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人厂打工没合同属于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的法律规定

关于我国现阶段的私营经济说法不正确的是( )&br/& A 是一种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并存在雇佣关系的经济&br/& B 是非公有制经济&br/& C 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br/& D 是一种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经济
关于我国现阶段的私营经济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是一种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并存在雇佣关系的经济 B 是非公有制经济 C 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D 是一种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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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话题领域专家便利店公司的负责人说短期工不需要签合同,今天听见员工说你不好好干把你炒了你就白干了,突然很担心
劳动局管不了私营没合同的,工期太短,法律手段维权不合算。所以你还是好好干别被炒了
谢邀。如果只给出针对问题的结论,是很简单的:任何情况下,除非双方事先另有合法的例外约定,否则,提供了劳动就可以获得报酬。但这个问题本身并没有匿名用户和
答案中那么简单,仅从提问给出的条件,没法直接得出可以用于指导实务处理的结论。在我看来,要得出具体结论,一定要先查明事实,否则根本不知道适用什么法律,如何适用法律。在本例中至少需要:判断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不一定提供了劳动就一定是劳动关系,尤其是兼职这种情况,关系认定往往会较为复杂。如果是雇佣关系,则按双方约定处理,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在此情况下,如果双方约定是计件报酬,但雇员并未按约定完成计件工作,则雇主无需支付报酬。这里展开说一下,依《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第2条,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并不区分企业性质。依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1款,前述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如果是劳动关系,则判断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依《劳动合同法》69条,是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的;依《劳动合同法》71条, 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已经提供的劳动,用人单位当然仍需支付报酬。如果是全日制用工,则判断是否约定有试用期,以及该约定是否合法。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无需提前通知解除,而是只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可以即时解除。关于试用期的规定请自行查询《劳动合同法》。如果是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保护是最大限度的。如果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违法擅自解除合同,或者拖延支付工资,都有相应的惩罚性条款。这个自己查查劳动合同法就可以了,我不去粘法条了。顺便说一句,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53条。至于实务当中如何举证,属于具体的诉讼问题,已经超出了一般的法律问题讨论,请询当地律师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那个匿名用户回答根本不靠谱不管私营公营,劳动局都能管关于劳动合同纠纷可以去劳动局下的专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费:50元(这个似乎每个地方标准不同,不过总之很便宜)。如果没签合同的话,那么可以要求支付已经发生的劳动应酬的双倍。另外如果老板无故辞退你的话,还需要赔偿1个月的工资(工作满6个月按照1年计算,未满的话补偿半个月,由于是无故辞退所以双倍计算)所以记得保存好相关工作的在证据,只要证明你在那里上过班,真的炒了你的话绝对可以得到3天工资以及额外的赔偿。最后,千万不要怕走仲裁流程,其实很简单,很方便,只要你有足够的证据就可以。个人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竞合时的责任承担问题探究--《法制与社会》2014年01期
个人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竞合时的责任承担问题探究
【摘要】: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个人劳务关系和雇佣关系的认定都较比较模糊,司法人员在面对此类案件时常常陷入法律适用的困境。本文拟通过案例剖析的方式,对个人劳务关系和雇佣关系竞合时的责任承担问题进行阐释。
【作者单位】:
【关键词】:
【分类号】:D922.5【正文快照】:
一、引子——案例呈现案例一:李某承接了某公司的地板铺设业务,随后找到孙某、余某一起铺设地板。在具体工作中,电锯等铺设工具由李某提供,孙某、余某根据李某的指示与李某一起施工。同时,李某与孙某、余某约定按日计算报酬,每日70元,完工后结算。开工第三天,余某在铺设地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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