的广大百姓突然三缄其口,官方媒体和网络世界反而异口同声、千篇一律地唱出和谐赞歌,这世道可能就变得不可救药了。
2013年8月3日初稿于广西南宁& 21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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