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官员为亲戚揽工程如何举报政府官员

抚州市东乡县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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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圩乡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虎圩乡政府   发布时间:   文件编号:
县监察局:
为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按照县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东纪发[2014]26号)文件精神,我乡结合实际,对乡15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问题进行了认真清理和排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动员部署
2014年9月18日,我乡召开党政班子会,会上党委书记徐小平亲自对县纪委下发文件进行宣读,并对工作进行安排布置,明确治理对象。强调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对自查工作认真对待,认真填写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并设立举报电话4412001,接受群众监督。
二、专项治理,自查自纠
自查自纠阶段是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乡15个副科领导按要求认真填写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经过认真自查与仔细排查,我乡未发现有领导干部及其家属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影响项目决策及招投标活动等方面突出问题的情况。根据自查情况,填写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和公示表,并在乡公示栏张贴公示。
三、强化措施,确保实效
一是宣传教育。通过上党课、党组学习的方式,在全乡开展廉洁从政教育,使全乡上下营造良好氛围。二是严格监督。严格监督是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的关键。我乡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舆论监督和督查指导双措并举,纵深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三是建立制度。认真分析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容易滋生腐败的因素,建立排查、分析、反馈、处置风险的工作制度,强化事前防范。四是惩防并举。对群众投诉举报、违规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直接报送上级部门登记备案,按规定接受审查和处理。
专项治理领导干部及其家属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问题,是落实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要求,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的现实需要;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举措;更是推动我乡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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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官员公权私用,贿赂审判长将农民土地判给纪委官员亲属 !举报市级官员真的有效吗???如果出现官
。对举报人实施报复?如果出现官官相护该怎么办!举报市级官员真的有效吗???市纪委官员公权私用。,贿赂审判长将农民土地判给纪委官员亲属 。。
如果亊实清楚证据可靠我来回答你的问题,你就勇敢的据理相争,要相信党要坚持正义才是你应该做到的事情,你不服判决上诉了吗,你知道这个月又抓多少省,活着就要有尊严有骨气,凭什么说公权私用了有什么依据和证据,在土地争端时判给了官员亲属,第二,真理和正义你怕啥。我的答复满意吗.部级干勏多少名吗,你掌握了多少亊实证据这些证据有验证的真实性吗,有判决书吗,法院凭什么依据和证据判决,向上一级党纪委和上级法院申请复议,我告诉你这个月己抓八十六名干部其中有九名省部级干部,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公权,向上一级政府投诉
薇迷,微博控,幑搏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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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中纪委举报,
是第一向中纪委举报,市级省级监察部呢???会出现分归属地分配受理吗?如果这样恐怕依然存在官官相护。。。。。求解,谢谢!
现在直接找中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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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东莞纪委调查官员亲属花五百揽千万元项目|东莞|纪委|入股_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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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纪委调查官员亲属花五百揽千万元项目
  本报讯 广东等诸多违法违规问题,引发网友广泛关注。记者调查发现,东坑镇公安分局“吴副局长”担纲“业主”的第十栋楼,作为公司法人代表的“吴副局长”哥哥吴某康,实际注资只有500元。
  公开信息成了机密
  知情人介绍,按当地一般行情,仅第十栋大楼项目的总投资和总价值至少在千万元以上。根据住建部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五牌一图”,记者10日再次来到现场,这些标志牌却不翼而飞。施工现场的工人说,几天前的晚上,有一群人把这10栋楼的建筑信息全部撕掉拿走了。
  记者找到东坑镇政府,要求查看“民心工程”的开发商信息,东坑镇党委委员拒绝,理由是:东莞市纪委已经介入调查,文件都已上交给纪委调查人员。
  东莞市纪委新闻发言人称,正在调查,不方便提供上述信息。
  官员亲属任法人代表
  据调查,第十栋楼的开发商是东莞市积家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有关资料显示:这家企业的法人代表正是东坑镇公安分局“吴副局长”的哥哥吴某康,公司注册资本5万元,其中“吴某康”注资500元,占股1%,另一个股东张某注资49500元,占股99%。公司所属行业为“投资与资产管理”,注册成立日期是日。
  有工人说,该工程2012年1月初动工建设。这个公司才注册不到一个月就正式开建了一个上千万元的项目。
  网民心存种种疑问
  网民认为,有关部门至少需要回答清楚下面的问题:这个“民心工程”,决策过程是怎样的?土地的转让过程是怎样的?镇政府通过什么程序确定开发商?
  这十栋楼的开发商都是谁?和当地官员有没有关系?是否有决心向公众公布十栋楼开发公司的详细资料、特别是股东信息?
  开发公司的注册资本只有5万元,而每栋楼的开发投入上千万元。政府对于开发公司的资质有没有审核?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如何?是否存在空手套白狼的嫌疑?
  记者已分别就此向东莞市纪委和东坑镇政府发了采访函,等待答复。(新华)
(原标题:公安分局“吴副局长”哥哥入股500元揽千万元项目)
(编辑:SN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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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兵:官员插手政府项目,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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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胡建兵:官员插手政府项目,如何认定?  为预防和遏制市域范围内政府投资项目中存在的铺张浪费、以权谋私、利益输送和贪污腐败等现象,南京市委市政府此前出台了《关于严格市域范围内各类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几点纪律规定》。昨天,南京市委官网公布了贯彻落实《关于严格市域范围内各类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几点纪律规定》的实施细则。(1月2日《金陵晚报》)   各地被抓的许多贪官,最拿手的贪腐手段,就是把贪婪的黑手伸向他们权力所能触及的政府工程项目。因此,南京市出台《关于严格市域范围内各类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几点纪律规定》对官员插手工程目再次敲响了警钟。但是,办法再好,要想落实到位还是有难度的。随着反腐的深入,官员干预政府工程项目也变得越来越隐蔽,他们的反侦查能力也随之增强,不会亲自出面协调,或者批条子、打招呼等,而是由非法型向“表面合法型”转变,犯罪技术越来越高明,手段更加隐蔽,给纪检检察机关获取证据、侦破案件带来了一定的阻力。如:他们披着“合法”的外衣,往往以会议形式形成会议纪要或者以常委会讨论通过的形式出现,以此来规避法律风险。   其实,南京市出台的这个《规定》并不十分新颖,只是对有关《规定》进行了重申。早在2009年7月,为有效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中办、国办就曾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意见》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作为治理工作的阶段性目标之一。然而,中办、国办的《规定》并没有十分有效地阻止官员干预政府工程项目。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事件还是层出不穷。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至今,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举报5万余件,处理领导干部近万人。庞大、惊人的数字表明,工程项目早已成反腐“重灾区”,灾情甚广甚严。因此,如果只出台《规定》,但不能很好地落实到位,那办法再好,也是废纸一张。   政府工程项目不仅是钱多,而且权力插手的机会也多,政府工程的每一个环节都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发生着关系。建设、规划、国土、房管、物价、工商、税务、交通、环保、卫生防疫、消防、地质勘探、园林、人防等多个部门的权力都有机会插手政府工程项目。这是政府工程项目腐败多发的原因之一。因此,对官员干预政府工程项目光出台《规定》是远远不够的,一定要形成对权力进行约束,特别是对单位“一把手”进行必要的科学限权。同时必须清晰界定什么是插手政府工程项目,什么是监管政府工程项目。如果“插手”和“监管”分不清楚,就很难认定官员是否参与了政府工程项目。当然官员以打招呼、批条子或者指定、授意等方式,那是明着的插手干预政府投资项目,如果暗示或者以集体讨论等名义暗中干预政府工程项目那又怎么认定呢?因此,必须要划清每个官员的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制度等多方面同时下手效果会更加理想。   稿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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