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询房子是否抵押双重抵押是否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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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抵押可以二次吗
看到这个题目,你是否会思考房产证抵押到底可不可以二次抵押?今天,一起来了解一下房产证抵押可以二次吗?不清楚的朋友可以跟随小编我一起来看看!牵涉到房子以及房产证等方面,大家一定要谨慎。接下来,就进入正题吧!
顾名思义,房产证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严格来说,房产证是可以做二次抵押的。那么,房产证做二次抵押需要什么条件呢?
&&&&&& 1、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 2、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 3、房屋是使用中国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
&&&&&& 4、房屋抵押登记已办妥,且我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
&&&&&& 5、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中国银行执管;
&&&&&& 6、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
贷款限额:
&&&&&& 1、贷款额度=房屋价值*抵押率-原贷款的本金余额。
&&&&&& 2、房屋价值以房屋的原购买价和二次抵押时的评估价相比较,取两者中的低者。以住房抵押的二次贷款抵押率最高不超过70%;以商业用房抵押的二次贷款抵押率最高不超过50%。
贷款期限:
&&&&&& 二次抵押贷款的期限根据贷款的具体用途来确定,用于个人消费类贷款最长不超过5年,用于个人经营类贷款最长不超过3年,并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第一次抵押贷款的到期日。
贷款利率:
&&&&&&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商业贷款利率。外币贷款执行中国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外汇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按原合同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利率。
&&&& 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相关房产证抵押可以二次吗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你还有更多想要咨询的信息,不妨关注美乐乐网之攻略!相信这里有更多你还不知道,但是想要了解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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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乐乐 网友 风吹*** ( 11:40:10)这个信息实在是太棒了,房产证拒让还能抵押两次,这下我的资金链终于可以填补上了,不错!@
美乐乐 网友 别说你*** ( 11:57:19)这么重要的信息,居然都被我发现了,不错暂时还是用不上的,先收藏了,万一以后用得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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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已抵押给银行又卖给别人是否犯法
提问者采纳
抵押房屋是可以销售的但是 需要银行同意
并且买家必须要事先知道 房子已经抵押的事情 1楼说的是 过户抵押房产不能过户
但是可以销售
过户需到银行办理解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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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条回答
不合法,房屋处于抵押状态,必须解压才可以过户。
不至于犯法。但是这通常是会遇到障碍的,因为你抵押给银行时,肯定和银行签订了抵押协议的,一般抵押协议中都会要求你在抵押期间不能出售,或者出售时要先与银行协商。如果你还处于抵押期又想出售的话,现在有一些灵活处理办法,比如转按揭,就是把你的抵押转给你的买家,还有的处理方法是,让你的买家先支付一部分钱给你解抵押,然后你再签订售房合同。如果你通过正规中介买卖的话,有的中介还提供垫资服务,即先由中介给你垫资解抵押,然后再买卖,不过一般要收取一些垫资手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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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签了双合同&险些丢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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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签了双合同 险些丢了房  范老先生夫妇购买经济适用房5年了,在他催着卖家办理过户的时候,却被卖家持双方所签“借款合同”告上法庭,称购房是假,借款是真,要求老两口立即腾房。而范老先生则声称当初签了两份合同,这份是为降低风险签的假合同。那么法院会听信哪一方的意见,支持哪一份合同呢?范老先生能保住房子吗?   贪图便宜
  听信中介购买经适房   2004年之前,范老先生一家居住在50多平方米的平房里。随着两个儿子长大成人,范老先生有了改善住房条件的想法。通过中介公司,范老先生认识了于先生。于先生因为拆迁,拆迁公司给安置了多套住房,于先生想出售在四惠的一套近110平方米的住房。   范老先生和老伴来看房不下五遍,感到很满意。让他们尤为心动的是,这套房子的价格比市场价低了近10%。中介道出低价的原因,一是经适房,五年内无法过户;二是于先生急需钱治病。   一心想住新房的范老先生相信了中介关于“购买经适房无任何风险,终究能办理过户手续”的说法,便和于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成交价格为120万元。   无法过户   中介让办理借款抵押   签订合同时,范老先生还是有所顾虑的,毕竟房子不能立即过户。一旦有个闪失,自己岂不是房财两空?见老先生犹豫,中介出主意说,为了保障范老先生的权益,可做一个假的借款抵押公证。   中介详细介绍了抵押公证流程:范老先生和于先生签订一份假的借款合同,内容是于先生向范老先生借款120万元,拿四惠的房子作为抵押担保。房子由范老先生一家居住,相应的房租用来偿还借款利息。   “一旦出现风险,借款合同与购房合同是双保险。房价涨了,以房屋买卖合同为依据;房价跌了,以借款合同为依据,都能保证自己的权益。”中介向范老先生讲着抵押公证的“巨大作用”,“另外,进行抵押公证并到房管局作抵押备案后,于先生想要一房二卖或反悔,就绝无可能了。”   范老先生和于先生完全按照中介的要求,办理了借款抵押公证,一同到房管局办理了抵押权登记手续。范老先生高兴地拿着红色的抵押权证,认为3万元中介费没白交,按照中介的精心操作,交易没风险,自己和老伴可以高枕无忧地住进新房了。   所有手续办完,范老先生随即把住了半辈子的平房卖了,用售房款和存款向于先生支付了全部房款。收房后,范老先生又向亲友借了10万元进行装修。从2005年年初,老两口正式搬进新居,开始了“楼房生活”。   房价飞涨 卖方索要200万补偿   转眼到了2010年,范老先生所购房屋的房本已满5年,他给于先生打电话,要求一起去房管局办过户。于先生声称在外地女儿家,过两个月才回北京,到时候再说。   两个月后,范老先生又打电话给于先生。于先生说:“这房子涨了两百多万啊,你买算是赚大了,而我可赔大了。现在我身体不好,都快没治病的钱了。我再和家里人商量商量,看他们对咱们买卖房屋的事情怎么看。”   范老先生找到中介。中介急忙联系于先生,让他赶紧协助过户。于先生在电话里说:“你和老范说一下,我们不是签的借款抵押合同吗?我们现在按借款合同执行,钱还给他们,他们把房子还给我们。还有一种办法,老范补200万,我就给他过户。”   范老先生夫妇又气又急,经人介绍找到北京铭滔律师事务所专业房产律师焦景收求助。焦律师认为,这套房屋已具备过户条件。而双方签订的借款抵押合同,因并非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焦律师建议范老先生和于先生谈判,可给予对方适当补偿。   卖家起诉 持借款合同要求腾房   范老先生夫妇尝试着与于先生谈判。于先生非常强硬地说:“5天之内准备200万,否则你们就等着收法院的传票吧!”果然,范老先生很快接到了法院的电话,于先生真的起诉了。   范老先生赶到法院领取诉状,看完后郁闷不已。原来,于先生诉称:“第一,由于5年前自己急需用钱,所以从范老先生处借款120万,办理了借款抵押公证,还进行了抵押权登记;第二,范老先生担心自己还不上钱,要求我和他签订一份购房合同,还不了钱就拿房子抵账。所以,双方所签购房合同是虚假无效的。”   于先生提出了两项诉讼请求:确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求范老先生夫妇腾空并返还房屋。   追至山东 找中介出庭还原真相   焦景收律师帮范老先生制定了应对策略。第一步,通过取证工作,积极应对于先生的“确认购房合同无效之诉”,证明根本不存在借款的事实;第二步,起诉于先生,确认“借款抵押合同无效”,还原房屋交易时的真相,要求继续履行“购房合同”,最终实现房屋过户的目的。   焦律师认为,若要证明范老先生与于先生之间不存在借款,而借款抵押合同只是中介“风险防范措施”这一事实,中介公司就成了此案的关键。中介公司经理怕参与诉讼而打太极,以“不了解情况、原始档案丢失”为由,回绝了焦律师的调查取证要求。   这是一家小中介公司,各种管理并不规范,范老先生和于先生的购房合同只有业务员李明的签字,而中介费收据也只有李明的签字。所以,在中介公司不提供证明的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及中介费发票不能直接证明中介公司提供了居间服务,更不能证明“借款不存在、购房真实”的事实。   现在,最关键之人便是业务员李明了。找到李明,便能还原真相。通过李明留在中介费发票上的身份证号,焦景收律师查到了李明在山东的家庭住址。带着范老先生,焦律师驱车赶赴山东,终于找到了当时提供中介服务的李明。李明最终出现在法庭上,这对还原案件真相十分有利。   法院判决 由卖家配合办理过户   然而庭后的第二天,于先生主动给范老先生打电话说:“一口价50万。如果同意,我配合你过户;否则,我申请政府回购经适房,咱们来个鱼死网破!”   对此,焦景收律师认为,北京地区的经适房确实存在政府优先回购的规定。但如果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出售时按照过户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了土地收益等价款,一样可上市交易。另外,按照当前北京地区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惯例,政府回购的例子极其少见。为了保险起见,焦律师和范老先生一起到房管局说明情况,并一再重申该房对老两口的重要意义。在此情况下,房管局出具了范老先生缴纳土地收益价款后该房屋能够上市交易的书面证明。   法院采纳了焦景收律师的意见,认定双方所签借款抵押合同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无效,而购房合同确系合法有效,而且该房屋能够上市交易。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继续履行购房合同,于先生配合范老先生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律师开方   买特殊房产尤需谨慎   焦律师提醒大家,购买经适房、央产房等特殊房产存在诸多风险,要尽量做到“明晰产权性质、签好购房合同、保留相关证据”。   焦景收律师认为,在此案中,中介声称“保障权益”,实则“添堵添乱”。若无这份“借款抵押合同”,于先生不可能借题发挥。所以,购房者选择中介时要擦亮眼睛。与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合同时,要明确中介服务的内容及违约责任,并尽量分阶段付中介费。   今日我坐堂   焦景收律师   北京市铭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司法局法律服务村居行特聘律师,朝阳区法律援助律师团成员,北京市朝阳区优秀共产党员,亚运村街道办事处专家调解员,擅长处理商品房纠纷、二手房纠纷以及婚姻继承中涉及的房产纠纷。 J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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