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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中国劳工状告日企首次在国内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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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华时报讯(记者孙思娅)昨天记者获悉,二战中国劳工及遗属状告日本企业一案在北京市一中院正式立案。据悉,此案曾在国内其他省份起诉,但均无下文,这是此案在国内首次立案。&&
&&&&昨天下午4点,中国劳工索赔案律师团律师康健和劳工代表召开记者会。88岁的劳工张世杰曾是二战中国劳工,也是案件中两位中国劳工之一(其他均为遗属)。据康健律师介绍,他们已经正式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书,而且原告的数量也从37名增加到了40名,同时法院还批准了他们提出的缓交诉讼费的申请。
&&&&88岁的张世杰表示,此案在日本打了多年,在中国起诉多次都没有立案,现在北京立案让他感觉冤屈终于可以伸张。另外一位劳工的遗属郑长钧说,他的感觉是盼了很长时间。
&&&&康健律师表示,根据手头现有的证据和事实,是没有理由不胜诉的,而且此前在日本一审、二审期间,案件也有胜诉的先例,只是最后被日本的最高法院判输。
&&&&■案件回放
&&&&此案原告是二战期间被强掳到日本原三井矿山和三菱矿业做苦役的中国受害劳工及遗属,被告是日本焦炭工业株式会社(原三井矿山株式会社)和三菱综合材料株式会社(原三菱矿业株式会社)。
&&&&37名原告都是北京人,目前只有现年93岁的牟汉章和88岁的张世杰是二战中国劳工,其他人均为遗属。原告提出三个诉求:一是要求被告日企在人民日报、北京日报、大众日报、辽宁日报、大公报、朝日新闻等17家中日报刊上用中、日两种文字刊登谢罪广告;二是要求被告按每位中国劳工赔偿100万元人民币的标准向原告支付赔偿金;三是支付全部诉讼费用。
&&&&据材料记载,1943年4月至1945年5月,38953名中国劳工分169批被相关日本企业伙同日本政府,通过日本侵略军用武力抓捕,采用强制手段押送至日本35家企业做苦役。至日本投降后送还前共死亡6830人。根据现有证据证明,遭受本案二被告强行掳掠、强迫劳动的中国劳工合计9415人。
&&&&20多年来,中国劳工在日本多次通过法律途径向日本政府和企业寻求赔偿未果。日本最高法院2007年在终审判决中确认日企的加害事实,但以中国人已放弃索赔请求权为由,不当免除了日本政府及包括本案被告在内的相关日本企业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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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国二战劳工国内起诉日企首案推迟开庭  法制网讯 见习记者周宵鹏 2014年2月,40名二战劳工在北京一中院起诉日本三菱公司与日本焦炭公司要求索赔。该案原定于日上午进行第一次开庭。记者今天从该案律师团获悉,由于日方原因,法院决定推迟开庭。   日,战时被强掳到日本原三菱矿业株式会社(现为三菱综合材料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三菱”)及原三井矿山株式会社(现为日本焦炭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焦炭”)做苦役的37位中国劳工及遗属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以三菱及日本焦炭为被告,提起损害赔偿之诉。同年3月18日法院通知立案,届时原告增至40位。   据介绍,鉴于本案受害者人数众多,为便于各方诉讼当事人,原告依据民诉法规定,申请法院按集团诉讼方式审理本案。由于中日两国均是《海牙送达公约》的成员国,法院在收到原告提交的诉状、证据及其译本后,即依据该公约启动了送达程序,至今已逾半年多之久。   受案法院原定于日上午9:30进行第一次开庭,双方交换证据。3月10日下午,原告方律师接法院通知后知悉,三菱方面近日才向法院提交相关委托手续,经法院审查其手续不完备;日本焦炭未与法院联系,当然也就没有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因此法院决定推迟开庭,待被告完善并提交委托手续后再定开庭时间,法院确定的第一次开庭未能如期进行。   中国劳工索赔案律师团认为,本次推迟开庭的原因在于被告,被告存在有意拖延法院审理之嫌。该律师团已向法院提出,既然法院已依据《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法向二被告递送法律文书,有理由根据该公约“自递送文书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的适当期间已满”的规定,依法及时审理。   据了解,该案为中国劳工首次在中国法院对日企提起诉讼获得立案,开启了在国内法院起诉维权的先河。今年2月11日,中国劳工索赔案律师团在北京、河北石家庄、山东济南三地同时召开记者会,宣布由于日方毫无诚意,中止与三菱公司的“和解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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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版: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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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中国劳工国内首诉日企
37名原劳工及遗属上午到一中院递交诉状 每人索赔百万人民币
&&&&劳工家属捧遗像到现场。&陈立元&摄J195&&&&本报讯(记者严琪)今天上午,来自北京的牟汉章、张世杰等37名原中国劳工及遗属来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日本企业。这也是二战中国劳工首次在国内正式起诉索赔。而自1995年以来,日本法院审理的近30起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诉讼案无一胜诉。&&&&这次起诉的原告是二战期间被强掳到日本原三井矿山和三菱矿业做苦役的中国受害劳工及遗属,被告是日本焦炭工业株式会社(原三井矿山株式会社)和三菱综合材料株式会社(原三菱矿业株式会社)。&&&&作为原告,37名原中国劳工及遗属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日本焦炭工业株式会社、三菱综合材料株式会社按每位中国劳工赔偿100万元人民币的标准向原告支付赔偿金;两被告在中日多家媒体用中、日两种文字刊登谢罪广告并承担广告费。&&&&根据有关材料记载,1943年4月至1945年5月,&38953名中国劳工分169批被相关日本企业伙同日本政府通过日本侵略军用武力抓捕后,采用强制手段押送至日本35家企业至少135个作业场所做苦役。被抓捕的中国劳工年龄最大的78岁,最小的11岁,30岁以下者居多。&&&&据统计,二战期间,被强掳至日本国的中国劳工至日本投降后送还前共死亡6830名。而战后得以返回中国的3万余名劳工中,也有相当一部分因为身心受到严重摧残,长期生活在痛苦之中。本案中,两名被告奴役中国劳工共计9415名,死亡1745名。&&&&早在日,日本最高法院在中国劳工诉日本西松建设株式会社索赔案的终审判决中,就确认了日本企业的加害事实:“在恶劣的条件下,从事过重的体力劳动”;“可以认定本案受害者们在精神和肉体上都承受了巨大的痛苦”。但以中国人已放弃索赔请求权为由,不当免除了日本政府及包括本案被告在内的相关日本企业的法律责任。&&&&本次起诉,由中国二战劳工对日索赔案律师团中的北京、河北、山西、上海六家律师事务所组成律师团,担任原告代理人。北京的代理律师康健告诉记者:“被告对原告强行掳掠、强迫劳动的行为,不仅违反国际人道法,也违反了中国国内法及日本国内法的规定。这次在国内提起诉讼,是为了维护中国受害者的人格尊严及人权,二被告必须在承认加害事实的基础上,向中国受害者真诚谢罪、赔偿。”&&&&另据了解,此前,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航空航天大学及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三十二位学者签署《倡议书》,一致认为当年的受害者已高龄&,随着时间推移幸存者越来越少,中国法院依法维护受害者的权益迫在眉睫,应当尽快履行司法保护职责。该《倡议书》已于日前向全国人大邮寄递交。J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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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版:北京·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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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中国劳工国内首诉日企
&&本报讯(记者&骆倩雯)昨天,来自北京的牟汉章、张世杰等37名原中国劳工及遗属来到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状告日本企业。据悉,这是二战中国劳工首次在国内正式起诉索赔。而自1995年以来,日本法院审理的近30起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诉讼案无一胜诉。&&记者了解到,这次起诉的原告是二战期间被强掳到日本原三井矿山和三菱矿业做苦役的中国受害劳工及遗属,被告是日本焦炭工业株式会社(原三井矿山株式会社)和三菱综合材料株式会社(原三菱矿业株式会社)。37名原中国劳工及遗属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按每位中国劳工赔偿100万元人民币的标准向原告支付赔偿金,同时在中国和日本的多家媒体用中、日两种文字刊登谢罪广告并承担广告费。&&据相关材料记载,1943年4月至1945年5月,38953名中国劳工分169批被相关日本企业伙同日本政府通过日本侵略军用武力抓捕后,采用强制手段押送至日本35家企业的至少135个作业场所做苦役。被抓捕的中国劳工年龄最大的78岁,最小的11岁,30岁以下者居多。本案中,两家被告公司奴役中国劳工共计9415名,死亡1745名。&&据悉,由中国二战劳工对日索赔案律师团中的六家律师事务所组成的律师团,将担任此案的原告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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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释放37名中国非法劳工 10人被判限期自主离境
&& 来源:环球时报&&编辑:甘甜 && 作者:柳玉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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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球时报柳玉鹏】据俄罗斯国际文传电讯社28日报道,俄联邦移民局伏尔加格勒州地区分局发言人27日表示,近日,他们与警方一起采取联合清查非法移民行动,90名中国劳工被扣押。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28日晚发布消息称,使馆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即派员向俄方了解。伏州移民局官员告,确有上述清查行动,共涉及37名中国公民。其中约10人被处以2000卢布行政罚款,另有10人因长期非法滞留被判处限期自主离境。目前所有人员均已释放。
  俄媒的报道称,此次行动旨在遏制外国公民在当地从事非法活动。这一行动在伏尔加格勒市的&中国城&贸易中心和沃尔日斯基市贸易中心展开。行动共扣押90名来自中国的非法劳工,当地移民局将对他们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正在调查邀请这些中国人前往俄罗斯打工的法人,并将根据组织非法移民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法人的法律责任,法人将面临巨额罚款。报道指出,去年一年,该州共遣返400多名外国非法移民,包括来自越南、阿富汗、中国、埃及、塞尔维亚及中亚等国的公民。
  这并非伏尔加格勒州首次扣押中国打工者。2013年5月,该地曾拘留74名来自中国的务工者,之后他们遭到遣返。对于中国非法劳工被查,不少俄罗斯网民表示不解。有网民表示,中国国内的工作机会很多,特别是在当前卢布大贬值的形势下,中国工人在俄罗斯打工并不合算。此前1元人民币兑换5卢布,而现在达到11-12卢布。中国人在俄罗斯工作无利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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