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性分房退回单位无福利分房证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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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福利房拆迁成了无房户,现单位分房已不能退回原福利房,能享受无房户待遇参与新房的分配吗?
提问者:| 浏览次数:28次 |问题来自: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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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可以。但单位内部分房不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具体看单位对分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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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份我才得到一套我自己单位的政策性福利分房,
去年9月份我才得到一套我自己单位的政策性福利分房,目前这套房子还未办理房产证,也就是还没有产权的,老公和我一起进行了装修,并且购买了所有的家具家电和生活用品,现在他提出,请问他有权分割这套房子吗?如果分割的话,应怎样分割?
提问者:新疆-阿克苏房产纠纷浏览75次 02: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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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新疆-阿克苏)帮助网友:519称赞:1房屋所有权不属于你们在前提下,离婚无法分割房产,可以分割装修、所买物品 19:04:49回答 22:46:00房屋所有权不属于你们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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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福利分房不能过户,我该怎么办
我购买的是某单位98年的福利分房,有房产证,可我不是该单位职工,不能过户到我头上,我们双方签订协议:协议约定,此房屋买卖后所有权归我所有,与原来房子没有关系。签此协议后,我的权益能受保护吗,是否跟原来房子没有关系了
提问者:四川-成都房产纠纷浏览877次 11: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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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逼迫我们退回福利分房年代
来源:《宜春日报》&&&&作者:未知&&&&标签:
  如果留心一下眼下房市的花边,一个叫“单位自建房”的新概念伴随着财大气粗的国字号企业名字不断在坊间舆论闪现,似乎不断印证着曾参与最初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创立的原国家房改办主任张中俊的预言:无论是集资建房还是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其玄机均在于可以以划拨形式,取得零地价国有土地,这之中往往包含了不合理的特权。  没有人天生热爱“福利分房”,事实就是:在房改的头几年,“自建房”是基本朝绝迹的方向发展的。如果把这两年风生水起的“单位自建房”放在中国房市诡异的现实语境下来考量,这种违规而倒退的“新式福利分房”就是一种“丛林法则”下的“赢家自救”:一是能“单位自建”的往往是行政事业单位和国字号垄断企业,它们和特权有着天然的亲缘关系,在“自建”的能力上,显然是这个时代最逻辑性的赢家;二是这种“自建”既然遭遇着法理壁垒(福利房与住房商品化改革背道而驰),也无法规避土地配置的暧昧,更可能在脱离市场监控等程序正义下成为腐败的新源头。  就譬如纵使吃不饱饭也不能去抢劫犯罪一样,“买不起房”不能成为退归到“福利分房”历史的完美借口。如果“单位自建房”不是全民普及的公平福利,个别特权部门或垄断企业打开“单位自建房”的大门只会造成更大的不公与失衡。有钱有地的可以“自建”,没钱没地的怎么办呢?其实,当前高房价的产生,并非福利分房的退出,而是房市游戏规则异化及政府失位错位所致。谁在逼迫我们退回福利分房年代?无论多么复杂,这个问题的最佳答案决不应该是“单位自建房”的重出江湖。
《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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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铁大规模职工分房引争议 垄断企业建福利房成通病
提要:住房改革本意是为全国人民提供更好的住房条件。而单位自建房的存在既有历史原因,在住房保障体系尚未建立的情况下,也有现实的合理性。在国家颁行了一系列法规之后,都没有能将单位建"福利房"的路堵死  住房改革本意是为全国人民提供更好的住房条件。而单位自建房的存在既有历史原因,在住房保障体系尚未建立的情况下,也有现实的合理性。在国家颁行了一系列法规之后,都没有能将单位建"福利房"的路堵死。  哈铁启动史上最大规模职工分房  单位出地自建房屋分配给员工,究竟是否倒退回福利分房时代?在当前的保障房大潮中,一些变异的事件不断出现。  家住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发镇建国村的村民卢先生最近非常郁闷,因为自己辛苦经营的建国绿色庄园蔬菜生产基地马上就要拆除,下一步能做什么工作还没有着落。而拆除蔬菜基地是因为市政府征地建哈尔滨铁路局职工小区。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建国绿色庄园是2000年原国家计委现代化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园区自建设以来,先后承担了农业科技攻关、产业开发等十多个重点项目,已成为国内外高新科技成果的示范、转化载体。  “这么好的一个农业开发项目,一直得到国家多部门支持,现在说拆就拆了,真是可惜。”卢先生惋惜地告诉记者。  “绿色庄园项目打算异地重建,庄园及周边所征土地的确是建哈尔滨铁路局职工小区,具体征地补偿标准还没有出来,征地范围西至哈尔滨的四环路,面积很大。”建国村村委会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了此事。  据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官方网站了解到,哈尔滨市政府已经与哈尔滨铁路局达成备忘录,哈尔滨铁路局拟在哈尔滨群力新区建成有2.5万套职工住房的小区,而且每套住房价格低于市场价格一半左右。  随着该项目的推进,来自各方面的质疑不断,舆论直指哈尔滨铁路局的上述做法存在变相福利,很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史上最大规模职工分房  4月19日,哈尔滨市政府与哈尔滨铁路局正式签署《关于城市建设和铁路职工住房建设相关事宜备忘录》,就市政府支持哈尔滨铁路局群力小区建设,以及哈尔滨铁路局配合市政建设等事项进行了明确。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哈尔滨铁路局群力小区项目位于群力新区的西南部,北临松花江,西临长岭湖风景旅游区,南临高新技术产业园,东接主城区,地理位置优越,自然生态优良,总建筑面积263万平方米,可为铁路职工提供2.5万套住房。  小区将建成11层、18层、24层、32层不同高度的住宅群落,并同步规划教育、卫生、文体、商业等八类配套设施,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要,建成后将成为功能齐全、景色优美、环境怡人的高品质宜居小区。  哈尔滨铁路局职工王先生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局里现在已经向职工下发了购买群力小区的购房标准,凡是没有享受过铁路福利分房的哈尔滨铁路局职工,皆可以每平方米4700元的价格购买。铁路局内部干部工资超过4万元/年、普通职工工资超过2.5万元/年的不在准购之列,也就是说,群力小区是为哈铁低收入职工建的福利房,而且购买群力小区住房是全产权商品房。”  哈尔滨铁路局相关负责人此前表示:“群里小区正在预规划阶段,小区建成后先在铁路职工内部销售,如果职工购买力不足,还将考虑对外公开销售,但目前具体售价未定。”  而《法治周末》记者在群力新区调查走访得知,该区域内商品房价格区间已经在6800元至9000元,相比哈铁群力小区给内部员工购房价格,高出近一倍左右。  “哈铁职工小区价格低廉的原因可能是土地是铁路局通过土地置换所得,物业以及市政配套全部由铁路局完成,所以建设成本相对很低。”哈铁内部知情人士向记者介绍说。  据记者了解,哈尔滨铁路局此次为职工建2.5万套职工住房,是哈尔滨铁路局为员工建房规模最大的一次。  《法治周末》记者在上述规划地块调查时得知,该小区目前尚未动工,正在征用当地集体土地。  周边村民称,前不久哈尔滨市国土局已经对上述地块进行了测量,并标记了拆迁范围。  一份《哈尔滨市政府征地预公告》显示,市政府日已经对哈铁群力小区项目用地进行了预征公告,用地位置为哈尔滨市新发镇建国村,项目面积以实测为准。所涉及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公告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征地范围内所涉及的单位和农户不得擅自新建建筑物、地上附着物及改变地类现状。否则按违法用地处理,不予补偿。  而在建国村,大部分居民正在加紧为自家平房加建二楼。“听说铁路局要占地建小区,我们才抓紧‘接楼’,以前有过先例,私自加建的虽属违建,但也要按正常补偿费折半给予补偿,违建一平方米补偿也在2000元左右,成本只有600元左右,算起来一平方米也能赚1000多元。”当地一位曹姓居民称。  哈尔滨铁路局相关人士表示,该小区虽然自然生态优良,但是地理位置比较偏僻,哈尔滨铁路局正在对职工做购买意向的调查,如果职工购买力不足,将考虑对外公开销售,至于该小区何时建成未得到正面回应。  是否变相福利分房存争议  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工作人员张凯林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哈铁群力小区现在只是在预规划阶段,只是对地界进行了确定,还没有进行到实质的规划审批阶段,正式的规划方案还没有出来。  “该小区初步规划建住宅2万余套,至于房产性质还说不清楚,土地拆迁补偿和转让手续还没有履行,至于何时确定规划方案没有时间表。”张凯林称。  哈尔滨铁路局为职工建房一事,社会各界提出种种疑问。拟建的群力小区是否是职工福利房?哈尔滨铁路局宣传部对此疑问予以否认,“这2.5万套住房不是外界传闻的福利房”。  哈尔滨铁路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由于铁路职工待遇不是很高,多年来,住房问题一直是困扰职工的难题,群力小区建成后,将缓解困扰铁路职工多年的住房难题。  该负责人称,哈尔滨铁路局大规模为职工兴建群力小区,完全是为了响应“保民生”的国家政策,保障职工利益,同时为地方经济建设贡献力量,但由于“福利房”比较敏感,哈尔滨铁路局并不想对此事太张扬。  王文宇是2009年大学毕业后到哈尔滨铁路局车务段工作的。他对记者表示,随着房价连年上涨,凭借自己每月不到2000元的工资,在哈尔滨市区买房已经是望尘莫及的事,这次局内建小区,4000多的价格还可以考虑购买,并且新小区距离新建的哈尔滨西站非常近,虽然小区远离市中心,但离工作单位很近,所以自己很愿意争取购买该小区住宅。  “像我们这样的国企职工,地方政府保障房项目根本无法申请,所以我认为局里为职工着想,建职工小区对我们这些买不起房的职工是一件好事。”王文宇称。  业内人士分析,除对内销售的职工房外,该项目如果对外销售,很可能包含两种情况:一部分房源以限价房形式纳入当地政府保障房的范畴,这部分房价比较低,属于限价房;另一部分房源则以普通商品房的形式进入房地产市场公开销售,其价格将接近同地段价位。  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一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哈尔滨的总体规划,群力新区是哈尔滨市城市住宅发展的主要方向,近两年来该区域内的商品房项目众多,也包括了部分经济适用房。该区域内的生活配套、交通设施都在不断完善,当地的商品房均价已接近哈尔滨市区。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哈尔滨铁路局除了在群力新区拟建2.5万套职工住房外,同时,该局今年将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等主要地区陆续开工建设9个职工住宅小区。  哈尔滨铁路局为此也成立了哈尔滨铁路局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该公司开发过“香滨明苑”等住宅和昆仑大酒店等商业地产项目。据了解,由该公司开发的海城福地家园即将开盘销售,该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6482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9181平方米,共14栋高层与多层组成。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就在5月17日,铁道部召开全路电视电话会议,全路副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签署了一份《廉政承诺书》。  上述《廉政承诺书》主要包括7项内容。其中第四条指出,不违规多占住房,或者违规买卖保障性住房;第七条是不为身边工作人员晋升、分房等施加影响。  但是,铁路系统内部多个铁路局此前正以保障房之名谋取“福利分房”。据记者了解,事实上,铁路系统内部以保障房之名谋取“福利分房”的现象早已存在,北京、上海、郑州、昆明、济南、沈阳、太原和哈尔滨8个铁路局有过福利分房的行为。其中,不乏以职工住房之名对外发售商品房差别谋利。那么,铁道部如何监管?《廉政承诺书》能否约束这种行为成为焦点问题。  垄断企业集体建“福利房”成“通病”  而据记者了解,除了铁道部下属多个铁路局陆续建了职工“福利房”,很多垄断央企都存在建职工福利房分配现象。  5月初,国家电网安徽分公司被曝出在合肥市翠薇路698号院,建设888套豪华集资房,内部售价仅为每平方米1000多元;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曝集资建豪华别墅事件等。包括中石化等很多国有垄断企业都参与了建职工保障房,这一现象已有愈演愈烈之势。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决策咨询专家牛凤瑞认为,国有企业利用自身所占有的资源,为员工谋取福利,造成对其他社会成员的不公平。  他认为,目前提倡的企业自筹资金建房的范围只应在保障房的范畴内,企业不应该自建有完全产权的商品房并内部销售。各种变相的福利分房在我国一直都没停止过,这是与我国的住房体制改革相违背的。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则表示,出现上述现象,是保障房管理制度不完善,有的地方违规违章操作。目前违规成本又太低,应该提高现有的违规成本,政策和监管手段都需要完善。体制内的单位利用保障房的名义,去建一些员工的福利房,这跟保障房制度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这些单位不能说是推进了保障房建设,而是搭了政策的便车去给自己的员工谋福利,又回到了以前计划经济福利分房的时代。  单位出地自建房屋分配给员工,究竟是否倒退回福利分房时代?在当前的保障房大潮中,一些变异的事件不断出现。  多位地产界人士担心,大规模推进的保障房建设,由于分配机制的缺失,不仅形成浪费,甚至有可能重新成为权力寻租和利益争夺的领域。目前一些单位集资建房带有严重的权力色彩,显然背离了住房制度改革的方向,是新的分配不公和变相瓜分公共资源和国有资产。  相关文件显示,从1998年6月国务院决定党政机关停止实行40多年的实物分配福利房、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  事实上,早在2003年,国务院18号文件《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就指出,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组成部分。但是,有些企业单位故意混淆集资、合作建房的含义,将单位出资建设再低价卖给职工,塞进“集资建房”的大口袋。其实,上述通知同一条款的下一句就是:“任何单位不得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实物分房或房地产开发经营。”还有一个“变相”的内容是,它们都把经济适用住房变成了有完全产权的限价商品房。  其实在2006年8月,建设部(现住建部)联合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就发布了《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叫停党政机关集资建房。但“叫停”未能阻挡地方“福利房”的勃勃生机。  “就社会学而言,住宅产业趋向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市场化是效率社会的必然规律,即便是无法追求商品化和市场化的保障性住房,也得遵循社会化与专业化的内在要求。显然,允许单位自建,就是拿公共财政之力满足部分特定群体所需,是以小群体的公平践踏大社会的公平。”房地产业内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此前国家对于集资建房尽管是允许的,但从实际操作来看,一直没有大规模鼓励,如何防止国企以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为借口,行腐败之实,滥用公共资源,如何让国企集资建房与分配回到阳光下,则需要主管部门出台明确规定。  政策给福利房留了"口子"  从1998年以来,我国在单位集资建房上存在着政策"口子",允许单位有条件地集资合作建房。而在全国高房价的背景之下,这一"公开的秘密"开始为人所关注  法治周末记者 戴蕾蕾 陈磊 法治周末实习生 孟伟阳  1998年以后,单位分房这件事,对于很多中国城镇普通居民而言,成了回忆。  这年的1月,搞房地产的商人(&)被国务院总理朱F基叫去,询问对房地产市场走势的看法。  2月28日,朱F基主持召开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并亮明了自己的态度:"要作个决定,今年下半年停止福利分房。"  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23号文),要求自该年7月30日起停止福利性分房,全面实行住宅商品化。有分析人士认为,这是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一个分水岭。  在中国推进住房商品化改革十几年后的今天,房价高企已成常态,披着各式"马甲"的福利分房依旧存在。  北京华远集团原总裁(&)发出"北京真实房价不会超每平方米6500元至7000元"、"大部分的经济适用房都供应给公务员"论点的言外之意,是仍然有一大批人游离在房价暴涨的潮流之外。很多党政机关、军队、大专院校、大型国有企业等,一直在不断尝试着各种形式的"自建住房"。  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在博文中写到:"我一直认为,中国住房领域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一部分权力或垄断部门保障过度,而另一些社会底层保障不足。"  被叫停的福利房  新疆一位中学教师回忆起结束福利分房时的情形,她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当时这个消息对老师们来说,不亚于一场地震。"  当时的学校为了解决教师们的住房困难,尚在建设一批房子。消息一出来,校长告诉老师们:"这是最后一次福利分房的机会了。"  而学校里一些还不够分房资格的年轻老师很失落,"学校不分房了,商品房哪有钱买啊?"  为了搭上福利分房的"末班车",许多城里人的婚姻都开始功利起来。  当时流行的一则笑话就是这么说的,某单位分房方案中规定,已婚者加3分。某君心底一算,自己就差一分,情急之下,在一家杂志上刊登一则征婚广告:现征一有意者结婚,年龄不限!相貌不限!性格不限!男女不限!  1999年,国务院专门下发了《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在京中央机关和国家机关要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  随后,企业福利分房也被叫停。  2001年,财政部下发通知,要求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后,企业不得再为修建、购置职工住房提供资金,或者为职工集资或以合作方式修建住房另外征用土地。  随之而来的是,买房被很多的中国家庭提上了议事日程。  2003年,在北京西二旗一家科技公司工作的吴栋(化名)贷款买了在北京的第一套房子。房子位于昌平区回龙观小区,每平方米价格2600元。他在和朋友聊天时,发出了最常听到的那种感叹:"一辈子的打拼就为了一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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