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党政门户网副县长潘延彬被抓

我县在苏州举行威县投资环境推介会暨项目签约仪式_招商动态_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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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在苏州举行威县投资环境推介会暨项目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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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下午,我县在苏州举行威县投资环境推介会暨项目签约仪式。县长安庆杰出席会议并致辞,副县长潘延彬主持会议。政府办、招商局、开发区、规划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仪式,苏州冠瑞复合材料科技公司执行董事储衍华、江苏长寿集团总经理张如、苏州铨达包装材料公司董事长吴志贤、台湾鲲翔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添发等20多位企业家代表参加仪式。
&与会人员观看《生态净土、魅力威县》宣传片,对我县优惠投资政策、良好发展环境及干部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给予了高度赞扬,一致认为威县区位条件突出、发展潜力巨大、服务环境优越,是投资兴业的理想之地,并号召广大企业家也到威县投资创业、共赢发展。与会人员还就我县发展环境、投资政策、土地、税收等各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共同探讨交流。
&县长安庆杰代表人民政府与台湾鲲翔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河北(威县)国际科技园投资意向书,与苏州融诺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理招商框架协议。
&期间,招商推介团还参观了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隆达塑胶电子有限公司、北新建材有限公司、苏州优技电脑配件有限公司,并与公司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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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使用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威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威县防御水旱灾害应急预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_政府法制_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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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威县防御水旱灾害应急预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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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威县防御水旱灾害应急预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说明:本应急预案拟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请社会各界人士多提意见,意见和建议请于11月12日前反馈至威县水务局或县法制办。
联系电话:0319-19-615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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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县防御水旱灾害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处置本地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水旱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1.2编制原则
1.2.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最大限度地减少水旱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1.2.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水旱灾害防范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1.2.3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水旱灾害,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先期组织应急处置。
1.2.4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水旱灾害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持续时间、影响范围等,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1.2.5加强监控、科学决策。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对汛情、旱情进行监控。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科学决策,提高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技术和水平。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流洪水、洪涝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河堤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旱灾害处置工作。
2.1.2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政委由县委书记担任、指挥长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主管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人武部部长、常务副县长、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县水务局、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教育局、公安局、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林业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司法局、商务局、消防大队、武警中队、气象局、供电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各乡镇人民政府了要建立相应的防汛抗旱指挥部及防汛抗旱办公室。&
2.1.3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协调、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在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水旱灾害时,决定启动县水旱灾害应急预案;督促检查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在处置水旱灾害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负责与有关邻县人民政府在处置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水旱灾害的协调与联系;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2.1.4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办),办公室设在水务局。主要职责: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向县人民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处置水旱灾害建议,执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我县有关水旱灾害信息;负责全县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水旱灾害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提供水旱灾害应急处置保障,负责组织建设应急综合保障体系;市各河渠
&县水务局:负责协调防汛抗旱各项工作;提出防汛抗旱所需经费、物资、设备、通讯方案;负责防汛、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负责河渠水量监测,发布重要水情预警预报;及时准确地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实时水旱情信息和分析预报成果,负责城乡居民供水安全。&
县人武部: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负责组织民兵队伍参与抗灾、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学校的防汛工作,制定学校防汛抗旱预案,积极向学校师生宣传防汛、减灾和救灾相关知识,确保在校师生的生命和饮水安全。&
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体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做好防汛抗旱新闻宣传报导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打击盗窃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破坏水利设施和供水水源等犯罪行为,参与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救灾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防汛抗旱工程的建设、除险加固、水毁修复、防汛抗旱救灾资金争跑和协调。&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调拨和争跑防汛抗旱经费,配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调拨防汛抗旱资金并监督使用。
县城管局:负责城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制定城区防汛预案,加强对防汛工作中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重点单位的检查和隐患排查,保证城区防汛安全。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及工程设施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抢险救援力量实施公路设施抢修,确保交通畅通和工程设施安全;协调抢险救灾所需车辆等交通运输工具,优先运送受灾人员、抢险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受灾群众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县民政局:协调组织全县水旱灾害救助工作;核查、收集、汇总、报告灾情信息;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转移妥善安置灾民,做好救灾物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组织和协调灾区救灾捐赠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协调防汛、抗旱所需木料等物资供应工作,做好林区防汛工作。&
县农业局:及时掌握并提供农业洪涝、干旱受灾情况,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研究制定灾区各种优惠政策措施,指导受灾群众做好农业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防汛抗旱能力。&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和预防工作,组织协调地下水勘查与开发利用。&
县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实施水环境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及善后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涉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和监督管理。&
县卫生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灾区的卫生防疫、医疗救护和供水水源的卫生检测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做好防汛抗旱水事纠纷法律援助,协调指挥全县司法系统参与防汛抗旱工作。&
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负责组织队伍,参与救灾、营救群众、转移物资、为群众送水输水等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相关气象数据,适时发布气象预警预报信息。&
县供电局:保障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
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负责通信设施的防汛安全,及时排除通讯线路故障,确保防汛抗旱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供应。&
县防办负责全县特别重大、重大水旱灾害监测、动态信息的接报、研究判断和处理工作,根据事件的发生、持续时间及影响范围的判断,向县防汛指挥部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同时,按照监测、预警、接警、传递和报送突发事件信息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报送水旱灾害信息,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特别重大、重大水旱灾害发生后,应按规定及时上报信息并随时续报现场采集的相关动态信息。&
沥涝、干旱的通报、通知,负责收集、处理、研究判断水旱灾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河渠Ⅰ级),发布红色预警信号;重大(II级),发布橙色预警信号;较大(&Ⅲ级),发布黄色信号;一般(&IV级),发布蓝色预警信号,各预警信号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批准发布启动。
4.3预警行动
乡镇及有关河渠水情
.1.2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办公室区
各乡镇和责在十分钟内县及有关县成队伍上
大乡(镇)并在十分钟内县防办,经批准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宣布。实施
常务副常务副
乡(镇)责任部门积极
县防办、人武部武警、消防和民兵等作用;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公益团体
7.2通信保障
县防办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防汛办建立畅通的通信网络,各通讯部门要保证和乡(镇)之间、机构
水利、国土
.5.2开展水旱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知识教育;开展与
附1:水旱灾害预警标准&&
附2:&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
附1:水旱灾害预警标准&&
威县水&旱&灾&害&预&警&标&准&
划&分&级&别&标&准
特别重大&&&(Ⅰ级)
●威县境内老沙河、威临渠、东风渠等重要河流发生50年一遇标准以上洪水或水位超过保证水位,县城受淹,绝大范围发生洪涝。&
●作物生长期持续干旱60天以上,11个乡(镇)以上农作物受灾或绝大多数乡镇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农作物绝收面积30万亩以上,倒塌房屋1000间以上;紧急转移安置群众3万人以上。因灾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
●其它经国家防总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认定的特别重大水旱灾害。&
●威县境内老沙河、威临渠、东风渠等重要河流发生20~50年一遇标准洪水或水位接近保证水位,县人民政府所在城区受淹,大范围发生洪涝。&
●作物生长期持续干旱41~60天,8个乡(镇)以上农作物受灾或多数乡镇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农作物绝收面积15~30万亩,倒塌房屋500~1000间;紧急转移安置群众2万人以上。&
●因灾造成6~10人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其它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认定的重大旱灾害。&
●威县境内老沙河、威临渠、东风渠等重要河流发生10~20年一遇标准洪水或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受淹,较大范围发生洪涝。&
●作物生长期持续干旱21~40天,6个乡(镇)以上农作物受灾或县城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农作物绝收面积5~15万亩,倒塌房屋100~500间;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5万人以上。因灾造成2~5人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其它经市级以上防汛抗旱指挥部认定的较大的水旱灾害。&
●威县境内老沙河、威临渠、东风渠等重要河流发生5~10年一遇标准洪水或水位接近警戒水位,村庄受淹,局部范围发生洪涝。&
●作物生长期持续干旱过程达20天,3个乡(镇)以上农作物受灾或个别乡镇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农作物绝收面积0.05~5万亩,倒塌房屋50~100间;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万人以上。因灾造成2人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上。&
●其它经县级及县级以上防汛抗旱指挥部认定的一般水旱灾害。&
附2: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
政&&&&&委:&&&&吕志成&&&&县委书记
指&挥&长:&&&&安庆杰&&&&&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董占坤&&&&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贾凤桐&&&&县委常委、人武部长
商黎英&&&&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张新立&&&&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李普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黄清宇&&&&县委常委、统战部长
庞德存&&&&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兴根&&&&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高振防&&&&县政府副县长
刘志奇&&&&县政府副县长
孟祥义&&&&县政府副县长
郑海林&&&&县公安局局长
成&员:&&&&&&&&李朝辉&&&&县政府办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林金颍&&&&县水务局局长
刘勤义&&&&县规划局局长
米树标&&&&县住建局局长
&&&邢燕华&&&&县城管局局长
&&&孙西峰&&&&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刘朝瑞&&&&县农业局局长
&&&蒋志华&&&&县教育局局长
&&&李恩平&&&&县卫生局局长
&&&魏华超&&&&县直工委书记
&&&魏建中&&&&县农行行长
&&&李恒顺&&&&县安监局局长
&&&梁&&勇&&&&县电力局局长
&&&赵少波&&&县农联社理事长
&&&张志国&&&&县发改局局长
&&&高成兵&&&&县供销社主任
&&&杨双俊&&&&县商务局局长
&&&贺汉龙&&&&县粮食局局长
&&&潘延彬&&&&县财政局局长
&&&李&&涛&&&&县林业局局长
&&&张&&宏&&&&县交通局局长
&&&张&&超&&&&县移动公司经理
&&&刘占军&&&&县联通公司经理
&&&王&&辉&&&&县邮政局局长
&&&赵振远&&&&县气象局局长
&&&郭志忠&&&&县民政局局长
&&&王自印&&&&县司法局局长
&&&高长英&&&&县国土局局长
&&&徐树杰&&&&县环保局局长
&&&魏在新&&&&县审计局局长
&&&侯洪波&&&&县统计局局长
&&&魏华峰&&&&县人武部军事科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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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使用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关于印发《威县水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的通知_县委办文件_党务信息_威县党政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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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威县水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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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威县县委办公室
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威县水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威县水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已经1月18日县委十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威县县委办公室
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26日
威县水生态修复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两个着力”和全市“还邢台青山绿水、走生态发展之路”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县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改善我县水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威县,就今后一段时期水生态修复建设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努力方向
(一)指导思想。以“两个着力”为指导,以补偿、恢复、重建为原则,以建设“环城水系”、“滨河景观”为重点,突出做好绿化、亮化、美化等工作,改善我县水生态环境,实现“上水平、出品位、增财富、惠民生”目标,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二)努力方向。对全县水资源进行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和节约高效利用,切实做好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达到采补平衡、河畅其流、水复其清,打造充满灵气、富有魅力的冀南水乡。强力推进“节水引水工程”,减少深层地下水开采,减缓深层水位下降趋势;实施“河渠坑塘治理工程”达到坑塘相连、渠系相通,水复其清,使乡村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加大防污治污力度,加强绿化景观建设,达到地绿水清、宜居宜业等人居环境。
二、水生态存在的问题及修复措施
(一)存在问题及修复目标
1、水资源严重短缺。我县水资源总量为6839.9万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795.4万m3,地下水资源量6090.8万m3。人均占有量为127.2 m3,为邢台市人均水资源量的57.8%,为全省的41.1%,为全国的5.8%。通过引黄入威、河道疏浚、集雨工程等水生态修复工程,2015年人均占有量达到邢台市平均水平,即220.1m3,2020年人均占有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即309.5 m3。
2、水网工程及配套设施严重损毁。我县境内有7条干渠、23条支渠。上世纪70年代渠系完整、设施完善,能够满足防洪排涝、引水灌溉的需要。上世纪80年代后,因水利工程建设滞后、维护管理措施不到位,致使河渠淤积,堤岸损毁严重,水利工程设施老化失修。河道淤积深度约1米,起土形成的险工段多达30余处,造成防洪抗灾、引水灌溉能力明显降低。通过老沙河、东风渠等河渠修复工程,2015年前完成老沙河、东风渠、六支渠、五支渠的治理工程。2020年县域全部河渠得到治理,实现涝排旱浇、河畅其流、水复其清。
3、水资源利用不合理,深层地下水超采严重。没有积极创造条件调引、收集地上水,浅层地下水没得到充分利用。农业灌溉和工业企业用水主要依靠深层地下水,造成深层地下水严重超采。地下水年均可供开采量约1亿m3,实际开采量1.2亿m3,超采2000万m3,造成深层地下水位逐年下降,近三年深层地下水位由58.11米下降至61.82米。通过实施集雨工程、引黄工程、咸淡混浇、节水灌溉等措施,2013年减少地下水开采量800万m3,2015年减少地下水开采量1000万m3,2020年减少地下水开采量1500万m3,使深层水位下降趋势得到有效缓解。
4、局部区域水质污染时有发生。郭固、牛村等小皮毛加工聚集区,在加工生产旺季将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周边河渠、坑塘,造成局部区域水环境污染。个别涉水企业污水处理不彻底,排放不达标,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2013年对所有的小皮毛作坊全部取缔,2015年前通过督促涉水企业限期整改治理、停产整顿、关停取缔等专项治理措施,实现污水外排企业全部实现达标排放。
5、水源涵养植被严重缺失。上世纪70年代,河道两岸植被茂盛,水源涵养丰富,河水清澈。上世纪80年代后,受经济利益驱使,农民占用河渠两岸绿地、砍伐树木,种植经济作物,使两岸植被严重破坏,造成水土流失、土质沙化。按照干渠、支渠管理范围,2015年前实施老沙河、东风渠等主要干渠河渠绿化,实现地绿水清、绿树成荫;2020年全部河渠达到绿化全覆盖,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 (二)强力推进水生态修复四项十六大工程
针对以上问题,为完成相应修复目标,投资6.07亿元,重点实施以下16大工程。
1、节水引水
(1)用水大户节水整改升级工程。县水务局牵头,环保局、城管局配合,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节水意识,实现节约用水,健全水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管理,建设节水型社会。对城区企业、学校、生活小区等22个用水大户,按照节水、减排、适当关闭和转型升级原则,积极采取先进技术,严格落实节水措施,依法进行补救补偿,2013年降低地下水抽采量40万吨。同时,积极发展应用中水技术,加快转型升级改造步伐。
(2)自备井关闭控制工程。县水务局牵头,按照“优先使用再生水,充分利用地表水,合理开发浅层水”原则,按区域、分步骤科学关闭城区自备井。目前,城区和开发区共有自备井100眼,其中生活用深层承压井6眼(3眼已弃用或停用),生产用深层承压井13眼,水源热泵井49眼,地热取暖井4眼,生产用浅水井28眼。2013年6月底前对49眼水源热泵井全部安装计量设施并实现规范管理;2013年10月底前关闭全部地热井;2014年6月底前根据南水北调通水进程,逐步关闭13眼生产用深层承压井、生产用浅水井,南水北调通水后实现全部关闭。
(3)地下水开采控制工程。由水务局牵头组织实施。目前我县深层地下水埋深61.82米,浅层地下水平均埋深17.8米,通过关闭自备井、引黄入威、集雨工程和实施小农水重点县、旱作农业等工程,2013年达到地下水采补平衡,2014年南水北调通水后,实现地下水位逐步有效回升。
(4)集雨工程。由水务局牵头,2013年争取上级资金40万元,在固献乡修建坑塘集雨试点工程1个,2014年全县推广集雨工程5个,2015年全县推广集雨工程10个,2020年全县普及集雨工程。在汛期蓄住雨水,补充水资源量,丰富农田灌溉水源。
(5)“引黄入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县水务局牵头, 2013年1月至6月调引黄河水1000万方,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调引黄河水2000万方,2014年后每年调引黄河水3000万方,实现引黄河水常态化,缓解工农业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2013年实施地表水厂建设,2014年完成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增强公共供水能力。
2、河渠坑塘整治
&& (1)河渠治理工程。县水务局牵头,2013年2月底以前,聘请高水平规划设计单位,对我县境内现有的7条干渠和23条支渠进行新的规划勘测设计,然后按照规划分步骤、分期对河道进行治理。2013年,投资2100万元,实施老沙河葛寨桥以北5公里河段治理工程,六支渠疏浚工程,王小河、安庄闸维修工程。2014年,投资2600万元,实施东风渠清淤工程,建设横河节制闸和八支渠尾、一支渠口节制闸。2015年,投资2000万元实施支渠清淤治理和干渠、支渠河渠绿化。2020年前实现全部河渠水生态修复治理,通过调引黄河水等外来水源,逐步实现涝排旱浇、河畅其流、水复其清。
(2)坑塘治理工程。由水务局牵头,各乡镇配合。2013年摸清全县各村坑塘现状、存在问题等,绘制全县坑塘分布图,聘请专家进行规划设计。2014年根据调查情况,由乡村负责,对部分沿河坑塘进行治理。2015年对沿河坑塘全部治理,扩挖联接渠道。2020年根据规划设计对全县坑塘实现全部治理。争取到2014年完成1-2处湿地。
3、防污治污
(1)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由环保局牵头, 2012年在完成县城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基础上,2013年完成乡镇所在地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分工作;2014年完成其它所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2015年实现全县饮用水水源地100%得到保护。
(2)污染防治工程。由环保局牵头,2013年,日排放废水100吨以上的涉水企业,安装自动监测系统,与环保部门联网;2014年,其余涉水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审批文件要求安装、使用水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废水达标排放;2015年前,对全县所有涉水企业水污染治理设施,统一进行评估。对于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涉水企业,该限期治理的限期治理,该停产的停产,该取缔的取缔。
(3)中水回用工程。由环保局牵头,2013年,实施中水回用工程;2014年,完成中水回用处理站及管网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
(4)城区排水管网系统维护工程。城管局牵头,住建局、规划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局、水务局配合,2013年4月前对规划区范围内所有下水道进行彻查,严禁生活垃圾、厨余垃圾等通过雨水管网集水口混入雨水管网,严禁企业排污口及生活小区排污口设在雨水管网。
(5)污水治理工程。由环保局牵头,各乡镇配合,2013年6月底前,完成精细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并投入运行;2015年底前,完成梨元屯镇、七级镇两个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
(6)皮毛加工产业取缔工程。由环保局牵头,公安局、工商局、电力局、质监局、监察局、水务局及相关乡镇配合。 2013年,针对皮毛加工行业容易反弹的特点,采取有力的措施和手段,加强领导、协调联动,相关乡镇、有关部门要做到人员到位、职能到位、巡查到位、督查到位,确保对皮毛加工小作坊取缔到位、杜绝反弹。
4、景观建设
(1)规划提升工程。县规划局牵头,2013年5月底前,聘请权威规划单位编制、完善《威县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景观规划》和琉璃河、西环城水系专项规划。
(2)环城水系景观建设工程。县城管局牵头,2013年2月底前完成春季绿化方案,并按照规划方案,对金水河、琉璃河等城区主要水系控制范围,建设生态护坡,修建园林绿化景观、游路等,改善城区环城水系周边环境,建成靓丽的景观带。2013年,投资2亿元治理琉璃河交通大街以东段(4000米),根据现状对河道进行清淤、扩挖,并铺设涵管引导污水排放,实现琉璃河水复其清。对河道两岸22万平方米的控制区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建成滨河景观。投资4000万元,对金水河下游马庄村至西二环段1200米进行开挖、建设。2014年,投资3亿元完成城区西部、西南部环城水系景观建设,实现环城河渠连接贯通,城区水环境彻底改善。
(3)环城水系景观管护工程。县城管局牵头,对金水河、乘印⒘鹆Ш拥然烦撬稻肮郏直鸪闪40―60人的管护队伍,购置必要管理设备,加强对绿化景观、休闲服务设施、环境卫生、河渠秩序的管护,管护好、利用好水系设施,方便人民群众游乐、休闲、观光。
(三)2013年重点工作安排及分工
2013年4月底前,对全县的历史面貌,现状情况,水资源存在问题、需求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为水生态修复工作提供基础。同时,对各项工程进行全面、高标准的规划,并积极推动工程建设。
1、节水引水工程:水务局牵头,环保局、开发区、教育局、住建局、有关乡镇配合。
(1)摸底调查。2013年3月底前完成对城区和开发区的企业、学校、生活小区等自备井及用水情况和固献乡拟定坑塘集雨试点工程摸底调查。
(2)规划设计。2013年4月底前制定城区和开发区的企业、学校、生活小区等自备井关闭实施方案,5月底前完成集雨工程的规划设计。
(3)工程实施。2013年6月底前对城区对49眼水源热泵井全部安装计量设施并实现规范管理,2013年10月底前关闭全部地热井;6月底前引黄河水1000万m3,12月底前引黄河水1000万m3;2013年底前完成固献乡1个集雨试点工程建设。
2、河渠坑塘整治工程:水务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
(1)摸底调查。2013年3月底前完成县域河渠、坑塘现状及分布情况。
(2)规划设计。2013年4月底前完成县域河渠、坑塘的规划设计。
(3)工程实施。2013年,投资2100万元,实施老沙河葛寨桥以北5公里河段治理工程,六支渠疏浚工程,王小河、安庄闸维修工程。
3、防污治污工程:环保局牵头,公安局、工商局、电力局、质监局、监察局、水务局、规划局、城管局、住建局、开发区及相关乡镇配合。
(1)摸底调查。2月底完成涉水污染企业现状调查。
(2)规划设计。5月底前完成乡镇所在地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分规划工作和中水回用工程实施方案。
(3)工程实施。6月底前,完成精细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并投入运行。年底前完成乡镇所在地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分工作;日排放废水100吨以上的涉水企业,安装自动监测系统,与环保部门联网;取缔皮毛加工小作坊。
4、景观建设工程:
(1)规划设计。县规划局牵头,5月底前,聘请权威规划单位编制、完善《威县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景观规划》和琉璃河、西环城水系调查摸底及专项规划。
(2)工程实施。县城管局牵头,规划局、住建局、水务局、财政局、公安局、交通局、有关乡镇配合,3月底前完成金水河、琉璃河征地拆迁工作,6月底前完成金水河、琉璃河治理主要工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相关县领导任副组长的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领导小组,强力推进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强大合力。同时组建县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专家指导组,实施科学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调度和协调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细化措施、分解责任,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县电视台、电台、《威县报》、党政门户网等媒体,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广泛宣传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全民节水、爱水和保护水生态、水设施的意识,引导全社会积极支持和参与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
(三)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县水务部门对全县水资源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优化配置。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对城区已建、在建项目重新进行审核,凡未办理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或手续不全的一律限期补办,凡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一律关停。
(四)多方筹措资金。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以老沙河、金水河、东风渠为修复保护重点,积极争取中央“三河三湖”水生态修复工程资金进行修复治理。加大政府投入,落实中央、省市规定,确保土地出让收益的10%用于水利建设;坚持开放的思维,建立多渠道、多层面投入体系,运用企业化、产业化、市场化运作机制筹集资金,建立强化投融资体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生态发展,推动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的社会化运作。
(五)严明考核奖惩。各责任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纳入该单位年度考核,与年度考核定档挂钩。成绩优异的单位加分并表彰奖励,工作落后的单位减分并追究问责。对行动迟缓、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小组向责任单位提出警示或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完不成年度任务的,予以行政问责。
威县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安庆杰& 县委副书记、农工委书记
副 组 长:赵俊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 王安涛&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董占坤& 县政府副县长
&&&&&&&&& 杨光辉& 县政协副主席
&&&&&&&&& 于& 源& 县政府副县级干部
成&&& 员:邢燕华& 县城管局局长
林金颍& 县水务局局长
&&&&&&&&& 刘勤义& 县规划局局长
&&&&&&&& 米树标& 县住建局局长
&&&&&&&&& 徐树杰& 县环保局局长
&&&&&&&&& 李& 涛& 县林业局局长
&&&&&&&&& 潘延彬& 县财政局局长
&&&&&&&&& 高长英& 县国土局局长
&&&&&&&&& 杨& 超&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书记、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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