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野生动物的居住行为有所了解能深圳居住证去哪里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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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即将返回!我翻译的《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等四部书1月出版    《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伊索寓言》,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2009年1月出版    《佛兰德斯的狗》,天津教育出版社2009年1月出版  《隧道》,台湾核心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09年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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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索寓言
  祝贺。
  佛兰德斯的狗
  野生动物我最喜欢啦,里面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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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
~-___-~吧?
  里面没有蛇壁虎吧?
  热烈祝贺!!!
  版主都干什么去了?  楼上的广告也不给删除了~    肖毛叔~  我想要你这四本书~  顺便给签上你的名字~  给我儿子读~  你可要给我留全了~  最好你的书~  都给我留一本哈~  一起签上名~    记得~一定记得~  
  E兄,回头把你的地址写信给我,我要送你《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那是我目前做得最满意的书,几乎可以用精美来形容。    不知柯锐思兄在不在,知道他的朋友请转告他,请他来信或者回信息给我,告诉我他的地址,我要送他一本《佛兰德斯的狗》,表示对他的感谢。
  译后记    
佛兰德斯的大狗,阿尔卑斯的玫瑰。纽伦堡的火炉,意大利的男孩。艺术家的剪影,追梦人的信念……  
捧起奥维达的儿童小说,我的心就会静下去,仿佛沉浸在昔日的欧洲和奥维达笔下的艺术世界。在这里,青山碧水与世态炎凉并存,深厚历史与浅薄时代共生;在这里,艺术永远超越一切,信念必定生生不息。  
这是激动人心的阅读,假如你爱艺术和自然,假如你有信念和梦想。以前我却没有体验过这种感受,因为国内似乎没有人译介过奥维达作品。在与电视机彻底决裂之前,我曾经在电影台看到根据《佛兰德斯的狗》改编的日本同名动画电影,才算与奥维达有了第一次间接接触。不过,那时我还以为这是日本友人的原创呢。  
2005年,我偶然间得到《佛兰德斯的狗》伦敦1872年版的原文,才知道它是奥维达在一百多年前的创作。与日本同名动画电影相比,原著的情节虽然简单,奥维达的细腻描写与从容不迫的叙述,却令作品具有视觉艺术无法代替的魅力。此后,我开始查找其中译本,却只找到几种据日本动画片改编的小故事。既然如此,我只好亲自动手试译。  
2006年4月,我刚刚译出《佛兰德斯的狗》的草稿,便转入编书工作。7月,我好容易抽出时间,又因写作劳累和久坐,意外遭遇了“肛周脓肿”——听起来仿佛无伤大雅的成语,其实却是既难听更难受的疾病名称。我并不想请读者朋友站起来阅读这篇译后记,可我要郑重提醒你们,千万不要久坐,否则也许会有比坐化更可怕的结果,不信请去我的博客观看我在住院期间写的《肛二病房日记》,但请不要把它当作恐怖小说。病后,我被迫紧急手术,住院治疗两月。9月出院后,用两个月的时间断续译成此书。因手术后还需要两年的恢复期,我不能久坐,只好趴着甚至跪在椅子上翻译,译得极其艰苦。  
《佛兰德斯的狗》的原文其实不长,我之所以几乎用了三个月的时间才译完,除以上原因外,另一个原因是,奥维达对于外国读者不太体贴。  
奥维达是“欧洲化”的女人,生于英国,在法国长大,定居意大利,又去过德国等地。她把在欧洲各国得到的故事灵感写入作品,这很好;可她也连带着把这些国家的语言加了进去——这就不妙了。  
于是,在翻译的同时,我只好向懂法语的网友请教,因为《佛兰德斯的狗》中挟带着一些法语,甚至还有希伯来文。在天涯社区闲闲书话和缘为书来网站的众多网友的帮助下,我基本度过了这些语言难关。
解决了语言问题之后,我还需要解决此书涉及的有关佛兰德斯和艺术的各种问题。为此,我查阅了大量与佛兰德斯的历史、安特卫普、鲁本斯与佛兰德斯画派等等有关的中英文资料,甚至查阅过拿破仑战争给佛兰德斯造成的影响问题。等到把这些材料归类筛选,连译带编之后,我写出一篇《&佛兰德斯的狗&导读》,一篇《鲁本斯小传》,分别附录在译文前后,这才算大功告成。  
2007年初,在众多网友和编辑朋友的帮助和鼓励下,我翻译的《佛兰德斯的狗》,意外地出版了单行本,因为我当初只打算给自己译,并未想到过出版。  
2007年三八节,怀着对于女作家的崇敬之情,我开始试译奥维达的另一部童书《纽伦堡火炉王》(原名《纽伦堡的火炉》,这个名字是我擅改的),以及一部小中篇《乌尔比诺的孩子》,它们均出自她1882年出版的《给男孩们:儿童故事集》。这次,我只用一个多月便译成了初稿,可那是多么艰苦的一个月呀。  
首先,我遇到了更加复杂的外语问题。  
《纽伦堡火炉王》的故事,发生在奥地利,书中提到的奥古斯丁·希斯柴戈尔,是纽伦堡的艺术家,奥维达自然不肯放过炫耀德语的好机会,至于法语,更是不在话下,奥维达甚至还用上了拉丁文呢。这也没关系,我可以请教网友,同时还可以自学。于是,我买来《新简明法汉词典》和一本德文字典,又买来四五种德语教科书,每天抽出一段时间,津津有味地自学德语,遇到翻译问题便去请教网友。我记得,网友八百民、郭东、锡兵等,都曾帮我解决过翻译问题。  
尽管如此,有时我还是敲不准那些外语的意思,因为奥维达的外语或许并不过关,有时她的拼法竟然是错误的。这是为什么呢?原来,浪漫的奥维达有着浪漫的写作习惯。她在写作时,从不去修改其中的文字和史实错误。比如说,在《佛兰德斯的狗》中,奥维达说安特卫普是鲁本斯的诞生地,其实鲁本斯是在德国出生的。  
在《乌尔比诺的孩子》中,也夹杂着部分外语。好在这部作品写的是拉斐尔的童年,奥维达只能往里面添加一些简单的意大利语和拉丁文,不好意思添加法语和德语。  
闯过奥维达设置的语言关卡之后,一道道新关卡又在对我发出冷笑:你知道纽伦堡的火炉与陶瓷的关系吗?你了解欧洲火炉史和陶瓷史吗?你知道《纽伦堡火炉王》中提到的国王是谁吗?你知道拉斐尔的陶盘是怎么画出来的吗?你了解奥地利、乌尔比诺和慕尼黑的历史吗?  
为此,我开始查找与欧洲陶瓷史、中国陶瓷史、欧洲火炉史、奥地利、德国、意大利、欧洲艺术家和王公贵族、文艺复兴等等有关的中英文资料,甚至查阅了外国传教士有关陶瓷的往来信件,同时又购买了关于奥地利、德国和陶瓷史的书籍……  
这是在做傻事,可我必须做下去,因为我认为,译者应该是“探险家”,必须了解与作品有关的典故和历史背景知识,才能比较准确地理解作品的文化内涵。  
最后,我终于完成任务,根据所得的资料编译出《欧洲陶瓷艺术趣话》、《童话国王路德维希二世》、《拉斐尔小传》、《奥维达小传》、《纽伦堡火炉王》与《乌尔比诺的孩子》的导读。然后,我又到处搜集相关图片,为这些文字配上插图。  
我对奥维达的作品的翻译,终于告一段落。尽管她还创作过很多儿童小说,可我目前只想译这三篇,因为它们均发生于欧洲,讲的都是男孩与艺术的故事,讴歌了信念与梦想,彼此息息相关。  
尼洛宁可为艺术而死,也不要遭人白眼。小奥古斯丁则为艺术而感动,哪怕为此追随到天涯海角。拉斐尔凭着天才和对艺术的信念,远远超越了时代。在我看来,这三个男孩全都是英雄,因为他们能够为信念而死,或者因信念而生。所以,我很愿意把他们的故事用中文再讲一遍,哪怕这些译文并不能出版。  
此后,我的译书和写作工作越来越重,便把这两部译文丢到一边。上个月,有编辑朋友找到我,希望将《佛兰德斯的狗》等三部译文合在一起出版。我很感谢编辑朋友的好意,可在交出译文之前,需要再将它们修订一遍,尤其是《佛兰德斯的狗》的译文。  
当初翻译《佛兰德斯的狗》时,由于奥维达的某些文风和思想都有令我难以接受的地方,我对原文的几处地方进行了润色,增删了某些细节,修改了原著中的几处漏洞。也就是说,它并非完全直译,而是带有一丝创作成分(这反而令我感到可喜)。此外,与《纽伦堡火炉王》和《乌尔比诺的孩子》一样,《佛兰德斯的狗》的原文只是大致地分成几章,但各章均无标题,段落又往往长得可怕。在翻译时,我把这些章节加上标题,又把其中过长的段落拆散,希望会有助于当代读者的阅读。  
在我翻译的《佛兰德斯的狗》单行本出版之后,有些读者朋友对我润色译文有意见,希望能够看到“原汁原味”的译文,尽管这只是一种理想而已,因为翻译不是照镜子或翻拍照片,译文与原文也并非双胞胎,在不同语言的转化过程中,总会出现差异,这既会给人带来遗憾,也会给人带来惊喜,有时甚至两者兼具——比如林纾改写的外国小说和严复译写的《天演论》。  
可是,为了尊重读者朋友的意见,我决定把《佛兰德斯的狗》的原文直译一遍,同时修改旧译中的错误。这一次,即便在修补原著漏洞时,我也要注释中加以说明。  
而我手头恰好有一本网友柯锐思馈赠的美国俄亥俄州阿克伦城的萨尔菲尔德出版公司1927年版的插图本《佛兰德斯的狗》(其中包括《纽伦堡火炉王》),于是我便根据此书修订《佛兰德斯的狗》的译文。  
为了令一两处上下文更好地衔接起来,我在修订时不得不添加和修改几个字。章节的编排和段落的构成,一律按照这个美国1927年版来改动,又更换了我原来拟定的各章标题。
在修订过程中,我发现美国1927年版的正文,与伦敦1872年版《佛兰德斯的狗和其他故事》中的正文,彼此有些差异。有些比较“专业”的词汇,在伦敦1872年版中并不存在。比如,美国1927年版的第四章中,有这样一句话:  
“有一辆绿色的推车,里面装着坦尼尔斯父子、米里斯和凡·泰尔描绘过的黄铜酒壶。”  
在伦敦1872年版中,这句话写为:  
“有一辆绿色的推车,里面装着黄铜的牛奶壶。”  
有时,伦敦1872年版的正文,内容稍微多了一点。比如,在伦敦1872年版中,女孩的父亲拿到尼洛拣来的钱之后,曾经这样说:  
“我犯了贪婪的罪孽,可上帝只是轻轻地教训了我。我要对那个孩子道歉——我会道歉的。”  
在美国1927年版第十二章中,这句话写为:  
“上帝帮助了我,我要对那个孩子道歉——我会道歉的。”  
以上都不过是小差别,既然我的修改底本是这个美国1927年版,译文还是应该按照它来定稿。不过,伦敦1872年版的结尾部分,有一整段总结帕奇和尼洛的友情的话,在美国1927年版中却没有收入,我觉得有些可惜,便把它们添入新译之中。  
至于《纽伦堡火炉王》,我也按照美国1927年版中的译文来编排章节,但另外加上了小标题。《乌尔比诺的孩子》的章节标题,也是我另外添加的。  
现在说说《佛兰德斯的狗》和《纽伦堡火炉王》的插图及其绘制者。这两部作品的插图,均选自萨尔菲尔德出版公司1927年版,其绘制者为美国著名童书插图家弗郎西丝·布伦戴奇()。她的插图作品,线条洗练,技法纯熟,构图简洁,意蕴深远。尤为难得的是,她笔下的儿童形象全都天真可爱,呼之欲出,看到她为《佛兰德斯的狗》和《纽伦堡火炉王》精心绘制的插图,你就会感受到这一点。
日,弗郎西丝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的纽华克城,父亲是一名画家、建筑师和木刻师。她从小跟着父亲学画,为日后谋生并走上绘画之路打下基础,因为父亲在她17岁时便离开了家。  
1886年,32岁的弗郎西丝,与画家威廉·泰松·布伦戴奇结婚,婚后住在华盛顿,后来搬到纽约的布鲁克林。这时,她开始为英国的拉斐尔·塔克父子出版公司绘制童书插图,专门为纯朴的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童书绘制插图,她当时创作的这些插图本,如今已经成为收藏者们竞相寻找的珍品。  
1910年,她开始为纽约塞缪尔·加百利出版公司工作,后来又为俄亥俄州阿克伦城的萨尔菲尔德出版公司工作,为它们绘制了大量童书插图,但她也为其他出版公司创作童书插图。  
她与丈夫仅有一女,名为玛丽·弗郎西丝·布伦戴奇,却在1891年死去,去世时仅仅17个月大。失去惟一的孩子之后,她把母爱扩展到更多的儿童那里,成为她的时代里最为多产的童书插图艺术家,即便在晚年也不放弃插图创作,这可以说明,她既精通绘画,也热爱儿童与艺术。  
在60多年的绘画生涯里,她总共为200本童书创作过插图,除《佛兰德斯的狗》之外,还包括《哥伦布的故事》(1892)、《你是谁的小狗》(1913)、《小鸡的故事》(1914)、《三只小猪》(1921)、《金银岛》(1924)、《孩子的诗园》(1924)、《格林童话》(1924)、《瑞士的鲁宾孙一家》(1924)、《安徒生童话》(1925)、《金河王》(1926)等作品。  
除童书插图外,她还创作过大量明信片、情人卡、贺卡、日历画等等,其中的很多作品如今已经成为热门收藏品。我在一家美国网站看到,她创作的明信片、贺卡等等,单单一张就可以卖到几十甚至上百美元。她创作的多数贺卡和明信片都没有署名,但她画的贺卡有一个突出特点,画面中的孩子,都有着大大的眼睛。从萨尔菲尔德出版公司1927年版的插图本《佛兰德斯的狗》来看,插图中的孩子倒没有那么大的眼睛,但这些插图多半带有由B和F构成的签名——B代表“布伦戴奇”(Brundage),F则代表“弗郎西丝”(Frances)。  
1923年,她的丈夫去世。日,她以82岁的高龄去世,距她的83岁生日,恰好有三个月。  
关于这三部译文的情况,至此说明完毕。下面再说几句奥维达的“坏话”。  
从《佛兰德斯的狗》等三部作品看,奥维达的童书有一个突出特点,那就是把欧洲历史与艺术糅合起来,再用一根浪漫的红丝绳进行捆扎。可惜的是,红丝绳与历史和艺术不同,并不属于永恒的范畴,随着时间的流逝,它会渐渐褪色并腐烂。在我看来,有时奥维达实在浪漫过头了,这从她那洋洋洒洒的写作方式上就可以看得出来。她仿佛开闸的洪水,一股脑地往外倾倒着,哪怕是与正文无关的东西,这就是她虽然与狄更斯同时代,却达不到狄更斯的高度的原因。  
此外,奥维达的作品中有时隐藏着漏洞。比如说,在《佛兰德斯的狗》中,在尼洛交还巨款并跑掉时,磨坊主的妻子和女儿为什么不去追赶呢?磨坊主拿到钱后,为什么当晚不去寻找尼洛呢?我知道,奥维达蓄谋已久,自然不肯放尼洛一条生路,可从这些情节的安排看,她难脱谋杀尼洛的干系。  
但是,二流作品中也会出现吸引人的东西,正如一流作品也不能讨好所有读者一样。举例来说,我最近在抽空阅读《哈利波特和火焰杯》的伦敦版,因为我想知道这套书究竟好在哪里。读第一章时,我很激动,因为它的原文干净漂亮,比喻生动贴切,寥寥几笔便烘托出人物性格。读第二章时,我发现原文依然那么漂亮,内容却令我昏昏欲睡。本以为后面的情节会吸引我,可我如今已经读了100多页,感觉却越来越乏味,甚至不知道应不应该再读下去。  
我举这个例子,绝不是在恶毒攻击火遍全球的“哈利·波特”,而是想要套用斯蒂芬·金的一句话:假如你不喜欢一本书,那么它不是为你而写的——反之亦然。  
在读《佛兰德斯的狗》时,我明明知道书中有漏洞,也知道它浪漫得过了头,可我在阅读时可以走进书里,亲眼看到田园风光和大教堂,听到尼洛和帕奇的欢笑与悲泣。所以,我不能不喜欢它,因为它是为我而写的,而我的译文则是为你而译的——愿意去读它们的读者朋友。
最后,我照例要说一句老话:感谢各位网友和读者朋友的帮助。谢谢你们!  
二○○八年十二月七日   
肖毛于哈尔滨看云居
译后记(完整版)    
人类的动物故事创作史极为悠久。  
在两千年前的印度佛经里,可以找到《九色鹿》等动物故事。印度史诗《罗摩衍那》中包括神猴哈努曼的故事(此即孙悟空的原型),印度寓言集《五卷书》收有《猴子的心》等动物故事,书中的部分故事后来又出现在《伊索寓言》里。阿拉伯作家把《五卷书》编译为《卡里莱和迪木乃》,《一千零一夜》又收录了其中的部分动物故事。在古希腊神话、《拉封丹寓言诗》、《莱辛寓言》、《列那狐的故事》等作品里,也含有动物故事。  
古埃及也有不少动物故事。“莱顿世俗纸草”第一部分第384号(约产生于公元二世纪)中,记载着四篇动物寓言故事,其一为《燕子与海》,与我们的精卫填海故事极为相似;其二为《狮王》,讲述老鼠如何搭救狮子,你可以在《伊索寓言》中找到这篇故事。
中国的动物故事创作史也极为悠久,在《左传》昭公二十年(公元前520年)中便记载着“雄鸡断尾”的寓言故事。  
现代文人也曾创作出大量动物故事,如《杨柳风》《丛林之书》等等。  
但这些动物故事多半没有对动物进行真实详尽的描写,作者往往满足于“拿动物说事”,借动物来讽喻现实或抒发感伤情绪。与它们相比,西顿的《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显得极为特别,因为它既有真实精彩的故事,又包含大量实地观察记录和和发人深省的思考。  
《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的特别之处,主要表现在它的思想、语言和插图上。  
在阅读这些故事时,你仿佛在观看赵忠祥解说的《动物世界》,不管眼前出现多么惊心动魄的画面,耳边的画外音依然那么深沉含蓄。面对野生动物时,西顿也是一位这样的解说者,他只想用眼和心去观察体会动物英雄的生活与情感,却不想干预动物的生活。他也曾扮演过谋杀者的角色,洛波之死却深深震撼其心灵,让他渐渐变成动物的朋友和旁观者,学会以动物视角看待世界。起初,读者也许会认为西顿太“残酷”,当他重新回味这些故事,却可以化悲愤为欣喜,因为这些动物英雄能够让他明白生命真谛,为他带来生活勇气——这就是此书的最大魅力。  
乍看上去,此书的语言有些不合时宜,文中段落极少,常有一段话持续大半页甚至近两页的情况。其实,西顿的语言极为简洁,文中的每个长段落都仿佛一张蜘蛛网,都是由一根根必不可少的精细丝线连缀而成,每根丝线都必不可少,而且安排得错落有致。  
此书虽是西顿的首部动物故事集,却已经充分展现其散文功底。它不同于普通儿童小说,书中很少有对话,多半以散文描写为主。大量的散文叙述,很容易让作品变得枯燥,西顿却通过巧妙构思和精练平实的语言,让故事变得跌宕起伏。当然,有几篇故事写得比较长,但西顿的幽默感足以帮助读者缓解阅读的疲劳。  
西顿为此书创作的200幅大小插图,则具有与文字同等的艺术价值,属于全文的有机组成,有时甚至是解读原文的重要密码。  
总之,西顿的思想、语言和绘画可以并称为三绝,正是这三者的完美结合,才让此书具有极强的艺术感染力。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西顿笔下的动物英雄也是如此。纵使生命短促,他们却抱着“朝闻道,夕死可矣”的态度,时刻苦练本领,勇敢面对生活,如同都德在《塞甘先生的山羊》中描写的那只小山羊,甘愿为自由牺牲一切。  
这样的精神,自然值得学习和敬佩。所以,西顿从小就热爱动物,十几岁时便渴望将来做博物学家,他那粗暴的父亲却对他进行阻挠,经常谩骂甚至毒打他。面对压力,西顿反而更为坚强。十多岁时,他已成为出色的小博物学家。21岁时,他赢得英国皇家美术学院的奖学金。23岁时,他变成美国著名野生动物画家。26岁时,他出版首部学术著作《马尼托巴的哺乳动物》。他在38岁时出版的《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则让他名满天下,成为世界著名作家和画家。此后,西顿虽然陆续出版过十几种动物故事集,他最受世人青睐的作品却是这本《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始终都在重印。  
西顿还是卓越的儿童教育家。1902年,当一群男孩多次破坏西顿的庄园,他却把这些淘气包请到家里,为他们讲述动物故事,不久又为他们创办一种叫做“印第安林学知识小组”的青少年野外学习组织,此即童子军的前身。尽管英国军人巴登·鲍威尔后来窃取西顿成果,在英国创办童子军,这个组织的精神却与西顿的组织有很大区别。  
在为“印第安林学知识小组”创作的《桦树皮手册》修订本中,西顿曾经说过,“竞争法则是多数罪恶的源泉”,而“大学只注重培养冠军,却忽略了对学生身体和心理素质的培养,结果让学生具有不健全的天性”。因此,他提倡“非竞争性质的比赛”,认为男孩不应该把“其他伙伴”当作敌人,而应该与时间、空间、自然力等进行比赛,其比赛目地不是压倒他人,而是努力提高自己。这是一种可贵的教育思想,但直到今天依然缺乏足够重视。  
此外,西顿还是世界著名野生动物画家、博物学家、探险家、环境保护主义者、印第安文化的积极传播者和美国童子军创始人之一。在一生中,他出版过42种著作,撰写了几千篇科学和通俗类文章,创作出4000幅画作,还曾发表过6000余场演讲。他之所以在这些领域都取得卓越成绩,除天分和汗水之外,也应该归功于他的野生动物朋友。  
我爱动物。我从小就喜欢饲养小动物,除鸟类之外(我永远都不会做出那样残酷的事情,把一只渴望自由的动物关在牢笼里),无论蟋蟀、螳螂等昆虫,还是热带鱼、乌龟、小鸡、小鸭和小猫,都曾与我共度许多欢乐时光。在野生动物中间,我最喜欢狼、乌鸦和猫头鹰,读过《所罗门王的指环》之后,对狼和乌鸦的好感更是与日俱增。所以,在刚刚翻译《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时,我的心情颇为舒畅。当我译到白雪之死,我却再也译不下去。西顿凭什么残忍地杀死她,又残忍地把这个情节写出来?当我译到洛波之死,我的悲伤开始化为愤怒,甚至不想再译下去,因为我不能杀死白雪,更不能杀死洛波……  
这就是此书给我的最初感受。西顿为什么要创作这样残酷的动物故事?译完全书,这个问题早已得到解决,但我又遇到许多新问题。直到我从《维基百科全书网》等十余家英文网站查到几十篇关于西顿的英文资料,又用一周时间编译出《西顿生平年表》,才算解决了我的部分问题。  
我的第一个问题是:西顿究竟应该算哪国人?  
西顿在1860年出生于英格兰的南希尔兹(《黄狗巫栗》的前半部分即发生于此地),1866年随全家移居到加拿大,后来定居美国并在1930年成为美国公民,与英加美三国都曾有过亲密接触。因此,无论把西顿称为哪一国人,似乎都会伤害另外两国的感情。不过,既然西顿最后选择了美国,把他称为美国人似乎更为合理。不知为什么,国内却喜欢更把西顿称为加拿大人。   
第二个问题是:西顿究竟该不该姓西顿?  
西顿的本姓是汤普森,其本名为欧内斯特·埃文·汤普森。由于爱慕虚荣的缘故,他把苏格兰贵族乔治·西顿的后人,第五代温顿伯爵认作祖先,认为这位伯爵曾因反对“老僭君”和“小僭君”(前者指1715年觊觎英国王位的詹姆斯,后者指老僭君之子,1745年觊觎英国王位的查理),在年被迫离开苏格兰,最后搬到南希尔兹,将姓氏改为汤普森。西顿还认为,他父亲是“第六代”温顿伯爵的表亲,理当继承伯爵头衔,因为此人死后并无子嗣。但有学者考证说,第五代温顿伯爵当年根本不曾结婚,死时也没有把他的头衔传给他人。不管怎样,他坚持要把姓氏改为西顿,此事曾引起母亲等人的反对。母亲死后,他正式把姓氏改为西顿,从此始终沿用这个具有贵族色彩的姓氏。  
第三个问题是:《丛林之书》与《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究竟有没有关系?  
有人说,吉卜林曾经写信给西顿,说他的《丛林之书》是在《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的启发下写成的。尽管《狼王洛波》曾在1894年单独刊出,但第一部《丛林之书》在该年已经出版(第二部初版于1895年),书中故事又曾发表在年的报刊上,此书的初版时间却是1898年。所以,《丛林之书》的创作不太可能受到此书影响,除非吉卜林在此书初版的数年前即已结识西顿,与他交流过创作经验。   
我的第四个问题是:书中的八篇故事究竟是按照什么方式编排的?  
将此书重读几遍之后,我可以肯定,它的编排方式与时间顺序和动物种类无关,而是取决于各篇故事的思想内容。  
全书第一篇,叙述了强大动物在集体捕猎作时释放出的巨大能量,讴歌了动物(洛波)为爱牺牲的精神。第二篇讲述了弱小动物(乌鸦)的集体御敌力量,与第一篇恰好形成鲜明对比。第三篇讲述了个别弱小动物(两只棉尾兔)利用自身优势和环境战胜强敌的故事,同时歌颂了母爱的伟大力量。第四篇描写了家居动物(宾果)对自由和友情的追求。第五篇是第四篇的补充,通过对母爱(薇克森)的歌颂,让我们知道,追求自由是动物的最高理想。第六篇通过溜花蹄的自杀,补充说明了自由对动物的重要性。第七篇可以看作第四篇的反思,它让我们知道,假如失去关爱,动物(巫栗)有可能产生怎样的心理变化。第八篇则可以看作全书的总结,它赞颂了动物的爱情、亲情(父爱与母爱)与自由之爱,前七篇故事中出现过的乌鸦银圆、棉尾兔、狐狸、松鸦、红松鼠等动物,在这篇故事中再次登场,合唱出一曲感人的生命之歌。  
既然如此,惟有通过这种编排方式,才能循序渐进地展示野生动物的“喜怒哀惧爱恶欲”,以及他们与人类相通的种种特性。因此,西顿为这本书挑选了一种比较理想的编排方式。  
不过,这仅仅是我的解读。西顿在1901年出版的《猎物传》前言中曾经说,“在我早先出版的那本书中(指《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我试图通过从动物那里发现的最令人钦佩的美德,强调我们与动物的相似之处。洛波是尊严的象征,对爱情忠贞不渝;银圆的优点是睿智,红围脖的优点是服从,宾果的美德是忠诚,薇克森和棉尾兔莫莉的美德是母爱,破耳朵的优点是充沛体力,溜花蹄的美德是热爱自由。”  
我的第五个问题是:《泉原狐》中的那个“叔叔”,脾气为何如此暴躁,动不动就“最轻蔑的口气贬低我的林学知识”?  
根据西顿简历,西顿全家移居加拿大时,似乎没有哪个“叔叔”与他们同行。而西顿的父亲却以脾气暴躁出名,喜欢打骂西顿,还曾企图阻止他学习博物学知识和绘画。因此,《泉原狐》中的“叔叔”,或许是西顿的父亲。  
我最后的问题是:书中提到的那些动物,究竟生活在何时何地?  
西顿把他的故事称为野生动物的“生活史”,但他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两个撰写史书时必须注意的两个重要问题:时间与地点。他从不直接交待故事发生地的国别,有时也不交待故事的发生时间。但他在故事中留下了一些线索,通过对它们的苦苦搜寻,我终于可以在此公布我的调查结果。  
西顿在前言中说,《黄狗巫栗》的故事“分别取自两条狗”,“前半部属于实录”。那么,故事的前半部分应该发生在西顿的出生地,英国的南希尔兹市。西顿虽然没有交待故事的发生时间,但他在日来到伦敦,又在这年夏天去伦敦和南希尔兹的亲戚那里度假,所以故事的前半部应发生于1879年夏。故事的后半部,发生在英国的德比郡。
《狼王洛波》的故事发生在1893年10月(因为这是他前往美国打狼的具体时间),美国新墨西哥北部的喀伦坡牧区。洛波的生活时间约在年1月31日(5岁)。  
《野马溜花蹄》的故事发生在1893年12月,美国新墨西哥的加拿大河附近。故事中有这样一句话:“1893年12月,我初来此地……很想瞧瞧这匹著名的三岁野马”,由此可见,溜花蹄大约出生于1890年。不久,人们追捕溜花蹄,抓走其“后宫”,让他“孤独地生活了整个冬天”,又在次年春天将他拿获。那么,溜花蹄的生活时间约在年(4岁)。  
《小狗宾果》的故事发生在加拿大马尼托巴省的卡伯里村附近,宾果的生活时间在1882年11月~1888年(6岁),具体线索在故事和前言中可以找到。   
《乌鸦银圆》发生在多伦多的弗兰克堡附近。西顿曾经说过,当他在1885年“刚刚搬到那里”,当地居民告诉他,银圆已在山谷中飞了20多年。在故事结尾,西顿又说银圆的死亡时间是1893年。那么,银圆的生活时间约在年(28岁)。  
《棉尾兔破耳朵》《泉原狐》《松鸡红围脖》这三篇故事,都没有交待任何时间线索,也没有给出较大的地名。但西顿在前言中点明,“红围脖其实居住在多伦多北部的唐河谷”,《松鸡红围脖》中又曾再次提到乌鸦银圆和弗兰克堡,那么这篇故事肯定也发生在多伦多。《棉尾兔破耳朵》中曾经提到“泉原狐”,而泉原本为多伦多西部的村庄名,与《泉原狐》中的埃瑞恩山谷属于同一地名。既然西顿在年之间住在多伦多,创作《狼王洛波》等故事,这三篇故事都应创作和发生于这段时间。  
再谈谈有关译文的问题。
到目前为止,国内至少出版过五六种西顿动物故事集或选集,我手头就有这样两种:一为上海少儿社1979年初版《狼王洛波》,一为译林社2001年初版《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即《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既然如此,我何必“多此一译”?春风出版社2005年约我重译《伊索寓言》时,我也曾自问过类似问题。  
翻译是费力不讨好的事,重译的难度更大,因为珠玉往往已经在前。事实上,少儿社版的《狼王洛波》译文就很不错,语言比较适合儿童。其他译本也各有特点,同样有值得我学习之处。但我看到的几种译本,往往删改原文中的较难的字句和大部分插图,其目地大概是为了更适合儿童阅读和节省篇幅。  
我认为,此书属于适合所有人的成人文学作品,如同《格列佛游记》或《西游记》那样,它的思想和语言都没有“迁就”儿童。既然如此,我们就不能削足适履,在翻译时把它修改为浅显的作品。儿童的知识面未必象我们猜想得那么狭窄,太浅显的内容和语言反而会让他们感到失去挑战性。  
所以,我准备尽量把完整的西顿带给所有读者。也就是说,我的翻译原则是不去增删任何正文,假如某些字句实在难以直译,我可以增添几个字,尽量把原文之意表达出来,但这种情况极为稀少。此外,我还要保留西顿的语言风格,即尽量采用简洁词句,同时让译文带有一点古典味道。  
尽管我曾多次参考学习少儿社和译林社的译本(感谢这几位译者),在翻译时还是经常感到为难。我不但要反复体会原文,还需要向福尔摩斯学习,才有可能破译某些翻译难题。就算某些看来极为简单的字词,我也要慎重对待,有时必须联系上下文甚至其他故事,同时还要进行逻辑推理,才会走出西顿设置的“文字陷阱”。  
下面我来举例说明此书究竟如何难译(我的目地只为探讨翻译问题,故没有列出译文出处)。有人认为,若想判断译文是否有误,必须通过原文。从我在下面给出的例子来看,有时只需通过逻辑推理或插图即可做出判断,根本不必借助原文。  
《狼王洛波》中曾提到牛仔乔·卡洛尼和“Calone’s farm”,有人将后者译为“乔·卡隆的庄园”。这种译法似乎不错,但当此人在《野马溜花蹄》中再次出现,西顿曾经明确指出,他仅仅是牧场的穷雇工,什么财产都没有。既然如此,把farm译为“庄园”显然不太合适。  
西顿曾经用一句话描述狼王如何对付小母牛,有人将其译为:“这次打击真有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小母牛被惯了个四蹄朝天。”在西顿创作的插图中,你却可以看到,洛波当时按住那头牛的头部,让牛头摔在地面,腾在空中的仅有两条后腿——由此即可判断,“四蹄朝天”的译法并不确切。  
《乌鸦银圆》中有一句关于小乌鸦的话,有人将其译为“他们懂得如何把一只狐狸搅得吃不完一顿饭,然后就跑掉。”乌鸦何必要打扰狐狸吃饭呢?西顿在《泉原狐》中曾经点明,乌鸦与狐狸做对,目地仅仅是夺走其食物。因此,这句话的真正意思是,小乌鸦“迫使他交出只吃掉一半的午餐”,原文也恰好是这个意思。
在《棉尾兔破耳朵》中,西顿多次提到“奥利凡特”,却不明确交待它是地名还是人名,虽然在故事中间有过几次暗示,但西顿最后才明白告诉读者:“老奥利凡特在那年冬天去世”。那么,奥利凡特当然是某个老头的名字。明白了这一层,你才能破解有关“奥利凡特”的种种谜语。有人却把故事中的“奥利凡特的狗”和“老奥利凡特的沼泽地”,译成“古老的奥利芬特沼泽地”和“一只奥利芬特狗”,可见他没有猜破这些谜语。  
在《小狗宾果》的开头,西顿引用了一首关于宾果的歌谣。为什么要引用这首歌谣?在正文第一段,西顿给出谜底。原来,他当时恰好坐在小木屋(shanty)里,时而浏览窗外景色,时而浏览小木屋内的圆木(logs),那上面钉着一张纸,纸上恰好写着这首题为“弗兰克的小狗”(Franckelyn’s dogge)的歌谣。有人将原文中的歌谣删去不译,在译到正文第一段时,又没有搞清原文含义,就把“圆木”译为“木桩子”,把“弗兰克的小狗”译为“佛兰克林牛协韵的叫声”,然后还加了一句注释,说“佛兰克林牛”是“美国西部的一种牛”,结果把意思都弄拧了。  
另,在宾果搭救西顿时,西顿曾经用“noble Bingo”来称赞宾果,noble一词有很多含义,但并无“哥哥”之意,有人却把它译成“好样的宾戈哥”,这似乎并非西顿本意,因为他从未把宾果当成“哥们”。  
《泉原狐》中有一句话,有人把它译为“男孩子们常在这棵树上做瑞士玩法的鲁宾孙游戏”(Swiss Family Robinson)。去网上查一下就能知道,西顿在此提到的是一部名为《瑞士鲁宾逊一家》(1812)的儿童小说。
在《野马溜花蹄》中,乔在进屋时,这样问厨师:“Nigh about chuck time?”厨师回答说:“再等十七分钟”。后来,厨师这样对乔大喊:“Chuck”。这两句与“chuck”有关的话,究竟是什么意思?有人把前者译为“要关门了吗?”把后者译为“关门了”,看起来很不符合逻辑,因为关门这样的小事,似乎不必去请示厨师,更不必为此等候十七分钟。其实,chuck的意思是“赶走”或“停止”。乔的问话,直译是“赶走某某的时间快到了吗?”既然乔在问厨师,他想要赶走的自然是饥饿。因此,这两句话的意思是:“快开饭了吧?”“开饭啦!”  
此外,厨师在说“再等十七分钟”时,曾经瞥了一眼“沃特伯里”(Waterbury)。沃特伯里是美国的一座城市,它制造的钟表非常有名,故西顿用它来指代钟表,有人却将其译为“蹩脚表”,意思与原文完全相反。  
在《黄狗巫栗》中,西顿提到一句拉丁文Canis aureus,这是亚洲胡狼的学名,有人将其译为“狼的学名”,而狼的拉丁文学名是Canis Lupus。  
在《松鸡红围脖》中,西顿多次用“chip”来指代幼年的红围脖,因为他曾经蹲坐在这上面,躲避敌人。结合上下文,“chip”的意思应为某种“树皮”,从西顿绘制的插图来看也是如此,而且这种树皮不止一层。有人将该词译为“棕榈叶”,但这种译法不合情理,因为棕榈是热带植物,这篇故事发生在多伦多,那里并非热带。  
在这个故事里,西顿按照松鸡的视角,将一年分为暴风月、饥饿月等月份(比安基后来在《森林报》中借鉴了的这种记时法),其中有一个“浆果月”(Moon of Berries),有人把它译为“草莓月”,而松鸡是杂食动物,不可能那么挑剔,非草莓不吃。西顿还曾提到一种叫松鸡藤(partridge-vine)的植物,有人将其按字面意思译为“适合松鸡生活的藤条植物”。就算不去查找植物词典或百科全书,单单看一眼西顿绘制的松鸡藤插图,你就可以明白,西顿所言的松鸡藤并非泛指(从我查到的该植物照片来看,西顿的插图画得很逼真,与照片极为相似。)  
有些译文问题,似乎因译者没有联系上下文或者其他故事所致。比如,“塔糖山”(Sugar Loaf)一词分别在《乌鸦银圆》和《松鸡红围脖》中出现,有人却将前者译为“塔糖山”,将后者译为“形状象塔糖的大树”。  
在《棉尾兔破耳朵》中,西顿说“附近有一只名叫巡逻兵(Ranger)的小猎犬”,却没有提到其主人的名字。在《泉原狐》中,西顿又说,他曾带着他的猎犬巡逻兵追捕泉原狐。既然这两个故事都发生在多伦多,巡逻兵的主人必然是西顿,对Ranger也应该采取同样译法。另外,疤瘌脸的伤疤,大约是在追逐破耳朵时留下的。在《松鸡红围脖》中,咬断圈套的棉尾兔大概是破耳朵,因为他妈妈曾经教他这样做;吃掉红围脖的大雕鸮,也许正是吃掉银圆的那一只;在树上唱歌的蓝松鸦,很可能是破耳朵的一个邻居;被松鸡妈妈欺骗的狐狸,也许是疤瘌脸或薇克森。只有搞清诸如此类的联系,才不会让同一个词出现几种译法。  
不过,尽管Thunder一词分别在《棉尾兔破耳朵》和《黄狗巫栗》中同时出现,而且都是猎犬之名,但前者发生在加拿大,后者发生在英国,不可能指同一条狗,所以我把他们的名字分别译为“雷鸣”和“响雷”。  
以上的例子足以说明,此书是一座难以攀登的山,很难把它准确转化为中文,这就是某些译文不尽确切的缘故,也是我的译文同样难免误译的原因。尽管如此,假如能够多查多想,多多运用逻辑推理,有些误译却可以避免。  
最后说说我对书中各个主角使用的译名。   
洛波(Lobo)的原文意为大灰狼,但“大灰狼”不能算做名字。我采用了少儿社版《狼王洛波》中的译法,因为“洛波”的发音与原文近似,假如把这个词倒过来念,就是足智多谋的比利时神探“波洛”,而洛波恰好是一只这样聪明的狼。白雪(Blanca)的音译为“布兰卡”,但她是只雪白的母狼,故我为她取名为白雪——《丁丁历险记》中的那只小狗也叫这个名字。
银圆(Silverspot)的原文意为“银色斑点”,所以有人将其译为“银斑”。但西顿说过,这只乌鸦的“右眼和嘴巴之间有一个五分镍币那么大的白点”,又是一个守财奴,喜欢收藏各种宝贝,所以我把该词译为银圆。   
破耳朵(Raggylug)的原文意为“撕破的耳朵”,这让我想起《丁丁历险记》中的《破耳朵的故事》,于是我选用了这个名字。   
宾果(Bingo)的原文意为烈酒或一种赌博游戏,人们常将它译为宾果,而宾果在小时候又是“圆滚滚的黑毛球”,用“果”字来形容他,也不算太离谱。   
泉原狐(Springfield Fox)的译法属于意译,与译林版译法相同,尽管Spring也可译为“春天”,但西顿在泉原狐中曾经特意提到过泉水。“疤瘌脸”(Scarface)的译法属于意译;薇克森(Vixen)的原文意为雌狐,但“雌狐”不能算做名字,故我采用音译法,又将名字中的第一个字写成“薇”,借以突出其性别特征。   
溜花蹄(pacer)的原文意为“溜蹄马”,指采用溜蹄步态行走的马匹,而人们也把这种步态称为溜花蹄。有人将该词译为“飞毛腿”,听起来确实不错,但这并非原文之意,因为西顿在故事中经常强调的是他的溜蹄步态。  
巫栗(Wully)的译法属于音译,但我在选字时曾经大费斟酌。有人把它译为乌利或巫利,但这些译法不能突出其个性和外貌特征。他具有双重性格,令人难以琢磨,“巫”字或许可以体现这种神秘色彩。他是黄狗,“栗”恰好可以代表黄色。所以,我最后将它译为巫栗。  
红围脖(Redruff)的原文意为“红颈毛” ,故有人把它译为“红毛领”或“红脖子”。既然他的脖子附近生有红颈毛,红围脖的译法或许更为活泼。另,西顿在前言中曾说,他不想提及杀害红围脖的“凶手之名”,既然如此,对于Cuddy和Tike的名字我都没有使用音译,而是采用比较宽松的意译法,将它们分别译为老坏水和小野蛮。  
另外还需要说明两点。  
一是假如照原文直译,全书八篇故事的标题应为:《洛波,喀伦坡的国王》《银圆,一只乌鸦的故事》《破耳朵,一只棉尾兔的故事》《宾果,我的狗的故事》《泉原狐》《溜蹄的野马》《巫栗,一条黄狗的故事》《红围脖,唐河谷松鸡的故事》。但中国读者往往不喜欢太长的标题,为适应读者阅读习惯,我对故事标题做了简化处理。   
二是我在译文中没有用“它”来指代书中动物,因为他们多半是值得我们敬佩的动物英雄,与我们又属于同类,应该平起平坐。  
23:29 08-4-8 肖毛   
  隧道后记在另外贴里发过,这里不再重发。       译后记  
每当提到伊索,我们总会把他看作为民众诉说喜怒哀乐的形象代言人,以柳暗花明的方式让民众精神有所依寄的智者,用会心的微笑帮助民众暂时脱去劳苦的语言大师,尽管他并非《伊索寓言》的全部作者,甚至有可能仅仅是传说中的人物。
在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的史学名著《历史》中,可以看到关于伊索的最早记载,但内容非常简略。此后关于伊索的记载渐渐增多,可各家的说法不一,连他的生卒时间都没有定论,只能大致把它说成公元前620~公元前560年。  
对于伊索的生平,各家的说法也不尽相同。乔治·菲勒·汤森牧师()在他的《伊索寓言》英译本中附有一篇《伊索的生平》①,对伊索做了比较详尽的介绍,这里将主要内容编译如下:  
“学者们一般认为,伊索生于公元前620年左右,生下来就是奴隶。吕底亚王国(Lydia)的首都萨迪斯(Sardis)、希腊爱琴海东部的萨摩斯岛(Samos)等地,都有可能是他的诞生地。他先后有过两个主人(均为萨摩斯岛居民),分别是桑索斯(Xanthus)和雅德蒙(Jadmon),雅德蒙因他的才智和博学而将其释放,从此他成为自由人,走遍许多国家。  
伊索到过萨迪斯,曾在吕底亚王国之王克洛索斯(Croesus)的朝廷上遇到过梭仑、泰勒斯等名人,还曾在萨迪斯参加过哲学家们的聚会。受克洛索斯的邀请,伊索在萨迪斯定居了一段时间,为他解决政务上的难题。此后,他去过一些较小的希腊共和国,有一段时间曾经住在科林斯湾(在伯罗奔尼撒半岛北岸附近),还曾到过雅典,向当地居民们讲述他的寓言故事。”  
与伊索的生平一样,伊索的死亡也是一个谜。希罗多德在《历史》中最早提到了伊索之死:  
“(罗得庇司)……是一个色雷斯人,是萨摩司人海帕伊斯托波里斯的儿子雅德蒙的女奴隶。她又是和写作寓言的伊索在一起的奴隶,因为他也是雅德蒙的人。这一点的最主要的证据是,当戴尔波伊人遵照着一次神托的命令,作出多次的声明请对伊索之死被杀而要求陪偿的任何人到他们那里去的时候,则除了只有前者的孙子,另一个雅德蒙外,并没有任何人这样做,因此,伊索当然也是雅德蒙的奴隶了。”(“戴尔波伊”即特尔斐,“萨摩司”即萨摩斯)②  
周作人对这段话的原文是这样翻译的:  
“……埃索坡斯也是属于雅特蒙家的这事有好些证据,其一是台尔波伊人遵了乩示,声明如有人对于埃索坡斯的被害要求赔偿,可以去领,末了出头来的乃是雅特蒙,即故雅特蒙的孙子,他领了赔偿金去。因此可知埃索坡斯确是雅特蒙家从前的家奴了。”(“埃索坡斯”即伊索,“台尔波伊”即特尔斐,“雅特蒙”即雅德蒙)③  
但是,希罗多德并没有提到伊索的死因。汤森牧师在《伊索的生平》中这样解释说:  
“有一次,伊索接受克洛索斯的委托,作为一个代表团的大使,带着大量金子来到希腊的特尔斐城,准备分发给特尔斐人。但伊索被他们的贪婪所激怒,不肯分发金子,把它们送还给国王。特尔菲人被伊索惹恼了,便控告他对神不敬,不顾伊索的神圣的大使资格,公开将他处死。后来,特尔斐人遇到了一系列的灾难,直到公开忏悔,恢复伊索名誉后,灾难才算停止。从此,‘伊索的血’(The blood of Aesop)变成了一句有名的谚语,专指那些逍遥法外的罪行。”  
国内学者对伊索之死多半与汤森牧师持类似的说法,比如,周作人在《关于伊索寓言》中这样说:  
“至于伊索为什么在台耳波伊被害,那就无从知道,虽然后来的传说也有说及。据说他被老雅特蒙解放,成了自由人,为吕底亚王克洛伊索斯所信任,被派遣到台耳波伊,发给市民每人金四木那(‘木那’值英金四磅),因有争论,中止不发,市人愤怒,被投岩下而死,后发生大疫,往求乩示,命赔偿赎罪乃已。”(“台耳波伊”即特尔斐,“雅特蒙”即雅德蒙,“克洛伊索斯”即克洛索斯)  
叶灵凤对伊索的死因又做了一些补充:   
“后来有一次,(伊索)奉了克洛苏斯之命,以使臣的名义到特尔费去料理一笔债务。不知怎样,特尔费的市民触怒了他,他也触怒了他们。他本来是受命去偿付债务的,这时他竟拒绝付款,命人将债款携回萨地斯。……”  
“据阿里斯托芬的记载,特尔费人说伊索从他们的神庙里偷了一只金杯,此事干犯天怒,所以他们将他处死。但是又有些古代作家记载,说由于特尔费人不喜欢伊索,他们故意将一只金杯塞到他的行囊里,说他偷窃,故意陷他于罪。这些记载都很动人,可惜不大可信。”(“克洛苏斯”即克洛索斯,“特尔费”即特尔斐,“萨地斯”即萨迪斯)④  
综上可知,伊索是个坚持原则的人,在出使特尔斐时,因为钱的问题和当地居民产生争执,最后被他们诬告,推下悬崖而死。伊索死去多年后,人们才肯为他平反,把赔偿金发给伊索旧主人雅特蒙之孙。不过,王焕生认为,伊索“由于揭露德尔斐祭司的骗术而中了祭司的圈套,遇害身亡。”⑤这种说法比较新颖,可作者并未交待资料的原始出处。  
伊索直到死时仍未亲眼见过《伊索寓言》,因为世上第一种《伊索寓言》到公元前300年才出现。此后,各种版本的《伊索寓言》相继面世。有外国学者做过统计,从年,光是《伊索寓言》的外文译本(不包括中文)就有64种。汤森牧师在他的《伊索寓言》英译本前言⑥中,对《伊索寓言》的源流和流传情况(截止到19世纪末)做了比较详尽的介绍,这里简单编译如下(其中的少部分内容来自周作人的文章):  
公元前三百年左右:雅典哲学家德墨特里俄斯(Demetrius Phalereus,即台美忒利阿斯)编写出第一种伊索寓言集,收录寓言200篇,名为《埃索坡斯故事集成》。此书后来失传。  
一世纪初:罗马寓言家费德鲁斯(Phaedrus)用拉丁韵文撰写了五卷寓言,部分内容取自《伊索寓言》,共97则,附录32则。据说费德鲁斯生来就是奴隶,罗马帝国第一位皇帝奥古斯都使他成为自由人。  
二世纪:巴勃利乌斯(Babrius)用古希腊韵文撰写了《伊索寓言》,共122则。据说巴勃利乌斯是小亚细亚人,爱奥尼亚的侨民。有学者说他早在公元前250年就出生了,有人则说他死于235年,还有人说他与费德鲁斯同属于奥古斯都时代,因意外而失明。  
四世纪:罗马人阿维阿努斯(Avianus)以拉丁韵文撰写了《伊索寓言》,共42篇。  
十四世纪:有一个叫普拉努得斯(Maximus Planudes)的君士坦丁堡修道士,收集了150篇《伊索寓言》(其中大概有些是他自己编写的),以手抄本的方式流传。此人于1327年出使威尼斯,把《伊索寓言》带到西方,因此被教会迫害。  
十五世纪:一个叫洛伦佐·维勒(Lorenzo Valla)的意大利学者,将《伊索寓言》译成拉丁文,广泛印行。年,巴勒斯(Bonus Accursius)印刷出版了普拉努得斯收集的《伊索寓言》,此书在1485年被卡斯顿译成英文。  
十六世纪:《伊索寓言》从意大利传到德国。在宗教改革时,《伊索寓言》因被用于讽刺罗马天主教而得到广泛流传。德国奥格斯堡教派的组建者之一卡梅鲁斯(Camerarius),曾为塔比根大学的学生将普拉努得斯收集的《伊索寓言》译成德文。德国的著名神学家马丁·路德,也曾将20篇伊索寓言译成德文。1546年,普拉努得斯收集的《伊索寓言》重印,增加了一些内容。  
十七世纪:《伊索寓言》开始向全世界传播。1610年,瑞士学者耐弗莱特(Isaac Nicholas Nevelet)第三次印刷普拉努得斯收集的《伊索寓言》,对其做了完善的补充,一并收入各种早期版本的《伊索寓言》,另外包括136则新从梵蒂冈图书馆里发现的《伊索寓言》,40则阿弗托尼乌斯(Aphthonius)编写的《伊索寓言》,43则巴勃利乌斯编写的《伊索寓言》,还包括费德鲁斯等人的拉丁韵文版《伊索寓言》,完全可以看作一种收罗齐备的伊索寓言集。它的流传几乎象《圣经》一样广泛,此后陆续出现的拉封丹寓言、莱辛寓言、克雷洛夫寓言、普希金寓言等等,虽然各自标有作者的名字,但其中的很多篇目都是据《伊索寓言》等古希腊罗马寓言改写而成。  
十九世纪:1844年,发现了一份真正的巴勃利乌斯版伊索寓言抄本,共分两卷,第一卷收录125则,第二卷收录95则,不久被整理出版。1846年,一位叫乔治·康维尔·利维斯(Sir George Cornewall Lewis)的牧师及翻译家将巴勃利乌斯版《伊索寓言》抄本译为英文,在牛津出版。1857年,译者对译文进行了修订,在伦敦出版。  
《伊索寓言》自问世起,历经了近两千年的演变过程,最后自然会发生滚雪球式的变化,使它的内容和来源都变得极为驳杂,离《伊索寓言》的原貌越来越远,即便伊索本人再生,也会叹为观止。  
苏格拉底曾将部分《伊索寓言》改编成诗歌,此事可在柏拉图的《斐多篇》⑦里查到。据汤森牧师的介绍,在315年,有个叫阿庇托尼乌斯(Aphthonius)的安提俄克(古叙利亚首都)修辞学家,曾经在他的论文中用拉丁语转述《伊索寓言》中的寓言,因为当时的修辞学家和哲学家很喜欢用《伊索寓言》来训练思维,同时试图把它们修改得更完美。教会也曾把《伊索寓言》当作攻击另一教派或者宣传的工具,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很可能会对《伊索寓言》进行增删。后来的那些《伊索寓言》整理者,也曾有意无意地对它进行增删,普拉努得斯就曾因此而受到教会的迫害。  
而那些近似《伊索寓言》原貌的作品,也未必是伊索的创作。  
在1610年刊印《伊索寓言》的瑞士学者耐弗莱特认为,巴勃利乌斯应为《伊索寓言》的作者之一。此后,法国耶稣会会员弗朗西斯(Francis Vavassor)发现,《伊索寓言》中的《猴子和海豚》(本书第226篇),提到了比雷埃夫斯港,而它是在伊索死后两百年才出现的。所以,弗朗西斯认为,巴勃利乌斯是《伊索寓言》的全部作者或者搜集者。   
十七世纪末,一个叫本特利(Dr. Plichard Bentley)的英国学者查阅了各种《伊索寓言》版本,然后认为巴勃利乌斯才是《伊索寓言》的原作者。  
如今,多数学者认为,巴勃利乌斯也不过是《伊索寓言》的作者之一。  
问世于公元前15世纪至6世纪前后的印度《五卷书》中(采用季羡林的说法),有些《伊索寓言》中的内容,比如它的第16个故事中,有一个乌龟因学飞而摔死的故事⑧,其内容与《伊索寓言》中的《乌龟和老鹰》(本书第79篇)并没有太多分别。  
据周作人介绍,《伊索寓言》中的《夜莺和老鹰》(本书第229篇)见于古希腊诗人赫西奥德(公元前8~7世纪)的诗歌(即《工作与时日》),《老鹰和狐狸》(本书第247篇)见于生活在公元前7世纪的古希腊诗人阿尔基洛科斯的诗歌,《老鹰和箭》(本书第107篇)见于生活在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戏剧家埃斯库罗斯的悲剧断片,《树木与橄榄树》(本书中无此篇,可参看周作人译《全译伊索寓言集》第252则)见于《圣经·旧约》中的《士师记》。  
因此,《伊索寓言》其实是集大成式的作品,恰如陈伯吹在《寓言漫笔》中所言:
“长期流传在民间的口头创作《五卷书》,它开花,结果,种子撒落在希腊的土地上,开出了《伊索寓言》(正确地说,应该说是《埃索波斯故事集成》)这朵鲜花;然后这朵鲜花的种子飘落在法国的土地上,出现了《拉·封丹寓言诗》;又吹落在德国的土地上,出现了《莱辛寓言》;更远落在俄国的土地上,出现了克雷洛夫的寓言诗,谢德林的寓言和陀罗雪维支的寓言……我这么说,请不要误解为‘后者即是前者的翻版’;我只是指说着‘前者给予后者以启发和影响”。《伊索寓言》是奠定了文学作品在各种体裁中——寓言这一块具有历史意义的基石。”⑨  
总之,《伊索寓言》并无定本,其内容和篇数也随着版本的变化而变化:  
“最多的一种有四百二十六篇,另一种也有三百多篇。毫无疑问,其中有许多篇乃是伊索的同时人,以及在他以前或以后流行的作品。真正可靠的属于伊索的作品,大约在两百篇左右。”(叶灵凤《关于&伊索寓言&》)  
中国对《伊索寓言》的译介大约始于明朝,译文起初均为文言。  
方平在他编译的《插图本伊索寓言》中介绍说:  
“……据戈宝权先生的考证,早在1608年(明万历36年),意大利耶稣会士利玛窦在他用文言著作的《畸人十篇》一书中提到了伊索,并翻译介绍了他的三四篇寓言。六年后,西班牙耶稣会士庞迪我在他用文言著作的《七克》一书中翻译介绍了五六篇《伊索寓言》。  
1625年(明天启5年),由法国耶稣会士金尼阁口授、我国天主教士张赓笔传的《况义》刻本问世,正文收……伊索寓言24篇,后来又补充寓言18篇。刻本现已散失无存,所幸手抄本两种仍保存在巴黎图书馆。1840年又出版了《意拾蒙引》,收伊索寓言81篇。”⑩  
周作人在《明译伊索寓言》一文中抄录过两则《况义》的译文,这里转抄一篇(周作人认为,金尼阁是比利时人):  
“一犬噬肉而跑,缘木梁渡河,下顾水中肉影,又复云肉也,急贪属啖,口不能噤,而噬者倏坠。河上群儿为之拍掌大笑。  
义曰:其欲逐逐,丧所怀来,尨也可使忘影哉!”⑾  
此即《狗和影子》,你可以在本书的第92篇中看到它。  
《意拾蒙引》大约是中国第一种《伊索寓言》的中英对照本,或许还可以算作中国最早的拼音读物之一。据周作人介绍,《意拾蒙引》中收入的《伊索寓言》并非81篇:    “……在东京上野图书馆见到1840年在广东出版的《意拾蒙引》……现在只记得这是一本英汉对照的洋装书,至于左边的一面究竟还是英文或罗马字拼的汉音,也已经记不清了。”⑿   
“《伊索寓言》……以前有过另一译本,名曰《意拾蒙引》,英汉对照,共40则,1840年出版,四十年前在外国图书馆里看过一回……”⒀   
刘树森还曾提到一种跟《意拾蒙引》极为相似的《意拾喻言》:
“……1840年在广州面世的《意拾喻言》……主要收入伊索的81篇寓言,由中、英、拼音共五种文字形式的文本构成,均采用自左向右的横排版式。居中者是作为底本的中文文言文本,右为其两种拼音文本,左边附列两种英文译本……国内外主要图书馆迄今未见《意拾喻言》的藏本,目前大英博物馆藏存的《意拾喻言》,很可能是海内外仅见的孤本。”⒁
周振鹤也提到过《意拾喻言》:  
“……英国人罗伯聃(RobertThom)……一八三四年来华,很快就学会并精通汉语。在先已把Aesop Fables译成《意拾喻言》,当时编写的目的是为英国人学习汉语之用,今天却成了研究中英语言接触的经典材料。”⒂  
由此可见,《意拾蒙引》和《意拾喻言》大约是两种书,前者共40则,后者共81篇。  
1903年,清华书局出版周桂笙译的《新庵谐译》,共分两卷,上卷收入《天方夜谭》,下卷收入《伊索寓言》等,译文亦为文言。这一年,林纾也用文言翻译了部分伊索寓言,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题为《伊索寓言》,从此,“伊索”这个中译名才取代了“意拾”,我们也开始把伊索创作的短篇故事总称为“寓言”。1915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了孙毓修编译的《伊索寓言演义》,据英译本转译,内收伊索寓言133则,至1922年已印至第七版。   
当然,如果严格按照原文的发音来译,“伊索”这个译名并不合格。但它已经约定俗成了,没有更改的必要,正如周作人所言:  
“譬如有人把《伊索寓言》改译作《爱索坡思故事》,就是明白的人或者也要说他多事,其实他却是对的;倘要以先入为主,则林氏的《伊索寓言》以前还有一八四○年广东出板的《意拾蒙引》,这才可以算是正统,但是现在有谁用这名称呢?”⒃  
1925年,上海世界书局出版曹志清译《绘图白话伊索寓言》,这大概是《伊索寓言》的第一种白话译本。1932年,开明书店出版孙立源所译的《伊索寓言》,据J.H.Stickney的英译本转译,列入“世界少年文学丛刊之一”。此外的早期白话译本,还有汪原放译《伊所伯寓言》等等,可它们多半为选译本,也非由希腊文直译而成。  
第一种据希腊文直译且收录比较齐全的《伊索寓言》白话译本,应为周作人译《全译伊索寓言集》。
据《周作人年谱》⒄,日,废名为周作人带来郑振铎从中法大学图书馆借得法商伯利译本《伊索寓言》,请他翻译。同年3月13日,周作人开始动手翻译《伊索寓言》,5月8日脱稿,加入64条注释,5月11日作《关于伊索寓言》一文。日,人民文学出版社将周作人译《伊索寓言》校样送交其校阅;28日,罗念生来信主张将译文注释减少,周作人曾在当日的日记中记录了他对此事的看法:“殊乏理解,当去信解说,亦未知能懂否耳。”1955年2月上旬,周作人译《伊索寓言》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收寓言358篇,译文有所改动。直到1999年,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出版由止庵据译者手稿排印的周作人译《全译伊索寓言集》,这些译文才算以其本来面目和读者相见。
1981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罗念生、陈洪文等四人据德国版希腊文合译的《伊索寓言》,共收入330则伊索寓言,它应该是第二个据希腊文直译的《伊索寓言》白话译本。有些遗憾的是,该书的“译本序”⒅中说,其中有16则没有译出,因为它们是“7个低级趣味的故事, 1个《圣经》故事(《树木和油橄榄树》)……和8个无意义的故事(《求神的驴》《人和独眼巨怪》《公鸡和鹰》《冬天和春天》《小偷和客店老板》《水手和他的儿子》《河流和大海》《人和种菜人》)。”2001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欧洲寓言选》中再次收录了这些《伊索寓言》译文,其中仍无这16则寓言。  
其实,在这16则寓言中,惟有《驴子们求宙斯》稍微有点不雅,其余各篇都各有寓意,而且比较有趣。据我查证,《树木和油橄榄树》即周作人译《全译伊索寓言集》的第252则《树木与橄榄树》;《求神的驴》即该书第262则《驴子们求宙斯》;《公鸡和鹰》即该书第20则《两只公鸡与鹰》(亦见本书第141篇《老鹰和公鸡》);《冬天和春天》即该书第346则《冬天与春天》;《人和种菜人》即该书第154则《(浇菜的)种园人》。《小偷和客店老板》与《河流和大海》,均不见于周作人译《全译伊索寓言集》,但在本书的第195篇《小偷和店主》和第213篇《河流和大海》中可以看到它们。  
除这两种希腊文译本外,国内还出版了大量《伊索寓言》的白话英译本和改写本,但数量众多,难以一一列举。  
(以上内容曾经收在我在2005年为春风文艺出版社翻译的《伊索寓言》书后,但此次我又做了大量修改和部分增删。)  
我对《伊索寓言》的翻译,始于1995年。那一年,春风文艺出版社约我重译《伊索寓言》,我以汤森牧师的《伊索寓言》英译本1880年第10版为底本,从中选译出300则(前言和后记没有译出),按照内容重新编排,后被出版社析为两册出版。数月前,出版界的朋友约我翻译V. S.弗农·琼斯的《伊索寓言》1912年版英译本,使我感到有些意外,因为我已经译过一次《伊索寓言》了。等我拿到原书,试译了几篇,感觉还真有重译的必要。  
第一个重译理由是,尽管琼斯的英译本只有281则,却有一部分不见于汤森的英译本的寓言,其中有几篇寓言,甚至在周作人等据希腊原文所译的中译本里面都找不到。第二个理由是,琼斯的英译本,语言极其简洁,而寓言如同小诗那样,本就该这样短小精悍的。对于汤森和琼斯的英译本语言风格,老翻译家方平在他选译的《插图本伊索寓言》中有过精彩分析(其中提到的末两种英译本即为汤森和琼斯的英译本):  
“我手边有三种较好的英译本《伊索寓言》:1.Grosset & Dunlap版插图本 1947。2.G.Townsend英译本 Doubleday & Co.1968)。3.V.Jones英译本(Avenel Books)。第一种标明是‘少年读物’,第二种应是接近于最早版本的原貌、供成人阅读和研究的本子;第三种依违于二者之间,文笔不象经典作品那么拘谨,但叙述并不象第一种那样追求娓娓动听。”
第三个重译理由是,琼斯的英译本中,收录了英国插图画家阿瑟·拉克姆创作的精妙插图。  
阿瑟·拉克姆是英国20世纪早期最为著名的插图画家,其插图作品曾在米兰国际展览会(1906)和巴塞罗纳国际博览会赢得金奖(1911)。他1867年生于伦敦,是家中的12个孩子之一。18岁时,在威斯敏斯特火灾保险公司做职员,同时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绘画。1892年,从公司辞职,为一家杂志做记者和插图画家。1893年,第一次为图书创作插图,后来以图书插图作为其终生职业。1939年,死于癌症。  
阿瑟·拉克姆是一位多产的插图画家,他的儿童文学插图作品有《格林童话》(1900)、《睡谷的传说》(1905)、《彼得潘》(1906)、《阿丽斯漫游奇境》(1907)、《英国童话》(1918)等等,他的成人文学插图作品有《仲夏夜之梦》(1908)、《尼伯龙根的指环》(1910)、《亚瑟王和他的圆桌骑士的冒险故事》(1917)等等。他的插图作品既有幽默感,又有浪漫的情调和非凡的想象力,直到今天还受到爱书人的喜爱。  
凡是带有阿瑟·拉克姆插图的图书,多半以两种版本印行:一是布面装订的普通版,其中只有黑白插图;一是带有他的签名的限量版,其中有时会增加普通版中不曾收录的彩色插图。  
琼斯的《伊索寓言》英译本1912年版插图,是阿瑟·拉克姆精心绘制的第十种“礼品书”,当初同样以普通版和限量版分别印行。书中收有大量画风多变的黑白插图,包括素描、漫画、水彩画、剪影画等等,充分展示了他的高妙艺术技巧和不同凡响的艺术创造力。此书的限量版中,另外增加了13幅全页彩图,分别是《野兔和乌龟》《月亮和她的妈妈》《冷杉和荆棘》《螃蟹和他的妈妈》《青蛙郎中》《逃离海难者和大海》《黑奴》《两个罐子》《维纳斯和猫》《旅人和悬铃木》《树和斧头》《狮子、朱庇特和大象》《蠓虫和狮子》的插图,采用当时比较先进的三色制版术印刷,具有令人惊叹的艺术效果。  
所以,尽管我的译书任务很重,还是抽出时间,以愉快的心情译出了这部琼斯的英译本《伊索寓言》的全文——因为《伊索寓言》总是令人愉快的,不管你是它的译者还是读者。  
二○○八年九月二十九日,肖毛于哈尔滨看云居  
——————————  
①《伊索的生平》(英文),收于乔治·菲勒·汤森牧师的《伊索寓言》英译本1880年第10版
②《历史》上册P170,希罗多德著,王以铸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初版  
③ 见《关于伊索寓言》,周作人,收于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9年初版《全译伊索寓言集》  
④ 见《关于&伊索寓言&》,叶灵凤,收于三联书店1988年初版《读书随笔》第一集  
⑤ 见《欧洲寓言选》前言,王焕生,收于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年初版《欧洲寓言选》
⑥《伊索寓言》前言(英文),收于乔治·菲勒·汤森牧师的《伊索寓言》英译本
⑦《斐多篇》,柏拉图著,杨绛译,辽宁人民出版社2000年初版  
⑧ 见《五卷书》第一卷,P115,季羡林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年出版  
⑨《寓言漫笔》,陈伯吹,收于《读书》1980年第3期   
⑩ 见《插图本伊索寓言》P151~152,方平编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1年初版  
⑾ ⑿《明译伊索寓言》,周作人,收于岳麓书社1987年初版《自己的园地》  
⒀《伊索寓言》,周作人,收于陈子善等编《饭后随笔》,河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初版  
⒁《西方传教士与中国近代的外国寓言翻译》,刘树森,收于《译林书评》1998年第11期   
⒂《鬼话·华英通语及其他》,周振鹤,收于《读书》1996年第3期  
⒃《书名的统一》,周作人,收于陈子善等编《周作人集外文》上册,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5年初版  
⒄《周作人年谱》,张菊香等编,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年出版
⒅《伊索寓言》译本序,陈洪文,收于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初版《伊索寓言》  
  最后贴一个我觉得很好玩的伊索寓言,它就收在我这本书里:      249.赫剌克勒斯和密涅瓦      
有一次,赫剌克勒斯走在一条窄路上,发现前面的地上似乎有一个苹果,就走过去,用脚后跟使劲地踩了它一下。让他惊讶的是,那个苹果不但没有碎,反而比原先大了一倍。他用棒子狠狠打了它一下,它却变得更大,把整条道路完全堵住了。他扔下棒子,惊奇地站在那里看着它。就在这时,密涅瓦出现了,她说:“我的朋友,别去管它了。你看到的是纷争之果,要是你不去理睬它,它就会象原先那样小;要是你对它动武,你就会膨胀成你看到的那个大东西。”
  恭喜肖毛兄,先拜谢惠赐。地址见站内短信,请查收。
  祝贺肖兄:)
  恭喜肖毛,开年大吉!
  多谢各位。  我也没想到,它们都会赶到1月出版。其实,只有两本是去年翻译的,其余两本,一是去年,一是前年译的。
  恭喜肖毛兄,支持。
  祝贺肖兄:)
  祝贺!
  恭喜恭喜
  祝贺出版  
  祝贺哈尔滨老乡
  佩服!天才和勤奋是一码事。
  好象很有爱的一个职业~~~能做这样的工作真幸福~~~  
  恭喜恭喜
  对您就翻译中有关问题的分析与见解深为佩服。既然您翻译了《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我想请教您如何翻译或理解原作中的两个句子:  & Chiefly interested was the 'L cross F' outfit.& 以及 & said a 'double-bar H' cow-puncher at the other end of the table.&  
  肖毛兄的勤奋无人可比!能否也能送我一本?——尽管我很容易弄到书。
  才看到,呵呵,祝贺肖兄:)  
  对您就翻译中有关问题的分析与见解深为佩服。既然您翻译了《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我想请教您如何翻译或理解原作中的两个句子  ————————  hh,你就是在我的blog留言的那个朋友吧,我已经在blog里面回答了。    紫纯兄:非常抱歉,我的样书平均每次只有10本,除了一本自留,其余的都分送在翻译时帮助过我的网友,以及几个老朋友了。
  另,请柯锐思兄见到此贴后和我联系。我给你发过信箱,但你似乎没有去看。
    感谢您的辛劳  
  《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的特别之处,主要表现在它的思想、语言和插图上。  ==============  能否麻烦贴一章节,先读为快?    我的孩子应该会喜欢。
  乌鸦的名字和溜花蹄以及黄狗的名字都翻译的很好,尤其是溜花蹄,读起来也上口!    可是我依然很喜欢春田狐的翻译,读起来也朗朗上口!    真的很佩服你!    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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