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不是本省如何处理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案件被告

江苏法院网
当前位置 &&>>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考量因素的调研
www. 来源:江苏法院网&&作者:赵建峰
顾薛慈&&更新时间: 15:30:24&&
2011146.611.9%8[]
1.2.3.22324.157719967
199222[14][15](p129)[16]
12,(3)88 , []
[]()()()()198911213
20031012004198911213
[1] .[M].1963.
[2] .[M].1996.
[3] .[M].1997.
[4] .[M].1997.
[5].N...20093
[6]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09/04/id/352491.shtml.
&&&作者单位:如东县人民法院
[返回首页]处理公告离婚案件问题的对策
&&&&淅川县法院2009年以来受理离婚案件1998件,公告离婚案件579件,占受理的离婚案件总数的28.9%。在法院发出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后,被公告人实际到庭参加诉讼的92件,缺席判决487件,离婚案件缺席判决率24.4%&&&&由于公告离婚案件大多数被告人没有到庭,法院是缺席审理的,审理中往往会遇到感情是否破裂难以认定、财产状况难以查明、子女抚养难以处理等问题,对审理公告离婚案件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是,审判实践中,少数法官对此类案件的处理重视不够,审理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对法官在离婚审判中的社会责任缺乏足够的认识;程序上在大的方面虽然符合法律规定,但在细节上还没有完全到位;实体处理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撑。对此,笔者提出如下对策:&&&&强化在审理离婚案件中的社会责任意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建设好数以万计的和谐家庭,这是构建社会和谐最&&&&稳固的基础。法官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应当承担起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的社会责任。对于确因感情破裂必须判决离婚的,应当努力做到“离婚无伤”,即离婚无伤子女、无伤他方、无伤社会,以最好的方法、最小的代价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最佳效果。对于公告离婚案件,因一方当事人没有到庭,审理中应当更加慎重。&&&&认真核查被告的下落不明情况。对于原告起诉称被告下落不明的,告知原告提供相应证据。同时,案件承办法官还应根据离婚案件身份关系的特殊性和下落不明的相对性,到被告所在地的基层组织了解情况,并同被告方当事人的近亲属见面,说明被告下落不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所适用的程序及被告不到庭的法律后果,争取近亲属通知被告到庭。&&&&尽量查清当事人的婚姻现状。由于公告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及其处理后果对当事人的影响,法官应当在被告难以到庭的情况下,依&&&&职权调取有关证据。要加强与被告亲属沟通,被告未到庭应诉的案件,开庭时,可邀请被告近亲属到庭旁听,让透明的庭审来传达法院公正办案的信息。在财产处理和子女抚养问题上,可征求被告近亲属的意见。&&&&重视诉讼调解,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离婚案件审理中的调解既包括对双方进行调解,又包括对单方进行调解。对单方进行调解,就是在庭前、庭中、庭后,要做原告的思想工作,尽可能动员其撤诉。同时,如果当事人的亲属不希望男女双方离婚,可以组织庭外调解,让当事人的亲属劝说原告放弃离婚的想法。&&&&强化法官释明权的运用。公告离婚案件中的双方当事人或许法律意识不强,缺乏法律常识,法官有必要就有关法律规定向当事人或其亲属进行释明,在公告送达判决书的同时,可给被告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及被告的近亲属送达一份判决书副本。&&&&(淅川县法院胡建成)
<INPUT type=checkbox value=0 name=titlecheckbox sourceid="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全国数字报联盟
----更多媒体----
南国都市报
现代生活报
小龙人学习报
申江服务导报
学生英文报
人才市场报
每日经济新闻
国际金融报
上海证券报
上海环境报
三湘都市报
河南日报农村版
华西都市报
金融投资报
四川政协报
精品健康导刊
连云港日报
安徽日报农村版
安徽法制报
今日生活报我的位置: >
离婚案件被告下落不明如何处理
时间:&&|&&作者:赵法元&&|&&浏览:1131
离婚案件中被告下落不明情形的存在,使得法官无法与当事人接触,也就难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一旦处理不慎会导致矛盾更加突出。为更好地处理该类纠纷,笔者结合司法实践,从诉讼流程上谈谈自己的看法
案件被告下落不明如何处理离婚案件中被告下落不明情形的存在,使得法官无法与当事人接触,也就难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一旦处理不慎会导致矛盾更加突出。为更好地处理该类纠纷,笔者结合司法实践,从诉讼流程上谈谈自己的看法。管辖权的确定:  依据《》的相关规定,一方提起离婚,只要被告下落不明,就可在原告所在地提起离婚之诉。但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界定,法律既未规定相应的适用条件,也未规定确认“下落不明”的部门,在具体案件的处理中,所采取的证明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方亲戚或双方亲戚,包括父母所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原、被告所居住的村委会或居委会所出具的证明;地方派出所出具的证明;被告单位出具的证明。对于这些证明的采纳,笔者认为不能一概而论。亲戚及父母的证明因个人情感因素较多,容易存有私心,不宜采纳;单位出具的证明,因单位与被告是工作关系,无法得知工作时间之外被告的去向,且被告可以选择单位工作,对其证明也不宜采纳;对派出所和村(居)委会的证明,因基层组织与被告的居住、生活最为紧密,有能力获知被告的去向,且无个人情感因素,对其证明的效力,可以相信。因此,在立案审查阶段,原告在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时,笔者建议必须要提供派出所或村(居)委会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材料才能受理。&应诉材料的送达:由于该类案件的被告下落不明,正常采取的方式只有公告送达。但因婚姻案件的特殊性,笔者认为不能千篇一律地采取公告送达,应在公告送达之前,与被告的近亲属取得相应的联系,如果在本地,可以上门谈话;如果在外地,可以电话联系,也可以邮寄送达。如果被告的近亲属知道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后,既不接受应诉材料,又不通知原告参加诉讼,应当立刻进行公告送达。关于该类案件公告送达的方式,通常采取的是当地张贴公告和报纸公告。笔者认为采取当地张贴公告比较适宜,理由是:一是当地知道被告下落的群众,可以及时通知被告;二是原告的离婚诉讼可以在群众中引起反响,法官可能接收到有利于被告的信息,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判决;三是当地张贴公告能够减少时间,减少程序,节省资源。但对于下落不明一方是外地人的,通过报纸公告和当地张贴公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更有利于保护被告的权利&案件的判决:  《》准予离婚所确定的原则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笔者认为作为配偶的一方应当知道另一方的去向,如果不让对方知道自己在何处,夫妻之间的各项义务也就无法履行,夫妻关系形同虚设,更谈不上有何夫妻感情。故而该类案件只要能确定被告下落不明时间在一年以上,笔者建议应当准予离婚。如果下落不明的一方是外地人,经邮寄户籍所在地亦无人接收的,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因为户籍登记中有很多“空挂户”,仅依据户籍登记确定公告送达,很可能会导致当事人失去举证的权利。故对该类案件第一次诉讼,判决不准离婚为宜。
作者: [山东-济南]专长: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律所:山东泉舜律师事务所13117积分 | 帮助4375人 | 41个好评电话:
温馨提示:华律网专题由编辑人员收集整理而来,不代表华律网立场。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如离婚、房产纠纷、
人身伤害、刑事等),建议您(免费)。
相关推荐阅读:
法律咨询向律师描述您的问题吧
请描述您的事件原委,问题描述的越详细,律师解答的会越准确哦!
你已输入0/3000字
下一步你还可以:
看看大家都在关注什么:
遇到法律问题,上华律网在线咨询律师!中国最便捷、最大、最专业法律咨询平台,12万执业律师为您解答!
在线客服:
(注:此为客服QQ不提供法律咨询!)
(投诉建议与合作)
律师服务热线:400- 传真:028- 四川?成都市高新西区天辰路88号(电子科技大学西区科技园内)离婚案中,被告不想离婚,要怎么办?不请律师行不行_百度知道
离婚案中,被告不想离婚,要怎么办?不请律师行不行
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具有《婚姻法》第32条规定之情形的,无论对方是否同意,法院都会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具有《婚姻法》第32条规定之情形的,法院第一次一般不会判决离婚。那么原告要等待过了半年后,第二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离婚案件中,请不请律师是当事人的权利,因此可以请也可以不请。如果当事人对法律不很清楚的话,建议请律师。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法院肯定会判决离婚的。情愿自己多跟法官沟通的。请律师的费用还是很厉害的。如果共同财产部分很容易分割而且金额不大的话,不建议请律师无论你怎么拖也就是2年的时间
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来判决。建议最好请律师办理。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回答者:回答者:
离婚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离婚被告代理词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