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赔偿款不执行下来了还是不服可以去上访吗

六年“零上访”是怎样实现的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通讯员 周承明 安继红
编者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利益关系得到及时协调的社会。政法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解决矛盾纠纷、协调利益关系的工作,只有以化解矛盾为主线,才能担负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任。
山东省龙口市检察院近年来一直坚持把涉检信访工作当作促进社会和谐的一台“重头戏”,充分发挥“唱、念、做、打”四种工作手段,化解不同性质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倾心竭力上演了一出出连台好戏。他们的做法值得向广大政法工作者和读者推荐。
唱、念、做、打是戏曲表演中的四种艺术手段,一场戏曲演出只有“四艺”并用,才能赢得满堂喝彩。,山东省龙口市检察院对这“四艺”有自己独特的诠释。近些年来,该院一直坚持把信访稳定工作,当成促进社会和谐的一台“重头戏”,充分发挥“唱、念、做、打”四种工作手段,倾心竭力上演了一出出连台好戏。自2003年以来,该院先后接待来访群众369人次,受理人民群众来信928件,全部按期达到“案结事了”,连续六年实现了检察环节“零上访”。由于接访处访工作出色,2006年,该院控申科原科长袁新春被最高检察院评为“集中处理涉检信访问题先进个人”;2007年,该院信访接待室被山东省检察院评为“文明接待室”。
一家唱,百家和
在该院信访接待室的墙壁上,张挂着一幅“信访工作网络分布图”,直观地展示出以该接待室为龙头,本院各职能部门密切协同,辐射全市主要机关事业单位,覆盖各镇区街村的信访机构态势。该接待室的负责同志介绍说,建立起内外联动的信访工作“大格局”,使信访部门既领衔主演,又不唱独角戏,形成“一家唱、百家和”的信访局面,是该院致力于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
截至目前,该院已在全市14个乡镇街区建立了信访联络站,在有信访苗头的10余个村庄,建立起信访联络点,每村选任1-2名信访联络员。每月15日由控申接待人员,轮流到14个乡镇街区,对重点单位、重点案件、重点上访人员进行排查,及时收集社情动态,掌握信访动向。对梳理筛选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该接待室协同所在基层组织进行接访,及时将各种信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与信访局、公安局、法院、司法局等市直部门,建立起协调联动机制,变单一处理为综合治理,定期互通信访信息,集中会诊疑难案件,协调解决热点、难点信访问题。
在本院内部,以控申、民行检察业务为支撑,建立起科室互动、全员参与、人人有责,全院上下“一盘棋”的接待处理机制。
据统计,仅2007年以来,该院就依托该信访工作网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级环节14件,乡镇环节24件,院职能部门环节20件,协调解决疑难信访问题11件,做到了信访案件“桩桩有人管”、“件件有着落”。2008年,该院发挥该网络作用,确保了特殊年份无一起去市赴省进京涉检上访。
念“四经”,息民怨
在龙口检察院信访接待室,来这里“串门”的赵老汉,正向人们讲述自己由“上访之路”走上“致富之路”的感人经历。
几年前,老赵家用以出租的两间门面房,因为是违章搭建,被法院强制执行拆除。虽然政府给了相应的补偿,但想到妻子患脊椎病正瘫痪在床,为治病欠下了一身的债务,又失去了这唯一的经济来源,老赵遂对法院执行人员产生了怨气。
2007年3月,他以法院违法执行为由,用板车推着老伴,来到龙口检察院,执意要求立即查处,并以“不想活了”的言语相威胁。见此情景,该院迅速启动应急预警程序,一方面苦心相劝,将其稳定下来;一方面立即组织人员,到法院调查了解情况。
经查,法院在执行中并无违法和不当行为,按说可以就此结案答复。但该院接待人员进一步了解到,老赵家中生活确实非常困难,表面上他是对司法机关有意见,实际上是希望能在经济上多一些补偿,如果就此结案答复,可能会使他对生活彻底丧失信心,甚至造成极端后果的发生。
为此,该院设身处地为老赵着想,积极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一位院领导亲自协调有关部门为他补加了拆迁补偿,联系农村合作银行为他提供了5万元贷款,还在四处联系,帮他妻子介绍到外地医院作手术。看到检察官像亲人一样关照自己,老赵顿时感动无比,表示从此不再上访。
后来,老赵妻子的病治好了,他集中精力发展生产,成为本镇有名的果林专业户。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老赵,逢人便念叨检察机关的“好”,还与信访接待室的检察官们结成了“至交”。
该院检察长毕红光由衷地说,信访接待可谓是与上访人之间的一场“对手戏”,要真正演得顺畅,不砸场,甚至能出点儿彩,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他介绍说,龙口检察院在工作实践中,十分注重把握信访群众的心理和诉求,总结出“真、准、活、快”四字要诀,作为接访中知民情、解民难、息民怨的“真经宝典”,将大量信访矛盾化解在首接首办环节。
“真”是指要带着感情工作,面对各式各样的矛盾、难题,甚至是一些误解、威胁,始终坚持不烦、不燥、不傲、不推,做到人格上尊重、生活上体贴、生产上扶持,使信访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消除其不信任和对立情绪。
“准”是指深入调查研究,看准问题,摸清情况,弄懂政策,提前制定处理方案和应对措施,更合理、更妥善地帮助群众解决问题,理顺情绪。
“活”是指针对不同问题,采取灵活措施办法,解决各种信访问题。如在思想疏导上“宜细不宜粗”,对历史遗留问题“宜活不宜死”,对集体上访“宜化不宜激”,对重大信访案件“宜断不宜拖”等等。
“快”是指对受理的群众控告申诉案件,要做到“四快”,即:批转快、移送快、反馈快、解决快,形成案件风险预警、快速反应、网络联动、高效办理的信访工作局面。
“四字真经”在龙口检察院与百姓之间搭起了“连心桥”,人民群众对该院的怨言越来越少,满意越来越多,在龙口市“万人评机关”民意调查中,该院获得的正面评介指数连年名列前茅。仅近三年多来,该院就将112起信访案件化解在检察环节,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做实事,化坚冰
对上访老户的息访息诉工作,历来是令各级信访部门感到棘手的“老大难”问题。然而,龙口检察院信访接待室的检察官们却自信地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有不到位的工作,没有解不开的疙瘩、化不了的坚冰。
该院在信访工作实践中认识到,对上访老户不能光讲大道理,只耍“小把戏”,草草处理,应付了事。对他们提出的问题,无论能不能解决,都要让其感觉到检察机关是负责任的,是实实在在为他们解决问题的。为此,他们在工作中要求自己,既不回避矛盾,上推下卸,踢皮球,引起群众反感;又不含糊许愿,模棱两可,使上访者抱有幻想,产生“奢望心理”,形成新的冲突。特别对偏激的无理缠访老户,更是要把各项工作做好,把处理过程走实,才能促使其彻底息访罢诉。
上访老户陈某以不服检察机关的不立案决定为由,多年来不断到有关部门上访、闹访,成为该院的一件疑难信访案件。该院在认真分析了陈某的上访原因后,认为由于此案缺乏透明度,导致他听信一面之词,加之缺乏法律知识,形成了“检察机关执法不公”的错误认识,使其误入重复上访闹访的“迷途”。
2006年6月,龙口检察院按照“透明操作,公开息诉”的思路,举行了本院首个涉检上访案件听证会。听证会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意见,使陈某能够与检察机关公开、平等地对话。听证会还让公众代表自由评说,在大家真诚公道的言语声中,陈某当场表示,相信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处理意见,今后不再上访。
该院还坚持每年开展一次上访老户专项治理活动,促使9名上访“堡垒户”彻底息访息诉。2007年6月,拿到企盼已久的8万元刑事赔偿款,上访老户郭福春激动得热泪横流。
打基础,建机制
不搭草台,不走过场,把信访工作演成连台好戏,一直是龙口检察院党组确定的长远工作目标。六年来,他们坚持抓工作打基础,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使信访工作步入了规范长效运行的轨道。
“阳光接待”机制――率先在本地区推行“阳光接待”工作法,要求由首问接待人员针对不同情况,就定案依据、犯罪构成、证据收集等方面,依据法律法规,向来访者进行讲解,用公开透明的方法,消除他们的疑虑和抵触情绪。
点名约访机制――上访人可以点名预约党组成员接访,检察长带头亲自接待,亲自督办,亲自协调解决问题。同时,要求各责任部门负责人及包案检察长,都要及时掌握每个案件的办理进展情况,使20余起涉法问题化解在检察环节。
下访回访机制――由院领导带队,主动深入全市14个乡镇,到集中存在不稳定因素的乡村和“两访一户”家中,了解情况,沟通感情,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严防信访源“反弹回潮”。
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对自侦案件实行跟踪监督,对已结案件开展定期质量检查,对有瑕疵的案件控申部门提前介入,对本院办理的拟作不起诉、不批捕、撤案的案件,由院检委会进行二次把关,避免引发信访隐患。六年多来,该院没有因案件质量不高、处理不当,导致一起涉检上访案件。
“一岗双责”机制――全院上下逐级签订《涉检“零上访”目标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因违法违规办案、工作不负责任、对当事人接访处置不力等八种情形,造成非正常赴省进京的部门和个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分别作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罚处分。
龙口市检察院的检察官携救助款看望刑事申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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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版权所有曝两次七日省高院上访真相
呼吁整治生“病”法官、救助访民苍生曝两次七日省高院上访真相----谨以此文唤醒法官的人性良知日下午,我为孙子小苏畅已告三年余却不得公道的非法行医案与自己一桩诉讼代理申诉案赴长沙省高院上访。初,接访窗一不愿公开姓名的小伙向我传递了内室法官对申诉状的三次不予受理的意见,都被我“应出示相关法律依据”顶回,并强烈要求面见法官公平对话,致使接访窗该小伙理屈词穷与另一姑娘都回避不予答理我了。我便按墙壁上的投诉电话拨通投诉他俩还未到下班时间就不见人影;一会儿,姑娘又回接访窗坐下,但那小伙直到下班时还是没有露面。在我再三强烈要求嚷嚷下, 终于被另一门卫小伙领进法官刘x主任办公室受其接访。瘦削的脸上架副眼镜的刘主任对我坦陈了姓名与该室的电话号码8220xxxx,随后对申诉状略略翻了几下,便是百般批评,这也要改那也不是,惹得我忍不住反驳,“刘主任,别鸡蛋里挑骨头了,论文字工夫你也许还比不上我;我写过很多文章的,有些还在报刊上获过奖。”……临下班时,刘要去了申诉状与我在《红网》上的帖文《再次惊呼:新化、娄底两审法官串通枉判》,承诺晚上看后明日回答我。次(8)日,刘上午开会,下午,刘虽然上了班,却食言回避不见我,引起我在信访大厅与另外两位上访老师傅大发牢骚……门卫、法警见状,把我们仨引进了内室走廊,但却是晾在一边;快5点了,我才发觉这是法官玩的缓兵之计,便直接探各室寻觅刘;找到刘便缠住要他答复,惹得刘拨通法警431103,将我强行拖了出去,随即我拨110叫来了警察,痛斥了法官的不讲理与法警的暴力行为……9日上午8点,我带着先晚忍痛割爱删去第二诉求:“依法追究一、二审主审法官枉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的申诉状去信访室找刘,一问,得知刘又要去开会。我急中生智,赶紧叫接访窗内的姑娘: “小妹妹,请你赶紧拿我这昨晚已改好的申诉状转给刘主任看看,看行吗?”姑娘还真急我之所急,拿进去很快转来:“要授权委托书。”(该书也是我与刘争论点之一,因一审打到三审,仅一审搞了,故此次赴高院也未搞)我只得无奈地牢骚几句: “你们这是故意刁难,好,好,我回去搞就是。”当日匆匆坐火车赶回平口,并在车上电告儿子苏仲春与在广东打工的已离异儿媳刘玉梅,使她于6月11日也匆匆从广东赶回娄底。12日,我托人将拟好的《授权委托书》捎给娄底工作的儿子苏仲春。13日,《授权委托书》签好名字,为保万无一失,我在平口又拨通了刘x的长途电话, 约好14日赶回长沙并咨询所要办的详细事宜,刘嘱咐我:还要苏畅父母在申诉状上亲笔签字及苏畅户口本复印件。为此,使我原打算14日凌晨坐k686在株洲转车中午至长沙的,推迟到中午坐8304下午4点多才抵长沙。14日下午5点过几分,我风风火火赶到信访室门口,见铁栅门已紧闭,一勤杂工大嫂在里面搞卫生,法警门卫还未走,对我所问“为何要提前下班”不理不睬。15日,上午刘x去医院看病,下午刘上班我要求见却不得见。我暗想不妙,开始大吵大骂:“法官是骗子!骗我们花费二、三千元钱搞来授权委托书后就不见面了,不是把我们当猴耍吗?!”大概4点多时,法警领我进去了,但接待我的不是刘x,而是换了一个杨主任。杨比刘更傲慢,稍稍翻了一下申诉状就肯定了娄底中院的以权代法是对的,对我所提须有法律依据根本不理睬,我很气愤:“我的案子是刘主任接的,不跟你讲,我就要见刘主任!”“好好好,你明天去见刘主任。”不由分说,掏电话叫来法警门卫将我撵了出去!出来到接访厅,我气得咬牙切齿,掏手机不管话费贵否,拨通刘办公室电话,要求见刘,刘却称“娄底那边的案子归杨主任搞”我反问“那你为何先接我的?”但刘挂了电话,再拨,就无人接了……16日几乎一整天,我强烈要求见刘对质却不得见,用手机拨刘电话再也无人接,我只得多次恳求门卫法警、窗口的姑娘小伙,到大街人行道上朝铁栅栏里法官办公室大声喊,“刘主任---刘法官---刘x---!”……一切一切,都是徒劳!至下午,我竟老泪纵横在在接访厅里大声哭诉怒斥苏畅全案法官的无法无天、枉法胡判、高院法官的欺骗耍弄。尔后,又失态冲着门卫喊:“你给我转告刘x,就说他讲话不算数,欺骗我,我要告他!”下午快5点,法警431103对我扬起两个指头说声“20分钟”,将我与两老太婆带进一法官(后来得知是信访局的某副局长)办公室,待接访完两老太婆后,便旗帜鲜明接待了我,首先谈到要把情况弄清楚,并问“你家里还有有文化懂法律的人吗?”我说,“我就是家里有文化懂法律的人,早几年,我帮人家打了5桩大官司赢了4桩,而且其中有两桩是扳倒益阳中院……”“那就这样,明天星期五,上午有时间我们上午谈,上午没时间我们下午谈,就是后天星期六我也一定抽时间处理好你的案子。”爽快利落,使我长嘘一口气,如释重负:“还是请您明天吧,后天我没盘缠了。”“那就明天吧。”起身,我要他收下桌上我的两份申诉状,他不收,理由是怕弄丢了。17日,我在接访厅毕恭毕敬等候某副局长的接见。8点半,9点……直到10点钟,才见他姗姗来迟,我赶紧笑脸相迎:“x局长,请您给我办……?”“叫你坐到那里等罗。”x有点不耐烦,他在陪两客人说话(后得知一个省政法委的,一个省公安厅的)。“x局长,我已等您两个钟头了。”我也在攒暗劲。说着话我还在往前拥,竟被法警431103拽住,我只得规规矩矩坐回厅里静候。以后上厕所都请门卫记上我手机号,生怕漏掉接访。至11点过,x从厅内门口照过一面,见我拥上去赶紧摇手,示意没时间;我问:下午?他点头。下午2点半后,信访室一直不开门,问里面冲水搞大扫除的大嫂,她答放假了,又问x局长住哪里,答不知道。我傻眼了,回过神来赶紧跑到另一侧高院大门传达室求二女传达说找x局长,她们答没信访局的电话号码……我彻底泄气了,瘫在旅店床上给翘首以待的刘玉梅与苏仲春发短信:“我又被耍了……我已筋疲力尽了!”18日,星期六,8点后,我还抱侥幸心里在信访室门口巡视了两次, 想盼意外惊喜:x能守信接访我。最后只能于10点半垂头丧气坐火车回家。19日,星期日,无话。20日,星期一,在家里我几乎打了一上午刘x办公室电话,目的是想请刘转告x副局长电话,看x对我的两桩申诉案究竟如何答复。然而徒劳(一直到22日都无人接听),一部好端端的电话恐怕是因我而废吧!下午,我打了114,问省高院信访局电话,答没有,那信访室呢?答也没有;院长室呢?答还是没有。最后114告诉我高院办公室电话,但这电话拨通后跟刘的电话一样无人接!使我陡然觉得这些法官都是住在天上的神圣! 与人间是隔绝的!!!由此,我想抄录一条省高院雷人的“禁示”,供读者诸君玩味:“禁示:信访接待室是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唯一接访场所,除此之外,到省法院其他地方上访均属违法行为。”省高院真是“口含金宪”,一个“指定”就是法律!难怪娄底中院的那位以言(权)代法的领导就是因有省高院“父亲”的遗传基因才恣意妄为的!!!闲话:听我同旅店的冷水江一上访女子言:她在家里花500元请人写了一份申诉状,到高院信访法官处却讲不行,在街上花300元找律师改好再送还是不行!只好上北京……至今天,我无所适从,欲哭,无泪;欲恨,仇“敌”太多! 他们已组成一个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都手牵手横亘在我前面形成一堵铁板似的高墙,堵住小苏畅、我、刘玉梅、苏仲春……我们苏刘两个不幸的家庭的出路!!!苍天啊……!!!苦命人:苏先彪仰天长啸日在线人数4954人
头&&衔:初来乍到
无需将上访看的如此神圣
大多数领导干部倾向于认为,多数的上访者都是有道理的,应该予以认真对待。显然他们有着中国传统的青天情节,将上访者视同古代的“击鼓鸣冤”。但我认为有必要从另一视角审视上访。
作为一名律师,有机会亲身经历一些涉法信访案件。在2008年初,我的顾问单位,一家民营企业,被上访者捅到国家某部委,称该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有大量国有资产流失。省、地、县组成的联合调查者约谈该企业,我代表该企业进行了答辩,出具了大量的书面证据:会谈纪要、政府相关部门的文件、评估报告等,历时约两小时。联合调查者认为上访不属实,改制合法但不合理,结案。在此期间,企业社会声誉受到了重大损害,企业经营举步维艰,政府相关部门为此也付出了相当的成本。但事后无人为此闹剧承担责任。显然上访者只有改制的部分资料,且法律知识欠缺,使之得出片面的结论。
在我代理的另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由于对一审判决不服,对方当事人到省、市各级部门密集上访,并有多名领导批示,要求谨慎处理该案。该案历时两年之久,主审法官苦口婆心,要求我方做出重大让步,不得已我方被迫调解结案,该结果比法定标准高出数倍。
在一起治安案件中,当事人甲对派出所的处理不服,上访。领导批示谨慎处理,重新做出处理,当事人乙又对案件的处理不服,上访。领导再次做出批示,派出所工作人员茫然,最终决定由派出所垫资,支付这笔伤害赔偿款,结案。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多次质问法官,法大还是上访大,法官总是嘿嘿一笑,默不作声。上访问题已严重困扰司法部门对案件的处理,并已影响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为解决涉法信访及执行难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原民事诉讼法多个条款做出了重大修订。其出台的目的是方便当事人提起再审,解决涉法信访难题。其的出台的确方便了当事人提起再审,但也带来了另一个问题,即案件的久拖不决,使一部分群众对司法效率丧失信心。
上访有着多种动机和目的,有必要以一全新的角度审视上访,对其的影响做全面评估。可以委托中介机构,选取10000个上访案例,做深入分析。在现阶段可考虑在上访过程中,全面引进听证制度,组织双方当面对质,并应有律师参与,这将有利于提高解决上访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洪律师 邮箱:
2009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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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度和巴基斯坦,人们相信阉人能带来吉祥,重大喜事往往会邀请阉人们表演歌舞助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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