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工作中劳动工具对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伤害怎么避免

工伤保险为职工支起劳动安全网
保护视力色: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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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介绍:
张强林&&&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福利保险处处长。
何华&&&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福利保险处副处长。
赵晓云&&&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外来人员就业管理部负责人。
张婉玉&&& 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管理中心业务处理中心业务三科科长。
&&& 自2004年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本市工伤保险工作始终坚持实践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求真务实,全面推进工伤保险事业的协调发展。工伤保险对于充分发挥工伤保险共济性功能、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起着关键作用,对于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维护工伤人员合法权益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4月26日(周四)下午3:00――4:00,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12333在线”将请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福利保险处处长张强林、副处长何华,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外来人员就业管理部负责人赵晓云,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管理中心三科科长张婉玉,就“工伤保险为职工支起劳动安全网”这一主题与网民在线互动。
主持人:大家好,我是主持人娟娟,本次互动节目编辑海雯,欢迎各位新老朋友光临《12333在线》。今天互动的主题:工伤保险为职工支起劳动安全网。欢迎大家参与。为了使互动更具针对性,请大家围绕本次互动主题提问。嘉宾已经坐到我的身边,首先开始嘉宾和主持人互动。
主持人:先来介绍一下我们今天节目的嘉宾,来自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福利保险处处长张强林、副处长何华,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外来人员就业管理部负责人赵晓云,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管理中心三科科长张婉玉。那张处长,能先跟网友们谈谈一般进行住院工伤康复的标准是什么?
张强林:当然。工伤人员经临床急性期治疗后,生命体征相对平稳,病情稳定,无重要脏器的严重功能障碍和严重精神病症状,但仍有持续性神经功能障碍(如运动、感觉、言语、认知、精神、吞咽、排尿排便、性功能等障碍)而影响生活自理、劳动能力下降,暂时无法回归家庭和社会,但具有恢复潜力和康复价值者,应及早进行住院康复治疗。
主持人:工伤人员若有需要该如何申请工伤康复,提出申请时应提供哪些材料?
何华: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其近亲属可以向用人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劳鉴委提出住院工伤康复申请。提出工伤康复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填写完整的《住院工伤康复申请表》、工伤认定书原件和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主持人:工伤职工在工伤康复期间能享受哪些待遇?
赵晓云:工伤康复对象在住院工伤康复期间,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享受住院伙食补贴、交通食宿费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工伤康复计划尚未完成的,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至工伤康复计划完成。
主持人:哪些工伤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如何支付?
张婉玉:工伤职工在工伤康复期间,工伤康复定点机构按工伤康复计划提供康复服务,发生的符合《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工伤康复管理试行意见》规定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康复费用由工伤康复定点机构先予以记账,经市医保中心审核后,由市社保中心直接与工伤康复定点机构结算。
主持人:工伤人员的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
张婉玉:工伤职工在工伤康复期间,工伤康复定点机构按工伤康复计划提供康复服务,发生的符合《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工伤康复管理试行意见》规定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康复费用由工伤康复定点机构先予以记账,经市医保中心审核后,由市社保中心直接与工伤康复定点机构结算。
主持人:什么情况下工伤职工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何华: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经过治疗、康复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主持人: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提出申请时应提供哪些材料?
赵晓云: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其近亲属可以向用人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填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的原件和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主持人:若发生变化,如何申请复查鉴定?
张婉玉: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主持人:工伤医疗和康复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张强林:工伤人员享受的工伤医疗和康复待遇主要有: ①全额享受符合国家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和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医疗费用; ②住院治疗工伤期间享受每人每天20元的伙食补助费;经本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人员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未住院期间的食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50元,交通费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交通工具乘坐费用实报实销; ③全额享受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定点机构进行住院工伤康复,发生符合国家和本市工伤康复诊疗规范、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规定的工伤康复费用。参保工伤人员发生的上述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未参保工伤人员发生的上述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主持人:从业人员发生工伤故事后,在停工留薪期内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何华:从业人员发生工伤故事后,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①工伤医疗和康复待遇; ②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 ③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主持人:谢谢两位嘉宾的回答,下面开始回复网友的问题。
邬劲松:我是建筑施工企业员工,以前都是缴纳综保的,但从4月份起也要开始缴纳城保,就有个疑问,若我在四月份时发生工伤该怎么办?
赵晓云:根据我局与市建委联合发文,从2012年4月起,在沪建筑施工企业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不再参加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对于3月已参加综合保险,并且4月份开始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外来从业人员,如果4月发生工伤的,可以享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潘学云:建筑施工企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原缴纳综合保险,现在取消了,那之后他们的工伤保险要如何办理呢?
张强林:你好,为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外来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权益,去年市政府对外来从业人员的综合保险政策进行了调整,按上位法的规定,明确外来从业人员从日起按上海市工伤实施保险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黄丹:非全日制员工工伤保险明确规定是必须缴纳的,那具体要如何办理呢?
何华:现行《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招用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在劳动报酬中支付给个人,由其本人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和费率自行缴费。
蔡天辉:我已鉴定有十级工伤,需要公司去为我申领工伤保险待遇,但单位一直不予办理,这下我该怎么办才能保障个人权益呢?
何华: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人员,其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人员,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费用由工伤责任单位(用人单位)支付。因待遇与工伤责任单位(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途经处理。
kiki:我单位有一员工发生工伤,就想了解下若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需要解除劳动合同,本企业是否需要向工伤员工支付一次性补偿金呢?
何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致残五到十级,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享受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倪老德:张处长好!据悉,就工伤津贴调整,其它地方已出台了新政策,如重庆每年工伤津贴等的调整已从4月提前至1月,而上海仍是4月;对于工伤重残者,北京在2010年就出台了工伤者可以报销一次性的尿垫、尿片、尿裤、导尿包等用品政策,不知上海何时出台上述两项惠民民生好政策?
张强林:感谢你对本市工伤保险政策的关注。关于工伤保险伤残津贴等待遇的调整时间问题,目前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各省市做法也不一致,本市从04年起建立了工伤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明确每年4月1日根据上年工资增长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等因素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保障了工伤人员的基本生活。由于工伤待遇的调整和养老待遇的调整是性质不同的两项社会保险待遇调整,调整待遇的依据有所不同,因此时间也不相同,但这并不影响工伤人员的待遇享受。关于工伤人员辅助器具配置项目的问题各地规定也不一致,本市有27项,目前国家正在研究制定辅助器具项目的有关文件,待国家政策出台后,本市将调整完善辅助器具配置项目,以更好的保障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
王晓静:外省市来沪人员发生事故后已经认定为工伤并经鉴定为10级,现已申请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想了解下如果该员工离职,他还可以享受什么待遇?若有要如何办理?审核周期又是多久?享受的标准是什么?
张婉玉:一、根据国家和本市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应支付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二、用人单位携带以下资料至参保所在地社保中心办理待遇申领手续:1、用人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及本人或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含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有关证明材料(如辞职报告、退工单等)原件及复印件。2、工伤人员有效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3、工伤人员在本市开立的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上海银行个人活期存折、中国邮政储蓄活期存折、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中国工商银行活期一本通、中国农业银行活期一本通存折(个人结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东方卡其中之一]。4、填写完整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工申1表)。三、经社保中心审核通过的,相关待遇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内,支付至工伤人员实名制银行帐户内。四、10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3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一年,全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王晓静:请问各位老师,工伤保险基金中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0级是怎样规定的,都按什么标准支付?
何华:《上海市人民府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调整本市现行有关工伤保险政策的通知》规定,1-10级工伤人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27、25、23、21、18、16、13、11、9、7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按规定计发的一级至十级工伤人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低于2010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伤残等级的月份数之积的,应补足差额。
邓开:我的工伤认定书已经送达至单位,但现在公司不肯将认定书给我要怎么办?
张强林:按照规定,工伤认定书应当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若你单位已收到工伤认定书而不给职工本人的,你可以向作出工伤认定的区县人社局反映,以维护你的权益。
张威:我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已认定为工伤,事故认定也是为对方付全责,若申请工伤保险能够享受哪些待遇?
何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30天时限内,向其工商注册地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在规定的30天时限内没有申请的,那么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险局提出申请。
梁国兵:辞职后我若想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和就业补偿金应该向哪个部门提交申请?
张婉玉:根据国家和本市工伤保险规定,可向社保中心申请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向用人单位申请领取。
倪老德:我已经多年没有享受过体检了,就想问下1-4级尚未退休的工伤人员,是否可以享受每年体检?
张强林:你好,工伤保险待遇支出是按法规规定执行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基金主要用于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从上述规定看,尚未包括职工的体检费用,对你反映的问题,建议可向所在用人单位反映,相信单位会作妥善合理的处理。
张威:您好!我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是否可以申请工伤保险?能够享受到哪些待遇?
何华:先申请工伤认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待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享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梁国兵:我工伤10级,可我的劳动合同是和劳务所签的,现在劳务所对此事不予处理,我该怎么办?另外我辞职的话一次性工伤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向哪些部门要?
张强林:你好,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应当按劳动合同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如果因工致残10级后,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话,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者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后者由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承担。
张芬:一级伤残可以不保留劳动关系,要求一次性赔偿吗?
何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伤残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生产岗位,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伤残一至四级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可以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待遇项目标准和支付方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可以本通知规定选择按一次性领取的方式享受。
范静:对于外来人员在上海建筑行业工作好几年了,缴纳的综合保险一直没有持续12个月,且不在一个区,现在还能去领取养老补助凭证嘛?
赵晓云:你好!按照综合保险办法暂行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综合保险的费率为5.5%,可以享受工伤、住院医疗和日常药费补贴待遇。但不缴纳也不享受老年补贴待遇。你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去区县外管所查询缴费情况来确认是否能享受老年补贴待遇。
蒋华:工伤人员的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
何华:停工留薪斯的期限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根据工伤人员的伤情程度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劳鉴委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严小姐:企业招用内退人员,发生工伤后前往办理工伤,却被告知不能申报,这是为什么?
张强林:你好,对企业招用内退人员发生工伤是否受理的问题,应该讲政策规定是明确的,用人单位招用内退人员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应当向单位注册地的区县人保局提出申请,对提供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区县人保局应当受理。
小薇:新三险和五险的工伤一样吗?新三险的工伤赔付标准及范围又是什么?
何华:新三险和五险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项目和标准均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及其相关政策的规定执行,其中,因工致残一至四级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待遇也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一次性领取待遇标准暂按现行标准执行。
唐春英:我在12月28月因工伤住院,在12月29日医生开了一种注射药水,说医院里没有,但必须得用,然后就去他指定的药房购买,总共2016元,也有发票。但办理工伤医疗报销时,却不认可这笔费用,说必须要是医院里的才可以,自已在药房里购买的都不行,我现在该怎么解决?
张强林:你好,对工伤人员的医疗费用,按工伤保险条例和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都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出。不符合目录规定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从你反映的情况来看,你所使用的注射药水可能不属于目录范围,因此基金不予支付是符合政策规定的。
沈善弟:上海工伤定点康复机构有哪几家?
何华:上海养志康复医院、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杨浦区老年医院、徐汇区中心医院、第八人民医院。
范静:赵老师,我在网上查询综合保险缴纳情况时,下面一行有一个累积养老补贴份数显示为零,但肯定前期交满12个月的,现在能领那个凭证嘛?
赵晓云:根据综合保险实施办法细则规定,用人单位为其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连续缴费满十二个月的,或者从05年实施细则生效后在三年内累计缴费满十二个月的参保人员可以获得一份老年补贴凭证。你个人的具体参保月份是否已经超过三年?需要具体咨询区县外管所,如前往区县外管所,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张连生:我于12年1月8号在工作中受伤,现在左手拇指活力有限,工伤还没有报上去,我现在想问一下,工人受伤多长时间应该报上去?
何华: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认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倪老德:我因工伤就医时,如何知道哪些是进医保?哪些进工伤医保?报销时需要注意什么?
张强林:你好,你提的问题也是很多工伤职工希望了解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治疗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非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报销时应当分清哪些费用是治疗工伤的费用,哪些费用是治疗非工伤的费用。以避免办理报销手续时发生不必要的问题。
章晟历:首先,衷心地感谢工伤福利处张处长、何处长对我们工伤人员的关怀、照顾和帮助!冒昧地请问张处长:1.和2012年,上海市工伤1-4级的工伤人员的平均伤残津贴各是多少?
张强林:首先感谢你对工伤保险工作的关心,本市从2004年起对1-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建立了正常的调整机制,调整的主要因素是考虑上年社平工资的增长和居民消费指数的变动,其中级的最低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3210元、3030元、2850元、2670元;2011年分别为3510元、3310元、3120元、2920元;2012年分别为3900元、3680元、3470元、3250元,保障了工伤人员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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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手部容易受到的伤害及其预防
  09:11:49 职业卫生网
现在很多的企业根本不把手部伤害事故当一回事,对事故原因不分析,对问题不追究,对教训不吸取。为了不影响安全奖和年终评比,只要不是大事故,只要没有造成大的设备损坏和人员伤害,就隐瞒不报。有的上级分管部门也不&苛求&下属单位,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内部消化,不追究任何责任。因此,对一些小事故没有进行相应的调查分析,责任人没有受到应有的教育,更没有制定有力的防范措施,当出一些手部伤害事故,或者有事故苗头时,不及时排除,等到出了大事故,隐瞒不住,才引起重视,又是开会,又是检查、处罚,就这样的安全管理,竟通过数据技术处理、通过层层缩水、通过经济手段还把2008年度事故死亡人数13年来首次降到10万人以下,其众多真相被遮掩的背后,一定有众多大大小小的手部伤害事故的瞒报在奠基、在练胆。手部伤害事故私了不报就敢中事故少报,到了真正的大事故,&瞒报&自然那就成了惯性选择。
经统计的手部伤害占事故总量的65.59%,并且我自己的大拇指的肌腱也曾在多年前的一次事故中被砸断。平常我没有考虑过这一个巴掌五根手指,到底哪根最重要,听医生说,这根拇指最重要,如果少了这根拇指,整个手的功能就丧失了百分之六十,万幸肌腱接上了,如果我右手这根大拇指废了,真不知对我意味着什么?
手是人体最易受伤害的部位之一,在全部工伤事故中,手的伤害大约占四分之一。一般情况下,手的伤害不会危及生命,但可导致终生残疾,丧失劳动和生活的能力。所以手的保护是职业安全非常重要的一环,降低手部伤害事故将能大幅度降低事故率。
在我国珠三角里,有无数家名称为&XX手指医院&的个体治疗机构,就在这个小小的三角形地区里,平均每年发生的断指事故至少在30000起以上,被工厂机器截断的手指至少40000根;每家经营超过10年的手指医院都接待了至少4000例手术,平均每天、每家医院会做1例断指再植手术。4万根以上的人的手指,我不知道放在一起有多大一堆,而这只是一年的数量&&这一数据也许并不准确,但大量手部伤害事故被忽视,却是不争的事实。
所有手部伤害事故,说到底都是人为原因,政府的缺位、市场的失衡、管理者与劳动者安全文化的缺乏,致使同类事故不断重复地发生。所以2009年要实现&三个压下来&,就要从降低手部伤害事故开始,把伤残人数压下来,通过提高安全技术、通过提高管理水平、通过提高人员安全素质、通过加强安全生产和全面开展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减少事故伤残和职业危害,真正把事故总量压下来,而不仅仅是从统计数据上压下来。
手部容易受到哪些伤害?
手部伤害可以归纳为物理性伤害、化学性伤害、机械性伤害和生物性伤害。其中以机械性伤害最为常见。手的机械性伤害分为闭合性和开放性的。前者可波及骨、关节和肌腱,有时还会影响到神经;后者则更加严重,会大量出血并影响其它部位,在治疗上也更为复杂。手部损伤的程度区别很大,视致伤因素和过程而定。工作中最常见的是割伤和刺伤。轻度割伤只伤及皮肤组织,重度则可伤及其它组织,甚至引起部分或完全断肢;刺伤因伤口中可能有异物存在而更加严重。开放性手部损伤的愈合情况同受伤时手的脏污程度密切相关。一般而言,化工厂、屠宰场、肉类加工厂和革制品厂的损伤极易导致感染并伴随其它并发症。
由于现代工业广泛使用高压喷雾和喷射设备,手部因喷射致伤的事故明显增加。这类情况可见于内燃机、喷漆枪、润滑脂注射枪、塑料注射成型机和某些汽修专用设备等。如果喷射物不是沿切线方向冲击皮肤的话,不会导致皮肤开裂,初期仅仅是刺痛而已,往往不被重视,直到由于局部缺血疼痛加剧时,才会感到严重。
有时即便喷射物数量不多引起局部缺血,但经过几天后,也会出现热刺激或化学刺激作用。由于喷射物中含有溶剂,可能引起全身中毒症状。
手部烧伤可由火、赤热体、热气流、化学品或电击引起,致伤程度取决于接触时间、烧伤面积和深度。由于此类伤害频繁出现,有时可能非常严重。接触有毒、刺激性的或者过敏的化学品带来的危害,虽没有外伤,但造成的皮肤损害绝不能忽视,是职业中毒的三大途径之一。
保护手的措施,一是在设计、制造设备及工具时,要从安全防护角度予以充分的考虑,配备较完备的防护措施。二是合理制定和改善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防范设施。例如对设备的危险部件加装防护罩,对热源和辐射设置屏蔽,配备手柄等合理的手工工具。如果上述这些措施仍不能有效避免事故的话,则可考虑使用个体防护用品,防护用具大致可分为手套、指套、手垫、套袖、护肘等。
几乎没有工作不用到手。手就像是一个精巧的工具,有着令人吃惊的力量和灵活性,能够进行抓握,旋转,捏取和操纵。事实上,手和大脑的联系是人类能够胜任各种高技能工作的关键。但是,如果在家庭或者工作中,你忽略了基本的安全规则,那么你的双手将会出现很大问题。
无论你在那里工作或者游戏,手的三种类型的损伤包括:事故后的创伤性损伤,接触有毒物质造成的接触性损伤,过度应用某组肌肉导致的重复性活动问题。
创伤性损伤包括擦伤,割裂伤(切割伤),挫伤,骨折和压榨伤。创伤性损伤一般发生在粗心应用机器和工具时。接触性损伤发生在当你的手与有害物质接触时,比如清洁剂或者化学物质。烧伤也时接触性损伤。重复运动问题发生在那些需要长时间重复用手的工作中。
明确危险因素并且制定相关安全措施加以防范,每年能减少500000次手部损伤的机会。应该尽量减少损伤手的机会,并且手部安全需要共同协作。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学习基本的安全规则并且遵守。
手部伤害事故的发生往往起因于生产工作中存在着的事故隐患,不可能会有无缘无故的事故发生。人为的不安全行为、物品的不安全状态、不良环境的影响、管理的欠缺四个方面均会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
手部伤害事故的发生,有可能是企业责任人缺乏安全意识、安全工作不务实、不认真执行、操作者有章不循或是管理混乱造成的。企业责任人没有真正贯彻落实国家在劳动保护方面的各种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行为、企业管理严重缺位,导致安全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或形同虚设等;甚至很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流水线没有建立健全操作章程、规则及完整的安全保护措施,或者即使有安全操作章程、规则,其管理人员也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做做表面文章,应付检查,并没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许多企业设备陈旧、机器老化、保养不到位、工作环境条件差、安全检查马马虎虎;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员工在对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机器设备不了解不熟悉的情况下就上岗作业,操作时仅凭借自己的一知半解冒险作业或者是盲目操作等,员工对于这种情况习以为常,思想麻痹,满不在乎,毫无危险意识,存在侥幸的心理,为图省事省力有章不循,违规操作,操作失误,最终造成手部伤害事故的发生。
认识危险因素
尽管企业考虑到保护你的双手远离危险因素,但是只有你才能预防那些因为粗心而导致的事故,比如错误使用设备和材料,不恰当的接触腐蚀性物质,过度使用某一组肌肉。在你用手之前,想一想危险因素。这时一些常见的手部损伤,你在生活中应该尽量避免。
创伤性损害:到处都有潜在的危险因素-链条、轮子、滚轮或者齿轮、钉子或者锯齿状工具;切割器的边缘;切,砍和压力;打气工具和管子;电线和插头;高空坠落物。
如何预防:正确使用防护工具,安全操作。保持警觉,尤其是两个人在同一台机器工作时。了解你所用的机器性能。保持机器在最佳状态,在维修机器时确保机器的电源关闭,并停止运行。
接触性伤害:有机溶剂,酸,清洁液,可燃液体,和成千上百种其他物质都可以导致手部组织损伤或者烧伤。有的刺激物可以导致急性损伤;有的则长期接触导致慢性损伤。
如何预防:知道在工作时候应该带何种手套;如果不确定,则请教他人。在工作中发现手部保护方面的问题及时报告。了解你所接触物质的危害性;如果可疑,应该立刻查明。保持每种物质都有标签并养成读标签的习惯。
反复运动问题:长时间的反复用手,比如抓握或者挤压,可能会导致肌腱或者神经系统损伤。
预防创伤性损伤
发生在家庭或者工作中的手部损伤的主要原因是:粗心。最好的预防方法就是对危险因素保持警觉。了解你所工作的机器和材料,和安全预防措施。使机器有良好的保养,在手伸进机器之前确保切断电源和机器停止运转。和别人在一个机器上共同工作时尤其要注意。保持你的工作区域洁净有助于预防各种损伤。在开始工作前摘掉戒指、手表和手镯。如果发生意外,尽快就医,将并发症减到最小。
损伤种类及其预防
摩擦伤:擦伤可由转锯、飞轮、磨轮,皮带和滚筒引起,或者粗糙的材料擦伤只是表面皮肤的损失。破损的皮肤使有害物质和细菌更容易入侵将防护护具放在适当的地方。需要时带合适的手套,确保手套不会被机器卷走;
刺伤:刺伤可由钉子,荆棘,碎片,鱼钩,订书针,玻璃,和弟子或者齿状工具引起刺伤有时较浅,有时深到可以穿破手的深部组织。刺伤如果治疗不当,会成为潜在的感染部位保持工作区域清洁,用适当的工具做合适的工作,正确使用。小心使用螺丝刀,打孔机,尖钻和刀;
切割伤:切割伤一般发生在你使用钝器努力切割时,或者两个表面在切线方向接触时轻度的切割仅仅累及皮肤。深部的切割伤可以累及神经和肌腱,完全损害手的部分功能远离刀刃,使用锋利的可缩回的刀片。使用手套保护,防止切割和划伤。警惕工作中的切割事故;
挫伤:在摔倒时手部着地,会导致挫损发生,或者突然过度用力,例如在举重时在挫伤中,保持关节稳定的肌肉和韧带淤血,牵拉或者撕裂走楼梯时小心,尤其时在负有重物时。及时报告和修理损害的楼梯,地毯或者地板垫。不要用椅子作为攀爬工具;
骨折:骨折经常发生在&手部陷阱&如轮子,滚轮或向内旋转的齿轮;或者手部猛烈的拍打在硬物上一次损伤中可能会有一个或者多个骨头骨折。肌腱和韧带一般也会损失,导致疼痛,肿胀,淤血
使手保持距离。安全使用那些有快速滚轮的器械。用按压棒来操作那些旋转和运行中的机器
压榨伤:压榨伤一般由重型机器的两个固件突然靠近所引起。也可以因高空坠落的重物和车门积压伤导致爆炸性的或者压缩性的力量可以使手深部的组织淤血。骨头也会骨折警惕坠落物体或者可能导致手部损伤的重型物体。使手远离移动部分。
预防接触性损伤
你皮肤的两层可以保护你远离微生物和感染,除非这个屏障被刺激物质或烧伤破坏。保持清洁和小心谨慎是防止接触性损伤的最好方法。在工作中有潜在有害物质、电子设备或者可燃性物体时保持手部良好的卫生和感觉。不要用脏的油腻的抹布擦手。工作后用香皂和温水洗手。在被指明应用某种化学物质之前,避免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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