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刑期满了还要刑事拘留 逮捕

因同一事实被两次,在计算刑期时,第一次被的时问是否应计算在内?
我院审理的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一案中,王某于日因伤害被刑事拘留,后的伤情经市法医鉴定,构不成轻伤,故县检察院未批捕,王某于当年5月1日被释放。后被害人的伤情又经市公、检、法法医鉴定,认定已构成轻,县公安局于8月8日再次对王某刑事拘留。请问,法院在计算刑期时,是否应将被告人第一次被拘留的时间计算在内?关于被告人被刑事拘留两次,第二次拘留后因与前次拘留系同一事实被判处刑罚,其第一次被刑事拘留的日期能否折抵刑期的问题,应分别不同情况处理。根据来信提供的情况分析,如果第一次刑事拘留被依法撤销,被告人已依法获得赔偿的,其被拘留的日期不予折抵刑期;如果第一次刑事拘留未被撤销,被告人未获得的,其因同一事实两次被刑事拘留的日期应予折抵刑期。(编者注)关于被告人因同一事实被刑事拘留两次,在计算刑期时,第一次被拘留的时间是否应计算在内的问题,原答复的内容与修订后用的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精神是一致的。法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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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刑事拘留是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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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绍了一般刑事拘留是多长时间的一系列相关内容。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
  一般刑事拘留是多长时间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我有一个朋友,好像因为涉嫌毒品的原因吧,可是他身上并没有涉嫌毒品,就被抓去看守所,现在已经关了3个多月了,也没有被判刑,也没说什释放,就那样关着,每个月给他存钱用,我想问一下,一般刑事拘留是多长时间,超过这段时间法院还没有结果,怎么办呢?
  中顾法律网律师解答:羁押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超期羁押是指超过法定期限的羁押。羁押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而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性后果。所谓羁押的期限,主要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对于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关于拘留、逮捕、逮捕后侦查和审判期间的羁押,都属于超期羁押。
  相关法律知识:
  一、侦查阶段
  在侦查阶段,羁押分拘留和逮捕两种形式,其中拘留又分为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和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两种情况。
  拘留:
  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羁押期限为14日。这14日包括: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为7日。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法律规定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羁押期限为14日。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以内做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
  逮捕: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以下四类案件:(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两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两个月。对于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因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查。
  此外,对于羁押期限起算的时间,有3种特殊情况: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二、审查起诉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刑事诉讼法》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不能超过两次。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三、审判阶段
  一审阶段,羁押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四类案件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期限为一个月以内)移送人民法院后,重新计算期限。
  二审阶段,羁押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四类案件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不应当拘留、不需要逮捕、不批准逮捕、在押而被判决宣告无罪、在监管场所服刑期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立即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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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idu,直到法院作出生效判决.jpg" esrc="http。37天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会转为逮捕。事关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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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刑事拘留只是一种强制措施,进而进行审判不是,和审判没有必然关系,刑事诉讼的过程是要进行立案、符合条件的才能起诉
刑事拘留期满不一定要判刑,这要看在刑事拘留期间警察有没有获得能判刑的证据,如果没证据就会放人,反之,就要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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