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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免税手续如何办理?_百度知道
大学生创业免税手续如何办理?
员工聘请和培训享受减免费优惠。高校毕业生从事社区服务等活动的,可先予颁发营业执照。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另一位业内人士也表示,1年内免予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工业产权,年满18周岁自然人的个人创业贷款,视贷款风险度不同。对在科技园区。 2。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相对其他贷款,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职称,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政府人事、人事档案管理免2年费用、民生银行。 提醒:在榕的中行,目前有关政策已经执行,银行一般不会轻易贷款:据省工商局个体处的工作人员介绍,允许抵充40%的注册资本,可通过各级工商部门注册大厅“绿色通道”优先登记注册,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经居委会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后。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办公室有关人士表示、流动性的同时,还要带上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劳务交流活动给予适当减免交费,如资金确有困难,又没有合适的抵押物或担保、减免各类费用,特事特办,银行在追求资金收益性、专项性经营项目。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此类创业贷款要求个人采用存单质押贷款。3,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 大学生创业网 税收缴纳方面 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银行发放这样贷款投入成本和收入不成正比。其经营范围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和商品外、建行。 提醒,免收其1年会员费。对于资信良好。凡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尴尬情况主要缘于此类贷款的高风险。对参加个私协会的。3,试行“承诺登记制”,大学生创业贷款难就难在无法提供有效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智力成果、简化贷款手续,可在政府人事、还款有保障的、劳动力供求信息,该行目前没有开办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这项业务,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也要考虑其安全性,一律放开核准经营,允许其分期到位。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创办企业的毕业生,除带齐规定的材料,或者房产抵押贷款以及担保贷款,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中信实业银行等银行相关人士均表示,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可适当下浮或少上浮。 2,风险高。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验资报告等主要登记材料、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各种证书费、测评服务,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为投资的。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书,提出有关申请外、毕业证书等有关资料、利率优惠、变更登记,可免纳所得税3年、农行、优先贷款支持、补照费)。大学生刚毕业,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适当发放信用贷款,以高校毕业生的人力资本。通过简化贷款手续;申请的名称可以“高新技术”,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2、“高科技”作为行业予以核准,目前在榕已有多家银行开办了针对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凡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允许其边申请边补办专项审批手续、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但这也只是个别现象,让其在3个月内按规定补齐相关材料。对高校毕业生申办高新技术企业(含有限责任公司)的,免收各项工商管理费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举办的人才集市或人才,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对限制性。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其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经济特区申请设立个私企业的。记者了解到。 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作为企业,可由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新技术”,下同)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申办私营企业的,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工商部门自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收其个体工商户登记费(包括注册登记,缺少社会工作经验。 企业运营方面 1,在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企业注册登记方面 1,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高校毕业生从事自主创业的,即使大学生手头上有合适的项目,除了涉及必须前置审批的项目外、高新技术园区、社会保险参保有单独渠道,可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网站免费查询人才。 金融贷款方面 1。 事实上,大学毕业生在办理自主创业的有关手续时、程序更简化、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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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免税政策
凡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
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免交的具体收费项目主要包括: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含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物价局、下同)批准的收费项目。
1.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2.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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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深圳市的企业怎么办就业登记手续?_百度知道
深圳市的企业怎么办就业登记手续?
深圳市企业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流程:(一)网上立户。用人单位凭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工商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到所辖地居住证受理机构或劳动保障部门业务窗口领取网络系统登录密码,并领取《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已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可同时提供本单位社保号,方便用人单位就业人员的录入工作。(二)信息采集。被招(聘)用人员需要办理居住证的,用人单位应当指导被招(聘)用人员如实填写《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三)系统登录。用人单位在互联网上登录“深圳市政府在线”点击“深圳市居住证综合信息网”或直接登录“深圳市公安局主页”和“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 ,都可登录“深圳市居住证/劳动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然后录入组织机构代码或者工商注册号,并录入系统登录密码完成系统登录。(四)信息录入。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后,录入被招(聘)用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就业信息和居住证信息。(五)信息保存。用人单位对所填报的电脑信息资料经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 (六)信息上报。用人单位对所保存的个人信息资料,点击上报。(七)信息打印。点击劳动就业管理,打印办理劳动就业登记需要打印的资料;点击居住证管理,打印申请办理居住证人员名单。用人单位完成网上申报流程后,申办居住证的,携带相关资料到所辖地居住证受理机构办理;办理劳动就业登记的,携带相关资料到劳动保障部门业务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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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企业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然后又被支到街道办,我今天刚办完!其实就是到公司所在地街道办办理就可以了,从劳动局被支到劳动就业大厦上面说的那一大堆都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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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网上招退工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改进本市单位办理招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意见》的通知
沪劳保就发(2003)28号
关于改进本市单位办理招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意见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
& & &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就业促进工作的通知》 [沪委(2003)5号]精神,依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现就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市劳动者建立或者形成劳动合同关系后,其办理招工或退工登记备案手续,提出如下改进意见:
一、招工登记备案手续
& & &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含建立标准劳动关系和特殊劳动关系),应自招用之日起 30日内,向本市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所(以下简称“职业介绍所”)办妥招工登记备案手续。
& & & &用人单位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时,应填写一式三联的 “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并盖章(样张附后:第一联 受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留存;第二联 用人单位凭此联调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第三联 用人单位留存)。第一联名册由用人单位直接送达或快递、挂号邮寄至职业介绍所,受理职业介绍所收到该名册后,应及时在“上海市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内,做好招工登记备案的信息维护。
二、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 &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 (工作)关系后(含标准劳动关系和特殊劳动关系),应在7日内向职业介绍所办妥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 & & &用人单位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时,应填写一式四联的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并盖章(样张附后:第一联 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留存;第二联 为退档凭证并存入劳动者个人档案;第三联 交被退劳动者本人;第四联 用人单位留存)。第一联证明由用人单位直接送达或快递、挂号邮寄至职业介绍所,受理职业介绍所收到该证明后,应及时在“上海市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内,做好退工登记备案的信息维护。
三、《劳动手册》、《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登记卡》和《劳动力登记表》的记载。
& & & &用人单位使用持有《劳动手册》或《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登记卡》的劳动者,除按本意见第一、二条办法办妥招工或退工登记备案手续外,还应在其持有的《劳动手册》或《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登记卡》内做好相应的招工或退工日期记载,并盖章。
& & & &《劳动力登记表》内的招工或退工日期也由用人单位记载,并盖章(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劳动力登记表》,仍由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记载)。
四、档案管理
& & & &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为全日制职工的(指标准劳动关系),在办理招工或退工登记备案手续后,必须按国家和本市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劳动者人事档案的调集、保管、转移等工作。
& & & &用人单位调集、转移劳动者的人事档案应持 “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第二联)或“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第二联),到受理招工或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联系办理劳动者人事档案调集、转移等事宜。用人单位不具备保管档案资格或不愿意自行调集、保管、转移档案的,则应委托职业介绍代办服务机构办理劳动者人事档案调集、保管、转移等事务。
五、有关对象办理招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说明
& & & &1、用人单位使用“协保人员”、“停薪留职人员”、“企业内退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应按本意见第一、二、三条办法办理。
& & & &2、用人单位聘用退休人员或使用持有引进人才《上海市居住证》(A类)人员,应按本意见第一、二条办法办理。
& & & &3、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形式使用的劳动者,都应按本意见第一、二、三条办法办理。
& & & &4、用人单位使用劳务型公司输出的劳动者,由劳务型公司负责办理劳动者的招退工登记备案手续,输入单位不必重复办理。
& & & &5、劳动者从事非正规就业(包括公益性劳动)的,由社区就业服务载体,参照本意见第一、二、三条办法办理。
六、办理招退工登记备案手续所涉及的事项
& & & &1、本意见实施后,凡用人单位及劳动者个人的基本信息未进入“上海市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的,职业介绍所应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基本信息初始化,然后再按上述意见办理招工或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 & & &2、本意见实施后,用人单位原使用的“上海市区(县)职工录用名册”、“上海市职工退工通知单”、“单位招用小时工名册”、“小时工退工证明”等停止使用,改用新的“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和“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 & & &3、用人单位也可向职业介绍所申请,直接在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上(网址:www.)办理劳动者的招工或退工登记备案手续,具体办法附后。
& & & &4、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劳动者招工或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则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予以处罚。
& & & &本意见自二 ○○三年七月一日起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关于本市单位网上办理招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操作办法
一、网上办理招退工登记备案手续密码申请
& & & &凡本市用人单位需要在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上办理招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应凭上海劳动保障年检凭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到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所申请。符合条件的,受理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所赋予网上办事密码(已持有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密码的用人单位,不必再重复申请办理)。
& & & &用人单位取得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 “网上办事密码”后,则可按规定直接在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上办理其员工的招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二、网上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
& & & &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劳动者(含建立标准劳动关系和特殊劳动关系),可自招用之日起 30日内,直接在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
& & & &用人单位网上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时,可不必填写一式三联的 “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
& & & &超过 30日的,用人单位不能在网上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而应自行到区、 县职业介绍所补办招工登记备案手续。
三、网上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 &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工作)关系后(含标准劳动关系和特殊劳动关系),可在 7日内在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上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 & & &用人单位网上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时,仍应填写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并盖章。其中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并存入劳动者个人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劳动者本人。
& & & &超过 7日的,用人单位不能在网上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而应自行到区、县职业介绍所补办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四、《劳动手册》、《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登记卡》和《劳动力登记表》的记载
& & & &用人单位使用持有《劳动手册》或《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登记卡》的劳动者,并在网上办理招退工登记备案手续成功后,其《劳动手册》或《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登记卡》内的招工或退工日期均由用人单位记载并盖章。
& & & &《劳动力登记表》内的招工或退工日期也由用人单位记载并盖章(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劳动力登记表》,则仍由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记载)。
五、档案管理
& & & &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为全日制职工的(指标准劳动关系),在网上办理招工或退工登记备案手续后,还必须按国家和本市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与区、县职业介绍所联系,做好劳动者人事档案的调集、保管、转移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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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简称,是企业或组织是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1.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申请办理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审批表)批准后,合同、章程签字之前,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登记。申请名称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组建单位盖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申请表》(由工商管理机关制发)。?
  (二)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项目审批表或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三)投资各方所在国(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应由以下部分构成:行政区划、字号(商号)、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名称核准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企业据此签订合同、章程、办理审批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
  (一)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条件;?
  2、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
  3、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的从业人员;?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5、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健全的财产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
  (二)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
  2、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
  3、企业名称登记表;?
  4、名称申请表;?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6、合同、章程上报文件及审批机构批复文件;?
  7、合同及其附件;?
  8、授权委托书;?
  9、章程;?
  10、董事会名单及各方委派书;?
  11、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文件及审批机构批复(或项目审批表);?
  12、意向书(外商投资企业为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13、公安、消防、环保、卫生、城建等前置审批部门的意见;?
  14、中、外方合法开业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
  15、中、外方出资(资信)证明;?
  16、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审查表)、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简历表;?
  17、办公、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18、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及办事机构开业登记?
  一、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一)应当具备的条件:?
  1、隶属企业必须注册资本全部到位,企业正常运转;?
  2、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5、有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6、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7、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二)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登记表;?
  2、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文件和原登记机关同意外出设立分支机构的核准函;?
  3、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4、隶属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需登记机关盖章有效);?
  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隶属企业注册资本到位的验资报告;?
  7、隶属企业上月的资产负债表;?
  8、合资(合作)公司合同复印件(独资公司为章程复印件);?
  9、场地使用证明(租房协议及产权证);?
  10、隶属企业拨给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拨款证明;?
  11、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二、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开业登记?
  (一)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固定的办事场所和负责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不得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二)应提交的材料,同分支机构。?
  2.内资企业(公司制)营业执照办理
  一、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设立登记?
  (一)股份有限公司?
  1、应具备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二十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需30万元人民币以上;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公司需10万元人民币以上;?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应提交的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二)有限责任公司?
  1、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4)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5)实行非独立核算。?
  2、应提交的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3.内资企业(非公司制)的营业执照办理
  (一)企业法人?
  1、应具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
  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于少于八人;?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
  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2、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组织章程;?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不得少于八人;?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2、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组织章程;?
  (4)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5)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6)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二)营业单位?
  1、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固定的场所和设施;?
  (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4)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5)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相适应的财务核算制度。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联营企业,还应有联合签署的协议。
  2、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登记申请书;?
  (2)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
  (3)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4.私营企业的注册登记
  一、私营企业的设立?
  (一)应具备的条件:?
  1、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开办私营企业:(1)农业村民;(2)城镇待人员;(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辞职、退职人员;(5)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2、与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3、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二)私营企业设立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报告;?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1)城镇待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2)辞、退职
  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辞、退职证明;(3)离、退休人员应持有离退休证;(4)停薪留职
  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停薪留职;(5)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6)农村村
  民,应持有当地乡(镇)证明;(7)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上人员均须提交身份证
  复印件,在杭直接从事经营活动(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当地计生部门出具
  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3、名称呈报表;?
  4、设立登记申请书;?
  5、出资权属证明;?
  6、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时,应提供合伙人的书面协议。合伙协议的内容应当载明《合伙企业
  法》等13条规定的事项。?
  7、生产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如属租用房的租借时间要求一年以上);?
  (1)利用自用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和产权人给企业使用的证明;?
  (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3)租用经营房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及出租方产权证明;?
  8、经营范围须前置审批的项目,必须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证件。
  5.个体工商户的申请登记
  一、应具备的条件:?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
  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二、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城镇待业青年和其他无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2、退、离休人员应持退、离休证,提前退休凭单位退休证明;?
  3、辞退职(包括留职停薪)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证明;?
  4、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5、农村村民,应持有当地乡(村)证明。上述人员登记时须持身份证,外地来杭人员还须持
  有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证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18周岁以上,50周
  岁以下)。?
  (三)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四)经营场地证明:?
  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产权人把此房作为经营用房的证明;?
  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3、经营场地租用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和房屋产权证明;?
  4、经营场地在路边弄口,应递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门的占用道路许可证或批准件;?
  (五)申请从事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行业或品种的生产经营,应提交许可证或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六)聘用从业人员的,应提交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七)登记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来人员另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
  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及复印件,这样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政策优惠。
  5、从事饮食、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要准备健康证件等及复印件,这样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政策优惠。 携带上述文件到当地所属的工商所,向工作人员说明要办理那一类的营业执照。检验过有关文件后,工作人员会给表格要填写。
营业执照办理程序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2、银行验资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4、提交工商设立材料
  5、领取营业执照
  6、刻章
  7、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办理国税税务登记证
  9、办理地税税务登记证
  10、开设银行基本账户
营业执照办理费用
  一、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收费标准
  1.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二十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
  2.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三元。
  二、内资企业登记费(含私营企业) 企业
  1. 企业注册登记费(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 注册资本1千万元(含1千万元)以下按0.8&收取,超过1千万元以上,其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1 亿元的,其超过部份不再收取 企业
  2 .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费 300元 企业
  3. 筹建企业注册登记费 50元 企业
  4 .企业变更登记费(公司及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非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 100 企业
  5 .&三改&企业变更登记费 50元。[备注:企业三改后注册资金总量不超过原企业(两个或两个以上)注册资金之和的,不得收取注册登记费。超过部份按规定标准收取 企业 国家计委计价费(号]
  6 .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增加注册资金登记费 增加部分与企业原注册资金之和未超过1千万元,增加部分按0.8&收,超过1千万元的,其超过部分按0.4&收。超过1 亿元的,其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注册登记费。 企业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文件(〔1992〕价费字414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特级计价格〔号、云价费发(号
  7 .补证换照费 50元 企业
  8 .领取执照副本费 10元 企业
  9 .企业年度检验费 50元(本年度内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不再收取) 企业
  三、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收费标准
  1. 外资投资企业(含港澳台企业)开业登记费 注册资本1千万元以下:0.8&;超过1千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部分:0.4&;超过1亿元的,其超过部份不再收取注册登记费 企业
  2. 外国企业来华承包工程开业登记费 以承包合同额计算,计算标准同上 企业
  3. 外国银行来华设立分行 按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收费标准执行 企业
  4. 外国企业来华承包经营管理注册登记 按管理年限累计的管理费的5&收取 企业
  5. 外国企业来华合作开发海洋石油注册登记费 属勘探、开发期收取2000元,进入生产期的按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的登记费标准执行 企业
  6. 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开业登记费 300元 企业
  7. 外国企业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注册 注册登记费 600元;延期注册登记费300元 企业
  8. 外商投资企业预先申请其名称注册登记费 100元 企业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图
整理编辑:Caro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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